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供熱運行方案(精選16篇)
為了確保事情或工作扎實開展,預先制定方案是必不可少的,方案是解決一個問題或者一項工程,一個課題的詳細過程。我們應該怎么制定方案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集中供熱運行方案(精選16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集中供熱運行方案(精選16篇)1
冬季是燃煤取暖不當造成師生煤氣中毒和火災的易發期。為保障師生身體健康、學校教育教學工作順利進行,預防和杜絕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創建平安和諧校園,結合實際,特制定冬季取暖方案如下:
一、目標與任務
認真落實市教育局《關于做好惡劣天氣期間實習支教相關工作的通知》和市教育局、聊城大學《關于實習支教大學生冬季取暖安全問題的通知》的精神,強化管理,落實措施,增強師生員工的防范意識和能力,為師生健康、和諧發展提供良好的環境。
二、方法與步驟
(一)宣傳發動
1、召開校長例會,傳達上級文件精神;完善各項安全管理制度。
2、利用板報、櫥窗等方式,及時宣傳取暖的注意問題。
3、落實學校冬季取暖安全工作目標責任制。
(二)自查整改
1、組建機構。成立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加強領導,具體分工,明確責任,認真部署各項工作,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實、抓細。
2、取暖要求。用煤爐取暖的學校,室內確保通風;安裝排煙管道,保證管道通暢、不漏氣、并裝有風斗;周圍不能有易燃物。支教教師室內使用新電暖氣取暖,宿舍不準用電褥子取暖;經常檢查線路,保證線路安全。
3、各完小安排專人負責冬季取暖問題,值班人員明確責任,加強檢查。
4、堅決消滅明火取暖,消除煤氣中毒的隱患;禁止使用電爐取暖,易燃物品要遠離火源,防止火災的發生。
5、認真檢查消防器材,保障安全設備到位。
(三)應急預警
突發事件發生時,學校安全取暖領導小組轉為安全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向聯校上報突發事件情況,并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事件發生后,聯校指揮部指揮成員要迅速到位,要及時把受災學校事件詳細情況統計匯總,做好學生安撫工作,及時查清事件發生起因,做好事件的發展分析、預測,開展救援工作宣傳,配合其他部門救災搶險;組織醫療救護隊,確保受害師生在最短時間內接受搶救與治療;維護校園安全保衛工作,保證搶險救災工作順利進行。
三、工作措施
1、各完小通過校會、班會、櫥窗等方式,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預防煤氣中毒等安全教育,讓學生掌握預防一氧化碳中毒的基本知識和方法,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事故能力。
2、加強對預防煤氣中毒的安全知識的宣傳,時刻關心支教教師的生活。
3、加強安全課教育,定期開展安全知識講座。
4、切實進行安全預警演練,提高師生預防自救能力。
5、認真檢查取暖中存在的安全隱患,做好記錄,寫出書面總結報告。
一、建立冬季供暖應急指揮機構
(一)冬季供暖應急指揮部。遇有緊急情況時,負責重大事件和事故緊急處理的組織指揮工作。
總指揮:xxx
副總指揮:xxx
成員:xxx
(二)設立冬季供暖應急指揮部,建立相應指揮系統。遇有緊急情況時,負責對一般、重要、重大事件和小、一般、大事故和特大事故等緊急情況的緊急處理組織指揮工作。
二、緊急狀態及緊急情況分類和等級
(一)緊急狀態和緊急情況。進入冬季采暖期間,即為冬季供暖緊急狀態。在此期間出現的影響師生正常采暖的情況為緊急情況。緊急情況分為緊急事件、緊急事故和其它緊急情況,并按照影響程度劃分相應等級。其中,供暖期間內因非供熱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熱或供熱不達標情況,或由此造成社會重大影響的事件,稱為緊急事件。
因供暖系統設備設施故障出現的停暖或供暖不達標情況,稱為緊急事故,因用于供熱的'能源出現短缺及上述未含的其它原因影響正常供熱的情況稱為其它緊急情況。
(二)緊急事故:分為小事故、一般事故、大事故和特大事故
1.小事故:設備或管道的零部件在運行中突然損壞、造成局部設備、管道,運行中斷但沒有影響鍋爐運行或正常供熱。
2.一般事故:設備或管道的零部件在運行中突然損壞,影響鍋爐停運3小時以內,沒有影響正常供熱。
3.大事故:設備或管道的零部件在運行中突然損壞。造成單臺鍋爐停運1天或影響供熱4小時以上,沒有人員嚴重傷害的事故。
4.特大事故:設備損壞嚴重,供暖處于癱瘓狀態,造成至少1人重傷或死亡,或未到上述條件但性質惡劣,影響極壞者。
三、緊急情況處理程序
(一)一般事件處理程序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的情況后,管德良立即匯報給閔繁成。
(二)重要事件處理程序
1.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的情況后,管德良立即匯報給閔繁成。
2.管德良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后立即報告閔繁成,并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向魏萬輝報告,是否通報相關部門。
3.事件處理后,管德良將情況報閔繁成,并密切跟蹤關注該處情況。
(三)重大事件處理程序
1.接到各種信息渠道反映的情況后,管德良立即匯報給閔繁成。
2.管德良接到信息后,立即報告閔繁成、魏萬輝,管德良及閔繁成前往出事地點了解情況。根據具體情況和事態的發展,決定是否向冬季供暖應急指揮部門報告。
四、應急事故處理措施
(一)小事故:立即組織搶修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并在4小時內搶修完畢,并通知管德良。
(二)一般事故:立即組織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并在6小時內搶修完畢,并通知管德良和閔繁成。
(三)大事故:立即組織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并在8小時內搶修完畢,并通知管德良、閔繁成、魏萬輝。
(四)特大事故:立即通知應急指揮部總指揮陳憲偉,立即組織搶救受傷人員,在確保人員安全和設備安全的情況下,組織搶險人員和所需物資、工具進行搶修,爭取最短時間恢復正常供暖。并通知管德良、閔繁成、魏萬輝由公司將事故調查及處理情況上報陳憲偉。
事故處理程序、開展事故調查、分析事故原因,接受事故教訓,杜絕事故發生。事故調查處理應接受工會組織的監督,在調查處理事故中,對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有意毀滅證據及現場者,應追究其行政責任,觸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責任。
五、其它緊急情況的處理程序。
停水、電的緊急處理。及時通知供電局及自來水公司組織協調好供水、供電工作。
集中供熱運行方案(精選16篇)2
冬季即將到來,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預防和杜絕煤氣中毒事故的發生,確保學校冬季正常供暖,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應急工作
1、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領導小組
西長壽小學成立領導小組,加強對冬季取暖工作的領導,把冬季取暖工作抓實、抓細。
二、取暖方式:
宿舍取暖方式。空調和電熱。
教學樓取暖方式暖氣。教學樓門口掛上棉門簾。
三、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工作的各項要求
1、根據本校情況,提前做好冬季用電的計劃,并準備好充足的資金。
2、電工張金有負責冬季用電的統一開、停(嚴禁學生操作),以保護變壓器和線路的.安全。
3、教室、辦公室等校舍門上加裝棉門簾,防止密封不嚴造成的跑暖漏熱等現象。
4、認真做好供暖前的各項準備工作,檢修好供暖設備,11月10日開始調試設備、試供暖。保證11月15日正常供暖。
5、明確責任,加強對這項工作的檢查,采用空調和電熱,要嚴格按照技術監察部門的各項規定,做好空調和電熱的安全檢查工作,做到既保證供暖質量有保證供暖安全。
6、各班要認真執行冬季防火取暖工作方案的要求,做好每天帶班領導和當值教師對所有教室和取暖鍋爐進行一次防火、防電安全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7、班主任是班級安全工作的第一責任人,每天放學時要做到班級檢查一次,保證斷電人走。
8、值班領導要對學校安全工作負全責,每天要嚴格執行安全檢查、巡視制度,做好當天的防火、防盜和用電、用水安全工作,作好記錄有帶班領導簽字后學校存檔。
9、值日人員發現問題要及時妥善處理并報告帶班領導或主要領導。因事不能按時到崗者應向帶班領導或主要領導請假。代值人員與當值人員負有同樣責任。
10、各校加強取暖期間值日和領導帶班工作,按時接交,不能準遲到、早退或途中離崗,嚴禁漏值漏崗。
11、供暖期間要加強管理,增強責任意識,發現問題和隱患及時處理,確保冬季取暖安全和不發生觸電事故。
12、堅決消滅明火取暖,消除煤氣中毒的`隱患。禁止使用電爐取暖,易燃物品要遠離火源,防止火災的發生。
12、加強值班制度,加強巡視和檢查,排除事故的隱患,確保師生安全,確保師生溫暖過冬。
13、要通過校務會、校會、班會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安全用電、預防煤氣中毒等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識和防范事故的能力。
14、當電不足時,急時補充足夠的電費,以保證正常供暖。
15、當取暖空調和電熱出現問題時應及時采取措施,及時修復,以保證正常供暖。
集中供熱運行方案(精選16篇)3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為有效預防和應對營口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以下簡稱供熱突發事件),最大程度地減少突發事件造成的損害,保障公眾生命財產安全,促進社會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本預案。
1.2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遼寧省城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遼寧省城市供熱條例》、《營口市城市供熱條例》及《營口市突發事件總體應急預案》等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編制本預案。
1.3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發生在我市行政區域內應由我市處置的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具體包括:
(1)供熱生產安全事故包括重大設備設施事故、重大鍋爐及壓力管道安全事故、重大火災事故等;
(2)煤炭采購困難或運力緊張而影響正常供熱;
(3)因鍋爐、換熱設備故障或供熱主管線爆裂泄水造成大面積停供或低溫運行。
1.4工作原則
(1)統一領導。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在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具體指揮下,各縣(市)區政府、各相關部門及各供暖企業積極開展供熱突發事件的隱患排查、應急處置、善后恢復等。
(2)屬地管理。各縣(市)區政府組織制定本級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負責本轄區內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及對受影響區域內熱用戶的政策宣傳、解釋和思想穩定工作。
(3)分工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處置在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市主城區供熱突發事件以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為主,縣(市)區供熱突發事件以所在地供熱主管部門為主,各部門、各單位依據各自職責積極配合,確保快速反應,迅速開展應急處置、緊急救援搶修、善后處理工作。
(4)資源共享。供熱突發事件搶修救援工作需要調動搶修隊伍、材料、車輛、工具等相關物資和人員時,市政府和相關部門可以按照程序調用市、縣(前)區供熱應急搶險隊伍、相關物資設備和人員。
2 事故風險描述
2.1風險評估
城市集中供熱運行過程中,主要存在以下幾方面風險因素:熱源點鍋爐、換熱器壓力容器存在爆炸、故障或單機(臺)故障等風險,容易引發人員傷亡和導致供熱全部中斷或部分機器設備低溫運行;
老化的蒸汽管網和高溫水管網存在破裂泄漏風險,容易引發一定范圍內供熱中斷;
極端惡劣天氣引發熱源供應不足,導致供熱低溫運行;
自然災害、煤炭不足、停水停電、施工破壞、人為因素、其它行業事故、缺乏備用熱源等因素導致供熱中斷或供熱能力不足造成低溫運行。
2.2事件分級
本預案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的性質、社會危害程度、可控性和影響范圍等因素,由低到高劃分為四級:一般供熱突發事件、較大供熱突發事件、重大供熱突發事件和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法律、行政法規和上級規范性文件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比較簡單,僅對較小范圍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影響,縣(市)區政府能夠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一般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漏水,造成2萬戶以下居民連續停止供熱24小時以內;
(3)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單臺(機)發生故障,造成低溫運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下,24小時內恢復供熱。
(4)煤炭緊缺或運力緊張,造成停熱,影響2萬戶以下,12小時內恢復供熱;造成低溫運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下,24小時內恢復供熱。
(5)因供熱企業降低供熱質量,導致居民室內溫度連續24小時內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下。
(6)因熱源單位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24小時內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下。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24小時內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下。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較為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較大影響,需要調度幾個部門、縣(市)區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較大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重傷,或者1000萬元以上5000萬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事故;
(2)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發生故障或供熱管網爆裂泄水,造成停止供熱,影響面積50萬㎡以下,完全停熱超過24小時;
(3)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單臺(機)發生故障,造成低溫運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48小時內恢復供熱。
(4)煤炭緊缺或運力緊張,造成停熱,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24小時內恢復供熱;低溫運行,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48小時內恢復供熱。
(5)因供熱企業考慮經濟效益,降低供熱質量,導致居民室內溫度連續48小時以上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協調無果。
(6)因熱源單位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48小時以上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50萬㎡以上100萬㎡以下。
3.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復雜,對一定區域內的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員傷亡、重大財產損失,需要調度多個部門、縣(市)區和相關單位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公共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重傷,或者5000萬元以上1億元以下直接經濟損失的;
(2)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影響供熱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完全停熱48小時以上;
(3)供熱設備(鍋爐、換熱器)單臺(機)發生故障,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造成低溫運行,72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
(4)煤炭緊缺或運力緊張,造成停止供熱,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完全停熱48小時以上;造成低溫運行,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72小時內不能恢復供熱。
(5)因供熱企業過分考慮經濟效益,降低供熱質量,導致居民室內溫度連續72小時以上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協調無果。
(6)因熱源單位供熱能力嚴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72小時以上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72小時以上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
4.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是指突然發生,事態非常復雜對本市正常供熱造成嚴重影響,已經或可能造成特別重大人員傷亡、特別重大財產損失,需要市委、市政府統一組織協調,調動各方力量和資源進行應急處置的供熱突發事件。
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為特別重大供熱突發事件:
(1)發生供熱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重傷(包括急性工業中毒,下同),或者1億元以上直接經濟損失的。
(2)供熱設施設備發生故障或供熱主管網爆裂泄水,造成停熱,影響供熱面積200萬㎡以上,完全停止供熱72小時以上。
(3)供熱設施設備單臺(機)發生故障,造成低溫運行,影響供熱面積200萬平㎡以上,96小時內無法恢復供熱。
(4)出現供熱煤炭嚴重短缺,嚴重影響全市正常供熱。
(5)供熱企業擅自停供,嚴重影響居民生產、生活。
(6)因熱源單位熱源嚴重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96小時以上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200萬㎡以上。
(7)因極端天氣導致供熱能力不足,造成居民室溫連續96小時以上低于18℃采暖標準,影響面積100萬㎡以上200萬㎡以下。
3 應急組織機構及職責
3.1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
成立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以下簡“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統一領導和組織實施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組長:分管副市長
副組長:市政府秘書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市住房城鄉和建設局局長
成員單位:市住房城鄉建設局、市委宣傳部、市發展改革委、市國資委、市衛健委、市財政局、市應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市民政局、市生態環境局、市信訪局、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市商務局、市交通局、市氣象局、市總工會、各縣(市)區政府、沿海產業基地管委會、國網營口供電公司、營口水務集團有限公司、營口市熱電集團有限公司、華能營口熱電有限責任公司。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主要職責:
(1)貫徹落實突發事件應對法律法規,分析、研究供熱突發事件防范與處置工作重大問題及重要決策事項;
(2)組織指揮較大及以上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必要時調度市政府業務部門給予支持;
(3)對于敏感的、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突發事件或預警信息,加強監測預警,組織專家會商研判,按規定做好信息報告、預警和應急響應,必要時提升響應級別;
(4)負責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所屬應急救援隊伍建設培訓、應急物資的儲備管理工作;
(5)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發展趨勢,決定啟動、終止應急響應,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
3.2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辦公室主任由市住建局分管供暖的副局長擔任。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主要職責:
(1)負責組織落實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決定;
(2)組織、協調成員單位按照預案中的各自職責開展突發事件應急處置工作;
(3)負責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演練、評估與管理;
(4)建立供熱突發事件監測預警、信息收集制度,統一接收、處理、統計和分析供熱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核實與研判信息,按照規定做好信息報告工作;
(5)負責組織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發布和輿情引導工作;
(6)負責本預案專家組的日常管理和聯系工作。
3.3專家組
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組建由供熱、應急等相關方面的專家以及處置經驗豐富的工作人員為成員的專家組,其主要職責是:
1.為本市城市集中供熱應急體系建設與管理提供決策建議和技術咨詢,指導和參與供熱應急預案的修編、演練評估等工作;
2.參與現場處置,對供熱突發事件的發生和發展趨勢、處置方案、處置辦法、災害損失和恢復方案等進行研究、評估,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供決策方案;
3.參與應急管理宣教培訓及相關學術交流與合作活動;
4.參加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織的其他有關應急處置活動。
3.4成員單位
各成員單位在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指揮下,協同配合,積極開展應急處置工作。
主要職責是:
1.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負責《營口市城市集中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的編制、修訂工作;向市供熱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發布藍色、黃色、橙色、紅色的供熱預警建議;負責組織、協調各成員單位按照預案和職責開展應急處置工作,負責收集城市供熱突發事件信息,及時核實與研判,做好信息報告工作,組織專業隊伍實施搶修作業,為搶修救援工作提供專業技術支持,參與供熱突發事件調查處理,負責對受損道路進行搶修恢復等。
2.市委宣傳部:負責指導、協調供熱突發事件的有關新聞報道、信息發布和輿情處置等工作。
3.市發展改革委:負責煤炭、天然氣等生產要素的協調工作。
4.市國資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發生期間對國有資產搶救和保護,并對損失情況進行評估處置。
5.市衛健委:負責供熱突發事件傷亡人員以及搶救人員的醫療救護、衛生防疫、受傷人員心理疏導等工作。
6.市財政局:負責供熱突發事件應急保障資金的籌措、供應及使用情況的監管和評估。
7.市應急管理局:負責對人員傷亡的供熱安全事故開展調查處理;
8.市公安局:負責維持好搶修現場秩序及煤炭運輸通道順暢、依法制止各類影響供熱搶修、維修的行為。
9.司法局:負責研究處置供熱突發事件的涉法事務,并提出合理的法律意見,及時提供法律保障。
10.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局:負責受傷職工的工傷認定,工傷保險待遇。
11.市民政局:認真做好低保戶和特困供養人員的供暖解決方案,及給予家庭一定的幫扶。
12.市生態環境局:負責對環境污染事故進行環境應急監測,組織專家提出控制事態和污染擴大的建議;指導、監督污染物收集、清理與安全處置,組織制定并監督實施生態修復方案;參與涉環保事件的.調查評估。
13.市信訪局:負責做好信訪群眾的接待工作,協調相關責任單位共同做好相關政策、法規的解釋和群眾思想穩定工作。
14.市市場監管局:負責市場價格監管工作,維護市場價格秩序,負責調查供熱事件單位市場主體的登記注冊信息,并在事故善后工作中依法對其違規行為進行查處;負責鍋爐、壓力容器、壓力管道等特種設備的安全監察和監督管理工作,依法查處各類違法行為負責職責范圍內特種設備事故調查處理。
15.市商務局:負責監測分析市場運行、商品供求狀況,調查分析商品價格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
16.市交通局:負責組織協調做好運輸企業的搶險救援物資、人員及煤炭等應急運輸保障。
17.市氣象局:負責應急氣象監測預報,及時提供氣象分析和預測預報。
18.市總工會:參與配合有關部門做好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和善后處理工作。
19.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負責受影響區域人員的信息通知、安撫、勸導、救助、安置等工作,做好本轄區人民群眾思想工作,確保社會穩定。
20.國網營口供電公司:負責優先保證供熱用電及影響供熱能力的電力故障搶修工作。
21.營口水務集團有限公司:負責處理影響供熱用水的故障搶修工作。
22.營口市熱電集團有限公司、華能營口熱電有限責任公司:負責供熱突發事件的信息研判、先期處置等工作,按照操作規程組織搶修;按照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的指示,參與其他供熱突發事件的應急救援。
4 預警及信息報告
4.1監測預測
(一)預防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要加強對本地區、本行業(領域)、本單位的風險評估和隱患排查整改,有針對性地制定應對措施或應急預案,做好突發事件預防及應急處置準備工作,各供熱企業要制定本單位供熱區域的應急處置預案,設立安全員,定期進行安全隱患排查檢查。
(二)監測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牽頭,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相關部門(單位)配合,建立完善集中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監測預警機制,依托各級值班室和舉報投訴電話,通過專業監測、視頻監控、日常巡查、基層單位上報、社會公眾投訴等多種渠道收集信息,對可能引發的突發事件及時進行預警,對氣象、地震(應急)、國土(自然資源)等部門發布的預警信息進行傳播,提出防范應對要求。
(三)預測
在信息監測的基礎上,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根據歷年突發事件情況匯總、年度氣候趨勢預測等,對突發事件形勢進行分析預測;對于外地已發生的突發事件也應按照“高度敏感、注重關聯”的原則做好防范、預測,及時完善防控應對措施。
4.2預警
(一)預警分級
依據供熱突發事件即將造成的危害程度、發展勢態和緊迫性等因素,結合城市集中供熱實際情況,預警級別由低到高劃分為一般、較重、嚴重和特別嚴重四級,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1、藍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一般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可能會擴大
2、黃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較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即將臨近,事態有擴大趨勢。
3、橙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重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即將發生,事態正在逐步擴大。
4、紅色預警:預計將要發生特別重大以上供熱突發事件,事件隨時發生,事態正在不斷蔓延。
(二)預警發布
1.預警發布主體
藍色、黃色預警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發布,橙色預警、紅色預警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發布。
2.預警發布內容
預警發布內容包括:可能發生的事件類別、預警級別、預警期起始時間、可能影響范圍、可能后果、警示事項、發布機關、發布時間等。
3.預警發布的形式
預警的發布和傳播可運用廣播、電視、報刊、通信、網絡、宣傳車、電子顯示屏或組織人員逐戶通知等方式進行通告,對特殊人群以及學校等特殊場所應當采取有針對性的通知方式。
(三)預警響應
預警信息發布后,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相關部門(單位)、相關縣(市)區政府應密切關注形勢的發展態勢,根據信息分析和事態發展,及時做出響應;加強值守,采取防范措施,做好應急處置相關工作。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密切關注事件進展情況,根據事態的發展,按照有關規定適時調整預警級別并發布。
有事實證明不可能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或者危險已經解除的,預警信息發布部門(單位)應當立即宣布解除警報,終止預警期,并解除已經采取的有關措施。
4.3信息報告
報告責任主體:突發事件發生單位、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及其有關單位、市政府各部門、市直各單位是受理和報告突發事件信息的責任主體。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接報的政府及其部門(單位)要立即將有關情況向當地、上級政府及其有關主管部門報告。特殊情況下,基層單位可以越一級上報,并同時報告所在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
報告時限和程序: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應立即核實并30分鐘內通過電話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市政府報告信息,1小時內上報書面材料。緊急信息要邊處置、邊核實、邊報告,最新處置進展情況要及時續報,事件處置結束后要盡快提供書面終報。報送、報告突發事件信息,應當做到及時、客觀、真實,不得遲報、謊報、瞞報和漏報。
對事件本身比較敏感,或發生在敏感時間、敏感地點,或涉及敏感群體,以及可能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供熱突發事件信息或預警信息,不受分級標準限制,應在30分鐘內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市政府進行報告。
報告內容:突發事件發生的時間、地點、信息來源、事件類別、基本過程、財產損失、人員傷亡情況,對事件的初判級別,已經采取的措施,有無次生或衍生危害、周邊有無危險源、警報發布情況、是否需要疏散群眾,需要支援事項和亟需幫助解決的問題,現場負責人和報告人的姓名、單位和聯系電話等。
接到上級領導批示的,落實情況也應及時向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進行報告,由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匯總,分別向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市委市政府進行報告。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24小時電話:XXX
5應急響應
5.1先期處置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單位要立即啟動相關預案的應急響應,疏散現場周邊無關人員,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態發展,組織開展應急處置工作,事故單位應按照有關規定,立即上報應急領導小組。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第一受理人必須在10分鐘內將情況上報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情況緊急時,可直接報副組長或組長。如現場存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危險化學品或發生起火、漏電、漏水、漏氣等情況,現場處置隊伍要立即通知有關業務主管部門(單位)和市政府調派專業救援隊伍趕赴現場實施排爆、滅火、斷電、斷水、斷氣、疏散群眾等措施,避免次生、衍生災害發生。
5.2響應分級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副組長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協同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組長批準啟動應急響應,組織調動事發單位、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以及市相關專業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3.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出建議,組織調動全市應急救援隊伍和資源進行先期處置。
5.3指揮協調
1.一般供熱突發事件: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它相關部門(單位)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配合處置。
對于一般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處置,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或分管領導趕赴現場配合處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根據事件情況和處置需要趕赴現場或到市應急指揮部協調處置。
2.較大供熱突發事件: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其他相關部門(單位)主要領導趕赴現場配合先期處置。市政府分管副市長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市政府主要領導根據事件情況和處置需要趕赴現場協調先期處置。
對于較大突發事件中的敏感事件、具有次生或衍生危害性的事件、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較多的事件等,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
3.重大、特別重大突發事件:市委、市政府主要領導趕赴現場指揮協調先期處置。
涉及我市兩個以上行政區域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協調處置。
較大及以上供熱突發事件,省、國家成立應急指揮部或派出工作組后,在其指揮下開展處置工作。
5.4現場指揮部
根據應急處置工作需要,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負責組建現場指揮部,視情況成立若干工作組,并建立相關運行工作制度,分工協作有序開展現場處置和救援工作,工作組可根據實際進行增減調整。
1.綜合協調組: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抽調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組成。負責綜合協調、公文運轉、會議組織、會議紀要、信息簡報、綜合文字,資料收集歸檔,處置信息調度、匯總、上報,與上級工作組及其他專業組的協調聯絡等工作。
2.搶險救援組:由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牽頭,根據實際情況由市公安局、市衛健委、市生態環境局、營口供電公司、熱源單位、供熱企業及其他相關部門(單位)參加。根據供熱突發事件現場情況和現場指揮部的指示,制定應急處置具體措施,按照預案和事件處置規程要求迅速組織力量、設備和物資開展應急處置和救援等工作。
3.交通治安組:由市公安局牽頭,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及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負責事件現場警戒、交通管控,社會面管控及秩序維持,對已死亡人員進行身份檢查、驗證等工作。
4.運輸保障組:由市交通局牽頭,事發地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等組成,主要負責組織協調道路運輸企業做好應急運輸保障,確保搶險救援物資、人員及煤炭等能夠及時、安全送達。
5.后勤保障組:由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牽頭,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財政局、營口供電公司及其他相關部門和單位參加。負責應急處置經費撥付,應急物資、設備等的籌集、調撥,確保應急處置物資供應;提供應急所需通信、電力保障及其他應急處置保障;提供應急救援現場人員辦公、食宿的`后勤保障等。
6.宣傳報道組:由市委宣傳部牽頭,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及其他相關部門參加。負責研究制定新聞報道計劃,協調、安排新聞報道和發布工作,赴現場媒體記者的接待、管理網絡輿情的監測、收集、研判、引導,公眾自救防護知識宣傳等工作。
7.醫療救護組:由市衛健委牽頭,縣(市)區政府、開發園(園區)管委會及相關部門組成,負責傷員醫療救治工作。
8.事故調查組:由市應急管理局牽頭,市紀委、市公安局、市住建局、總工會、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等參加,負責對供暖事故、安全生產事故的調查和處理工作。按規定屬國務院、省政府調查處理的,由國務院、省調查組確定參加人員。
9.善后處理組:由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負責,市衛健委、市民政局、供熱事件企業等部門參加。負責事件傷亡人員家屬的安撫和死亡人員的善后處置事宜,安撫受災群眾,以及對傷殘人員的醫療鑒定、經濟理賠和社會救助等工作。
5.5應急處置措施
1.基本處置措施
(1)供熱企業等專業隊伍按照各自職責和本單位應急預案進行處置;如事件處置超出自身能力,按規定程序請求支援;
(2)因工程設施損毀或管網泄漏造成人員傷害事故的,應先搶救受傷人員,及時、有序、高效地清理現場,搜尋、急救與安全轉送傷員,降低傷亡率,減少事故損失;
(3)會同相關部門組織好現場人員疏散、交通管制等工作,為現場提供搶修條件;必要時通媒體進行信息發布和宣傳引導,避免引發居民恐慌。
(4)通過媒體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施;
(5)限制或停止公共建筑和工業生產用熱量,先期保障居民用熱;
(6)對重點用熱單位或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2.分級處置措施
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發生一般突發事件,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應急救援隊伍和人員趕赴現場進行應急處置,通知支援隊伍做好備勤支援準備;
(2)調度或調集處置所需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趕赴現場;
(3)約談企業負責人,督促提高供熱質量;
(4)緊急調運政府應急儲備煤炭;
(5)通過媒體進行信息發布和宣傳引導;
(6)啟動備用熱源;
(7)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采取一般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單位和居民做好應急取暖相關工作;
(2)相關部門做好應急接管供熱的工作;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重大突發事件和特別重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
在采取較大突發事件處置措施的基礎上,采取下列一項或多項措施:
(1)通知各單位、企業和家庭提前準備空調、電暖器等取暖設備;
(2)對非居民用戶用熱進行限供或停供,先期保障居民用戶用熱,對重點用熱單位或居民區,調配應急熱源予以保障;
(3)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必要的措施。
5.6擴大響應
如果供熱突發事件的事態進一步擴大,預計憑我市現有應急資源難以有效處置,或者供熱突發事件已經波及到本市大部分地區,直接或間接造成巨大災害,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提出建議,經市主要領導同意,向部隊或上級請求支援。
5.7應急聯動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與周邊市政府業務主管部門建立應急聯動機制,明確信息共享、隊伍及資源調動程序等工作。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應健全與屬地中央、省、市大型企業應急聯動機制,明確值守應急通信聯絡方式、信息報送要求隊伍物資調動程序等,確保突發事件發生后能夠快速、有序、協同應對。
5.8社會動員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根據處置需要,通過廣播、電視、報紙、網絡、戶外顯示屏、短信等向社會公眾發布應對工作提示,動員社會力量開展防寒保暖工作,積極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應急處置工作。
5.9應急結束
應急處置結束,經組織專家會商,確認相關危害因素消除,并恢復供熱,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提出建議,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批準后,宣布應急結束。
6信息公開
6.1信息發布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布應當遵循依法、及時、準確、客觀、有序的原則。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在突發事件發生后通過媒體、新聞發布會等形式向社會發布簡要信息,隨后適時發布初步核實情況、事態進展、政府應對措施和公眾安全防范措施等,根據事件處置情況做好后續發布工作。
供熱突發事件信息發布,由市政府有關部門會同市委宣傳部負責。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編造、傳播有關突發事件事態發展或者應急處置工作的虛假信息。
6.2輿情引導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要組織做好網絡和媒體的輿情引導,及時回應群眾關切問題。
7后期處置
7.1善后處置
事件處置結束,事發縣(市)區、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規定及時調撥救助資金和物資,組織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損害調查核定工作和環境污染消除工作:對應急處置中的傷亡人員、工作人員,以及緊急調集、征用有關單位和個人的物資,依法依規給予撫恤、補助或補償;對低溫運行造成群眾室內溫度不達標的要予以低溫補償。
7.2社會救助
司法行政部門組織法律援助機構和有關社會力量為突發事件涉及的人員依法提供法律援助,維護其合法權益。工會、共青團、婦聯、紅十字會等人民團體,協助衛健委等有關部門開展心理咨詢、撫慰等心理危機干預工作。
7.3保險理賠
供熱突發事件發生后,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單位)要督促有關保險公司及時開展保險受理、按規定做好賠付工作
7.4總結評估
供熱突發事件結束后,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應組織對突發事件的起因、性質、影響、責任、經驗教訓等進行分析和總結評估,按規定報市政府和上級業務進管部門。
8保障措施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市政府有關部門要按照職責分工和相關預案,做好供熱突發事件處置的應急保障工作。
8.1救援隊伍及設備物資保障
各供熱企業應當建立滿足處置一般突發事件需要的專、兼職搶險救援隊伍,并儲備一定數量的設備和應急煤炭。加強對儲備物資和煤炭的管理,根據需要及時補充和更新。當發生供熱突發事件時,以供熱企業應急救援隊伍先期處置為主。當超出自身處置能力時,可請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給予支援。
根據現場處置需要,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有權臨時征用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或相關企業的物資,各單位應按照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指令落實到位。
8.2通信保障
市委宣傳部、市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市工信局等部門要加強工作配合,建立健全應急通信、應急廣播電視保障體系,完善公用通信網,建立有線和無線相結合、基礎電信網絡與機動通信網絡(含衛星通信)相配套的應急通信系統,保障應急狀態下的指揮通信聯絡。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及領導小組各成員單位至少要保證1部專用值班電話,并確保24小時有人值守、通信暢通。
8.3交通保障
市交通、公路、鐵路等有關部門(單位)要建立應急保障體系,突發事件發生后要開設應急救援“綠色通道”,保證緊急情況下的應急交通工具的優先安排、優先調度、優先放行;交通設施受損時,交通、公路、建設等部門要迅速組織專業隊伍進行搶修,盡快恢復,確保運輸安全。公安等部門要根據處置需要,對事發現場及相關通道實行交通管制,保障救援工作順利開展。
8.4治安保障
市公安局要按規定加強對重點地區、重點場所、重點人群、重要物資和設備的安全保護,預防和制止違法犯罪活動。必要時,依法采取有效管制措施,控制事態,維護社會秩序。事發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要積極發動和組織群眾,開展群防聯防,協助公安部門做好治安保障工作。
8.5衛生保障
市衛健委要建立衛生應急隊伍和保障體系,根據需要及時組織隊伍趕赴現場開展緊急醫學救治、疾病預防控制、傷員及家屬心理疏導等工作,為受災地區提供必要的藥品、器械等衛生和醫療設備援助。市紅十字會等社會衛生力量要積極參與醫療衛生救助工作。
8.6技術保障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根據事件類別選調專家,對事故現場進行態勢研判,提出搶險救援方案和建議,為突發事件的指揮和決策提供技術支撐。
9應急預案管理
9.1應急預案培訓
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有關部門應利用新聞媒體、網站、報刊、舉辦專題培訓班等多種形式,廣泛開展供熱突發事件應急知識的宣傳、培訓和教育活動。
預案發布后,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要對相關指揮員、應急救援隊伍進行預案解讀培訓,使其熟悉應急職責、響應程序和處置措施,切實提高應急聯動處置能力。
9.2應急預案演練
市應急指揮部辦公室負責制訂年度應急演練計劃,圍繞情景模擬構建有針對性地編制演練方案、演練腳本,因地制宜組織開展桌面推演、實戰演練,按規定做好演練量化指標評估,市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各供熱企業應當經常組織開展應急演練。各縣(市)區應當根據實際情況,定期自行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應急預案的演練計劃、演練方案、演練腳本、演練總結評估報告和演練音像資料要及時歸檔備查。
9.3預案制定
本預案由市住房城鄉建設局負責制定、管理、解釋、實施并在征求各成員單位意見的基礎上,報市政府批準。各縣(市)區政府、開發區(園區)管委會參照本預案,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轄區供熱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報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
9.4預案修訂
市應急處置領導小組辦公室結合應急處置和演練總結評估情況,適時組織對本預案進行修訂,實現預案可持續改進。
9.5發布實施
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集中供熱運行方案(精選16篇)4
一、指導思想:
為應對因各種原因造成的城區突發性停暖、供暖設施損壞、與供暖有關的人員傷亡等供熱安全突發事故,總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快速、有效的搶修搶險和救援應急處理機制,保證社會穩定和人民生命財產的安全。本預案以‘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為指導,應急處置工作以總公司統一指揮、有關各方協調一致的原則,從對人民群眾生命財產高度負責的角度出發,做到確保供熱設施正常運行,提高對供熱事故的處置能力和快速反應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供熱事故對人民群眾的影響。總公司在區政府及上級有關部門全面領導下負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在人員設備安全的情況下將供熱突發事故影響降至最低程度。
二、編制目的
為確保城區供熱的安全穩定運行和有效防止供熱事故的發生,切實提高應對供熱突發事故的處置能力,預防各類供熱事故,能夠高效、有序地做好搶險、排險、搶修及救援善后處理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盡快恢復供熱,最大程度地減少大面積停熱現象,保障廣大熱用戶的生活與工作秩序,特制定本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
三、事故類型和危險程度分析:
(一)城區供暖主要危險源包括:供熱管網、換熱站壓力容器、電機水泵等轉動的.機械設備、高低壓配電柜、電源、外網輸水熱網等。
(二)供熱管網破裂或管網支架損壞等原因可誘發燙傷、砸傷等事故,影響小區供暖,及人員安全等。
(三)供暖危險源因突發原因出現事故影響供暖及危及相關人員安全等。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職責
(1)組織協調供熱突發事故的應急搶修搶險工作,落實區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交辦的有關工作。
(2)及時了解掌握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情況,根據情況需要向區政府及主管部門報告事故情況和應急處置措施。
(3)貫徹上級有關重大安全生產事故預防和應急救援的政策、方針,根據應急工作原則和方案,擬定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預案,組織有關成員對事故積極開展搶修搶險救援工作。
(4)組織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技術演練、研究和應急知識宣傳教育等工作。
(5)負責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信息的接受、核實、處理、傳遞、通報、報告。
(6)其他有關轄區供熱突發事故應急的重要工作。
(二)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組成人員。
總指揮:
副總指揮:
成員:
應急救援隊伍:
專家技術組
組長:
成員:
物資保障組
組長:
成員:
應急車輛組
組長:
成員:
安全保衛組
組長:
成員:
運行一處
隊長:
成員:
運行二處
隊長:
成員:
運行三處
隊長:
成員:
運行四處
隊長:
成員:
運行五處
隊長:
成員:
管線所
隊長:
成員:
五、預防與預警:
(一)危險源監控:
1、各運行處、安全保衛處、生產技術處、管線所、調度中心負責對供熱管網監測、調控、處置工作,工作目的是確保供熱管網的安全穩定運行。各運行處、管線所負責對供熱管網進行巡檢巡視,調度中心每日抄報外網壓力溫度情況,各運行處按照各自負責供熱區域對換熱站內供熱設備一小時一巡視,并填報運行分析記錄報表,發現隱患及時處理。安全保衛處負責供熱管網安全運行預警工作,對供熱安全運行狀況資料進行收集、匯總和分析并做出報告上報總公司。
2、在轄區供熱覆蓋范圍內建立多個測溫、測壓點,與各換熱站操作系統組成監測網絡,按要求定期對供熱溫度壓力進行檢測分析,發現超溫、超壓情況各運行處、調度中心立即處理,確保管網安全。
(二)預警行動:
1、預警信號發生后,由運行調度部門立即向全體搶險組織機構匯報并盡快向現場負責人發送預警報告,各部門進入預警狀態,隨時準備投入搶修搶險工作。
2、符合本預案啟動條件時,應急指揮部應立即發出啟動本預案的指令。
六、信息報告程序:
(一)總公司在單位值班室和安全保衛處設立應急電話,24小時專人值班,應急電話為:XXX。值班室應明示各應急小組通信聯系人及電話。
(二)供熱突發事故發生后,事故現場有關人員應立即迅速報告應急指揮機構(應急指揮部)。
(三)應急指揮部值班人員接到應急電話后,立即向有關事故應急小組及負責人匯報。重、特別重大事故,可直接向應急領導小組總指揮、副總指揮報告。同時按規定立即向主管部門報告。
(四)根據事故性質,按照國家規定的程序和時限,及時向政府有關部門報告。
七、應急搶修搶險程序
(一)響應分級按轄區供熱事故嚴重程度、性質和影響時間,分為一般事故、重要事故和重大事故。
1、一般事故:因設備臨時故障、臨時停電以及供熱支管網破裂等導致的停熱,在12小時(含12小時)內恢復供熱的。
2、重要事故:一、二次供熱管網或換熱站故障、外網主熱水管網損壞、爆裂等原因導致事故停熱12--48小時(含48小時)內仍不能恢復供熱的。
3、重大事故:因供熱管網或換熱站突發事故對附近居民生命財產構成重大影響的,同時因事故導致長時間停熱,48小時以上仍不能恢復供熱的:出現重大安全事故,短期內無法恢復供熱的。
(二)搶修搶險程序
(1)工作現場突發事故發生后,由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根據事故情況開展應急指揮與協調,通知有關各應急救援小組趕赴事故現場進行事故搶修搶險。突發事故造成人員傷亡時首先必須進行人員救援工作,要在第一時間聯系相關醫院同步展開救援。專家技術組、后勤保障組、應急車輛組、安全保衛組應立即按照各自職能開展工作,在指揮部統一領導下及時處理應急搶修搶險工作。
(2)召集調動應急力量:各應急救援小組接到應急指揮部指令后,必須立即響應,派遣事故搶險人員、物資、設備等迅速運送到事故現場指定位置聚集,并聽從現場總指揮的調動指揮,及時快速展開突發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確保人員設備安全。
(3)現場總指揮按照本預案確立的基本原則、認真聽取專家技術組建議,迅速組織應急搶修搶險隊伍進行應急處置工作,并且要與各應急救援隊保持通訊暢通,隨時了解掌握現場情況,做好指揮協調工作。
(4)當事故現場有應急救援力量和資源不能滿足搶險要求時,指揮部應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請求給予支援幫助。
(5)現場處置:事故發生后,應急車輛組保障車輛充足,安全保衛組負責保護好現場,對危險地區周邊進行警戒封閉,要確保現場工作人員及周邊群眾的安全。如發生特殊險情時,應急指揮部在充分考慮專家技術組和有關方面意見的基礎上,在確保人員安全的前提下進行必要地應急處置措施。
(三)搶修搶險處置措施
1、當供熱管網架空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接到指令應立即趕赴事故現場,實地了解情況,并將漏水管線解列,做好各項安全保護措施后方可進行應急搶修工作。
2、當供熱管網地埋管路出現漏水現象,應急救援隊伍按照指揮部指令立即趕赴現場,實地了解情況,同時將現場情況向指揮部匯報,指揮部組織相關小組立即趕到現場,根據實際情況,制訂應急搶修方案。應急救援隊伍將漏水管線解列,組織人員、機具進行搶修。在條件許可的情況下,采取應急供熱的臨時措施。
(四)應急處置工作結束應遵循“誰啟動、誰負責”的原則。事故處置完畢并恢復正常供熱后,由供熱突發事故應急指揮部作出決定,并由指揮部辦公室通知相關部門和各應急搶險隊,各部門負責人安排本部門恢復正常工作。應急結束后由指揮部辦公室(安全保衛處)負責對事故情況進行全面總結和上報。
八、搶修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一)應急救援車輛、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是安全、快速、高效處置突發事件必備設備,必須按搶險救援工作需要配置。
(二)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包括防護勞保、應急燈具、滅火器、快速搶險工具等。
(三)應急救援物資、防護裝置和快速搶險工具實行在崗備用,并做好維護保養,隨時保持完好無損備用狀態。
(四)每年10月底前,各相關小組將下一年度所需應急救援材料、機具、設備儲備計劃向應急救援指揮部辦公室匯報,確保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正常。
(五)建立健全應急救援物資儲備明細臺帳。
(六)應急救援物資不得挪做他用。指揮部在處置突發事件過程中有權動用一切應急救援物資。
九、善后處理:
(一)應急搶修完畢后,應立即組織現場清理、生產及生活恢復工作:同時對應急行動過程進行綜合評價,整理應急記錄(包括筆錄、攝像、照相及其它文字資料),由應急指揮部辦公室寫出應急總結報告,24小時內上報區政府備案。
(二)應急總結報告內容包括:事件發生單位、時間、地點,事件過程描述,傷亡情況,經濟損失,動用救援力量,參與救援人員,搶險救援情況,應急行動中反應的問題,經驗及教訓。
(三)應急指揮部要認真分析轄區供熱突發事故原因,從轄區供熱的規劃、設計、運行、管理等向有關方面提出改進建議,以避免相類似事故的發生,確保人民群眾用熱安全。
(四)應急救援過程中出現的問題,應急救援辦公室負責制定下達糾正和預防措施認真做好監督落實工作,并定期組織檢查驗收。
十、責任
對供熱突發事故應急處置過程中,拒不執行預案、不服從統一指揮,玩忽職守,造成嚴重后果的單位和個人,由總公司給予通報批評,違紀或違法的,將依法追究法律責任。
十一、附則
1、監督檢查
總公司負責對本預案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2、預案管理與更新
(1)下列情況要對預案進行修訂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等發生變化。
(2)行政機構或有關單位、部門職責發生變化,需對組織結構與職責作相應調整。
(3)應急行動或演習中發現問題和出現新情況,應適時進行修訂。
(4)影響預案執行的其他條件發生變化,預案需要修訂。
本預案由熱力總公司負責編制和解釋。
本預案自頒布之日起實行。
集中供熱運行方案(精選16篇)5
為保證師生身體健康和教育教學工作的順利進行,確保我校冬季取暖安全,根據本校實際,特制定冬季取暖應急預案如下:
一、成立組織機構,加強領導,認真做好冬季防寒取暖應急工作成立冬季取暖工作領導小組
組長:XXXXXX(校長)
副組長:XXXXX(副主任)XXXX(副主任)
成員:各班班主任、各科任教師
明確職責,嚴格落實冬季防寒取暖安全工作的`各項要求,組長負責全面工作,副組長負責工作的協調和反饋,成員負責工作的具體實施。
二、基本情況
取暖方式:鍋爐房采用電子速熱裝置取暖,各室為暖氣片供暖。取暖時間:周一至周五的上午6:00至下午4:00取暖范圍:全校幼兒園及小學的教室和專業室、功能室。
三、事故預防及報告程序
1.取暖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必須每天對鍋爐,各室內外等進行巡查,并記錄在冊,指定專人(我校為任桂林)整理記錄定期上報,學校要將相關記錄留檔備查。
2.事故報告
鍋爐房及室外、地下管道設備等有異常情況時,應立即向廠家應急人員報告,請專業人員前來處理,學校做好記錄工作。
各室內暖氣設備出現漏水、不熱等故障時,應及時向校長報告,應積極采取應急措施,讓學生做好緊急避險工作,以防發生燙傷、凍傷、感冒等事件
四、應急預案
當出現如停電或其他安全事故時,學校安全取暖領導小組轉為安全應急指揮部,立即啟動《突發事件應急預案》,要立刻撥打電話求助,向上級報告突發事件情況,并組織應急救援工作。
事件發生后,做好學生安撫工作,及時查請事件發生起因,做好事件的發展分析、預測,開展救援工作宣傳,配合其他部門做好相關工作,確保師生減少或不受傷害。
五、工作措施
1.學校應對師生進行安全防火、防燙、防觸電等安全教育,讓學生拿握安全預防的基本知識和方法,提高學生的安全防范意識和應急處置事故能力。
2.加強對相關安全預防知識的宣傳,讓師生們時刻注意安全。
3.加強安全課教育,定期開展安全知識講座。
4.切實進行安全預警演練,提高師生預防自救自能力
六、廠家應急聯系方式:
集中供熱運行方案(精選16篇)6
為進一步提高轄區內冬季防寒防凍效果,最大限度地預防和減少降雪冰凍等災害性天氣對轄區居民工作和生活造成的不便,確保群眾安全生產、安全過冬,將災情損失降到最低,特制定本預案。
一、建立防寒防凍應急指揮機構
為加強對轄區防寒防凍工作的領導,成立xx區冬季防寒防凍應急工作指揮部,統一領導、指揮和協調全區的防寒防凍工作。指揮長由區政府區長擔任,常務副指揮長由常務副區長擔任,其他副區長擔任副指揮長,各指揮長、副指揮長實行鄉、街道包點工作制度,區政府應急管理辦公室、區經貿局、交通局、民政局、農辦、水利局、衛生局、安監局、建設局、城管辦、環衛局、公安分局、城北供電局、交警大隊、消防大隊等部門主要負責人及各鄉街行政一把手為指揮部成員,指揮部辦公室下設8個小組:
1、工作督查組。組長:鄭少會。由區政府辦應急管理辦公室等部門組成,主要負責對指揮部部署工作以及領導指示事項的督查落實,及時歸納、整理、總結全區防寒防凍工作情況,及時向指揮部匯報,并協調各小組工作。
2、交通保障組。組長:邱寧。由區交警、交通、水利農機、環衛等部門組成,負責交通秩序的`維護以及道路溶冰工作。
3、醫療衛生保障組。組長:周文源。由區衛生部門組成,負責防寒防凍期間醫療救助。
4、電力供應維修保障組。組長:劉建。由區電力部門組成,負責電力供應維修。
5、居民生活物資保障組。組長:劉建。由區民政、經貿部門組成,負責居民群眾日常用品、食品供應信息的掌握及困難群眾防寒防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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