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定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通用10篇)
在學習、工作、生活中,難免會出現一些事故,為了避免事情愈演愈烈,時常要預先開展應急預案準備工作。寫應急預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制定森林防火應急預案范文(通用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制定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
為進一步提高我鎮森林防火處置應急能力,保護廣大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及時快捷的組成森林防火措施體系和撲滅山火,特制定本預案。
一、預防森林火災
1.加強領導。建立森林防火領導小組,以鎮長為組長,副鎮長為副鎮長,各責任區主要負責人為組員,并劃分責任區,建立防火值班制度,切實貫徹領導帶班,責任到人的預防方針。
2.廣泛宣傳。利用會議、標語、電視、橫幅等形式大力宣傳《森林法》和《森林防火條例》。召開會議進行部署,嚴禁一切野外非法用火,并不斷提高群眾森林防火意識。
3.準備必要的.撲火物資。配足配齊鐵鏟、砍刀、鋤頭等工具,為撲火提供物資保障。
4.落實森林防火值班制度。各村組必須落實村級專職、兼職森林防火巡山員制度和村民輪流掛牌值班制度,確保山有人護,火有人管。防火期內,必須堅持領導帶班,并實行24小時值班。
二、強化監管,落實責任。
按照縣處置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的規定,我鎮各部門要逗硬落實防火措施,立即開展森林防火安全大檢查,加大巡山護林和檢查督促力度,切實整改火險隱患;加強林區野外火源和可燃物管理,清楚重點防范區域內的枯枝落葉和雜草,嚴禁在林區亂扔煙頭、野炊用火、小孩玩火等,特別是在春節、清明節期間要倡導文明掃墓祭祖。對工作不落實、對火情不作為、殆誤戰機,造成重大損失的,政府將嚴格追究其責任。
三、森林火警信息的傳達
凡我鎮工作人員從各方面獲悉森林火情后,應在第一時間內報告鎮政府,同時報告縣森林防火辦公室。
四、徹底清理,不留隱患
火場清理的三項要求:一是要動態清理,不留盲區;二是要巡查指導,不留空檔;三是要死看硬守,不留缺口。
五、嚴守細看,防止復燃
看守火場的四種基本方法:一是分段包干,責任到人;二是全線封挖,不留缺口;三是跡地巡查,縱深到邊;四是居高瞭望,流動巡護。
制定森林防火應急預案2
為切實加強對我社區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協調指揮,預防轄區森林火災的發生,結合我社區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基本原則
1、在街道辦統一領導下,我社區組織實施本預案。本預案在具體實施時應遵循統一領導、分級負責的原則,落實各項責任制。
2、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把火災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3、要落實預防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緊急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二、預案啟動條件
發生森林火災后,應根據火情大小報告街道辦及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如果有以下情形的:
1、火災持續仍未得到有效控制的';
2、對居民居住的重要設施構成威脅的;
3、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的,并經街道辦批準,立即啟動本預案,采取應急處置措施。
三、組織體系及職責
成立社區森林防火指揮小組。由社區書記任組長,其它負責人為成員。具體人員是:
組長:xx
副組長:xx
成員:xx
主要職責:本預案啟動后,社區森林領導小組立即成立“火場撲滅指揮部”,具體承擔應急處置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同時在街道辦的統一領導下,全面負責森林防火工作。
四、預案處理措施
1、社區森林防火指揮辦公室接到森林火災事故后應采取下列措施:
(1)與火災發生點聯系,弄清火災現場準確情況;
(2)邊界發生的火災報告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
(3)保持上下聯系,最先知道火災現場情況;
2、街道辦森林防火指揮部應采取如下措施:
(1)召開相關會議,研究火災的撲救和處置方案,成立臨時撲火救災辦事機構,落實撲火責任人員;
(2)對發生重大以上火災要明確牽頭單位,成立聯合撲火救援指揮部
(3)發生重大以上火災或可能釀成特大火災及人民生命財產受到嚴重威脅的火災,由指揮長或副指揮長委派其他成員帶領森林防火指揮部人員及派出所有關部門人員迅速趕赴現場,處理火災事故。
五、火災查處和善后處理
發生一般火災,由社區同所在街道辦進行處理,發生重特大火災,要組織派出所、紀檢、林業部門成立職合工作組,督促和幫助火災發生地及時查明火因,對肇事者、相關責任人和有關部門要依法及時作出處理,處理結果及進上報。
六、獎勵與責任追究
對在撲火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的表彰獎勵,要依據《森林防火條例》相關規定執行;對火災肇事者的責任追究,由司法法部門依法審理;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依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及相關規定執行。
制定森林防火應急預案3
一、總則
(一)目的和依據
為認真貫徹落實“預案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置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保護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把森林火災的損失降到最低。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家處置重、特大森林火災應急預案》,現結合本園區森林火災預防和撲救的工作實際,制定本預案。
(二)處置森林火災原則
1、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園區管委會的領導下,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負責制訂和組織實施本預案,同時指導園區制定本轄區內森林火災撲救預案,按照分級管理分級響應的要求,落實森林火災處置責任制。
2、專群結合,協調配合,快速反應。專業撲火隊和群眾相結合,密切協作、形成合力,快速有效處置森林火災。
3、以人為本,安全防范。在處置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時,要堅持以人為本,把保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努力保護人民群眾財產和公共設施的安全。
4、警鐘長鳴、常抓不懈。要落實預防森林火災的各項措施,做好應對突發森林火災特別是特大森林火災的思想準備、機制準備和工作準備,建立應對森林火災的長效機制,做到常抓不懈,快速反應,處置得當。
(三)預案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園區區域內發生的所有森林火災的應急處置。
二、組織指揮機構與職責
(一)本預案啟動后,園區森林防火領導小組承擔本園區應急處置森林火災的各項組織指揮工作園區森林防火值班辦公室設在園區管委會大樓(聯系電話:),負責電話值班、森林火情監測、森林災火撲救協調等工作,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成員單位在接到任務后應快速響應,按職責分工,積極配合做好各階段的撲火救災工作。
(二)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職責
在園區管委會統一領導下,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積極協調有關部門,調動撲火力量采取行之有效的應對措施,盡快撲滅火災。具體職責是:
1、組織撲火力量,保證通訊暢通,做好火場監測及部門間的'協調等各項具體應急處置措施的落實。
2、負責協調撲火隊伍調動,確保撲火器具、裝備及物資快速運輸,協助提供后勤保障。
3、指揮開展撲火救災工作,負責及時向市、縣森林防火指揮部反饋火場信息解決在撲火過程中存在的實際困難。
(三)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成員
園區森林防火領導小組由園區管委會書記為組長,分管副主任為副組長,各分包企業負責人為成員。
(四)園區負責本轄區內的森林防火工作
制定和完善園區撲救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做好撲火準備,發生森林火災時,及時組織撲救和上報信息。
三、森林火災預防、監測、預報、報告
(一)森林火災預防
1、園區防火領導小組組織開展經常性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宣傳要做到重點突出、全面覆蓋、不留死角,著重宣傳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典型案例、撲火安全常識撲火科學知識;要公布園區森林防火辦公室值班電話,要在全園區企業開展森林防火教育,提高全民森林防火意識。2、要嚴格控制和管理野外火源,規范生產、生活用火,嚴禁在林區用火;各分包企業人員要堅持巡、護林制度,加強對重點時段、重點區域、重點人口的檢查監督,特別是對春耕生產季節燒灰積肥、清明節、冬至、春節前后上墳燒紙等野外用火嚴加制止,切實消除各項火災隱患。
3、在林區有計劃地開設巡護道路和防火隔離帶,加強全園區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全面提高園區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的綜合能力。
(二)信息報告和處理
1、發生森林火情后,管轄企業要立即向園區防火辦上報火情動態及組織撲救,園區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的信息后,要立即做出分析判斷,及時向園區森林防火領導組報告,并及時組織撲救。
2、出現重要火情時,園區森林防火辦公室應在發現火情半小時內派人到達火災發生地,并組織人員撲,現場指揮救火,控制火情,并根據災情的嚴重性酌情上報。
3、當發生外火燒入或園區內火燒出的情況時,園區森林防火辦公室及時向上級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并采取相應處置措施進行撲救。
四、森林火災撲救
(一)火災撲救分工
火災撲救分前線指揮組、撲救組、后勤保障組、醫療組及保衛組,其具體分工如下:
1、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全體園區干部、飯煲企業人員。指揮現場撲救工作,合理安排撲火力量與重心、收集防火情況及災情數據,及時向上級有關部門上報情。發生火災時,協調發動園區民兵應急分隊隊員參加撲救,應急隊員在副組長帶領下,攜帶好救火物資,迅速趕赴火警地點,發揮撲救作用。做好車輛調度工作,發生重大火災或火勢猛烈時負責聯系有關部門的撲火工作。保障撲救人員的各項后勤服務,做好送水、送食品及增補撲火設備支援到火災現場,醫療救護等工作,提供強有力的后勤保障。在明火撲滅后,看護火災現場,清理跡地,并堅持留守觀察2小時以上,防止暗火萌發,火星復燃。火災撲救結束后,要迅速進行情況調查,查明起火原因對起火肇事者做好調查筆錄,并進行必要的教育,損失嚴重的要進行依法懲戒。
(二)撲火原則
1、在撲火過程中,首先要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撲火人員、居民點和重要設施的安全。
2、在撲火戰略上,尊重自然規律,采取“阻、打、清”相結合,做到快速出擊科學撲火,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
3、在撲火戰術上,要采取整體圍控,各個殲滅;重兵撲救,徹底清除;阻隔為主,正面撲救為輔等多種方式和手段進行撲救,減少森林資源損失。
4、在撲火力量使用上,堅持以專業、半專業撲火隊為主,其它經常訓練的或有組織的非專業力量為輔的原則。
5、在落實責任制上,采取分段包干、劃區包片的辦法,建立撲火、清理和看守火場的責任制。
(三)撲火安全在撲火過程中始終樹立“安全第一”的思想,現場指揮員必須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要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變化,確保撲火人員的安全。
(四)群眾安全防護、堅持以人為本的思想,園區委會應在林區居民區周圍開設防火隔離帶,預先制訂緊急疏散方案,落實責任人,明確人員安全撤離。當企業受到森林火災威脅時,要及時果斷地采取有效阻火措施,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確保群眾生命安全。
五、森林火案案件查處
輕微違章用火及森林火警案件原則上由園區防火辦處理,一般及一般以上森林火災案件由鄉林業公安派出所立案查處。
六、災后處置
(一)火災調查及評估總結:火災撲救工作結束后,要及時組織人員對火災現場進行調查,準確掌握火災面積、森林資源損失、組織撲救森林火災、起火原因、肇事者等相關情況。園區森林防火辦公室將情況匯總統計后,及時進行全面總結,分析火災發生原因和教訓,提出改進措施,上報縣森林防火指揮部。
(二)獎勵與責任追究: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參照《森林防火條例》等相關規定執行獎勵與表彰;對火災肇事者,報司法部門依法查處對火災事故負有行政領導責任的追究相關責任。
制定森林防火應急預案4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切實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滅結合,高效撲救”的森林草原防滅火方針,建立健全森林草原防滅火應對工作機制,加強火情預警監測,規范火災處置程序,形成統一指揮、科學處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體系,最大限度地減少森林草原火災危害,保護森林草原資源,保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
1.2 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突發事件應對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森林防火條例》、《國家森林火災應急預案》、《全國草原火災應急預案》等。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我鎮境內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的應急處置工作。
1.4 工作原則
1.4.1 統一領導,分級負責。在鎮黨委、鎮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實行行政首長負責制,按照“分級負責、屬地為主”的要求,落實森林草原火災應急處置工作。
1.4.2 協調配合,快速反應。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按照各自職責,依據本預案確定的任務,密切協作,快速反應,積極應對,形成合力。
1.4.3 科學撲救,以人為本。建立以護林員撲火隊伍為主、其他應急力量聯合行動的撲火機制,把保障人的生命安全作為首要任務,加強重要設施和居民點的安全防范,努力避免人員傷亡,減少災害損失。
1.5 災害分級
按照受害森林、草原面積和傷亡人數,森林草原火災分為一般火災、較大火災、重大火災和特別重大火災。災害分級標準如下:
一般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較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傷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別重大森林火災:受害森林面積在1000公頃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傷100人以上的。
一般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1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或者造成重傷1人以上3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0元以上50萬元以下的草原火災。
較大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1000公頃以上5000公頃以下,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下,或者造成重傷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接經濟損失50萬元以上300萬元以下的草原火災。
重大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5000公頃以上8000公頃以下,或者造成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者造成死亡和重傷合計10人以上20人以下,或者直接經濟損失30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的草原火災。
特別重大草原火災:受害草原面積8000公頃以上,或者造成死亡10人以上,或者造成死亡和重傷合計20人以上,或者直接經濟損失500萬元以上的草原火災。
2 組織指揮體系
2.1 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
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負責組織、協調和指導全鎮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指揮部辦公室(以下簡稱鎮森防辦)設在鎮黨政綜合辦公室,承擔指揮部日常工作。
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成員單位包括鎮派出所、鎮衛生院、鎮九年一貫制學校、鎮轄區15個村委會等。
各成員單位職責如下:
鎮黨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
按照分級負責原則,指導森林草原火災處置工作,統籌救援力量建設,組織、協調、指導相關部門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組織指導編制森林草原防災減災規劃,開展實施相關工作;負責森林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發布森林草原火險、火災信息;協調指導受災群眾的生活救助工作;組織應急物資的緊急調度;指導開展防火巡查、火源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配合公安機關查處森林草原火災刑事案件和野外違規用火行為。
必要時,可以按程序提請,以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承擔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日常工作。根據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的安排,統一宣傳口徑,根據事件的嚴重程度或其它需要,加大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工作。
社會事務辦公室:組織鎮村森林草原防火應急分隊進行森林草原防火撲火技術訓練,必要時組織民兵參與森林草原火災的撲救工作,協調組織駐沁部隊增援撲救行動。
十八里堡林場:負責協助鎮人民政府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
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負責分布在林區內各企業的安全生產監督檢查工作;負責做好重大危險火源識別、排查、管控工作;負責協調組織縣內各煤礦企業及煤礦工人協助參與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合理調配撲救力量;做好應急保障工作。
鎮九年一貫制學校:負責指導我鎮中小學校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教育,做好森林草原火災安全防范工作,協調災區學生安全疏散工作。
鎮交警中隊:負責牽頭查處森林草原火災刑事案件和野外違規用火行為;指導維護火場治安秩序。
鎮派出所:根據需要實施局部交通管制。
社會事務辦公室:推進殯葬改革,倡導文明祭掃,配合做好減少傳統祭祀方式造成的森林草原火災風險工作;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因撲救森林草原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給予撫恤。
鎮財政所:負責籌集森林草原防滅火資金,安排本級經費預算,加強資金使用監管。根據需要,為森林草原火災撲救提供應急資金保障。
鎮公路管理所:負責做鎮公路沿線管轄范圍內的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負責組織協調運力,為撲火人員和物資快速運輸提供支持保障。
經濟發展辦公室:負責指導全縣野外農事用火的管理,協助配合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有關工作。負責督促和指導全鎮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配合有關部門指導督促落實旅游景區森林草原火災防控措施,組織火災發生地旅游團體及游客的安全撤離工作。
鎮衛生院:負責醫療救護保障工作,做好受傷人員的.救治和衛生防疫工作。
農業農村綜合服務中心:負責監測和分析天氣氣候形勢,做好森林草原火險天氣預測預報和高火險警報發布工作;根據需要提供火場天氣預報和天氣實況;適時組織開展人工影響天氣作業。負責提供火場附近水源地信息,解決撲救森林草原火災中的用水問題,監督指導修復受災地水利設施,確保災區人畜飲水安全。負責組織實施農田及農林交錯區秸稈還田任務。
鎮森林草原防滅火隊伍:加強隊伍自身規范化建設,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嚴格管理,從嚴治隊。認真履行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各項職能,一旦發生森林火災,立刻投入撲救作戰。
鎮派出所:負責森林草原火災案件的處理工作。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心:負責做好全鎮飼草種植、經營戶防滅火教育管理工作。
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做好有關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和報道工作。
便民服務中心:加強職工群眾防火安全教育和宣傳;負責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對因撲救森林草原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給予撫恤。負責加強婦女兒童防火安全教育和宣傳,必要時候做好撲火支援動員工作。負責加強青少年防火安全教育和宣傳,必要時候做好撲火支援動員工作。
鎮供電公司:負責做好輸變電設施和線路的巡檢維護工作,開展線下廊道可燃物清理工作,全面消除“線壓樹、樹包線”的火險隱患,減少由此引發的森林草原火災風險;根據撲火需要,做好“拉閘斷電”工作。
2.2 撲火指揮
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由鎮政府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負責指揮。
2.3 工作組
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根據需要設立相應的工作組。各工作組組成及職責分工如下:
(一)綜合協調組。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牽頭。
主要職責:傳達領導指示;下達撲火指令;跟蹤匯總森林草原火情和撲救進展,及時向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報告,并通報各成員單位;綜合協調各組工作,督辦重要事項;承辦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火災撲救組。由鎮屬各單位和所轄15個村,鎮派出所、鎮衛生院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對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工作重大決策和災情評估等提供政策、技術咨詢與建議;制定撲火力量配置方案;做好火災撲救工作;協調上級部門救援力量參加火災撲救工作。
(三)醫療救治組。由鎮衛生院牽頭,鎮派出所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根據需要負責調集衛生技術力量和急需的醫療器械、藥品,做好災區衛生防疫和受傷人員的緊急救治等工作。
(四)應急保障組。由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牽頭,鎮財政所、鎮農村公路管理所、鎮農業農村服務中心、鎮社會事務服務中心、鎮經濟發展辦公室、鎮交管所、鎮供電所等部門參加。
主要職責:做好應急通信保障工作;協調保障撲火人員、裝備和物資的運輸需要;實行局部交通管制,及時疏導交通;根據需要緊急調撥生活救助物資;及時下撥救災資金。
(五)信息發布組。由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
主要職責:統一發布森林草原火災信息;收集分析輿情;協調指導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
(六)社會穩定組。由鎮派出所牽頭,社會事務服務中心、社會治理和應急管理辦公室、經濟發展辦公室等單位參加。
主要職責:根據需要協助群眾轉移和安置,加強治安管理,依法處置有關社會治安突發事件;指導協調化解因火災造成的矛盾糾紛。
(七)案件調查組。由鎮派出所負責。
主要職責:對火災原因進行調查分析,對野外用火行為、縱火行為依法依規、從嚴從重懲處。
3 預警和信息報告
3.1 預警
3.1.1 預警分級
根據森林草原火險等級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將森林草原火險預警級別劃分為四個等級,由低到高依次用藍色、黃色、橙色和紅色表示。
3.1.2 預警發布
按照省確定的預警等級,制作森林草原火險預警信息,通過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手機短信、新媒體等渠道向涉險區域相關部門和公眾發布,提出工作要求。
3.2 預警響應
3.2.1 森林草原火險藍色預警
森林草原火險等級為Ⅳ級,連續干旱,低度危險。
響應措施:
(1)鎮、村兩級加強值班調度和火情監測;
(2)預警信息發布平臺和廣播、電視、報刊、互聯網、新媒體等公共媒體發布預警信號,播放森林草原防滅火公益廣告,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宣傳;
(3)發布森林草原防滅火禁火令;
(4)鎮、村兩級人民政府檢查森林草原防滅火物資、裝備和隊伍落實情況,做好撲火應急準備。
3.2.2 森林草原火險黃色預警
森林草原火險等級為Ⅲ級,中度危險,林內可燃物較易燃燒,森林草原火災較易發生。
響應措施:
(1)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知識宣傳,張貼宣傳標語、樹立防火旗幟,營造防火氛圍;
(2)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加強值班值守,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干部帶班制度;
(3)嚴格落實定點看護、網格化巡查工作機制,護林員開展森林草原防滅火巡查,鄉村干部深入包干責任片區督查,嚴厲打擊一切野外用火行為,見煙就罰,見火就抓;
(4)強化對重點人群、高危人群的監管,做到“一包一、一看一、一防一”;
(5)在重點火險區設卡布點,開展“高密度、網格化、全天候、責任制、表格式”巡查瞭望;
(6)在出村口、入山口等重點地段設卡布點,加強入山人員管控;
(7)鎮森林草原防滅火隊進入應急狀態,開展巡查、檢查;
(8)鎮政府適時派出工作組深入重點區域檢查督促,落實森林草原火災防范和應急措施。
3.2.3 森林草原火險橙色預警
森林草原火險等級為Ⅱ級,高度危險,林內可燃物容易燃燒,森林草原火災容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快。
響應措施:
(1)通過防火宣傳車、標語橫幅、大喇叭等方式,加強森林草原防滅火知識宣傳,融媒體要滾動播放防火知識,入戶簽訂承諾書、告知書;
(2)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加強值班值守,嚴格執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干部帶班制度,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機構至少有一名副指揮長在崗待命;
(3)強化對外出歸鄉人員、中小學生、入山流動人員、上地耕作人員、聾啞癡呆傻人員、有過激傾向人員、牛羊工、采集山貨人員、野外施工人員、遷墳打葬人員、山莊等高危人群的監管,必須做到“一包一、一看一、一防一”;嚴格落實定點看護、網格化巡查工作機制;在出村口、入山口等重點地段設卡布點,加強入山人員管控;
(4)嚴厲打擊一切野外用火行為,派出所全警動員、全員參與、警力下沉、力量下傾,發現野外用火,查明原因,依法嚴懲;
(5)市監部門對各種售賣香燭紙扎等易燃祭祀物品的流動、固定攤點進行清理整頓,嚴厲打擊,切斷上墳燒香、燒紙的源頭;
(6)鎮森防指揮長分別帶隊,對南中北三個片區各鄉鎮防火工作進行督查;鎮森林草原防火包村單位派出專人駐村督查各村防火工作;各村所有干部全天候駐村到位進行督查。發現1個村3個野外作業人員帶火,包村領導、包村干部書面作檢查。
(7)鎮專業防滅火隊、鎮滅火隊開展巡查檢查和應急演練,時刻保持戰備狀態。
3.2.4 森林草原火險紅色預警
森林草原火險等級為Ⅰ級,極度危險,林內可燃物易燃燒,森林草原火險極易發生,火勢蔓延速度極快。
響應措施:
(1)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召集鎮派出所、衛生院等有關單位定期召開調度會,分析森林草原火險形勢,研究應對措施;
(2)鎮森林草原防滅火隊會同相關部門組織開展專項行動,嚴查野外用火,加大野外用火案件的查處力度,上限處罰,并及時向社會公布;
(3)加強管控,只保留進出鎮域的六個出口,其他路口一律暫時封閉;各村一般情況下只保留一個出口,村口檢查站嚴格檢查,不允許攜帶花圈、紙扎、香火、冥幣等祭祀品,不允許攜帶其他火源火種;
(4)全鎮不允許清明上墳,遷墳的要提前一天向本村本鎮逐級報備。村干部提前一天對上墳祭祖活動開展入戶調查和告知,倡導文明祭祀,上墳不燒香、不燒紙,不攜帶各種香燭紙扎去墳地。特別是要準確登記外地返鄉祭祖人員進出縣域情況;
(5)黨員干部沖鋒在前,結合墳頭檔案和四頭四定(山頭、地頭、墳頭、人頭都要網格化定人、定崗、定責、定位),實行一個黨員一面旗幟,每一片墳頭有一名黨員專門負責監管;
(6)鎮村二級進入森林防火一級戰備,鎮滅火小組24小時待命,高密度開展帶水車巡查檢查,保證物資儲備,保持聯絡暢通,隨時進入作戰狀態;
3.3 火情監測
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配備專(兼)職人員,負責森林草原火情監測預警工作。對于市、縣監測反饋的熱點信息,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要及時派出專人調查核實。值班人員要加大地面巡邏,及時掌握火情動態、火場發展態勢及周圍情況,實現森林草原火情信息傳遞高效、快捷,確保森林草原火災監測預警系統運轉正常,反應迅速。
3.4 氣象服務
結合氣象局提供的氣象信息,對重點區域的天氣形勢變化進行重點監測、跟蹤預報,及時提供氣象信息服務,并依據天氣趨勢制訂方案,適時實施人工影響天氣作業,為降低森林草原火險等級和撲滅森林草原火災創造條件。
3.5 信息管理
3.5.1 歸口管理
森林草原火災信息,市、縣監測反饋熱點信息調查核實情況等由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歸口管理,嚴格按規定的時限和程序上報。
3.5.2 信息報告
鎮轄區內如發現火情應按照“有火必報、立即逐級上報”的要求,及時、準確、規范報告森林草原火災信息。對以下森林草原火災信息,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應立即向縣政府和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報告,同時報送有關部門:
(1)鎮際交界處地區的森林草原火災;
(2)造成人員死亡或者重傷的森林草原火災;
(3)威脅村莊、居民區和重要單位、設施的森林草原火災;
(4)發生在國家級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地質公園、森林草原公園及其他重點林區的森林草原火災;
(5)需要上級支持撲救的森林草原火災;
(6)其他需要報告的森林草原火災。
4 應急響應
4.1 分級響應
按照分級響應、屬地為主的原則,縣級層面應對工作設定Ⅳ級、Ⅲ級、Ⅱ級、Ⅰ級四個響應等級,其中Ⅳ級最低,Ⅰ級最高。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根據火災嚴重程度、火場發展態勢和當地撲救情況,及時調整撲火組織指揮機構和力量。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當地應第一時間采取措施,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4.2 響應措施
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后,鎮政府和相關單位根據工作需要,組織采取以下措施:
4.2.1 撲救火災
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立即就近組織村級撲火應急隊、護林員隊伍趕赴現場處置,力爭將火災撲滅在初發階段。必要時,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借用縣森防隊、縣消防救援大隊及其他森林草原撲火力量進行支援。危機時,申請調用民兵等救援力量參與撲救。各撲火力量在現場指揮部的統一調度指揮下,明確任務分工,落實撲救責任。現場指揮員應認真分析地理環境和火場態勢,在撲火隊伍行進、駐地選擇和撲火作業時,時刻注意觀察天氣和火勢的變化,確保撲火人員安全。不得動員殘疾人、孕婦、學生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適宜參加森林草原火災撲救的人員參加撲火工作。
4.2.2 轉移安置人員
當居民點、人員密集區受到森林草原火災威脅時,及時采取有效阻火措施,制定緊急疏散方案,有組織、有秩序地及時疏散居民和受威脅人員,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妥善做好轉移群眾安置工作,確保群眾有飯吃、有水喝、有衣穿、有住處和必要醫療保障。
4.2.3 救治傷員
迅速將受傷人員送醫治療,必要時對重傷員實施異地救治。視情況派出衛生應急隊伍趕赴火災發生地,成立臨時醫院或醫療點,實施現場救治。
4.2.4 善后處置
做好遇難人員的善后工作,撫慰遇難者家屬。對因撲救森林草原火災負傷、致殘或者死亡的人員,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給予醫療、撫恤。
4.2.5 保護重要目標
當軍事設施、危險化學品生產儲存設備、輸油氣管道、煤礦等重要目標物和重大危險源受到火災威脅時,及時通報有關單位,迅速調集專業隊伍,通過開設隔離帶等手段,全力消除威脅,確保目標安全。
4.2.6 維護社會治安
加強火災受影響區域社會治安管理,實行局部交通管制,嚴厲打擊借機盜竊、搶劫、哄搶救災物資、傳播謠言等違法犯罪行為。
4.2.7 發布信息
通過官方微博、微信公眾號等方式、途徑,及時、準確、客觀、全面向社會發布森林草原火災和應對工作信息,回應社會關切。發布內容包括起火時間、火災地點、起火原因、過火面積、損失情況、撲救過程和火案查處、責任追究情況等。
4.2.8 火場清理
森林草原火災撲滅后,繼續組織撲火人員做好余火清理工作,劃分責任區域,并留足人員看守火場。經檢查驗收達到無煙、無火、無垃圾標準并報現場指揮員批準后,火場看守人員方可撤離。
4.2.9 應急結束
在森林草原火災全部撲滅、火場清理驗收合格后,由啟動應急響應的原機構決定終止應急響應。
4.3 應急響應
4.3.1 Ⅳ級應急響應
啟動條件:
(1)鎮內發生森林草原火情(地表火);
(2)相鄰鄉鎮區域發生森林草原火災,可能蔓延到我鎮境內。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啟動IV級響應。
響應措施:
(1)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進入應急狀態,加強火情監測,及時調度火情信息;
(2)加強對火情撲救工作的督促指導。
4.3.2 Ⅲ級應急響應
啟動條件
(1)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鄉鎮與鄉鎮交界處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
(2)初判受害森林面積在1公頃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積10公頃以上1000公頃以下的森林草原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Ⅲ級響應。
在Ⅳ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及時調度了解森林草原火災最新情況,組織火情會商,研究火災撲救措施;
(2)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派出工作組趕赴火場,協調、指導火災撲救工作;
(3)鎮森林消防半專業隊增援。
4.3.3 Ⅱ級應急響應
啟動條件
(1)在敏感時段、敏感地區、鄉鎮與鄉鎮交界處發生的森林草原火災;
(2)初判受害森林面積達到1公頃以上100公頃以下或受害草原面積達到1000公頃以上5000公頃以下的森林草原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啟動Ⅱ級響應。
在Ⅲ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急措施:
(1)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領導成員趕赴火場,成立森林草原撲火前線指揮部及其工作機構,開展火情會商,分析火險形勢,研究撲救措施及保障工作;
(2)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協調各種撲火力量,調撥撲火物資,派衛生應急隊伍,加大增援力量。
4.3.4 Ⅰ級應急響應
啟動條件:
(1)發生死亡1人以上3人以下或重傷1人以上10人以下的森林火災;
(2)初判受害森林面積達到100公頃以上或受害草原面積5000公頃以上8000公頃以下的重大森林草原火災。
符合上述條件之一時,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向縣政府提出啟動Ⅰ級響應的建議,縣政府決定啟動Ⅰ級響應。必要時,縣政府直接決定啟動Ⅰ級響應。
在Ⅱ級響應的基礎上,加強以下應對措施:
(1)應急救援總指揮部總指揮靠前指揮,擔任撲火前線指揮部指揮長,進一步分析研判火險形勢,研究制定森林火災撲救方案;
(2)根據實際需要,報請上級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調派撲救力量跨區增援;
(3)協調上級媒體加強撲火救災宣傳報道,統一發布森林草原火災信息;收集分析輿情,做好森林草原火災撲救宣傳報道及輿論引導工作;
(4)決定撲救森林草原火災的其他重大事項。
5 后期處置
5.1 火災調查評估
鎮派出所會同縣應急局等有關部門對森林草原火災發生原因、肇事者、事故責任和損失情況等進行調查和評估,向鎮政府和上級有關部門提交評估報告。重大、特別重大森林草原火災由市、縣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評估。
5.2工作總結
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應及時分析火災發生的原因,總結吸取經驗教訓,提出改進措施。
5.3 獎勵與責任追究
根據有關規定,對在撲火工作中貢獻突出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對在火災事故中負有責任的人員依據有關法律法規進行責任追究。
6 綜合保障
6.1 隊伍保障
撲救森林草原火災以鎮護林員的撲火力量為主,消防救援隊伍、鎮村民組織撲火隊為輔,必要時可按程序調動民兵、企業等力量協助撲救工作。
6.2 運輸保障
森林草原防滅火專用車輛執行撲救森林草原火災任務時,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組織鎮內車輛前往火災現場實施撲救。
6.3 通信保障
各通信保障部門應保障在緊急狀態下撲救森林草原火災時的通信暢通。林業、氣象等部門及時提供天氣形勢分析數據、衛星林火監測云圖、火場實況圖片圖像、電子地圖及火情調度、森林草原資源等信息,為撲火指揮提供輔助決策支持。
6.4 物資保障
加強鎮撲火物資儲備庫建設,儲備撲火機具、防護裝備和通信器材等物資。
6.5 資金保障
鎮政府將森林草原防滅火基礎設施建設納入鄉鎮財政預算,保障森林草原防滅火所需支出。處置森林草原火災所需資金,按有關財力保障規定執行。
7 附則
7.1 以上、以下的含義
本預案所稱以上包括本數,以下不包括本數。
7.2 預案制訂與更新
預案制訂后,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會同有關鎮屬成員單位組織預案宣傳、培訓和演練,并根據實際情況適時組織評估和修訂。
7.3 預案解釋
本預案由鎮森林防滅火指揮部辦公室負責解釋。
7.4 預案實施時間
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制定森林防火應急預案5
森林草原火災是危害森林資源的大敵,它不但破壞生態環境建設,而且危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為增強撲救森林草原火災的預見性和主動性,做到快速、有序、科學、安全撲救森林草原火災,切實把各項防范措施落實到位,早布置、早準備、早宣傳、早發動,把森林草原火災的危害控制到最低限度。現根據上級有關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基礎工作
近年來,由于天保工程及退耕還林工作的實施,使我鎮森林資源得到有效保護,森林覆蓋率逐步上升,但同時也增加了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難度。鑒于此,做好森林草原防滅火基礎工作,刻不容緩。
(一)20xx年12月底前完成鎮級、村級義務撲火隊伍組建,并成立領導組,落實值班制度。
(二)20xx年1月底前落實好墳山墳主等監控措施,嚴格審批各種野外用火,加大森林草原防火宣傳力度。
(三)20xx年1月底前完成森林草原防火宣傳,刷新和新增標語,發放護林防火戶主責任狀及進行各種數據統計。
(四)20xx年1月底,落實“五種人”“住山經營戶”及中小學校防滅火責任書的.簽訂,并組織義務撲火隊員進行森林草原防滅火知識培訓。
(五)整個防火戒嚴期,特別是節假日期間,認真落實各重點地段、路口和重要時段的入山登記,加大巡山護林力度,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二、進入防火期的火情監測、報告
(一)從12月1日至翌年6月15日,鎮林草站及各村委會防滅火機構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并有領導帶班。
(二)地面火情監測任務主要由鎮林業站和護林員承擔,鎮林草站和護林員必須按規定、按時上崗就位,嚴密監視火情。
(三)任何單位和個人,一旦發現火情,應立即向鎮人民政府或森林草原防火指揮機構報告,鎮人民政府、鎮林草站、各村委會防滅火機構接到火情報告后必須立即調動撲火隊伍進行撲救,并逐級上報。
(四)鎮森林草原防火指揮所接到火情報告后,應采取以下措施:
1.積極主動組織人員進行撲救,并詳細了解火情發展動態。
2.向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及鎮人民政府領導匯報火情情況。
3.時時保持通訊暢通,隨時調度火場情況,認真做好火情動態記錄,整理有關資料,做好向上級指揮部匯報的準備工作。
4.根據火場形勢,需要縣級專業撲火隊支援的,應按順序做好救災準備工作,需調動森警部隊的應立即通過縣向州指揮部進行請示。
三、森林草原火災的撲救與指揮
(一)森林草原火災的撲救。撲救森林草原火災要注重戰略戰術,因地制宜,宜攻則攻,宜守則守,按不同地形、林分狀況、火災類型、風速、風向、火勢等情況,制定撲救方案;在條件有利時,一鼓作氣分別控制火勢,把火災消滅在初發階段,做到有火不成災,杜絕大火災。撲救火災的過程中,鎮人民政府負責組織人員和安排專人負責后勤補給工作;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所負責帶領鎮級專業隊進行明火的撲滅工作;各成員單位按照簽訂責任狀上的職責內容各司其職;村委會負責帶領撲火人員運水和清理余火及火場看守工作。
(二)森林草原火災的指揮。森林草原火災屬搶險救災,必須嚴肅紀律,明確責任人,明確撲火責任區,撲救人員聽從指揮員統一指揮行動,小的森林草原火災由鎮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所所長進行指揮,所長不在場的情況下,由副所長進行指揮,大的森林草原火災由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部長進行指揮,特大森林草原火災由上一級指揮員進行指揮。指揮時,人員不得擅自離開火場,凡不聽指揮的,事后由現場指揮所報同級政府追究責任。森林草原火災撲滅后,要認真清除余火,守護現場,防止死灰復燃。留守人員要對火場進行死看死守,確定無殘火、無復燃條件后才能撤離。
四、森林草原火災案件的查處
森林草原火災案件的查處由鎮林草站、各村委會協助縣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隊共同負責,當地部門、群眾要積極提供線索,提高破案率,對隱瞞不報的要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在查處后,對肇事者和相關責任人要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和刑事責任。
制定森林防火應急預案6
今年冬季持續干旱,正是森林火災高發期,為預防森林火災,保護森林資源,鞏固造林綠化成果,增強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形成齊抓共管的良好氛圍,根據國家《森林防火條例》、《山東省森林防火條例》結合我鎮實際情況,現就做好全鎮森林防火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嚴格落實防火責任
(一)森林防火工作實行村干部負責制和包村干部督導制。各村支部書記是森林防火的第一責任人,對本村的森林防火負總責,森林防火包山機關干部負有督導責任,村干部、護林員是森林防火的直接責任人。
(二)落實森林防火責任制。鎮、村要層層簽訂森林防火預防和撲救責任狀,各村按照“誰管轄、誰領導、誰負責”的原則,按行政區域劃定防火責任區,對各自負責的森林防火工作進行部署。
二、科學防范森林火災
(一)加強防火隊伍建設。鎮建立一支39人的半專業撲火隊,配備相應撲火裝備,人武部、林業站負責組織培訓和訓練;鎮成立野外用火巡查管理隊伍,由安監辦、林業站負責;在高火險天氣和重要節假日,各村要設立1—2名巡查員,配合該區域護林員的工作在重要地段進行嚴防死守,確保不發生火警及火災。有山林的'村要成立一支20人以上的防火預備隊伍,一旦發生突發山火,迅速組織撲救。各村必須選配1名責任心強且吃苦耐勞的森林防火巡查員,并簽訂責任狀。
(二)加大森林防火的宣傳力度。各村必須充分利用會議、宣傳標語、宣傳欄、明白紙等多種形式,開展多層面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提高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識,做到家喻戶曉,人人皆知。各中小學校要重點抓好對學生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每位學生要發一份防火安全明白紙進行學習,嚴禁學生到戶外放野火。
(三)加強值班制度。各村要在森林防火期,實行24小時值班和領導帶班制度及應急隊伍集中待命,并確保政令暢通、通訊暢通,及時處置火警。值班人員要堅守崗位認真履行職責,值班電話不得轉接;村主要負責人、護林人員、應急隊隊員手機不得關閉。高火險天氣和主要節假日安排專人每天進行巡山,村干部要帶頭上山巡查。
(四)加強野外用火管理。嚴格落實“三個不準”即防火期間不準任何形式的野外用火,不準帶明火上山,不準上山放牧,鎮、村兩級要加強巡查,做到冒煙就查,見火就罰,成災就抓,發現違規用火行為,立即堅決制止,并處以200元以上的罰款。
三、責任追究制度
(一)發生森林火災通過查明起火原因。森林火災發生后,嚴格進行責任追究。如因思想麻痹、工作不到位,瞞報、漏報,延誤撲火時機造成重大損失的對責任人進行嚴肅追究。
(二)森林防火工作與年度工作目標考核直接掛鉤,實行單項考核。凡發生森林火災兩起或一起受害面積100畝以上或起火時間超過5個小時未撲滅的考核實行一票否決,該村取消年度評先樹優資格。
(三)加大對森林火災肇事者的查處力度。對失火人員除責令檢查悔過、恢復植被、賠償損失外,根據災情的性質、情節和后果處以1000元以上罰款,并移送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由鎮林業站、派出所負責調查處理。
制定森林防火應急預案7
為了切實有效地預防和撲救森林火災,千方百計保護我鄉森林資源,促進林業發展,加快生態環境建設步伐,保持生態平衡,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省、市、縣“撲救森林火災災預案”的規定,結合我鄉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森林火災發生的規律
從我鄉的氣候條件等情況的規律來看,全鄉一年四季均有可能發生森林火災,但主要集中在11月至次年6月。因此,我鄉全年都是森林防火期。防火戒嚴期為每年的1月至6月。火災發生的主要特點是:11月至次年2月,主要是上山采藥,過路行人吸煙、烤火等引起;元旦、春節期間燃放鞭炮引起,3至6月主要是農村燒荒積肥及燒麥桿,學生春游、清明上墳燒紙放鞭炮,走夜路吸煙、野外違章用火引起,因此必須高度重視。
二、全鄉森林防火責任的劃分
(一)政府的責任
1.森林防火工作實行政府首長負責制。即鄉長責任制,主要行政領導是森林防火工作的第一責任人,分管領導是直接責任人,部門領導是具體責任人,各村村主任負責本轄區的森林防火工作。
2.國家、集體、個人所屬森林的防火、撲火工作,均按其行政區域管轄,由其所在地的村主任負責。實行統一安排、統一部署、統一領導、統一檢查落實。
3.林主的責任:負責所有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做到權屬清楚,范圍明確。如發生火災要迅速撲救,并報告有關部門。
4.村委主任任期目標制的職責:負責本村所有森林資源的護林防火工作,對村有林地要落實專人看管。當發生森林火災時,要迅速組織本村群眾撲救,并立即報告。
5、各村要建立好森林防火工作臺帳,內容包括會議記錄、工作安排、防火宣傳、值班記錄、火災撲救、處理結果等,鄉森林防火指揮部每年兩次組織對各村進行督查,查會議、文件的傳達落實,查防火宣傳,查防火領導機構的建立,查撲火器械的準備,查防火隊伍的組建,查防火值班,查已發生火災的處置力度,并將督查結果其納入各村年終考核內容。
(二)鄉森林防火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單位及辦公室的責任
為提高撲救火災的應急能力,成立鄉森林防火應急領導小組,由鄉人民政府鄉長任組長,分管林業的領導任副組長,鄉林業站長、綜合辦主任、派出所、鄉人武部干事、鄉安監站職工、鄉民政辦主任、鄉廣播站長、鄉中心校長、鄉衛生院長、鄉財政所長、鄉林業站職工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林管站站長燕雙鎖同志擔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林管站。
1.鄉森林防火應急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協調、監督檢查全鄉及各成員單位對森林防火工作的落實情況,并隨時向鄉政府領導匯報。當發生森林火災時,協助鄉政府領導協調村、組及各成員單位參與撲救工作。
2、鄉綜合辦:負責森林防滅火工作的協調及后勤保障工作,主要負責組織撲火人員的集合,組織供應撲火救災的物資和撲火物資的保管及供給,并儲備足夠的防火物資;負責防火撲救及日常宣傳車輛的安排:負責撲火隊伍人員及災區群眾的疏散安置和吃、穿、住等工作。
3、派出所:負責森林火災撲救時道路交通管制,確保消防車輛和撲火物資運送車輛及撲火人員預期到達現場;負責火災現場秩序的維持和人員疏導;負責災后事故的調查和處理等工作。
4.鄉武裝部:負責民兵森林撲火的模擬演練。當發生森林火災需要支援時,迅速組織民兵及時趕赴現場進行撲救。
5.民政辦:負責做好因森林火災引起的傷亡撫恤、遺屬和災民的安置工作。
6.衛生院:負責做好因發生森林火災引起的人員傷亡救護工作。
7.廣播站:負責做好森林防火的廣播電視宣傳工作。
8.中小學校:負責加強對全鄉中小學校學生,特別是林區學生的森林防火宣傳教育工作,毎學期至少安排一次森林防火專題課。
9.安監站:負責把森林防火工作納入全鄉安全工作的重要內容,統一安排、部署和監督檢查。負責維護林區社會治安秩序;查處在林區違法、違章用火及森林火警、火災事故,打擊破壞森林防火設施的犯罪分子。負責參與林區火災安全事故的.處理。
10.財政所:負責對森林防火基礎設施建設增加投入,確保森林防火和撲火資金及時到位。
11.林管站:負責做好森林防火的日常事務工作,為政府領導當好參謀。負責組建撲救森林火災應急大隊,作為一般火災撲救先遣隊,負責處理森林火災的調查處理工作。
三、撲救森林火災的方針及原則
1、撲火的方針是:堅持“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方針,把預防工作放在首位。
2、撲救森林火災的原則及要求:一是對森林火災要求發現及時,要迅速就近組織撲救,做到“打早、打小、打了”。
四、防火值班:
1、政府防火值班按照政府機關安排的日常值班為鄉防火值班,值班電話:0326-4900002。
2、村級防火值班根據各村實際制定,必須由兩委主干帶班值守,確保信息暢通。
五、撲火力量準備
1.以鄉護林員為主體組建30人的半專業撲火應急隊,作為撲救森林火災的先遣隊,由鄉森林防火領導小組直接調度。以鄉級單位和鄉級機關職工為主體組建一支由50人組成的應急撲火隊。
2.各村要以農村青年為主體組建一支義務撲火隊,并做好造冊登記工作,確保一有火災能夠立即出動。
六、森林火災的預防
1、加強森林防火的宣傳、教育。各村應當經常開展森林防火法律、法規和有關知識的宣傳、教育,要利用各種宣傳手段,使各家各戶,全民皆知的宣傳,不留死角,提高全民防火意識,強化法制建設,形成護林防火,人人有責的社會新風尚。
2、強化野外火源管理,消除火災隱患。要進一步建立健全野外用火制度,野外用火實行審批制度。各村組織干部經常性進山巡查,對野外非法用火,依法給予嚴厲處罰。嚴格執行森林防火戒嚴區和森林防火戒嚴期的相關規定。各村要對林區進行巡查,有森林火災隱患的要登記造冊,并及時整治,在森林火險等級較高的時期要增強巡山次數,認真做好兒童和病、癡、傻等病殘人員的監護工作,切實控制野外火源,杜絕森林火災的隱患。
3、嚴格執行森林火災報告制度。各村、各單位、各包村干部要及時反饋群眾野外用火情況。對火警、火災要及時準確上報火情動態。
4、森林防火實行責任制。鄉政府與各村簽訂責任狀,并檢查責任落實情況。
七、領導小組指揮要領
1.基本思想:必須堅持統一領導,依靠群眾,協同作戰,強化紀律,有火即滅。
2.基本要求:發現火情,立即上報。上報時間,一般不超過30分鐘。做到有令即行,聞訊而動,指揮要強,行動要快,迅速撲滅,避免傷亡。
3.基本手段:以人力撲火為主,做到因地制宜,因火施用,使用一切撲火工具和手段,如鐵鏟、砍刀、樹枝、沙、土、水等迅速撲滅火災,指揮主要依靠電話、手機、對講機等。
4.基本力量:一是半專業打火隊,二是義務撲火隊,三是林區群眾等。
5.基本戰術:
(1)以打為主,打隔結合,雙線出擊;
(2)能打則打,能隔則隔,上不翻山,下不過溝;
(3)集中力量打殲滅戰,做到滅火不過夜;
(4)滅火后要落實專人監視火場,防止死灰復燃。
八、撲火實施步驟
撲救森林火災,應本著先人后物,輕重緩急的順序,嚴密組織實施。
1.林區單位和村民、游客、巡山護林人員等人員,要見火即打,發現火情立即報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報告,報警電話:0356-4900002、4900028,鄉防火指揮部接警后立即啟動本應急方案并同時向縣森林草原防滅火指揮部報告,報警電話:0356-4223681。
2、接到火情報告后,鄉、村兩級必須分別迅速啟動森林防火應急預案,召開森林防火指揮部成員緊急會議,研究制定撲救方案,下達撲救火災各項指令,發出組織撲救森林火災緊急通知,調遣撲火隊伍進行撲救;村級撲火人員必須15分鐘內到達現場滅火,鄉級撲火隊要在30分鐘內趕赴現場撲救,并和村級撲火組組成臨時現場撲火領導小組,隨時向鄉防火指揮部報告現場情況。
3、現場撲火領導小組每隔10分鐘及時向鄉指揮部報告火場火情情況,直至縣鄉兩級專業撲火隊到達現場共同組織撲救。
4、后勤保障組要在鄉撲火隊出發后2小時內,把水與干糧送到火場。
5、山火未徹底撲滅,撲火人員不得撤離現場,撤退命令由鄉防火指揮部下達。明火徹底撲滅后,應對火災現場進行全面檢查,清除暗火,并由火災發生的村負責留足力量繼續觀察,直到確保不復燃為止。
九、注意事項
1、堅持“三不打、二嚴禁、一報備”制度。即“三不打”:
①進入夜間對火場原則上圍而不打,組織人員開設防火路;
②應組織專業隊伍突擊撲打;
③在危險的地形條件或火情環境下,原則不動用大兵團撲火,而應組織若干精干的專業分隊實施突擊。“兩嚴禁”:
①嚴禁組織婦女、兒童和老人上山打火;
②嚴禁指派無撲火經驗的干部指揮。“一報備”:火場清理和守護實行指揮員備案制,嚴格責任,嚴防火場死灰復燃。
2、撲火隊伍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既要以隊伍單位相對集中,又要以組為單位分散撲打,不準離組脫隊,單人行動,若發現險情,要及時向隊長報告。
3、遇到撲火隊員受傷,要迅速撤離火場搶救,及時與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聯系救助。
4、發現撲火隊員丟失,要以組為單位馬上組織搜尋,并及時向火場指揮員或前線指揮部報告。
5、后勤組在運送救援物資到達火場應按照“先送送前,后送送后”的原則,確保每位撲火隊員都能及時拿到救援物資。
十、災后事宜
1、災后報告:森林火災發生后二天內所在村應向鄉森林防火指揮部做出書面報告,說明起火原因、地點、組織撲救、損失情況、檢查隱患和整改措施等。
2、火案查處: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即火災事故沒有查清不放過、肇事者沒得到處理不放過、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依法追究相關責任的原則,由公安機關負責調查處置。
3、撲滅經費:應撲救火情所發生的人力物力等一切費用由肇事者承擔,無法認定肇事者或肇事者無法承擔的用所在村承擔。
4、獎懲辦法:災后負傷的救火人員以及因火災給災民生產生活造成損失的,由所轄村(社區)予以妥善處理;對撲火有功人員,由鄉黨委、政府予以表彰;對肇事者,由森林公安機關給予法律及經濟處罰;對玩忽職守者,根據法律和上級有關文件規定予以處分。
十一、本預案自發布之日起生效。
制定森林防火應急預案8
為進一步提高公司森林草原防火的能力,確保全景區森林草原資源安全,根據《森林草原防火條例》,結合景區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實際特制定本預案。
一、指導原則
努力做到科學有序地組織森林草原防滅火工作,確定最佳撲救方案,快速調動有效的撲火力量,力爭在最短時間內,指揮最有力的撲火隊伍到達火災現場。在科學、高效的領導指揮決策程序指導下,實現最快的撲滅火災的目的。
二、啟動條件
凡屬以下火情,均啟動本方案。由景區領導全權指揮撲救,各部門、必須迅速反應,按指令組織實施。
1、三級風以上,發生在重點火災區內的;
2、大風天火勢難以控制的;
3、已有明火在林地草地內燃燒的;
4、燃燒時間在半小時以上的;
5、簡單人力撲救無效的';
6、需請求縣森林草原撲火隊伍及駐鎮單位或去森林公安支援的。
三、啟動程序
各部門發生火警火災時應嚴格按照火警、火災報告制度逐級上報。
1、景區凡發生上述火情的,應立即向領導報告,不得延誤。
2、接到報告后,要立即向帶班領導及有關負責人報告,并做記錄。
3、帶班領導及有關負責人要立即組織了解和快速掌握具體情況,并及時向縣森林草原防火領導小組辦公室報告。
4、隨時了解掌握火場情況,為縣森林草原防火領導決策做好各項工作。
四、組織機構和職責
組長:
工作職責:
1、及時掌握景區有關災情;
2、協調各部門組織防火工作;
3、負責處理各項有關防火的日常工作;
4、負責信息傳遞,排查隱患;
5、實施各項應急措施;
6、發布有關防火命令、指示、通知、通告;
7、統一調度有關方面的人員、設備、物資、能源、組織防火;
8、向上級領導及時報告災情;
9、做好受災游客思想工作及善后處理工作。
五、應急反應
1、接警、報警
凡發生本預案啟動條件之一情況的,應立即上報景區領導,值班人員接到火情報告后,要立即向值班領導報告,并認真做好記錄。
2、啟動預案,設立指揮部
縣政府機關帶班領導及防火負責人接到值班員報告后,要詳細了解火場態勢,做好應急措施準備,必要時立即成立前線指揮部,以便加強火場指揮,協助督察火場撲救工作和撲火力量的調動
3、召集成員會議,聽取火情匯報,制定撲火方案及撲救措施;下達撲火命令,協調有關部門,組織調動撲火力量和撲火物資,各撲火隊伍在要處于備戰狀態,一旦有令,立即出擊。要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對參加撲救景區火災有功部門和個人,要根據《森林草原防火條例》的規定予以表彰和獎勵。
4、撲火原則及安全保障
要精心組織,全面部署,周密安排,講究戰術,集中優勢兵力打殲滅戰,立足“打早、打小、打了”。要指派有實踐經驗的人員到一線指揮撲火,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嚴禁老、弱、病、殘、幼人員參加撲火。
5、后勤保障
景區各部門,要做好撲火戰斗的后勤保障計劃,保證撲救火災的需要。各部門要協同作戰,做好撲救火災的各項準備。安保人員要維護好火場的治安管理。
6、善后處理
景區火災撲滅后,除部分人員看守火場外,要及時組織撲火隊伍撤離火災現場。撲救工作結束后,由景區有關部門參加的聯合調查組,負責火案調查,核實受災損失,核算撲火費用,提出對火災肇事者的處理意見等善后處理工作,寫出調查報告,上報縣森林草原防火指揮或縣政府。同時,組織做好撲救火災的總結工作,表彰對撲救火災有突出貢獻和顯著成績的部門和個人,處理有關責任人員。
制定森林防火應急預案9
為了保護森林資源,有效地預防和撲救發生的森林火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和《四川省森林防火辦法》,結合本鄉實際,特制定護林防火預案如下:
根據“預防為主,積極消滅”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針,撲救森林火災的原則是:
1、堅持“打早、打小、打了”的原則。一般火災要求在二小時以內撲滅,重點林區不得超過四小時。
2、堅持就近組織力量的原則。以本村、組自救為主,外村、組支援為輔。村、組自戰,發生火情邊撲救、邊報告。
3、抓住小火初起和早晚氣溫低、濕度大、風小、火弱的有利時機,集中力量打殲滅戰,迅速控制火勢蔓延,并徹底消滅余火,防止復燃。
4、處置火災時,要領導帶隊,服從指揮,紀律嚴明,行動迅速有序,指揮員要查明火場情況,合理部署力量,火場面積大,一時難以查明,可以邊查邊部署,避免瞎指揮。
5、從火場實際情況出發,堅持以人為本,制定安全措施,進行安全教育,防止人身傷亡事故。
6、火情發生地的.村在火災撲滅后,要組織人員對火場全面清理撲滅余火,并留守相應人員嚴密觀察,以防死灰復燃,至全部撲滅,確認不再復燃后,方可撤離。
7、撲救森林火災不得動員老弱病殘人員和孕婦、兒童參加。
1、各村建立護林巡邏制度,安排護林員巡山。
2、林區群眾監測。
3、毗鄰地區監測。
4、林火發生后,當地在立即組織撲救的同時,應及時報告鄉護林防火領導小組辦公室,電話號碼為:7400032。接聽電話人員要及時問清火情,了解三方面情況:A、起火的時間和確切地點(包括所屬村組、山頭名稱)B、起火地點的道路走向。 C、起火地點的樹木種類和當時的風向、風力。并及時向領導匯報。
1、重點防范時期。本鄉全年為森林防火期,十一月一日至五月三十一日為森林防火警戒期,在此期間林區嚴禁一切野外用火。
2、重點防范區域。本鄉全鄉均為重點防范區域,分別為貢茶社區,芙蓉村,桂芙村,新坪村,爐溝村。
1、各村、組要結合實際建立并完善半專業撲火隊,一旦發生火情,保證投入撲火戰斗。
2、鄉政府組建一支20人的森林防火專業隊伍,配齊風力滅火機、割灌機、汽油鋸等專業滅火工具。護林防火領導小組每年將對撲火隊員和當地群眾進行防火知識講解和撲火技術培訓。
1、鄉、村建立并完善護林防火值班制度,保持電話通訊暢通,隨時備戰,必要時還可請派出所給予支持配合。
2、救火用車輛由護林防火領導小組辦公室調遣,并統一調配專門的撲火工具及撲火所需用品(飲用水、干糧和其它后勤物資等),必要時聯系上級相關部門增援物資。
撲火救災應本著先人后物,重急輕緩的順序,嚴格組織實施。
1、林區單位和群眾應見火就報,見火就滅。力爭把火災消滅在初發階段。
2、一般火災、荒火、火警由村、組組織撲救并及時上報,鄉防火辦接到森林火災報告,應立即派人趕赴現場支持和指導,重大森林火災應盡快層層上報,爭取上級增援。
3、撲救森林火災時,本村半專業隊和毗鄰群眾為第一梯隊,鄉防火專業隊人員為第二梯隊。
4、妥善保護起火現場,并及時通知林業公安或當地派出所勘察火場,查找火因,分清責任,對肇事者和有關責任人要依法處理。
制定森林防火應急預案10
為了有效預防、控制和撲救森林火災,及時處理火災事故,保護森林資源安全,根據《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管理規定》,結合我鎮實際,特制定如下防火預案:
一、編制依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森林防火條例》《xx省森林防火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
二、鎮情概述
xx鎮位于xx省xx縣東北25公里處,東與澄城縣堯頭鎮接壤,南與孫鎮相連,西、北與白水縣西固鎮毗鄰。近年來林業發展迅速,西部大開發后積極響應“再造山川秀美大西北”的號召,xx鎮先后實施了“三北”四期防護林工程,退耕還林、還草工程、天然林保護工程等國家大型林業工程,綠化面積進一步擴大,雜林木資源豐富,樹種以刺槐、油松、楊樹為主,截止xx年底,退耕還林(草)面積達26500畝,天然保護林1460畝。
三、森林防火期
xx鎮森林防火期為每年十月一日至翌年四月三十日,其中十一月一日至四月三十日為森林防火戒嚴期。
四、森林防火指揮系統
(一)森林防火工作原則
1、以人為本,安全防范。發生深林火災按照行政區域管轄范圍和相關職能,由xx鎮森林防火指揮部統一指揮、積極組織撲救處理,最大限度的減少森林火災造成的財產損失,并保障應急救援人員的安全。
2、預防為主,健全體系。建立健全森林火災防范體系、信息報送體系、科學決策體系、應急處置體系。
3、分級響應,分級負責。根據森林火災的嚴重性、可控性、所需動用的.資源廣,影響范圍大等因素,分級設定和啟動應急預案,明確責任人及其指揮權限。
4、快速反應,及時有效。及時收集信息,掌握森林火情情況,建立健全精簡、統一、高效的組織。
五、應急演練順序及時間安排
1、森林防火應急演練(上午9點到10點)
由林業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2、防汛應急演練(上午10點到11點)
由水利站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3、地質災害應急演練(上午11點到12點)
由國土所負責組織實施演練
六、工作要求
各單位高度重視,精心組織,做好演習充分準備,為確保演習圓滿成功,演習期間嚴禁無缺席,并安排好本單位留守值班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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