實用的代理合同范文五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能夠利用到合同的場合越來越多,正常情況下,簽訂合同必須經過規定的方式。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內容是什么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代理合同5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代理合同 篇1
居間合同范本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
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時光:___年___月___日
第一條 委托事項及具體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居間期限:從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
第三條報酬及支付期限: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報酬為促成合同成立金額的___%或者(大寫)___元。委托人應在合同成立后的___日內支付報酬。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人不得要求支付報酬。
第四條居間費用的負擔:居間人促成合同成立的,居間活動的費用由居間人負擔;未促成合同成立的,委托人應向居間人支付必要費用(大寫)___元。
第五條 本合同解除的條件1.當事人就解除合同協商一致;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3.在委托期限屆滿之前,當事人一方明確表示或者以自我的行為證明不履行主要義務;4.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主要義務,經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5.當事人一方遲延履行義務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致使不能實現合同目的。
第六條 委托人的違約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居間人的違約職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其他約定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本合同未作規定的,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委托人(章):居間人(章): 鑒(公)證意見: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經辦人: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電話:電話: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鑒(公)證機關(章) 賬號:
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協議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一致同意按以下條款訂立本協議并共同遵守之。本協議及其附件作為不可分割的整體共同執行。
第一條 代理產品
本協議中的代理產品是指深圳市訊歌移動科技IHD品牌全系列產品。
第二條 代理區域與權限
1、甲方授權乙方為 _________________ (以行政區域劃分)區域的獨家代理商。
2、乙方不得在本協議指定的代理區域之外經銷甲方產品。
3、在本協議有效期內,若乙方能按本協議要求完成向甲方規定的售點開發計劃及終端銷售目標,則甲方不能在乙方經銷區域內指定其它經銷商,以便為乙方提供區域市場保護。若乙方連續2個月不能完成甲方要求任務,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權。
第三條 代理時間
乙方自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在授權區域內代理銷售協議產品。。
第四條 銷售任務
甲方在每月月初對乙方下達銷售任務,銷售任務含雙方共同約定的售點開發計劃及終端銷售任務。
第五條 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現款現貨。
2、甲方收款銀行賬戶:甲方以加蓋公章的傳真件形式或電子數碼圖片形式通知乙方。
3、甲方的收款銀行賬戶如有變更,,甲方將以書面形式另行通知乙方。
第六條 代理產品的價格及價格政策
1、 甲方對乙方的供貨價以甲方簽發的價格體系為準。
2、 甲方有權調整代理產品的供貨價格。甲方供貨價格如有變動,將以正式公函形式通知乙方。價保方式以甲方通知政策為準。
第七條 防竄貨亂價制度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防竄貨亂價制度,禁止向非授權地區進行銷售,同時,杜絕一切形式的網絡銷售及非甲方授權的電購項目,并與甲方簽訂《訊歌移動科技防竄貨亂價協議》作為本文本附件,與本文同時具備法律效用.
第八條 甲方權利與乙方權利
1、乙方應當嚴格執行甲方提出的手機銷售價格,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面突破最高或最低限價范圍。
2、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竄貨或打低價格等違約行為而拒絕履行本協議各項義務。
3、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必須在指定區或進行銷售,不得竄貨到其他區域,否則一經發現按規定進行外罰。
4、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指定專職人員和安排專項資金投入到本協議產品的銷售業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認真管理落實曱方所委托的市場推廣方案,同時指派專職人員配合乙方進行對接工作。
5、乙方有義務將下線銷售網絡及零售終端書面知會甲方,以便甲方市場人員對下線客戶執行銷售政策的情況進行考評。
6、乙方允許甲方管理人員檢查乙方的產品庫存、原始單據等各種資料,以便甲方掌握乙方的經營狀況并提出指導性意見和建議。
7、 未經甲方書面批準,乙方不可以將手機、禮包、手機配件、貨款及其它錢物借合甲方的任何員工,也不可以委托甲方的任何員工帶機、帶款,否則,由此造成的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8、 乙方須配合甲方所開展的市場推廣等活動,并積極維護甲方品牌在乙方區域的聲譽。
9、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按期提供周/月度工作報表,以便甲方更為準確的獲取市場信息,快速進行市場決策。
第九條 甲方義務與乙方權利
1、 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在乙方經銷區域內經銷本協議產品。(運營商和全國性電視購物除外)。在指定經銷區域內的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進行市場推廣活動。
2、 甲方應保證各經銷區域之間的產品價格及有關規定不沖突,以維護乙方的經營秩序。
3、 乙方有權獲得甲方在市場推廣方面的支持,包括終端建設和維護,產品推廣、品牌宣傳及解釋等。
4、 乙方有權對本區域內的市場計劃、促銷方案提出自己的要求。
第十條 合作期間的產品定購與供應
甲方根據乙方每個訂單的要求,安排貨物到達乙方指定目的地,所需運輸費用由甲方承擔,其余費用由乙方自行處理。乙方的訂單不可撤銷的,同時除非訂單有明確約定,否則交貨方式為送貨上門。
第十一條 貨物的驗收
1、乙方應書面向甲方提供詳細的收貨地址、收貨人姓名、收貨人身份證復印件及聯系電話,并蓋章將原件給到甲方,如有變動,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在乙方變動通知到達甲方之前的發貨,視同甲方交付貨物。
2、乙方收到貨物后,應檢查外觀并同物流送貨方同時開箱驗貨,驗收合格后,在收貨單上簽名蓋章并交給物流送貨方。
3、乙方如發現有短貨或貨損的情況,應當場要求物流公司出具有效證明,并通知甲方。
4、乙方收到貨物12小時內,未按上述約定向甲方提出異議,則視為貨物數量驗收合格。
第十二條 保密規定
甲方雙方應對本協議內容以及在雙方執行協議過程中的各種通知、補充文件、產品價格等內容嚴格保密。協議雙方均不得把上述的任何資料與信息透露給無權獲得本協議相關數據與文字的任何機構、雇員和第三方。如果一方泄露以上協議內容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給予對方經濟賠償。
第十三條 協議終止和延續
1、乙方發生以下情況,甲方有權終止協議:
(1) 乙方不能有效地物流配送,被下線客戶或零售商多次投訴,且經甲方協調后仍不能改善。
(2) 乙方的實際庫存過小,不能滿足當地零售商和下線銷售網絡的需求,經甲方協調后仍不能改善。
(3) 乙方多次發生竄貨、打低價行為,經甲方通知后仍不能改善。
(4) 乙方經營管理狀況惡化不能有效執行甲方的銷售政策或不能完成甲乙雙方協商的銷售目標,經甲方協助后仍不能改善。
(5)乙方未能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提供市場信息(周/月工作報告),甲方有權減少或取消對乙方的市場支持,直至終止協議。
(6) 乙方實交保證金低于應交保證金數額的一半,且未能在五日內補足的。
(7)乙方有其他嚴重違反本協議的約定,或者有違反本協議的約定造成甲方嚴重損失的,或法律規定協議可解除的情形出現時。
2、 本協議到期后,甲方可優先考慮乙方續簽協議。
第十四條 協議終止后的商品處理
甲乙雙方根據本協議第十三條終止本協議后,按照如下方式處理相關乙方本庫剩余商品事宜:
(1)原則上乙方不能退貨;
(2)如甲方書面同意乙方退貨,按現行價格結算,退貨產生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退回的商品必須由甲方驗收之后確認沒有污損、損壞或不影響二次銷售的合格商品,并由乙方承擔30元/臺返包費用。
第十五條 異議與違約的處理
1、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而提前終止本協議,應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對方賠償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2、 如乙方出現連續兩個月無正當理由不能完成甲方所有要求的月銷量任務的情況,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并取消乙方的代理資格。
3、 如果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有權單方面提前終止協議。A、乙方違約。B、乙方做出損害甲方利益、品牌和聲譽的行為。C、乙方出現重大債務而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而被政府部門責令停頓或吊銷營執照。
4、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產生爭議,自爭議產生起 壹 個月內如果雙方不能協商一致,任何一方均可向深圳仲裁委員會提交裁決,由此引發的一切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第十六條 附則
1、協議期內,雙方就履行事宜往來的信函、傳真件、電子郵件等函件均作為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具法律效力。
2、《訊歌移動科技防竄貨亂價協議》、《訊歌移動科技售后服務協議》作為本協議之附件,與本協議同具法律效力。
3、本協議使用的貨幣均為現行流通的人民幣。
4、協議變更條款或附加條款,均以書面文本為準;本協議中未包含的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簽定補充協議,本協議及補充附件作為不可分割的整體共同執行。
5、 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6、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正式生效。
7、本協議有效期為 個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代理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鑒于:
甲方:擁有( 省)地區內廣泛的社會資源、優秀的項目管理運作團隊和可供本項目運作的資金優勢。
乙方:①、擁有自主開發、生產的 系列產品的經驗;②、 品牌在國內司法取證行業市場上具有一定的影響力;③、擁有規模化的生產能力、服務機制和產品優勢;
甲乙雙方本著優勢互補原則,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在( 省)以乙方 系列產品總代理名義銷售乙方產品事項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關系的建立和相關約定:
1、甲乙雙方的關系是銷售代理關系而不是隸屬關系,雙方均屬于獨立的法 律經濟體,獨立承擔自身的法律責任,該責任不因本協議而過度到對方。
2、甲方在本協議授權地區,可以以乙方總代理名義或辦事處名義開展市場 工作,但不得以辦事處名義與客戶簽約;嚴禁使用乙方名譽私刻辦事處 公章進行商業活動。
3、如因市場需要以乙方名義開展專案性工作(如投標、簽約等),甲方需 以書面方式向乙方申請,乙方批準后提供相關專案授權書面證明,甲方 在授權范圍內可以乙方名義開展工作。
4、未遵得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以“ ”字樣注冊任何形式的經 營機構,否則,乙方均有權隨時終止本協議,直至以侵權行為追究甲方 法律責任。
5、甲方作為乙方地區獨家總代理,乙方將相應地區內的所有既有客戶均交付甲方維護,該客戶(含產品經銷商、最終用戶)和未來開發的各類客戶。
二、協議期限:
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有效期壹年(自二0一一年五月六日至二0一二年五月五日止)。此協議期滿后,甲方可于期滿前十五天申請再行續訂協議,否則協議自行終止。
三、代理條件及規定:
1、甲乙雙方就 系列產品項目的代理協議期限為一年。
2、甲方按照乙方要求金額支付代理年費伍拾萬圓。該筆資金作為甲方的預 付貨款,當貨款使用完畢后,應在10個工作日內將代理年費補齊,否則本 協議無效。
3、甲方簽訂本協議的5個工作日內交納代理年費伍拾萬到乙方指定帳號,做為本協議的履約和地區市場的獨代保證,否則本協議無效。
4、代理年費退回:本協議終止后,甲方結清所有貨款后乙方30個工作日內,將剩余款項退回甲方。
5、甲方在代理乙方產品時,不得在代理地區內經銷、分銷、或促俏與代理商品相似或有競爭性的代理商品。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對來自于地區外其他顧客有關代理商品的訂單、詢價,甲方都應將其轉交給其它地區代理商,否則乙方有權利終止其代理商的.權利,并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6、除另有約定外,所有的費用和支出,如電訊費、差旅費以及其他有關代理商品銷售的費用,都應由代理商承擔。除此以外,代理商還應承擔維持其辦公處所、銷售人員以及用于執行賣方中有關代理商的義務而發生的費用。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提供 系列產品的技術信息及最新報價。
2、甲方對乙方的價格及銷售政策有保密及維護的義務。
3、甲方應主動向用戶提供完善及有效的售后服務,并定期向用戶進行售后 的電話查詢。
4、甲方應向乙方及時提供產品經銷計劃,反饋產品的市場狀況,以便乙方 能及時掌握市場信息并調整市場策略。
5、甲方在經營活動中有責任維護乙方公司的渠道體系、價格體系以及市場 形象,不得從事有損于乙方或乙方其他合作伙伴的利益,以及所代理產品形 象的行為。若發生此類事件乙方將向其他合作伙伴公開公布甲方違約行為, 并有權立即終止協議。
6、甲方有義務對代理地區內的分銷商和最終用戶進行產品技術培訓。 7、除乙方明確要求,甲方不得擅自拆除、更改產品包裝、序列號、產品標識、
附件。
8、甲方不得擅自使用乙方的商號。若本協議終止或期滿后不再續約,甲方不 能再對外宣稱自己為乙方的代理商。任何未經乙方許可的宣傳和署名,將被 視為惡意的商業行為。
9、甲方不得將本合同的代理身份轉讓于他人。
10、甲方保證不將所代理產品銷售至代理地區以外,如有上述事實發生,甲方需對其他地區代理商進行經濟補償,否則乙方有權利終止其代理商的權利,并有權追究其法律責任。
11、甲方需在授權地區內完成不低于51%的市場占有率;如在簽約后較長時間內甲方代理業績無法達標,乙方有權收回本協議的總代資格終止本協議;甲方不再享受總代理政策,乙方收回原交給甲方代維客戶,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予以干涉。
五、乙方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所代理產品的供貨。
2、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提供和更新所代理產品的價格體系清單。
3、乙方為甲方提供必要的技術及服務培訓,并盡力向甲方提供技術咨詢, 解答有關產品功能。性能相關的問題。
4、乙方提供代理產品的維修服務。
5、乙方對甲方的銷售情況及時進行考核評估,并根據其業務銷售情況來評 估代理商授權資格。
6、乙方保證甲方為本協議確定的授權地區內的唯一代理商。
7、若在代理期內發生其他省份授權代理商跨區銷售的事實行為,經查證屬實后,乙方會要求其他地區代理商對甲方進行經濟補償,否則乙方會終止其代理商的權利。
六、貨款結算:
甲方訂購產品貨款從代理年費中沖減,代理年費用完時,須按約定進行補充。
七、價格管理和約定:
1、乙方提供給甲方的產品為總經銷價,該價格為 交貨價,從 運送 到甲方指定位置的運費由甲方支付(具體細則以訂貨合同為準)。 2、乙方有權根據市場行情變化隨時調整部分產品總經銷價,并以書面形式 通知甲方。 八、市場秩序的管理:
1、乙方保護甲方正式代理商情況下簽約其他省份的總代理權。
2、本獨家經營權僅限所簽約指定產品的獨家經營權,非簽約產品的市場銷售和開發不受本協議約束。
九、訂單、發貨、質檢、換貨的規定:
1、乙方受理甲方訂單的依據為甲方指定有效業務接口人的簽名傳真經確認 后乙方予以下單,否則,乙方有權拒絕下單。
2、在要求現款提貨情況下,乙方嚴格執行現款發貨原則,否則乙方拒絕發 貨,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3、 確因產品質量問題甲方可在收到貨物的三天時間內,書面要求乙方換貨, 乙方查實后應予以換貨,并承擔相應的運費;過期乙方概不受理甲方的換貨 申請。
十、售后服務規定:
1、甲方支付的代理年費中,預留1/10作為售后周轉配件保證金。該保證金 不作為預付貨款,不可以進行貨款充抵。
2、甲方向乙方借用的周轉部件、設備應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借貨協議的條 款進行約束。并且及時將問題部件及設備如數返回乙方。
3、本協議終止時,甲方應退回乙方所有配件,經乙方確認無誤,無損。該 保證金退回甲方。否則,乙方按照相關部件成本價格予以扣除。 4、乙方為售出的產品進行一個自然年內的免費保修(產品保修期以乙方出廠日期為準),過保產品按國家三包法相關約定進行維修。
十一、其他約定
1、甲乙雙方均不得向第三方泄露本協議的具體事項和對方的商業秘密, 否則對方均有權按相關法律規定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
2、本協議自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任何一方不得無故終止本 協議,如一方出現嚴重違約或確實不能完成本協議義務,對方有權提前以 書面形式終止本協議;
3、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申請仲裁解決,仲裁地 定于乙方所在地的仲裁委員會。
4、乙方為了業務發展所出臺的涉及本協議中的合理的管理規定、政策等一 經宣布同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持貳份。
以下無正文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授權代表: 授權代表:
職務: 職務:
日期: 日期:
代理合同 篇4
合同編號:0000311
沈陽博學教育科技開發中心
獨家代理商合同
合同簽定甲方:沈陽博學教育科技開發中心
合同簽定乙方:
合同簽定時間:20xx年月日
代理商合同
甲方:沈陽博學教育科技開發中心
乙方:
甲乙雙方就合作開展“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注釋1)的使用和推廣應用,共同發動企業,組織和個人使用“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進行學習的事宜進行友好協商,甲方同意乙方作為代理商,開展“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業務,雙方達成并同意遵照以下條款:
1.乙方成為代理商的基本條件
乙方須為合法存續的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的個人,能夠獨立承擔民事責任。乙方須了解并熟悉甲方的代理商制度,“pp教育”產品服務內容、具體業務流程等相關信息。甲方對提出經銷申請者就上述各項內容進行審核確認,決定是否授予乙方代理商資格。
2.甲方權利義務
2.1甲方負責“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產品的正常運作,為乙方發展的用戶提供相關的技術支持(如軟件升級,修正錯誤,在線技術支持等),但不包括乙方責任的內容;對于甲方產品的本身質量問題引起的故障,由甲方進行免費升級維護。
2.2甲方為乙方及其發展的用戶提供免費培訓。
2.3甲方負責制定相關的'資費標準和服務標準。
2.4甲方持續完善代理商服務系統,以更方便和支持乙方開展代理商業務。
2.5甲方持有“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全部所有權。
3.乙方權利義務
3.1乙方向客戶提供“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的內容及使用方法,提供客戶服務,自行負責開拓市場與發展客戶,在經銷業務中保證向客戶提供良好的服務,不得以欺詐,脅迫等不正當手段損害客戶及甲方的利益及甲方的聲譽。
3.2乙方承諾不以低于甲方給予其的零售價發展客戶,與其它代理商進行不正當競爭,也不從事其他損害有損甲方利益的活動。乙方違反此義務時,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的代理商資格;同時,乙方違反此義務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3.3乙方在申請“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新用戶時應全面了解并遵守有關協議的各項規定,在使用其他收費服務時應全面了解并遵守相關服務條款的規定。
3.4乙方應按甲方制定的屆時有效的價格標準為所選擇的服務付款,并及時為所選擇的“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到期用戶續費,甲方不負有提前通知的義務。乙方未及時為其到期用戶續費造成用戶名被刪除的損失由乙方自行負責。
3.5乙方應對甲方明確提示為保密資料的信息給予保密。
3.6乙方可以使用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及課程編碼學習法名義開拓市場。
4.付款/結算條款/與代理商級別
乙方代理甲方提供的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以下簡稱“系統”),具體內容及服務如下:
獨家代理:
4.1、乙方向甲方交納獨家代理費元(人民幣大寫),乙方成為省市區縣鎮獨家代理商。享有該地區獨家代理權。甲方向乙方提供由甲方自主研發的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萬,乙方銷售額向甲方返款30%。在兩個月內,應乙方要求中,甲方可以無條件將代理費退還給乙方。乙方需將甲方所鋪的貨返回給甲方。(見附件1)
4.2、代理商可以在授權區域招經銷商也可以直接采取連鎖經營。訂購產品名錄見附件4
4.3、可以使用課程編碼學習法開辦輔導班,公司提供技術與平臺,該項服務免費。
4.4、如乙方采用課程編碼學習法對學生進行輔導,甲方為乙方提供開辦輔導班所需要的各類輔助服務,如制定學習方案、提供階段試卷等。
4.5甲、乙雙方須遵守有關知識產權的協議(見附件2)。
4.6甲方向乙方提供服務(見附件3)。
4.7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將按照總公司規定的全國統一價格銷售。
5.違約責任
5.1乙方如違反國家有關政策法規,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2如因乙方原因(如未按交費標準和服務標準提供服務,付款不及時等)造成用戶爭議,由乙方負責。
5.3如因甲方技術原因給“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產品用戶造成損失的,由甲方負責。
6.免責條款
6.1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而影響甲方正常的服務和技術支持時,不視作甲方違約,乙方對此表示認同。“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且無法避免的客觀事件,如戰爭、自然災害、政府禁令等。“意外事件”指諸如海底光纜受撞船事件的影響而損壞,通信線路或服務器發生超出甲方防范與預見能力的故障等類似事件。
6.2甲方在進行“博學教育課程編碼學習法系列產品”服務器維護時,有時需要短時間中斷服務,或因internet上的通路的偶然阻塞造成虛擬主機訪問速度下降,乙方認同這是屬于正常情況,不屬于甲方違約。
7.合同解除
本合同在下述情形下解除,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提前七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7.1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
7.2本合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
7.3一方當事人主體資格消失,如被撤消或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但進行重組、名稱變更、分立或與第三方合并等不在此列;
7.4一方未履行或違反依據本合同所應承擔的義務,經另一方給予一定期限仍不履行義務或不予采取補救措施,致使另一方依據本合同的預期利益無法實現或合同繼續履行沒有必要,另一方有權解除合同;
7.5一方明確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或以行動表示其將不履行義務,另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7.6由于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或繼續履行沒有必要,雙方均可要求解除合同。
合同解除后,雙方依據本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但一方在合同解除前應履行的義務仍需履行。除因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致使合同解除的情形外,引起合同解除事由的一方應賠償因合同解除給另一方造成的損失。8.附則8.1本協議同時得到甲乙雙方的完全理解和認同,并替代此前的所有協議,不論是口頭的還是書面的。在打印或填寫過程中,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隨意更改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后,任何更改均需雙方協商一致并以書面形式確認。
8.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交沈陽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費由敗訴方承擔。爭議的解決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法律法規及行業慣例。
8.3本合同由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期滿若雙方均無異議,由本合同繼續有效;若續約期內甲方制定出新的合同條款,由雙方另簽新合同。
8.4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8.5雙方未盡事宜可增加附頁,法律效應等同于主頁。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甲方電話:024-86280355乙方電話:
公司地址:沈陽市皇姑區崇山中路63號地址:
穗港馨都大廈1602室
郵編:110032郵編:
代理合同 篇5
合同簽署地:
合同編號:
甲方:
乙方:
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秉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合同。
1、甲乙雙方均同意按照本合同內容之規定執行。甲方授權乙方作為 省 地區(以區號為準) 有限公司產品 (獨家)授權代理商,公司在該區域不再發展
(三) 首批進貨:本合同簽訂之日,需交合同保證金 元, 日內按照計劃量所需金額將首批進貨款全額匯到甲方帳戶。甲方在收到乙方全款后,按照供貨合同的要求組織發貨,并退回合同保證金或者直接轉為貨款。
(四) 屬于發生人力不可抗拒的意外因素(如鐵路、公路、海運事故等),使甲方不能保證供貨期或乙方不能按時交納貨款的情況除外。
(五) 交貨地點及運費
(1) 合同交貨地為代理商代理的城市之間運費(以地區級城市為標準,僅限普通物流,如需快遞或快速物流,差價由乙方負責)由甲方承擔。
(六) 包裝標準:按一般包裝標準執行,包裝物不回收。
(七) 甲方保證將產品保質、保量、按期交付乙方,如果在約定期限內無法交貨的,超出一天按照貨款總額的1%給予補償(特殊情況根據雙方約定)。
5、廣告促銷管理
(一) 甲方設計、制作的產品必備資料,除按乙方購貨數量比例配贈外,可以專為乙方的市場推出相應的廣告宣傳,其費用由乙方負責或者雙方按比例分攤,具體情況雙方協商解決。
(二) 乙方組織的促銷推廣活動,其形式及內容必須經甲方審核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否則,一切后果由乙方自負。
6、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享有的權利
(1) 對乙方的經營有咨詢、監督、調查權。
(2) 對違反本合同的不良行為有處罰權;情節嚴重的,可以直接追究乙方經濟、法律責任。
(二) 甲方承擔的義務
(1) 有按照合同規定維護乙方合同權益的義務。
(2) 有對乙方首次進貨時提供業務培訓或提供培訓資料的義務。
(3) 有按時供貨、保證貨物質量和提供經營信息的義務。
(4) 有按照合同規定在合同期內同一簽約地區不向乙方以外的任何其他法人或自然人供貨的義務。
(三) 乙方享有的權利
(1) 有在合同規定范圍內的自主經營權。
(2) 合同期滿后,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獲得該地區獨家特約代理商的權利。
(3) 對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有處罰權;情節嚴重的,可直接追究甲方經濟、法律責任。
(四) 乙方承擔的義務
(1) 對甲方的產品,經營、市場策略等有保密義務。
(2) 不得經營假冒、侵權產品及有協助甲方共同處理上述問題的義務。
7、雙方必須遵守的其他條款
(一) 開箱損壞(未經用戶使用)的產品,由甲方負責無條件退換,其運費由甲方負責。
(二) 售出產品的保修憑證(廠商聯)必須及時寄回公司備案。否則,該售出產品不給予保修。
(三) 乙方在合同有效期內完成公司規定的'首次進貨量后,再進貨產品實行可退貨制度,原則上是沒有經過拆封的部分,不得影響二次銷售,可以享受公司無條件全額退款。
(四) 乙方退貨產品的價格原則上以甲方當時的供貨價格為標準,如遇價格下浮變動的按變動后的價格執行。
(五) 乙方保證退貨部分產品無使用、產品外包裝完好無損,并不影響
(1) 乙方應對甲方的經營內容(包括配套產品及銷售的全部相關內容)繼續承擔2年保密義務。
(2) 退還所有文件、資料、授權委托書、特約代理牌(證書)等(包括復制品)。
(3) 如違反本條款,乙方同意按照侵犯甲方知識產權論處。
8、乙方如遇到其它區域代理商串貨現象,收集證據并告知甲方,甲方及時通知串貨方并退出該區域銷售,嚴重者甲方可以取消串貨方代理資格。
9、由不可抗力或國家政策變動等特殊情況造成的違約行為,雙方協商解決。
10、違約責任:雙方同意本合同(含附件及補充合同)全部條款,如違約,雙方在協商不成的情況下,可提請至人民法院裁決。
11、合同生效及期限:本合同自乙方的合同保證金到達甲方帳戶后生效,有效期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期日前,甲方相關款項必須到達甲方帳戶,否則合同自動失效,保證金不給予退還。
12、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確定后作為補充合同監督執行。
備注: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在乙方代理的區域再發展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手機:
手機:
E-mail:
E-mail:
地址:
簽訂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地址:
簽訂代表(簽字蓋章):年 月 日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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