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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兒園護學崗實施方案

時間:2024-09-18 18:45:41 王娟 幼兒園大全 我要投稿

幼兒園護學崗實施方案(精選10篇)

  為了確保我們的努力取得實效,就不得不需要事先制定方案,方案是書面計劃,是具體行動實施辦法細則,步驟等。方案要怎么制定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幼兒園護學崗實施方案,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幼兒園護學崗實施方案(精選10篇)

  幼兒園護學崗實施方案 1

  為進一步推行我園安全建設,保護學生上放學安全,我園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在上下學時段設立執勤護學崗,切實維護校園周邊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一.組織領導

  以幼兒園園長為組長、副組長唐愛云、徐海軍、徐秀美,成員由門衛、值班老師、行政值班人員、家長組成護學崗領導小組。具體負責護學崗建設的組織實施,制定工作方案,推進護學崗建設,確保此項措施取得實際成效。

  二.目標任務

  通過設立執勤護學崗,在學生上、放學時段和校園周邊重要時段的安全保衛責任,進一步整校園周邊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園周邊治安環境,有效防止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發生,全力確保學生的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護學崗人員組成

  護學崗參勤人員由學校校園保安、值班老師、行政值班人員、家長組成。

  (二)護學崗職責任務

  1.護學崗應當根據本園實際情況,在早、晚上學、放學前30分鐘到崗到位,清理校園周邊治安環境,疏導和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學生出入學校的安全。值班人員在護學執勤時應佩戴“執勤”袖標。

  2.保安人員加強上放學高峰時段門衛值守,嚴格實行外來人員、車輛登記準入制度,防止社會閑雜人員混入校園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3.對校園周邊治安復雜區域以及學生上、放學途徑主要路段進行巡邏盤查,及時發現和化解安全隱患,消除影響學生安全危險因素。

  4.對校園周邊主要交通路道上違規停放車輛,占道經營的小商小販進行清理,確保道路交通暢通。

  5.每月組織學校、幼兒園開展一次以交通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學生兒童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在上下學時段設立執勤“護學崗”是學校進一步深化校園警務客觀要求,要充分認識護學崗建設的重要意義,積極謀劃部署,穩步扎實推進,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協作,實現聯動防控

  要結合學校周邊實際情況,確定護學崗設置的區域和路段,明確護學崗人員職責分工,落實對各區域開展巡邏防控的責任,形成相互配合,整體聯動、快速反應機制,最大限度發揮整體效能。

  (三)靈通信息,及時上報

  要結合工作實際,及時上報在護學崗建設中的先進做法和工作成效,不斷總結和推廣經驗,將便民利民舉措真正抓好落實。

  幼兒園護學崗實施方案 2

  為進一步推行我園安全建設,保護幼兒上放學安全,結合上級通知精神,我園結合實際情況制定了《桓臺縣實驗幼兒園教育集團護學崗建設實施方案》,在入園離園時段設立執勤護學崗,切實維護校園周邊治安、道路交通秩序。

  一、組織領導

  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具體負責護學崗建設的組織實施,制定工作方案,推進護學崗建設,確保此項便民利民措施取得實際成效。

  二、目標任務

  通過設立執勤護學崗,落實相關精神、教師在幼兒入園、離園時段和校園周邊重要路段的承擔安全保衛責任,進一步整肅校園周邊治安和交通秩序,改善校園周邊治安環境,有效防止涉校涉生治安案件和交通事故的發生,全力確保學生的安全。

  三、工作措施

  (一)護學崗人員組成

  護學崗參勤人員由幼兒園行政人員、家委會安委會人員、校園保安、值班教師組成,組織指導幼兒園護學崗參勤人員開展護學工作。

  (二)護學崗職責任務

  1、護學崗應當在早、晚上接送幼兒前10分鐘到崗到位,清理校園周邊治安環境,疏導和維護交通秩序,確保幼兒出入學校的安全。設立的護學崗人員應在校門宣傳窗口予以公示,非制式著裝人員在護學執勤時應佩戴“護學崗執勤”袖標或袖籠。

  2、保安人員加強上放學高峰時段門衛值守,嚴格實行外來人員、車輛登記準入制度,防止社會閑雜人員混入校內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3、對校園周邊治安復雜區域以及幼兒入園、離園途經主要路段進行巡邏盤查,及時發現和化解安全隱患,消除影響學生兒童安全的危險因素。

  4、對校園周邊主要交通路道上違規停放的車輛、占道經營的小商小販進行清理,確保道路交通暢通。

  5、每月組織幼兒及家長開展一次以交通安全為主題的宣傳教育活動,增強幼兒及家長的安全意識和自我保護意識,養成自覺遵守交通法規的`良好習慣。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加強組織領導。

  在幼兒園周邊重要路段、上下學時段設立執勤“護學崗”是我園進一步深化校園安全客觀要求,要充分認識護學崗建設的重要意義,積極謀劃部署,穩步扎實推進,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加強協作,實現聯動防控。

  要結合幼兒園周邊實際情況,確定護學崗設置的區域和路段,明確護學崗人員職責分工,落實對各區域開展巡邏防控的責任,形成相互配合、整體聯動、快速反應機制,最大限度發揮整體效能。

  (三)靈通信息,及時上報情況。

  要結合工作實際,及時上報在護學崗建設中的先進做法和工作成效,不斷總結和推廣經驗,將便民利民舉措真正抓好落實。

  幼兒園護學崗實施方案 3

  為了確保學校幼兒上下學安全,根據《中小學幼兒園安全管理辦法》第三十一條"小學、幼兒園應當建立低年級幼兒、幼兒上下學時接送的交接制度,不得將晚離學校的幼兒、幼兒交與無關人員"的規定要求,結合學校實際,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導思想

  家校密切配合,確保幼兒上下學安全。

  二、總則

  (一)幼兒放學時實行學校與幼兒監護人交接制度。

  (二)監護人應根據自己的意愿申請交接或不交接。

  (三)上學時,家長送幼兒到校門,目送幼兒進入學校;接幼兒時,應向保安人員出示交接卡方可進入校園,到達規定位置與班主任(負責老師)進行交接。

  (四)監護人接送的幼兒放學時由班主任(負責老師)負責組織排好隊帶到指定區域,當面與家長進行交接,班主任同時認真審核家長(或監護人)身份,以防被冒領。做到個個接走,心中有數。

  (五)如接送人信息或是否交接的變更,監護人要及時與班主任進行聯系,辦理相關的手續。

  三、監護人責任

  (一)監護人須按照學校通知的上下學時間,在學校指定地點,按時接送幼兒。如果提前送幼兒,必須等校門開了以后,幼兒進入校園,方可離開;超過接幼兒時間的,應及時與班主任聯系。

  (二)監護人和學校簽定《幼兒交接安全責任書》,并按責任書承擔相應的.責任。

  (三)接幼兒的必須是同一監護人,監護人如遇特殊情況不能接送幼兒的,須事先和班主任取得聯系,并妥善安排好幼兒的上下學事宜。

  (四)接送幼兒的監護人要主動將本人資料在每學期初報班主任備案。

  (五)監護人要求幼兒自行上下學的,須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經批準后方可執行,在此之前監護人須按要求接送;監護人要求幼兒自行上下學的,須和學校簽定《幼兒免交接承諾書》,并對孩子進行相關的安全教育,幼兒在上下學途中發生事故,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六)接送幼兒時,憑交接卡交接。

  (七)不交接的幼兒必須手持免交接卡離開學校。

  四、學校責任

  (一)幼兒在校期間,不準私自離開學校。如有特殊情況,須經班主任與監護人聯系得知情況后,由監護人或受委托人憑交接卡交接。

  (二)幼兒在校期間,除學校統一安排的正常活動外,任課教師不得以任何理由讓幼兒獨自離開課堂或離開學校為自己辦事。

  (三)班主任與監護人憑交接卡交接幼兒。班主任對來校接幼兒的人要按交接卡上的資料嚴加詢問,如不能正確回答,不準幼兒離開學校。

  (四)班主任要經常教育幼兒,在上下學的路上如果獨自行走,要注意安全,不要與陌生人搭話或跟陌生人走。

  (五)嚴格幼兒考勤制度,遇到幼兒沒按時到校的,班主任要立即與監護人取得聯系,問清原因,并向學校德育處(安全辦)報告。

  (六)家長因故未能準時接送幼兒時,班主任、學校保安人員要妥善安置幼兒,直到家長來校接回。

  五、責任追究按相關文件執行。

  幼兒園護學崗實施方案 4

  為加強幼兒園內安全管理,規范幼兒園兒童、教師及家長在上下學過程中的行為,創造一個和諧安全的幼兒園特制訂以下條款。

  一、入園

  1.本幼兒園標準入園時間是工作日7:30—8:30家長請在此時間段內將幼兒送至本院。

  2.幼兒在入園前應用過早餐,不建議幼兒在幼兒園進早餐。

  3.請家長入院前及時檢查幼兒口袋內有無彈珠、小球等體積很小的玩具。不要給小孩子穿戴點綴帶有球狀、片狀、帶有易拆卸附屬品的衣物等。

  4.本園實行嚴格的'接送卡制度,任何家長在接送幼兒時必須出示幼兒接送卡,無接送卡或接送卡與實際姓名不符的一律不準送幼兒入園。

  5.本幼兒園不設置校車等一切接送幼兒車輛,幼兒在入園途中不建議拼車搭車入園,途中出現交通事故與本園無關。

  6.幼兒園在正常的接送時間在幼兒園大門有一至兩名教師專門執勤負責幼兒的接待,檢查幼兒身體健康狀況,測量體溫,檢查幼兒隨身物品。

  7.幼兒在生病期間(尤其是傳染病)不建議幼兒入園,希望家長理解與支持。

  二、出園

  1.本幼兒園標準出園時間是工作日16:30—17:30家長請在此時間段內將幼兒帶離本園。

  2.請家長檢查幼兒身體狀況有無擦傷碰傷等狀況,及時與教師溝通。

  3.接幼兒的家長必須持有幼兒接送卡否則將不予出院,請家長予以配合。

  4.如有特殊情況非法定監護人來接幼兒請提前聯系本園(本園電話:xxxxxxxx)

  5.本幼兒園不設置校車等一切接送幼兒車輛,幼兒在入園途中不建議拼車搭車出園,途中出現交通事故與本園無關。

  6.幼兒園在正常的接送時間在幼兒園大門有一至兩名教師專門執勤,每班教室輪流值班,家長可以與教師就幼兒相關問題可以與教師溝通。

  7.非正常接送時間本園謝絕參觀

  幼兒園護學崗實施方案 5

  為進一步加強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嚴厲打擊涉校涉園違法犯罪活動,全力維護校園安全穩定,確保中小學生、幼兒園兒童安全,全力維護社會和諧穩定,根據自治區公安廳、綜治辦、教育廳的安排部署,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xx市范圍內集中開展“護校安園”專項行動,特制訂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標

  在xx市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齊下、綜合施策,進一步夯實校園安全工作基礎,進一步固化健全校園安全長效管理機制,著力解決突出安全問題,全面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整改、校園周邊巡邏防控、涉校園高危人員排查管控、校園安全督導檢查機制”等五項措施,全面提升校園及周邊治安防控能力和水平,堅決遏制影響惡劣的校園重大安全案事件發生,切實增強廣大師生的安全感,確保校園安全穩定。

  二、組織機構

  為統籌抓好此次“護校安園”專項行動,xx市公安局、綜治辦、教育局聯合成立20xx年xx市中小學、幼兒園“護校安園”行動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設在xx市公安局治安管理支隊,負責日常工作,協調、督促各部門開展“護校安園”行動工作,收集上報情況。

  各單位、各部門也要成立相應的組織領導機構,加強組織領導,建立健全工作制度,確保“護校安園”行動深入開展,保證各項措施落到實處。

  三、主要措施

  (一)進一步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要切實落實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作為校園安全管理第一責任人的責任,認真貫徹落實《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要求》等相關規定,完善各項內部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全面提升校園“三防”建設水平。一要強化校園內部保衛力量規范化建設。指導中小學、幼兒園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齊配強專兼職安全保衛人員,要按照公安廳、教育廳聯合下發的《維吾爾自治區校園保安管理工作規范》要求,每個校園至少配備4名以上安保人員,配齊安全叉、橡膠棒等必要的防護、應急處置裝備。校園保安員要按照《保安管理服務條例》的要求,經崗前培訓后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必須增配專職保安員和宿舍管理員,確保24小時有人值守。二要推進技防設施標準化建設。督促指導學校、幼兒園加大對校園重點部位安全防范系統建設的投入和保障,推進達標工作,積極推進校園技防系統與公安機關、教育部門視頻監控系統的聯網,為加強實時監控、網上巡查提供支撐。城市校園的達標率、聯網率要達到90%以上,鄉鎮農村校園要在現有基礎上逐步提高。三要全面推進校園物防建設,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因地制宜設置家長等候區域和學生通行路線,并利用防沖撞設施進行隔離,硬質隔離設施要與消防通道有機結合,要保證消防通道暢通。偏遠鄉鎮農村未落實封閉管理的校園,要協調相關部門加強圍墻等物防設施修建,力爭在20xx年底前實行封閉式管理。四要強化校園內部安全管理制度化建設。健全完善校園外來人員、車輛登記,內部人員、車輛出入證制度以及小學生、幼兒接送等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進入校園。

  (二)進一步強化校園內外安全隱患排查整改。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隱患排查機制,對中小學、幼兒園內部保衛力量、守衛防護裝備、安全管理制度、安全防范設施、應急處置機制等不間斷地進行檢查。特別是對安防基礎設施較差、防范能力薄弱的團場(鎮)校園,要積極協調xx市財政部門加大投入力度,落實經費、裝備等各項安全工作保障,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堵塞安全漏洞。要加強與工商、城管、衛生、計生等部門的協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進一步凈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全面清查校園周邊黑網吧、“黃賭毒”等治安亂點,維護校園周邊良好的'治安環境。對存在的重大隱患和突出治安問題,要實行掛牌督辦,并報告黨委、政府。

  四、時間安排

  (一)組織部署階段(自通知下發之日至4月15日)。各單位成立專項行動領導小組和辦公室,負責日常工作的組織協調和領導工作。要根據實際情況及存在的突出問題,制訂具體實施方案,逐級完成工作部署。

  (二)自查自糾階段(4月16日至5月31日)。各單位要責成轄區中小學、幼兒園對內部安全工作開展一次自查自糾,全面排查整改內部各類安全隱患,堵塞工作中的漏洞。

  (三)檢查指導階段(6月1日至7月20日)。各單位要聯合開展一次中小學、幼兒園安全大檢查和校園周邊治安秩序專項治理,對轄區中小學校、幼兒園落實各項安全工作的情況進行全面摸底統計和檢查指導,認真排查校園內部存在的各類安全隱患和校園周邊各類治安亂點,對發現的問題隱患逐一下發《治安隱患限期整改通知書》,提出整改要求。

  (四)整改落實階段(7月21日至8月31日)。為全力做好校園安保工作,迎接自治區成立xx年周年大慶,xx市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充分發揮各自職能作用,密切協作配合,督促中小學校、幼兒園按要求完成安全隱患整改落實工作。對發現的可能影響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治安亂點,要積極協調相關部門予以清除,凈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

  (五)“回頭看”階段(9月1日-10月31日)。xx市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結合自身職責組成聯合檢查組,利用新學期開學時段,參照公安部、教育部辦公廳聯合下發的《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試行)》,對轄區內校園安保工作開展“回頭看”活動,鞏固前期工作成果。

  (六)復查總結階段(11月1日至20xx年1月20日)。xx市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對安全隱患整改落實情況逐一進行復查驗收。對仍未整改落實的安全隱患,要提出處理意見并上報xx市黨委、政府,堅決跟蹤落實整改情況。

  五、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視,精心組織。xx市公安局、綜治辦、教育局負責具體組織實施、協調督辦、督促檢查等工作。各單位要成立相應工作機構,制訂具體實施方案,主要領導要親自研究、親自部署,分管領導要全力抓好各項措施的落實,確保工作取得實效。

  (二)統籌協調,形成合力。xx市公安、綜治、教育部門要建立協調聯動、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強化信息溝通,形成工作合力。要定期召開聯席會議,通報專項行動進展情況,分析研判安全形勢和工作中存在的薄弱環節,提出整改措施。重大問題要及時向xx市黨委、政府報告,爭取支持。

  (三)完善機制,提升能力。各單位要把集中行動與長效機制建設有機結合起來,積極探索與當前形勢和實際相適應的校園安全工作模式,進一步健全常態化工作機制,切實提升校園安全防范能力。要善于發現先進典型,大力宣傳、推廣部門及學校、幼兒園的先進典型經驗及創新做法,進一步固化完善常態化工作機制。

  (四)嚴格考核,獎優罰劣。xx市綜治、公安、教育部門要根據本系統相關考核評估標準,全面開展校園安全工作考核,對措施落實、成效明顯的單位,要通過各種形式予以表彰獎勵;對行動遲緩、安全隱患較多的單位,要予以通報批評,限期扭轉局面。

  幼兒園護學崗實施方案 6

  為進一步建立起維護園所安全穩定的長效機制,確保師幼安全和學校穩定,促進幼兒園教育事業持續、快速、健康、和諧發展,我園正式成立愛心家長志愿者護學崗,發揮家長的力量,參與創建安全、和諧的校園環境,讓幼兒園、社會、家庭、幼兒成為校園安全共同體,組成一張牢不可破的'安全防護網,共同為所有家庭的幸福保駕護航。建立工作方案如下:

  1、家長志愿者要根據幼兒園的值班安排,按時到崗值班,做到不遲到不早退,維持好幼兒園門外管制區域秩序。

  2、家長志愿者值班時,戴著統一證件開展工作。工作時間:上午:7:30——8:00;下午:16:40——17:20

  3、家長志愿者值班時要協助幼兒園門衛、值班領導和教師管理好園所大門外的車輛停放工作,制止家長進入送止線以內,以便保障幼兒可以安全有序出入;隨時關注幼兒園周邊環境秩序,防止社會閑散人員進入校園;發現違法犯罪行為要及時予以制止,并上報學校有關人員或110報警。

  4、家長志愿者值班時待人要態度和諧,詢問時要注意文明禮貌和工作方法,避免發生不必要的沖突。

  5、遇到特殊天氣,在保證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完成值班。家長有突發事件或特殊情況不按時到崗的,請與本班老師聯系,協調相關事宜。

  幼兒園護學崗實施方案 7

  為進一步強化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完善校園安全工作機制,維護校園持續安全穩定,公安部、中央綜治辦、教育部決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1月底,在全國范圍內繼續開展“護校安園”專項工作。現制定方案如下:

  在各級黨委、政府的領導下,堅持標本兼治、重在治本,多管齊下、綜合施策,針對校園安全突出問題、難點問題,整合各方面力量和現有制度、機制,進一步強化“校園內部安全防范、校園安全風險排查整改、校園周邊巡邏防控、涉校違法犯罪打擊處理、警校聯動機制、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等6項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校園安全風險防控體系,切實保護在校師生人身安全,堅決防止發生有影響的校園重大案事件,維護校園安全穩定。

  (一)強化校園內部安全防范。

  教育部門、公安機關要指導、監督學校、幼兒園按照《中小學校崗位安全工作指南》、《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試行)》等相關規定,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應急機制。實行中小學校長、幼兒園園長負責制,加強校園日常安全管理。

  一要健全完善校園安全制度。要建立外來人員、車輛登記以及學生、幼兒接送等安全管理和安全檢查制度,嚴禁未經許可人員進入校園,嚴防管制刀具、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帶入校園。

  二要加強校園內部保衛力量建設。配備專兼職安全保衛人員,聘用規定數量的專職門衛和保安員,配齊必要的安全防護裝備器械。保安員要經崗前培訓后持證上崗。寄宿制校園要按規定配備專職保安員和宿舍管理人員,24小時值班值守。

  三要推進技防設施建設。按照中小學、幼兒園安全技術防范系統國家標準要求,加大校園重點部位安防系統建設投入,進一步完善入侵報警裝置、視頻監控裝置、緊急報警裝置、電子巡查系統建設,做到公共區域無死角。城市校園達標率要達到80%以上。

  四要全面推進校園物防建設。按照《反恐怖主義法》的相關要求,根據校園及周邊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在學校門口設置隔離欄、升降柱等硬質防沖撞設施,鄉鎮農村校園要逐步完善圍墻等物防設施,實行封閉管理。

  (二)強化校園安全風險排查整改。

  建立經常性的校園安全風險排查預警機制,定期匯總、分析學校及周邊存在的安全風險隱患,逐一確定整改措施和時限。教育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制定學校安全風險清單,建立動態監測和數據搜集、分析機制,及時為學校提供安全風險提示,指導校園健全風險評估和預防制度;要加強與公安、綜治、工商、城管等部門協作,加大清理整治力度,進一步凈化校園周邊治安環境,全面清查校園周邊治安亂點。公安機關要強化涉校矛盾糾紛摸排化解,摸清校園周邊易肇事肇禍、有潛在暴力傾向的重性精神病人、重點上訪人員、吸毒人員、心理失衡對社會不滿等各類重點人員底數,有針對性地做好疏導穩控工作。

  (三)強化校園周邊巡邏防控。

  公安機關要進一步完善校園周邊高峰勤務和“護學崗”機制,確保重點地段、重點時段校園治安狀況始終處于在控狀態。要將城市學校納入網格化巡邏巡查,及時發現并嚴格盤查校園周邊形跡可疑、有違法犯罪嫌疑的人員,及時應對處置學校的報警求助。反恐防暴形勢嚴峻、治安復雜地區,要在上下學高峰勤務時段,派出足夠的警力重點加強校園及周邊的守護巡控。要充分依托群防群治力量,開展校園周邊治安防控工作,協助處置各類涉校園突發事件。鄉鎮農村校園要充分發揮村校聯防機制作用,協調組織治保干部、民兵、治安積極分子等加強校園及周邊巡邏,及時防范處置各類安全問題。

  (四)強化涉校違法犯罪打擊處理。

  公安機關要深入摸排各類可能危及校園安全的違法犯罪線索,依法嚴厲打擊非法侵入校園擾亂教育教學秩序、侵害師生生命財產安全等違法犯罪行為。對重大線索,省市公安機關要掛牌督辦或成立專案組直接偵辦。對涉校在逃犯罪嫌疑人要依照有關規定上網追逃,盡快緝拿歸案。對可能是系列或流竄犯罪的案件,要報請上級公安機關并案偵查,全力突破。要建立校園周邊治安形勢研判預警機制,對一段時間集中出現的涉及學校和學生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和團伙,要及時組織開展專項打擊整治,防止發展蔓延。

  (五)強化警校聯動機制。

  各級教育部門、公安機關和學校幼兒園要在信息溝通、應急處置等方面加強協作,健全聯動機制。

  一要指導學校、幼兒園加強對涉及校園安全的`各種苗頭性情況信息、線索的收集和梳理分析,加強情況報告和通報,切實提高對涉校案事件及苗頭提早發現、有效防范、迅速處置的能力和水平。

  二要將校園視頻監控系統、“一鍵式”報警等緊急報警裝置接入公安機關、教育部門監控和報警平臺,逐步建立校園安全網上巡查系統,提升監督檢查效能和應急反應能力。

  三要依托校園警務室密切與學校的溝通聯系,探索建立警務室民警或擔任法制輔導員民警對有不良行為、欺凌、暴力行為學生實施訓誡教育制度。

  (六)強化校園法制安全宣傳教育。

  教育部門要將提高學生安全意識和自我防護能力作為素質教育的重要內容,著力提高學校安全教育的針對性和實效性。在教育中要適當增加反欺凌、反暴力、反恐怖行為、防范針對未成年人犯罪行為等內容,引導學生明確法律底線和行為邊界,強化規則意識。公安機關、教育部門要會同相關部門積極開展“安全防范進校園”活動,充分發揮公安民警擔任校園法制輔導員的作用,根據學生群體和年齡特點,有針對性地組織開展多種形式的宣傳教育和應急演練活動,提高師生法制意識和防范能力。

  各地要于每月5日前報送專項工作開展以來累計到上月的工作情況及工作成效數據,發生的重大案事件和重要情況信息要隨時上報。有關階段性工作情況和總結報告,要分別于第一學期和第二學期結束前上報。

  幼兒園護學崗實施方案 8

  我園幼兒355人,幼兒園門口面臨縣北街。上學、放學時段接送幼兒的家長及附近小商販占居了校門兩側。幼兒園有門衛、領導班子及治安巡警維持秩序及幼兒安全,但家長車輛停放及家長仍得不到有效地管理。接送幼兒的家長車輛隨意掉頭,時常出現道路堵塞。致使接送幼兒的.時間長,交通受堵、安全隱患不容樂觀。為進一步維護校園及周邊道路交通秩序保障幼兒上學、放學期間交通安全,創建“和諧校園”、“平安校園”、“幸福校園”,營造平安、和諧的校園氛圍,確保幼兒安全,在教師全面值日的基礎上,增加幼兒協助在早中晚上學、放學前20分鐘到崗到位,疏導和維護校園秩序,保障幼兒出入幼兒園的安全,特擬定以下具體措施。

  一、指導思想

  堅持以家長滿意為根本目標,通過創新校園管理工作,著力解決幼兒上學、放學期間校園秩序混亂、交通擁堵突出等問題,切保幼兒出行安全。

  二、具體措施

  1、成立“護學崗”領導機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成立“護學崗”組織機構

  第一組負責人:

  成員:

  第二組負責人:

  成員:

  3、制定領導班子、教師等值日管理制度,要求做到上課前30分鐘和放學20分鐘到崗到位,疏導和維護園門秩序,確保幼兒出入幼兒園與在園的安全。

  4、值班領導和老師值日安排:從星期一到星期日

  5、根據現狀在幼兒園門口處增設斑馬線、增設家長接送停車等候區。接送幼兒時,家長機動車按交警指揮停放在北街停車道,非機動車停放在街道一側,避免機動車掉頭堵塞交通。

  6、每天護崗時間分上午上學、放學及下午上學、放學,每次值班按護校隊安排行使。

  7、設置值班崗位,各班老師教師帶領并安排好幼兒到位,明確職責,確保幼兒安全,做好本職工作。

  8、幼兒園做好“護學崗”的宣傳工作,向幼兒發放交通安全宣傳單及致家長的一封信。

  9、嚴格檢查督導。幼兒園領導要加強“護學崗”工作情況的檢查督促,及時發現和解決工作中存在的問題,確保“護學崗”管理力量到崗管事,確保“護學崗”取得實效,真正讓幼兒滿意、家長放心。

  10、護學崗值班時間安排:

  上午上學8:00――8:30;放學11:30――12:00

  下午上學14:00――14:30;放學16:30――17:00(周五:16:00――16:30)

  11、護學崗值班地點安排:

  一號崗位:教學樓東樓梯口及樓道。

  二號崗位:教學樓西樓梯口及樓道。

  三號崗位:教學樓北門及園大門。

  四號崗位:園大門口柵欄走廊。

  五號崗位:一小門口及街道。

  12、值日內容:

  (1)保護幼兒安全

  (2)協助管理幼兒。

  (3)制止幼兒帶零食進園、在園打鬧或攜帶管制刀具。

  13、值班裝備需求

  (1)各班級兩位老師面容、衣服和口令。

  (2)值班領導和老師佩戴值班牌。

  (3)各成員文明勸導家長和幼兒。

  (4)機動車、非機動車停車區劃線,移動標志牌、禁止掉頭標志。

  幼兒園護學崗實施方案 9

  為進一步規范中小學幼兒園“護學崗”設置,健全完善護學高峰勤務機制,有效防范個人極端和各類涉校涉生案(事)件,切實保障學生兒童人身財產安全,結合工作實際,制定本方案。

  一、目標任務

  認真貫徹落實公安部辦公廳、中央政法委辦公廳、教育部辦公廳《全國中小學幼兒園“護校安園“專項工作方案》,通過在上學入校、放學離校等重點時段學校門口及校園周邊布設專門力量開展巡邏防護、交通疏導、秩序維護、防范風險等措施,規范全鎮學校常態化設置“護學崗”,不斷優化“高峰勤務“機制,切實維護校園持續安全穩定和學生兒童人身安全。

  二、組織保障

  成立xx鎮中小學幼兒園“護學崗”工作領導小組,組成名單如下: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辦公室主任由鎮分管教育的領導兼任,副主任由中心校校長擔任,辦公室人員從鎮黨政辦、派出所、中心校等相關部門抽調。辦公地點設在鎮中心校。

  領導小組及辦公室職責:負責組織各村各單位制定具體工作方案,成立相應領導班子,加強人員統籌,明確任務分工,細化責任目標,加強督查督導,確保領導到位、組織到位、人員到位、措施到位。

  三、設置要求

  (一)設置范圍。

  根據公安部教育部《中小學幼兒園安全防范工作規范(試行)》規定,原則上“護學崗”設置地點在學校門口兩側50米以內,城市、城鎮學校應當設置護學崗。在警力不足的偏遠鄉鎮和農村地區,根據當地治安情況,組織發動群防群治力量,加強校園周邊200米內巡邏守護和秩序維護工作。各學校和各村要綜合考慮本村學校的地理位置、周邊治安復雜程度、周邊交通狀況等實際,在上學入校、放學離校重點時段、重點路段科學合理設置“護學崗”輻射范圍。

  (二)人員配置。

  “護學崗”人員配置實行“1+N”模式,由鎮人民政府、派出所、各村、中心校及各中小學幼兒園共同推進實施。

  1.“1+N”護學模式中的“1”:

  公安護學力量原則上由屬地公安機關整合全警資源,由xx派出所合理安排警力實行分片包干責任制。

  2.“1+N”護學模式中的“N”:

  (1)各鎮政府(街道辦事處)領導干部;

  (2)各村(社區)“兩委”干部;

  (3)各學校保衛干部、保安員;

  (4)各學校教職員工;

  (5)各學校學生家長志愿者、治安積極分子等社會力量。治安積極分子重點從各地退役軍人中擇優推薦。

  (三)時間安排。

  學校上學入校、放學離校期間重點高峰時段“護學崗”應上崗。各小學應該明確學生上學來校時間。

  1.xx初中“護學崗”上崗時間:

  上學:每周日17:00-18:00;

  放學:每周五17:00-18:00

  2.小學“護學崗”上崗時間:

  上學:周一到周五7:00-8:00

  中午放學:周一到周五10:40一11:20

  下午放學:周一到周五16:20-17:00

  3.幼兒園“護學崗”上崗時間:

  上學:周一到周五7:00-8:00

  放學:周一到周五16:20-17:00

  (四)裝備配置。

  執勤警力應當按規定著裝,攜帶勤務裝備,保持警容嚴整。保安員應當規范著保安服裝,佩帶頭盔、著防刺背心、持安全鋼叉等防衛器械上崗。非制式著裝人員由各學校配置統一袖標或背心等有明顯標識的服飾配件,手持小旗子、指揮棒等便于維持秩序的物品上崗。交通秩序維護人員應著反光背心。

  四、工作職責

  (一)“護學崗”主要職責

  1.在學校上學、放學前做好準備工作,提前到崗到位。在學校上學、放學時段,凡是有人員、車輛進出的校門口均要組織在崗值守,維護人員、車輛出入秩序,做好校門口及周邊安全巡查工作。發現與違法犯罪有關的可疑情況及時報警,對正在發生的侵害師生的違法犯罪行為,迅速使用防衛器械先期處置。

  2.根據校園門口及周邊50米區域治安、交通環境實際情況,因地制宜設置家長等候區域和必要的安全隔離設施,清理周邊治安、交通環境,確保中小學生、兒童出入校園安全有秩。加強學校門口及周邊交通秩序管理,及時制止和查處各類交通違法行為。結合實際,優化完善學校門口及周邊交通安全設施。

  3.做好校門口出入人員身份核實,嚴格落實校門口人員、車輛出入管理制度,防止尋釁滋事、社會閑雜或無關人員進入學校擾亂教學秩序,從事違法犯罪活動。

  4.對學校周邊治安復雜區域以及中小學生、兒童上學入校、放學離校途經主要路段進行巡邏盤查,注意發現可疑人員、可疑車輛和可疑物品,及時有效處置,消除安全隱患,最大限度預防和減少現行涉校涉生案(事)件發生。

  5.促進各學校建立健全各項安全保衛制度,強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切實提高學校內部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

  (二)鎮人民政府主要職責

  1.協調鎮轄區內各村各部門“護學崗”建設工作。建立健全聯席會議等制度,定期組織派出所、中心校、各中小學幼兒園以及各村召開聯席會議,及時互通護學情況,形成良好的互通互聯機制,保障護學工作不留死角、不留盲區。

  2.根據學校實際情況協調各村各部門合理安排護學人員。組織鎮包村領導干部積極參與到“護學崗”工作,做好各部門以及學校與村之間的溝通協調工作。

  3.強化“護學崗”建設運行工作的.督導檢查。鎮紀檢監察部門組織力量,采取定期檢查和隨機抽查、明查和暗訪相結合的方式,對“護學崗”建設和工作情況進行督察。在實地檢查的同時,輔以視頻檢查日常“護學崗”工作,檢查結果要及時通報。

  (三)派出所主要職責

  1.統籌抓好學校“護學崗”建設工作,根據學校周邊實際,組織派出所所有警力參與,維護好學校及周邊治安、交通等秩序。

  2.根據學校實際,合理配置“護學崗”力量,積極發動治安志愿者等社會力量參與“護學崗”建設,指導督促學校加大力量投入開展“護學崗”工作。一名警力分片包干負責多個學校的,要加強在幾個學校之間的巡查,確保通訊暢通,確保發生突發狀況時能第一時間趕赴現場。

  3.強化校園周邊巡邏防范,科學安排巡邏查控勤務,針對上放學等重點時段、主要途經路段,提高巡邏密度和頻次,強化顯性用警,及時發現、處置各類涉校涉生違法犯罪行為。

  (四)中心校主要職責

  1.指導督促學校履行安全管理主體責任,落實校園安全管理措施以及人財物保障,加強學校門崗、校車安全管理等工作,建立健全學校安全防范各類制度和突發事件應急預案。

  2.定期監督檢查學校“護學崗”機制落實情況。

  3.對學校周邊安全情況實施經常性督導檢查,發現危及師生安全的重大隱患,及時督促學校處理并通報相關部門。

  (五)學校主要職責

  1.全面落實安全主體責任,建立健全各項安全管理制度,強化人防、物防、技防措施,按照要求落實“護學崗”工作職責和各項措施。

  2.制作“護學崗”公示牌,落實學校保衛干部、保安員、教職員工、學生家長志愿者等群防群治力量每天到崗值班,并公示人員到崗情況。

  3.結合學校實際,配足配強專職保安員,組建突發事件應急先期處置隊伍。

  4.嚴格執行學校封閉式管理制度,嚴防可疑人員、車輛及管制刀具、危險物品等進入學校。

  5.在學校門衛值班室安裝一鍵式緊急報警裝置,并與公安機關聯網,做好安防設施日常管理維護工作。

  6.定期組織學校保衛干部、保安員、教職員工以及學生家長志愿者進行突發事件處置演練及技能業務培訓。通過向學生及其家長發放倡議書、設立安全宣傳欄等形式,倡導文明交通行為和綠色出行方式,切實提高廣大學生、家長的文明交通意識。

  (六)村(社區)主要職責

  1.全力配合本村轄區內各學校“護學崗”建設工作,合理安排村(社區)“兩委”干部參與護學工作。

  2.加強學校周邊環境整治,深入排查化解轄區內各種矛盾糾紛,加大個人極端事件線索的摸排以及“五類人員”的動態掌控,相關信息及時與學校做好溝通,確保學校周邊環境的安全。

  3.積極做好“護學崗”的宣傳發動,動員轄區內的治安積極分子特別是優秀的退役軍人參與到護學工作。

  五、工作要求

  (一)強化組織領導。

  各村、派出所、中心校、各中小學幼兒園以及其他相關部門要以深化“護校安園”專項工作為載體,統籌整合鎮村干部、派出所、學校力量和其他社會力量,積極發揮群防群治優勢,全力做好校園及周邊區域安全防范工作。

  (二)細化落實措施。

  各村、派出所、中心校要結合本地校園實際情況,制訂“護學崗”具體工作措施或實施方案,明確參加人員、職責分工、到崗時間、應急措施等具體內容,確保“護學崗”常態化。派出所、中心校要最大限度發揮整體效能,形成互相配合、整體聯動、快速反應機制。

  (三)強化督導檢查。

  鎮黨委政府高度重視“護學崗”建設工作,加強督導檢查,嚴格考核獎懲,扎實推進“護學崗”建設。要注重培樹典型,及時總結和推廣有益經驗。將“護學崗”工作納入績效考核,各責任主體要認真履行職責,對不敢擔當、作風飄浮、工作落實不力,造成不良影響的,按照干部管理權限依規依紀依法處理。

  幼兒園護學崗實施方案 10

  一、目標與原則

  目標:建立一個安全、有序的幼兒園上下學環境,有效預防和應對可能發生的交通安全事故和治安事件,保障幼兒的人身安全,讓家長放心,社會滿意。

  原則: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原則,通過家園合作、警民共建的方式,形成合力,共同維護幼兒園周邊的`安全。

  二、組織機構

  領導小組:由幼兒園園長、安全主任、社區負責人、轄區派出所民警組成,負責整體規劃和協調工作。

  執行小組:包括教師代表、家長志愿者隊伍及社區安保人員,具體負責日常護學崗的實施與管理。

  三、職責分工

  幼兒園:負責制定護學崗具體方案,組織教師參與,協調各方資源。

  家長志愿者:輪流值崗,主要負責接送高峰期的秩序維護、交通引導等。

  社區:提供必要的設施支持,如臨時停車指示牌、安全隔離帶等,并協助維持周邊環境秩序。

  警務人員:提供專業指導,參與高峰時段的現場安全保障,處理突發事件。

  四、實施步驟

  1、前期準備

  組織召開啟動會議,明確各方職責。

  對家長志愿者進行安全知識培訓,包括應急處置、交通指揮基本技能等。

  制定值崗時間表,確保上學、放學高峰期全覆蓋。

  2、實施階段

  設置護學崗位:在幼兒園門口及周邊關鍵路口設立護學崗。

  交通引導:家長志愿者和警務人員共同引導車輛有序停放,確保人行道暢通無阻。

  安全巡邏:在幼兒入園、離園期間進行安全巡邏,防止陌生人接近或可疑行為。

  緊急響應:建立緊急聯絡機制,遇突發事件能迅速響應處理。

  3、后期評估與改進

  定期收集反饋,評估護學崗實施效果,及時調整優化方案。

  組織經驗交流會,分享成功案例,不斷提升護學崗工作水平。

  五、宣傳與動員

  通過家長會、微信群、幼兒園公告欄等方式,廣泛宣傳護學崗的重要性和參與方式,鼓勵更多家長加入志愿者行列。

  與社區合作,利用社區廣播、宣傳欄等資源,提升周邊居民對護學崗工作的認識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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