承包土地流轉合同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我們擬定合同的時候需要注意什么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承包土地流轉合同,歡迎閱讀與收藏。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住 址: 電 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在原承包關系不變的前提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事宜,簽訂本合同。
一、出租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愿將位于 第 村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的承包經營權出租給乙方,出租土地為農業用途,主營項目是生產經營。
二、出租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出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出租期限為十八年,自 年 月 日起至20xx年8月30日止。
三、出租價格與支付方式
(一)出租按下列第貳種形式計價:
1.實物。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 公斤(大寫: )稻谷,共計每年支付 公斤(大寫: )稻谷,按稻谷當年當地大宗上市時均價折算現金。
2.現金。乙方每畝每年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大寫: 整),共計每年支付人民幣 元(大寫: 仟 佰 拾 元)。
(二)租金支付方式:
租金采取逐年支付的方式,乙方于每年三月一日前支付當年度租金,且每年遞增0%。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獲得土地流轉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2.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流轉土地,有權制止乙方損壞流轉土地和其他農業資源的行為。
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違反城鄉環境規劃、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或給土地流轉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流轉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時,土地補償款由甲方享受。
5.甲方于 年 月 日之前將土地交付乙方。
6.負擔按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繳納的各項稅費。
7.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和生產條件的改善。
8.保護乙方的正常生產經營活動,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協助乙方解決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9.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該流轉土地的使用權、收益權、經營權和產品處置權。
2.符合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并報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在流轉土地上修建直接用于農業生產和管理的非永久性生產設施。
3.依法享受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規模性產業發展的獎勵、扶持、補助。
4.流轉的土地被依法征收、占用、收回時,有權獲得承租土地后的青苗補償、投資權屬明確歸己的地上附著物補償及相關損失補償。
5.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流轉土地。不得改變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置,不得從事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規定的生產經營活動。
6.乙方按時向甲方交付租金。
7.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應及時交還承租的土地。需繼續承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并于承租前一個月甲方平等協商,重新訂立合同。
六、違約責任
1.因一方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無過錯方依法可免除責任,有權要求過錯方賠償違約金每畝人民幣貳萬元,如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經濟損失的,按實際損失賠償。
2.乙方不按期交納租金,每天按所欠租金的0.5‰向甲方支付滯納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天按當年租金的0.5‰承擔違約金。
3.如果甲方土地有歷史遺留問題或者與政府的其他項目相抵觸,造成土地租賃合同無法履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按乙方的實際損失予以賠償。
4.甲方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負責修復;不能修復或不能如期修復的,負責賠償。
七、其他約定
1、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重大損失,由雙方協商解決相關事宜(但不限于租金減免事宜)。
2、租賃期內如遇國家征用或征收土地,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物補償及經營損失補償等歸乙方所有。
八、合同變更、解除及糾紛的解決辦法
雙方當事人可以采取簽訂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租賃合同進行變更或者解除,并報村委會備案。
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直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雙方不愿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1.簽訂本合同時,對甲方留在出租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由甲方處置,必須在土地交付日期前清理完畢,土地交付后甲方沒有處置的,視為甲方放棄所有權。合同到期后,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由乙方處置,甲方無權干涉。
2.合同期滿或中途終止合同,除渠系、道路等生產設施外,對改變了土地使用用途的設施,若甲方接受則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不接受的則遵循本合同第六條第4款約定。
3.乙方因生產需要招聘員工,在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可以對土地進行再流轉,再流轉期限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期限。
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本合同在發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富興鄉人民政府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向長寧縣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長寧縣人民法院起訴。
7.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鄉政府備案一份。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村委會:(章)
簽訂地點:
代表人: 代表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2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保護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雙方依法履行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土地概況
本幅土面積 畝,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承包經營權年限 年,目前還有 年。
第二條 流轉方式
甲方采取 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第三條 流轉期限
雙方約定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流轉價款及付款方式
1、流轉土地價款總計 元(折合每畝 元)。
2、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甲方 元。
3、其余款項乙方同意每年 月 日前支付甲方 元。
4、如遇國家征收、征用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乙方相應損失經雙方協商確認后從補償款中扣除。
第五條 土地交付與回收
1、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付乙方。
2、乙方應于 年 月 日前將流轉土地交回甲方。
3、本土地流轉合同終止后,原土地上新建附著建筑物按以下第 種方式解決:
① 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補償;
、 歸甲方所有,甲方合理補償乙方;
、 由乙方按時拆除,恢復原貌。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和補償費用,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土地。
2、協助和監督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 合理、環保正常使用土地,協助解決該土地在使用中產生的用水、用電、及其他方面的糾紛,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不得將該土地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再流轉。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合同約定流轉的土地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經營決策權、產品處置權。
2、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土地流轉費用及補償費用,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生產經營活動,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3、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將該土地流轉。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2、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
3、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4、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5、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第九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均應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義務,不按約定履行義務一方視為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
第十條 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轄區的村民委員會、鄉鎮政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 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一份, 鄉(鎮)土地流轉管理部門、村集體經濟組織或村委會各一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簽字頁,以下無正文)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3
甲方:
乙方:
為了卓有成效地提高土地產業化結構整體推進,促進土地合理流轉,擴大規模經營,帶動周邊群眾致富,增加收入。經甲乙雙方協商,現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有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該塊土地位于北塄村 ,南北長 米,東西寬 米,折合地畝數為 畝,北至 ,南至 ,東至 ,西至 。
二、甲方流轉給乙方土地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轉費支付方式:
該塊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費為每年每畝 元,合同簽定后,第一次付兩年流轉費,后邊乙方于每年 月 日前向原承包經營戶付清當年流轉費。
四、乙方在流轉土地上自主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并積極協助乙方辦理各種手續。
五、乙方承包土地期間,若遇國家或重大項目征用,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地面附著物的賠付)由征用方直接賠付給乙方,與甲方無關。征用土地費歸甲方,相應乙方再不付流轉費。國家對土地政策性補貼部分歸甲方所有。與乙方無關。乙方爭取到的項目資金與甲方無關。
六、合同期滿后,乙方有優先繼續承包權,若乙方不再承包,乙方的地面附著物歸乙方所有,甲方若需要,折價留給甲方;甲方若不需要,由乙方清除地面附著物,恢復土地面貌。
七、合同簽定后,乙方在施工經營期間,在同等條件下,優先原承包戶務工,但不能無理要求務工,干擾乙方正常生產經營,否則因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
八、甲方有義務對乙方的管、網、線、道路、綠化林進行保護,不得隨意破壞。
九、此合同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漠西社區、公證處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鑒證機關: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4
甲方(委托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方式:
乙方(受托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所: 聯系方式: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糾紛調解仲裁法》、《四川省<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實施辦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規章和有關政策的規定,甲方自愿將以下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乙方進行流轉,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一、委托事項
1.委托流轉土地基本情況:
甲方自愿將位于 鄉(鎮)或街道 村或社區 村民小組或居民小組的 畝承包地(詳見附件2)的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
2.委托流轉方式:
甲方委托乙方將以上土地共計 畝的承包經營權以 (轉包、出租、股份合作)方式流轉他人。
3.委托流轉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委托流轉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承包期限剩余年限。委托流轉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4.委托流轉價款與支付方式:
(1)甲方委托乙方按每畝每年 (現金、實物或實物折價)進行流轉,全年合計 。
(2)考慮物價等因素的約定: 。
(3)支付結算方式: 。
5.其他委托事項
甲方對委托流轉土地上的樹木、竹林、地上附著物等的處理約定: ;協議到期后,土地受讓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投入新建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土地復耕等事項的處理約定: 。
二、委托權限
甲方授權乙方按照下列第 種方式行使相關權利:
1.授權乙方與土地受讓方協商流轉事宜并代為簽訂土地流轉合同,監督土地受讓方履行流轉合同約定。
2.授權乙方與土地受讓方協商流轉事宜,由甲方直接與土地受讓方簽訂轉包、出租、股份合作合同。
三、違約責任
1.因變更或解除本協議而使相關當事人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2.如一方當事人違反本協議約定,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元。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賠償金。
3.乙方逾期支付代收流轉收益,每日按當年應支付金額的 ‰承擔違約金;甲方逾期交付土地,每日按當年流轉收益的 ‰承擔違約金。
四、其他
1.乙方按本協議授權范圍行使相關權利。
2.乙方超越權限流轉土地對甲方或土地受讓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法律責任并支付賠償金。
3.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經協商,決定申請 (是或否)鑒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作為本協議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
5.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協商后又反悔的,可以請求 村民(居民)委員會、 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調解;不愿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以及達成調解協議后又反悔的,可以向 縣(市、區)農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直接向 縣(市、區)人民法院起訴。
6.本協議一式 份,甲乙雙方或鑒證機構各執一份,發包方、鄉(鎮)人民政府或街道辦事處農村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5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內容:
一、承包土地面積 畝。
二、承包土地年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為期10(拾年)。
三、承包費交納明細表:
年 月 日止 月 日90公斤
年 月 日止 月 日110 公斤
年 月 日止 月 日110 公斤
年 月 日止 月 日110 公斤
年 月 日止 月 日110 公斤
年 月 日止 月 日 110公斤
年 月 日止 月 日110 公斤
年 月 日止 月 日110 公斤
年 月 日止 月 日110 公斤
年 月 日止 月 日110 公斤
水費公攤雜費按農場規定計算由乙方承擔。
注:所上交棉花為長絨棉,按甲方要求的日期賣棉花按當日的長絨棉價格計算,水費及公攤費用另有乙方承擔。
四、當年上交的棉花數量,乙方在當年的l0月底前交清(如款交不清,立即終止合同)
五、乙方應在 年年底交伍萬元(50000元)押金,從 年至 年,向甲方每年每畝上交100元的押金。
六、甲方每年所征收乙方的水費,應在農場規定的價格和期限內征收。
七、在承包期內,甲方不能向乙方征收合同外無關的費用。(農場規定的除外、內部路、橋、涵、閘、引渠、排渠的維護由乙方承擔)
八、甲方應保證乙方的灌溉用水。(按農場用水規定執行)。
九、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應按農場規定處理。
十、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有一方隨意終止合同按當年每畝棉花價格的5倍給予對方賠償。
十一、乙方在承包期內,所蓋的房子,在承包合同到期后權屬歸甲方所有。(此合同不許抵押和轉讓,否則視為無效)農場規定裝滴灌由乙方承擔一切費用,用電設施由甲方承擔
十二、乙方必須把每年的地膜清理干凈,并且甲方交給乙方的一切物品在合同到期后乙方必須完整的歸還甲方,如有損壞,乙方按市場價賠償或給甲方買新的。(如水利設施及用電設施、房子,太陽能等)
十三、若甲、乙雙方的合同到期后,甲方如繼續承包,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十四、甲、乙雙方合同期已滿時,甲方應及時退還本合同第五條中的和預先預交的押金給乙方。
十五、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定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6
發包人(以下簡稱甲方)
戶主: 身份證號:
承包人(以下簡稱乙方):
戶主: 身份證號:
為了充分推動承包人的生產積極性,提高高效農業的突出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本著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特制定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將北平三支渠以北 畝土地共塊承包 給乙方,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 用權,不得荒蕪,不得缺少面積。
2、乙方在承包使用期間,如政府征用其土地,乙方自覺解 除合同,為廢棄合同。
3、承包時間共,從 年 月 日起至 止。
4、每畝每年共交承包費 元, 畝,合計:
5、一旦違約合同,按生產值得50%賠償。
6、本合同自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內,任何一方比的擅自變更 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 作出充分的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年 月日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7
甲方: 鎮 村
乙方:
丙方:
根據《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合同法》、《物權法》等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簽訂本合同
一、土地承包流轉方式和用途:
甲方采取租賃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用于建造中藥材種植示范園。
二、土地出租的種類、位臵及面積:
三、土地租賃期限、支付辦法及時間: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土地租金以現金每年支付一次,每年租金為 元。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將土地出租給乙方后,由甲方負責劃清地畔,若有權屬等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處理。
2、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不得在被出租地塊內種植農作物以及進行相關的生產活動和工程建設,并自行清除附著物。 3、甲方將土地出租給乙方后,由乙方享受國家有關農業開發的各項優惠政策;享有自主經營權;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正常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普通用工優先考慮甲方。
4、乙方在租用期間其用電、取水、排水等,享受當地村民同等待遇。
五、違約責任:
1、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對方一切經濟損失。
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全額賠償乙方損失。
3、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所在地鎮政府調解解決,調解不成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丙方(蓋章):
代表人: 代表人: 代表人:
電話: 電話: 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8
承包方(甲方): 住所:
受 讓 方(乙方): 住所: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農
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辦法》等,本著平等協商、自愿有償的原則,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 鄉(鎮)街道 村 組座落在 家庭承包地 畝以 方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轉給乙方,用于 。
第二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和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承擔。該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2、不得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土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臵收益權;
2、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3、保護和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該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第三條: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ㄒ唬┝鬓D價款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計算。
1、土地流轉期間乙方向甲方以現金形式支付價款。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 元(大寫金額: );共計 元(大寫金額: )作為流轉價款。
2、以實物方式支付。即每畝每年由乙方交給甲方 (小麥、玉米或其它事物) 公斤(大寫數額: 公斤)共計 公斤(大寫數額 公斤)作為流轉金。
(二)流轉價款采取下列第 種方式支付。
1、提前一年支付。即于上年 月 日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
2、逐年支付。即于每 年 月 日之前支付,且每年遞增 %。
3、一次性支付。即于 年 月 日之前全部結清流轉價款。
(三)經營使用期間乙方應嚴格按照合同規定標的按時兌現,否則,逾期一天加罰乙方應兌付款的 %滯納金。
第四條:違約責任
。ㄒ唬┖贤趦龋滓译p方應服從國家及農業基礎設施占用或征用該土地的需要,并均不負違約責任。
。ǘ┖贤唤浐炗,所有條款雙方應嚴格認真履行,一方出現違約行為,應向對方償付違約金,并賠償給付對方造成的實際損失。
第五條:其他事宜
(一)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而變動,也不得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因不可抗拒自然災害嚴重毀損該士地,造成合同無法無法履行的除外。
。ǘ┖贤跐M,甲方有權收回該土地的承包經營權,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優先承包權。但需與甲方另行協商,重新簽訂合同。如不再使用,應清理所有承包土地的地面設施,將土地整平后交給甲方。否則,應承擔違約責任。
。ㄈ┩恋亓鬓D的期限超過家庭承包期剩余期限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四)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平等協商可在補充欄目(附后)中,完善合同內容,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六條: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鎮農村合同管理部門和鑒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 (簽字蓋章) 乙方: (簽字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發包方: (簽字蓋章) 鑒證機關: (簽字蓋章)
鑒證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9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協商同意,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達成如下協議:
一、土地流轉的方位、面積和方式
流轉土地所在方位: 。流轉的面積為 畝,以實際丈量面積為準。流轉方式為租賃。
二、流轉的期限為 年。
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流轉土地的用途:桂花等花木的栽培及購銷。
四、流轉費標準及支付方式。
1、轉包的租金為每畝每年 元。
2、甲方于合同規定期內到乙方所在地領取轉讓金。
五、協議生效以后,乙方每年的轉讓金在 月 日支付給甲方。甲方逾期未領取轉讓金而使合同無效,后果由甲方承擔。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涉及到勞務用工,在同等條件下應該優先使用甲方。
七、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監督乙方按時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
2、不得干預乙方依法、合理的生產經營活動。
3、協助處理好與周邊、地邊等方面的關系。
4、不得干預乙方在轉包土地上所種樹木出售時合理使用土球。
八、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經營自主權、產品處分權和收益權。
2、按時向甲方支付流轉費。
3、乙方在經營所需的情況下可以在轉包的土地上進行房屋、道路、溝渠等建設。
4、乙方在轉包后不得長期棄耕拋荒。
九、雙方約定的其他條款
1、流轉期內,如流轉的土地被國家依法征用、占用,土地的補償歸集體,附屬物補償歸乙方。
2、流轉期內,甲方不得隨意進入土地進行其他活動。
3、乙方在合同期滿后,對土地的耕作造成破壞致使不能正常耕作的,乙方必須負責恢復土地正常使用。
十、合同期滿,乙方要求續簽合同的,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承租。
十一、違約責任
流轉期內,如一方違約,造成損失的,依法予以賠償(按地面附屬物的三倍以上價格賠償)。
十二、糾紛解決辦法
流轉期內,如雙方發生糾紛,先由 縣(市) 鄉(鎮)農村土地承包主管部門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向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十三、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約定。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扏一份, 村土地流轉服務中心一份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鑒證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轉讓方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重慶市鎮 村 組合計 畝土地的承包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從事(主營項目) 生產經營。地塊名稱及使用現狀: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承包經營權年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轉讓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三、轉讓費
1、轉讓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轉讓金為180元每年每畝。
2、荒地第一年乙方不支付任何費用與甲方,從第二年開始按照180元每年每畝的.標準支付土地轉讓金。
3、針對第一年對種植有農作物的土地,除按照180元每年每畝的標準支付土地轉讓金外,第一年再支付80元每畝的青苗補助費。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取下列方式和時間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
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和補償金給甲方,支付的時間為每年的12月25至30日。
五、承包經營權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甲方應于20xx年元月1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為 。(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發包方、雙方指定的第三者中的任一方鑒證,乙方應向甲方出具乙方簽名的轉讓土地交付收據)。
六、承包經營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交付的轉讓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2、甲方不得在乙方土地承包范圍養殖超過3箱的蜜蜂。
3、乙方依據合同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須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辦理有關手續。
4、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承包期內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承包經營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相應的違約金。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3、爭議條款: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
八、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它約定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訂立書面補充協議。并報 村和潼南縣群力鎮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備案。
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村和 潼南縣群力鎮土地承包管理機構各備案壹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系電話: 代表簽字:
鑒證方單位(簽章): 鑒證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11
甲方(出讓方): ( 鎮 村)
身份證號: 住 所:
乙方(受讓方):
身份證號: 住 所:
為了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切實維護土地流轉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法律、規章的有關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平等協商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如下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合同。
一、流轉承包土地的種類、位置、四至、面積、質量、
甲方將承包的土地約 畝經營權流轉給乙方。承包地種類為: 承包地座落于 :
四至界限:
流轉土地包括 樹 棵
二、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期限和起止日期
合同雙方約定,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采用轉包方式將其承包地流轉給乙方生產經營。
四、流轉承包地用途
流轉承包地用途為生態旅游觀光農業或有機生態種植養殖 。
五、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時間
1、承包地流轉費用現金支付。合同期內,乙方向甲方支付流轉費共 元。 付款方式:分 次付清 ,合同簽訂三日內支付現金 元, 年 月 日付現金 元, 年 月 日付清全部余款 。
2、流轉土地所享受國家惠農資金和其它補貼均由乙方享受。
六、流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按照合同規定收取承包地流轉費,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收回流轉的承包地。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不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情況下,協助乙方按合同行使土地經營權。甲方應當及時向發包方備案;以轉讓方式流轉的,甲方應當事先向發包方提出轉讓申請,發包方同意后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土地流轉期間原發包人收取該土地的所有承包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協助乙方按照合同約定使用流轉的土地,幫助協調本流轉土地與其他農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治安等方面的糾紛。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在受讓的承包地上,乙方具有自主生產經營權。在受讓土地上附屬物歸乙方所有。
乙方在流轉期間投入資金而提高了土地生產回報能力或在流轉土地上投入的生產建設基礎設施,在流轉合同到期或者未到期,由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土地時,甲方應按照所有地面附屬物的實際經營價值賠償給乙方。當政府規劃需要占用土地時,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經濟補償,補償標準應按照所有地面附屬物的實際經營價值補償給乙方。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獲得相應經濟補償。
乙方有權將承包土地以轉包、出租方式實行再流轉,再流轉時應當及時書面告知甲方。
本合同到期時,乙方有優先承包權及合同約定的其它權利。
2、義務。在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允許范圍內,從事觀光農業生產經營活動,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交納流轉費。對流轉土地不得擅自改變用途,不得使其荒蕪,對流轉的耕地(荒地、林地等)進行有效保護,不能依法保護,造成損失的,乙方自行承擔責任。合同約定的其它義務。
七、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①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又不損害國家、集體和個人利益的;②訂立合同所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調整和變化的;③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④乙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⑤因不可抗力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八、違約責任
1、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賠償乙方損失,并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2、乙方違背合同規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并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乙方不按時交納土地流轉費,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土地經營權。
4、本合同違約金額為人民幣貳拾萬元整。
九、合同糾紛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因履行流轉合同發生糾紛,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雙方當事人不愿意協商或調解,或者協商、調解無效的,可以向農村土地承包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不服仲裁決定的,在收到裁決書之日起30日內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乙方各持兩份。(發包方及鄉鎮經管站合同備案事項由甲方負責辦理)。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合同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形成書面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簽名: 乙方(蓋章)簽名:
年 月 日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土地管理法》及《農村土地承包法》的有關規定,乙方通過_____方式取得甲方荒灘荒山(林地)的承包經營權,經雙方共同商定,達成如下協議,特立此合同:___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將位于_____村民委員會(組)所有的,以北、現以西與毗鄰的荒山(林地)發包給乙方使用,其四至為:_________________
東至:_________________現西邊;
南至:_________________與村荒山相隔的通往上山的道路;
西至:_________________這兩座山頂東西分水嶺一線;
北至:_________________從南側數第二個山頭與第三個山頭之間的山谷中分線。
二、乙方承包后,承包使用期,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終止。
三、乙方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林地)使用權及其地上附著物總承包款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
四、乙方承包荒灘荒山后應積極治理,在荒山上植樹、種草或搞多種經營;經有關部門批準可以從事非農業生產,利用承包范圍內的林木、粘土、沙石等礦產資源或建造固定設施。
五、乙方對所承包的荒灘荒山有獨立的經營管理權,但不得轉包。
六、甲方要尊重乙方所承包荒灘荒山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對荒山的開發治理成果全部歸乙方所有。
七、乙方在所承包的荒灘荒山在合同履行期內除乙方交納承包款外,乙方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費用。
八、乙方將荒灘荒山承包后,甲方有權監督、檢查、督促其治理和合理利用荒灘荒山資源,發現問題及時書面通知乙方。
九、甲方保證該荒灘荒山(林地)界線、四至與他人無任何爭議。如因此發生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十、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付給乙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退還乙方承包荒灘荒山所付的全部價款,同時對乙方的治理投入和治理成果合理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款。
十一、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歸甲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十三、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四、雙方如發生糾紛,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五、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一份、公證處一份、鄉人民政府備案一份,經__________公證處公證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13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辦方: 身份證: (以下簡稱乙方)
為推廣農業科學技術,改變傳統陳舊的農業耕作形式,甲方將集體所有的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土地的面積、位置
甲方經村民會議同意并報鎮人民政府批準,將位于___________面積____畝(具體面積、位置以合同附圖為準)農用耕地承包給乙方使用。土地方位東起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二、土地用途及承包形式
1.土地用途為_________
2.承包形式:_________
三、土地的承包經營期限
該地承包經營期限為___年,自__年_月_日起至__年_月_日止。(承包經營期限不得超過二輪土地的承包期限,即__年_月_日至__年_月_日,超過期限不受法律保護)
四、承包金及交付方式
1.合同簽訂之日起三年內,每年每畝租金__元(折合小麥__斤),承包金每年共計人民幣____元。土地租金每三年調整一次。調整方式為:以合同簽訂時每畝小麥斤數乘以市場平均價。
2.簽訂合同時交保證金__元,_月_日前交__元承包金,余額部分_月_日前交清,同時保證金轉為租金,以后每年_月_日前,乙方向甲方全額交納當年度的土地承包金后再種地。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土地開發利用進行監督,保證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
2.按照合同約定收取承包金。如乙方不能按期交清土地承包金,有權將土地及地面附著物收回,同時追償乙方所欠的土地租金并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3.上級政府給予農戶的各項涉農補貼仍有農戶領取。
4.保障乙方自主經營,不侵犯乙方的合法權益。
5.協助乙方處理好各項矛盾。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和期限,有權依法利用和經營所承包的土地。
2.享有承包土地上收益權和按照合同約定興建、購置財產的所有權。
3.享有對公共設施的使用權。
4.乙方可在承包的土地上建設與約定用途有關的生產、生活設施。
5.乙方不得用取得承包經營權的土地抵償債務。
6.保護自然資源,搞好水土保持,合理利用土地。
7.承包期內的水電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8.按照合同約定,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隨意變更或者 解除。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協議方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2.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或人員的變更,都不得因此而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履行中,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難以履行時,本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4.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建設征用該土地,乙方有權獲得自建部分建筑設施的補償。
5.如甲方重復發包該地塊或擅自斷電、斷水、斷路,致使乙方無法經營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其違約責任由甲方承擔。
6.本合同期滿,如繼續承包,乙方享有優先權,雙方應于本合同期滿前半年簽訂未來承包合同。
七、違約責任
1.在合同履行期間,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視為違約。違約方應按年承包金總額的_%支付對方違約金,并賠償對方因違約而造成的實際損失。
2.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的期限足額支付租金。如乙方逾期_日未支付租金,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本合同轉包后,因甲方的原因致使轉包合同不能履行,給轉包后的承包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八、合同糾紛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履行中如發生糾紛,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縣主管部門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章后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和簽證單位各執一份,鄉鎮農經部門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簽字日期:___年__月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
簽字日期:___年__月__日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為了加快小城鎮發展步伐,推進城市化進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位置:_________________
二、面積:_________________
三、土地補償標準:_________________
四、土地補償金額:_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日內全額支付乙方土地補償款;甲方按實際土地面積支付乙方補償款后,自動收回該地塊的使用權;
六、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補償款之日起,不在享受該地塊的使用權,不得對該地塊的使用權歸屬及其地上附著物提出異議;
七、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內容執行,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甲方必須在規定的期限內全額支付乙方的補償款,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撓該地塊的具體使用,若違約,違約方自行承擔一切違約責任;
八、本協議自協議簽訂之日起生效,自補償款到位之日起執行;
九、自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于_______年_______月簽訂的土地租賃協議自動解除;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十一、本協議一式三份,________政府和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承包土地流轉合同15
轉出方(甲方) 區(市)縣 鄉(鎮、街道) 村(社區) 組
戶主或受托人(單位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乙方): 地 址:
戶主或法定代表人:
為了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穩定和完善以家庭承包經營為主的農村基本經營制度,規范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行為,建立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合理流轉機制,切實保護轉出方(承包方)和受讓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成都市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試行)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特訂立下列條款,并經鄉(鎮)和縣級農村土地承包流轉服務機構備案和鑒證,作為共同遵守的準則。
一、土地流轉方式:(選擇劃勾)
、俎D讓□ ②互換□ ③出租□ ④轉包□ ⑤入股□ ⑥拍賣□ ⑦其他□
二、土地流轉用途
三、土地流轉時限
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共計 年。
四、土地流轉數量及費用甲方將位于 的土地(水面) 市畝的承包經營權流轉給乙方。
(1)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流轉費 元,共計每年應付人民幣 元,每 年遞增 %,合計應付流轉費為: 元。
(2)或每畝每年由乙方支付甲方黃谷(大米) 公斤,共計每年應付黃谷(大米) 公斤。以每年 月 日市場上黃谷(大米)的 價格為計算標準。
(3)入股方式流轉的農村土地,按每畝折成股金 元,甲方共占有股份 股,每年按 分紅。
五、土地流轉費支付方式及時間
1、于 年 月 日以 方式一次性支付全部流轉費。
2、每年分 次以 方式分期支付流轉費,支付時間分別為每年的 。
六、流轉土地現狀
1、土地性質:
2、土地等級:
3、座落方位:用簡易圖示法標明四方邊界(附合同后)。
七、轉出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①按照合同規定收取土地流轉費;②對采取轉讓、互換、出租、轉包、入股、抵押和其他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享有根據雙方約定獲得相關權利。
2、義務:①協助受讓方按合同規定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幫助協調本村(組)內用水、用電、道路方面的事宜;②不得干預受讓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八、受讓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對采取轉讓、出租、入股等形式流轉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享有生產經營、管理、產品處理及收益的權利。
2、義務:①依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支付土地流轉費;②不得擅自改變流轉土地所有權性質和農業用途,不得使其荒蕪;③受讓方將流轉的土地實行再流轉,必須與轉出方或委托的中介機構按相關政策完善手續;④合同規定的流轉時限屆滿,不愿繼續流轉土地,與轉出方或委托的中介機構配合執行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相關事宜。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合同可以變更或解除:
1、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一致,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
2、訂立本合同可依據的國家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的;
3、受讓方喪失經營能力使合同不能履行的;
4、因不可抗力(重大自然災害等)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5、受讓方擅自改變流轉土地所有權性質、農業用途;
6、受讓方未履行按合同,使其荒蕪的;
7、因一方違約,使合同無法履行的;
8、合同規定的流轉時限屆滿,不繼續流轉土地的。
十、其他約定
1、在合同有效期內轉出方不得調整受讓方流轉土地,不得影響本合同的履行。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執行;
2、根據實際情況,土地流轉用途、流轉時限、流轉面積和土地流轉費支付方式與時間以及其他未盡事宜,可附合同副本另行約定。
3、任何其他形式的協議只能作為本合同副本,并不得與法律、法規和政策相違背。
十一、違約責任
轉出方因非法干預受讓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受讓方受到損失的,轉出方應視其違約程度向受讓方賠償經濟損失。受讓方有下列情況之一者,應承擔違約責任,視其違約程度向轉出方賠償經濟損失。
1、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土地流轉費的;
2、荒蕪土地的,破壞土地上附著物的,破壞水利等基礎設施的;
3、擅自改變流轉土地所有權性質、農業用途的;
4、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的。
十二、合同糾紛處理如雙方發生合同糾紛,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執行。可到鄉(鎮)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管理服務機構進行糾紛調解;如調解后仍有異議,則到縣級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縣級農業行政主管部門)進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甲乙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四、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合同期滿為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合同簽訂雙方各執一份、鄉(鎮)農村土地承包流轉管理服務機構存檔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此頁無正文。
轉出方(甲方) 戶主或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受讓方(乙方) 戶主或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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