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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方案(精選16篇)
為確保事情或工作高質量高水平開展,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可以對一個行動明確一個大概的方向。制定方案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方案 篇1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關于加強學生心理素質與心理健康教育相關文件精神,進一步完善我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有效地對學生心理危機進行干預,提高學生心理健康水平,預防校園突發心理危機事件的發生,維護校園穩定,特制訂本預案。
一、總則
(一)干預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識,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輔導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預防、早發現、早診斷、早應對,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學生的心理素質,促進每一位學生的健康成長和成才。
(二)干預原則
1.預防為主的原則。要預防優先,將可能發生的問題解決在萌芽狀態。
2.生命第一的原則。發現危機情況,立即采取保護措施,最大限度地保護學生的人身安全。
3.親屬參與的原則。實施心理危機干預時,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學生家長或親屬。
4.全程監護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安排專人對干預對象全程監護。
5.分工協作的原則。實施危機干預過程中,相關部門要協調配合,履行職責,積極主動地開展工作。
(三)干預對象
對存在下列因素之一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干預的高危個體予以特別關注:
1.情緒低落抑郁者(超過半個月);
2.過去有過自殺的企圖或行為者;
3.存在諸如失戀、學業失敗、軀體疾病、家庭變故、人際沖突等明顯的動機沖突或突遭重挫者;
4.家庭親友中有自殺史或自殺傾向者;
5.性格有明顯缺陷者;
6.長期有睡眠障礙者;
7.有強烈的罪惡感、缺陷感或不安全感者;
8.感到社會支持系統長期缺乏或喪失者;
9.有明顯的精神障礙者;
10.存在明顯的攻擊性行為或暴力傾向,或其它可能對自身、他人、社會造成危害者;
1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重點關注的學生;
12.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困擾的學生,如自殺或他殺者的同宿舍、同班的學生等。
對近期發出下列警示訊號的學生,應作為心理危機的重點干預對象,及時進行危機評估與干預:
1.談論過自殺并考慮過自殺方法,包括在信件、日記、圖畫或亂涂亂畫的只言片語中流露死亡念頭者;
2.不明原因突然給同學、朋友或家人送禮物、請客、賠禮道歉、述說告別話語等行為明顯改變者;
3.情緒突然明顯異常者,如特別煩躁,高度焦慮、恐懼,易感情沖動,或情緒異常低落,或情緒突然從低落變為平靜,或飲食睡眠受到嚴重影響等。
二、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及職責
(一)在校學生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指揮下,心理健康中心和各系部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小組組成心理危機干預三級工作網絡體系,建立心理危機監測信息交流機制,開展心理危機教育和干預工作。
(二)以學生心理社團、學生干部、學生心理委員為支撐力量,發揮學生骨干的作用,借助同學之間思想和感情上的聯系溝通,及時發現異常情況,盡快與校心理健康中心取得聯系。
(三)以學生處和各系部主任、班主任等學生工作者為重要力量,做好心理危機干預對象的日常思想教育和監管工作。學生工作者應了解心理危機干預流程,發現學生有異常心理或行為時,應立即采取相應應急措施,并及時與校心理健康中心聯系。
(四)以校心理健康中心的專兼職人員為核心力量,做好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專業人員在心理輔導過程中,發現處于危機狀態或需要立即干預的學生,應及時采取相應干預措施,確保學生人身安全。對于有嚴重心理障礙或心理疾病的學生,專業人員應給予評估和會診,及時采取心理治療或轉介等措施。
三、心理危機干預的工作環節
(一)問題的發現
各系部要建立起通暢的學生心理危機信息反饋機制,做到在第一時間內掌握學生心理危機動態,對有心理障礙的同學,周圍同學應予以理解、關心和幫助學生,并及時向班主任老師反饋情況。對有行為異常或近期情緒、行為變化較大的學生,及時報告校心理健康中心,由心理健康中心請相關專家對學生進行預診和危機風險評估,提出危機干預措施和初步的治療建議。
(二)訊息報告
學生發現危機情況,周圍同學應立即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在采取必要措施并迅速趕往現場的.同時向校心理健康中心和系部分管領導報告,系部分管領導立即向學校職能部門的主管領導報告,職能部門主管領導視危機嚴重程度酌情向學校分管領導及時匯報。
(三)即時監護
各系有關職能部門立即派專人對危機學生進行24小時監護,保護學生的生命安全。
(四)通知家長
在實施監護的同時,各系應以最快的速度通知家長來校,如果家長確實無法盡快趕到學校,在家長以傳真、電話等方式的授權下,對學生采取治療措施。
(五)進行阻控
對于有可能造成危機擴大或激化的人、物、情境等,進行必要的消除或隔絕。對于學校可調控的可能引發其他學生心理危機的刺激物,各系部應協助校心理健康中心及時阻斷。
(六)事故處理
當學生自傷或傷害他人事故發生后,學生工作主管部門負責現場的指揮協調;安保處負責保護現場,配合有關單位對當事人實施生命救護,協助有關部門對事故進行調查取證,配合各系部對學生進行安全監護;校醫務室負責對當事人實施緊急救治,或配合相關人員護送至就近醫院救治;心理健康中心負責制定心理救助方案,實施心理救助,穩定當事人情緒。
(七)成因分析
事故處理結束后,心理健康中心負責事件的成因分析,對事前征兆、事發狀態、事中干預、事后疏導等情況認真梳理,尤其對那些行之有效、操作性強的手段和措施認真總結,以備今后參考。
四、加強心理危機干預人員隊伍建設
危機干預工作者可以分為專業人員與相關人員。專業人員一般指經過專門訓練的心理咨詢人員、社會工作者等。相關人員包括學生工作者、教師、相關職能部門。危機干預需要在校心理健康中心統一指導下,各個相關部門密切協作,以保證心理危機干預成效。
1.加強相應的投入,通過專、兼、聘等多種形式,建設一支以專職心理輔導人員為骨干,專兼結合、專業互補、相對穩定、素質較高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隊伍。一旦遇到災難性或重大的心理創傷事件時,有能力向需要這些服務的學生及其家屬提供緊急服務。同時,也要加大對心理社團和班級心理委員的培訓力度。
2.危機干預是一項專業性強、要求高的工作,專、兼職從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教師必須經過系統培訓,能恪守職業道德,不斷提高專業水平。應該要重視專、兼職教師的專業培訓,以不斷提高他們從事心理健康教育工作以及危機干預工作所必備的專業知識和技能方法。
3.要定期對從事學生工作的教師、班主任及學生干部等進行心理健康方面的業務培訓,提高他們對心理問題的鑒別能力、心理危機干預能力及心理健康知識素養。
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方案 篇2
為了提高學生的心理素質,有效預防、及時控制和消除學生的嚴重心理問題由此引發的自傷或傷害他人等嚴重事件,并且維護學校的生活、學習秩序,從而建立和諧校園。現制定我校校園心理危機干預應急預案。
一、具體目的:
1.通過心理危機教育和宣傳,加強學生對危機的了解與認知,提高學生承受挫折的能力,為應對危機做好準備。
2.通過心理咨詢等支持性干預,協助處于危機中的學生把握現狀,重新認識危機事件,盡快恢復心理平衡,順利度過危機,并掌握有效的危機應對策略。
3.通過提供適時的介入幫助防止自傷、自殺或攻擊行為等過激行為。
4.通過構建心理危機干預體系,做到心理困擾早期預防、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早期應對,減少和盡量避免危機對學校正常工作的影響。
5.通過積極創設良好的校園環境,為學生成長營造健康氛圍,努力提高學生的心理健康水平,優化心理品質。
二、干預原則
1.預防為主;
2.及時預警;
3.協調有序;
4.反饋追蹤。
三、干預對象
心理危機干預的對象是我校在讀的'存在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具體包括:
1.通過心理健康測評篩查出來的需要關注的重點學生;
2.遭遇重大事件而出現心理或行為異常的學生;
3.患有嚴重心理疾病的學生;
4.有自殺傾向或既往有自殺未遂史或家族中有自殺者的學生;
5.因嚴重生理疾病而導致心理痛苦的學生;
6.由于身邊的同學出現個體危機狀況而受到影響,產生恐慌、擔心、焦慮不安的學生;
7.其他有情緒困擾、行為異常的學生。
尤其要關注上述多種特征并存的學生,其心理危機程度更嚴重,應成為重點干預的對象。
四、心理危機干預組成人員:
主管領導、班主任、心理輔導老師、校保安人員等。
五、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分工:
1.主管領導全面組織協調指揮。
2.班主任了解信息、通知家長、穩定班級。
3.心理輔導老師現場疏導、干預,避免極端心理行為。
4.校保安人員維持秩序。
5.干預結束后觀察和隨訪。
六、心理危機干預的程序:
1.心理危機發生后,班主任應在第一時間通知主管領導。
2.主管領導通知心理輔導老師等相關人員到達現常
3.按照分工迅速展開工作。
七、心理危機干預的注意事項:
1.危機瞬間發生,決策很重要,所有成員應絕對服從領導安排,避免拖延導致不良后果。
2.危機就意味風險,所有成員不能因干預無效而自責、內疚,要意識到干預的有限性。
學校心理危機干預方案 篇3
為及時疏導、有效干預學生心理危機,減少或避免因心理問題而引發的傷害事件,及時、有效、穩妥地處置校內可能發生的各種心理危機事件,促進學生健康成長,特制定本預案。
一、校園心理危機
校園心理危機是指在學校校園生活范圍內,由于各種突發的、重大的危機事件所引起的校園成員心理嚴重失衡狀態。
二、工作原則
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應遵循以下原則:以人為本,安全第一;組織健全,職責明確;預防為先,教育普及;預警及時,重點突出;干預到位,專業科學;支持系統,家校結合。
三、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的工作體系
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在學校統一領導下,各個相關部門密切協作,分工負責,才能取得實效。結合學校實際,建立如下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體系:
(一)一級預警和干預
成立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領導小組。
組長:喬輝杰徐志強
副組長:張美英、胡丹英
成員:朱乃器、鐘茜、馬紅華、劉紅英、王正輝、楊國歡、顧引娣、班主任。
工作職責:把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融入學校處置突發性事件工作體系中,全面指導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工作的'實施,協調各部門之間的關系,使之凝成合力,使學生心理危機干預工作得以順利開展;對于突發心理危機事件進行處理、負責審定心理危機干預預案、定期聽取下級的匯報、決定向有關醫療機構轉介學生。
(二)二級預警和干預
組長:胡丹英
成員:劉紅英、王正輝、楊國歡、顧引娣、班主任。
主要職責:指導與部署學校學生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結合日常教育管理工作,積極開展學生心理危機救助工作。排摸和掌握有關信息,及時向校心理危機干預領導小組報告較嚴重的心理危機事件,并根據校心理危機預防和干預領導小組的意見,開展心理評估和干預等工作。
二級預警和干預工作小組要建?script>s("content_relat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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