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轉讓合同 15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下面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使用權轉讓合同 ,歡迎閱讀與收藏。
使用權轉讓合同 1
轉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人: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本合同甲方為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之合法擁有者,并同意轉讓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本合同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F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本合同所指地塊土地使用權事宜,經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
1.總則
1.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城市房地產轉讓管理規定》、《_________》及其它有關規定,參照國內和_________市各開發區的通行慣例,由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用于乙方興辦_________。
1.2 甲乙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的有關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與土地使用權轉讓相關的所有法律、法規、規章及_________與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出讓合同”)。
2.雙方法律地位及有關文件
2.1甲方系經國家批準成立,負責_________土地開發和經營管理的經濟實體,具有中國法人資格。
2.2 乙方系經_________國政府批準成立,從事生產經營_________的經濟實體,具有_________國法人資格。
2.3 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下列文件: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甲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下列文件:
(1)投資審批部門簽發的項目批準證書(復印件);
(2)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核發的乙方營業執照(出示原件或提供復印件)。
3.甲方的確認與保證
3.1甲方確認并保證,甲方有權轉讓本合同所定地塊,并具有與乙方簽署本合同的完全能力。
3.2 甲方確認并保證,在乙方實際獲得本合同所定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之前未設置任何抵押、債權或債務,不被任何第三方追索任何權益。
4.場地位置和面積
甲方向乙方轉讓_________號地塊內的部分土地使用權,作為乙方的工業建設用地。該場地面積共計約_________平方米(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為準),其地理位置詳見《場地位置示意圖》。
5.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
5.1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限為自乙方申領的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載明的起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自乙方領取該場地國有土地使用權證日起,前款所述場地的土地使用權歸乙方所有,其合法權益受國家法律保護。
5.2 在轉讓期限內,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收回土地使用權。
6.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和付款方式
6.1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美元,_________平方米合計為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前款所述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總額最終以土地管理部門勘測定界的面積和前款所述的土地單價的乘積為準,并實行多退少補。
6.2 本合同雙方簽字后,乙方須按下述時間要求付清前條規定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
本合同雙方簽字日后_________天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本合同簽字日后_________日內,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付清余額_________%,計_________美元(usd_________)。
乙方應將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支付到甲方指定的銀行帳號:_________
7.場地交接
7.1甲方應于乙方按本合同第6.2條規定付清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_________日內,將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交付乙方使用。場地交接時,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在場地交接單上簽字,以示場地交接完畢。
7.2 甲方應于場地交付日期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進行場地交接。若乙方不按甲方書面通知所載日期進行場地交接,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視作乙方認可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已交接。
7.3 在乙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甲方交付用地,乙方具備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的全部條件后,由乙方向有關土地主管部門申辦土地使用權證,甲方將積極協助乙方領取土地使用權證,并向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辦理登記手續。
8.場地基礎設施、條件
8.1除另有說明外,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包括以下部分:
(1)供電、供水、電訊、煤氣設施管道;
(2)雨水、污水管道及接口;
(3)道路。
本合同所稱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口的含義如下:
(1)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入點;
(2)經專業管線單位確認的本合同第4. 條所定埸地周邊的其他基礎設施管線的接入點。
8.2 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為將按該地塊的平均自然標高經過平整、拆除地面建筑物和或構筑物、無地下公用設施的_________用地。
8.3 乙方項目建成投產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雨水、污水管道的接口、以及其他基礎設施管線和道路。
乙方在受讓地塊內建設施工時,場地應具備供水、供電、進出道路及場地平整之條件,同時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好有關臨時用電、用水、電話接入使用的申請和批準手續,從接口引進紅線內的工程費用和容量費用由乙方承擔。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上(包括接口)的公用設施部分由甲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需要向有關部門辦理各類手續的,由甲方負責。
8.4 基礎設施管線接口以下(包括與接口的銜接部分)的乙方自用設施部分由乙方建造,并承擔全部費用。
乙方使用供電、供水、電訊、煤氣、雨污水排放等配套設施,應向有關公用事業單位申請辦理,甲方應提供必要協助,貼費(增容費、初裝費)、接裝費及所需器材和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8.5 乙方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內進行建設時,不得損壞該場地周邊道路及其地上、地下各類公用基礎設施。乙方建設造成該類設施損壞的,應負責恢復原樣,并承擔全部費用及賠償由此而造成的損失。
8.6 未經權利人許可,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開挖、占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以外的任何土地,如需臨時占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以外的土地和道路,須得到政府主管部門或有關土地使用者的同意。
8.7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埸地內的邊緣地帶敷設熱網管線,并向甲方提供施工方便,但具體實施方案甲方應與乙方協商。
9.其它權利和義務
9.1乙方必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完成不少于總建安工程量的_________%,并須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竣工。
9.2 在轉讓期限內,乙方對依據本合同所取得使用權的土地,有權連同建筑物依法自行處置,包括轉讓、出租和抵押。上述事實的發生,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及上海市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辦理,并不得與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和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上述事實發生時,乙方須將有關法律文件送交甲方備案。因上述事實的發生而產生的土地使用權后繼者、受讓者,都是本合同所規定的乙方權利和義務的承受人。
9.3 乙方在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內興建的一切建筑和設施,包括改建、擴建等涉及交通、通訊、消防、環保、環衛、綠化等方面的,由乙方報請政府有關主管部門批準后實施。乙方的上述活動應符合經政府主管部門批準的_________區的有關規劃、_________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及各類管理要求。
9.4 乙方依據本合同9. 條所定內容轉讓、出租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時,再受讓人投資興辦的項目須符合_________區產業導向和整體規劃等要求。
9.5 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邊界以外的公共衛生、綠化養護、市政養護等事項由園區管理機構承擔,乙方應按_________區市政市容管理機構公布的有關規定向甲方交納管理費。該管理費應為合理之費用。
9.6 凡涉及土地使用權轉讓、再轉讓、繼承、出租和抵押及有關建筑物、附著物的產權變更等的所有經濟合同、契約、憑證等必須進行登記的文件,均應按有關法規的規定辦理登記。
9.7 轉讓期限內,乙方應按規定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繳納土地使用金。
10.續期與合同終止
10.1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申請續期。
乙方申請續期的,應符合下列各項條件:
(1)續期的書面申請至遲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年送達甲方;
(2)投資審批部門同意乙方延長經營期限的批準文件于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前_________個月送達甲方。
10.2 乙方提出續期申請后,甲方在轉讓期限屆滿前不得就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租用或使用權轉讓事宜對任何第三方作出有法律約束力的承諾。
10.3 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不續期的,乙方應將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完整地交還給甲方。因乙方原因使得甲方不能支配該場地的,乙方應按當時的價格繼續向甲方支付場地使用費用。
10.4 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期滿后,乙方欲繼續使用合同所定場地而甲方屆時不擁有該場地的土地使用權的,乙方可以直接向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申請續期。轉讓期滿后,乙方不續期的,地面建筑物及附著物的處置按國家有關規定辦理。
11.違約責任
11.1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乙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構成違約:
(1)在乙方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后,甲方未按本合同第7. 條規定的時間提供場地的;
(2)乙方對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使用和處置與“出讓合同”、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及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相抵觸的;
(3)乙方未按本合同第 0.3條規定將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交還甲方的;
(4)雙方違反本合同其它條款的(逾期付款不適用本條款,按照 .4、 .5條處理)。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發生上述違約事項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日計算,方法如下:
(1)日違約金為_________美元;
(2)違約天數=自違約事實發生之日起至糾正之日止日歷天數;
(3)違約金金額=日違約金×違約天數。
11.2 違約造成的另一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違約方還應支付超過違約金部分的賠償金。賠償金由雙方根據經濟損失的程度據實計算,共同核定,也可以由雙方共同委托具有專業權威的第三方核定。
11.3 違約金、賠償金至遲應于明確違約責任之日起_________天內償付;違約事實于償付當日及其之后仍在延續的,違約方應繼續支付違約金、賠償金直至違約行為終止。
11.4 符合下列情況之一的,應視為逾期付款,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千分之五的比例支付滯納金。
(1)乙方逾期支付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的;
(2)任何一方逾期支付違約金、賠償金。
11.5 乙方逾期付款,除依本合同第 .4條規定每逾期一日按未付金額的千分之五向甲方支付滯納金外,若出現下述情況,同時應以下列方式承擔責任:
(1)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超過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但本款前述情況發生時,經乙方書面要求,甲方書面同意可給予乙方寬限期,寬限期自乙方付款逾期第一日起計_________個月,寬限期內,乙方仍應根據本合同第 .4條之規定向甲方支付前述逾期付款而產生的滯納金。
(2)寬限期內,乙方任何一期付款逾期的,自逾期之日起,甲方就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合同,并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予以扣除(扣除方式詳見本條第(3)款)。
(3)本條第(1)、(2)款所述甲方扣除乙方土地使用權轉讓金具體辦法為:甲方將乙方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扣除合同總額的30%及本合同規定的滯納金、違約金后余額退還;同時,甲方有權向乙方追究違約賠償。
11.6 如果乙方不能按本合同第9. 條之規定的期限完成建設工程量的,乙方可至遲在建設期限屆滿之日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延建書面申請,且延期不得超過_________年。
除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不可抗力事由引起的遲建外(不可抗力的解釋以中華人民共和國頒布的法律為準),自9. 條規定的建設期限屆滿之日起,超出_________個月以內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個月不到_________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一年不到二年的,罰以本合同轉讓金總額的_________%,超出_________年未完成的,由甲方無償收回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以及地塊上全部建筑物或其它附著物。
11.7 違約事實發生后,守約方有權選擇終止或繼續履行本合同。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的,無論違約方是否已實際支付了違約金或和賠償金,違約方均應繼續履行本合同。
12.不可抗力
本合同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本合同時,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通知另一方,并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不可抗力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不可抗力事故發生地的公證機構出具。雙方可按不可抗力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前款所稱自然災害僅指嚴重水災、火災、臺風以及地震等自然現象引起的災害。
13.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13.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3.2 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產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本合同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并按其仲裁規則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4.保密
事先未經本合同對方的書面同意,本合同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合同的全部或部分條款,一經查實,披露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15.以往協議
本合同的效力超過甲乙雙方以往就本合同第4. 條所定場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事宜或與其相關的事宜所達成的協議,上述協議從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失效。
16.其它
16.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行達成書面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進行修改。在修改文件生效前,雙方仍應按本合同規定的內容履行。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
16.2 本合同(包括合同正本、附件及補充協議)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并辦理公證手續后生效,公證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
16.3 本合同生效后,國家或_________市修改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或頒布新的法律法規對本合同有追溯力的,雙方應及時修訂本合同,以確保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損害。
16.4 下列文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具有同等效力:
(1)_________區建設單位規劃、建筑管理公約;
(2)場地位置示意圖;
(3)雨水、污水管道接口圖;
(4)_________區市政基礎設施使用和保護管理辦法。
(5)“出讓合同”(復印件)。
16.5 乙方可以自由決定以美元或人民幣支付本合同6. 條所定土地使用權轉讓金,該支付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由乙方匯入甲方指定的銀行。人民幣兌美元的匯率,按付款當日中國人民銀行公布的人民幣兌美元的賣出與買入價的中間價計算。若付款當日無交易,則以付款前上一個交易日的中間價計算。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發生其它費用的,與前款同。
16.6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寫,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同的解釋、理解或不符時,以中文本為準。
16.7 本合同雙方用電報、電傳和傳真發送通知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自用上述方式發送通知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本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通訊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本合同一方或雙方改變其通訊地址的,應于改變之日起_________天內通知合同的另一方)。
16.7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_________市公證處及_________市房地產登記處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使用權轉讓合同 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1、甲方將其承包經營的位于__________________的土地承包經營權永久轉讓給乙方。
2、地塊四至:東齊:______,西齊:______,南齊:______,北齊:______.
3、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二、轉讓期限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為止。
三、轉讓費
共計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元整(¥:______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以甲方收據為證。
五、雙方約定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即生效。
2、自協議生效之日起,該地塊的管理權及使用權完全歸乙方所有,甲、乙方及其家屬、親屬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則,視為違約。違約者,按該地塊轉讓費的三倍價付給對方。
3、乙方在使用該地塊的過程中,如出現與該地塊的爭端問題或受到外人干涉阻礙等事端,甲方應立即出面排解,直至平息糾紛,排除障礙為止,為乙方順利使用該地創造有利條件。若因甲方化解無效導致乙方不能順利使用該地或因貽誤時間所造成的損失,應由甲方負責。
六、爭議條款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農業承包合同管理機關調解;
2、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村委會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3
轉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乙方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拍賣方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元(小寫:¥________萬元)整的價格,競得甲方委托交易中心拍賣轉讓的________________宗地的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二條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第三條委托交易標的物內容
(一)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________地合字()________號(含補充合同書);
(二)土地用途:商住用地;
(三)土地性質:商品房;
。ㄋ模┩恋匚恢茫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ㄎ澹┩恋厥褂媚昶赺_______年,即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恋孛娣e:________________(㎡);
(七)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其中:商業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居住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班小學________所用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班幼兒園________所,用地面積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________平方米;
。ò耍┙ㄖ莘e率:≤________;
。ň牛┙ㄖ采w率:≤________%;
(十)房地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ㄊ唬┊a權狀態:已抵押;
。ㄊ┳赓U狀況:有租賃合約;
(十三)債務情況:已抵押給___________________;
。ㄊ模╄Υ门叮
1.抵押權人________________同意公開拍賣轉讓,但必須還清________萬貸款后方可辦理注銷抵押登記手續;
2.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園藝綠化有限公司就________宗地________平方米土地簽署了________年期《租賃合同》;
3.甲方與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公司就________宗地________平方米土地簽署了________年期《________號地塊土地使用權租賃合同》;
4.甲方與________就________________宗地________平方米土地簽署了________年期《租賃協議》。
。ㄊ澹┑厣辖ㄖ铩⒏街餇顩r及處理辦法:地上有部分臨時建筑物,園林和花卉,地塊按現狀轉讓;
。ㄊ┢渌闆r見“________地合字()________號”《________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及其他有關資料;
前款內容為簽訂本合同前交易標的物有關內容的現狀描述,甲方對前款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五條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億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元(小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萬元)整;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________萬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________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托管,該托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后,付給甲方。
第六條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________%。
第七條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拍賣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拍賣文件包括:《土地使用權委托拍賣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拍賣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拍賣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拍賣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九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
第十條在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拍賣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一條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________地合字()________號”《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含補充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二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ǘ┪窗幢竞贤诹鶙l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三條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并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四條甲方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ㄒ唬┥暾堔D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十二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ㄈ┘追狡渌袨,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五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六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ㄒ唬┫蛏钲谥俨梦瘑T會申請仲裁;
。ǘ┮婪ㄏ蛉嗣穹ㄔ浩鹪V;
。ㄈ┫蛑袊鴩H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鑒證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使用權轉讓合同 4
甲方(轉讓方):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乙方(使用方):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就甲方所擁有的位于安定區_______________的耕地,面積約____平方米(即__畝)轉讓給乙方作為墳地使用,就墳地使用權一事簽訂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信守執行。
一、經甲方同意將自己擁有的合同所指土地轉讓給乙方用做墳地作用,轉讓金額為____元整(¥____)。在簽訂本合同時由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三、所轉讓的墳地使用權甲方必須保證不存在任何異議,如果出現任何異議由甲方負責處理,與乙方無關,如甲方處理不當而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四、甲方及其子孫不得干涉該墳地的使用權。
五、此合同一式兩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各執一份。
甲方(簽名):_______乙方(簽名):_______
見證人(簽名):_______
____年__月__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5
轉讓人:
企業營業執照號碼:
法定代表人:
聯系電話:
受讓人:
身份證號碼:
詳細住址: 小區 號樓 單元 室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轉讓人和受讓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位基本情況
該車位位于 小區地下 層 區 號,規格為 。
二、計價方式、價款及付款方式
轉讓人與受讓人約定車位以“個”計價。
該車位總價款為人民幣 萬元整(小寫: 元)。
受讓人在本合同簽訂時一次性付清全部價款。
三、轉讓人保證該車位沒有產權糾紛。因轉讓人原因造成該車位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轉讓人承擔相應責任。
四、交付時間
轉讓人應在 年 月 日前向受讓人交付該車位。
五、使用承諾
1、受讓人使用該車位期間,該車位僅作車輛停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不得隨意改變該車位的性質、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若有損壞或由此發生事故,受讓人除應承擔恢復原狀的費用外,還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并承擔后果。
2、受讓人在使用該車位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使用與該車位有關的公用部位和設施。
3、受讓人使用該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占用公共通道。
4、轉讓人檢修、維護管道等基礎設施需借用該車位時,受讓人必須無條件配合。
5、如遇戰爭等緊急事態,政府需征用該車位時,受讓人必須無條件服從。
六、權益約定
1、本合同轉讓人只進行車位使用權轉讓,無需產權登記;受讓人購買該車位使用權的年限,與其在 小區所購房屋的土地使用權年限相同,但不享有該車位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
2、在受讓人所購房屋的土地使用年限內,受讓人轉讓房產的,車位使用權應一并轉讓。受讓人不得向非 小區業主轉讓車位使用權。
七、爭議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轉讓人與受讓人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轉讓人: 受讓人:
(簽字蓋章) (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住址:電話號碼:;
代表人:職務:;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住址:電話號碼:;
代表人:職務:;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和國家有關政策,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根據取得土地使用權,自愿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給乙方,但地下資源,埋藏物和市政公共設施不在土地使用權轉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依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可以再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
乙方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所進行的開發、利用、經營土地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及河南省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同時必須符合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城鎮建設規劃,并依法履行甲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規定的其他權利、義務,且不得損害社會公共利益。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
第二章轉讓地塊的四至、面積和年限
第四條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地塊系國()第號、位于永城市東方大道與文化路東南角,用途為用地。土地所有權歸國家所有。
該地面積為10畝,計6666.7平方米。
四至:東至,南至。
西至,北至。如附圖所示。
第五條本合同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只能轉讓甲方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使用年限的余年期使用權。
第六條轉讓年限自20xx年2月日至年月日為止,共年月。
第七條同時轉讓地上的附屬物。
附屬物名稱:,數量:。
占地面積:平方米,建筑面積:平方米。
附屬物結構:,價款:元。
有否典押:,是否出租:。
第三章土地轉讓費用及其支付方式
第八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元,總額為元,附屬物元。二項共計元,以人民幣計價。
第九條除乙方負責土地出讓金及政府規費外,乙方給甲方的補償費用萬元。a、以乙方名義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后乙方付甲方萬元。b,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辦理完成后乙方付甲方萬元,c工程開工建筑建設完成后乙方付甲方萬元。
第十條以上補償費用包括土地轉讓費、契稅等辦理過戶的一切費用。土地出讓手續,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以前的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包括辦理建筑工程規劃許可證。費用由乙方負責,全部以乙方的名義辦理
第十一條合同簽訂后3日內甲方應將公司名下的有關土地資料和審批文件交給乙方。另外甲方應在合同簽訂后3日內將有關變更文件報送土地主管部門,并通知乙方。
第十二條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在6個月內辦理完土地過戶變更手續。
第四章土地使用的再轉讓
第十三條乙方在取得本合同規定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規定的地塊內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再轉讓。
第十四條甲方在原土地使用權中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十五條乙方在受讓年限內,如需改變甲方原合同規定的土地用途,應當取得城市規劃行政主管部門同意后。
第五章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如一方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視為違反合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按日支付總款千分之三的違約金,如有損失的還應賠償因違約造成的全部直接損失與可得利益的損失。
第十七條甲方由于過失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遷期、因延期而造成索賠。按本合同第十九條辦理。
第六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十八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除、履行及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
第十九條除國家法律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或變更時本合同無追溯力。
第二十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時,由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和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章生效與其他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正式形成的其他書面文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變更或補充條款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同時送給等單位備查。
其他約定:
1、甲方所辦理的建筑規劃手續面積不低于7萬平米。
2、乙方給甲方賠償的建筑面1XX平米。
3、甲方負責拆遷及費用,負責協調周邊的一切關系及費用,直至工程完工。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代表人:(簽字)代表人:(簽字)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簽字日期:年月日
簽訂地點:
使用權轉讓合同 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ㄗ灾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 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 定 義
第四條 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保暗貕K”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范圍。
。玻翱傮w規劃”指經中*政府批準的__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常俺善_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矗肮迷O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 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 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 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 土地用途
第八條 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準許_____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 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 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 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 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 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共計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 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 乙方同意從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__月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 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銀行________分行,帳號為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 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 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 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 乙方在作出轉
讓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后__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 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 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 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 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 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 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 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 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 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后___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后___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 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 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地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 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簽訂續期出讓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 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 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 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 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 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 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 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占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占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條 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___年內未能招引并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并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 通 知
第四十條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 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___;
郵*編碼______________; 郵*編碼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 傳 真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_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 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XX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四章 附 則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的正本一式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ㄗ灾螀^、直轄市)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土地管理局(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ㄕ拢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
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成片開發經營項目)
一、成立開發企業
1.1 土地使用者須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成立從事土地開發經營的開發企業,開發企業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規定取得開發區域的土地使用權。開發企業依法自主經營管理,但在其開發區域內沒有行*管理權和司法管轄權,開發企業與其他企業的關系是商務關系。開發企業的經營活動應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其合法權益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
二、界樁定點
。玻 《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正式簽訂后_______日內,________市(縣)土地管理局會同開發企業依出讓宗地圖各界址點實地核定所示座標的界樁;面積無誤后,雙方在出讓宗地圖上簽字認定。界樁由開發企業妥善保護,不得私自改動,界樁遭到破壞或移動時,應及時報.
使用權轉讓合同 8
轉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項目概況
項目名稱:_________;
專利申請人:_________;
專利權人:_________;
專利號:_________;
申請號:_________;
申請日:_________;
專利有效期限:_________;
本專利權的保護范圍:_________。
2、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性質:_________。
3、本許可證合同的授權范圍:_________。
4、轉讓方的主要義務
。1)轉讓方應當承擔支付專利年費的義務
(2)轉讓方應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指導:_________。
。3)轉讓方應在合同生效后_________天內向受讓方提供下列技術資料:_________。
5、受讓方的主要義務
。1)向轉讓方支付許可證使用費、數額為_________,按下列日期分期支付:_________。
(2)按照如下期限和方式實施本專利技術:_________。
(3)轉讓方在合同約定的技術范圍、地域范圍和期限范圍內,不得許可合同外第三方實施該專利。
6、技術性能擔保條款
轉讓方承諾對本專利技術的下列技術性能和指標承擔保證義務:_________。
當本專利技術在實施中達不到約定的技術指標時,轉讓方應退還全部(或部分)使用費,并補償受讓方由此而花費的額外開支。
7、轉讓方不對實施本專利可能產生的.經濟效益(如利潤、產值、銷售額等)承擔保證義務。
8、專利權完整擔保條款
轉讓方向受讓方保證:在本合同訂立時,本專利權不存在如下缺陷:
(1)本專利權項下的發明屬非法所得。
。2)有被政府采取“計劃推廣許可”的情況;
。3)有強制許可證的存在;
。4)有專利先用權的存在;
。5)本專利權的實施受到另一個現有的專利權限制;
。6)該專利權受物權或典質權的約束;
在本合同訂立時,轉讓方如果不如實向受讓方告知上述權利缺陷,受讓方有權拒絕支付使用費,并要求轉讓方補償由此而支付的額外開支。
9、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第三方提出侵權的控訴,應由轉讓方到庭應訴并承擔法律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如發生專利權被告無效的情況,合同隨之解除。在專利無效宣告確定之前,受讓方已經支付的使用費,受讓方不得請求轉讓方返還。
10、轉讓方的違約責任
(1)由于轉讓方未交專利年費而導致專利權失效,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轉讓方逾期兩個月未交付技術資料和提供技術指導,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轉讓方應當返還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3)轉讓方,在已經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自己又實施本專利技術的,應當停止實施行為,向受讓方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4)轉讓方,在已經許可受讓方實施專利的范圍內又就同一專利與他人訂立專利實施許可合同的,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11、受讓方的違約責任
(1)受讓方逾期兩個月不支付技術使用費的,轉讓方有權解除合同。受讓方應當補交使用費,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2)受讓方實施專利超越合同約定的范圍,或者未經轉讓方許可擅自與他人訂立再轉讓許可合同,應當返還非法所得,支付數額為_________的違約金。
12、后續改進的分享辦法
雙方當事人各自在本專利技術基礎上做出的新的發明創造的專利申請權,歸做出發明創造的一方所有,但另一方有權優先有償受讓和使用該技術成果。雙方另有約定的以約定為準。
13、專利產品的質量驗收辦法以:_________。
14、本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
15、有關名詞、術語的解釋:____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轉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受讓方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名:_________(蓋章) 簽名:_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
轉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_____ 受讓方擔保人(名稱):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負責人(或授權代表)
簽字:_________(蓋
章) 簽字:_________(蓋章)
簽字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時間: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
使用權轉讓合同 9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經甲、乙雙協商,同意就光彩市場(天達公司)營業房、商鋪有限使用權轉讓事項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自己所屬的光彩市場 層 號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轉讓給乙
第二條:營業房使用權轉讓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止。
第三條:本營業房使用權轉讓費用共計 整(小寫: 元 );
自年 月 日起,乙方每季度向甲方付款 (小寫: 元)
第四條:乙方接受甲方或甲方指定的代理公司的物業管理。合同簽定時,乙方向甲方交付水電和公共設施安全保證金 萬元。合同期滿時,乙方如有應予承擔違約責任的行為,或者有拖欠甲方水、電、物業以及造成市場設施損壞應予賠償等行為的,甲方在扣除有關費用后,余額退還給乙方。
第五條:合同有效期內,乙方自行承擔所經營項目的工商、稅收等各項費用;并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 元/營業房、鋪/月(按年度一次性交給甲方);乙方承擔市場公用的水、電費(含空調使用費用)按市場實際用量,依照乙方營業房或商鋪建筑面積所占商場總建筑面積的比例,由甲方按照每平方米應分攤的數額按月向乙方收取。乙方營業房或商鋪內部用電或用水采用一戶一表,每月水電費統一由甲方按實際抄表數收取費用。
第六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保證乙方的正常經營秩序,為乙方提供良好的經營環境,對乙方的消防安全進行檢查,有權強制要求乙方消除安全隱患。
2、負責提供空調、公共空間的衛生、安保等服務。
3、負責對營業房和商鋪建筑結構、水、電、空調、電梯及其它附屬設施的檢查和維修。營業房和商鋪的內部裝修及設施的檢查和維修由乙方負責。
4、享有對營業房和商鋪以外場地及墻面管理權和經營使用權。
5、享有對市場屋頂空間及墻面的廣告設置權。
6、對經營和本市場主要業態嚴重不符及有傷風化的項目(如壽衣及相應祭品), 甲方將責令其改變經營品種,如乙方不配合,甲方有權勸其退場并將營業房或商鋪收回,另行處置。
第七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申領《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在法律法規允許的范圍以內從事和本市場以服裝、服飾及美容、美甲等為主要業態不嚴重沖突的經營活動,享有營業房及商鋪以內范圍內的經營使用權。
2、服從市場物業的統一安排和管理;遵守市場消防安全、用水用電等各項管理規定,承擔因違法違章造成自己或他人財產損失的一切賠償責任。
3、愛護營業房和商鋪內的各種設施,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修繕改動房屋結構時應經甲方同意,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對房屋結構進行任何改動,不得加裝戶外廣告設施和招牌。
4、乙方將營業房或商鋪轉租給第三人,必須經過甲方物業管理部門同意并備案否則按自動放棄該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甲方將無償收回(具體備案辦法另行制定)。對于按揭貸款購買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的,一次轉租期限不得超過兩年(含兩年),轉租期限超過2年的應當到甲方和按揭銀行辦理相應的按揭貸款變更手續。
第八條:下列情況發生時,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交納的保證金不予退還:
1、乙方在營業房或商鋪內進行非法活動和非法經營,受到政府嚴重處理的。
2、乙方不按照《營業房及商鋪使用權轉讓合同》向甲方交付使用權購買款項或不按照按揭合同向銀行交納貸款資金逾期三個月的。
3、未經甲方同意將營業房或商鋪轉租給第三人的。
4、違反消防條例和違章操作用電造成事故的。
5、欺行霸市,發生打架斗毆被公安機關刑事處理的。
6、不聽勸阻強行從事和本市場主要業態嚴重沖突的經營活動。
7、交房后一個月不開門營業或經營中無特殊原因連續5日不營業者。
8、擅自更改甲方交房的統一裝修,如商鋪吊頂、玻璃大門、門頭形式等及固定設施者。
第九條:合同期滿三個月前,乙方無嚴重違約行為并認可甲方新的招商方案時,享有對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的優先購買權,雙方依市場情況,簽定續租的《營業房及商鋪使用權轉讓合同》,否則甲方可于合同期滿一個月前將該營業房或商鋪另行轉讓,合同期滿時乙方營業房或商鋪使用權結束。
第十條:違約責任:違約方按照合同總額的1%承擔違約責任,或賠償因違約給對方造成 的經濟損失。
第十一條: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行政行為造成合同終止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承擔違約 責任,雙方互不再承擔其它任何責任。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營業房及商鋪使用權起算日期為甲方交房之日起壹個月為裝修期,本 裝修期已記入使用權轉讓期限內,如交房日期提前或順延,提前或順延天數增減記入使用權轉讓期限內。
第十三條: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無法協商解決的,可報仲裁機關進行仲裁或向管城回族區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辦理工商登記手續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 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號: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10
根據專利法第二十九條第二款規定,茲委托______(地址______)專利代理人______代為辦理名稱為______的發明創造發明專利申請
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授權上述代表人辦理,申請、審批、復審程序中的有關事宜。異議程序中的有關事宜。無效程序中的有關事宜。其他有關事項。
委托人(單位或個人)____(蓋章或簽字)
委托單位代表人____(蓋章或簽字)
年 月 日
注意事項
一、本表應認真填寫,字體應端正清晰。
二、表中的方格“□”供填表人在填寫選擇項目時使用,若有方格后所述情況,應在方格內標上“√”號。
三、受委托單位填寫在第一空欄內,要求填寫全稱。
四、專利代理人欄內應填寫在具體辦理該專利申請的人名,不得超過兩人。
五、如有超出所列代理權限的,可在其他有關事項欄目下填寫。
六、委托方是單位時,要加蓋公章,同時該單位代表要簽字。委托方是個人時,要求本人簽字。
使用權轉讓合同 11
甲方:受讓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乙方:轉讓人 居民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房屋轉讓合同》,約定如下:
一、乙方將其使用的位于房屋總層數所在層數2,建筑面積:46.31平方米,的公有使用權房屋轉讓給甲方居住或使用。
二、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叁萬元整,(小寫)元整。
三、借款合同辦理完之后,才可以辦理《房屋轉讓合同》,本合同規定乙方不能按期償還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時,甲方可以通過處置擔保房屋以收回乙方所欠借款及利息(利息按法律上限規定)。
四、甲、乙雙方同意在20 年04月10日以前乙方不能還清向甲方的借款本金及利息時,乙方同意甲方處置該房屋,乙方全力配合甲方辦理上述房屋再轉讓手續,包括交易、更名、過戶、代收房款等相關事宜,并在借款之日起就此進行轉讓公證,房屋所有相關手續由甲方保管。乙方承擔轉讓公證的有關費用。轉讓書由甲方保管,如乙方反悔,在甲方收回全部借款及利息后,轉讓書交還給乙方。如乙方反悔,甲方擁有該房產的永久使用權。
五、甲方于20 年10月11日,擔保房屋轉讓款人民幣(大寫)叁萬元整,(小寫)30000元整支付給乙方,乙方向甲方出具書面收據。
六、如果乙方在上述約定辦理過戶手續日期之前反悔,不向甲方償還借款或轉讓該房屋,則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足額的違約金,作為對甲方的補償。違約金金額按如下確定:從違約之日起,每經過一日,乙方按照借款的5‰支付違約金,直至乙方將借款及違約金全部支付給甲方為止。
七、甲方在20 年04月10日之前如果乙方按時交付利息,甲方不辦理上述房屋的過戶手續,不對該房屋進行處置。如乙方在約定辦理過戶手續的日期之前反悔,不向甲方轉讓該房屋,經甲方同意,乙方向甲方按日足額支付違約金,甲方不對該房屋進行處置。
八、出現下列情形之一時,甲方有權選擇采取提前收回借款或選擇通過人民法院強制執行或按雙方訂立的《房屋轉讓合同》的約定,單方處置擔保房屋方式解決。
(1)如果因乙方不能償還借款及利息時。
(2)乙方遇重大疾病、死亡、失蹤。
(3)其他足以導致乙方不能按時履行還款付息義務的。
九、如有糾紛,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各分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受讓人)(蓋章)
乙方(轉讓人及共有人)(蓋章)
20 年 月 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12
甲 方:
乙 方:
甲、乙雙方經自愿協商就房屋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一致,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同意將坐落在 的3間半房屋及院內地上物,轉讓給乙方,并將與所轉讓房屋相關的土地使用權同時轉讓給乙方。房屋具體位置: ,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
二.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 20xx0元。 大寫(人民幣) 貳萬元整。本協議簽定后由乙方一次性付清。
三.簽定協議后,該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的占有、使用、處分權等歸乙方行使,對該房屋翻修改建時,甲方需配合辦理該房屋相關手續。
四.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1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xx村委會虎山組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合理、高效開發使用山地造林,提高農林業綜合開發效益,甲乙雙方根據《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例》等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互為互利的原則,并經甲方群眾代表大會通過,甲方同意將原所承包大宗村委會虎山組所屬的林地的經營使用權轉讓給乙方。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如下轉讓協議,共同遵守:
第一條:轉讓面積與四至:甲方林地(宗地名下字嶺)面積 80畝,(宗地名敢叉凹)面積3 .9畝,(宗地名祖墳山)面積2畝,合計2 3.9畝。該四至界限為:東至小路,南至小路,西至虎山村,北至何家山。
第二條:轉讓期限:轉讓經營使用期限為伍拾年(自xx年3月 日至xx年2月28日止)。轉讓期內山林地的經營使用權歸乙方。
第三條:轉讓金:轉讓金價格為每年每畝人民幣貳拾伍元整,計人民幣26.7萬元整。
第四條:轉讓金支付方式:該款在甲乙雙方簽訂合同時由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第五條:乙方在承包期滿后,地面作物由乙方自行處理后歸還甲方,甲方若繼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給乙方。
以上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經見證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共同遵守。
甲方(簽字章):
乙方(簽字章):
見證單位(簽字章):
合同簽署日期:20xx年x月xx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14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注冊地址:
營業執照注冊號:
法人代表:
聯系電話:
郵政編碼:
受讓方姓名(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國籍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人姓名: 國籍:
【身份證號碼】【護照】【營業執照注冊號】【 】:
聯系地址:
郵政編碼: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購買“居易國際廣場”地下車位等相關事宜,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轉讓標的
甲方位于“居易國際廣場”地下車位第 號的地下停車位使用權。
二、地下停車位使用權轉讓的價格
甲、乙雙方同意將第一條約定轉讓的停車位使用權定價為人民幣:
_____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此價格不含該地下停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三、付款方式
乙方在簽訂本協議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車位款_________元,即______
拾______萬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
四、交付及交接手續
1、雙方約定在____年____月____日辦理該車位通行卡的交接手續,乙方取
得通行卡視為甲方辦理交接,但乙方未付清全部車位款的,甲方有權暫不辦理。
2、乙方應在約定的交付日或甲方通知的日期攜帶本合同及繳清全部車位款的票據按時到場辦理車位交付手續。逾期未到,視為甲方已經履行本合同義務,乙方應當自約定交付日起承擔相應的費用。
五、甲、乙雙方其他事項約定
1、乙方對該購買的地下車位不享有產權,但享有與房屋主體同等年限的使用權。若國家法律、政策或地方政府等對地下車庫使用權年限等相關事宜作出具體規定的,乙方所享有的地下車位使用年限等均按國家法律政策或相關地方規定處理。
2、乙方購買的地下車位僅作為轎車類小型車輛停泊專用,乙方不得另做其他用途。乙方不得任意改變所購買的地下車位的用途、外觀、結構和各類設施,否則乙方應當立即恢復原狀并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給甲方或第三方造成損害的,乙方還應賠償甲方及/或第三方的損失。
3、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前已對該地下停車位分布圖上的位置、大小、高度等相關情況已明確無誤。
4、乙方付清本合同項下的全部轉讓價款且甲方交付地下車位后,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的使用權歸乙方所有。本合同以及甲方出具的收款收據為乙方享有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使用權的權利憑證。
5、如該地下停車位屬于人防工程,今后若遇政府因戰爭或其他原因需要征用防空設施,或關于停車位使用權的政策發生變化,該地下停車位的使用權按政府要求辦理收回時,乙方應當無條件配合,且不得因此追究甲方任何責任。
6、若今后出臺通過補繳稅費等形式獲得地下車位產權的法律、法規、規章及其他規范性文件,并且乙方要求辦理所購的地下車位權屬證書的,由乙方自行辦理并承擔辦理所購買的地下車位的產權證所需支付的費用及所所有稅費。甲方僅承擔協助乙方辦理上述權屬證書的協助義務。
7、乙方日常使用應遵守物業管理規定及地下停車位的管理制度,且按時足額交納相應的物業管理費用。
8、乙方使用地下停車位停放車輛時不得占用公共通道,不得影響其它車位上停放的車輛的安全和正常通行,不得妨礙甲方的物業管理活動和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的活動。因乙方不正確使用停車位或不按甲方的規定使用停車位,給小區其他業主、物業使用人或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9、乙方在地下停車位使用或行駛過程中,不得損壞車道及公共設施(如反光鏡、消防箱、房屋結構等),如造成損壞的,應由乙方負責進行修復或賠償。
10、甲方或物業公司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停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配合;檢修方應事先通知乙方,并安排好其他臨時泊位,確保乙方可以停車。乙方不按要求進行配合工作的,應承擔由此造成的損失。
11、乙方未征得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業服務公司書面同意,或未付清本合同項下全部轉讓價款,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的地下車位或本合同之任何權益以任何形式轉讓給他人。
12、甲方已經委托鄭州新世紀物業服務有限公司對乙方所購的地下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認可并接受甲方委托的物業服務公司對乙方所購地下車位的管理,包括但不限于管理方式、管理費用及其支付,具體以物業服務協議為準。
13、乙方車輛在停車位內損壞或丟失的,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物業服務公司不承擔賠償責任;但有義務協助乙方向公安機關報案并配合公安機關對案件進行調查和處理。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第二、三條的約定按時、足額支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使用權的轉讓總價款。
。1)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不超過 30 天(含30天)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轉讓總價款 0.1 %的逾期違約金;
。2)乙方逾期支付轉讓總價款超過 30 天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同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轉讓總價款10%的違約金。甲方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的,自解除通知到達乙方之日起,本合同終止,甲方有權另行處置本合同項下的地下車位(庫);甲方不行使解除權的,不免除乙方每日應當向甲方支付應付而未付款總額 0.1 %的逾期違約金的責任。
2、甲方應當按照本合同約定按時交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甲方未按時交付本合同項下地下車位的,每逾期一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已收取的轉讓價款 0.1 %的逾期違約金。
3、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要求終止合同的,違約方須按本合同的有關條款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并按轉讓總價款的10%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
4、本合同對違約責任另有約定的,從約定。
六、附則
1、因不可抗力(包括政策等政府行為)導致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
2、其它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由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處理。
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各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
甲方代表:
簽約時間: 年
簽約地點:
日 乙方(簽字):委托代理人: 簽約時間: 簽約地點: 年 月 月 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 15
轉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在_________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掛牌方式以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競得甲方委托掛牌轉讓的_________地塊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第二條委托交易標的物內容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土地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土地性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土地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土地使用年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土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7.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1)住宅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2)管理和職工活動用房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8.建筑容積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建筑覆蓋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房地產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12.產權狀態:甲方已授權交易中心通知產權登記機關臨時凍結并已被核準。
13.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 場地基本平整,按現狀轉讓。
14.其他情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對本條前述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負責。
第三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四條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小寫_________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_________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在本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乙方另選擇如下第_________種支付方式:
1.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直接向甲方支付。
2.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性匯入交易中心指定的帳號,由交易中心托管,該托管款項在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后,付給甲方。
第五條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成交確認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______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移登記。
房地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______個工作日內,甲方應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
第九條在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10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同時移交。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乙方承接《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的一切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1.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2.未按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不能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結清并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轉移登記手續的;
2.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3.隱瞞事實真相、提供虛假資料,經房地產產權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
第十三條甲方下列行為之一,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1.申請轉移登記時,不能在本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的時間內交清轉讓方應交的轉移登記稅費的;
2.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3.甲方其他行為,致使乙方延期使用土地的。
第十四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五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3.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____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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