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委托代理合同10篇
隨著人們對法律的了解日益加深,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當事人的權利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合法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委托代理合同10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委托代理合同 篇1
一、應當審慎選擇代理人
委托人應對代理人行使代理事務的能力予以審查,一些需要具備專業資質或經營資格才能行使的代理事務,委托人應當對代理人是否具備專業資質或經營資格進行審查。
二、委托事項明確
委托代理合同是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約定,由受托人處理委托人事務的合同,因此,委托的事項必須具體明確。
三、授權范圍清楚
代理關系中,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為民事法律行為,其法律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擔。并且《民法通則》第六十五條第三款明確規定“委托書授權不明的,被代理人應當向第三人承擔民事責任,代理人負連帶責任!币虼耍腥藨⒁庠谖写砗贤袑κ跈喾秶枰悦鞔_約定,以免承擔不利的'法律后果。
四、代理期限明確
委托人和受托人雙方應當在合同中約定履行委托代理行為的具體期限。代理期間過長對于被代理人而言有可能存在一定的法律風險。
五、支付報酬明確
委托合同分為無償的委托合同與有償的委托合同。
1、無償的委托合同:一般是親友或熟人等自然人之間訂立的委托合同,委托人只需向受托人支付辦理委托事務的必要費用。
2、有償的委托合同:一般在法人之間或法人與自然人之間訂立的一些較為復雜、履行的要求較高的委托合同,委托人應向受托人支付辦理委托事務的必要費用和報酬。
而無論是無償的委托合同還是有償的委托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就委托費用和報酬的多少以及支付的時間、地點、方式等進行明確的約定。
六、委托事項應當合法。
委托事務不合法將導致合同無效,并且將導致委托人與代理人承擔一定的法律責任。
七、轉委托。
如果委托人允許代理人轉委托處理委托事務的,應當在合同中明確予以約定,因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四百條規定“受托人應當親自處理委托事務。經委托人同意,受托人可以轉委托!
八、違約責任條款的約定應當具有可操作性,以利于執行。
委托代理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與糾紛一案,委托乙方出庭代理訴訟,經雙方協商,特訂立以下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第一條、甲方在委托乙方時要明確授權范圍,乙方在授權范圍內的行為后果由甲方承擔。如委托代理合同與授權委托書代理權不同,以委托代理合同為準。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為甲方與糾紛案的第一、二審代理人。
第二條、因甲方通訊地址不詳或變動,以及其他通訊方式不能及時與乙方保持聯絡,導致乙方承辦的法律事務,無法及時與甲方溝通,從而喪失法定權利的,乙方不承擔責任。乙方必須認真負責保護甲方合法權益,按時出庭并及時將案件進展情況通知甲方。
第三條、甲方必須如實地向乙方代理人敘述案件事實,提交書面委托手續,提供有關證據,不得編造、隱瞞事實真相。否則,乙方有權中止代理,依約所收費用不予退還。
第四條、如乙方無故終止履行本合同,代理費全部退還甲方;如甲方無故終止,代理費不退還。乙方除依本合同向甲方收取費用外,不向甲方收取任何合同外的費用,乙方嚴禁代理人向甲方收取合同外的任何費用。
第五條、乙方在此聲明:乙方、乙方承辦人不向甲方或其經辦人作任何形式的關于案件處理結果的承諾。如甲方對乙方承辦人的某些分析或預測理解為作出了這種“承諾”,則該“承諾”無效,并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甲方委托乙方的代理權限為:1、代為調查、收集、提交證據;2、代為簽署、提交、接收法律文書;3、代為出庭;4、代為接受調解、和解;5、代為提出、承認、放棄、變更、撤回訴訟請求;6、代為提起上訴;7、代為協調司法鑒定機構關系;以及與訴訟活動相關的'其他權利。
第七條、甲方向乙方支付一、二審代理費各————元共計人民幣元,以上費用甲方于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支付元,一審判決后三日內支付元;二審上訴后三日內支付元,二審判決生效后支付元;一審判決雙方當事人均未上訴或者甲方未另行委托乙方代理二審訴訟的,乙方不再收取二審代理費;雙方當事人和解或者原告撤訴的,甲方支付乙方一審代理費元。如甲方未按期足額支付以上費用,乙方有權終止代理。辦案的差旅費、住宿費、打字復印費和調查取證費等實際支出的費用由
甲方承擔,依據報銷憑證實報實銷。
第八條、本合同有效期限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至本案本審審理終結之日止(包括判決、調解、自行和解、撤訴等)。
第九條、當事人一方如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或履行本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而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對損失進行賠償(包括各種因之產生的費用、開支、額外責任,以及合同履行后所可以獲得的直接利益);但遭受損失方必須提供相關損失的證明,且不得超過違約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應當預見到的因違約行為所可能造成的損失。
第十條、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七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經書面通知之后,本合同內受影響之條款可在不能履行期間及受影響之范圍內中止履行。
第十一條、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三條、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按指印或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第十四條、本合同—式兩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法定代表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授權代理人(簽字):
年月
年月日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3
委托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受托人: 簽訂地點:
第一條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通過法律途徑處理: 一案。
第二條 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的權限與具體要求:以委托人向受托人簽署的授權委托書代理權限為準。
第三條 委托期限自 年 月 日至一審訴訟終結止。
第四條 委托人(給第三人處理。
第五條 受托人有將委托事務處理情況向委托方報告的義務。
第六條 委托人支付受托人處理委托事務所付費用的時間、方式選擇: 。
A、一般代理及全權代理:一審訴訟階段由委托人向受托人現金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服務費用,自簽訂本合同時現金交付,(注:訴訟費不在上述服務費中)案件勝敗與否,本合同一經簽訂此費用不退。
B、風險代理:委托人自簽訂本合同之日向受托人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服務費用。案件勝訴,此服務費不退;案件敗訴受托人只收取交通費、勞務費等實際費用 元 ,剩余費用退還給委托人。
第七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可以隨時解除合同。委托人提出解除時,本合同第六條A方式服務費作為不可歸責于受托人的.過錯而由委托人賠償的損失,該服務費不予退還,受托人提出解除時,除收取已支出的實際費用和勞務費外全部退還給委托人;本合同第六條B方式委托人解除時,服務費作為不可歸責于受托人的過錯而由委托人賠償的損失,該服務費不予退還,受托人提出解除時,除收取已支出的實際費用和勞務費外全部退還給委托人。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本合同規定,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規定執行。
第十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甲乙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4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因糾紛一案,委托(以下簡稱乙方)的律師代理本案。經雙方協商,訂立下條款,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師與甲方與糾紛一案的一審、二審、執行程序的訴訟代理人。
二、經雙方約定,乙方的代理權限為第2項:1一般代理;2、特別授權代理(代為承認、變更、放棄訴訟請求,代為提起反訴或者上訴,代為進行和解),乙方可代收執行款項。
三、甲方必須真實地向代理律師陳述案情,及時、真實、詳盡地向乙方提供與委托事項有關的全部文件和背景資料。乙方只接收與委托事項有關材料或證據的復印件,原始材料和證據原件由甲方自行保存。訴訟中如需要出示原件時甲方應及時出示,否則因未出示原件造成的'后果由甲方自己承擔。乙方接受委托后,若發現甲方捏造事實,弄虛作假或提出無理要求,則乙方有權終止代理,甲方還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乙方已墊付的辦案費用。
四、乙方律師必須認真履行職責,按照本合同約定的代理權限提供法律服務,保護甲方的合法權益,同時為甲方保守秘密。
五、按照有關規定和雙方協商,本案實行全風險代理收費方式,本案前期所有辦案費用均由乙方墊付。待案件勝訴(包括判決、調解、案外和解),款項執行到位后,甲方按照如下比例向乙方支付代理費:萬以內的部分免收代理費,萬—萬元部分按30%標準支付代理費,萬元以上的部分按50%的標準支付代理費。代理費的具體支付方式為:乙方從代收執行款項中直接予以扣付。
六、如甲方無故終止履行合同,則甲方應當按起訴標的額的30%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七、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鑒定、評估等費用由方負擔。
八、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本案終結止(判決、調解、案外和解及撤銷訴訟)。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有同等效力。如一方要求變更合同條款,需再行協議。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5
委托人(甲方):_________
代理人(乙方):_________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辦理注冊商標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代理甲方向中國國家商標局在第_________類(商品/服務)上申請注冊_________件商標,該注冊商標詳細內容見本協議附件《商標注冊申請書》及《商標代理委托書》。
二、權利與義務:
1.甲方向乙方提供商標注冊所需要的文件、證件,并保證提供文件、證件的真實、有效、合法性,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商標注冊代理工作,確保萬無一失;
2.乙方接受委托后,乙方會在約定時間內,完成商標代理注冊、設計、制作等事項,因注冊材料被核駁或需刪改的,領取《商標注冊證書》的時限順延;
3.乙方責任:
(1)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保護甲方委托代理商標注冊材料的完整性,予以保護知悉的'商業秘密;
。2)乙方應在甲方提供的商標注冊材料齊備后_________個工作日商標局受理,_________個月內下受理通知書,_________個月內完成商標注冊業務;
(3)如甲方提供虛假材料的,乙方有權利終止商標注冊業務,依約所收的預付金不予退還。
三、甲方支付乙方的費用(幣種:人民幣):
1.商標注冊代理申報費: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2.查詢費:
中文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英文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圖形查詢:_________元/標/類、十項;
3.注冊商標的制作費:_________元整;
4.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商標注冊規費和代理費合計為:_________元整。
四、如果乙方代理甲方申請的注冊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或需要刪改的,由甲方決定是否向國家工商局商標評審委員會申請駁回復審或刪改;如果甲方決定申請駁回復審或刪改,甲乙雙方可另行簽定委托協議。
五、雙方違約責任:
1.合同一經依法簽定,甲乙雙方應認真自覺遵守,履行各自的權利和義務,不得擅自更改、終止合同,代理業務完成后本協議自動無效;
2.合同履行期間,如與法律、法規及政策相抵促的,而不能繼續履行的,委托代理合同自動解除。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此協議在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七、附件(《商標注冊申請書》、《商標代理委托書》)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附件
委托書
我/我廠_________是_________國籍、依_________國法律組成,現委托_________代理_________商標如下√事宜。
□ 商標注冊申請
□ 商標異議申請
□ 變更商標申請人/注冊人名義/地址申請
□ 刪減商品/服務項目申請
□ 變更商標代理人申請
□ 更正商標申請/注冊事項申請
□ 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
□ 商標續展注冊申請
□ 撤銷連續三年停止使用注冊商標申請
□ 商標注銷申請
□ 注冊人死亡/終止注銷商標申請
□ 補發變更/轉讓/續展證明申請
□ 補發商標注冊證申請
□ 提供商標注冊證明申請
□ 提供優先權證明文件申請
□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申請
□ 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備案變更/提前終止申請
□ 商標專用權質押登記申請
□ 撤回商標注冊申請申請
□ 撤回商標異議申請
□ 商標評審事宜
□ 其他
委托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系: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6
甲方(委托人):
乙方(受托人):
甲方委托乙方炒股,買賣中國境內的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的A股、B股(含權證和基金)。經雙方協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雙方自愿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一、甲方以甲方的名義在證券公司同時開設上海證券交易所及深圳證券交易所股東帳戶(并都申請權證交易功能)。
二、甲方出資 人民幣(¥ 萬)用于炒股,并在銀行辦理銀證三方托管業務。
三、甲方告知乙方炒股的股東帳號及操作密碼。經甲方同意,乙方可更改操作密碼,但任何一方不得向地第三人泄露股東帳號及密碼等。
上述工作,甲方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三日內完成。
四、乙方具體負責操作買賣股票,進行炒股。
五、甲方正式授權乙方炒股的期限從公歷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六、乙方預計炒股的收益在每年在25%以上,但也有可能虧損,乙方預計虧損每年在9%以下。乙方應認真負責、審慎操作。炒股虧損在25%或以上,應停止操作,通知甲方,協商后方可繼續操作,甲方也有權通知乙方停止操作并有權更改操作密碼等。
七、合作期期內的利潤分成(股票不必全部變現,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第一個交易日開始計算每 月結算一次):
1、總資產(即計算周期結束時的總資產)扣除本金(即計算周期開始時的總資產)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在 元- 元之間(含該數),乙方得 %,其余歸甲方;
2、總資產(即計算周期結束時的總資產)扣除本金(即計算周期開始時的總資產)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在 元- 元之間(含該數),乙方得 %,其余歸甲方;
3、總資產(即計算周期結束時的總資產)扣除本金(即計算周期開始時的總資產)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在 元- 元之間(含該數),乙方得 %,其余歸甲方;
4、總資產(即計算周期結束時的總資產)扣除本金(即計算周期開始時的總資產)多出來的資產也即利潤部分在 元- 元之間(含該數),乙方得 %,其余歸甲方;
八、合作期滿時的虧損處理(股票不必全部變現):
虧損金額在 元以內的(含該數),乙方負責賠償 %,其余由甲方自己承擔;虧損金額在 元- 元之間的(含該數),乙方負責賠償 %,其余由甲方自己承擔;虧損金額在 元以上且乙方有過錯的',則對超過___萬元的部分,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但對乙方按約定停止操作或甲方單方終止合同后的虧損,乙方無需再承擔任何損失責任。
九、對提前解除合同,任何一方除了可以就解除時的利潤進行分成外,違約方還應當按甲方出資額的3%支付違約金給守約方。甲方中途要轉走部分資金的,應與乙方協商征得同意,否則應按轉走資金金額的3%支付違約金。乙方應注意對甲方的資金等進行保密,如有證據證明是乙方泄露的,乙方應按甲方出資額的0.5%支付違約金。
十、在合作期間,甲方有監督乙方炒股的權利,但為了明確責任,甲方不得進行股票買賣操作,除非乙方同意。乙方須隨時注意股票買賣是否自己所為,如發現有他人操作等異常情況,應馬上向甲方反映匯報,否則推斷為是乙方行為。如有必要時所有炒股的交割單可由甲方負責去證券營業部打印并提供。
十一、雙方如有爭議,應協商解決,解決不成的,任何一方有權向甲方開戶的證券營業部所在地法院起訴。勝訴方的合理的律師費、交通費等由敗訴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1份。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時間: 時間:
委托代理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依照《合同法》以及有關法規,以平等互利為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的基礎上,簽定本合向,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委托代理事項:
1-1、甲方委托乙方為:甲方所有的位于×××地產項目(以下統稱本項目)的銷售代理。
1-2、乙方受托代理本項目的范圍:總建筑面積約 平米。
1-3、在本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另行委托第三方或自行單獨進行由乙方所代理的事項。
1-4、雙方簽約資質:
1)甲方提供:公司營業執照,項目土地使用證、房屋產權證。
2)乙方:身份信息。
第二條、委托代理期限:
2-1、本約期限:從本約正式生效之日起,到 年 月 日。
2-2、合同期滿后的續約事宜,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和責任:
3-1、甲方負責對該項目獨立承擔相關責任。
3-2、確保項目進行市場銷售的合法性,確保與客戶契約的合法和契約承諾,并獨立承擔相關責任。若購買人購買的該項目房產的實際情況與甲方提供的材料不符或產權不清,規劃設計變更或銷售面積變化,以及因質量、典當抵押等問題產生的.糾紛,均由甲方負責解決。
3-3、負責收取購買方按約定所支付的款項。
3-4、全力配合乙方辦理相關銷售手續或銀行按揭手續。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和責任:
4-1、作為本項目銷售的總代理,乙方負責本項目全程市場營銷。
4-2、作為本項目銷售的總代理,乙方全面負責現場對客戶的接待、推介、跟蹤服務等工作,及本項目銷售控制和銷售操作。
4-3、乙方利用甲方公司名義負責與客戶簽訂正式的房地產買賣合同,督促客戶付款,解釋簽約問題,并辦理后續的登記、銀行按揭、公證、房產證、土地證等手續。
4-4、乙方要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自覺維護甲方的權益并配合甲方的工作監督。
第五條、本項目銷售價的規定
5-1、銷售價:甲方確定本項目銷售價為 元/平方米。
5-2、本合同簽訂后,即視同甲方認可乙方的代理售房價格,乙方不得低于該價銷售。甲方同意在以上售價的基礎上實際超出的部分全部歸乙方所有,以此作為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傭金。
第六條、款項的支付、收取方式
6-1、乙方代理甲方進行本項目銷售,按甲方確定的銷售價為基數計算的銷售款由購買方直接支付到甲方賬戶。
6-2、乙方在代理甲方進行本項目實際銷售中,超出甲方確定的銷售價進行銷售所超出的款項直接由乙方向購買方收取。
第七條、違約責任:
7-1、甲乙雙方要嚴守本合同的各項規定,未經雙方書面許可時,另一方如果單方面解除本合同(本約另有規定的、雙方都同意解除的、遇不可抗力等情況除外),屬于嚴重違約行為,要賠償對方違約金 萬元。
7-2、甲、乙雙方應本著精誠合作之原則,協商解決合同爭議,如果協商不成,可訴至本項目所在地人民法院。
第八條、附則:
本約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
本約附件、補充協議與本約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約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約從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人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聯系電話:
委托代理合同 篇8
為便于代理人在委托權限內處理委托事務,有利于委托代理合同的正確履行,委托代理合同應包括以下主要條款:
1、委托代理合同的主體。委托人和代理人必須具體、明確。即合同當事人條款必須明確。
2、委托事務條款。委托代理合同的主要目的'是委托別人辦理某一特定事務,所以關于委托事務的具體事項、委托權限、范圍及委托代理的有效期限,都要具體、明確地列入委托代理合同。
3、權利義務條款。對于雙方有償的委托代理合同來講,權利義務條款是必不可少的,這樣有利于當事人履行義務,發生了糾紛也比較容易解決。
4、代理報酬條款。委托事務的費用、報酬和收益,雙方應在合同中予以明確,應將雙方協商一致的報酬計算方法,所需費用金額、支付時間、結算方式一一列入委托代理侖夙中。對可能帶來收益的委托事務,雙方還應在合同中明確收益俏歸屬及交付辦法。在一般情況下,代理人除收取約定的代理費外,對受托辦理的事務所取得的收益,不再享有權利,應全部歸委托人所有。
5、賠償責任條款。在委托代理合同中,應針對可預見的損失情形,訂立過錯責任與無過錯責任條款及相應的損失估價、賠償方法。
6、連帶責任條款。如果委托代理合同的一方當事人在兩個以上,則這一方的當事人為連帶責任人,共同對另一方當事人在委托權限內的行為所產生的法律后果負連帶責任。對此,應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載明。
委托代理合同 篇9
委托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托方(以下簡稱乙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辦理以“xxx ”名義申請注冊如下商標 “ (國際分類第 類) (具體申報的商標名稱以及注冊范圍以甲方所閱《商標注冊申請表》為準),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乙方所代理甲方的商標事宜,時間自接受甲方委托之日起直到完成以上商標所有申請事項為止。(時間大約為24個月)
第二條 雙方確認,乙方受甲方委托辦理以下事宜:
1. 查詢商標并提供注冊方案以作為甲方申請商標注冊的參考依據。
2. 整理、提供所有申請商標注冊法律文件,直至國家商標局受理所有商標書件,以國家商標局受理通知書送達為準(原則上為1個半月左右)。
3. 在申請商標注冊過程中對國家商標局的補正通知書、審查意見書等通知做到及時、有效、正確處理。并根據具體情況向甲方及時說明處理依據和提供處理建議。
第三條 為了該商標的'順利注冊,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到:
1. 提供申請商標注冊所需的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個人注冊提交身份證復印件)、并在各申請文件中簽字或蓋章。
2. 核實商標注冊的數量、內容以及具體的商標。
第四條 乙方在代理商標注冊期間,對甲方負有以下義務:
1. 乙方對甲方所申報的商標和在工作中接觸、了解到的有關甲方不宜公開的商業秘密,負有保密的責任。
2. 在辦理本申請商標注冊期間,不得接受任何人對本商標事務的異議、爭議或其它有損于甲方利益的委托。
3. 不得從事有損于甲方利益的其他活動。
第五條 甲方就本申請的商標注冊事務需要支付:交國家商標局規費及申請費共計人民幣 元,大寫: 。(其中 元是國家商標局規費)在雙方簽署本合同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甲方用支票、現金或者其他方式支付給乙方,乙方出具等額發票、商標受理證明。
第六條 如果國家商標局對以上商標不予受理,乙方應全額退回指定不受理的該商標費用。
第七條 如果上述有商標被國家商標局駁回,乙方將免收代理費重新為甲方申請與駁回相同數量的商標。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共同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委托代理合同 篇10
甲方(開戶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有價證券買賣業務共同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協議受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管理機構有關規定的約束,亦受深、滬證券交易所的業務規則、辦法、規定、慣例的約束。
第二條本協議包括甲方成為乙方網上證券委托用戶時需要了解的條款和條件的重要信息,請仔細閱讀本協議并妥為保存以備查。同時,作為乙方網上證券委托用戶,甲方必須閱讀并同意本網站對注冊用戶的各項聲明。
第三條甲方同意指定乙方在法律許可范圍內行使合法代理人的權利,以實現本協議中的條款。
第四條甲方決定在乙方開立網上證券委托帳戶前,須對下列定義有較為明確的認識:
1.證券門戶網站:________________或________________。
2.買入:投資者須先將委托買入所需款項全額存入資金帳戶,然后買入滬、深兩地掛牌上市的有價證券的一種委托方式。
3.賣出:投資者將帳戶中實有的各類有價證券進行賣出的一種委托方式。
4.撤單:投資者在當日買入或賣出委托未成交之前撤消先前買入或賣出委托的一種委托方式。
5.交易帳戶:投資者在登記公司開立的股東帳戶和在券商處開立的資金帳戶的總稱。
6.資金余額:投資者當日資金帳戶中的現金余額。
7.證券余額:投資者當日股東帳戶中的有價證券余額
8.資產總額:帳戶內現金與有價證券市值的總額。
9.委托:證券經紀商接受投資者委托買賣證券的交易行為。
10.成交:投資者實現買賣委托的一種結果。
11.對帳單:是由證券經紀商提供的反映投資者在一段時間內帳戶中資金和股票變動情況的一種單據。
12.銀證轉帳:銀行和證券經紀商之間一種資金劃轉業務。投 資者辦理這項業務,可以通過電話自動劃轉銀行帳戶和證券帳戶之間的資金。
13.掛失:投資者遺失了身份證、資金帳戶、股東帳戶、ca證 書或遺忘了交易密碼,須立即到證券經紀商處辦理凍結帳戶并重新辦理遺失證件的一種彌補行為。
第五條甲方可以選擇在乙方柜臺或乙方代理機構辦理開戶手續。
第六條甲方向乙方及其代理機構提供的開戶資料必須是真實的,如有虛假成分,甲方須承擔因此而引起的一切責任后果;當有關資料發生變化時,甲方承諾及時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如因資料發生變化,甲方未及時通知乙方而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七條甲方在乙方及其代理機構開立的帳戶,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如轉借他人所引起的一切糾紛和損失均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若甲方指定代理人來完成網上證券委托,其中產生糾紛與乙方無涉;甲方本人及其代理人須在乙方柜臺簽定委托代理協議。
第九條乙方對甲方的委托事項及客戶資料負有保密義務。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泄密,致使甲方蒙受經濟損失,乙方對此應負賠償之責。乙方應證券主管機關或司法機關通過法律規定程序要求提供甲方的`情況不在此限。
第十條甲方必須牢記密碼,并對密碼有保密義務。乙方無權利、無義務對甲方的密碼進行修改或查詢。甲方應定期更換交易密碼,以免泄密,如不慎泄露或遺失了密碼,由此發生的任何損失,乙方均不承擔責任。
第十一條甲方在乙方開戶后,乙方應為甲方管理其帳戶并接受下列委托事項:
1.接受并即時執行甲方通過網上證券交易系統發出的有效買賣委托指令;
2.代理保管甲方買入或存入的有價證券;
3.代理甲方進行每次交易成交后的資金清算和交割,同時根據有關規定向甲方收取并代理甲方交付證券交易手續費、稅金、及其他相關費用。
第十二條甲方通過網上證券委托系統下達的委托買賣指令,以乙方電腦記錄數據為準。
第十三條甲方委托買入證券時,交易帳戶內須有足額資金支付;在委托賣出證券時,交易帳戶內須有足額證券,否則乙方有權拒絕執行甲方的委托指令。
第十四條如果甲方要辦理深圳證券轉托管手續,須到乙方柜臺辦理,乙方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的申請。
第十五條一旦甲方的有效買賣指令被乙方接受,且收到成交回報,本項交易即為完成。甲方應及時審核清算交割單的內容,如有疑義,須及時向乙方提出。
第十六條甲方提出的撤單請求僅僅在甲方的報單未被交易所執行的情況下才能被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可以在網上證券委托系統中查詢當日的成交情況,但當日的查詢情況僅供參考,所有交易結果以下一交易日的查詢結果為準。
第十八條甲方的資金帳戶卡、股東帳戶卡、交易密碼及不慎遺失,乙方將只接受甲方的當面掛失,不接受其他任何形式的掛失請求。在掛失之前的資金及有價證券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九條甲方可以隨時撤消在乙方的證券交易帳戶,但須在乙方工作日內在柜臺親自辦理銷戶手續;乙方也有單方終止與甲方的委托代
理關系的權力,終止委托代理關系不會影響終止日前(含終止日)雙方的委托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條有些證券可能給持有者有價值的權利,但持有者不采取行動,這種權利可能過期,這些權力包括但不僅限于:配股權、股票購買權、可轉換債券轉換權、債券兌付權等。甲方有責任了解所擁有的所有證券的權利;乙方會盡可能為甲方提供有關此類權利的信息,但沒有必須提供這種信息的義務,在沒有得到甲方的指令前,乙方不會以甲方的名義采取行動,法律、法規及證券主管部門有特殊規定的除外。
第二十一條乙方應盡力維護甲方的投資利益,并盡可能通過網上證券交易系統向甲方提供適宜的證券咨詢服務。乙方鄭重聲明,乙方及其工作人員提供的所有咨詢服務,都只不過是包含了不同信息量的建議,甲方應以自己的獨立判斷進行操作,乙方對由此而產生的投資風險和損失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二十二條甲方承諾償付任何因其違約或違反乙方各項交易規定而使乙方遭受的損失,乙方對甲方的保證金和托管股份有留置權。
第二十三條乙方對因不可抗力原因而給甲方造成的損失不負任何責任。
第二十四條當乙方網上證券委托系統信息發生以下異常以致影響甲方的正常交易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
1.交易已經開始,甲方無法進入委托交易系統;
2.甲方發現資金帳戶中資金余額有異常;
3.當交易所已開市,甲方發現有價證券余額有異常;
4.甲方知道有人在未經任何授權的情況下使用其用戶密碼、注冊口令。
當上述情況發生后,甲方應及時與乙方聯系,以保證甲方的正常交易能夠盡快恢復。
第二十五條當甲方發現乙方網上證券委托系統出現異常,除立即以有效方式通知乙方外,應改用電話委托系統進行交易和查詢。
第二十六條為了安全起見和保護甲方交易數據的需要,凡在乙方網站進行證券交易的客戶均要求使用微軟的internetexplorer4.0或更高版本的瀏覽器。如果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其它軟件或其它設備進入證券網站,所引起的任何損失,均與乙方無關。
第二十七條甲方有責任審查和確認從乙方發出的信件、e-mail或是其他電子方式的所有與交易、資金往來有關的單據,包括交割單、對帳單、轉帳清單等,這些確認單據的信息(除未被確認的)將對你有法律約束力。所需確認單據在送達后五日內,如果甲方不以書面形式表示異議,乙方將視為甲方已確認,對甲方有法律約束力。乙方有權修改異議有效期,但修改前乙方會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二十八條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應首先通過協商解決。當雙方不能通過協商解決時,應提請乙方所在地法院裁定。
第二十九條簽署本協議時,甲方對國家法律法規和交易所規定、對證券交易的風險、對自己買賣的或準備買賣的證券品種已充分了解。
第三十條本協議內容如與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證券業務主管部門的規定有沖突,以國家法律、法規及證券主管部門的規定為準。
第三十一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署后生效。
第三十二條本協議有效期至本協議甲方銷戶為止。
甲方(或法定代理人):________ 乙方:______證券________營業部
身份證號碼(或營業執照):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授權代表人):______ 法人代表(授權代表人):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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