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承包合同模板集合九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制定合同書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承包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承包合同 篇1
一、建設方代施工方扣繳水電費的稅收風險及控制策略
。ㄒ唬┒愂诊L險分析
在實踐中,由于水電費用都是由電力公司和自來水公司委托其開戶銀行進行代收,實際承擔水電費用的主體是水表和電表的所有權人,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往往是租用或借用甲方的水表或電表,因此,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所消耗的水電費用,往往是由水表和電表的所有權人建設方或甲方進行代繳,并于今后與施工方進行工程結算時,從應給予施工方的工程款中進行扣繳。 這中由建設方代施工方支付水電費存在一定的稅收風險,主要體現在,施工企業的企業所得稅前無法扣除建設方代施工方支付的水電費。因為,施工方承擔的水電費用,由建設方進行代扣代繳,而自來水公司和電力公司收取水電費用后,開具的發票臺頭是建設方的名字,建設方把該張發票交給施工方進行賬務處理。根據國稅發[20xx]40號和 國稅發[20xx]80號文的規定,對于不符合規定的發票和其他憑證,包括虛假票和非法開發票,均不得用以稅前扣除、出口退稅、抵扣稅款,企業取得的發票沒有開具支付人全稱的,不得扣除,也不得抵扣進項稅額,也不得申請退稅。因此,自來水公司和電力公司收取水電費用后,開具發票臺頭是建設方名字的發票,該發票給予施工方入賬是不可以在施工方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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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控制和化解建設方代施工方扣繳水電費的稅收風險,應采取以下控制策略:施工方與建設方在簽定建設總承包合同時,必須在總承包合同中明確約定:建設方代施工方繳納施工方在施工過程中所消耗的水電費,并與今后與施工方進行工程結算時,從工程結算款中進行扣繳。建設方必須把扣繳的水電費發票或水電費分割表和扣繳的水電費發票復印件交給施工方進行人賬。
二、“甲供材”合同的涉稅風險及控制策略
所謂的“甲供材”是指建設方(或稱為甲方)基于施工方會購買劣質建筑材料從事施工的考慮而由建設方提供原材料,施工單位僅提供建筑勞務的一種建筑工程現象。由于“甲供材”分為建筑施工合同的甲供材、裝修合同的甲供材和安裝合同的甲供材,三者涉及到建筑業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問題,對甲方和施工方雙方來講,都存在一定的稅收風險,現分析如下:
。ㄒ唬┙ㄖ┕ず贤琜①]中甲供材的稅收風險及控制策略
1、建筑施工合同中“甲供材”的稅收風險分析
。1)營業稅風險
“甲供材”的營業稅風險體現在施工方沒有就甲方提供給其進行施工的材料所含的價格沒有并入營業額申報繳納營業稅。由于“甲供材”中的建筑材料是建設方或甲方購買的,建筑材料供應商肯定把材料發票開給了甲方,甲方然后把購買的建筑材料提供給施工企業用于工程施工,在實踐中,大部分施工企業就“甲供材”部分沒有向甲方開具建安發票而漏了營業稅。例
如,甲方與施工企業鑒定了一份100萬元的“甲供材”建筑合同,假使甲方提供材料的價款為40萬元,施工方提供的建筑勞務款為60萬元,在這種情況下,很多施工企業向甲方開具的建安發票是60萬元而不是100萬元,如果開具60萬元建安發票,則施工企業就是漏了40萬元的營業額計算建筑業的營業稅,應該向甲方開具100萬元的建安發票就沒有營業稅的稅收風險,為什么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六條的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被诖艘幎ǎ搜b飾勞務以外的建筑業的“甲供材”,但不包括建設方或甲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需要并入施工方的計稅營業額征收營業稅,否則存在漏報建筑業營業稅的稅收風險。 另外,有些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會與甲方簽定純建筑勞務合同,這也存在營業稅風險.比如,一份建筑合同,“甲供材料”價款為30萬元,建筑勞務款為70萬元。在簽訂合同時,施工企業可能會與甲方簽訂70萬元的純建筑勞務合同。這樣的話,施工企業只收取了甲方70萬元勞務款,肯定開70萬元的建安發票給甲方,甲方必然會以其購買材料所索取的30萬元材料發票和70萬元的建安發票入賬,這樣的合同和賬務處理處理,如果被稅務機關查出,有可能要求甲方,也有可能要求施工方補交30萬元材料款作為計稅依據的營業稅.
。2)企業所得稅風險
“甲供材”中的企業所得稅風險主要體現在施工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由于沒有“甲供材”部分的材料發票而不能夠在稅前扣除,從而要多繳納企業所得稅。由于“甲供材”中的材料是甲方購買的,材料供應商把材料銷售發票開給了甲方,在實踐當中,施工企業基于營業稅風險的控制考慮,往往會把“甲供材”中的材料價款和建筑勞務價款一起開建安發票給甲方進行工程結算。例如,一項100萬元的甲供材合同,其中甲方購買的材料為40萬元,建筑勞務款為60萬元,施工企業必須向甲方開具100萬元的建安發票進行工程結算,才不會有40萬元材料款漏繳營業稅的風險。可是,施工企業開出100萬元的建安發票,必須按照100萬元記收入,基于此,施工企業在計算企業所得稅時,沒有40萬元的材料發票成本,盡管實踐當中,不少施工企業會憑從甲方領取材料的材料領料單和甲方購買材料發票的復印件進成本,但是,根據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稅務當局是不認可材料令料單和甲方提供的材料發票復印件進成本的,因此,甲方需要多繳納40萬元乘以25%的企業所得稅。基于以上分析,“甲供材”對施工企業來講,企業所得稅風險較大。
2、建筑施工合同“甲供材”稅收風險控制策略
針對“甲供材”中的稅收風險問題,施工企業應該如何應對,筆者認為應從以下二方面來規避。 一方面,建筑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與甲方簽定的”甲供材”合同,必須給予甲方開具包含甲供材營業額的建安發票進行工程結算.而不能與甲方簽定純建筑勞務合同,然后只對建筑勞務款開具建安發票,因為, 建筑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與甲方雖然簽定純建筑勞務合同,但在工程結算時,工程產值必須含有甲方提供材料的價值,這就決定了建筑施工企業(裝修企業除外)與甲方雖然簽定純建筑勞務合同時,甲方提供材料的營業稅也要施工方承擔.。
另一方面,施工企業應該爭取與甲方簽訂包工包料合同。只有簽訂包工包料合同,施工企業才不會存在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風險。如果甲方不愿意與施工方簽定包工包料的建筑合同,可不可以按照以下辦法來操作呢:
首先,施工企業與甲方必須簽訂包工包料的建筑合同;
其次,建筑合同中的材料可以由甲方去選擇材料供應商,有關材料采購事宜都由甲方去操辦,但是,簽訂材料采購合同時,必須在合同中蓋施工方的公章而不能夠蓋甲方的公章;
再次,材料采購款必須由甲方劃撥給施工方,然后由施工方支付給材料供應商。如果材料采購款直接從甲方支付給材料供應商的話,則甲方、施工方和材料供應商必須簽定三方協議,協議上必須有三方簽字,且協議內容是:施工方委托甲方把材料采購款支付給材料供應商。同時要注意的.是,施工方必須對其委托甲方支付給材料供應商的材料款部分,視同收到甲方的預收工程款,給甲方開具建安發票。
最后,材料供應商必須把材料銷售發票開給施工方,然后由甲方交給施工方。
如果按照以上四個步驟操作,一方面可以消除甲方對施工方會購買劣質建筑材料的顧慮,另一方面可以使施工方不存在以上分析的“甲供材”存在的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風險。但是,這種操作不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的相關規定,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五條規定:“按照合同約定,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由工程承包單位采購的,發包單位不得指定承包單位購入用于工程的建筑材料、建筑構配件和設備或者指定生產廠、供應商!被诖艘幎,甲方如果與施工方簽定包工包料合同,就不能要求施工方到甲方指定的材料供應商那里購買材料。然而,該條規定是基于建筑承包人(施工企業)在與甲方簽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況下,為保護施工承包者自行購買建筑材料而不受甲方指定材料供應商的干擾所進行的立法。如果施工方自愿放棄購買建筑材料而從中賺取材料差價的好處,與甲方達成協議按照以上分析的四個步驟進行操作,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當事人自愿協商一致的合同訂立原則,同時,對甲方購買材料部分依照稅法履行營業稅納稅義務,是合法合理的。因此,建筑承包人(施工企業)在與甲方簽定包工包料合同的情況下,只要施工方自愿放棄購買建筑材料而由甲方購買不與《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第二十五條規定相悖,可以按照以上四個步驟操作起到規避“甲供材”給施工方造成的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風險。
另外,還要避免二種錯誤的做法:一種是甲方轉售材料的現象。即甲方自購材料,相關的增值稅發票開具給甲方,甲方材料部分在“在建工程”中核算,列入開發成本。然后,甲方再將材料銷售給乙方,繳納增值稅,并開具發票給乙方。乙方就工程造價合同金額開具建筑業發票給甲方,并繳納營業稅。這種甲方平價買進平價賣出,給施工方開具的發票,表明上看來沒有增加甲方的增值稅和施工方有材料發票進成本,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但是不符合稅法規定,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增值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的規定,只有銷售商品所有權的行為才構成增值稅的納稅義務人,而甲方把購進的材料發給施工方進行施工并沒有把材料的所有權轉移給施工方,其所有權還是在甲方,不構成銷售的法律實質,再說甲方沒有建筑材料的銷售資質或銷售建筑材料的經營范圍。
第二種錯誤做法是,甲方以材料銷售發票入賬就無稅務風險。
例如,某公司為房地產開發企業,發包一個工程,工程價款1000萬元,其中甲方供材800萬元,乙方勞務200萬元。該我公司以800萬元增值稅發票,200萬元建安勞務發票入帳。800萬元甲方供材是否需要繳建筑業營業稅?由開發商繳還是由乙方繳?有無政策依據?
《中華人民公會國營業稅暫行條例》第一條規定:“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提供本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的單位和個人,為營業稅的納稅人,應當依照本條例繳納營業稅。”同時,《中華人民公會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第十六條規定:“除本細則第七條規定外,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
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薄吨腥A人民公會國稅收征收管理法實施細則》第四十九條規定:“發包人或者出租人應當自發包或者出租之日起30日內將承包人或者承租人的有關情況向主管稅務機關報告。發包人或者出租人不報告的,發包人或者出租人與承包人或者承擔人承擔納稅連帶責任!币罁鲜鲆幎ǎ摴九c建筑公司簽訂總價值為1000萬的工程合同,其中工程合同內甲供材料800萬,無論如何結算,建筑公司應按1000萬繳納“建筑業”營業稅并開具建筑業發票。在建筑業征管中,由于特定甲供材料原因,工程發包方要求承包方在投標報價及工程竣工結算價中不含甲供材料的,工程承包方出具的建筑業專用發票不包括甲供材料的金額。承包方一般以開具建筑業發票金額,繳納營業稅。甲方30日內又不向主管稅務機關備案報告甲供材料金額。因此,甲方發包人應承擔納稅連帶責任,應繳納甲供材料費部分(800萬元)的營業稅額由工程發包方承擔。因此,若與建筑公司簽訂總價值為200萬的工程合同,建設單位提供材料情形,建筑公司在開具發票時,甲供材料價款不能作為發票開具金額。
。ǘ┭b修合同和安裝合同中“甲供材”的稅收風險及控制
1、稅收風險分析
安裝合同的“甲供材”實質是“甲供設備”,所謂的“甲供設備”是指建設方購買設備,然后把設備發給安裝企業進行安裝的經濟行為。安裝合同和裝修合同中的涉稅風險是包工包料的情況下,設備價款和裝修材料費用必須要繳納營業稅,特別是安裝企業和裝修企業是一般納稅人的情況下,設備和材料款在繳納增值稅的情況下還得繳納營業稅,存在重復納稅的風險。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六條規定:“納稅人提供建筑業勞務(不含裝飾勞務)的,其營業額應當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設備及其他物資和動力價款在內,但不包括建設方提供的設備的價款。”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20xx〕16號)第三條(十三)規定:“通信線路工程和輸送管道工程所使用的電纜、光纜和構成管道工程主體的防腐管段、管件(彎頭、三通、冷彎管、絕緣接頭)、清管器、收發球筒、機泵、加熱爐、金屬容器等物品均屬于設備,其價值不包括在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中。其他建筑安裝工程的計稅營業額也不應包括設備價值,具體設備名單可由省級地方稅務機關根據各自實際情況列舉!被谝陨弦幎ǎb飾工程是由客戶采購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的,可不計入承攬方的營業額納稅,但如果出現由承攬方采購主要原材料和設備的情況,還是要依混合銷售的規定并入營業額繳納營業稅。
2、控制策略
針對裝修合同和安裝合同中“甲供材”的稅收風險問題,必須采取以下稅收風險控制策略: 一是非一般納稅人的安裝企業必須與建設方或甲方簽定“甲供設備”合同;裝修企業必須與建設方或甲方簽定“甲供材”合同;
二是一般納稅人的安裝企業和裝修企業必須成立一家獨立的子公司專門從事設備和裝修材料的銷售、批發和零售業務,該子公司與建設方或甲方簽定設備和材料的采購合同,安裝企業和裝修企業與建設方簽定安裝合同和裝修合同。
三、建筑總承包合同違約金的稅收風險及控制
建筑總承包合同違約金現象存在兩種情況:一是建設方違約而給總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二是總承包方違約而支付給建設方的違約金。這兩種違約涉及到營業稅和企業所得稅風險。
。ㄒ唬┻`約金的稅收風險分析
1、營業稅風險
建筑總承包合同涉及的兩種違約金現象的營業稅風險,主要體現在收取違約金的一方是否要繳納營業稅。
《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務院令第540號)第五條規定:“ 納稅人的營業額為納稅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收取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薄吨腥A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第52號令)第十三條規定:“ 條例第五條所稱價外費用,包括收取的手續費、補貼、基金、集資費、返還利潤、獎勵費、違約金、滯納金、延期付款利息、賠償金、代收款項、代墊款項、罰息及其他各種性質的價外收費! 同時,《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業稅若干政策問題的通知》(財稅
[20xx]16號)文件還規定:“單位和個人提供應稅勞務、轉讓無形資產和銷售不動產時,因受讓方違約而從受讓方取得的賠償金收入,應并入營業額中征收營業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第三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五條規定,發票是指在購銷商品、提供或者接受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活動中,開具、收取的收付款憑證;銷售商品、提供服務以及從事其他經營的單位和個人,對外發生經營業務收取款項,收款方應當向付款方開具發票;
基于以上政策規定,如果建設方違約而給總承包方支付的違約金,總承包方向建設方收取的違約金是一種提供建筑勞務的價外費用,必須繳納營業稅,必須向建設方開具“建筑業”的營業稅發票,否則是漏稅的風險;如果總承包方違約而支付給建設方的違約金,建設方向總承包方收取的違約金不構成營業稅的納稅義務,不需要向總承包方開具發票,否則是多繳納營業稅的風險。
2、企業所得稅風險
建筑總承包合同涉及的兩種違約金現象的企業所得稅風險,主要體現在支付違約金的一方怎樣可以在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收取違約金是否要申報繳納企業所得稅?根據上面兩種違約金現象的營業稅風險分析,可知,支付違約金是否需要開具發票是決定支付的違約金能否在企業所得稅前進行扣除的關鍵條件。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20xx年第512號)第二十二條的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九)項所稱其他收入,是指企業取得的除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第(一)項至第(八)項規定的收入外的其他收入,包括企業資產溢余收入、逾期未退包裝物押金收入、確實無法償付的應付款項、已作壞賬損失處理后又收回的應收款項、債務重組收入、補貼收入、違約金收入、匯兌收益等!被诖艘幎ǎ敲磳ξ绰募s合同或合同履行的過程中而取得的違約金,屬于企業的其他收入所得,應并入當期應納稅所得額,按企業適用稅率計征企業所得稅。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辈荒苈男泻贤匆幎ㄖЦ秾Ψ降倪`約金,是企業在正常的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與取得生產經營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吨腥A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國務院令第512號)第二十七條又進一步明確:“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有關的支出,是指與取得收入直接相關的支出。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所稱合理的支出,是指符合生產經營活動常規,應當計入當期損益或者有關資產成本的必要和正常的支! 因此,建筑總承包合同中規定支付的違約金,屬于《企業所得稅法》、《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所規定的與生產經營活動有關的、合理的其他支。
承包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為探索調整農村產業結構新路子,合理開發土地和山林資源,大力發展畜牧產業,參照國家的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后,訂此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承包經營的 市 縣 鎮 村 畝土地的使用權租賃給乙方開發畜牧業試驗試范基地。
第二條
經甲乙雙方公開協商,承包期限 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承包費用 ,付款時間為 。如有特殊情況,允許順延六個月內付清。
第三條
土地的轉包、建設、改造、使用、管理。
1、甲方交付土地時,必須清除地內所有種植物,確保乙方正常使用。
2、乙方接管土地后,對原土地需進行統一規劃改造,不保留各地塊界線。因此,土地交付乙方使用前,甲方可根據需要自行制作地形地界數據圖表留存。
3、在項目實施過程中,若涉及道路、溝渠、防洪、排澇等需要使用已租地塊之外的土地,甲方負責協調幫助解決,保證乙方建設使用。
第四條
甲方有責任協助乙方搞好當地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為乙方營造良好的投資環境,保證乙方交通、用水、用電。水電費按當地群眾使用的價格計收。
第五條
甲乙雙方均不得單方終止本合同。承包期內雙方均不得提出租金變更要求。否則,必須承擔因此造成的`一切損失。
第六條
承包合同到期時,若乙方需要順延承包合同時,甲方無條件滿足乙方要求。土地租金可按當時的物價指數調整。
第七條
乙方辦公管理等房屋由乙方定點建設,甲方必須無條件支持并協辦有關手續。
第八條
有關部門支持本項目需要現有土地承包人配合的,必須無條件配合。
第九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并經所在村社同意后蓋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條
違約責任:甲方違約,用土地租金進行賠償抵壓;乙方違約,用種經濟作物和牲畜作抵押賠償。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雙方另商。
甲方簽字(章): 乙方簽字(章):
地 址: 地 址: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日
承包合同 篇3
包方:
承包方:
草原承包合同書
甲方(發包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承包方): 家庭住址: 為加快畜牧業發展,提高保護和建設草原的積極性,不斷提高草原生產力,增加草地經濟效益和生態效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草原法》和《黑龍江省草原條例》、《黑龍江省農村合作經濟承包合同管理條例》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承包期限:承包期50年,從20xx年09月30日起至 20xx年09月29日止。
二、承包草原面積、地點。
甲方將五萬公頃草原承包給乙方,該草原位于 坐標為 、 。 使用現狀 植被類型 。(草地圖及坐標點附后)
三、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 甲方的義務
1、保護乙方合法的經營權、產品處置權、收益權、承包權。
2、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保護乙方合法的草原承包經營權,不得擅自變更、解除合同。
3、在草原承包經營期內,不得擅自對乙方使用的草原進行調整。確需適當調整的,甲方應考慮優先收回、調整承包草場中的零散、低產地塊,并按草原法律法規所規定的程序辦理。
4、保護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5、承包期滿,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發包給乙方。
6、為乙方開具草原承包費均收據,作為乙方義務完成的憑證。
7、雙方簽署本合同后的90個工作日內,甲方應督促相關職能部門依法登記造冊并向乙方頒發草原承包經營權證。
。ǘ 甲方的權利
1、收取乙方的草原承包費。
2、如果乙方沒有按時繳納承包費,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草原及草原承包經營權證,并終止合同。
3、監督乙方按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草原。
4、監督乙方履行改良建設草原義務,保證草原牧草產量逐步提高。
5、制止乙方破壞草原資源及草原保護設施的行為。
四、乙方的主要權利和義務:
(一) 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對承包草原的生產、管理、經營自主權。
2、依法享有承包草原產品處置的權利。
3、承包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對該承包草原的優先承包權。
4、承包經營權受到侵害時有要求賠償損失及尋求司法救濟的權利。
5、承包草原被征用、使用、占用時,有依法獲得補償的權利。
。ǘ 乙方的義務
1、承包者應全面履行承包合同。
2、所承包草原只用于放牧、采草、改良種植多年生牧草,不得擅自改變草原用途。破壞草原植被、非法改變草原用途、非法進行草原流轉、不履行草原改良建設義務或者履行不符合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按照實際損失進行賠償,甲方同時可以解除合同。
3、不得擅自轉讓、轉賣或轉包承包的草原。如果在草場建設臨時設施,必須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實施。
4、每年1月30日前向甲方按每公頃30元交納草原承包費,草原面積5萬公頃,每年承包費共計金額150萬元。
5、服從區、鄉草原改良建設統一規劃。依法按時繳納草原承包費,每年的1月30日為最后繳納期限,未按期交納草原承包費的,以日為單位,按照承包費總額的3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可解除合同。
6、接受相關職能部門的監督和培訓。
7、按規定接受承包費的調整。承包期內,如果適用的法律強制設定承包草場的最低承包費,本協議將適用法定的最低承包費。如果法定的最低承包費高于本協議約定的承包費,甲方將通過補貼、返還等方式確保乙方屆時實際承擔的承包費不高于本協議約定的承包費標準。
8、如國家和集體建設等需要依法征用或使用乙方承包的`草原,乙方應服從國家的規定,不服從國家建設需要征用、使用、占用草原,不服從政府的禁牧、休牧命令及草原改良建設計劃,給國家造成損失的,依法負責賠償。
9、國家投資建設的草原保護和基礎建設設施遭到人為破壞的,無法找到破壞人或破壞人無力賠償的,由乙方負責恢復原狀或者負責賠償。
10、承包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五、甲、乙雙方協商的其他條款
1、愛輝區政府提供草場資源,基本按每頭產奶牛配套不少于1公頃草原,根據項目飼養規模和發展實際核準后分期提供。草場使用期限為50年,并核發草原承包經營權證。期滿后,在國家政策允許的情況下,可以優先再發包給企業。首期提供約5萬公頃草場資源,作為項目發展的前期基礎。到20xx年末,企業奶牛存欄未達到5萬頭,區政府有權無償收回已發給企業的草原和草原承包經營權證,并按實際存欄規模重新核發。
2、為了扶持企業前期發展,承包期內,前6個公歷年度,企業先繳納草原承包費,區政府將采取靈活的財政支持,將企業繳納的承包費100%返還中興牧業;之后的5個公歷年度的承包費50%返還企業,并于每年度第1個月內支付;之后的承包期內,每年度的第1個月內支付當年度承包費。
3、中興牧業不能改變草原用途,只允許放牧、采草。如改良種植多年生牧草需向相關部門提請備案。企業無權轉讓、轉賣或轉包第三者。草原開發要科學規劃,合理布局,要有系統性、永續利用性,堅決杜絕破壞和占用資源的行為。。
4、在中興牧業承包草原期間,如遇國家政策調整,企業必須無條件服從國家政策。同時愛輝區政府在草地上修路、修水利設施、礦產資源開發及其它公益事業,企業必須積極支持,涉及乙方投入及地上建筑物部分,經雙方協商后可酌情給予補償。
5、本合同不因甲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六、效力和爭議解決
1、合同簽署后甲乙雙方應共共同遵守,一方違約由過錯方承擔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2、甲乙雙方因合同履行發生爭議或者糾紛的,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愛輝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七、合同生效日期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二份。
附:草原承包示意圖 略
甲方:愛輝區林業局七二七林場(公章)
甲方法人代表: (蓋章)
乙方:黑河中興牧業有限公司
乙方法人代表: (簽字)
年 日 月
承包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委會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店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收購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與乙方簽定協議,負責處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污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潔工作必須按照深圳市衛生防疫站,衛生局和環保局的規定進行。如有違反深圳政府的規定及行為,甲方將負全部責任。甲方必須全部負責為乙方處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認可文件或牌照及其所需費用。
2、甲方指定一個或幾個人員做專職的“垃圾處理服務人員”。他們將負責從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里所規定的垃圾。無論何種天氣(雨天、雪天、冷天、熱天等),垃圾的清運工作每天都要照常進行,包括節假日在內。
3、甲方準備一份其指派的專職服務人員的值班安排表,并必須在每周星期四交一份給乙方的管事部經理。每兩周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每天的值班時間如下:
早班:7:00-17:00
晚班:15:00-24:00
甲方將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規章制度來管理自己的員工,每天從上午6:30-24:00至少安排二名員工在垃圾房內清理垃圾,每天清運垃圾的時間為:早班7:00-8:00,晚班19:00-20:00。
4、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要時刻聽從乙方管事部經理、其助理或當值負責人的管理,并必須把待運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齊、妥當,保證垃圾處理的周圍環境整潔、干凈達到乙方規定的衛生要求。
5、在乙方人員對垃圾房和周圍環境進行定期的維修,清潔衛生工作時,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必須給予大力協助,使得此地區的衛生狀況符合深圳市衛生保疫站及街道辦事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6、對于將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員,甲方要提供他們的登記照(兩張),身份證和完整的人事資料。此外,每個甲方的指派服務人員必須交有效健康證,以證明他們沒有傳染病或其它健康問題。
7、如甲方指派人員不具備第6項要求,這些人員不可以在乙方管轄區內的酒店任何地區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6項條件的人員替代。
3、 招待餐及經理餐按每人/每餐 元標準,需要時甲方可預先提出新標準,乙方則按標準做好,力求做到客戶滿意。
4、 菜式備選品種每餐不少于 個(其中葷菜類不少于 個),經常輪換。早、夜餐品種不少于 個。
5、 膳食供應時間:早餐 : — : ;午餐 : — : ;
晚餐 : — : ;夜宵 : — : ;
通宵餐 : — : ;
甲方可根據生產需要,向乙方提出變更就餐時間,乙方應于積極配合,并須準時開餐,做到飯熱菜香。
6、 夏季期間,根據勞動部門的規定,當氣溫在35℃及以上時,應甲方要求,乙方應向甲方員工供應消薯飲料(冬瓜湯、涼茶、粥品等),供應數量由甲方確定,乙方只收回物料成本。
7、 乙方銷售的食品,應做到價廉物美,在原材料進貨價格的基礎上獲取利潤應控制在25%以下。
六、 衛生管理和環境保護
1、 承包期內,乙方應搞好轄內的的環境衛生工作,噪聲、污水、煙塵排放應符合國家標準,飯堂內外保持衛生整潔。
2、 垃圾污物應按指定地點放置,不得隨便舍棄。
3、 應按有關規定自覺接受衛生管理部門對轄區內工作檢查、監督。
4、 廚房用品具嚴格實行一洗二過三消毒的規程。
5、 不得出售任何變質或受污染的食物。
6、 乙方所有工作人員上崗前必須通過勞動部門指定醫院(或防疫站)的體檢,并領取飲食行業健康證。
7、 乙方在實際操作中若有違反上述規定者,所導致的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
七、 制度的建立
1、 承包期內,乙方應健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及有關崗位責任制和操作規程,并嚴格按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制度建立主要包括:放火、防毒、防盜、衛生管理、物流采購和供應等方面。食堂全天均應有員工值班,嚴防類事件發生。
2、 乙方應切實做好防火、防盜、飯菜食品的衛生安全工作,若發生責任事故,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有權進行監督和檢查。
3、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廚房水、電管線路的維修保養,小故障三小時內完成處理工作,大故障不超過八小時,不可抗力的不在此限。
八、 結算方式(與甲方行政或財務負責人面議)
九、 違約責任
1、 乙方在承包期內與外界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等糾紛問題均與甲方無關。
2、 甲方保證乙方的經營環境不受內部或外來部門的干擾,一旦出現上述情況由甲方負責理順。
3、 除不可抗力事件外,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及時或不充足供應職工膳食。
4、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能按合同要求供應膳食,(如故意切斷乙方的水電供應)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5、 甲、乙雙方對應付對方的有關費用,補助等,應按合同規定要求按時計付,愈期未付的每天加罰1%滯納金,逾期最多不得超過十天,超過十天視作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6、 甲方或乙方違反本合同或單方面無正當理由終止本合同者,應向對方賠償一切損失。
十、 仲裁
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工商行政部門申請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上訴審理。
十一、 本合同如有遺漏和未完善之處,在補充協議中明確,補充協議作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十二、 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持兩份。
十三、 附件《 》與本合同一同生效。
十四、 甲方同意在雙方簽字之日生效后,乙方需在 月/日內進入甲方食堂正式承包運作,本合同的承包期限從乙方正式進入甲方食堂承包運作之日起生效,此條款與本合同一同生效。
甲方(章): 乙方(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8、對于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員不論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發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遺失、人身意外、傷及第三方(財產或人員),甲方必須為他們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及索賠。
9、甲方必須承擔垃圾處理涉及的一切費用,包括(堆放、運輸、處理管理和其它),這些過程與清潔乙方垃圾房里的垃圾相關。甲方處理全部垃圾時,必須嚴格遵照深圳環衛局的管理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其全部后果及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賠。(甲方不負責酒店任何裝修垃圾。)
10、乙方員工不得擅自售賣酒店承包給甲方范圍內的垃圾及廢品。乙方負責給甲方水、電清洗垃圾房,房內外地面、墻壁、地溝、天花、窗戶等環境設備。乙方垃圾房的滅蚊、滅鼠工作、藥物由乙方提供服務。
11、工作或逗留于乙方管轄區的甲方人員,當他們履行其職責時,甲方必須保證指派的人員守時、忠誠、老實、吃苦、肯干、品行端正。
12、在清理和處理垃圾時,如果甲方指派人員發現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無論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員都必須及時歸還給酒店管理部。
13、除了此合同里規定的可賣垃圾外,任何情況下,甲方指派人員都不準從乙方管轄區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發現甲方指派人員正在拿乙方物品,而這些物品并不屬于可賣垃圾范圍,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XX-4000元(人民幣)的罰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員有嚴重過失,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此合同,并且乙方不會退還甲方按規定已預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過失情節的輕重程度將以酒店“員工手冊”為標準。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當值時必須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保安及衛生的規章制度。
16、甲方必須按此合同規定的次數及時清運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運輸車必須憑乙方保安人員(或其指派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的出入通行證出入乙方管轄區域。
17、此項協議中所有費用將由甲方負責,自簽定本協議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繳交保證金人民幣捌仟元整(¥8,000.00),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未發生任何違例事故,協議期滿時退還給甲方。甲方應于每月十日前按時向乙方繳納該月管理費人民幣肆仟元整(¥4,000.00)。18、由乙方從其管轄區各處收齊合同第19條規定的全部可賣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里。
19、以此合同的各項條款及要求為前提,乙方在此聲明:下列物品屬于“或賣垃圾”。
甲方可以拉走:
各類剩菜剩飯等 (乙方不再使用)
各類紙包裝及空盒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制品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鋁、錫制盒或罐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玻璃瓶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用過的食用油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泔水(不可以倒進市內排水系統里)
各種供動物食用的垃圾 (人適合人類使用)
除非乙方要求使用可賣垃圾,這類情況時,請參考第20條規定。
20、對于需要在酒店內使用的某些可賣垃圾,乙方可以隨時要求不予出售。如果乙方不愿出售,甲方不可以因失去這些垃圾而提出賠償或補償。不過,乙方會保證這些垃圾在第21條規定的時間處理。
21、乙方聲明:按此合同規定,甲方是可賣垃圾處理的獨家代理,乙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內,就可賣給垃圾處理一事,再與第三方簽約。但是,若深圳市環衛局有指示或要求,此規定就不適用。
此合同的終止:
a、乙方將有權提前解除協議而無須作任何解釋。
b、如果有關省市或政府部門通知乙方終止合同(或者省、市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如果發生此情況,甲方無權要求賠償或補償損失。但是甲方可得到預付風險抵押金的退款。
c、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書之日算起)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通知書告知對方其要求終止此合同。
d、如果甲方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而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且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已預付給乙方的款項。
22、此合同之有效期為壹年,即XX年02月01日至XX年02月01日。
23、如果雙方合作良好,服務到位,則會在此合同到期時,續簽合同。
24、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居委會
乙方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大酒店
甲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簽定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合同 篇5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根據南大梁高速公路沿線風貌打造工程項目規劃,甲方需在規劃區域內修建住房一套,約135m2,乙方愿意承包修建,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特訂如下合同:
一、承包方式及承包價格:
1、承包方式:甲方提供全部建筑材料,并將材料運至建筑工地50米以內,乙方承包房屋的全部修建任務工期30天。
2、承包價格:甲方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 元付給乙方承包款,經甲方和村鎮驗收合格付款。
3、承包工程包括建房所需的過梁,挑等小件的澆筑。墻體安砌,墻面水泥沙漿抹平、蓋瓦、建筑面積內的地平澆筑,整套工序以及安全責任。
二、質量要求:按照南大梁高速公路沿線風貌打造工程項目的.設計圖紙施工。在沒有征得甲方和村鎮有關領導同意不得隨意更改。在修建過程中,沙漿必須按比例調配并攪拌均勻,墻體安砌做到橫平豎直,四角周正,誤差不得超過1公分,墻面沙漿做到平整光滑,瓦做到安放希密均勻,平整牢固,地平做到厚度一致,表面平整光滑。如工程質量不合格,拒絕驗收,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責任。
三、安全:乙方在整個施工過程中,始終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應做好以下防范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1、安全用電,檢查線路和設備是否完好,如有破損要包扎好,嚴重破損的要更換,保證不漏電,不懂用電常識的人員不得使用電器設備。
2、手腳架要牢固,上架人員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高空作業要系好保險繩。
3、防跌落、防垮塌、不得重疊施工,非施工人員不得進入施工現場,上下的施工人員要看清施工現場的情況,有跌落、垮踏的隱患要及時排出。
4、參加建修的工人必須身體健康,不得帶病上崗,更不能上架高空作業。
5、乙方在每天的開工前進行一次安全檢查,對所有的設備、設施和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全面檢查,排除安全隱患,確保萬無一失。
乙方如不嚴格按照建筑行業安全規程施工,不檢查,不監督,帶病施工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此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和村委會各一份,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6
甲方:
乙方:楊學軍
為了發展養殖業,方便全鄉群眾的仔豬來源,本人根據本村閑置的大棚進行養豬,為群眾增加收入,充分利用現有的空閑地,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內容
(1)甲方將養殖場10個畜用棚及場地承包給乙方;
(2)甲方將養殖場耕地50畝承包給乙方;
。3)由大格勒鄉報建的大鄉生豬養豬場項目內容中的基礎設施也在此次承包范圍內;
。4)以上總承包費為貳萬元整(20000.00);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5年至10年既從20xx年1月1日算起。
三、甲方的義務
。1)甲方不得干涉乙方的任何項目生產經營活動;
。2)甲方不得參與支配此次由大格勒鄉報建的大鄉生豬養殖場項目方案實施分配,以后乙方爭取來的資金由乙方自行運行,甲方無權參與。
四、乙方的義務
乙方的承包期內,必須年底將承包費付給甲方。
五、不可抗力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生產、經營的農副業產品損失,經調查證實后,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承擔的義務。
六、其他
本合同承包之日起,合同期滿自行失效,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鄉政府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附:養殖協會會員同意鑒字表一份。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二OO 年 月 日
承包合同 篇7
訂立合同雙方:
____縣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以下簡稱甲方;
____縣____公社(鄉)______大隊(村)______生產隊社員: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調動社員發展農副業生產的積極性,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提高經濟效益,
為城鄉市場和出口提供更多的農副產品,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的精神,經社員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一, 承包副業的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年,從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 甲方的權利義務
、 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特定副業項目生產經營實行監督檢查.
、 甲方必須合理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于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它物資,合理安排乙方接受業務技術部門的培訓.
、 甲方應該定期公布集體的財務帳目和副業生產提成費用的支出情況,接受乙方的財務監督檢查.
四, 乙方的權利義務
、 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__元(或上交____斤____,____斤____),其中,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斤____,____斤____);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斤____,____斤____);······.
。ɑ颍喊匆曳降腵收入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 對以上交承包款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自主調整生產經營項目;對以特定副業項目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項目規定的任務之后,有權
自主調整經營項目.乙方在不違背國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權自主決定生產和
經營活動.
、 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的用于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它物資,有權接受發展副業的生產技術培訓.
五, 雙方的違約責任
⒈ 甲方如不按時、按量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于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指標和其它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 乙方如不按時、按量向甲方上交承包款(或特定的農副產品),應按其價值的____________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六, 不可抗力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生產、經營的農副業產品損失,經調查證實后,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承擔的義務.
七,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行失效.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合同執行中,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份,交大隊(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則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縣____公社(鄉)____大隊(村)____生產隊____(公章)
代表人:__________(蓋章)
乙方:____生產隊社員____(蓋章)
一九____年____月______日訂
承包合同 篇8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承包方:(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為充分利用乙方大理石板材加工經驗,發揮乙方的生產管理能力,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有關規定,雙方在自愿、平等、有償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管理甲方位于干掛石材大理石大理石加工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遵守執行。
第一條:承包內容:
大理石板材加工及管理,大理石毛板下車、上臺車鋸切、線條拼裝、平板開槽。
第二條:承包期限:年月日至石材幕墻結束。
第三條:承包方式:
1、采用包工不包料形式,所有材料全部由甲方提供。
2、臺車鋸機及其附屬設備由甲方提供,切割板材用刀片乙方自理。
第四條:承包費用:
1、大理石板材加工承包費用為綜合單價元/平方米(本單價包括管理費用、人工工資、生活費、住宿費用、保險等)乘以甲方提供乙方料單加工完成量為最終結算總價。甲方不在追加其他費用款項。
第五條:雙方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責任與義務
1、甲方負責提供大理石排鋸臺、必要的工作場地及平板車相關設備等及配套設備給乙方使用【附設備移交清單】。
1、中甲方提供加工廠的合法證照、水、電、路三通。負責提供加工的機械設備工具。
2、甲方根據現場需求向乙方下達加工任務。
3、甲方為乙方人員遵紀守法、安全文明生產的教育、提升產品質量、加工技能培訓。
4、甲方有權對乙方員工違反企業規章制度,不服從管理,其進行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辭退,觸犯法律的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5、如乙方連續7天不能按時完成現場所需石材切割,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增加工作時間或更換人員。
二、乙方責任與義務
1、服從甲方的組織指揮和總體安排,遵守各項規定制度。乙方工作人員在合同期內必須服從甲方監督,自覺遵守公司規章制度,按時保質、保量安全的'完成甲方下達的生產任務。
2、愛護甲方設備、設施等公司財物,合理使用材料,因材用料,不造成浪費。
3、生產過程中的安全事故責任由乙方自負。
4、確保產品質量達到國家石材加工標準要求。因乙方原因給甲方造成質量事故、產品損失或聲譽影響,乙方應承擔其責任。
5、錄用工作人員,要符合勞動法規定,所錄用員工身體健康,無傳染病、無慢性疾病和重大疾病,乙方關心員工身心健康。
6、按時給其人員發放薪酬,不得拖欠。
7、工作區域保持壞境衛生整潔。
8、工作人員在合同期間應自覺遵紀守法,嚴禁各種違法犯罪活動,如發生事故責任由乙方承擔。
9、乙方加工的產品不合格需返工的,乙方須承擔返工所需的相關耗材費用及電費。
第六條:質量標準
1、板材對角線誤差控制在3㎜之內;線條拼接縫隙控制在1mm之內,無法拼接嚴實的,須用石粒及膠填滿。
第七條、結算方式:
甲方按時支付乙方每月完成工程量的%承包費,尾款在竣工驗收后一個月內結清。
第八條:設備移交:
在本合同簽定5日內,甲方向乙方現場清點交付機械設備工具、水、電設備和有關設施,簽署交接清單。待合同終止時,乙方按照清單向甲方交接有關設備和物資,確保設備、物資完整無損,可以正常使用。
第九條:合同爭議: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勞動仲裁委員會或法院起訴。
第十條:未盡事宜: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協議補充或按有關法律、法規和行政規章規定執行。
第十一條:生效日期:
本合同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訂日期:年月
乙方(蓋章):年日日月
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以下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行簽訂如下合同。
甲方在冷水灘區上嶺橋鎮衛東村何家組新建住房一棟,建筑面積約750平方米,由乙方主承包施工。建筑面積以最后完工實際測量為準。
一、承包方式
采用包工不包料方式承包。甲方提供建房所需的材料,包括:紅磚、河沙、石灰、水泥、鋼材、水管、下水管、水電。
乙方提供勞務、建筑技術、腳手架用材、機械、碼釘、模板、撐樹、鐵釘、扎絲及生產生活用具等。
二、承建項目
乙方按照設計圖紙或甲方提出的'要求承建(注:一樓層高3.5米,二樓層高 米)。甲方房屋主體工程的建筑,包括:地基建設、墻體、梁、柱、樓梯、樓面、裝模、拆模、扎鋼筋、抬裝預制板、現澆混凝土、一層地面混凝土及地面、外墻四周散水、門前臺階砼墊層;裝飾室內粗粉刷、外墻四面貼瓷磚、落水管;頂層層面加漿磨光,同時作好防滲處理及屋頂琉璃瓦鋪設完工等房屋建筑工程的所有施工工序。
三、承包價格
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195元(大寫壹佰玖拾伍元),建筑面積以國家現行法律法規所規定的計算規則為依據,按實際完成的建筑面積計算。
四、付款方式
主體工程每層抬板完工付總工程費的70%,室內粉刷按進度付款,外墻瓷磚等其它項目按承建要求全部完工,并經甲方驗收合格再付總工程費的20%,剩余總工程費用的10%作為質量檢驗保證金(應對自然天氣等),自甲方驗收合格之日起經歷大雨兩次,房屋無漏水等質量問題后,一次付清總工程費用的10%,基礎完工預付肆仟圓整。
五、雙方責任
甲方負責水電供給及原材料及時進場。乙方必須保證工程質量,按設計圖紙和甲方要求施工,節約材料,并保管好材料,不得丟失。
六、質量要求
乙方應當按照國家規定的房屋質量標準和要求組織施工,不合格由乙方負責返工,返工的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
七、注意安全
安全文明施工,如果乙方施工人員出現工傷等意外事故,一切后果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因施工造成他人、財物的損傷、損失等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甲方不負擔任何責任和費用。文明施工,講究職業道德,講究清潔衛生。
八、工期要求
主體工程工期為3個月,從簽訂合同之日起計算,乙方必須在20xx年4月1日前完成主體工程,完工時間不能超過10天,乙方不能因各種原因拖延甲方建房完工時間。乙方所需材料,應兩天前向甲方提出計劃,以便迅速籌備。
九、其他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章): 乙方簽字(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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