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承包合同范文集合五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承包合同5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土地承包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______縣______公社(鄉)_____大隊(村)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社員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______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于______,東至______,西至______,南至______,北至______。其中,一等地______畝,二等地______畝,三等地______畝,四等地______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
二,承包時間
承包時間共______年,從一九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一九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日至。
三, 乙方的權利義務
⒈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于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⒉ 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⒊ 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______斤______,。交售時間是____________。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______元,納稅時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______元,公益金______元,管理費______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本條亦可采取列表形式,見后)
⒋ 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后,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金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⒌ 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愿轉承包時,可以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⒍ 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⒈ 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⒉ 國家按計劃分配用于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⒊ 甲方應定期公布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五,違約責任
⒈ 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義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⒉ 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買賣與租讓關系無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⒊ 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六,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七,其它 ________。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份,送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2
一、土地承包期限的法律規定
我國《農村土地法》第20條根據我國農村土地家庭承包的實際情況對不同用途的土地的承包期及其上限做出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草地的承包期為30 年至50年。林地的承包期為30年至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這一法律規定做出這種區分,主要是依據不同性質土地的投資收益期限的差別,更有利于保護土地承包經營權。
二、耕地的承包期
耕地是指種植農作物的土地,包括灌溉水田、望天田(又稱天水田)、水澆地、旱地等。我國耕地總面積約為18.4億畝,人均1.4畝。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耕地一直占耕地總面積的97%左右。
在我國農村實行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之初,承包期一般都比較短。承包期限過短,難以調動承包人增加投入、合理開發土地的積極性,甚至可能導致短期行為和對土地的掠奪式經營。這樣,國家實行土地承包經營制度就失去了積極意義。因此,1984年,國家有關政策要求土地承包期應當適當延長,一般應在15 年以上。1993年,一些較早實行家庭承包經營的地方,第一輪土地承包即將到期。為了及時指導,國家提出,在原定的耕地承包期到期之后,再延長30年不變。此后,1998年修改的土地管理法明確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30年。20xx年頒布的農村土地承包法進一步明確規定,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
土地承包期限的長短,應考慮到我國農村的實際情況,根據農業生產經營的特點和農業經濟的發展趨勢等因素確定。如果期限過短,不利于土地承包經營權的穩定和農業的發展。耕地的承包期為30年的規定,符合農村耕地承包的現實要求。
三、草地、林地的承包期
草地是指以生長草本植物為主,用于畜牧業的土地,包括天然草地、改良草地和人工草地。草原是草地的主體。從1984年開始,在全國推廣草原承包工作。一些地方對草地實行50年的承包期。
林地是指生長喬木、竹類、灌木、沿海紅樹林的土地,包括有林地、灌木林地、疏林地、未成林造林地以及跡地和苗圃等。在農村土地承包法頒布之前,實踐中林地的承包期一般確定為30-50年。
對于草地、林地的承包期限,我國法律的規定有一個發展過程。土地管理法規定,農民集體所有的土地由本集體經濟組織的成員承包經營,從事種植業、林業、畜牧業、漁業生產。土地承包經營期限為30年。國家政策曾原則要求,土地承包期再延長30年不變,營造林地和“四荒”地等開發性生產的承包期可以更長。農村土地承包法根據草地和林地承包的特殊性,明確規定,草地的承包期為30-50 年。林地的承包期為30-70年;特殊林木的林地承包期,經國務院林業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可以延長。
土地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前樓村委會同意后,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甲方將土地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承包范圍
甲方將位于本村西 鄭本宏廠房西側部分土地承包給乙方,面積為 2畝。其四至范圍為:
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三十年,即從二O××年×月×日起至二O××年×月×日止。
第三條 承包價款及交款方式
承包期內,乙方每年需按每畝地700斤麥子共計1400斤麥子交給甲方,乙方于合同簽訂后需每年按合同的起始日期上交給甲方本年度的1400斤麥子,甲方出具收據。乙方除每年定時定量上交1400斤麥子外,乙方在合同期內不再負責其他任何名目的土地費用。
第四條 甲方的權責
1、甲方應該保證承包合同范圍內土地的經營使用權屬、四至邊界與村民等他人無任何糾紛和爭議。如發生問題,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如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
2、承包期內,甲方同意乙方在承包范圍內從事農業種植,養殖等多種經營活動;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同意后,有權從事非農業生產,可以充分開發利用承包范圍內的資源進行生產、生活等固定設施投入。如需要辦理審批手續,甲方無條件的給予支持協助,手續費用乙方自負。
3.對于乙方所從事的生產經營活動,國家或者上級主管部門如有貸款、現金或物資等扶持政策,甲方應積極協助申報,全額分配給乙方,不得不配合或從中截留。
4、甲方要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保護其合法權益不受侵犯,乙方所承包土地的開發治理費用投入、固定設施投資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自行生產建設投入后形成的資產仍歸自己所有。
第五條 乙方的權責
1、乙方對所承包土地的承包期內經營使用權,以及承包期內生產建設投入所形成的資產有轉讓權和繼承權。
2.乙方在不影響自己的生產經營、不損壞自己切身利益的前提下,可以為承包范圍外周邊的村民提供與自己生產經營范圍相關聯的有益的生產服務。
3、乙方需在國家法律規定范圍內合法生產經營,不得從事違法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六條 合同終止
1、合同期滿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經營,雙方同樣條件下續簽合同;如乙方不再承包經營,甲方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合理作價后歸甲方所有,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不得拖欠。否則,此合同期限順延至甲方將全部價款付清乙方后合同自行終止。
2、如在承包期限內遇國家建設或進行其它開發建設需征用土地時,應首先從征地款中保障向乙方支付實際經濟損失和未履行年限的預期利益損失。
第七條 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必須信守合同。如甲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須對乙方的治理成果、經濟投入作價,作價款一次性付給乙方;如乙方違約導致解除此合同,甲方不予退還乙方的承包費。
第八條 其他附則
1、甲乙雙方如因作價款發生分歧,協商不成,須委托甲乙雙方共同認可的中介機構進行評估作價,其結果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3、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乙方(簽字):
二O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4
甲方:(轉出方)朝陽村六組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轉入方) 胡家廟村一組楊明軍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誠實信用、合作雙盈的原則,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甲方把桃兒山林場流轉給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以下協議:
一、流轉范圍:大溝堰塘以上所有林地(面積1500畝)。
二、流轉年限:同林場產權年限( 70年 )。
三、流轉方式:
1、甲方明確手續,確證本次流轉林權符合國家關于材林、經濟林或薪炭林要求。
2、乙方依法享有采伐利用權,林中林木資源的采集利用權、補償權及其他開發利用權和品種權。
3、場內種植及維修(修路、修房等)由乙方自由安排。
4、進場道路土地由甲方提供(乙方不承擔土地賠償費用)。
5、甲方負責完善上述林地中村民集體流轉轉讓合法手續(以獲得權屬村委會或村民大會決議為準)。
6、協議生效后,林場內所有苗木歸乙方所有,甲方負責協助乙方明確宗地范圍,樹立宗地標志并組織勘驗。林場以前合同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作廢。
四、流轉條件:
1、乙方為甲方修泥結碎石路約1.5公里,路寬4米。乙方不得再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更不得向甲方提任何要求。
2、獲得政府道路項目資金后,乙方無條件硬化為甲方修泥結碎石路1.5千米為水泥路,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協調簽訂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朝陽村村民委員會一份、顧縣鎮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協議年限70年到期時失效。
監證機關: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甲方代表: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土地承包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經公開協商討論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簽訂農村土地個人承包合同,共同信守。本文是小編精心編輯的土地承包合同范本,希望能幫助到你!
發包方:×××市×××經濟合作社(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訂立本合同的背景:
______年,由______鎮農工商總公司與甲方簽訂的土地承包合同,實際上由乙方承包經營,并且得到了發包方及其村民(代表)的一致同意,同時也取得了______鎮人民政府的批準。現根據我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政策之規定,并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所有的土地一事達成如下一致協議,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標的'、數量及四至范圍
乙方承包的土地為甲方擁有的______畝土地,其四至范圍詳見附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年,但因乙方已于______年實際上已承包了本合同項下土地,故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為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土地的用途: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用于種植葡萄、水果、種苗、綠化苗木等其他農作物。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的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土地;
(2)制止乙方損害承包地和農業資源的行為;
2.義務
(1)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本合同;
(2)不得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為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提供方便;
(4)依據區、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組織、安排本集體經濟組織內的農業基礎設施建設。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
經營和處置產品;
(2)在取得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后,乙方擁有的土地承包經營
權可以依法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其他方法流轉。
2.義務
(1)維持土地的農業用途,不得用于非農建設;
(2)依法合理利用土地,不得給承包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六、承包金的數量及其支付期限
承包金為每年______萬元,在每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付清。
七、違約責任
1、甲方不得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
性規定,否則,乙方有權單方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的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
2.乙方如違反了本合同第五條約定的義務及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則甲方有權收回土地,并要求乙方賠償給土地造成的損失;乙方超出合同規定付款期限的,則按每天萬分之二支付未付部分的違約金。
八、其他約定
1、在承包期內,因自然災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嚴重毀損承包地的,在取得甲方、甲方村民代表及______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同意后,甲方同意對乙方承包的土地進行調整,或按毀損土地面積在承包金中予以扣減,直至土地恢復種植能力;
2.甲方保證甲方村民不得在合同承包期內無故干擾、侵犯乙方的自主經營活動,如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必須予以賠償。
3.承包期內,乙方交回承包地或者甲方依法收回承包地時,乙方對其在承包地上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內,甲方不得單方面解除本合同,不得以任何借口或理由強迫乙方放棄或變更土地承包經營權,更不得以劃分“口糧田”和“責任田”等為由收回承包地搞招標承包,也不得將承包地收回抵頂欠款。
5.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的轉包費、租金、轉讓費等,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擅自截留,且必須配合乙方土地流轉事項,但采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取得甲方的同意。
6.承包期內若遇政府征用,則除土地補償金歸甲方外,其余款項一律歸乙方所有,未征用部分則繼續承包,承包金也按比例調整。
九、爭議的解決
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有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未果,任何一方都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柒份,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壹份用于向有關部門申領土地承包經營權證,另貳份分別報南潯鎮人民政府及農業主管部門備案。
十一、特別條款:
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有充分理由相信甲方對本合同項下的土地發包已取得了甲方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的同意,且已報請南潯鎮人民政府批準。如甲方未履行以上義務導致本合同無效,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乙方所有投入和違約金______萬元訂約人: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代表人:
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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