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股東合作的協議書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來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協議,協議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想寫協議卻不知道該請教誰?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簡單股東合作的協議書,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簡單股東合作的協議書1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廚具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合伙宗旨
利用合伙人自身具備的資金和管理以及技術優勢,經營廚具以及通風排煙設計安裝銷售維修,使合伙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合伙經營的店名為:______西安____公司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市______區;面積:______平方米。(根據經營地址變換)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______廚房設備的設計生產安裝維修
第四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__日止。
第四條股權、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股權:在合作期內甲方自愿給予乙方百分之一股份作為利益保障。
2、工資分配:每月基本保障工資為2500元。(根據公司發展向上調節)
3、獎金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伙創收盈余,此為合伙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伙人股份為依據,按股份分配。另外所有在職股東享受項目業績的千分之五。
4.債務承擔:如在合伙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伙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伙人的出資為據,按股份比例承擔。
第五條入伙、退伙
(一)入伙
1.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全體合伙人同意;
2.新合伙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伙協議;
3.除入伙協議另有約定外,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伙的新合伙人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伙
1.自愿退伙。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伙人可以退伙:
①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伙人書面同意退伙;
③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伙人擅自退伙給合伙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伙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伙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伙生效日。
3.除名退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②執行合伙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③合伙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伙人退伙后,其他合伙人與該退伙人按退伙時的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第六條合伙負責人及合伙事務執行
全體合伙人決定,委托甲方為合伙負責人,其權限為:在單筆交易額為50萬元內全權進行交易。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伙項目進行全面日常管理;
3.訂立經營價格、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伙債務;
第七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伙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伙人私自以合伙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有違反,以其業務獲得利益5倍歸全體合伙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伙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伙人在同一個城市參與經營與本合伙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伙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伙人同意外,合伙人不得同本合伙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伙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被依法撤銷;
5.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的清算:
1.合伙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伙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伙人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3.合伙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伙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及其他了理費用,合伙所欠稅款;合伙的債務;返還合伙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伙有虧損,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四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伙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伙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伙人追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未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伙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伙人,可按退伙處理,轉讓的合伙人應賠償其他合伙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二)合伙人私自以其在合伙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伙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三)合伙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伙企業法》而導致合伙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伙人承擔賠償責任;
(四)合伙人違反本協議第七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伙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伙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伙人之間共同協商。
第十一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伙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伙人各執壹份;
(三)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簽名、按指印后生效。
全體合伙人簽章處:
甲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月___日
簡單股東合作的協議書2
甲方:
乙方:
丙方:
現有甲、乙、丙三方合股(合伙)開辦一家公司(名稱以公司登記機關核準的為準)。
全面實施三方共同投資,共同合作經營,共擔風險,共擔責任,共負盈虧的決策,并對合伙公司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成立股份制公司。經三方股東平等協商,本著互利合作的原則,簽訂本協議,以供信守。
一、出資的數額
甲方出資____元、占公司股份____%;乙方出資____元、占公司股份____%;丙方出資____元、占公司股份____%。其中____元作為注冊資金。
二、股權份額及股利分配
三方共同約定甲方占有股份公司股份____%;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丙方占有股份股份____%;甲、乙、丙三方以上述占有股份公司的股權份額比例享有分配公司股利,三方實際投入股本金數額及比例不作為分配股利的依據。股份公司若產生利潤后,利潤分紅按:甲、乙、丙、三方平均分利潤的15%,同時甲方作為主要出資人單獨得到利潤的60%。提取可分得的利潤后,其余部分25%留公司作為資本填充。如將股利投入公司作為運作資金,以加大資金來源,擴充市場份額,必須經股東研究同意方可進行。當股東出現變更和股份轉讓時,需要定制新的'利潤分成,甲方有否決權。
三、在合作期內的事項約定
(一)合伙期限:合股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日止。如公司正常經營,雙方無意退了,則合同期限自動延續入股;
(二)退股,出資的轉讓
1、入股:
(1)需承認本合同;
(2)需經三方同意;
(3)執行合同規定的權利義務;
(4)甲方有否決權。
2、退股:公司正常經營不允許退股;如執意退股,退股后以退伙時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不論何種方式出資,均以現金結算;按退股人的投資股分60%退出。
3、出資的轉讓:允許合股人轉讓自己的出資。轉讓時合伙人有優先受讓權,如轉讓合股人以外的第三人,第三人按入股對待。
四、終止及終止后的事項
(一)合股因以下事由之一得終止:
(1)合股期屆滿;
(2)全體合股人同意終止合股關系;
(3)合股事業完成或不能完成;
(4)合股事業違反法律被撤銷;
(5)法院根據有關當事人請求判決解散。
(二)合股終止后的事項:
(1)即行推舉清算人,并邀請____________中間人(或公證員)參與清算;
(2)清算后如有盈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股份比例分配剩余財產的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賣給合股人或第三人,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有虧損,不論合股人出資多少,先以合股共同財產償還,合股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股人平均承擔。
五、糾紛的解決:
股東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于合股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六、公司的運營:
在成立公司后,委托________作為公司運作的法人,委托________作為公司執行運作的經理。執行經理全權處理公司的所有事務,獨立處理公司事務(簡稱公司執行人)。甲方作為主要出資人和大股東對公司人事和財務有管理權,有否決權。
如有以下重大難題和關系公司各股東利益的重大事項,由股東研究同意后方可執行:
(一)、單項費用支付超過________元;
(二)、新項目的引進;
(三)、重大的促銷活動;
(四)、公司章程約定的其他重大事項。
甲方(簽名):
乙方(簽名):
丙方(簽名):
日期:
簡單股東合作的協議書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本協議是建立在平等互利互惠的基礎上,由甲乙雙方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制作并簽訂,就甲乙雙方合作銷售產品,拓展渠道,根據雙方意愿,經過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合作目標
1、為了實現甲乙雙方最大程度的資源整合、共同成長,甲乙雙方充分發揮各自優勢,共同合作發展;
2、甲乙雙方通過緊密合作提升產品價值、創造盈利,并未雙方合作創造更大的商業價值。
二、合作方式
1、本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達成合作關系,甲方負責產品供應,乙方負責產品推廣及銷售;
2、甲乙雙方同意,由甲方獨資設立有限公司(下稱“項目公司”),項目公司設立費用由甲方承擔。甲乙方雙方以項目公司名義對外開展本協議約定的合作項目。
3、甲方出資人民幣60萬元,乙方出資40萬元。甲乙雙方應于項目公司設立后三日內,將上述全部出資款支付至項目公司賬戶。
三、合作期限
1、本協議合作期限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2、本協議合作期限內,甲乙雙方的全部出資作為項目公司的資產,應用于合作項目運營,甲乙雙方不得隨意分割;
3、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延長合作期限,具體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確定;
四、費用承擔及利潤分配
1、因開展本協議合作項目支出的必要費用由甲乙雙方按照出資比例共同承擔,上述必要費用包括:
(1)合作期限內項目公司運營費用;
(2)因項目合作產生的稅費;
(3)其他因合作需要而支出的必要費用。
2、因合作項目產生的全部收益在扣除上述必要費用,剩余的凈收益按照甲方60%,乙方40%的比例分配;
3、甲乙雙方同意,于____年_____月_____日,進行收益分配。
五、財務管理
1、為保證財務透明,甲乙雙方承諾只能通過項目公司賬戶收支與合作項目有關的全部款項。
2、項目公司財務人員由甲方指派,合作期限內,乙方有權隨時查閱項目公司財務賬目;
3、若因業務發展需要追加投資的,甲乙雙方原則上應按本協議約定的出資比例出資;
4、合作期限內,協議一方對外的債權債務由該一方享有與承擔與協議另一方及項目公司無關;
5、甲乙雙方確認,項目公司不因本協議的簽訂而與甲乙雙方建立勞動人事關系,項目公司無需向甲乙雙方支付工資。
六、合作終止
1、本協議因甲方雙方協商一致或合作期限屆滿而終止;
2、本協議終止后,甲乙雙方經清算后剩余的財產按照甲乙雙方出資比例分配,或有債務也由甲乙雙方按出資比例承擔。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按期足額繳納出資,否則違約方每逾期一日按應出資總額萬分之五支付違約金,上述違約金直接支付至項目公司賬戶用于合作項目運營;
2、未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協議一方不得單方終止合作。任一方單方終止本協議或怠于履行義務導致合作項目無法進行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相當于守約方出資的違約金。
八、其他
1、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如雙方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則雙方均同意由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管轄;
2、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訂補充協議。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簡單股東合作的協議書4
甲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合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伙內容
雙方自愿合伙經營地暖疏通清洗,總投資為______萬元,甲出資______萬元,乙出資___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50%。由甲負責地暖疏通施工,乙方負責聯系業務及結算。
第二條、合伙名稱、主要經營地
公司,經營地點為______礦區。
第三條、合伙經營項目和范圍
地暖疏通清洗及保養維護。
第四條、合伙期限
合伙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合伙期滿可續訂合伙合同。
第五條、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伙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伙債務先以合伙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七條、入伙
新合伙人入伙,必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合伙的終止和終止后的事項
(一)合伙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伙期限屆滿;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4、法律規定的其他原因。
(二)合伙終止后的事項:
1、合伙終止后雙方應及時進行清算。
2、清算如有贏余,則按收取債權、清償債務、返還出資、按比例分配剩余財產順序進行。固定資產和不可分物,可作價買賣給合伙人或第三人。在價格相等的情況下,合伙人有優先購買權,其價款參與分配。
3、清算后如果虧損,不論合伙人出資多少,先以合伙共同財產償還,合伙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由合伙人按出資比例承擔。
合伙人甲:________合伙人乙:________
簽名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簡單股東合作的協議書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共同經營水果店事宜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第一條合作宗旨
利用合作人自身具備的資金管理優勢和獨特優勢,使合作人通過合法的手段,創造勞動成果,分享經濟利益。
第二條合作名稱、主要經營地、法人
合作經營的水果名為: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場所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經營項目為水果售賣,范圍包括時令水果等。
第四條合作期限
本次合作由合作人三方均同意終止合作,視為終止。
第五條出資額、方式、期限
1、甲方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乙方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丙方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計人民幣______元,占總股份的三分之一。
2、各合作人的出資,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交齊,匯到銀行卡上,卡和密碼由甲、乙、丙三方認同的指定人持有,使用股份資金時,需至少兩人同時在場。其他合作人有監督和核查權。
3、本合作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協議終止當天或按合作人約定的時間予以返還。
第六條盈余、工資分配與債務承擔
1、盈余分配:除去經營成本、日常開支、工資、獎金、需繳納的稅費等的收入為凈利潤,即合作創收盈余,此為合作分配的重點,將以合作人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債務承擔:如在合作經營過程中有債務產生,合作債務先由合伙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作人的出資為據,按比例承擔。
第七條合作人簽單事項
合作人到店簽單事項由合作人三方決定后另行約定。
第八條入資、退資、出資的轉讓
(一)入資
1、新合作人入資,必須經全體合作人同意;
2、新合作人須承認并簽署本合作協議;
3、除入資協議另有約定外,入資的新合作人與原合作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入資的新合作人對入資前合作企業的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二)退資
1、自愿退資。在經營期限內,有下列情形之一時,合作人可以退資:
①合作協議約定的退資事由出現;
②經全體合作人書面同意退資;
③發生合作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作企業的法定事由。
合作人擅自退資給合作造成損失的,應當賠償其他合作人的全部損失。
2、當然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資:
①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②被依法宣告為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③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④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在合作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
以上情形的退資以實際發生之日為退資生效日。
3、除名退資。合作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①未履行出資義務;
②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合作企業造成經濟損失;
③執行合作企業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④合作協議約定的其他事由。
對合作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自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資。被除名人對除名決議有異議的,可以在接到除名通知之日起30日內,向人民法院起訴。
合作人退資后,其他合作人與該退資人按退資時的合作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
(三)出資的轉讓
允許合作人轉讓其在合作中的全部或部分財產份額。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合作人有優先受讓權。如向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轉讓,第三人應按新入資對待,否則以退資對待轉讓人。合作人以外的第三人受讓合作企業財產份額的,經修改合作協議即成為合作企業的合作人。
第九條合作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作人的權利:
1、合作事務的決定權、監督權和具體的經營活動,以及重要事項須由合伙人甲、乙、丙三方共同決定;
2、合作人享有合作利益的分配權;
3、合作人分配合作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協議的約定進行,合作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作人共有;
4、合作人有退資的權利。
(二)合作人的義務:
1、按照合作協議的約定維護合伙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作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作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十條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作人同意,禁止任何合作人私自以合作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全體合作人,造成的損失由該合作人個人全額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作人參與經營與本合作項目相似或有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作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外,合作人不得同本合作企業進行交易;
(四)合作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作企業利益的活動。
第十一條合作營業的繼續
(一)在退資的情況下,其余合作人有權繼續以原企業名稱繼續經營原企業業務,也可以選擇、吸收新的合作人入伙經營;
(二)在合作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的情況下,依死亡合作人的繼承人的選擇,既可以退繼承人應繼承的財產份額,繼續經營;也可依照合作協議的約定或者經全體合作人同意,接納該繼承人為新的合作人繼續經營。
第十二條合作的終止和清算
(一)合作因下列情形解散:
1、合作期限屆滿;
2、全體合作人同意終止合作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作人數;
4、合作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作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二)合作的清算:
1、合作解散后應當進行清算,并通知債權人;
2、清算人由全體合作人擔任或經全體合作人過半數同意,自合作企業解散后15日內指定合作人或合作方共同清算或委托律師、會計師等第三人,擔任清算人。15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作人或者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3、合作財產在支付清算費用后,按下列順序清償:合作所欠招用的職工工資和勞動保險費用;合作所欠稅款;合作的債務;返還合作人的出資。
4、清償后如有剩余,則按本協議第六條第一款的辦法進行分配。
5、清算時合作有虧損,合作財產不足清償的部分,依本協議第六條第三款盈余分配的辦法辦理。各合作人應承擔無限連帶清償責任,合作人由于承擔連帶責任,所清償數額超過其應當承擔的數額時,有權向其他合作人追償。
第十三條違約責任
(一)合作人未按期繳納或未繳足出資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的損失;如果逾期15日仍未繳足出資,按退伙處理;
(二)合作人未經其他合作人一致同意而轉讓其財產份額的,如果其他合作人不愿接納受讓人為新的合作人,可按退資處理,轉讓的合作人應賠償其他合作人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損失;
(三)合作人私自以其在合作企業中的財產份額出質的,其行為無效,由此給其他合作人造成損失的,該合作人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四)合作人嚴重違反本協議或因重大過失或因違反《合作企業法》而導致合作企業解散的,應當對其他合作人承擔賠償責任;
(五)合作人違反本協議第九條規定,應按其他合作人實際損失進行全額賠償,對勸阻不聽者,可由其他合作人集體決定除名。
第十四條協議爭議解決方式
凡因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合作人之間共同協商,如協商不成,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各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五條其他
(一)經協商一致,合作人可以修改本協議或對未盡事宜進行補充;補充、修改內容與本協議相沖突的,以補充、修改后的內容為準;
(二)新入資合同可作為本協議的組成部分;
(三)本協議一式______份,合作人各執______份,送工商管理機關存檔______份;
(四)本協議經全體合作人簽名、蓋章后生效。
全體合作人簽章處: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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