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買賣合同模板合集六篇
隨著廣大人民群眾法律意識的普遍提高,合同對我們的幫助越來越大,簽訂合同是為了保障雙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爭端。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買賣合同6篇,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買賣合同 篇1
合同號(No):SF
售房人: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房人: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見證方: (以下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蘇州市相關地方性法規的規定,在合法、平等、自愿、相互信任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1、甲方已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依法取得位于天津市 區(縣) 的房屋所有權證書( 字第 號)國有土地使用證書( 字第 號)。甲方自愿將座落在 區 的 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出售給乙方。乙方對該房屋已作充分了解并實地看房,對該房屋現狀無異議,愿意購買該房屋。
2、該房屋的基本情況如下:
房屋性質: 所有權人: 房型: 建筑面積: 平方米(以產權證/房本上登記的建筑面積為準)。樓層: 總層數: 土地性質:出讓/劃撥附屬設施:
第二條:成交價格
甲、乙雙方協商后的實際成交價格為:人民幣 元整(大寫),該房屋產權或租賃權過戶時的相關費用由 自愿承擔,(該房屋產權或租賃權過戶費用的計算依據是指定評估機構對該房屋的評估價格,而非丙方提供的交易參考價和甲乙雙方商定的實際成交價。)該房屋配套設施過戶的相關費用由 承擔。
第三條:中介信息服務費及支付
甲、乙、丙三方簽訂本合同時,甲方須向丙方交納中介信息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乙方須向丙方交納中介信息服務費人民幣 元整(大寫).
第四條:付款約定(本條各款項均不計利息)
1、乙方向甲方的交款約定:
(1)乙方于 年 月 日交付定金人民幣 元整(大寫);
(2)
乙方按約定交清全款后,甲乙雙方開始辦理該房屋的過戶手續。
2、丙方對甲方的乙方所貸款部分的付款約定:
(1)待該房屋過戶手續辦理完畢(他項權證下發)后丙方支付給甲方總房款的80%,甲、乙雙方物業交割完畢且確認該房屋費用交接清楚后三個工作日內(遇節假日付款時間順延),結清余款。
(2)
第五條:相關事宜
1、若乙方需要貸款并請丙方為其承擔他項權證辦理之前的擔保責任,則以丙方的評估價格作為乙方貸款和丙方承擔擔保責任的依據,乙方需向丙方支付相應的貸款手續費,辦理貸款的相關費用由乙方自行負擔。
2、丙方為甲乙雙方提供交易機會,丙方應如實傳遞甲方或乙方所提供的信息,就有關政策法規進行咨詢,并協助甲乙雙方辦理產權或租賃權過戶手續,甲乙雙方須在 個工作日內提供相應的合法證件,否則視為違約。
3、甲方承諾于 騰空該房屋,并將該房屋鑰匙交于乙方。甲乙雙方自行辦理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物業管理及戶口遷移等過戶手續及相關費用的交接事宜。
第六條:違約責任
1、甲方對該房屋權屬證件的真實性、合法性及有效性負全責。甲方須保證該房屋權屬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權屬糾紛或債務糾紛,由甲方負責解決并承擔一切后果及違約責任。甲方保證該房屋符合國家及蘇州市房屋上市的有關規定及政策法規,且甲方有權將該房屋上市交易,否則引起的法律和經濟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乙雙方須保證該房屋結構無拆改或拆改得到相關管理部門的同意并持有合法、有效證件,若因此影響辦理過戶手續,產生的一切后果及違約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3、甲方在本合同簽定后,應保證該房屋的裝修及配套設施與簽定本合同前相符,否則按甲方違約處理。
4、甲方認可乙方貸款方式付款時:
(1)貸款過程中,乙方提出終止貸款行為,則乙方須補齊所差房款,繼續履行該合同,并承擔由此引起的經濟損失,已交納的服務費不予退還。
(2)乙方須保證所提供的各種材料與證明的真實、可靠。如因證明不屬實或其資信度不夠造成的貸款未果,乙方承擔相應責任及經濟損失。
(3)乙方須按照約定按時到指定銀行辦理貸款手續,否則貸款延期責任由乙方承擔。
(4)甲、乙任何一方解除合同或拒絕履行合同,或發生本條第1、2、3款違約現象,均由違約方向另一方支付本合同第二條確定的該房屋成交價格的 2%作為違約金。實際損失超過違約金總額的,責任方應據實賠償,且丙方所收取的本合同中約定的中介信息服務費一律不予退還。
第七條:免責條款
如因洪水、地震、火災或法律法規變化、政府政策變化等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全面履行的,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約定其它事宜
第九條:其它
1、 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該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提
起訴訟。
2、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四份,一份兩頁,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各種手續交接清
楚,本合同自動作廢,并由丙方收回。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簽章):
代理人: 代理人: 經手人:
聯系地址: 聯系地址: 簽約連鎖店: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買賣合同 篇2
供方: (以下簡稱甲方) 需方: (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為銷售紅磚,乙方在建筑施工中需使用紅磚,雙方本著精誠合作,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同意,就有關事誼達成如下協議,特簽定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信守。
一、質量技術要求標準:甲方給乙方供的紅磚必須有產品質量檢驗報告和產品合格證,且質量符合監部門的質量標準。
二、供應數量及價格:根據乙方生產用量計劃,由甲方按時供應,計劃總供量為萬塊/年,以后再根據需方的需用情況而定。單價為元/塊(包括運費及裝卸費在內),乙方不在承擔任何費用,甲方的總價款按實際供應量計算。
三、驗收方式:乙方根據生產用量及時通知甲方供貨,每個工地有指定人員驗收,并有權檢查紅磚質量,發現不合格或經質監站化驗不合格產品時,有權要求退貨,損失由甲方承擔。
四、付款方式: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每供夠10萬塊紅磚結算一次,甲方支付乙方的紅磚款,不足或超額部分年底付清。
五、違約責任:甲方必須按乙方的計劃,保質保量將紅磚供到乙方指定場地,若供應不及時給乙方生產進度造成影響和損失時,損失由甲方承擔。若乙方不能及時通知甲方供貨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施工途中雙方均不能提出停供或停用的要求,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給對方承擔因違約而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和責任。
六、合同未盡事誼,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給對方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的責任。
八、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供方(甲方): 負責人簽字:
需方(乙方): 負責人簽字:
買賣合同 篇3
編號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出賣人: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訂立,根據本合同規定的條款,買方同意購買,賣方同意出售下述商品:
(1)貨名及規格
(2)數量
(3)單價
(4)總價
(5)生產國別和制造廠商:_______________
(6)裝運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裝運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到貨口岸: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保 險: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由買方投保。
(10)包裝:
須用堅固的新木箱/紙箱包裝,適合長途海運,防濕,防潮,防震,防銹,耐粗暴搬運。由于包裝不良所發生的損失,由于采用不充分或不妥善的防護措施而造成的任何銹損,賣方應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和/或損失。
(11)嘜頭:
賣方應在每件包裝上,用不褪色油墨清楚地標刷件號、尺碼、毛重、凈重、“此端向上”、“小心輕放”、“切勿受潮”等字樣,并刷有下列嘜頭:
(12)付款條件:
甲、信用證付款:在貨物裝運前一個月,買方應由_______銀行開立以賣方為受益人的不可撤銷的信用證,憑本合同第13條甲項規定的裝運單據交到_________(銀行)后付款。
乙、托收付款:貨物裝運后,賣方應將以買方為付款人的匯票連同本合同第13條甲項所列各種裝運單據,通過賣方銀行寄交買方銀行即_______銀行轉交買方,并托收貨款。
丙、信匯付款:買方收到本合同第13條甲項所列單據后,應于____天內信匯付款。
(13)單據:
甲、賣方應將下列單據提交付款銀行議付貨款/托收付款,如為信匯付款,下列單據應徑寄買方:
1.全套可議付的潔凈已裝運海運提單,空白抬頭,空白背書。注明“運費到付”,并通知到貨口岸___________公司。
2.郵包收據注明郵費/空運提單。
3.保險單或保險證明書注明投保險種,一切險包括tpnd。破碎,滲漏。無百分比限制,并注明貨物到達后倘發現殘損情況,須向到貨口岸之_____檢驗局申請檢驗。
4.發票五份,注明合同號,嘜頭。
5.裝箱單兩份,注明毛、凈重、尺碼和所裝貨物每項的品名數量。
6.按照本合同第18條甲項規定由制造廠簽發的質量和數量/重量證明書及檢驗報告各兩份。
7.按照本合同第15條規定的貨物裝船后立即發給買方裝運通知電報真實副本一份。
乙、貨物裝運后十天內,除上述裝運通知電報副本外,賣方應另外準備各種單據副本三套,以空郵將其中一套寄交買方,另外兩套寄交到貨口岸_____________公司。
(14)技術資料:
甲、每次發貨時,賣方應將下述英文技術資料一整套與貨物一起裝箱,運交買方:
1.基礎圖
2.布線說明,電氣及/或氣動及/或液壓接線圖
3.易損零件制造圖
4.零件目錄
5.本合同第18條甲項規定的品質證明書
6.安裝、操作和維修說明書
乙、____個月前,賣方應將本條甲項所列1、2、3、4、5、6各種技術資料2套,以空郵寄交買方。
(15)裝運條款:
甲、每次發貨如毛重超過__公噸,賣方應于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裝運期__天前,將合同編號、商品名稱、數量、價值、件數、毛重、尺碼以及貨物在裝貨口岸各妥日期函/電告買方,以便買方訂艙。如毛重不超過___公噸,則賣方應與裝貨口岸的買方裝運代理人直接聯系裝運事宜。
(21)遲交和罰款:
如延遲交貨除人力不可抗拒事故者外,賣方應付給買方每一星期按遲交貨物總值的___%的遲交罰款,不足一星期的遲交日數作為一星期計算,此項罰款總額不超過全部遲交貨物總值的__%,在議付貨款時由銀行代為扣除,或由買方在付款時進行扣除。
如遲延交貨超過原定期限___個星期時,買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但賣方仍應向買方繳付以下規定之罰款,不得推諉或遲延。
(22)仲裁:
凡有關本合同或執行本合同而發生的一切爭執,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則就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的仲裁規則在______進行仲裁。該仲裁委員會做出裁決是最終的,買賣雙方均應受其約束,任何一方不得向法院或其他機關申請變更。仲裁費用由敗訴一方承擔。
(23)附注:
本合同一式兩份,買賣雙方各執一份為證。
出賣人:_____________
買受人:_____________
買賣合同 篇4
出賣人(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保證人(以下簡稱丙方):____________
茲為________工廠及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轉讓經居間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之介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各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轉讓協議如下:
第一條 甲方愿將其獨資設置于________市____區________路____號________工廠及廠內設備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詳細如后附加稅轉讓標示記載)全部出賣與乙方,乙方自愿依約付價購買。
第二條 本件轉讓價金經雙方協議分別訂定如下:
(一)廠房連同附屬建筑物全部議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元整。
(二)廠房連同附屬物件全部議價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發電機議價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
(四)廠內水電設施工費補貼金議定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 共計價金人民幣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元整。前項價金于協議訂立同日由乙方全部一次付清與甲方,經居間人等見證之下甲方親自點收足訖并以價金項下蓋章為據而不另立收據。
第三條 甲方授受前條價金同日由甲方會同乙方及保證人、居間人至協議第一條所載工廠地址,將工廠建筑物(包括所著門窗戶、扇廠、內隔屏、添造物、電氣、自來水設施等在內)及生產機器連同附屬物件全部逐件驗對交乙方前去營業收益納課清楚。
第四條 甲方對于轉讓標的物交付同時已告知乙方并經乙方驗明所接交的標的物理學件以為完整確認,交無物上任何的瑕疵。嗣后乙方不得主張標的物件的瑕疵為由,向甲方請求減少價金而退還部分價金等情況。
第五條 甲方于協議成立同日將出賣工廠的工商登記證(字號)及________政府的商業營業登記證(字號),并其他有關證件全部移交乙方以便名義變更或繼受的手續。
第六條 本件轉讓成立后甲方對于轉讓標的工廠建筑物應備齊有關產權登記文件于乙方,指定日時會同向管轄地產事務管理機構申請辦理所有權移轉登記,或向稅捐稽征機關申請房捐納稅義務人變更手續的義務。倘若手續上應另出立字據,或需要甲方的簽蓋等時;甲方應無條件應 付,不得刁難推諉或借故向乙方要求補貼加價等情況。
第七條 本件轉讓標的物于甲方保證為自己所有,確與他人毫無交加不明事情。倘日后如有人第三人出為異議或發生故障時,甲方自應出來抵御并據理排除一切障礙,絕不得使乙方蒙受任何虧損。
第八條 甲方保證本件轉讓標的物全部所有權并無與他人經過訂立轉讓協議及抵押權典權、質權等他項權利的設定,抑或供為任何債權的擔保等瑕疵在前無訛。
第九條 如于甲方違反前二條協議條件之一時,乙方除依債務不履行的規定行使其權利外,并得依法追究甲方的刑事責任,丙方愿與乙方負連帶履行債務的責任非至乙方的債務完全履行后丙方的保證責任不歸消滅。
第十條 本件轉讓標的物及工廠有關營業水電以及人事費或應繳稅捐工會費,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后則歸乙方負責繳納。但以前的部分由甲方負責完納,否則甲方應賠償因此致乙方受損害的責任。
第十一條 甲方自本轉讓協議訂立日起,不得借用________廠號或以該廠關系任何名份對外交涉事宜。若甲方違背前項約定乙方受有損害時,乙方得請求損害賠償甲方不得異議。
第十二條 甲方出賣工廠以前廠方有對內外未清的債權債務,乙方不為承擔或受讓,該項債權債務仍由甲方取得或償還。但乙方不得代甲方收取該項債權,否則甲方得追究責任。
第十三條 本件轉讓費用議定負擔如下:
(一)本轉讓協議印花及公證費增值稅均由甲方負擔。
(二)本轉讓工廠建筑物產權移轉登記及工廠名義變更登記諸費用則歸乙方負擔。
第十四條 本件轉讓嗣后不論任何理由于一方不得解除協議或主張買回等情況。
第十五條 本件轉讓標的物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
賣方(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證人(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統一號碼:___________ ________年 ______月_______日
買賣合同 篇5
1《物權法》第一百零六條 【善意取得】無處分權人將不動產或者動產轉讓給受讓人的,所有權人有權追回;除法律另有規定外,符合下列情形的,受讓人取得該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
(一)受讓人受讓該不動產或者動產時是善意的;
(二)以合理的價格轉讓;
(三)轉讓的不動產或者動產依照法律規定應當登記的已經登記,不需要登記的已經交付給受讓人。
受讓人依照前款規定取得不動產或者動產的所有權的,原所有權人有權向無處分權人請求賠償損失。當事人善意取得其他物權的,參照前兩款規定。
2《合同法》
第四十七條 【限制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訂立的合同,經法定代理人追認后,該合同有效,但純獲利益的合同或者與其年齡、智力、精神健康狀況相適應而訂立的合同,不必經法定代理人追認。
相對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四十八條 【無權代理人訂立的合同】行為人沒有代理權、超越代理權或者代理權終止后以被代理人名義訂立的合同,未經被代理人追認,對被代理人不發生效力,由行為人承擔責任。
相對人可以催告被代理人在一個月內予以追認。被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視為拒絕追認。合同被追認之前,善意相對人有撤銷的權利。撤銷應當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第五十二條 【合同無效的法定情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無效:
(一)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訂立合同,損害國家利益;
(二)惡意串通,損害國家、集體或者第三人利益;
(三)以合法形式掩蓋非法目的;
(四)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五)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
第五十四條 【可撤銷合同】下列合同,當事人一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一)因重大誤解訂立的;(二)在訂立合同時顯失公平的。
一方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的合同,受損害方有權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變更或者撤銷。
當事人請求變更的,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不得撤銷。
第五十五條 【撤銷權的消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撤銷權消滅:
(一)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自知道或者應當知道撤銷事由之日起一年內沒有行使撤銷權;
(二)具有撤銷權的當事人知道撤銷事由后明確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為放棄撤銷權。第五十六條 【合同自始無效與部分有效】無效的合同或者被撤銷的合同自始沒有法律約束力。合同部分無效,不影響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五十七條 【合同解決爭議條款的效力】合同無效、被撤銷或者終止的,不影響合同中獨立存在的有關解決爭議方法的條款的效力。
第五十八條 【合同無效或被撤銷的法律后果】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后,因該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當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七十四條 【債權人的撤銷權】因債務人放棄其到期債權或者無償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低價轉讓財產,對債權人造成損害,并且受讓人知道該情形的,債權人也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撤銷債務人的行為。
撤銷權的行使范圍以債權人的債權為限。債權人行使撤銷權的必要費用,由債務人負擔。
《合同法》解釋二
第十九條 對于合同法第七十四條規定的“明顯不合理的低價”,人民法院應當以交易當地一般經營者的判斷,并參考交易當時交易地的物價部門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結合其他相關因素綜合考慮予以確認。
轉讓價格達不到交易時交易地的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百分之七十的,一般可以視為明顯不合理的低價;對轉讓價格高于當地指導價或者市場交易價百分之三十的,一般可以視為明顯不合理的高價。
債務人以明顯不合理的高價收購他人財產,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債權人的申請,參照合同法第七十四條的規定予以撤銷。
3《最高人民法院關于審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
第一條 本解釋所稱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是指房地產開發企業(以下統稱為出賣人)將尚未建成或者已竣工的房屋向社會銷售并轉移房屋所有權于買受人,買受人支付價款的合同。
第八條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目的不能實現的,無法取得房屋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未告知買受人又將該房屋抵押給第三人;
(二)商品房買賣合同訂立后,出賣人又將該房屋出賣給第三人。
第九條 出賣人訂立商品房買賣合同時,具有下列情形之一,導致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解除的,買受人可以請求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賠償損失,并可以請求出賣人承擔不超過已付購房款一倍的賠償責任:
(一)故意隱瞞沒有取得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的事實或者提供虛假商品房預售許可證明;
(二)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抵押的事實;
(三)故意隱瞞所售房屋已經出賣給第三人或者為拆遷補償安置房屋的事實。
第十二條 因房屋主體結構質量不合格不能交付使用,或者房屋交付使用后,房屋主體結構質量經核驗確屬不合格,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十三條 因房屋質量問題嚴重影響正常居住使用,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交付使用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在保修期內,出賣人應當承擔修復責任;出賣人拒絕修復或者在合理期限內拖延修復的,買受人可以自行或者委托他人修復。修復費用及修復期間造成的其他損失由出賣人承擔。
第十四條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房屋套內建筑面積或者建筑面積與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面積不符,合同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合同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以下原則處理:
(一)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按照合同約定的價格據實結算,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的,不予支持;
(二)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返還已付購房款及利息的,
應予支持。買受人同意繼續履行合同,房屋實際面積大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按照約定的價格補足,面積誤差比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所有權歸買受人;房屋實際面積小于合同約定面積的,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及利息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面積誤差比超過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第十五條 根據《合同法》第九十四條的規定,出賣人遲延交付房屋或者買受人遲延支付購房款,經催告后在三個月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當事人一方請求解除合同的,應予支持,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
法律沒有規定或者當事人沒有約定,經對方當事人催告后,解除權行使的合理期限為三個月。對方當事人沒有催告的,解除權應當在解除權發生之日起一年內行使;逾期不行使的,解除權消滅。
第十九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或者《城市房地產開發經營管理條例》第三十三條規定的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的期限屆滿后超過一年,由于出賣人的原因,導致買受人無法辦理房屋所有權登記,買受人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的,應予支持。
第二十三條 商品房買賣合同約定,買受人以擔保貸款方式付款、因當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對方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和賠償損失。因不可歸責于當事人雙方的事由未能訂立商品房擔保貸款合同并導致商品房買賣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當事人可以請求解除合同,出賣人應當將收受的購房款本金及其利息或者定金返還買受人。
買賣合同 篇6
出賣人(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買受人(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甲、乙雙方就房屋買賣事項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前提下訂立本合
同條款如下,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其位于河南省滎陽市的房屋(建筑面積 平方米,含地下室(煤棚) 號 平方米和該房屋內部分附屬物,以人民
幣 叁 拾 肆 萬元整(¥ 340000 元)的價款出售給乙方。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定金 伍 萬元,如甲方反悔本合同,雙倍賠償;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簽定時,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購買該房屋時與開發商所簽訂的所有合同、憑證及收款票據等。由于此房產權暫時不能過戶,乙方如要過戶,甲方必須協助乙方辦理房屋產權手續。本合同發生的契稅,土地出讓金等由乙方負擔。
四、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對該房屋的使用、收益、出租、買賣、占有等權利一并轉讓給乙方。
五、甲方在搬出該房屋之前應保證按期繳納各項物業費用。本合同簽訂后,甲方不得就該房屋與他人訂立《買賣合同》;甲方保證在交接前對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如簽約或交接后,發現與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糾紛,概由甲方負責賠償。甲方出售該房屋時必須得到開發商的認可,本合同簽訂后,甲方要保證以后乙方享有甲方相同的居住權利,如果出現開發商不認可乙方為該房屋房東的身份,則視為甲方違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退還向其支付的所有款項并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六、房屋交付
甲方應當于交付房屋前 一周 內,通知乙方進行房屋交接;乙方應在收到通知之日起 一周 內對房屋及裝飾、設備情況進行查驗,交付之前發生的費用及風險由甲方承擔;自交付之日起,房屋及配套設施物品損壞或所發生的費用及風險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將房屋交付給乙方時,乙方應將剩余的貳拾玖萬元人民幣房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七、違約責任
1、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算起,可以在此房屋內再居住 七 個月時間,應當于公歷 年 月 日前交付乙方房屋,同時交付房屋產權證件及有關合同收據等;交付該房屋時應將上述房產內的水、電、通信網絡等原有設施及相關資料一并交付給乙方,甲方保證在交付乙方房屋時將上述設施的費用結清,并須協議乙方辦理水、電、通信網絡等過戶手續。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或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付款方式付款,違約方每逾期1天需支付1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支付給對方。
3、違約方逾期超過 兩 個月時,對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如甲方反悔本合同,定金雙倍賠償給乙方;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注:如解除本合同時,違約方不再向對方結算逾期1天100元人民幣的違約金)
4、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質量問題影響到乙方居住權利的行使,甲方必須無條件配合乙方同開發商或有關部門進行處理。
5、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如因重大客觀原因導致本合同的解除,甲方應按照市場評估價返還乙方房屋價款。
6、如因規劃部門、設計部門的原因導致影響房屋質量和使用功能的,甲方應當通知乙方,如有補償款發放,甲方應當全額退還乙方。
八、注意事項:
1、 房屋內的立式空調、電視機、電腦、洗衣機、冰箱、家具(含沙發、茶幾、餐桌、床)歸甲方所有,剩下的如:廚房電熱水器、太陽能熱水器、廚柜、灶具、油煙機及臥室掛式空調壹臺和所有窗簾等裝修配套施設用品歸乙方所有。
2、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在房屋內居住期間,要保證房子的墻壁、地板、屋頂和其它裝飾物的干凈整潔,如出現弄臟大片墻壁、損壞裝修配套設施等行為,甲方要賠償乙方房屋維修費用。
3、甲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在房屋內居住期間,如需在墻體打孔等要征得乙方的同意,在搬離該房屋時對于在墻壁上打孔安裝的電器、家具等物品如需拆卸搬走,需征得甲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交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人民法院處理。
十、其他約定: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按指印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以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各一份。
甲方:聯系電話:年月日
乙方:聯系電話:年月日
見證人: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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