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勞動合同模板匯總五篇
現今社會公眾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勞動合同5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勞動合同 篇1
XXX先生:
您的勞動合同將于XXXX年XX月XX日期滿,但因您正處于懷孕至哺乳期間,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您的.勞動合同期限將自動順延至您懷孕至哺乳期滿之日。
特此通知
通知人:人力資源部部
XXXX年XX月XX日
勞動合同 篇2
聘書是否具有勞動合同效力
案情簡介
20xx年8月,劉某應聘了上海某廣告公司銷售經理一職。面試結束后,公司認為劉某的條件符合公司的崗位要求,便通知他前來報到,并發出了聘書,聘書對劉某的工作崗位、工作報酬、聘期進行了約定。
20xx年9月,劉某正式到公司報到,但雙方一直都未簽訂勞動合同。劉某曾經向公司提出要求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公司卻表示,對于經理這個崗位,公司一直都是發聘書的。20 11年1月底,劉某在工作中因為與公司領導意見有分歧而提出辭職。辭職時,劉某再次提出公司應與其補簽勞動合同,但公司拒絕了他的要求。
離職后,劉某即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要求公司支付20xx年10月-20xx年1月期間未與其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
爭議焦點
公司認為,對于經理崗位,公司規定一律只發聘書,不簽訂勞動合同。聘書中對于員工的工作崗位、工作報酬、聘期都做了明確的書面約定,且也加蓋了公司的公章,與勞動合同具有同樣的效力,故對劉某所提出的20xx年10月-20xx年1月期間的雙倍工資無支付義務。
劉某認為,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公司在其入職后一個月內必須簽訂書面勞動合同。
公司雖然發了聘書,但與勞動合同的性質是不同的,聘書不能代替勞動合同,因此不具備勞動合同的效力。而且自己再三要求公司與其簽訂正式的.書面勞動合同,公司卻一再拒絕,故要求公司支付其20xx年10月-20xx年1月期間的雙倍工資。
仲裁結果
仲裁庭認為,根據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應當在一個月之內簽訂勞動合同。雖然公司向勞動者發了聘書,但其不具備法律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并不能視作簽訂了書面的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故仲裁庭最終裁決用人單位支付勞動者20xx年10月-20xx年1月期間的雙倍工資差額。
律師點評
OFFER、聘書、勞動合同,一直都是許多用人單位招聘過程中經常使用的文書。
從本案分析,首先,公司發出的聘書,從法律效力分析只是相當于我們平常所說的OFFE R,只是一個要約,并不代表勞動關系當然成立。勞動合同的成立需經過要約、承諾、簽約三個步驟。本案中的“聘書”只是公司單方發出的要約,是否真正建立勞動關系,還需要勞動者與用人單位雙方簽字確認彼此的權利與義務并真正履行合同,勞動關系才成立。《勞動合同法》也規定:勞動關系從用工之日起建立。也就是說,即便公司發出了聘書,如果勞動者沒來上班,勞動關系仍然沒有建立。
其次,聘書是否具有勞動合同的效力?雖然本案在裁決中給出了否定的答案,但是這個問題不能一概而論,而是要看該聘書是否具備勞動合同的關鍵條款。
《勞動合同法》第十七條規定:“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三)勞動合同期限;(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六)勞動報酬;(七)社會保險;(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在實際生活中,勞動合同的范疇是比較廣泛的,能規范雙方勞動關系的文件應該都是勞動合同。如果聘書的條款具備了上述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勞動者也簽署了聘書并反饋給單位,說明雙方對勞動關系的權利義務協商一致,且實際履行,那么該聘書可以視為勞動合同。
反之,若聘書不具備上述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則其不具有勞動合同的效力。
本案中,公司對劉某所發出的聘書只對工作崗位、工作報酬、聘期進行了約定,落款也只有公司單方蓋章,不具備上述勞動合同的必備條款,故不能視作雙方簽訂了勞動合同。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實施條例》第六條第二款規定:“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每月支付兩倍工資的起算時間為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截止時間為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惫使緫斨Ц秳⒛20 10年10月-20xx年1月期間的雙倍工資差額。(唐律)
勞動合同 篇3
高某于20xx年9月到成都A公司做銷售,但未簽勞動合同。高某于20xx年7月5日離開公司,并于當年8月13日向成都市B區勞動爭議仲裁委申請仲裁。仲裁委裁決公司支付其未簽訂勞動合同的雙倍工資11000元(1000元×11個月)。A公司認為高某的請求已超仲裁時效,訴至B區法院。法院一審判決A公司應支付雙倍工資。該公司后上訴至成都中院,認為高某要求支付的雙倍工資的另一倍工資屬懲罰性賠償金,應適用1年的仲裁時效期,原審法院認定未過仲裁時效期是錯誤的。
【法院評析】:
《勞動合同法》規定雙倍工資的目的,是通過懲罰,督促用人單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更好地保護勞動者的合法權益。高某自20xx年入職以來,A公司一直未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的規定,高某雙倍工資請求的仲裁時效期間應自雙方解除勞動合同關系之日即20xx年7月5日起計算。因此,高某于20xx年8月13日申請仲裁,并未超過時效期。A公司應依照《勞動合同法》規定向高某支付雙倍工資。
【雙倍工資的應用】:
實踐中,雙倍工資,一般都是已經拿到工資后的賠償,那么在仲裁申請和起訴的時候,應寫雙倍工資的差額。
通常賠償雙倍工資的.時候,還可以主張經濟補償金、加班費及補償金、社會保險。
雙倍工資的賠償時按照實發工資,實發工資包括提成獎金等等,不能拿最低工資來參考。中國很多地方的仲裁機構,往往在仲裁裁決的時候,錯誤地拿最低工資來參考,這是錯誤的,有的勞動部門變相維護企業的利益,所以在到法院起訴的時候被糾正過來。
《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北京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關于勞動爭議案件法律適用問題研討會會議紀要》
第二十八條 勞動合同期滿后,勞動者仍在用人單位工作,用人單位超過一個月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的規定,向勞動者支付雙倍工資。雙倍工資的計算基數應以相對應的月份的應得工資為準合同期滿不續簽合同勞動者可獲補償。
適用勞動合同法調整的才可以“雙倍工資”。雙倍工資適用范圍在《勞動合同法》第2條“適用范圍”中有明確的規定,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以下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戶):_________
乙方(兼職人):_________
甲方聘用乙方兼職為甲方進行_________網站的建設。為明確雙方義務及權力,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兼職勞務協議:
第一條 勞務的內容、報酬、工作進度、交付方式、款項劃轉方式_________。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提供專人與乙方聯系溝通。
2、將所有需要放到網上的資料(圖片與文字電子檔資料)交給乙方,并保證資料的合法性。
3、按照要求,及時支付費用。
4、甲方將在著作權法的范圍內使用本協議標的及相關作品、程序、文件源碼,不得將其復制、傳播、出售或許可給其它第三方。
5、甲方對本協議標的中的網頁、圖像享有使用權。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建設期間內,工作時段保持與甲方聯絡溝通。
2、按附錄一的要求,使用甲方資料,進行網站的建設與相關程序的開發。
3、在附錄一要求的期限內,完成網站的.開發,并通知甲方進行驗收。
4、在驗收期內,按甲方的要求,對與附錄一要求不符合的地方進行修改。
5、本協議標的及相關作品、程序、文件源碼的版權屬乙方所有。
第四條 驗收
1、驗收標準有以下幾條:
a、甲方可以通過任何上網的計算機訪問這個網站。
b、主頁無文字拼寫及圖片(以甲方提供的材料為準)錯誤。
c、網絡程序正常運行。
2、驗收期為_________個工作日時間。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有證據表明對方已經、正在或將要違約,可以中止履行本協議,但應及時通知對方。若對方繼續不履行、履行不當或者違反本協議,該方可以解除本協議并要求對方賠償損失。
2、因不可抗力而無法承擔責任的一方,應在不可抗力發生的_________天內,及時通知另一方。
3、一方因不可抗力確實無法承擔責任,而造成損失的,不付賠償責任。本協議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嘿客事件、大范圍電信事故等。
第六條 保密條款
雙方應嚴格保守在合作過程中所了解的對方的商業及技術機密,否則應對因此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
推薦合同樣本·勞務分包合同·勞務外包合同·勞務承包合同
第七條 以上條款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后加以補充。
第八條 其它
1、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根據現行法律被確定為無效或無法實施,本協議的其他所有條款將繼續有效。此種情況下,雙方將以有效的約定替換該約定,且該有效約定應盡可能接近原約定和本協議相應的精神和宗旨。
2、合同規定的有效期滿,本協議自動失效。屆時雙方若愿繼續合作,應重新訂立協議。
3、本協議經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蓋章,自簽訂日起生效。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的電子文檔與現實書面文檔一樣,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性別:
出生年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試用期一個月。工作內容
第二條:乙方自愿從事保安工作,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第三條:乙方的崗位職責是:按照甲方的安排完成規定的門崗值勤、巡邏守護、物資押運、大型活動安全保衛等任務,做好防火、防盜、防破壞、防災害事故工作,維護駐勤單位的安全秩序。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十三條:乙方應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保守甲方和客戶單位的商業秘密。
第十四條: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的,甲方有權依照有關規章制度對乙方進行紀律處分,予以辭退。
六、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五條: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
第十六: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十七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有關規章制度,應予以辭退的;
3、不履行保安服務職責,嚴重失職,給甲方或客戶單位造成重大損害或不良影響的; 被行政拘留、勞動教養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八條: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
1、乙方患病或非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保安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十四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甲方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或因政策變化,確需裁減人員的。
第十九條:乙方解除合同,應當提前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并按規定交回標志、裝備,做好交接工作。
第二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在試用期內的;甲方不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不履行本合同,侵害乙方的合法權益;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界滿即終止。一方當事人要求續訂合同,應在合同期滿后十日內向對方提出,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
第二十二條:合同期滿后,乙方不再續訂,保安標志收回,其服裝和裝備按甲方有關規定處理。
七、違約責任
第二十三條:本合同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履行,甲方收取乙方風險抵押金元(大寫:人民幣元),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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