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運輸合同范本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關于運輸合同范本,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于運輸合同范本1
甲方:
乙方:
為解決__業主裝修垃圾運輸問題,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確定由乙方承運甲方的裝修垃圾的運輸工作。為保證甲乙雙方利益,明確雙方職責,特定如下條款:
1、運輸垃圾范圍是南河小區2#、3#、6#樓辦理裝修手續的業主。
2、乙方須按時完成小區業主裝修過程中所產生的裝修垃圾(不含綠化垃圾、生活垃圾),有延誤運輸所造成后果由乙方負責承擔。
3、甲方須將裝修垃圾堆放在指定的垃圾場,在乙方施工過程中,甲方須配合車輛調度,保證道路暢通。
4、乙方運輸垃圾過程中,涉及各項問題由乙方自行負責解決,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5、乙方施工過程中,如有損壞小區內公共設施,乙方須按價賠償。
6、乙方與甲方按戶結算,以業主在物業公司登記戶數為結算依據。
7、乙方承運甲方小區裝修垃圾,每戶為190元,兩個月結算一次運費給乙方,乙方提供給甲方與運輸等值的'油票。
8、為確保小區安全,垃圾清理人員不得在小區隨意走動,與垃圾無關的物品不得隨意裝車。不得尋釁滋事,服從小區管理。
9、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一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帳號: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代表(簽字):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電話: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關于運輸合同范本2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
一、托運
1.托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向承運人提供托運貨物及裝卸條件。托運人未按約定備好貨物和提供裝卸條件,以及貨物運達后無人收貨或拒絕收貨,造成承運人車輛放空、延滯及其他損失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2.托運人不如實填寫運單,錯報、誤填、遺漏貨物名稱、裝卸地點等重要情況,造成承運人錯送、裝貨落空以及由此引起的其他損失,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3.承運人應根據承運貨物的需要,按貨物的不同特性,提供技術狀況良好、經濟適用的車輛,并能滿足所運貨物重量的要求。
4.托運人有權決定貨物是否保險或保價。貨物保險由托運人向保險公司投保或委托承運人代辦。選擇保價運輸時,申報的貨物價值不得超過貨物本身的實際價值;保價為全程保價,保價費按不超過貨物保價金額的0.7%收取。一張運單托運的全部貨物只能選擇保價或不保價。
5.貨物運輸需要辦理審批、檢驗手續的,托運人應將辦理完有關手續的文件提交承運人并隨貨同行。托運人委托承運人向收貨人代遞有關文件時,應在運單中注明文件名稱和份數。
二、包裝
1.托運人應按約定包裝貨物。托運人未按約定包裝貨物,不能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約定由承運人對貨物再加外包裝時,包裝費用由托運人支付。
2.由于托運人的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他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或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人應負賠償責任。由承運人按約定對貨物再加外包裝的,發生上述問題,承運人應負賠償責任。
三、運送
1.承運人應在約定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并在24小時內以合理方式向收貨人發出到貨通知或按托運人的指示及時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承運人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應再次無償運至約定的到貨地點或收貨人。
2.承運人應對貨物的安全負責,保證貨物無短缺,無人為損壞,無人為因素導致的變質。
3.起運前運輸路線發生變化承運人應通知托運人,并按最后確定的路線運輸。承運人未按約定路線運輸而增加的運輸費用自行承擔。
4.承運人有權向托運人、收貨人收取約定的運雜費用。托運人或者收貨人未按約定支付運雜費、保管費以及其他運輸費用的,承運人對相應貨物享有留置權。
5.承運人未遵守約定的運輸條件或其他約定事項,應賠償托運人由此受到的損失。
6.承運人未經托運人同意,擅自將貨物委托其他公司運輸的,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7.在承運人將貨物交付收貨人之前,托運人可以要求承運人中止運輸、返還貨物、變更到達地或者將貨物交給其他收貨人,但應賠償承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四、交貨
1.貨物交接時,一方對貨物的重量和內容有質疑,可提出查驗與復磅,查驗和復磅的'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2.收貨人不明或收貨人拒絕受領貨物的,承運人應及時與托運人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人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提存貨物。
3.貨物有包裝的,到達運輸地點后,外包裝完好而內部貨物有貨損、貨差的,由托運人負責。
五、事故處理
1.貨運事故是指貨物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毀損或滅失。貨運事故發生后,承、托雙方應編制貨運事故記錄。
2.貨物運輸途中,因第三方責任造成貨物毀損或滅失的,承運人應先行向托運人賠償,再由其向第三方追償。貨物已投保的,承運人應不遲延的通知托運人,并采取一切方便協助托運人獲得賠付。若承運人怠于履行通知義務和協助義務,應賠償托運人因此受到的損失。
3.承運人能夠證明是由于《合同法》第311條規定的原因造成貨物毀損、滅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4.貨運事故處理過程中,收貨人不得扣留車輛,承運人不得扣留貨物。由于扣留車、貨而造成的損失,由扣留方負賠償責任。
六、爭議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市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承運人(章):
住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開戶銀行:
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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