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代理合同(精選19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建立,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房地產代理合同,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1
委 托 人:__(以下簡稱甲方) 負 責 人:__
電 話:__
代 理 人:__(以下簡稱乙方) 負 責 人:__
電 話: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惠、優勢互補的原則,甲方現將其開發的位于__(暫定名)項目(下稱本項目)的全程策劃與銷售工作全權委托給乙方,現就有關事宜達成以下條款,以資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內容不因項目及公司名稱改變而改變。
一. 代理物業
代理物業位于__(暫定名,以下簡稱“項目”)。項目用地面積約108畝,建筑面積約60000㎡,最終以政府批準的文件為準。
二. 代理期限
代理期限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至項目正式公開發售日(開盤)后18個月止。合同期滿,若甲方未書面通知乙方終止合同,則本合同自動順延至項目銷售率達成可售物業面積的95%以上時止。
三. 代理范圍
代理范圍為本項目之全部住宅及商用物業。如甲方需要保留持有部分物業,則必須在本項目公開發售前七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保留持有物業單位清單,否則乙方將全部視為可售單位。
四、甲、乙雙方職責及義務
(一)甲方職責及義務:
1、甲方對本項目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并委托乙方全權負責產品定位、營銷策劃、銷售代理等工作。
2、甲方對因項目本身之權屬和資格問題而引致的糾紛承擔全部責任。
3、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預售證以及各銷售階段的合法手續和相關法律文件,并在工程進度、質量及協調政府主管部門等方面給予保障,以保證銷售工作的順利進行。
4、甲方有義務為乙方派駐的工作人員提供項目現場銷售及辦公場地、辦公設備(電話、電腦、傳真機、復印機)等必要設備、設施,但設備、設施的所有權歸甲方。
5、本委托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再委托第三方或自行進行策劃和銷售。如發生甲方將本項目整體轉讓或項目可銷售面積暫不銷售的情況,甲方須結清乙方全部的策劃費和代理費,負責處理由此帶來的善后工作,并給予乙方一定的經濟補償。
6、甲方需委托一至兩名工作人員與乙方共同組成營銷協調小組,定期召開營銷協調會議。積極配合乙方工作,負責購房合同管理,進行購房合同簽章和收取定金與購房款,辦理銀行按揭及備案登記等手續,并自行承擔相應的權利義務。
7、甲方負責審定銷售、宣傳推廣過程中必要的合作單位(如廣告設計公司、模型公司、活動禮儀公司、印刷廠、噴繪制作公司、裝修裝飾公司等)。
8、甲方按確定的銷售計劃,確保項目工程進度。負責售樓現場的清理、工地圍墻的建設、售樓處的建設和裝修裝飾、樣板房和樣板環境的建設和裝修裝飾。
9、甲方提供買賣合同原件及其相應文件的復印件, 承擔合同打印、客戶資料復印,特別是辦理銀行按揭等的相關費用。
10、負責開發與銷售的領導與協調工作,委派專人與乙方工作銜接,協調乙方與各有關部門、其他相關公司的工作關系,為乙方的策劃和銷售提供本項目的各種原始資料。
11、按時結算乙方的已實現銷售規定的應提取的策劃、代理服務等費用。
12、負責樓盤銷售廣告宣傳、推廣的相應費用(如戶外廣告制作、報紙、電視、電臺等廣告發布、禮品購買、沙盤制作、樓書制作、展會費用、臨時聘用禮儀人員的費用等),投入宣傳廣告費用金額控制在銷售總額的1.5%以內,如有超過,則超過部分由乙方承擔。所有發布的廣告設計作品或印刷品須經由甲、乙雙方簽字確認后才能發布或發放。
13、負責審定由乙方擬定的《認購書》、《商品房買賣合同書》、銷售計劃、廣告推廣建議、銷售價格及其它銷售資料,并根據實際情況有權修改銷售計劃、調整價格或銷售資料中的條款,但須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乙方職責及義務: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負責項目產品定位、市場定位、規劃建議、營銷策劃與銷售代理等工作。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概況,結合項目實際情況,及時向甲方提供可行的開發、宣傳和銷售方案。
2、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使其委派的策劃與銷售人員到位進行工作安排并執行相關工作。
3、乙方要確保整個策劃和銷售過程不違反國家、省、市相關法律法規。
4、乙方策劃及銷售人員除非甲方要求,否則不得隨意更換,如確需更換的,需提前7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經得甲方同意后方可更換。乙方與甲方及建筑設計、景觀設計、廣告設計等單位組成項目營銷協調小組,定期召開營銷協商會。委派專業人員參加與項目相關的各種會議,并向甲方提供專業的意見和建議。
5、乙方負責樓盤銷售人員的管理工作,銷售人員的組織和管理方式由乙方自行制定。
6、乙方不得向客戶收取未經甲方同意的任何費用。
7、乙方負責按審定后的銷控計劃,組織好樓盤的銷售工作,并在開盤前一個月開始必須保證每班次有不少于4名銷售人員在售樓現場從事銷售工作,并視銷售情況隨時增派銷售人員。
8、乙方應配合甲方催收房款,代表甲方與客戶簽定《認購書》和《房地產買賣合同》,并由甲方所派專職負責人(人選確定由甲方書面通知乙方)簽字蓋章,協助辦理購房手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增減修改本項目《房地產買賣合同》及《認購書》的條款。《認購書》和《房地產買賣合同》中的房價以甲方確認的銷售價格表的價格為準,且文本任何修改都須甲方簽字確認。乙方自行承擔未經甲方所派專職負責人同意修改條款所造成的.一切后果。
9、乙方配合甲方及時收齊和審查辦理銀行按揭貸款所需客戶的資料。
10、乙方負責派出人員的管理、薪金、勞動保護、福利、住宿、交通、通訊等所衍生的一切費用。
11、在銷售代理過程中乙方要努力維護甲方聲譽,不得有有損于甲方聲譽的言行或侵權行為,嚴守雙方合同條款和甲方商業秘密,確保甲方和該項目的良好形象。
12、與甲方及甲方選定的廣告公司共同制定宣傳和廣告發布方案及時間計劃。
13、銷售過程中,應根據甲方提供的項目的特性和狀況向客戶做如實解釋,盡力促銷,不得向購房者夸大、隱瞞或過度承諾,否則由乙方承擔相關的責任。
14、每周和每月需向甲方提交銷售周報和月報表,與甲方有關負責人員核對、調整銷控表。
15、嚴格按照雙方共同確認的價格表進行銷售,非經甲方的授權,不得擅自低于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進行銷售,否則甲方有權追究乙方責任并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6、乙方銷售及策劃代理權不得轉讓。從本合同簽訂日開始計算,一年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代理銷售其它房開企業在麗江市區的同類型競爭項目。
五、共同責任和義務
1、甲、乙雙方應精誠合作,共同努力將項目開發、銷售成功。
2、甲、乙雙方應保持友好溝通的工作模式,不得互相隱瞞或設置障礙。
3、甲、乙雙方都享有項目銷售現場和所有宣傳資料的署名權。
4、甲、乙雙方認定的工作內容及程序應共同遵守,如有異議應協商解決,并有義務保護工作成果(如統計數據、策劃創意等)。
六、服務目標
1、甲、乙雙方應共同努力,力爭本項目在20__年8月底前通過報規手續,10月底以前拿到預售證,12月底以前開盤銷售。
2、項目上市(開盤)銷售的條件為:有預售許可證、現場售樓處交付使用、戶外廣告出街、持續一個月以上的宣傳推廣、具備銷售接待條件、蓄客量達到一定數量(如100組以上),則可擇日開盤。
3、自正式開盤之日起18個月內須完成項目可銷售面積的95%以上。
七、服務收費及其結算方式:
1、乙方受甲方委托,負責項目全程策劃、銷售等工作。甲方應按以下條款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給乙方:
A、銷售代理費采取基準代理費和溢價獎勵兩個部分計提:銷售均價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下(含此銷售底價)時,只要是甲方認可的銷售價格,則依據銷售合同金額(以買賣合同為準)的2%計提代理服務費(簡稱代理費);銷售均價在雙方確認的銷售底價以上時,銷售底價以下部分按2%計提,超過銷售底價以上部分按30%計提溢價獎勵。
B、計提代理費和溢價獎勵采取月結方式,開盤后第二個月開始,每個月的6日前計提上一個月的代理費。
2、甲方銷售均價底價在開盤前一個月內以正式文件形式向乙方確定并作為合同附件。乙方即以此委托底價制定分戶的上市(掛牌)價格表,且實現的銷售價高于以上對應的委托底價的增加部份即為溢價。甲方對乙方實現的溢價進行獎勵。具體溢價提成獎勵方式為:溢價部分甲乙雙方按照70%:30%分成;每月結算。
3、上述代理費每月30日為結算日。雙方當日核算金額,并在下一個月六日以前付清應付款項,乙方提供合法發票。如有拖欠按所欠額每日支付萬分之三的滯納金。
4、房屋完成銷售,可以計提代理費和溢價獎勵的標準為:甲方收到全部房款。如客戶進行銀行按揭的,則需按揭款項到賬后才能視為完成銷售,并可以計提相關服務費用。
5、退房處理及定金的罰沒:若客戶繳付首期房款前悔約,所沒收履約保證金雙方各收取50%。若客戶繳付首期房款后悔約,履約保證金及罰金歸甲方所有,但乙方仍按原合同金額收取相應銷售代理費。
八、其他約定:
1、乙方負責整個項目的全程營銷策劃工作,但不收取任何策劃費用。
2、在本合同簽訂后,到開盤后乙方開始正式計提代理費前,甲方每月借支30000元給乙方,此借款在開盤后從代理費中抵扣返還。借支時間從簽訂本合同后的第二個月開始,每月6日前支付,乙方開具借款收據,在開盤后抵扣返還時,乙方以正式發票換回。
3、若因甲方工程進度、預售證等原因而影響乙方正常銷售或開盤的,乙方可要求甲方改善,超過一個月的則乙方順延實現銷售目標的時間。
4、雙方應通力合作,為對方工作提供各種便利。
5、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或設立合同附件,補充協議或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終止合同條件:
1、甲、乙雙方確定以每6個月為一個銷售考核周期(最低限度每個考核周期必須完成32%以上的銷售率)。正常情況下,若乙方每銷售周期不能完成階段考核任務則甲方給予乙方一個月的努力期,若乙方仍然不能完成階段考核任務,則前面已銷售部份按1.5%提取代理費,如果已經提取的則乙方返還多提取部分。同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乙方配備的所有工作人員業務水平如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則在甲方提出整改要求之日起30日內必須重新安排人員直至甲方認可,如連續兩次整改仍然達不到甲方的要求的,則甲方有權中止本合同所有委托事項。
3、甲方如發現乙方于銷售代理過程中有任何未經甲方許可之銷售行為,甲方首先可書面告知乙方并給予乙方五個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滿乙方仍未修正,則甲方有權責令乙方停止一切銷售活動,并書面通知乙方終止本合同,如給甲方造成了經濟損失的,甲方可以追究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
4、如甲方未能完全履行其合同義務時,乙方首先可書面告知甲方并給予甲方五個工作日的整改期,若期滿甲方仍未修正,則乙方可單方終止合同,并書面通知甲方,同時甲方仍須支付乙方于代理期間已售出單位之銷售代理費和溢價獎勵等。
十、如甲、乙雙方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發生糾紛,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采取向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十一、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x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時間: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簽約時間:
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2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訂立合同的基礎和目的
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訂立房地產交易_____________________(買賣/租賃)合同,并完成其他委托服務事項達成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委托的事項
(一)委托交易房地產的基本情況
1.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權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委托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傭金支付
(一)乙方完成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按照下列第________種方式計算支付傭金;(任選一種)
1.按該房地產______________________(總價款/月租金計)_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2.按提供服務所需成本計_____________幣___________元支付給乙方。
(二)乙方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委托事項第____項的,應當按按照合同約定的傭金____%,具體數額為______幣___________元,給付甲方。
第四條預收、預支費用處理
乙方_____________(預收/預支)甲方費用_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用于甲方委托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本合同履行完畢后,雙方按照合同約定再行清結。
第五條合同在履行中的變更及處理
本合同在履行期間,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的,應及時書面通知對方,征得對方同意后,在約定的時限內,變更約定條款或簽訂補充條款,并注明變更事項。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簽署的補充協議及其他書面文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違約責任
(一)雙方商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完成的事項違反合同約定的;
2.擅自解除合同的;
3.與他人私下串通,損害甲方利益的;
4.其他過失損害甲方利益的。
(二)雙方商定,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擔違約責任:
1.擅自解除合同的;
2.與他人私下串通,造成乙方無法履行合同的;
3.其他造成乙方無法完成委托事項的行為。
(三)雙方商定,發生上述違約行為的,違約方按照本合同約定的傭金總額的_____%,計_________幣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違約金支付給對方。違約方給對方造成的其他經濟損失,應當按照法律、法規有關規定予以賠償。
第七條發生爭議的解決方法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本合同約定的下列第________項進行解決
1.向_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訂立合同數量
本合同壹式_____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______份。
甲方(名字/名稱):___________
乙方(名稱):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簽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3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甲方委托乙方為其項目進行前期市場調查分析、全程營銷策劃及代理銷售的相關事宜,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全面代理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形式
甲方委托乙方為其開發房地產 項目的前期市場調研分析、營銷策劃和代理銷售的服務,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全面代理協議,簽訂本合同。
該項目位于___市_ 。
經雙方協商,就合作形式達成如下協議:
1、雙方合作期限內,乙方按協議達成工作范圍為甲方提供深度服務。甲方應遵守雙方協議權責,對該項目在委托期內不再委托其他公司代理銷售。
2、保證合作的穩定性和服務的高質量,雙方采取前期市場調研專項費用 + 銷售提成的付費形式。
3、乙方成立項目專案小組,并指派現場案場經理1名,為甲方提供服務。
4、在本合同簽訂且乙方提交三個報告后,自乙方主要工作人員按照甲乙雙方約定日期(雙方對該日期的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駐場工作開展之日起,至乙方收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日為止,甲方每月預先支付乙方人民幣 ,用以保證銷售人員及案場經理的基本工資、服裝、交通、住宿、餐飲等基本日常開支,乙方為此開具收據。
第一次支付款項日期為乙方主要工作人員進駐之日起三日內,之后每月支付的具體日期均以第一個月的支付日為準。
此項費用自乙方收到商品房預售許可證之日起從乙方的首次銷售提成中扣除。
第二條 合作期限
甲乙雙方的本合同合作時間范圍為自合同簽訂即日起,至銷售額達到底價總額的%時,即可視為乙方完成全部銷售任務而撤場。
第三條 費用負擔
1、項目的推廣費用(包括但不僅包括報紙廣告、雜志廣告、電視廣告、廣播廣告、戶外廣告、中郵、樓書、單頁等宣傳資料、促銷活動、沙盤制作等費用,但不含公關、售房部房租屋裝修、電話費和辦公家具等費用。)由甲方負責支付,
3、乙方所指派的現場銷售主管1名及其他銷售工作人員的基本工資、銷售提成、服裝及日常生活支出由乙方負責支付。
第四條 銷售價格
1、銷售價格由乙方提出建議,最終由甲方認定。
2、甲方在銷售價格確認后,提供并確認項目的銷售價目表為本合同的附件,經雙方簽字認可后與本合同具備同等法律效力。
3、乙方可視市場銷售情況并在征得甲方認可后,有權靈活浮動銷售價格。
4、其優惠比例確定后,甲方超比例的優惠批復,其超出部分不應扣除乙方的傭金。
第五條 銷售計劃
1、 主體工程揭頂之日起十日內,實際銷售額應達到底價總額的%。
2、 工程竣工驗收之日起十日內,實際銷售額應達到底價總額的%。
3、 燃氣接通之日起十日內,實際銷售額應達到底價總額的%。
4、 銷售額達到底價總額的%時,即可視為乙方完成全部銷售任務。
第六條 傭金及支付
1、該項目前期市場調研分析專項費用共計人民幣 元整。乙方為甲方共提交市場調研報告、項目策劃定位報告、經濟分析報告各一份。
(1)市場調研報告——報告針對項目的市場研究、環境分析,包括對宏觀環境的深入研究、項目所在地房地產市場整體發展趨勢的分析和項目所在區域的市場調查、市場發展趨勢研究、競爭性物業分析、項目SWOT分析、項目差異化競爭策略研究、核心競爭力研究,發展商項目運作潛力和自身資源的評估等,最終形成項目的總體定位和發展思路。
項目策劃定位報告——根據市場調研報告的分析進行項目定位,包括項目發展的產品定位、價格定位和客戶定位。產品定位分為產品構成、總體建筑風格、建筑特色建議、功能設計及比例建議、裝修標準建議、室內室外環境布置建議。并結合項目定位和總體策劃方案,對項目整體概念性規劃設計提出建議,包括項目規劃總平面建議、項目總體商業形態及配套設施組織建議、總體景觀建議等。
綜合經濟分析報告——主要內容為項目開發成本分析、項目整體經濟效益評價、項目風險評估。包括項目成本測算、項目整體開發資金流量分析、項目整體經濟效益評價、項目敏感性和不確定因素分析、項目風險評估。
(2)費用支付方式:
本合同簽定后三天內收取40%的'首付款(即¥ 元),提交《市場調研報告》后三日內付總款項的20%(即¥ 元);提交《項目策劃定位報告》后三日內付總款項的20%(即¥ 元);提交《綜合經濟分析報告》后三日內付總款項的20%(即¥ 元)。如乙方未能如期提交報告,則甲方有權扣除此報告在該提交期付款的20%(即¥ 元)作為違約金。
(3)工作時間計劃:21日
第1-12日:市場調研(實地調查及資料收集)、資料分析及研判;
第13日:提交《市場調研報告》初稿,甲方書面反饋意見,乙方進行調整;
第16日:《市場調研報告》定稿;提交《項目策劃定位報告》初稿(甲方書面反饋意見,乙方進行調整);
第19日:《項目策劃定位報告》定稿;提交《綜合經濟分析報告》初稿(甲方書面反饋意見,乙方進行調整)
第21日:《綜合經濟分析報告》定稿。
2、以甲乙雙方共同確認的第一次銷售價格為底價。底價以內,乙方的傭金即營銷策劃推廣及代理銷售傭金為底價的 %。超出底價的部分,甲乙雙方按 比例分成。傭金由甲方以人民幣形式支付,乙方提供正規發票。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4
委托人:
受托人:
現委托省縣地產中介(以下簡稱“佰姓地產”)獨家代理出售以下物業,特簽訂以下內容:
一、出售物業的內容(以下簡稱“該物業”):
1、物業地址:廣東省陽山縣
2、建筑面積:平方米(以房地產證面積為準)。
3、出售價此價包括自買入該物業后至本物業出售前已產生之一切費用。
4、交易稅費支付方式:由買方支付。
5、年具備交付使用條件。
6、委托時間:從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止。
二、指定佰姓地產為該物業出售的獨家代理公司:
1、佰姓地產預先支付人民幣該物業的.,獨家委托費即轉為購房款使用。
2、如超出委托限期,獨家委托代理費用由本人收取,不予退還。
3、一旦達成上述條件,全權委托百姓地產適當收取客戶定金。
4、本人不得擅自終止委托或拒絕出售,否則應向貴公司支付獨家委托費
三、百姓地產在代理期限內尋找合適的買家。如該物業成功出售,超出委托價錢部分作為佰姓地產的咨詢及代理費,對此本人并沒有異議。
四、在委托期間,本人保證不會自行出售該物業;不會與其他中介公司或第三人簽訂代理協;不會私下與佰姓地產所介紹之買房成交或利用佰姓地產提供的信息條件通過第三方成交。否則,本人將向佰姓地產支付第二條規定之代理費3倍作為違約金。
五、本人悉知佰姓地產同時會向買家收取房地產咨詢及代理費,對此本人并無異議。
六、本委托書一式兩份,由本人及佰姓地產各持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備注:
委托人:
受托人:
xx年xx月xx日
房地產代理合同 篇5
甲方(被代理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郵編: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銷售甲方開發的(以下稱該項目)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定義
1.1.代理銷售,是指乙方依照訂立的商品房代理銷售合同,乙方以房地產開發商的名義對外銷售該項目項下房屋,按本合同約定收取代理服務費的行為。
1.2.銷售底價,是指本合同書中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的《一房一價表》中的對外最低銷售價格。
1.3.銷售溢價,是指在代理過程中超出了原確認的銷售價格,超出部分的銷售價格為溢價。
1.4.銷售成交總金額,□是指開發商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中約定的房屋成交價格。
□是指開發商與客戶簽訂《認購書》中約定的房屋成交價格。
二、代理銷售項目的概況
2.1.項目名稱:(暫定名),本項目名稱變更并不影響本合同之效力。
2.2.項目地址:位于省市區路。
2.3.項目類型:□普通住宅□別墅□商業□寫字樓□其他。
2.4.乙方受托代理銷售該項目,代理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批準的全部可售建筑面積共約平方米,其中可售住宅面積約平方米,可售商鋪面積約平方米。具體詳見甲方提供的價目表(即《一房一價表》)。
2.5.該項目應取得土地使用權證、房地產權證、預售許可證等文件,甲方于簽署合同當日備份至乙方。
三、合作方式及期限
3.1.代理方式為分銷代理銷售。雙方明確,甲方授權乙方為銷售代理商負責代理銷售該項目項下房屋。
3.2.代理銷售期限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3.代理期限屆滿,雙方視具體情況再行協商后續合作事宜,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四、聲明和保證
4.1.甲方向乙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
1)甲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能力;
2)甲方保證該項目及項下房屋合法產權且權屬清晰,具備合法的預售或銷售條件,且完成相應上市預售或銷售之相應手續,并應乙方要求將相關證明文件于簽署合同當日備份至乙方。
4.2.乙方向甲方保證:簽署本合同時及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代理方):地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編:
1)乙方系在中國正式成立和登記的法人、有依其章程規定、在其企業法人營業執照規定的經營范圍內行事的能力;
2)乙方應甲方要求將相關證明文件于簽署合同當日備份至甲方。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5.1.甲方權利:
1)有權確定該項目宣傳口徑,審定對外發出的書面信息資料。
2)有權決定及調整該項目及項下房屋的單位售價。
3)有權決定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文本條款內容和補充條款的內容,并簽署該合同。
4)有權收取購房定金、購房首付款等購房款項。
5)有權指定貸款銀行。
6)有權監督乙方整個代理銷售過程。
5.2.甲方義務:
1)制作物業模型、透視圖、樓書、售樓處、樣板房等供乙方在售樓時使用,并承擔相關費用。
2)提供該項目的戶型平面圖、裝修標準、各戶型銷售面積、商品房預售合同范本等相關文件及宣傳資料。
3)提供價目表(即《一房一價表》)。若銷售信息變動時,甲方應及時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4)負責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的簽訂蓋章和合同登記、銀行按揭、產證辦理等工作,并委派財務人員負責收取定金、房款及開具收據或購房發票。
5)保證若客戶購買的房屋的實際情況與其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或房屋質量存在問題,所發生的法律風險、糾紛與賠償和其他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6)據實確認乙方的代理銷售業績,并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支付代理服務費用。
六、乙方權利與義務
6.1.乙方權利:
1)本合同一經生效,乙方即成為經甲方授權的該項目的代理商,該項目項下房屋若成功銷售,有權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收取代理服務費用。
2)處理該項目對外客戶聯絡和安排相關銷售業務,有權在甲方授權范圍內及甲方認可的宣傳口徑下對客戶進行銷售推介工作。
6.2.乙方義務:
1)發布房源信息,尋找合適的購房者,盡力促進該項目銷售。
2)根據甲方的要求,積極斡旋,協助甲方與購房者洽談,促成交易。
3)協助甲方簽署該項目的認購書、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認購文件,并協助對購房合同條款向認購者做出合理合法的解釋。
4)按照甲方提供的該項目及項下房屋銷售信息進行銷售。乙方不得私自收取購房者任何形式的定金或房款。
5)對所介紹客戶的成交價格及其它相關交易信息保密。
七、客戶確認方式及有效期
7.1.客戶的確認方式:
乙方推介或組織的客戶且已產生購買意向的(即與開發商簽訂認購文件及交付定金),應由甲方授權代表、乙方授權代表、乙方客戶共同簽署《客戶確認單》,即該客戶視為乙方推介成功的客戶。
7.2.客戶的.有效期:
本合同履行期內已經甲方確認的乙方介紹之客戶依然有效,若該客戶在履行期外最終成交購買該項目項下房屋的,甲方仍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
八、代理服務費及支付
8.1.雙方約定代理服務費的計算方式如下(合同委托銷售期限內):
乙方銷售完成標準為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證明買賣關系已經成立的合同后,甲方應依約向乙方支付代理服務費。代理服務費由現金獎及傭金兩部分組成,按套計算。
現金獎按每套房屋為________元計算。
傭金按照每套房屋的銷售成交總金額的____%計算,即傭金=該套房屋的銷售成交總金額x______%。
8.2.代理服務費支付條件:
1)甲方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等證明買賣關系已經成立的合同后,當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現金獎。
2)客戶采用一次性付款的,開發商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后,當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套房屋的全額傭金。
3)客戶采用商業或組合貸款或分期付款的,開發商與客戶簽訂商品房預售/銷售合同且首期房款(不低于貸款銀行發放貸款要求的首付比例)到達開發商賬戶后,當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該套房屋的50%傭金;剩余50%傭金于客戶辦理完貸款手續并銀行放款至開發商賬戶后支付至乙方。
8.3.代理服務費的支付方式
1)代理服務費按月結算,即每月對上月內代理銷售成功的房屋按照8.1、8.2標準結算。
2)乙方每月5日前向甲方提交上月的結算清單,甲方在5個工作日內對結算清單進行審核,經甲方書面確認后乙方提供代理服務費的發票;逾期不書面通知乙方的,視為對乙方提供的結算清單已審核確認。
3)甲方應當自收到發票之日起5個工作日內將每期應付的代理服務費匯至乙方?script>s("content_relate");
【房地產代理合同】相關文章:
房地產代理銷售合同09-16
房地產代理合同01-02
經典的房地產代理銷售合同09-29
房地產包銷代理合同02-15
房地產的代理合同通用08-09
有關房地產代理合同02-02
關于房地產代理合同02-13
房地產營銷代理合同09-23
青島房地產代理合同01-13
房地產代理銷售合同_銷售合同02-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