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委托代理合同范文六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6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委托人(甲方):
代理人(乙方):
為順利完成 (項目名稱) 項目的招標工作,甲方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進一步規范招標投標活動的若干意見》,已通過代理方式確定乙方為該項目的招標代理機構,代理具體招標事宜。為規范招標代理服務,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遵循公平、公正、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組成本合同協議的文件
1.本合同協議書;
2.本合同協議書的補充條款(補充條款不得與本合同已規定的條款相抵觸或違反本合同的規定,而只能就本合同未盡事宜作出約定,否則該補充條款無效);
二、委托代理范圍和具體代理內容
招標范圍:招標代理機構負責按招標人的要求并結合現行有關規定完成本項目的 (委托范圍)等全部招標代理業務。 工作內容:該項目要求招標內容的全部招標工作,包括:招標公告的發布;招標文件的編制、印刷和發售;投標文件的收取;組織招標文件的評審;組織開標會議、清標及評標會議;組織進行合同談判并向中標人發中標通知書;按照業主要求的格式和份數準備合同協議書、廉政合同、安全生產合同。
三、代理期限
乙方的代理期限為:自本合同備案生效之日起,至乙方全面完成本合同委托代理范圍內的事項止。
四、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⑴ 根據國家有關規定,辦理項目的相關審批手續,包括招標方案的核準手續; ⑵ 向乙方提供有關招標的相關文件和資料,以及項目內容和籌備情況;
⑶ 與乙方共同商定招標有關事宜,并密切配合乙方開展招標工作;
⑷ 對乙方擬定的招標公告及編制的招標文件予以審核和認可;
⑸ 授權由乙方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⑹ 根據評標委員會提出的評標報告和推薦中標候選人的情況,依法確定中標人(或授權評標委員會直接確定中標人),簽訂招標項目的.承包(或供貨)合同;
⑺ 根據招標代理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招標代理服務費;
⑻ 接受有關行政監督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⑴ 擬定招標工作計劃,向招標人提供招標前期政策法規咨詢,保證招標程序的合理合法;
⑵ 在遵守法律、法規和規章政策等有關規定的前提下,維護招標人的合法權益和社會公共利益;
⑶ 乙方及附屬機構保證不參與本項目任何標段的投標,也不為其他任何投標單位提供咨詢服務;
⑷ 嚴格按照招標方案核準部門核準的招標方案進行招標,認真履行代理職責,未經原招標方案核準部門同意不得擅自變更;
⑸ 保證代理人員及時到位服務,不得更換比選申請文件中載明的代理服務人員,更不得非法轉讓委托事項;
⑹ 在甲方提供有關技術資料的基礎上編制招標文件,經甲方審查同意后,報送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備案;備案后印刷發售;
⑺ 負責發布招標公告或發出投標邀請函。凡是公開招標的,必須在國家和省發改委依法指定的媒介發布招標公告和中標公示;
⑻ 組織投標人踏勘現場(如有)和預備會議(如有)負責招標文件的修改、澄清等工作;
⑼ 在有關部門的監督下從《河北省統一評標專家庫》中抽取評標專家,開標前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履行告知義務,接受依法實施的開標、評標全過程監督;
⑽ 負責組織和主持有關開標會、評標會等活動,并承擔有關會務費、專家評審費、差旅費等;
⑾ 在評標委員會推薦中標候選人完成評標報告的基礎上,負責將評標結果提交甲方,由甲方依法確定中標人;
⑿ 向中標人發出中標通知書并邀請其在規定時間內和招標人簽訂合同,向未中標的投標人發出中標結果通知書;
⒀ 委托事項全部完成后,負責向甲方提供本次招標的完整檔案資料,并在規定時間內向有關行政監督部門報送招標投標情況的書面報告;
⒁ 遵守職業道德規范,保守招標活動中的各項秘密,自覺接受有關部門依法實施的監督,有關部門因監督事項要求提供有關資料的,應當積極提供;
⒂ 收取約定的招標代理服務費。
五、招標代理服務費
1. 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按照20xx年10月15日國家計委印發的《招標代理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計價格[20xx]1980號)之附件《招標代理服務收費標準》的規定收取代理費;
2.代理招標項目過程中發生的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乙雙方約定,招標代理服務費由招標人支付。
4.因招標代理機構的原因造成招標、評標、中標無效的,招標代理費不予支付并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在本合同有效代理期限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解除代理關系,并及時報原招標方案核準部門備案:
⑴ 因不可抗力致使委托招標的項目不可能實現的;
⑵ 委托招標的項目被國家有關行政審批部門依法撤銷的;
⑶ 任何一方喪失民事行為能力或者破產的;
⑷ 在招標代理過程中,乙方被有關部門取消代理資格或被市場禁入的;
⑸ 乙方被有關部門降級而不具有承擔本項目相應資質的;
⑹ 有證據證明乙方損害招標人利益或給招標人的合法權益造成重大損失的; 除上述6種情形外,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終止本合同。
2.合同終止后,尚未履行的,終止履行;已經履行的,除不可抗力因素外,根據履行情況和解除原因,無過錯方有權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3.合同終止后,有未完成的招標事項的,甲方將重新確定招標代理機構,乙方不得再參加該項目的代理。
七、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1.因甲方違約而導致雙方合同解除的,如果招標代理服務費已支付了,則無權收回;如果尚未支付,則由甲方按約定的代理服務費全額賠償乙方。
2.因乙方違約而導致雙方合同解除的,如果乙方已收取了代理服務費,應雙倍返還給甲方;如果乙方尚未收取,則按約定的代理服務費全額賠償甲方。因乙方的違法行為而受到行政處罰的,由乙方自行承擔,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雙方都有違約行為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4.甲方和乙方如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首先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有關行政主管部門調解。
5.如通過上述辦法不能解決糾紛,雙方同意提交仲裁機構仲裁方式解決爭議。
6.在糾紛解決過程中,除受爭議影響的部分外,本協議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辦理,以可以簽訂補充條款,補充條款是本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但補充條款不得與本合同已規定的事項相抵觸或違反本合同的約定。
2.合同的生效: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由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加蓋雙方公章報經招標方案核準部門備案后生效。
3.本協議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向招標方案核準部門備案一份。如雙方發生爭議,以向招標方案核準部門備案的一份為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2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委托乙方炒股,買賣中國境內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A股、B股(含權證和基金)。經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雙方自愿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以甲方的名義在證券公司同時開設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東帳戶(并都申請權證交易功能)。
二、甲方出資 人民幣(¥ 萬)用于炒股,并在銀行辦理銀證三方托管業務。
三、甲方告知乙方炒股的股東帳號及操作密碼。經甲方同意,乙方可更改操作密碼,但任何一方不得向地第三人泄露股東帳號及密碼等。
上述工作,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完成。
四、乙方具體負責操作買賣股票,進行炒股。
五、甲方正式授權乙方炒股的期限從公歷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乙方預計炒股的收益在每年在25%以上,但也有可能虧損,乙方預計虧損每年在9%以下。乙方應認真負責、審慎操作。炒股虧損在25%或以上,應停止操作,通知甲方,協商后方可繼續操作,甲方也有權通知乙方停止操作并有權更改操作密碼等。
七、合作期期內的利潤分成(股票不必全部變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個交易日開始計算每 月結算一次):
1、總資產(即計算周期結束時的總資產)扣除本金(即計算周期開始時的總資產)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在 元- 元之間(含該數),乙方得 %,其余歸甲方;
2、總資產(即計算周期結束時的總資產)扣除本金(即計算周期開始時的總資產)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在 元- 元之間(含該數),乙方得 %,其余歸甲方;
3、總資產(即計算周期結束時的總資產)扣除本金(即計算周期開始時的總資產)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在 元- 元之間(含該數),乙方得 %,其余歸甲方;
4、總資產(即計算周期結束時的總資產)扣除本金(即計算周期開始時的總資產)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在 元- 元之間(含該數),乙方得 %,其余歸甲方;
八、合作期滿時的虧損處理(股票不必全部變現):
虧損金額在 元以內的(含該數),乙方負責賠償 %,其余由甲方自己承擔;虧損金額在 元- 元之間的(含該數),乙方負責賠償 %,其余由甲方自己承擔;虧損金額在 元以上且乙方有過錯的,則對超過___萬元的部分,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但對乙方按約定停止操作或甲方單方終止合同后的虧損,乙方無需再承擔任何損失責任。
九、對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除了可以就解除時的利潤進行分成外,違約方還應當按甲方出資額的3%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甲方中途要轉走部分資金的,應與乙方協商征得同意,否則應按轉走資金金額的3%支付違約金。乙方應注意對甲方的資金等進行保密,如有證據證明是乙方泄露的',乙方應按甲方出資額的0.5%支付違約金。
十、在合作期間,甲方有監督乙方炒股的權利,但為了明確責任,甲方不得進行股票買賣操作,除非乙方同意。乙方須隨時注意股票買賣是否自己所為,如發現有他人操作等異常情況,應馬上向甲方反映匯報,否則推斷為是乙方行為。如有必要時所有炒股的交割單可由甲方負責去證券營業部打印并提供。
十一、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開戶的證券營業部所在地法院起訴。勝訴方的合理的律師費、交通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委托代理合同 篇3
合同編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委托人:(以下稱“甲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郵編:電子信箱:
受托人:(以下稱“乙方”)
住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傳真:
郵編:電子信箱:
一、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本合同項下貨物一事達成一致,茲同意按照下述條款簽訂本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進口下述貨物(以下稱“貨物”):
貨物名稱規格數量品牌/商標其它
二、委托項目:
1、甲方委托乙方以乙方名義與(以下稱“外商”)簽訂進口合同(以下稱“進口合同”),向其購買上述貨物。
2、乙方向外商購買上述全部貨物的總價為(不含稅款及代理費)。
3、進口合同中對貨物的質量要求應為:
技術標準(標準制訂人、標準名稱、標準代號/編號等):
特別約定:
三、乙方義務:
1、根據本合同的有關規定,以自己的名義與外商簽訂進口合同。
2、按照進口合同的規定,辦理貨物在中國境外的運輸、保險事宜。
3、辦理貨物的進口報關、對外付匯手續。
4、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向甲方交付貨物。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四、甲方義務:
1、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將購買貨物所需全部資金、相關稅費及代理費付至甲方帳戶。
2、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
3、應乙方要求,參加由乙方組織的有關貨物技術標準、質量要求等方面的對外談判及有關活動;必要時,負責編制合同附件。
4、檢驗貨物并及時對貨物質量問題提出異議。
5、本合同規定的其它義務。
五、付款條件:
1、甲方應于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將進口合同所規定的全部貨款匯入乙方帳戶;甲方支付人民幣的.,折算匯率為:。
2、甲方應于前,憑乙方書面通知及海關出具的有關單據,將因進口貨物而應向海關繳納的稅款匯入乙方帳戶。
3、甲方應于前,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代理費金額為本合同第二條所規定的進口合同總價的%。
六、貨物交付:
1、貨物進口批文由方負責辦理。
2、乙方應于貨物預計到達中國口岸前日內,書面通知甲方有關情況;并于貨物到達中國口岸后立即通知甲方。
3、甲方應在乙方發出到貨通知后日內赴交貨地點收貨。
4、貨物在中國境內的法定商檢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5、乙方應在將貨物交給甲方,貨物自進關口岸至的運輸及保險由方負責,費用由方承擔。
七、對外索賠:
如外商在履行進口合同時有違約行為,甲方決定向外商提起仲裁或訴訟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由此而產生的損失或利益由甲方承擔或享有。如甲方未及時書面通知乙方并提供所需費用及協助,乙方無義務對外商提起任何仲裁或訴訟。
八、違約責任:
1、如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及時支付有關款項,應向乙方支付滯納金,金額為逾期支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每天;逾期超過十五天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因此而遭受的一切損失。
在甲方按照本合同第五條的規定支付全部款項前,乙方有權留置全部貨物。
2、如甲方未能按照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及時提取貨物,應承擔延遲提貨期間發生的貨物倉儲費及其它費用;逾期超過十五天不提貨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處置未提取貨物。
九、爭議處理:
凡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其它:
1、本合同自甲、乙雙方代表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效力均等。
3、本合同未明確規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關于對外貿易代理制的暫行規定》(對外經濟貿易部1991年8月29日發布)的規定執行。
十一、特約條款(如本合同其它條款與本款的規定發生沖突,以本條的規定為準):
委托人:
代表人簽字:
蓋章:
受托人:
代表人簽字:
蓋章:
委托代理合同 篇4
委托人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達成如下協議:
一、________律師事務所指派________律師為_________案的階段代理人,出庭代理。
二、委托律師代理權限:
三、根據《律師業務收費辦法》的規定,委托人向________律師事務所繳納委托費用__________元。
四、本委托書有效期自雙方簽訂之日起至_________止。
五、雙方的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真實、客觀、全面的向乙方律師介紹案情,為乙方律師辦理案件提供必要的便利條件;如與案件有關的信息、情況發生變化時,應當及時告知承辦律師;
2、按期、足額的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約定費用;
3、甲方如變更聯系信息,應當及時通知乙方或承辦律師;
4、甲方向乙方提出的.要求不得違反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的規定。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律師職業道德和執業紀律,充分運用專業法律知識和技能盡職地辦理委托事項,依法維護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2、承辦律師應當遵循誠實守信的原則,客觀地告知案件可能出現的法律風險,及時告知委托人有關代理的程序性情況;
3、除本合同約定的律師費和其他費用以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另行收取費用;
4、受托人或者承辦律師變更聯系信息的,應當及時通知委托人。
六、本委托書如需變更,另行協議。
委托人:受托人:
(簽字)律師事務所(章)
年月日
(注: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由委托人、律師事務所各執一份)
委托代理合同 篇5
編號:
本合同由下列雙方簽訂:
委托人(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電話:
受托人(以下簡稱“乙方”):律師事務所
法定地址:
負責人:(合伙所)/法定代表人:(國辦所、合作所)
電話:
甲方因(注:此處概括表述委托事項)法律事務,經與乙方協商,現委托乙方指派律師擔任代理人。為此,雙方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根據《合同法》、《律師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委托代理事項
1、委托代理內容:
2、委托代理權限:以甲方簽署的《授權委托書》為準。
3、委托代理期限:
本合同訂立后如發生委托事項變化和/或代理權限變更,雙方應就委托事項和/或委托權限變更事宜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第二條 指派代理律師
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并經甲方同意指派律師 (注:此處應列律師執業證號)(下稱代理律師)擔任甲方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委托代理人。
第三條 代理律師的職責
乙方及其指派律師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的職責:
㈠誠實守信,勤勉盡責,按照法律、法規和律師行業的執業規定,盡力維護甲方合法權益。 ㈡尊重甲方的知情權,及時向甲方通報代理情況;對甲方提出的有關意見建議,代理律師應當認真聽取并妥善處理,
㈢保守在代理過程中所獲悉的甲方商業秘密或個人隱私;
㈣嚴格依據甲方的授權為代理行為,不得有損害甲方利益的越權代理或無權代理行為。 ㈤不得利用提供法律服務之便利,非法牟取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所指向的甲方利益。 ㈥謹慎保管甲方提供的證據和其他法律文件,保證其不遭受滅失。
(注:以上各項大多是代理律師的法定義務,應當在合同中列明)
第四條 事實陳述和證據提交
㈠甲方應向代理律師陳述涉及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的全部事實,并按《證據材料提交通知》的要求提供有關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如果甲方未按該通知要求的時間和內容提交證據材料和/或證據線索,由此產生的不利于甲方的后果,應歸責于甲方。㈡甲方向代理律師提交的有關證據材料為原件的,雙方經辦人應當辦理交接簽字手續;若是復印件,應由甲方指定的簽字人在證據材料上簽名確認。
第五條 律師服務費及其支付方式
根據國家計委、司法部《律師服務收費管理暫行辦法》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協商確定,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注; 此處應詳細訂明金額、支付時間等)
第六條 差旅費及其支付方式
乙方履行本合同所需差旅費(注:同前)
第七條 不屬乙方的收費
乙方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涉及的下列費用,由甲方另行向其他收費機構或個人支付: ㈠人民法院、行政機關、仲裁機構、鑒定機構、公證機構等部門收取的費用;
㈡經甲方同意的專家論證費用。
第八條 禁止合同外收費
除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外,乙方承諾不再就辦理本合同項下法律事務向甲方收取本合同約定范圍之外的其他任何費用;乙方代理律師以任何理由提出合同約定以外的任何收費,甲方應當予以拒絕。
(注:本條應當成為委托代理合同的必備條款)
第九條 合同提前終止
在本合同訂立或/和履行過程中出現下列情況,乙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應將終止合同的事由及有關情況知會甲方:
㈠本合同訂立后乙方發現存在不可克服的利益沖突,繼續代理將違反法律或者律師執業規范。 ㈡甲方堅持要求代理律師追求無法實現或不合理的代理目標。
㈢在事先無法預見的前提下,繼續履行本合同將會給乙方帶來不合理的費用負擔,而雙方未能就追加律師服務費達成補充協議。
㈣甲方故意捏造、隱瞞事實、弄虛作假,欺騙或誤導代理律師,經代理律師指出后甲方仍不予糾正。
依據本條第㈠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應予退還;依據本條㈡或/和第㈢或/和㈣項終止本合同的,乙方已收律師服務費不予退還。
第十條 如遇事先無法預見的情勢,代理律師在授權權限之外為維護甲方合法權益所實施的代理行為,甲方應予確認。
第十一條 守約承諾
本合同履行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合同,否則將依本合同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本合同另有約定除外。
第十二條 違約責任
㈠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其所收律師服務費(不含已實際發生的差旅費)應在甲方要求退費后全部退還甲方。
㈡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之約定,除已繳費用乙方不予退還外,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繳清合同約定的全部律師服務費。
㈢甲方未按本合同第五條、第六條之約定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和/或差旅費的,乙方有權隨時中止或終止代理服務,由此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擔。
㈣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工作疏忽或過失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按照乙方投保的《律師執業責任保險合同》的有關規定向甲方賠償。
㈤代理律師在履行本合同項下的法律事務過程中,因其故意導致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損失賠償責任。第十三條 合同解除
本合同履行中,如一方要求解除合同,需由雙方協商并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第十四條 履職監督
為便于乙方了解承辦律師的履職情況,甲方承諾在乙方代理律師代理案件的任何一個階段或乙方代理律師履職終止時,認真填制《律師服務質量征求意見表》寄、交乙方。 第十五條 合同履行完畢
乙方的代理職責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注:此處應明確約定代理事項的結束點)時止。 第十六條 爭議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盡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紹興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七條 合同生效
除非本合同另有約定,本合同經雙方簽署即生效。本合同一式×份,甲方執×份,乙方執×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表(簽名): 授權代表(簽名):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帳 號: 帳 號
委托代理合同 篇6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身份證號碼:
執業(或資格)證號:
現甲、乙雙方就何女士交通事故人身損害賠償之訴達成如下委托協議:
1、在受害人何女士的傷殘等級維持一個九級、一個十級不變的情況下,甲方應獲得的賠償金和乙方應獲得的'報酬作如下特別約定:訴訟(含審理、執行程序)終結后甲方應獲得賠償責任方(含肇事司機劉奶奶及保險公司)賠付金額內的保底現金人民幣玖萬元(不含住院期間和出院后產生的住院費、檢查費、醫藥費、治療費等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以及鑒定、評估費用),超過保底金額玖萬元人民幣之外的部分(應從中剔除已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及鑒定、評估費用),雙方五五分成,甲方不再支付其它律師服務費。若賠付總金額(剔除已支付給醫療機構的全部費用及鑒定、評估費用)低于玖萬元人民幣則按第2條支付同等金額代理費。
2、若受害人何女士傷殘九級不成立,乙方僅收取甲方訴
3、訴訟終結后,付款方式為賠償方(肇事司機劉奶奶及保險公司)直接支付給甲方,甲方再向乙方支付律師服務費。
4、因本案訴訟產生的費用(含一、二審及再審),包括案件受理費、財產保全費、查檔費、文印費、異地辦案差旅費、伙食費、鑒定費等一切合理必要支出費用由乙方支付負擔,甲方概不承擔任何費用。
5、乙方的代理權限為一般代理。
6、訴訟期間,因甲方有合理懷疑且不滿意乙方提供的法律服務,甲方可隨時終止代理關系,因訴訟已發生的費用概由乙方承擔,不得因此向甲方舉張任何權利。
7、本協議共一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8、本協議內容不得添加、涂改,自雙方簽字(手印)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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