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車位租賃合同標準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我們用到合同的地方越來越多,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以下是小編整理的私家車位租賃合同標準,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充分協商,現將甲方 私家車位租給乙方作為車輛(車牌號)停放使用,并簽訂如下車位租賃合同條款,甲、乙雙方共同遵守和執行。
一、 本車位租金 元整月,大寫: 。支付方式為 。乙方到期如需續租,需提前1個月通知甲方。乙方留存租金收條作為支付憑證,車位管理費用由乙方支付。
二、 租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 如乙方在租賃期間要該場地轉租給第三方使用時,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轉租,否則視為違約,甲方可收回車位,剩余租金概不退還。
四、 甲方責任及義務:
1、在租賃期間,如甲方需提前收回乙方使用的車位使用權,甲方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并退還剩余租金,并償還乙方1個月租金。
2、在租賃期間,如自然損壞產生的場地維修及檢查費用由甲方支付,如人為損壞(包括乙方)場地維修所產生的費用由行為人負責支付。
3、甲方所出租的場地,僅供乙方作停泊車輛使用,不作任何保管;如乙方所停泊的車輛有任何損失或被人為損壞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五、 乙方責任及義務:
1、乙方在租賃期內必須按合同條款的`規定按時繳付車位租金;如乙方拖欠租金達一周,即被視為是自行解除本合同行為,甲方有權將該車位收回,并保留向乙方追收拖欠費用和違約金的權利。(如因特殊情況未能如期簽訂續租合同,必須提前以書面通知或電話通知的方式征得甲方同意,在雙方簽訂續租合同時連同拖欠的費用一并付清)。
2、在租賃期內,如乙方需要提前退租車位的,乙方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并解除本合同,甲方扣除1個月租金后退還乙方剩余租金。
3、乙方必須將車輛按車位及物管要求停泊好并做好防盜措施,如發生任何車輛遺失或損壞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六、 本合同以雙方簽約之日起生效,如今后有補充作補充協議處理,與此合同具同等效力。
七、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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