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5篇)
為了確定工作或事情順利開展,就常常需要事先準備方案,方案是計劃中內容最為復雜的一種。那么什么樣的方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治理方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
為認真吸取近年來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全區火災防控工作,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多發勢頭,確保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按照《灌云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印發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實施方案的通知》(灌安辦〔20xx〕33號)精神,經開發區領導同意,開發區管委會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底,在全區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
一、工作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假冒偽劣、不合格電動自行車行為,大力規范維修改裝行為,重點推動建設一批電動車集中停放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二、治理重點
(一)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者降低標準生產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二)電動自行車流通銷售。銷售無合格證、偽造、冒用認證證書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銷售無廠名、廠址等來源不明和不合格電動自行車及蓄電池、充電器等配件。
(三)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在建筑首層門廳、樓梯間、共用走道以及地下室、半地下室等室內公共區域,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及“飛線”充電現象,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未落實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安全保障措施。
三、工作措施
(一)落實標準規定。引導相關單位積極貫徹落實《電動自行車安全技術規范》(GB17761-20xx),穩妥有序淘汰不符合國家標準的電動自行車;落實國家不鼓勵發展共享電動自行車政策,督促共享單車企業限期清理回收共享電動自行車。
(二)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督促指導新建住宅小區、勞動密集型企業等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見附件1),同步建設具備過載保護、功率監測、充滿自停、故障報警等功能的電動自行車智能集中充電系統,老舊住宅小區等要列出計劃逐步增設,推廣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三)依法嚴格整治。嚴格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的監管,整頓維修改裝市場,嚴厲打擊違法生產、銷售、改裝電動自行車及配件行為。督促企業、建設管理單位落實安全管理責任,加強日常檢查和宣傳提示,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并依法倒查生產、銷售、改裝等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強化宣傳教育。充分運用各類媒體,及時曝光違法生產企業和銷售、改裝單位,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引導群眾購買、使用質量合格的電動自行車及電池、充電器等配件。廣泛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江蘇省《電動車停放、充電場所和民用建筑燃氣使用場所消防安全須知》,通過制作動畫、掛圖、橫幅、標語等方式宣傳通告內容,大力普及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知識。指導園區企業和建設管理單位、物業服務企業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居民逃生自救能力。
四、治理時間和步驟
治理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6月25前)。園區結合實際,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召開動員部署會議,將治理任務、工作責任落實到各有關部門、單位。要發布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通告,發動社會廣泛參與專項治理工作。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6月25日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組織發動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等單位和個人自查,排查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停放、充電和管理,并積極進行整改。探索建立長效工作機制,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五、職責分工
(一)開發區管委會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相關部門職責,組織實施使用管理環節綜合治理工作,組織對轄區居民住宅小區和企業場所進行排查檢查,開展經常性消防警示教育,及時發現、制止和有效處置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等現象,推動落實本地綜合治理各項工作。
(二)印發由省消防總隊、住建廳、質監局負責制定出臺的我省地方標準《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規范》(見附件1)。
(三)負有監管職責的部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職能分工,負責電動自行車生產銷售、維修改裝、使用管理環節的監督檢查,督促落實綜合治理工作。
市場監管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生產企業的監督檢查力度,嚴厲查處無證非法生產、不按標準或降低標準生產行為,嚴厲打擊生產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違法行為,嚴把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源頭關;依法負責流通領域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產品質量監管,加大對電動自行車銷售企業、維修經營者以及倉庫的監督檢查力度,加強對網絡銷售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的監管。對監管中發現的重大問題,及時發布警示信息,嚴厲打擊銷售不合格、假冒偽劣和無廠名廠址電動自行車及配件等違法行為,嚴厲查處經營者非法改裝和拆卸原廠配件、更換大功率蓄電池、拆除限速器、短路保險裝置等關鍵性組件行為。
規劃建設部門依法負責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規劃管理工作,指導、督促物業服務企業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和合同約定做好住宅小區共用消防設施的維護管理工作,推動建設電動自行車集中停放場所和充電設施,將電動自行車火災防范工作納入對物業服務企業的管理、評比內容。
安監、派出所、經發等部門落實網格化管理責任,開展常態化安全檢查和經常性宣傳教育;按職責分工依法查處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行為;依法調查處理電動自行車引發的火災事故。對生產、銷售假冒偽劣電動自行車及配件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住宅小區建設管理單位和物業服務企業負責督促業主簽訂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承諾書,
按照《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場所防火技術要點》組織開展自查自糾,自覺做到不在有人員活動的場所室內停放電動自行車或充電;定期組織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加強住宅小區、樓院公共區域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消防安全檢查,及時勸阻、制止并有效處置電動自行車違規停放充電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或者違反電氣安全管理等違法違規行為。勸阻、制止和處置無效的,要立即向公安機關等主管部門報告。
(五)為切實加強對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活動的組織領導,認真落實工作責任,扎實推進活動有效開展,經研究,按照開發區機關干部駐點包保責任企業的人員分工(見附件3),全面排查整治企業和小區內部電動自行車質量、維修改裝和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產品質量明顯提升,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亡人火災事故明顯減少,不發生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園區高度重視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其納入重要議事日程,作為一項重點民生工程,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有序組織開展。園區成立由開發區管委會主任徐占兵任組長,管委會其他領導、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負責綜合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實施推進,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開發區安監局辦公室。
(二)強化部門協作。管委會要明確有關負有電動自行車安全監管職責部門和行業管理部門的具體工作職責,職能交叉、多頭管理的領域,要及時協調,落實有關部門責任,防止推諉扯皮。派出所、經發、規劃建設、市場監管、安監等部門,要切實強化“一盤棋”的治理理念,各司其職、各盡其責,相互配合、協調行動,形成監管工作合力。開發區綜合治理協調小組要及時掌握并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研究采取針對性措施;對綜合治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問題,要提請政府統籌協調,在政策、組織、投入等方面予以保障,推動問題及早解決。
(三)嚴格督導檢查。開發區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要加強綜合治理工作的綜合協調和督促檢查,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據國務院辦公廳《消防安全責任制實施辦法》的要求和“四不放過”原則,既依法從嚴從重追究發生火災單位和人員的責任,更前追一級,從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等環節實施責任倒查,切實以強有力的問責追究,倒逼消防安全責任落實。
(四)建立長效機制。園區及有關部門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建立健全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情況通報、聯合查處、案件移送等機制,擰緊生產、銷售、改裝、使用環節監管鏈條,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要結合實際,從生產標準、流通銷售、維修改裝、停放充電等方面入手,及時發現問題,鼓勵技術創新,全面推進電動自行車安全管理制度化、規范化,鞏固提升綜合治理成效。
園區各有關部門綜合治理實施方案和部署開展情況,請于6月30日前報送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領導小組辦公室(開發區安監局A213室);從7月份起,每月22日前報送當月工作開展情況。重大案件、重要情況隨時報送。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2
為認真汲取近期發生的11.5吉林商業大廈火災、11.15上海靜安公寓火災等重特大火災事故教訓,切實加強冬季防火工作,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保障廣大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為我校教育工作又好又快發展營造良好消防安全環境。根據區政府下發的《xx市XX年冬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實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經學校校務會研究,結合我校教育工作實際情況,決定自即日起至XX年3月底,在全學校范圍內開展冬季消防安全專項治理行動,并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指導思想和工作目標
以科學發展觀為統領,認真貫徹落實新政辦字【XX】24號文件精神即全面普查、摸清底數、落實責任、消除隱患、穩定火災形勢的總體要求,以降低火災總量、遏制重特大火災為目標,使我校教育工作全面消除現有火災隱患,堅決預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災尤其是群死群傷惡性火災事故的發生,為區經濟發展、構建和諧新華創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環境。
二、組織機構
為切實加強冬季消防安全行動的`領導,成立學校校長齊建國任組長,學校副校長任副組長,各處主任、副主任為成員的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學校安穩辦主任為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冬防行動實施方案的起草、組織、協調、行動信息的搜集、匯總及宣傳報道等工作。
三、工作步驟
(一)動員部署階段(XX年11月25日前)。學校成立冬季防火工作領導組織機構,制定冬季防火工作實施方案,明確人員分工,落實工作責任,召開會議,對冬季防火工作進行動員部署。
(二)組織實施階段(XX年11月26日至XX年3月20日)學校要按照方案要求,結合正在開展的火災隱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面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嚴厲打擊各種消防違法違章行為,集中整治各類火災隱患。
一是開展班級、科室自查。各班級、科室從即日起要認真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及時排查發現和督促整改,形成消防安全自查、火災隱患自除、法律責任自負的良性工作機制。
二是加強專項檢查。各班級、科室要針對冬季火災易發生的規律和特點,迅速開展消防安全大檢查,排查整改火災隱患。學校要集中整治學生宿舍、會議室、微機室、實驗室、圖書室、總務室、倉庫、鍋爐房、學生食堂、易燃易爆化學物品倉庫等存在的消防安全突出問題。重點解決消防安全責任制不落實、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不暢通、消防設施器材配備不到位、消防安全管理不規范等問題。
三是深化四個能力建設。各班級、科室要以此為契機,進一步深化四個能力建設,落實主體責任、規范日常管理、整改火災隱患,維護消防設施,強化師生防火教育,全面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師生整體素質,打牢消防工作社會化基礎。
四是加強防火檢查。各包年級(處室)干部要深入到所包地方進行檢查冬季防火工作,督促設立防火巡邏組織,加強看護巡邏。
(三)總結驗收階段(XX年3月21日至XX年3月28日)班級、科室要認真總結冬季防火工作情況,完善和落實長效機制,鞏固成效。學校要進行檢查評比。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3
為有效遏制電動自行車火災高發勢頭,維護各單位生命財產安全,根據國務院安委會辦公室《關于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安委辦〔20xx〕13號)、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和市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本市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的通知》(滬安委辦〔20xx〕24號)、市消防安全委員會辦公室《關于加強本市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管理的通知》(滬消防委辦〔20xx〕20號)等有關要求,區教育局決定在本系統范圍內組織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特制定實施方案如下:
一、整治目標
全面排查、整治電動自行車在使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問題,重點規范停放電動自行車場所及充電設施,強化日常消防管理,廣泛開展消防宣傳教育,力爭通過綜合治理,實現電動自行車使用管理明顯規范,電動自行車火災事故明顯減少。
二、整治重點
電動自行車存放及充電管理。電動自行車停放不集中,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安全出口。電動自行車蓄電池、充電器老化或破損,充電線路亂拉亂接,充電設施安裝不規范。充電區域不按時巡視,無監控設施,室內存放場所無自動滅火設施。充電區域亂放、亂堆雜物等。
三、工作措施
(一)嚴格規范停放充電。組織清理建筑內的共用走道、樓梯間、安全出口等公共區域違規停放、充電現象。按規定標準設置集中停放場所和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做到規定停放充電場所以外無亂停及充電現象。推行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并加強日常巡查值守。
(二)嚴格開展整治活動。落實安全管理主體責任制,加強日常檢查,發現違規停放、充電且拒不及時清理的,依法依規嚴肅處理。對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的,依法追究事故責任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三)大力開展宣傳教育。廣泛運用各類媒體,多渠道宣傳違規生產、銷售、改裝和使用電動自行車的.危害,曝光違法違規行為和典型火災事故。發動校內各條線力量開展宣傳引導,在各類建筑(場所)明顯部位張貼公安部《關于規范電動車停放充電加強火災防范的通告》。并定期組織開展應急演練,提升師生逃生自救能力。
四、時間和步驟
20xx年8月開始至20xx年底,分兩個階段進行。
(一)動員部署階段(20xx年8月底前)。在市、區部署基礎上,研究制定實施方案,全面部署發動,廣泛開展宣傳。
(二)集中整治階段(20xx年9月至年底)。按照綜合治理工作要求,各單位先進行自查,并針對停放、充電的管理情況進行整改。
五、職責分工
(一)區教育局安全生產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統籌協調、組織部署、明確分工。
(二)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制定實施方案和電動自行車管理標準,并對各單位的管理和整改情況進行檢查。
(三)區教育系統各單位。負責落實自查和整改,廣泛宣傳電動自行車“進樓入戶”“人車同屋”和違規改裝、違規停放、違規充電的危險性、危害性,力爭做到全面覆蓋、入腦入心。加強火災案例警示教育,面向廣大師生反復播放電動自行車火災警示片,普及防火滅火常識和自救逃生技能,引導發動師生積極舉報火災隱患和違法違規行為,自覺加強火災防范。
六、實施標準
各單位在自查和整改過程中,按照集中存放,統一管理,防范到位原則,統一思想、落實標準。
(一)電動自行車庫(室內)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安裝自動噴淋裝置(有條件可增加煙感裝置)。
5、功能空間內無易燃材料、無人員居住或辦公。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二)電動自行車棚(室外)
1、分類集中停放,并張貼區域標識。
2、安裝具備定時充電、自動斷電、故障報警等功能的智能充電控制設施。
3、安裝電氣火災監控和可視監測系統。
4、棚體為阻燃材料。
5、距車棚15米以內無易燃物。
6、組織人員定時巡視(頻率不低于2小時/次)并做好相應記錄。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單位要高度重視,結合進博會安保工作、高層建筑消防安全綜合治理、電氣火災綜合治理和季節性火災防控工作,明確任務分工,細化整治措施,確定重點地區和重點環節,有序組織開展綜合治理工作。各單位要相應成立專門工作小組,并定期檢查匯總。
(二)加強協調配合。各單位在自查的基礎上,加強與所屬街道(鎮)和消防部門的協調、溝通,并及時通報綜合治理工作進展情況,采取針對性措施,形成工作合力。
(三)嚴格督導檢查。區教育局、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將組織人員加強過程的檢查督導,對工作不力、問題突出的單位,將通報批評,督促其加大工作力度,落實整治措施。綜合治理期間,因電動自行車引發火災,尤其是發生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要依法從嚴從重追究有關單位和人員的責任。
(四)建立長效機制。各單位要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要求,壓實監管部門、管理單位和使用人員的責任,各盡其職,各負其責,有效提升公共安全和應急管理能力。
各單位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于20xx年12月28日前發送區教育安全管理中心郵箱(XXX@163.com),郵件主題和文件名均為:20xx年開展電動自行車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情況(單位全稱)。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4
為深刻吸取常州武進“10·25”商鋪火災事故教訓,堅決預防此類場所火災事故的發生,決定從現在起至12月31日,在全鎮范圍內開展“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具體方案如下:
一、指導思想
按照“政府統一領導、部門依法監管、基層組織具體實施、群眾積極參與”的原則,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對全鎮“九小場所”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專項排查治理,最大限度消除火災隱患,完善“九小場所”消防治理網絡,建立“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治理長效機制。
二、組織領導
成立以鎮黨委副書記、鎮長王進軍同志為組長,鎮黨委副書記顧俊榮同志為副組長,鎮政法委員王忠健同志為常務副組長,鎮各消防安全單位負責人為組員的全鎮“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在古溪派出所,派出所所長成智同志任辦公室主任,副所長周劍同志為辦公室副主任,具體負責督導全鎮“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各相關科室、站所要成立相應的“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領導小組,各相關科室、站所負責人為第一責任人,負責落實“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的綜合治理工作。
三、治理時間
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
四、治理范圍、治理內容和治理標準
(一)治理范圍
主要包括小商店、小學校(含幼兒園、各類社會培訓機構)、小醫院(含診所)、小餐館、小旅館、小娛樂場所(含小棋牌室、小歌舞廳)、小網吧、小美容店(含洗浴、足浴)、小生產加工作坊等小場所(單位)。
(二)治理內容
1、安全疏散是否符合要求;
2、用火、用電是否安全可靠;
3、防火防煙分隔是否徹底;
4、是否存在“三合一”住宿現象;
5、消防設施和器材是否配備齊全,并保持完好有效;
6、裝修材料是否符合要求;
7、燃氣安裝、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8、電動自行車停放、充電是否安全合規;
9、是否提示消防安全,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是否固定設置并貫徹執行。
(三)治理標準
1、安全疏散設施:場所應按照標準設置安全出口和疏散通道并保持暢通;場所內應設置應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標志,應配置救生繩等逃生設施、器材;嚴禁在門窗上安裝固定鐵柵欄、廣告牌,設置影響逃生和滅火救援的障礙物應拆除。
2、用火用電用氣:用火用電用氣管理規范,無違章動火用電現象;無亂拉亂接電氣線路;大功率電器線路應單獨穿管敷設;燃氣使用場所符合燃氣安裝、使用規定,應安裝燃氣泄漏安全保護裝置;電線不得使用接線板多次串聯;油煙機應定期清理,保持整潔。
3、防火防煙分隔:相鄰場所之間和樓梯間應采取可靠防火分隔措施,隔墻應采用實體墻進行分隔,樓梯段及圍護結構不得使用可燃材料或輕鋼龍骨石膏板。
4、人員住宿:除小旅館外,一律不得住人。
5、消防設施和器材:場所內部裝修不得影響原有消防設施的使用功能,有條件的場所應設置消防卷盤;所有場所按每 30 平方米 1 具的標準配置滅火器;推廣安裝簡易噴淋、點式感煙火災探測報警器等簡易消防設施。
6、裝修裝飾材料:場所內吊頂和隔墻材料應采用不燃材料,窗簾和地毯應采用難燃材料,嚴禁采用聚氨酯、聚苯乙烯泡沫夾芯板等易燃材料裝修、隔斷。
7、易燃易爆管理:嚴禁違法違規儲存、經營、使用易燃易爆危險物品。
8、電動自行車安全:電動自行車不得停放在場所內,不得占用、堵塞疏散通道,不得亂拉亂接電線或“飛線”充電。電動自行車電瓶不得入室充電。
9、消防宣傳培訓:場所和場所包廂內設置消防提示標識。從業人員做到“一懂四會”,即懂本場所火災危險性,會報火警(向119報警,講清失火地點、現場情況、是否有人員被困)、會檢查火隱患、會撲救初起火災、會組織疏散逃生。場所醒目位置要固定設置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并嚴格貫徹執行。
五、工作步驟
(一)部署和摸底階段(即日起至12月10日)。各相關科室、站所要迅速部署開展治理行動,細化治理方案,明確責任分工,對屬于治理范圍內的“九小場所”開展拉網式逐家摸底,采集場所(單位)基礎信息。要認真組織“九小場所”以及其他沿街店鋪的業主,開展安全知識培訓和宣傳工作,普及消防安全知識,并逐家簽訂《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附件1)。
(二)檢查和治理階段(12月11日至12月20日)。各相關科室、站所位要組織對“九小場所”嚴格按照本方案中的治理內容和治理標準逐家開展檢查,現場填寫《“九小場所”消防安全排查記錄表》(附件2)。對于不符合標準的要根據實際情況指導業主制定整改方案,限期進行整改。對于限期整改到期后依然不具備安全條件、存在重大安全隱患無法整改到位的“九小場所”,由教育、民政科、環保科、村建科、文體衛、安全科、市場監管分局等相關部門組成聯合工作組,依法責令停業或予以取締。
(三)總結和驗收階段(12月21日至12月31日)。各相關科室、站所要對治理工作進行全面總結驗收,從治理部署開展情況、措施手段、取得成效、經驗做法以及形成的長效機制等方面,形成工作總結報告并整理完善臺賬資料。綜合治理領導小組將成立工作組,采取明察與暗訪、街面走訪與重點抽查等方式進行隨機抽查,必要時責令重新進行排查治理。對于工作不落實、成效不明顯的將進行通報。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相關科室、站所要高度重視此次“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主要負責人要親自過問,分管負責人直接負責,要成立綜合治理工作專班,負責落實本轄區“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研究制定工作方案,細化目標任務、明確工作進度、完善工作措施、強化責任落實。
(二)明確分工,落實舉措。“九小場所”綜合治理要在古溪鎮黨委政府統一領導下,按照“以塊為主、條塊結合”的原則進行排查治理分工。各相關科室、站所要對此次排查出的“九小場所”逐一錄入警務工作平臺,落實“四個一”工作舉措,即對小場所(單位)“開展一次消防安全檢查,作出一次消防安全告知(告知其火災危險性、消防安全職責和要求、發生火災的法律責任),開展一次消防安全宣傳培訓”,要求小場所(單位)“經營者作出一次承諾(承諾履行消防安全主體職責)”;場所(單位)的消防安全告知/承諾書要明確屬地監管機構、監管責任人和場所(單位)承諾責任人,并采取防損保護后固定在場所(單位)醒目部位。各單位要按照“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依法指導督促管理范圍內的場所(單位)落實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扎實做好消防安全和宣傳工作。
(三)加強協作,從嚴治理。各相關科室、站所根據治理范圍和標準,對排查出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的場所,要責令其當場或限期整改,同時要聯合相關部門按照治理職責分工,分門別類實行綜合治理。對有人員住宿的行為,一律予以清理;對拒不整改或逾期未改正的`有證場所,要一律依法暫扣或吊銷相關證照;對無證經營的場所,要一律依法予以取締;對存在重大火災隱患的場所,要抄告消防救援部門,由消防救援部門下發重大火災隱患整改通知書,提請屬地政府實行掛牌督辦;對火災隱患突出、火災事故多發的行業和區域,由鎮政府牽頭實行聯合整治,確保消險除患。
(四)深化宣傳,提升意識。要充分發動各類媒體,廣泛宣傳“九小場所”綜合治理重要性,營造濃厚的治理氛圍,曝光嚴重的火災隱患和消防違法行為。要加大宣傳工作力度,與 “九小場所”經營業主講清當前火災形勢和火災危害性,以及應承擔的消防安全職責、管理要求和發生火災應承擔的法律和民事責任。針對“九小場所”火災特點,加強針對性消防宣傳教育和培訓,切實提升場所(單位)消防安全主體責任意識,提高經營者和群眾的消防安全意識和逃生自救能力。
請各相關科室、站所明確一名“九小場所”綜合治理工作負責人,負責人名單請11月10日下班前報古溪派出所社區民警辦公室。《“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登記表》《“九小場所”消防安全綜合治理統計表》(附件3,附件4)分別于11月13日前、11月27日前、12月14日前各報送一次,治理結束時上報工作總結。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5
一、組織領導
辦事處成立街道商場、市場、沿街門店消防安全專項治理領導小組,辦事處主任任組長,辦事處武裝部長派出所治安大隊副隊長任副組長,街道安監辦人員、各科所長、各社區(村)主任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街道安監辦,李紅達任辦公室主任,切實加強對商場、市場、沿街門店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工作的組織、協調和指導,確保各項工作措施落到實處。
二、工作目標
對轄區商場、市場、沿街門店全部排查一遍,徹底澄清底數,堅決整治消防設施不足、堵塞安全出口、占用消防車道、違規經營儲存易燃易爆化學物品、違規使用電氣焊明火作業等行為。通過專項治理,排查消除一批火災隱患,整治一批消防違法行為,掛牌督辦一批存?script>s("content_relate");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相關文章: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1-06
消防安全治理方案15篇11-06
消防安全專項治理實施方案11-07
揚塵治理方案.09-28
污水的治理的方案02-02
污水治理的方案01-23
基層治理方案04-03
污水治理方案12-04
社區治理方案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