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轉讓合同5篇
在當今社會,人們對合同愈發重視,關于合同的利益糾紛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使用轉讓合同,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土地使用轉讓合同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 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范圍。
2.“總體規劃”指經政府批準的_____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 布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 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準許____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_%共計___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___月_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____銀行____________分行,帳號為___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 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
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后___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后____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后________日內, 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地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__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簽訂續期出讓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占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占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_年內未能招引并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并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 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_______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______省 _____________
(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 _______________
(縣)土地管理局(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簽字)
附件 土地使用條件(成片開發經營項目)
一、成立開發企業
土地使用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成立從事土地開發經營的開發企業,開發企業依照 《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取得開發區域的土地使用權。開發企業依法 自主經營管理,但在其開發區域內沒有行政管理權和司法管轄權,開發企業與其他企業的關系是商務關系。
開發企業的經營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其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界樁定點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正式簽訂后____________日內,____________市(縣)土地 管理局會同開發企業依出讓宗地圖各界址點實地核定所示座標的界樁;面積無誤后,雙方在出讓宗地圖上簽字 認定。界樁由開發企業妥善保護,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到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報
土地使用轉讓合同2
甲方(轉讓人):
姓名: ;身份證號: ;
聯系電話: 。
乙方(受讓人):
姓名: ;身份證號: ;
聯系電話: 。
雙方本著公平,公正,合理,互利的原則,避免今后出現產權、所有權、使用權等糾紛,經雙方磋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地塊概況:
(一)該地塊國有土地使用證號為: 府 國用(20_)第000000號,所有人為_。
(二)該地塊位于廣東省_縣城_鎮_大道南路,土地面積為144平方米。該地塊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國有土地使用證》。
(三)該地塊的用途為住宅用地。
二、轉讓方式:
(一)土地轉讓價格為每平方米人民幣柒仟伍佰元整,轉讓總價為人民幣壹佰零捌萬元(小寫:1080000。00)。
(二)甲方同意乙方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二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為人民幣肆拾萬元整,雙方簽訂協議書后3天內將定金轉入甲方賬號(開戶行:__,戶名:_,賬號:__),甲方收到定金后應將有關證件交乙方辦理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第二期余款,為人民幣陸拾捌萬元整,乙方必須在春節前付清。
(三)乙方辦理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權證過戶手續時,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辦理,因該宗土地原因無法辦理過戶手續時,乙方可將該宗土地退回甲方,甲方當天將定金全額退回乙方。
三、雙方責任
(一)甲方承諾無條件配合乙方辦理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過戶手續。
(二)乙方應按約定時間支付該土地轉讓金。
四、其他
(一)在轉讓過程中,乙方承擔該宗土地轉讓契稅和交易費等所有費用。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指紋后生效。
(四)本協議一式四份,參與人各執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使用轉讓合同3
轉讓人: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
轉讓人和受讓人經平等友好協商,并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人在______市______鎮______村委會官壩二組擁有一塊建設用地(土地性質詳見土地房屋權證),地號為____________,用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其中宅基地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以下簡稱該土地)。用地范圍的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
第二條轉讓人和受讓人一致同意,轉讓人將該土地的使用權以每平米______元的價格,將全部用地的____________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受讓人,總轉讓款合計______萬元人民幣。
第三條轉讓人同意在簽訂合同之日將轉讓的該土地及土地的土地房屋權證原件一并交付給受讓人。
第四條受讓人同意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日內,分______次付清上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第五條本合同簽訂后15日內,雙方依《土地房屋權證》所標示座標實地驗明該土地的四至范圍。受讓人應嚴格按本合同規定的四至
第六條轉讓人和受讓人均清楚轉讓的該土地根據我國當前的法律規定不得轉讓,也無法辦理相應的權證更名過戶,雙方均自愿簽訂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反悔。轉讓人承諾如其反悔,除10倍退還受讓人轉讓款外,并負責賠償受讓人在該土地上的所有建設投資;受讓人承諾如反悔,無權要求轉讓人退還轉讓款,并且在該土地的全部建設投資無償歸轉讓人所有。
第七條本協議簽訂后,無論受讓人是否對該土地進行投資建設,該土地的全部權益及該土地上全部附著物均歸受讓人所有。
第八條在下列情況下,轉讓人應當無條件配合協助受讓人辦理
1、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設商業網點、公寓、住宅等建筑物
2、受讓人在該土地上投資建筑完畢后,受讓人行使對該土地上
3、該土地使用權或所有權可依法更名至受讓人名下時;
4、該土地依法可變更為國有土地時;
5、該土地遇國家或政府征收時,該土地及該土地上的全部建筑
6、受讓人在對該土地及其附著物行使其它權益時,需要轉讓人配合協助的。
第九條甲方保證轉讓該土地使用權已征得該土地使用權共有人的同意,并保證有權轉讓該土地的使用權。
第十條本協議如有部分條款無效,但不影響其它條款的效力,且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遵照執行。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提交三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受讓人必須按本協議規定支付轉讓人該土地的轉讓款,否則每逾期一天,受讓人應當按應付轉讓款額的萬分之五向轉讓人支付逾期付款違約金,直至給付之日止。
2、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規定向受讓交付該土地及該土地權證的,每逾期一天,轉讓人應當按轉讓款總額的萬分之五向受讓人支付逾期交付違約金,直至交付之日止;逾期超過______日后,受讓人除有權向轉讓人收取違約金外,并有權解除本協議,轉讓人應當立即退還受讓人已支付的全部轉讓款。
3、轉讓人如未按本協議第八條規定,配合協助受讓人的,轉讓人除退還全部轉讓款外,還應當賠償受讓人的全部損失(以轉讓人違約所得為準)。
第十三條見證人不僅對本協議簽訂進行見證,并保證轉讓人履行本協議規定的全部義務。
第十四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所簽補充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各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效力,由轉讓人、受讓人各執壹份,見證人各持壹份。
轉讓人: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
見證人: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使用轉讓合同4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居間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一致就乙方為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提供居間服務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守執行。
一、委托事項
1、甲方為轉讓土地使用權,委托乙方報告商業機會、提供居間服務。
2、甲方所有的土地使用權位于 ,面積確定為 。(證號、所有權人、地址、面積詳見附件)
二、委托期限
委托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甲方與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止。
三、甲方責任
1、向乙方提供其營業執照或其他身份證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委托轉讓的土地使用權證書復印件等所需資料。
2、保證對擬轉讓的土地用權享有完全的產權及處分權,且該土地使用權未設置任何權利限制,不存在權利糾紛。
3、在轉讓價格不低于人民幣 元/㎡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依照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支付報酬。
四、乙方責任
1、履行居間義務,尋找意向受讓方,盡力協助促成甲方轉讓土地使用權事宜。
2、如實向甲方報告有關與意向受讓方洽談的事項。
五、委托事項的完成
乙方已為甲方尋找到該土地使用權的意向受讓方(買家) ,有以下情況之一的均視為乙方完成委托事項,甲方應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的報酬:
1、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2、甲方與上述意向受讓方
(買家)的關聯方〔包括意向受讓方(買家)的授權代表、關聯公司、控股公司或子公司等等〕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3、甲方與乙方尋找的其他意向受讓方(買家)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
4、若甲方同意以低于本合同約定的最低土地轉讓價即人民幣______元/㎡的價格與乙方介紹的土地受讓人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的,則視為乙方已完成委托事項,甲方應支付乙方報酬。
六、居間報酬及支付方法
上述土地使用權成功轉讓后,甲方按以下計費方式與支付方式向乙方給付報酬;上述土地未成功轉讓的,乙方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一)計費方式
為了報答乙方所提供的商業機會,以及乙方所付出的相關努力,不論甲方以何種價格轉讓土地使用權,均須向乙方支付居間報酬人民幣。
(二)支付方式
1、在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時,甲方應支付給乙方居間報酬的 %,即人民幣 。
2、在土地使用權完成過戶至受讓人(買家)名下之日起天內,甲方將余下 %即人民幣 支付完畢。
(三)甲方應將居間報酬以轉帳方式匯入以下指定帳戶: 開戶行:
戶 名:
帳 號:
七、居間費用的負擔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乙方協助促成土地轉讓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如乙方在委托期間內未促成合同成立的,不得要求支付報酬,但可以要求甲方支付從事居間活動支出的必要費用人民幣。
八、違約責任
1、在轉讓價格不低于人民幣 元/㎡的條件下,甲方保證與乙方尋找的意向受讓人(買家)依法簽訂國有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否則應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的違約金。
2、甲方應將居間報酬如期如數支付給乙方,如發生逾期支付情形的,甲方應每日按居間報酬總額的 計付逾期滯納金。
3、任何一方有違背此合同其他條款的,守約方有權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追究違約方的法律責任。
九、保密約定
未經另一方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本合同內容及涉及的商業秘密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密。
十、其他
1、甲方負責與意向受讓人(買家)簽訂及履行土地轉讓合同的全部法律手續與稅費,與乙方無關。
2、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3、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本合同簽訂地點:
本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土地使用轉讓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定立如下協議:
(1)甲方自愿將______承包并轉讓為己有的土地轉讓給乙方經營。
(2)轉讓的土地位于______,轉讓的土地界線為:東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在界線之內的土地全部轉讓給乙方,轉讓之后經營權為乙方所有,不受時限。
(3)雙方協定轉讓金額為______元整。
(4)轉讓由雙方在本合同簽字之日起起效!甲方將土地轉讓給乙方之后,對已轉讓的土地一切使用權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在擁有任何使用權。
(5)因土地原由______轉讓給甲方,再由甲方轉讓給乙方,因此,在土地轉讓之后,乙方對土地的使用權若受到干涉,由甲方承擔所有責任,包括乙方在使用土地時的一切財產損失、物質損失。
(6)自協議簽訂之日起,若任何一方不管以任何方式或借口違約,對因違約而早成的損失,由違約方承擔。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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