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解除關系協議書三篇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越來越多人會去使用協議,簽訂簽訂協議可以使事務的結果更加完美化。什么樣的協議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解除關系協議書3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解除關系協議書 篇1
男方: 身份證號:
女方: 身份證號:
朱xxx與王xxxxx于xx年開始同居生活(未辦理婚姻登記),現因感情不和,已無法共同生活,故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同居關系,并就財產及子女扶養達成如下協議:
一、朱xxxx與王xxxxx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解除同居關系。
二、同居期間王xxxx經營管理理發店兩處,解除同居關系后仍由王xxxx繼續經營收益,店內一應物品均歸王xxxx所有。
三、同居期間王xxxx從新蘭有限責任公司承租位于春園西路xx年3月 日至xx年3月 日,租金已交納,自本協議簽訂后兩處門面房的一切權利均歸享有。
四、朱xxx同意向王xxxx支付現金3萬元,其中2萬已于xx年6月 7日支付,本協議簽訂之日支付 萬元,現已支付。
五、對于共居期間各自財產及財產收益各歸各有,各自債務自行償還。
六、兒子小朱生于xx年 月 7日,解除同居關系后歸朱xxx撫養,王xxx不負擔兒子撫養費,兒子依法對外承擔的法律責任、大額醫療費等任何費用均由朱xxx獨自承擔。王xxx享有探視兒子的'權利,朱xxxx不得借故阻撓。
七、此協議簽訂后雙方及時將雙方已解除同居關系之事實向各自親朋、鄰里公示。
八、此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后生效。
男方: 女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解除關系協議書 篇2
收養人潘A,男,漢族,19xx年6月27日生,住址泰順縣羅陽鎮東大街號。
收養人胡B,女,漢族,19xx年4月10日生,住址泰順縣羅陽鎮東大街1號。與潘A是夫妻。
被收養人潘a,男,漢族,19xx年11月1日生,住址泰順縣羅陽鎮東大街號。現住址。
被收養人之父蔡c,男,年月日,住址。
收養人潘A、胡B夫婦于19xx年11月1日在自家門口收養了棄嬰(男),后取名為潘a。經有關部門同意登上了戶口。從此,潘a與潘A、胡B夫婦成立了養孫子與養祖父母關系,至今已有15年多。后,潘a查找到了親生父親蔡c(母親離異),就回到其親生父身邊生活至今。現雙方收養關系形同虛設,經協商自愿達成解除收養關系的協議。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收養法》的.有關規定,協議如下:
一、收養人潘A、胡B與被收養人潘a經協商同意自愿解除收養關系,該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二、解除收養關系后,雙方互不干涉各自的事務,養孫子與養祖父母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即隨之解除。
三、沒有其他爭議。
被收養人:(簽字)
收養人:(簽字)
被收養人之父:(簽字)
時間:年月日
解除關系協議書 篇3
甲方:xxxxxx 營業執照號:xxxxxxxx
乙方:xxxxxx 營業執照號:xxxxxx
甲方xxxxxx與乙方xxxx原于xxxx年xx月xx日簽訂的xxxxxxxx的合作協議,現因甲方單方違約違反合作協議中第三xx大項的第2條。即甲方無法提供勝樽品牌酒,使得雙方無法繼續合作,故解除之前的合作協議。在平等協商,自愿互諒基礎上,本于誠信,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乙雙方同意解除xx年xx月xx日簽訂 的`《xxxxxx》及其它相關協議。自協議解除之日起,甲乙雙方彼此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自行消滅。甲乙雙方相互不再以任何形式追求對方的違約責任。
二: 甲乙雙方同意對于合同訂立、執行過程中各自的任何形式的損失自行負責擔。
三: 鑒于合同未能正常履行是由于甲方未能及時提供乙方勝樽老酒這個產品供乙方正常銷售造成的。甲方同意于本協議簽訂之日一次性退還乙方已經交納給甲方的余款xxxx萬元。特此協議。
第四: 甲乙雙方都保留通過訴訟解決本合同爭議的權利,在本協議生效后,如果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尋求通過訴訟解決爭議。在訴訟過程中,本協議將不利于違約方的解釋。
第五:雙方確認:本協議是雙方共同協商的結果,其內容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合法有效,雙方共同遵守。
本協議由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協議書一式xx份,由雙方各收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人:(蓋章) 代表人:(蓋章)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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