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運輸合同范文集錦七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法律效力與日俱增,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合同書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運輸合同7篇,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運輸合同 篇1
(一)公路貨運合同的概念及適用條件 1.公路貨運合同的概念 公路貨運合同是指貨物托運人與公路運輸承運人,就用汽車運輸方式將托運的貨物運送到約定地點,托運人支付相應報酬,所達成的明確相互之間權利義務關系的協議。 2.公路貨運合同的適用條件 (1)我國國內經營公路貨物運輸的企業(yè)與其他企業(yè)、農村經濟組織、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等法人之間簽訂的公路貨運合同。 (2)個人或聯戶與法人簽訂的公路貨運合同。 (3)簽訂公路貨運合同的承運人必須持有經營公路貨運的營業(yè)執(zhí)照。 (4)軍事運輸,公路與水路、鐵路、航空、管道之間的貨物聯運,另行規(guī)定。
(二)公路貨運合同的主要條款 公路貨運合同的主要條款包括: (1)貨物的名稱、性質、體積、數量及包裝標準 托運人必須如實填寫,貨物名稱不得謊報。需要說明貨物規(guī)格、性質的,要在品名之后用括號加以注明。在公路貨運合同中必須明確規(guī)定運輸貨物的實際數量,數量必須嚴格按照國家規(guī)定的度量衡制度確定標的物的計量單位。貨物數量的計量辦法,凡國家或有關主管部門有規(guī)定的,必須按規(guī)定執(zhí)行;國家或主管部門沒有規(guī)定的,由供需雙方商定。對某些產品,必要時應在合同中寫明交貨數量和合理磅差、超欠幅度、在途自然減量等。貨物重量應以公斤為單位證明。 在公路貨運合同中,當事人應根據貨物的性質、重量、運輸種類、運輸距離、氣候以及貨車裝載等條件,選擇包裝種類,如“木箱”、“麻袋”等。有國家包裝標準或部包裝標準的,按國家標準或部標準(專業(yè)標準)規(guī)定;無統一標準的,按當事人雙方協商的暫行標準加以規(guī)定。 (2)貨物起運和到達地點、運距、收發(fā)貨人名稱及詳細地址 在公路貨運合同中,托運人應完整準確地填寫貨物發(fā)運地和貨物運送地的名稱,其所屬的省、市、自治區(qū)名也應清晰明確,收發(fā)貨人的名稱,是指發(fā)貨單位、或收貨單位的完整名稱。收貨人或發(fā)貨人的地址,即收貨人或發(fā)貨人所在省、市自治區(qū)城鎮(zhèn)街道和門牌號碼。發(fā)貨人在發(fā)送貨物時,應詳細填寫發(fā)貨人和收貨人的名稱及地址。 (3)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需要運輸的貨物,要根據其性質、運輸距離、氣候條件等選擇適合的包裝、以及符合標準的車輛,以保證運輸質量,減少運輸途中的損失。為了運輸安全,對于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須派人押運。需要特殊照料的貨物,是指活動物、需要澆水運輸的鮮活植物、生火加溫運輸的貨物以及其他有特殊規(guī)定的貨物。 (4)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 由發(fā)貨人組織裝車的貨物,應按有關規(guī)定的裝載技術要求裝載,并在約定的時間裝載完畢。發(fā)貨人組織裝貨時,應認真檢查貨車的開體、車門、車窗蓋、閥等是否完整良好、有無機修通知或通行限制,車內是否清潔,是否有毒物污染,并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完成裝貨任務。收貨人組織卸貨時,應清查貨物在途中的損失量,并按有關技術規(guī)定卸貨,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地點安全卸貨。發(fā)貨人對貨物裝車時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收貨人對在貨物卸車時造成的損失承擔責任。 (5)貨物的交接手續(xù) 為保證收貨人及時領取所運貨物,發(fā)貨人應將領取貨物的憑證及有關單據及時交給收貨人,并通知其按運到日期,到貨物運達地點領取貨物。收貨人領取到貨物后,應通知發(fā)貨人。 (6)批量貨物運輸起止日期 (7)年、季、月度合同的運輸計劃(文書、表式、電報)提送期限和運輸計劃的最大限量 托運人在交運貨物時,應在合同商定的時間內,以文書、表式或電報等方式,向承運人提送履行合同的年、季、月度的運輸計劃,注明提送期限和運輸計劃的最大限度,作為運輸合同的組成部分。 (8)運雜費計算標準及結算方式 通常公路貨運合同的運雜費由合同當事人自行協商確定。 (9)變更、解除合同的期限 提起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必須及時地以書面形式向另一方當事人提出變更或解除合同的要求,對方當事人則應在協商規(guī)定的一定期限內,以書面形式予以答復。逾期不答復的,視作默認。由要求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的當事人提出答復期的,應給予對方必要的準備和考慮的時間。 (10)違約責任 (11)雙方商定的其他條款
(三)公路貨運合同當事人的義務 1.承運人的義務 (1)按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數量、起止點,合理調派車輛,完成運輸任務。 (2)負責裝卸時,應嚴格遵守作業(yè)規(guī)程和裝載標準,保證裝卸質量。 (3)實行責任運輸。安排裝貨的車輛,貨箱要完整清潔,貨物要捆扎牢固,苫蓋嚴密。運輸途中要定時檢查,發(fā)現異常情況,及時采取措施,保證運輸質量。 (4)裝運鮮活、易腐等有特殊要求的貨物,應承擔專門約定的義務。 2.托運人的義務 (1)按合同約定時間準備好貨物,在貨物起運期內及時發(fā)貨、收貨,所裝貨物符合合同簽訂內容,裝卸地點、貨場具備承運人正常通車條件。 (2)負責裝卸時,應準備相應的勞力和裝卸機具,按約定時間和質量要求搞好裝卸。 (3)裝運散裝貨物,應提供計量設備,按規(guī)定標準裝載。需要包裝的貨物,必須符合國家或國家主管部門規(guī)定的包裝標準;國家未規(guī)定包裝標準的貨物,應在保證運輸安全的原則下進行包裝。
(4)托運超限貨物,應事先向承運人提供貨物說明書。需要特殊加固車箱時,應負擔所需費用(四)公路貨運合同當事人的違約責任 1.托運人的責任 (1)未按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應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給對方違約金。 (2)由于托運人發(fā)生下列過錯造成事故,致使車輛、機具、設備損壞、腐蝕或人身傷亡以及涉及到第三者物質的損失,應由托運人負賠償責任:①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藏危險品或其他違反危險品運輸規(guī)定的行為。②錯報笨重貨物重量。③貨物包裝不良或未按規(guī)定制作標志。 (3)貨物包裝完整無損而貨物短損、變質,收貨人拒收,或貨物運抵到達地找不到收貨人,以及由托運人負責裝卸的貨物,超過合同規(guī)定裝卸時間所造成的損失,均應由托運人負責賠償。 2.承運人的違約責任 (1)由于承運人過錯,造成貨物逾期到達,應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對方違約金。 (2)從貨物裝運時起,至貨物運抵到達地交付完畢時止,承運人應對貨物的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負責,并按貨物實際損失賠償。但有下列情況之一者除外:不可抗力;貨物的自然損耗或性質變化;包裝不符合規(guī)定(無法從外部發(fā)現);包裝完整無損而內裝貨物短損、變質;托運人的過錯;有押運人且不屬承運人責任的;其他經查證非承運人責任造成的損失。 (3)貨物錯運到達地或收貨人,由承運人無償運到規(guī)定地點,交給指定的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逾期到達,應按合同規(guī)定支付對方違約金。 (4)如果托運人或收貨人證明損失的發(fā)生確屬承運人的故意行為,則承運人除按規(guī)定賠償實際損失外,由合同管理機關處其造成損失部分10%到50%的罰款。
(五)公路貨運合同中貨物的交接驗收 在貨物裝卸和運輸過程中,合同雙方當事人都應按合同規(guī)定辦好貨物交接手續(xù),做到責任分明。 托運人應憑約定的裝貨手續(xù)發(fā)貨。裝貨時,雙方當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并查看包裝及裝載是否符合規(guī)定標準,承運人確認無誤后,應在托運人發(fā)貨單上簽字; 貨物運達指定地點后,收貨人和承運人應在場點件交接,收貨人確認無誤后,應在承運人所持的運費結算憑證上簽字。如發(fā)現有差錯,雙方當事人應共同查明情況,分清責任,由收貨人在運費憑證上批注清楚。
(六)公路貨運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公路貨運合同變更與解除的概念 公路貨運合同的變更,是指經合同雙方同意,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和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內,對公路貨運合同內容進行更改的法律行為。 公路貨運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有效成立后,基于當事人雙方的意思表示,使特定的公路貨運合同托運人與承運人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歸于消滅的法律行為。 2.變更或解除的條件 (1)運輸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如確有特殊原因不能繼續(xù)履行或需變更時,需經雙方同意,并在合同規(guī)定的時間內辦理變更。如在合同規(guī)定的期限外提出,必須負擔對方已造成的實際損失。 (2)涉及國家指令性計劃的運輸合同,在簽訂變更或解除協議前,須報下達計劃的主管部門核準。 (3)因自然災害造成運輸線路斷阻或執(zhí)行政府命令等原因影響按時履行運輸合同時,承運人應及時通知托運人提出處理意見。 (4)變更或解除運輸合同,應當以書面形式(包括公函、電報、變更計劃表)提出或答復。
(七)公路貨運合同的違約金及索賠時效 違約金數額由雙方商訂,同等對待,一般最高不應超過違約部分運量應計運費的10%。 貨物的滅失、短少按滅失、短少貨物的價值賠償;貨物的變質、污染、損壞按受損貨物所減低價值或修理費賠償。賠償的價格如何計算,由交通部國家物價局、國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另行規(guī)定。 造成車輛、設備損壞或第三者物質損失,按損壞或損失部分的價值賠償。造成車輛空駛損失或延誤損失,按空駛損失費或延滯費賠償。 承、托雙方彼此之間要求賠償的時效,從貨物運抵到達地點的次日起算,不超過一百八十日。賠償要求應以書面形式提出,對方應在收到書面賠償要求的次日起六十日內處理。 違約金、賠償金應在明確責任后十日內償付,否則按逾期付款處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發(fā)貨物或扣付運費來充抵。
(八)公路貨運合同簽訂中當事人應注意的問題 1.注意運輸合同的形式的合法性和條款的完備性 按《合同法》和《公路貨物運輸合同實施細則》的規(guī)定,公路貨運合同應采用書面形式,這是各類合同的一個普遍性要求。要注意合同應包括的主要內容。合同條款的完備有助于當事人雙方明確自己的權利、義務,有利于合同的順利履行,也便于當事人對合同問題發(fā)生爭議時的協商和解決。更重要的是,《合同法》規(guī)定,合同應具備合同的主要條款,不具備合同所規(guī)定的主要條款的合同無效。 2.按法律的規(guī)定和合同的規(guī)定,誠實信用的原則履行各自的義務 公路貨運合同的不履行和不適當履行很多是由于客觀原因造成的,但也有一部分是由于當事人對自己的義務不明、或當事人的故意行為造成的。明確自己在合同中的法定義務對當事人具有重要意義。法律所規(guī)定的義務是當事人應履行的最低限度的義務,當事人還可協商確定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其他義務。 3.明確違約責任,提出合法合理的訴訟要求 雖經當事人謹慎注意,合同糾紛仍不可避免時,當事人應以法為據,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4.注意有關免責事項及訴訟時效的特別規(guī)定。
(九)公路貨運合同的糾紛解決方式 承、托雙方在履行公路貨運合同中發(fā)生糾紛時,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以申請交通主管部門調解,或申請合同管理機關調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
運輸合同 篇2
根據《沈陽鐵路局20xx年經營管理重點研究攻關課題計劃》的要求,我公司以專題形式開展了對企業(yè)合同管理的深入調研,現將調研情況匯報如下:
一、合同的簽訂與履行情況:
20xx年,在局投資管理中心的大力支持和幫助下,公司較好地完成了全年合同簽訂、審查、履行工作,未發(fā)生法律糾紛案件。全年共簽訂合同507份,合同標的額344642萬元。所有合同均上報局投資管理中心審查,其中,公司總部 共簽訂54份,合同標的額16051萬元,大連分公司共簽訂79份,合同表的額48041萬元,丹東公司共簽訂57份,合同表的額5856萬元,營口分公司共簽訂28份,合同表的額1393萬元,錦州分公司共簽訂42份,合同表的額2126萬元,通遼分公司共簽訂82份,合同表的額9553萬元,吉林公司共簽訂100份,合同表的額253219萬元,長春分公司共簽訂14份,合同表的額88萬元,沈陽分公司共簽訂31份,合同表的額7610萬元,會館分公司共簽訂10份,合同表的額27萬元,東烏公司共簽訂7份,合同表的額545萬元,東烏運輸公司共簽訂3份,合同表的額133萬元。
二、調研中發(fā)現存在的問題
在路局、局投資管理中心的大力指導和幫助下,經過公司監(jiān)督檢查,合同管理工作雖然逐步走向正軌,基礎工作逐漸得到規(guī)范,但目前在合同管理中還存在一些問題,具體問題是:
1、合同管理人員、承辦人員業(yè)務水平不高,合同觀念和意識比較淡薄,目前公司下設四個子公司和八個分公司。由于公司所屬的12個分、子公司成立時間短,主管合同工作的管理人員和合同承辦人員來自鐵路的不同系統,業(yè)務管理水平不高,合同觀念和意識比較淡薄,對合同管理的相關規(guī)定還不熟悉,落實合同管理規(guī)定還存在諸多“盲區(qū)”,出現了諸如合同簽訂不及時、合同條款約定不明確、合同上報審批不及時、應簽未簽書面合同等問題。
2、合同上報審批不及時,尤其是工程招投標合同比較突出,這也是合同工作目前存在的一個主要問題。首先,合同承辦人員不按照規(guī)定簽訂合同。由于合同承辦人員不固定,承辦人員與客戶談判并準備簽訂合同時,未及時將起草的合同文本及對方相關資質送交給合同管理員,而合同管理員又不掌握合同簽訂情況,導致部分合同不能及時上報審批。其次,部分合同管理人員對有些蓋印后沒有及時上報的合同,沒有跟蹤督查上報,造成一些合同長時間沒有報送到合同管理員,更談不上及時報送審查。第三,個別分、子公司經理先與客戶合作開展業(yè)務,后簽訂合同或補簽合同的問題也是時有發(fā)生。第四,去年和今年我公司工程建設項目較多,但由于種種原因,造成工程建設項目已經完工或接近完工,但相關的合同仍然沒有簽訂,即使簽訂,也是補簽,遠遠超出上報審批的時限。
3、合同簽訂不規(guī)范,對方資質審查把關不嚴。對方提供的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無年檢情況,委托代理人無企業(yè)法人授權委托證明書,個別企業(yè)不提供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等相關資質。部分合同中的部分條款無約定或約定不明確,有的沒有約定違約責任、爭議解決方式,個別合同無履行期限。
三、整改措施
針對目前合同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問題,公司領導高度重視,并針對調研過程中發(fā)現的問題組織有關人員召開專題會議,結合問題制定整改措施。
1、嚴格執(zhí)行合同簽訂、審查審批、上報審批程序。對外簽訂的各類合同均需報公司審查后,再報局投資管理中心法律事務部門審批,嚴禁遲報、不報和補報合同。對未簽訂、未蓋章和丟失的合同及鐵路貨運延伸服務訂單要立即與簽約方溝通補齊;對違反規(guī)定的合同要重新簽訂。鐵路貨運延伸服務訂單要按照車站、月份分類裝訂保管。
2、公司各部門及各分、子公司要結合問題,分析原因,明確責任,制定措施認真進行整改。細化有關細則、制度和辦法,規(guī)范合同管理的基礎工作。
3、加強合同管理工作,強化合同監(jiān)督檢查力度,規(guī)范公司的經營行為。每半年要對各分、子公司進行一次全面檢查,發(fā)現問題及時整改,并按照規(guī)定進行考核。
4、開展法制宣傳教育,提高依法經營意識。結合公司實際,以與公司經營管理密切相關的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為主要內容,聘請專家授課,提高職工法律水平,增強職工法律意識。
5、加強業(yè)務培訓,提高專業(yè)人員的'業(yè)務素質和工作能力。計劃20xx年上半年舉辦一期合同培訓班,由公司經營部負責培訓,同時在有條件的情況下聘請路局有關法律人員授課。
6、擬配備一名具有國家資質的法律顧問,為公司重大經營決策出謀劃策,為公司規(guī)范合同管理、預防經營風險、清理債權債務、維護公司合法權益提供有利保障。
大連沈鐵港口物流有限公司經營部
20xx年12月20日
運輸合同 篇3
原告:XXX發(fā)展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張XX,該公司董事長
被告:XX市XX運輸有限責任公司,住所地XX省XX市XX區(qū)XX路459號。
法定代表人:時XX,該公司經理。
被告:燕XX,男,19XX年11月13日出生,漢族,住XX市XX縣XX鎮(zhèn)。
訴訟請求:
一、判令二被告賠償原告貨物損失88866.70元。
二、判令二被告向原告返還運輸費用5000元。
三、由二被告承擔本案的訴訟費。
事實和理由:
20xx年9月12日,原、被告雙方簽訂運輸協議,約定原告委托被告將456臺空調運送至紹興XX空調銷售有限公司XX市XX開發(fā)區(qū)保稅倉庫。運輸車輛是皖XXX號/皖XXX掛車。原告支付被告運費5000元。運輸途中,被告車輛行駛至大廣高速由南往北方向XXKM處(XX市境內)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貨物損失88866.70元。上述損失被告未能向原告賠償,故訴至法院,請求法院依法支持原告訴訟請求。
此致
XX區(qū)人民法院
具狀人:XX有限公司
20xx年11月29日
運輸合同 篇4
甲方(托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浙江
電話:
傳真:
乙方:(承運方)(以下簡稱乙方)電話:
身份證號碼:
客戶方聯系人:丁
聯系方式:023-、136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guī)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運人必須是經過國務院交通行政主管部門批準并持有運輸經營許可證的單位和個人,必須對運輸工具、司機進行管理,明確職責,以確保貨物運輸的安全。
第二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承運貨物:產品(詳見清單)
起運地點:____省____市
到達地點:____市
貨物運輸時間:個工作日。
第三條:違約責任
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發(fā)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
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fā)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及時回報給甲方。
3.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fā)生的貨物丟失概由乙方負責。
4.由于自然災害或交通事故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貨物的運輸問題,甲方不承擔事故責任。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5.出庫備件繳納運輸保險費,運輸中出現缺損備件,由承運商全額賠償。
6.因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并承擔相應的責任。
7.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并且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采取必要措施。
8.乙方有責任保護甲方的產品安全,如有丟失、被雨水淋濕或損壞等情況造成甲方損失時,甲方有權向乙方提出賠償,乙方應承擔甲方的全部損失。
第四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結算及付款方式為:
結算時間為:抬頭為:浙江XX公司
結算時,乙方需要提供地稅局開具的運輸,稅款由乙方支付。
第五條:文本及時效
1、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將作為發(fā)貨依據。
2、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15天。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貨物運輸承包經營合同書。
一、合同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1、甲方將己方工廠的物件及銷售的產品全權委托乙方承運,運輸方式為公路汽車運輸服務。
二、運費結算方式:
1、甲乙雙方商定,按以車裝實際拉運噸位, 元/噸結算貨物承運費,重量不得超出國家規(guī)定車載重量。
2、貨物安全達到目的地,憑隨車貨物單按 一結算,結清運費。
3、貨物到達指定目的地后,收貨人驗貨前,乙方保證甲方貨物數量不缺失,外觀完好無損壞,并辦理貨物簽收手續(xù)為交貨完畢。
4、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按5000元/月向乙方收取保證金,順延年累計滿一年止。合同期滿雙方續(xù)簽合同,上一年的保證金則作為簽合同當年的保證金。如雙方不續(xù)簽合同或合同解除后,保證金全額一次性退還乙方。
三、安全責任方
1、至簽訂本合同起,乙方一切安全將自行承擔。
2、乙方承包期間對所有承運貨物,車載人員負全部安全責任。若造成人員傷亡或承運貨物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賠償。
3、車輛保險、維修檢測、年檢保養(yǎng)、燃油材料、違章罰款、用費稅額、交通事故理賠及人員工資等所有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四、甲、乙雙方的權力義務:
(一)甲方的權力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生產需要要求乙方貨物運輸到指定服務區(qū);如甲方停工,停產等因素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合同。
甲方對乙方的服務質量,對發(fā)現的問題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若乙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隱患問題、服務質量問題,以及車輛技術性能存在嚴重問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車整改或終止合同。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貨物事宜時,應明確承運貨物品名 、裝貨地點 ,聯系人 ,聯系方式 ,貨物到達地
甲方不得以隱瞞的形式委托乙方托運禁運物品,否則由此產生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甲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運輸途中的情況和預計到貨時間。
若乙方特殊情況不能及時為甲方辦理甲方貨運事宜,乙方應指派業(yè)務人員為代表,代表乙方為甲方辦理貨物承運的相關事宜。
在貨物送達收貨人之前,甲方有權隨時改變到貨地點及收貨人。 甲方有權對乙方及乙方代表和相關工作人員的工作提出意見、要求改進。
。ǘ┮曳降臋嗔αx務:
1、乙方不能以市場運輸價格調整等任何因數,借故拖延,暫緩或是停止對甲方的運輸時間執(zhí)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不能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取得聯系,向甲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fā)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2、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將本合同的經營權限轉包或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3、車輛保險(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乘坐險等附加險種)、維修檢測、過路停車、燃料及人員工資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必須協助甲方做好托運零單貨物、散件貨物等輔助材料的免費運輸。
5、每車裝貨完畢甲方向乙方提供裝貨重量、數量及貨物清單,乙方出據〈貨物單〉,一車一單(運單一式兩份,貨主一份,隨承運貨物車輛一份),貨物安全到達憑〈貨物單〉交付貨物。
6、輸過程中,發(fā)生貨物丟失、破損,由乙方負責賠償。
7、甲乙雙方協議簽字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相互遵守相關合同法,合同期間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將貨物交付第三方承運;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分包給其它第三方承運。
五、其他約定:
1、因第三方責任發(fā)生交通事故造成甲方的貨物損失的,乙方應先賠償甲方損失后再向第三方追償事故的處理與賠償,由乙方與責任方按相關程序解決。
2、乙方出現駕駛員酒后駕車,由此影響甲方工作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運輸車輛若要長時間的維修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務,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雙方可協商解決,若沒有事先通知甲方影響運輸服務的,甲方有權暫;蚪K止合同。
2、甲、乙雙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約定并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方賠償對方應結算當天運費的10%違約金。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糾紛時,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雙方同意交當地人民法院判決,雙方必須執(zhí)行法院判決。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其中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負責人: 負責人:
執(zhí)行代表: 執(zhí)行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運輸合同 篇6
托運方: (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依據相關法律法規(guī),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之原則,經充分協商,就乙方委托甲方運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須提前五個小時將貨運計劃通知乙方,并如實告知乙方貨物的名稱、數量、裝貨時間、地點等有關資料。
2、甲方須提供正確的收貨單位資料(名稱、地址、聯系電話、聯系人)。
3、甲方提供的貨物符合國家的有關規(guī)定,注明貨物品名,須包裝合格。
4、甲方根據規(guī)定按約足額支付運輸費用。
5、托運貨時,應聲明貨物實際價值。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承諾向甲方提供設施良好的運輸車輛和優(yōu)質的服務。
2、根據甲方的運輸計劃優(yōu)先落實,確保貨物在規(guī)定時間內運達甲方的目的地(不可抗拒因素,自然災害除外)。
3、乙方托運甲方貨物到達甲方目的地后,有義務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及指定收貨人。
4、如有特殊原因延遲貨物到達期限,乙方須如實向甲方報知詳情,不得欺騙,隱瞞。
二、違約條款
甲方責任:
1、甲方須按時、足額支付乙方運費,如因甲方原因延誤支付運費,每日按運費金額的0.5%向乙方交付滯納金。
2、甲方如匿報貨物品名、數量、規(guī)格和性質從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須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乙方責任:
1、甲方托運或收到的貨,經驗貨后如發(fā)現數量短缺及外包損壞、在裝卸或運輸途中造成破損而且是導致貨物損壞、丟失的,乙方須按甲方銷售額全額賠償(需在5個工作日完成)。
2、乙方在符合法律和法規(guī)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缺少、變質、污染、損壞的,乙方不負責任:
、 不可抗力;
、 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 貨物合理損耗;
④ 包裝內在缺陷,造成貨物虧損;
、 包裝體外表面完好而內在裝貨物毀損或滅失;
、 甲方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guī),致使貨物被有關部門查扣、棄置或其他處理;
、 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3、如乙方所運貨物無法在規(guī)定時間內送達甲方收貨處,應提前告知收貨人,尋求諒解;如由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貨物延期,每延誤一天,乙方應承擔逾時責任(每延遲一天扣1000元,以此類推)。
4、乙方工作人員不得無故向甲方客戶收取任何費用,如有發(fā)生,每次罰款500元。
5、在任何情況下乙方工作人員不得無故同甲方客戶爭吵,如有發(fā)生,每次罰款500 元。(在不威脅乙方工作人員人身安全下)
6、貨物到達目的地后,乙方應提供不低于一百平方米的倉庫卸放貨物。
7、由于貨物在倉庫內乙方保管不善原因,乙方應負全部責任
8、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多報立方數、噸數否則罰款5000元(以貨物的實際體積計算)。
三、甲方知情權:
1、乙方應對甲方出發(fā)貨物的運行狀況進行全程跟蹤;甲方有權獲知貨物在途情況和預計到達時間。在甲方查詢物流信息時,乙方不得對甲方或甲方客戶提供不真實的信息,如果因為乙方提供的信息誤導甲方或甲方客戶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每次罰款20xx元。
2、乙方工作人員不得向甲方客戶提供和乙方工作無關的信息。
3、甲方發(fā)運貨物或有特殊要求的貨物,在貨物啟運后乙方應及時將發(fā)運情況通知甲方。
四、拒付條款:
如乙方未將貨物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甲方可拒付當票運費。
五、費用條款
1.計算方式:元/立方
2.以上價格包含送貨上門的,為6立方以上價格,6立方以下另加送貨費100元。
3.每次運輸交易,乙方都將為甲方全額保險。
4. 運費按雙方協定的長途運費(起點福建省晉江舒華公司,終點為甲方指定的 省各地點),且需送貨上門,并保證貨物無損傷(甲方客戶收到的貨)
5、付款方式:乙方憑貨運單以及客戶簽回的發(fā)貨清單,于次月15日前同甲方對帳,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正規(guī)運輸發(fā)票后、單據、對帳單到齊后30個工作日內付清所開發(fā)票貨款。
6、備注(1);乙方必須提供客戶簽回的發(fā)貨清單和裝箱清單,若無客戶簽單,甲方有權拒付運費。
7、備注(2):貨運時小時內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間為,由甲方地點發(fā)出,5立方以上72小時內送到甲方指定的地點。5立方以下96
8、 乙方承諾不因雙方發(fā)生理賠、運費結算爭議而擅自拖延貨物時效或扣貨情況的出現。
9、價格如有變動,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甲方在接到通知后15個工作日內這段期間有權依舊履行本合同。若甲方15日后未提出書面異議的按照新的價格履行合同;如果有異議不能在15日的期限達成新的協議,本合同自動終止執(zhí)行。
六、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fā)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如有異議,交甲方總部的
當地人民法院仲裁,未盡事宜雙方共同協商。
七、補充協議(見附件)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協議有效期暫定為半 年,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八、責任排除
不可抗拒因素:
1、自然災害如地震、雪崩、斷路、洪水、意外火災等;
2、戰(zhàn)爭或軍事行動;
3、核實驗或核爆炸;
特殊情況:
1、非乙方因素造成的路上延誤如塞車、封路;
2、由于甲方提供的收貨地址和聯系電話有錯誤。
九:合同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蓋章: 蓋章
運輸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本著雙方長期合作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 乙方根據甲方業(yè)務需要,負責將甲方生產的鋼材由甲方所在地(西安市灞橋區(qū)呂家堡村)送往甲方客戶所在地(具體地點根據客戶情況而定,甲方所需車輛以乙方派車單上的車號為準)。
二、 乙方貨車司機每次裝貨時必須向甲方提供可以證明本人身份的身份證、駕駛證的復印件。
三、 運費:每次貨物運費單價根據市場行情而定,不得高于市場行情,具體情況每次裝貨時甲乙雙方再補簽一份運輸合同,乙方貨車車主或司機必須簽字確認,證明乙方認可運輸貨物重量及運費單價,每次補簽的運輸合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法律效力,直至乙方把該批貨物送到甲方客戶處冰結算清所有費用為止。
四、 結算方式:乙方支付甲方公司每車每次貨運信息費壹佰元,每半月結一次,根據甲方出示的貨物運輸合同份數為車次依據。乙方將貨物運送到甲方客戶所在地,由甲方客戶按實際收到貨物的重量計算并支付運費。每車重量允許誤差15%以內,誤差超過規(guī)定的部分,乙方按市場行情最高價格賠償甲方損失。
五、 貨物運輸過程中,若發(fā)生貨物丟失及其他意外(如運輸途中調換、摻假、偷盜等)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全部損失。
六、 乙方在運輸過程中,若發(fā)生交通事故及車輛行駛違章等其他意外問題以及產生的所有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全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 乙方所運輸的貨物運輸到位后,甲方卻未收到貨物款項時,乙方有責任有義務聽從甲方安排(甲方通知乙方可以卸貨),乙方不得私自卸貨。
八、 若因乙方私自卸貨給第三方,給甲方帶來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并作經濟賠償。特此約束!
九、 本合同期限暫定為壹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年 月 日止。如有一方要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對方。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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