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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合同

特許經營合同

時間:2021-07-16 08:32:46 經營合同 我要投稿

關于特許經營合同范文匯總7篇

  在當今不斷發展的世界,人們運用到合同的場合不斷增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相信大家又在為寫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特許經營合同7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關于特許經營合同范文匯總7篇

特許經營合同 篇1

  第一條合同雙方

  特許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許方: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合同總則

  2-1特許方、受許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合同。

  2-2特許雙方在互利互惠、優化整合雙方資源,提高特許經營效率、降低商業運營成本的基礎上,以促進公平、公開、公正、有序及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環境。

  2-3保護特許方所擁有的知識產權,打擊假冒、偽劣商品,規范特許經營,統一品牌形象,提高、parker品牌的商譽,使消費者得到真正滿意的服務和商品。

  2-4確保特許方、受許方忠實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項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合同有效期規定

  本合同有效期從二00___年___月___日至二00年月日,除非本合同提前終止。受許方可在合同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特許方提出延長特許經營合同期限的書面請求,經特許方同意,可以續簽下一期的書面合同。

  第四條:特許經營注冊費及特許物品費規定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特許經營注冊費人民幣___________元。

  本合同簽訂時受許方應向特許方繳付領用特許經營物品費用___________元。

  以上費用須一次性交付,即使受許方不再經營本品牌終止履行本協議,本公司無須退還以上二項費用。

  第五條:特許經營范圍規定

  5-1特許方根據派克家紡特許經營的市場規劃和受許方的申請及受許方的經營能力,同意受許方在__________省(市、自治區)__________市(地區)__________縣(區)__________地點(商暢⒔ㄖ物)(代理、經銷、專賣、零售)專屬性經營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parker”品牌__________系列產品。

  5-2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頒發的特許經營證上所列地點經營特許方商品,跨出此區域該特許經營證無效。

  5-3同一個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不得同時經營特許方的“派克”與“派克萊、paikelai”兩個品牌同一類商品。

  5-4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只能在所屬分銷區域內發展分銷網點,選擇有資質和能力的經銷商、零售商經營及開設專賣(店、廳、柜),進行有序的分銷業務。新增分銷網點,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意大利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parker”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后方可運營。

  5-5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授權的分銷區域內開展特許經營業務,不得在未特許區域銷售特許方商品。如未有其他分銷商、代理商經營的區域,特許方鼓勵受許方開拓市場,但必須向特許方申請,簽訂《意大利派克國際家紡集團有限公司“派克”品牌特許經營合同》,頒證后方可運營。

  第六條:知識產權規定

  6-1“、parker”屬特許方所有的知識產權,受國家法律的保護。在國際分類第24類商品。

  6-2所有帶有“paike”及派克品牌標識,均屬特許方所有。未經特許方事先書面授權,受許方不得使用“paike”及parker品牌名稱、商標、公司司標等涉及特許方知識產權進行工商注冊、招商、廣告等;不得使用特許方的標識用于本合同所規定以外的任何交易;不得擅自印刷特許方的商標、標識;不得超越本合同所規定的受許范圍(受許性質、受許區域、受許產品)擅自制作恒源祥總經銷、總代理、代表處等證書、文件、名片、擱牌、銅牌等進行商業或其他活動。

  6-3受許方經營特許方“、parker”品牌產品的經營場所(包括展示地、專賣店、專賣廳、專賣柜)的“、parker”品牌vi形象設計由特許方統一提供,或特許方授權受許方按特許方vi形象設計制作門頭招牌。受許方不得擅自制作或改變特許方品牌vi形象及專賣店、廳、柜的門頭招牌。

  6-4受許方不得制造或銷售假冒的特許方商品。

  6-5受許方不得擅自拆換商標、標識,造成標識與產品不符。

  6-6在特許經營過程中,涉及特許方的商業秘密,受許方有義務保密,受許方并有義務要求其員工保密,該保密義務至該商業秘密公開時止。如受許方或其員工泄露特許方商業秘密,特許方有權追究受許方的法律責任。

  6-7受許方有義務協助特許方打假,規范市場,在特許經營網絡內舉報、舉證假冒偽劣商品等不正當競爭行為。

  第七條:物流與渠道規定

  7-1受許方必須從特許方(或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排他性地獲得特許方的商品。

  7-2受許方只能在特許方指定的進貨渠道進貨。

  7-3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必須按特許方指定的物流渠道發貨,不得將商品分銷給無《“、parker”特許經營證書》的經營者。

  7-4負責區域經銷、代理的受許方的配貨中心內,受許方必須只經營特許方“派克”品牌床品,不得經營其他品牌商品。從事零售業務的受許方在專賣(店、廳、柜)內必須只經營特許方“、parker”品牌床品,未經特許方許可不得經營其他品牌的床品。

  7-5特許方有權在同一區域按市場的需求,特許第三方設立分銷或經營網點。

  第八條:商品價格規定

  8-1特許方根據不同區域分銷的市場情況,制定該區域的價格政策,并確定建議價格和最低價格。

  8-2受許方在執行特許方價格政策的前提下,根據當地市場情況,經特許方同意,可在一定范圍內調整商品價格,不得擅自調價。

  第九條:市場營銷規定

  9-1特許方負責組織品牌的全國性(重點市場重點區域)的廣告投入,做好品牌宣傳,并協同負責區域分銷的受許方開展區域性促銷活動,以支持受許方的經營活動。

  9-2受許方使用特許方提供的統一品牌形象及特許方提供的適當范圍的經營技術和商業秘密。受許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月內,按特許方提供“、parker”品牌特許經營手冊或其他資料中裝修和要求,完成其配貨中心、專賣(店、廳、柜)的布置和裝修,并寄送相應效果圖片至特許方,以給特許方審核及備案。

  9-3特許方在為特許經營活動作出的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活動資料通知受許方,以使受許方能于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

  9-4受許方應無條件積極參與特許方所舉辦的宣傳及推廣促銷活動。

  9-5受許方有義務為特許方收集所需要的市場信息,或根據特許方的要求進行市場調查,并在規定期限內上報特許方。

  9-6受許方必須妥善保存其經營業務記錄,以備特許方的核查。

  第十條:培訓管理規定

  10-1特許方負責向受許方提供特許經營所需的相關培訓。

  10-2受許方在簽訂合同后,開始經營之前,必須在特許方處接受特許方相關類型的培訓,包括書面的等。

  10-3受許方在合同期內,必須接受特許方的各種培訓指導。

  第十一條履約保證金及違約規定

  11-1履約保證金是受許方為保證其履行本合同規定之義務而交付給特許方的費用,如受許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違反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特許方有權在其履約保證金中酌情扣除部分直至全部,歸特許方所有。如受許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未有違約行為或酌情被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則在本合同有效期滿后二個月由特許方返還全部或部分履約保證金。

  11-2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內,受許方應向特許方交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在規定期限內受許方未向特許方交納履約保證金的,則本合同不能生效,特許方不予頒發特許經營證。

  11-3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應視為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2,作為對特許方的損害賠償。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許方違反上述條款二次,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履約保證金的全部,作為對特許方的損害賠償,特許方并有權終止本合同。

  11-4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5、6-7、7-5、9-2、9-4、9-5、9-6、10-3,應視為違約,特許方有權在每

  次受許方違約時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1/4,作為其違約對特許方的補償。

  11-5受許方若違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視為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扣除其在特許方處的履約保證金的全部,并有權終止本合同。

  11-6受許方違反本合同5-2、5-4、5-5、6-7、7-1、7-2、7-3、7-5、8-2、9-2、9-4、9-5、9-6、10-2、10-3條款,而被特許方扣除部分履約保證金的,受許方應在特許方處理違約事件之日起一個月內補足其履約保證金____________萬元,否則特許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履行。

  11-7受許方違反本合同5-3、6-2、6-3、6-4、6-5、6-6、7-4條款,或違反本合同5-2、5-4、7-1、7-2、7-3、8-2、10-2條款二次,特許方除有權按本合同11-5或11-3條款處理外,受許方應償付特許方違約金人民幣50萬元。

  第十二條合同終止及善后處理的規定

  12-1違約終止

  12-1-1因受許方違反本合同的有關規定,特許方根據本合同規定終止本合同的,特許方有權采取下列措施:

  12-1-1-1要求受許方自行承擔費用,拆除所有有關特許方品牌的燈箱、裝飾用具,營業點裝修、宣傳品等,該軟、硬件投資損失由受許方承擔。

  12-1-1-2依法提請司法機關或有關執法部門追究受許方的賠償責任和法律責任。

  12-1-1-3受許方不得繼續經營特許方產品。

  12-1-2受許方應結清與特許方(特許方指定的供貨商)的財務往來。

  12-1-3受許方應承擔顧客的后續服務成本,包括退貨、維修、索賠等。

  12-1-4受許方庫存的特許方產品按如下處理:

  12-1-4-1能拆除特許方商標標識、包裝及反映特許方標識圖案的應予拆除,無償交還特許方銷毀,該商品由受許方自行處理。

  12-1-4-2不能拆除特許方商標標識及圖案的,按如下處理:

  受許方當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3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受許方前一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2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受許方庫存已兩年的進貨,按特許方供應價的10%,交特許方指定的經銷商進行銷售,貨款結算期為一年。

  12-2合同終止

  12-2-1因特許方無故解除或提前提出終止本合同,受許方的一切損失由特許方賠償。

  12-2-2受許方提出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按本條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規定處理善后事宜。

  12-3合同有效期滿終止。

  受許方未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提出續簽合同申請的或者經特許方審核不予續簽者,在合同期滿時受許方可提出申請,將本合同有效期延長三個月,以使受許方處理庫存商品。在延長期內受許方仍應受本合同約束。受許方未提出延長申請或延長三個月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按本條12-1-1-1、12-1-1-3、12-1-2、12-1-3、12-1-4的規定處理善后事宜。

  12-4受許方與特許方簽訂合同一個月內,經特許方核查受許方按本合同的經營行為未實施的,即視作受許方違約,特許方有權終止合同,由此造成損失的由受許方承擔。

  第十三條不可抗力規定

  13-1如特許方或受許方因不可抗力,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自然災害、戰爭、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等)情況而不能履行其業務,本合同可以終止履行。

  13-2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15天內或通訊障礙之日起15天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如果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的一方,將不能繼續從本章合同中獲益。

  第十四條適用法律

  本合同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五條爭議的解決規定

  如果產生有關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爭議發生之日起三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任何方均應向本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通知及備案規定

  16-1本合同所規定的“、parker”特許經營,受許方如有需要,可向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備案。特許方應提供備案所需的有關文件。

  16-2本合同所書雙方的注冊地或經營地、傳真號、e-mail地址即為當事人的收件地址。

  第十七條附則

  17-1受許方無權以特許方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方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方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17-2合同簽署地為江蘇省XX市大慶路40號。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

  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復印件無效。

  17-3特許方、受許方承認簽署本合同前,已閱讀及明白本合同所列條款的含義,并由雙方協商同意受其約束。

  17-4本合同各條款在履行中和發生爭議時,特許方有權按現行國家法律及通常理解予以解釋。

  17-5本合同中有關特許方產品的供給、產品流轉與結算等,由特許方的子公司或特許方及其子公司指定的供貨單位,在本合同規定的原則下簽訂合同。

  特許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委托代理人:

  (簽名)

  開戶銀行:

  帳號:

  受許方:

  (公章)

  法定代表人:

  (簽名)

  委托代理人:

  (簽名)

  開戶銀行:

  帳號: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

特許經營合同 篇2

  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代表人:職務:

  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

  地址:

  法定代表人:職務:

  身 份證 號: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鑒于甲方為擴大“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高技術雜糧產品(以下簡稱“______產品”)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產品銷售的規范化、標準化和專業化,并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 .鑒于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并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愿望,故吸收其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后,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并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于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范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并歸屬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 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2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1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元,其余____元應在____年__月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______”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范圍內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90%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為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第七章 乙方義務

  第十九條 .乙方保證承擔“______”品牌維護和推廣的義務和責任,自覺維護甲方及其產品的形象及聲譽。并應做到六個方面的統一,即:

  1.統一形象識別

  2.統一服務規范

  3.統一宣傳口徑

  4.統一價格策略

  5.統一促銷活動

  6.統一配貨渠道

  第二十條 .乙方必須提供足夠面積、環境良好的場地經銷“______”產品,確保產品在流通期內的質量。

  第二十一條 .乙方賣場環境和商品陳列必須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須配備足夠的人力資源,按甲方統一的顧客服務規范為顧客提供全面滿意服務。

  第二十二條 .乙方保證按甲方要求定期更換賣場所陳列的樣品,使新產品及時上市,達到不斷增加品種、擴大銷售的目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必須做好甲方提供的相關資料的保密工作并協助甲方做好其產品的知識產權保護工作。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時填報甲方要求的相關業務表單,并及時向甲方反饋,作為甲方市場分析和經營決策的依據。

  第二十五條 .乙方保證不以“______”品牌名義銷售其他廠家產品,不得擅自生產、仿冒甲方產品。

  第二十六條 .乙方必須保證產品市場標價不超過甲方的市場指導價,并維護甲方的價格體系,配合甲方有計劃的開展市場促銷活動。

  第二十七條 .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管理辦法向指定部門進行訂貨,并按訂單約定的方式進行結算。未經許可不得跨地區訂貨。

  第二十八條 .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有效經營區域內開展銷售業務但不得拒絕為主動來的授權區域外的客戶提供服務,同時應及時與總部聯系,并備有文字說明,以便于總部整體協調。

  第二十九條 .乙方經營必須符合當地工商法規,未經授權不得在任何場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義進行經營活動。

  第三十條 .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終止后撤除“______公司”有關標識,停止與“______公司”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八章 甲方權利

  第三十一條 .甲方有權依據本合同對乙方進行考核及業務管理,對乙方存在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三十二條 .甲方將定期對乙方經營業績進行考核,如乙方連續三個月未能完成雙方約定的最低銷售指標,又未能提出甲方認可的理由,甲方有權取消乙方經營資格,終止合同,余下事宜按照“第十二條”之規定執行。

  第三十三條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場價格的權利。

  第三十四條 .甲方有參與商討和指導乙方制訂、實施營銷計劃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如乙方出現嚴重經營虧損,或因有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整頓,或被吊銷營業執照及與經營有關的其他證照,或未達到甲方標準要求,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時,甲方保留單方面終止本合同的權利。

  第三十六條 .甲方有權授權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經營區域內,針對首先申請備案的或經評估確認乙方無力經營的集團項目開展經營活動。

  第九章 甲方義務

  第三十七條 .向乙方出具特許經營授權書,維護乙方經營權益,不在乙方獲得經營權的經營區域范圍內,對相同系列產品另設特許經銷商。

  第三十八條 .向乙方提供經營所需的資料及必要的產品檢測報告。

  第三十九條 .協助并督促乙方進行本合同規定區域內的市場開拓及銷售工作,并提供相關方面的咨詢和必要的經營指導。

  第四十條 .向乙方提供包裝完整的合格產品,保證產品貨源的供應并按約定期限交付產品。并按______產品售后服務承諾的要求,對因有質量問題的產品組織調換。

  第四十一條 .定期對乙方業務人員進行產品知識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

  第四十二條 .甲方應定期組織乙方業務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競銷和促銷活動。

  第十章 合同終止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如雙方不再續約,則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無論在任何情況下雙方必須在限期內結清帳務。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產,在結清帳務后,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四十六條 .乙方不按規定足額交納保證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規定的監督或阻止甲方進行檢查,本合同自動失效。

  第四十七條 .甲、乙雙方擅自變更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權利及義務,本合同將自動失效,雙方有權追究對方的違約責任。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書面同意前,不得將合同內的任何權利、義務和業務轉讓給第三方,否則,本合同將自動失效。

  第四十九條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終止,雙方互不追究責任。

  第五十條 .乙方如約履行本合同,則在合同期滿時,有優先續約權。

  第十一章 所有權

  第五十一條 .一切帶有表示“______”或與“______”有關的標記,均屬于甲方產權歸屬所有。在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冊與甲方有關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進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五十二條 .若乙方違反第五十一條規定,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乙方除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外,還應該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同時,甲方有權扣罰乙方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第十二章 附則

  第五十三條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自乙方執行第十一條規定后自動生效。

  第五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雙方所簽有關合同一律廢止,以上條款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可增訂補充,經雙方認可后生效。

  第五十五條 .有關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訴請合同簽定地人民法院裁決。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文本一式貳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各執壹份。

  第五十七條 .乙方應向甲方提供以下文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乙方營業執照復印件、身份證復印件。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簽署的其它相關文件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未盡事宜,參照______公司有關營銷管理規定執行。

  甲方: 乙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簽約代表: 簽約代表:

  日期: 日期:

特許經營合同 篇3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并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 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系

  總部與加盟店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 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 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

  第六條 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_________承擔。

  第三章 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注冊的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注冊號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秘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手冊》,制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

  第八條 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 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并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 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范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于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

  第十一條 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路_________號建筑物_________層,面積__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 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范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占許可權。

  第四章 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 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后一個年度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 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

  第十五條 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于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

  第五章 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 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于手冊所規定的范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 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準,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于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 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并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 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于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 培訓

  第二十一條 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并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核批準,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后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并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后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 培訓的考核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后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 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 支持

  第二十六條 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為_________個月,并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 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于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 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為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咨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 費用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 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 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 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采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于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采購或制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_____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 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 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并指定總部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 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購,并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 采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采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采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 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 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 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范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布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 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為,一律視為總部的行為,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 配送與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采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采購。

  第四十一條 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準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采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征得總部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 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布批準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 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 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 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 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 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 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并報請總部批準后,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 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 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 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

  第十章 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志,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 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后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 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并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 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注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并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志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 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制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制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制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 商業秘密

  第五十九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以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秘密的權利。

  商業秘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商業秘密的范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秘密的構成條件。

  第六十一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業秘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限于總部規定范圍內的人員知悉商業秘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秘密;

  (四)《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二條 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加盟店及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秘密的義務。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并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業秘密人員的過錯而為公眾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加盟店及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泄露總部商業秘密,給總部及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 權利回授

  加盟店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秘密或對總部商業秘密的改進,均應無條件地許可總部使用并由總部許可其他網絡成員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秘密。

  第六十四條 競業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加盟店工作期間及勞動關系結束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托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條 補償

  總部對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后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加盟店的違約而終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補償。

  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加盟店員工的補償,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由加盟店給予補償,本合同終止后的補償義務由總部承擔。

  第六十六條 承諾與保證

  加盟店承諾并保證: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加盟店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秘密。

  第六十七條 替代責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加盟店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二章 專利

  第六十八條 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條 專利權的無效

  本合同簽訂時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加盟店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加盟店無權要求賠償。

  本合同簽訂后,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 專利權的終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加盟店有權解除合同,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加盟店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其他專利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 技術革新

  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秘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并視為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秘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為商業秘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為商業秘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并參照國家專利局《關于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三章 著作權

  第七十三條 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件),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 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條 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六條 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托(指定)加盟店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加盟店為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網絡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件)。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四章 知識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七條 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并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為采取行動。

  加盟店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負有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八條 訴訟權利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為自行進行調查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調查,搜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三)制止侵權行為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為并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九條 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由總部根據侵權的范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甲方:乙方:日期:

特許經營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為了廣泛宣傳體育賽事文化,樹立良好的賽事品牌形象,鼓勵、優秀的企業參與賽事市場開發,為特許企業的市場推廣提供平臺,甲、乙、丙三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本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賽事運作機構,擁有紀念郵票上圖案的所有權,乙方是甲方特許企業,擁有使用體育賽事徽記(以下簡稱徽記)開發郵品的排他性權利。丙方是國家郵政局直屬企業,有權投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具有生產體育賽事紀念郵票的排它權利。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三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郵品”:指使用徽記制作發行的____系列郵品,具體包括____、____、____等郵票;

  1.2“徽記”:指由_組成的標志,詳見附件1;

  1.3“協議期限”:指本協議第條約定的期限;

  1.4“區域”:指中國內地境內。

  第二條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以無形資產投入本協議所涉及的郵品開發項目,承擔由于郵品開發不利造成的市場機會喪失的風險。甲方應當:

  2.1負責郵品的報批工作;

  2.2向丙方提供徽記在郵品上的使用權;

  2.3向丙方提供名稱在郵品上的使用權;

  2.4向丙方提供委托印制協議;

  2.5向乙方及丙方提供郵品委托銷售授權書;

  2.6負責郵品宣傳廣告的把關并為廣告的發布提供必要的幫助。

  第三條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以甲方特許郵品的獨家開發權投入本協議所涉及的郵品開發項目,承擔由于郵品開發不利造成的市場機會喪失的風險。乙方應當:

  3.1向丙方提供徽記在郵品上的使用權及郵品開發權,不得單獨或與其他人合作開發本協議所涉及的郵品;

  3.2負責郵品的設計,并負責解決設計素材的版權問題,保證時限;

  3.3負責郵品的銷售并保證銷售額達到郵品總價值的____%以上;

  3.4向丙方提供委托印制協議。

  第四條丙方權利義務

  丙方以資金投入的方式投入本協議所涉及的郵品開發項目,并自愿承擔由于郵品銷售不利造成的經濟損失。丙方應當:

  4.1協助甲方辦理郵品的報批及協調工作并支付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4.2按照郵品設計、發行方案及郵品設計樣稿(見附件二、三)的要求制作郵品,保證時限及郵品質量;

  4.3負責郵品的銷售并保證銷售額達到郵品總價值的____%以上;

  4.4負責郵品制作費、無形資產使用費等資金的投入,具體資金投入項目詳見附件四。

  第五條郵品的設計、發行和制作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制定并認可了“郵品設計、發行方案”(見附件二)和“郵品設計樣稿”(見附件三),并將以此兩份文件作為郵品設計、發行、制作的原則,若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有任何與之不符的情況,三方須共同協商決定,并將修改內容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約定。

  第六條郵品的銷售

  6.1乙、丙雙方共同銷售郵品,原則上各自承擔____%的銷售任務,若遇某方超額銷售或達不到銷售目標的情況,雙方將共同協商解決。甲方不負責郵品的梢售,但作為合作一方,有權利隨時了解乙、丙雙方的銷售情況、查看銷售報表,乙、丙雙方應給予配合;

  6.2乙、丙雙方在共同銷售郵品的過程中,應嚴格按照“關于郵品經梢價格的規定”(見附件五)執行,不得擅自調價。若有必要調整郵品價格來適應市場,應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并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約定;

  6.3乙方將建立并負責管理郵品開發專用帳戶,用于本協議所涉及郵品開發項目的財務核算;

  6.4自首批郵品上市后,乙、丙雙方應每周出具銷售報表,并在累計銷售收入達到____時,將銷售收入劃轉到郵品開發專用帳戶。

  第七條徽記使用費的支付

  三方理解并同意,由丙方分三次以資金和實物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徽記的使用費:

  7.1第一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稅后額人民幣____萬元;

  7.2第二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稅后額人民幣_____萬元;

  7.3第三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____郵冊____本,____郵冊____本,____郵冊____本。

  第八條利潤分配

  8.1三方理解并認可,將以扣除郵品制作、銷售、宣傳成本及金牌運動員肖像使用費后的凈銷售利潤為依據(凈利潤的具體計算方式詳見附件六),計算各方的利潤分配額;

  8.2鑒于甲、乙、丙三方的投入方式和各自所承擔的風險,三方協商確定利潤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配凈利潤的____%;乙方分配凈利潤的____%;丙方分配凈利潤的____%。

  第九條保密條款

  甲、乙、丙三方鄭重承諾,對本協議中的所有不宜公布的材料予以保密。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與他方(聘請的律師、會計師除外)討論或向他方披露。本協議終止后,各方在本協議本條項下的保密義務并不隨之終止。

  第十條知識產權

  甲、乙、丙三方承認并確認,徽記和名稱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相關法律的保護。所有本協議項下郵品的資料均由乙方依照甲方的要求設計,且丙方答應按時制作。作品應于完成時,視同自動成為甲方獨家的、排他的、永久的資產。甲方擁有這些產品資料的全部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和其他知識產權。甲方應被視為產品資料的唯一作者;產品應被認定為適用于法律意義上的、為甲方提供的“委托創作作品”。

  第十一條合同的整體性

  本協議(含附件)包含了甲、乙、丙三方對本協議的全部理解,并取代以前所有的有關口頭、書面的意向、安排和約定。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須經三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并與本協議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署后生效,效力持續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三條保證陳述

  三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13.1三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13.2本合同經三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三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為破產、清盤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第十四條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三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將認同三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5.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實質違背本協議而致使本協議終止,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15.2如果因丙方原因,導致交貨日期推延或供貨數量少于約定的數量,丙方應按日向甲方和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貨違約金。如因不可抗力導致交貨日期推延或供貨數量少于合同的約定數量,丙方應于供貨截止日期前書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并協商具體解決方式;

  15.3如果因乙方原因,導致交貨日期的延誤,乙方應按日向甲方和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貨違約金。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6.1由于水災、火災、地震、罷工、勞工運動、疾病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門頒布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時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而且履行時間應相應延長;

  16.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證據。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個月,三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七條協議的變更、解除

  17.1本協議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三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除本協議已約定外,須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協議依然有效;

  17.2本協議的修改、變更、解除、終止,均應以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的書面文件為準;

  17.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協議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經三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一方不履行協議使本協議目標不能實現,其他方可解除本協議;

  17.5一方因解散、破產等因素喪失履約能力,其他方可解除本協議;

  17.6本協議任一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全部或者部分無效或者不具有執行力或者違反所適用的法律,則甲、乙、丙三方同意該條款全部

  或者部分被視為刪除,但并不影響本協議的整體效力。

  第十八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三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8.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8.2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九條其他

  19.1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后視為正式生效;

  19.2本合同構成三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9.3甲、乙、丙三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三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三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后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9.4本合同未經三方同意并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三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9.5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后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采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利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9.6本合同中標題只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9.7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

  19.8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三方構成約束力;

  19.9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三方各執____份;

  19.10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附件1:____徽記標準圖

  附件2:郵品設計、發行方案

  附件3:郵品設計樣稿

  附件4:資金投入項目清單

  附件5:關于郵品經銷價格的規定

  附件6:凈銷售利潤計算方式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

特許經營合同 篇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范圍。

  一、基本資料

  店名: (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注冊號:

  建筑面積: 平方米;

  營業面積: 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 員;計時工: 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 點到下午 點。

  三、商圈范圍:(另附圖)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于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于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 合同期間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 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后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 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為準,如為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五條 合同范圍

  一、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并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并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于簽訂本合同后一個月內提供坐落于 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 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 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于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 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 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 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 授權使用

  一、甲方授權乙方于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于甲方為委托人,乙方為受委托人的法律關系。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并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并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 開店籌備事項

  一、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墻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于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并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于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一采購;

  6.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采購事項的聯系;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營業賣場的地點;

  2.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柜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 經營管理

  一、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后,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為收費標準(經甲方核準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后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伙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于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為期一周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后,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于每月結算時一并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于每月結算時一并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貨品寄發后,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已由乙方公司蓋章或由負責人蓋章簽字的送貨單,作為甲方日后收款的憑據。

  4.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

特許經營合同 篇6

  特許人: 連鎖酒店特許經營加盟合同 合同編號:

  受許人: (身份證號:)(以下簡稱乙方)

  經乙方提出申請,就乙方自愿加盟經營XXXX一事,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宗旨,經認真商討,達成共識。

  第一條 獨立的當事者

  合同當事雙方為各自獨立的事業者,甲方授予乙方《特許授權書》,乙方在開業前依照國家法律、法規辦理好合法經營的手續。乙方實行獨立核算,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自行承擔經營中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二條 商標的使用承諾

  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復制、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閱江A家連鎖酒店特許加盟專用

  甲方承諾在本合同執行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在省 市區(縣) 號 層(面積 平方米)開設加盟店,使用XXXX字號、標識及招牌。對外名稱為:XXXX 分店(以下簡稱加盟店)。

  第三條 使用范圍和使用方法

  1、乙方承認經營模式、商標資產屬于甲方所有,為甲方連鎖統一的營業象征,受法律保護。

  2、乙方僅在 省 市 區(縣) 號 層(面積平方米)使用XXXX字號、標識、招牌及酒店管理系統資產。

  3、XXXX 店必須按照甲方規定的標準統一形象,統一標識,統一對外宣傳,統一管理,統一配送,達到裝修風格、硬件配置、員工著裝、管理體制、營銷理念等方面的一致性,從而維護企業品牌的形象及聲譽。

  第四條 追加建店

  乙方要追加建店時,必須與甲方另簽追加建店的特許經營合同,向甲方支付加盟金及相關費用。

  第五條 甲方對乙方的具體支持及技術援助

  1、甲方對乙方的營建支持為:

  (1)選址規劃 (2)平面布置圖 (3)設備方案 (4)裝修方案 (5)采購方案

  2、甲方對乙方的營運支持為:

  (1)可行性分析 (2)盈虧平衡分析 (3)營業業績評估 (4)營運問題診斷 (5)成本控制分析 (6)營業額預估

  3、甲方對乙方的培訓支持為:

  (1)管理人員訓練 (2)員工訓練評估 (3)業務技能提升 (4)前臺技術培訓

  4、甲方對乙方的企劃支持為:

  (1)開業企劃方案 (2)開業促銷方案 (3)節假日促銷方案 (4)廣告樣張 (5)公益活動方案

  5、甲方對乙方的管理制度、手冊支持為:

  (1)經營管理手冊 (2)財務手冊 (3)工程手冊 (4)營銷手冊 (5)服務手冊

  6、甲方對乙方的物配支持為:

  (1)低質易耗品配送 (2)企業文化裝飾配送 (3)服裝配送 (4)物品配送(詳見《XXXX必配物資清單》)

  7、乙方于開業前必須派出人員參加甲方規定的培訓研修,分別是:店長一名,領班或主管兩名,財務經理一名,以獲得經營加盟店必需的知識和技術。(詳見《加盟店培訓須知》)。

  8、甲方派出店面執行督導經理____ 人,主管_____人,收銀______人。于開業前30天到達加盟店,總督導時間為__天。乙方承擔支持人員往返差旅費(火車硬臥)及食宿費用。

  9、加盟店有義務參加定期經營會議和臨時經營會議,甲方應提前通知。

  10、加盟店開業后,如總部有研修指示,乙方應按指示派遣職工參加進修提升,差旅費自理,并向甲方支付進修所需的相關費用。

  11、合同期內,加盟店同意甲方派遣的督導人員檢查加盟店的經營情況。

  12、甲方新開發的酒店管理系統及會員系統資產應及時傳授給加盟店使用,以達到資源共享。

  第六條 加盟店開發的相關事項

  1、為維護總部形象的統一性,通過集中采購降低成本,獲得利潤,乙方同意從甲方物流配送中心必須購買所需的設備、家私、服裝、床上用品、榮譽牌、裝飾等物品,具體項目見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復制、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閱江A家連鎖酒店特許加盟專用

  本合同第二十條。

  2、除必須在甲方購買的物品外,在不影響甲方統一形象和服務質量的前提下,乙方可在當地就近購置其它物品。

  3、確認第六條所列各項購買資金及運雜費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擔。若加盟店訂貨,應將貨款提前匯到甲方帳戶,否則甲方不予發貨。

  4、開業后,甲方收到貨款后開始組織采購,并在三十個工作日內將貨物送交發運。否則甲方支付違約金一萬元。(專屬訂購物資根據生產日期提前20天訂貨)

  5、甲方應將發貨清單及收據隨車托運或在貨物發運后以傳真形式送達乙方。

  第七條 銷售價格的設定

  乙方按總部推薦的商品進貨,就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銷售。如甲方建議的銷售價格與加盟店當地消費水平不符,甲方根據公司形象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實際情況綜合考慮,向加盟店提出合理的價格建議。

  第八條 加盟金與標準

  品牌使用按先收費后使用的原則執行。甲方一次性收取乙方加盟金人民幣元(大寫:)。加盟金一經收取,無論是合同期滿或者中途解約,還是其它理由,都不予退還。

  第九條 加盟權益金

  為保障對乙方的后續支持和服務,乙方在合同期內應每 向甲方交納加盟權益金人民幣 元(大寫: )并匯入甲方指定帳號。第一次交納的時間為年 月 日,以次類推。

  第十條 加盟保證金

  1、作為合同簽訂后甲方與乙方之間發生債務及乙方忠實地執行合同的擔保,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大寫: )。

  2、合同履行過程中,乙方若有違反本合同及雙方另行簽訂的補充協議之行為,甲方有權從保證金中扣除相應數額充抵。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通知七日內予以追補足額,在合同期內,始終保持保證金的數額達到本合同規定之數額。如乙方不能足額追補,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3、乙方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執行及不履行本合同義務時,甲方可以沒收加盟店四分之三的保證金充抵,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營業標識三個月后歸還剩余四分之一的保證金。

  4、乙方無違反協議之行為,合同期滿后,在加盟店撤除其招牌、工作物品和其它圖片標識,并歸還甲方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文件資料、各類合同原件、VI光盤、榮譽銅牌等一個月后,甲方退還乙方全部保證金(不計利息)。

  第十一條 物資款及營運費用

  1、乙方在甲方訂購的各項物資費用必須提前支付到甲方指定的帳戶上,甲方方能給乙方備貨、發貨。

  2、甲方向乙方提供營運服務前,乙方應提前支付由此產生的差旅、工資等其它費用到甲方指定的帳戶上。

  3、以上費用按多退少補的原則執行。

  第十二條 合同期限

  1、加盟授權經營時限為五年,從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2、本合同期限屆滿前三個月,乙方欲繼續從事XXXX加盟經營,應提前使用掛號信、特快專遞等形式書面通知甲方。書面通知以函件上郵戳時間為準。

  3、本合同期限屆滿前兩個月,如甲方未收到乙方的書面申請,則視為乙方放棄續約的權閱江A家連鎖酒店總部版權所有,任何人或單位不得以任何形式全部或部分復制、轉載或摘編本合同所有內容,違者我司常年法律顧問將追究其法律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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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知乙方。

  第十三條 廣告宣傳及促銷分擔金

  1、加盟店要進行宣傳、促銷、展示等活動,應事先向總部說明活動內容和進行方法,并把宣傳樣稿和方案傳給總部審批。

  2、甲方要計劃和實施以維護總部加盟商全體利益為目的的宣傳、廣告等促銷活動,乙方應給予積極支持與配合。

  3、廣告宣傳費用按“誰受益,誰分擔”的原則進行分攤,乙方于促銷活動前付清廣告宣傳分擔金。

  第十四條 拖欠損失金

  乙方未在規定期限內支付甲方規定的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或其它債務時,應按相應數額每日5‰的比例向甲方支付拖欠損失金,直至付清為止。

  第十五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1、不得向第三者泄露甲方給乙方提供的經營管理(酒管、會員)資產秘密。

  2、有責任保證其職工不向第三者泄露前項秘密。

  3、不得向第三者泄露本合同條款及價底。

  4、乙方的保密義務在本合同期滿后仍然有效。

  第十六條 甲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在本合同第二條規定地點直徑三公里區域內將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若違約,應支付違約金五萬元。

  2、如乙方要求提供裝修工程預算,甲方應予以協助,其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加盟店前期籌備督導,后續支持,往返差旅費、食宿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七條 乙方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1、乙方設立加盟店的地址及名稱應與甲方授予乙方的《特許授權書》中的表述一致。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或事后追認,乙方不得擅自變更經營地址或經營場所規模。

  3、未經甲方簽發區域授權合同,乙方不具有區域代理權。乙方擅自在本合同規定地點外另行開設“XXXX”即構成侵權行為,甲方將追究乙方法律責任。

  4、乙方負有在本地區內打擊或配合總部打擊假冒“XXXX”品牌及侵犯“A家”商標專用權行為的義務。

  5、雙方聯手打擊前述違法行為時,乙方只負責甲方人員在當地的食宿費,產生的其它費用(如訴訟費等)由雙方均攤。如獲賠償,甲乙雙方按照4:6的比例進行分配。

  6、乙方為適應當地消費者的需要,對甲方專有技術進行小幅度革新的,或需增加客房以外的經營項目,應提前書面報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后實施。否則乙方應支付違約金一萬元。

  7、合同期內,乙方若需轉讓加盟店,應與第三方一同到總部變更合同。

  第十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對本合同條款提出變更,應將變更理由、變更事項以書面的形式通知對方。對方應在收到書面通知后十日內就是否同意變更作書面回復。若在規定時間內沒有回復,則視為同意變更。

  2、本合同因下列情形終止

  (1)合同期限屆滿;(2)雙方協商一致;(3)經法院判決解除;(4)加盟店自行停止營業30天以上而未報公司備案記錄;(4)因遭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實現。

  (5)加盟店如有下列行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勸告終止或改正其行為仍無改善時,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伍萬元以內)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特許加盟經營資格同時撤消。

  a、拖欠應交權益金、廣告宣傳分擔金及其它債務;

  b、不接受本合同規定的配送方案及不按甲方VI形象統一制作物品;

  c、其它違約行為或不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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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未得甲方書面同意私自出讓營業權;

  e、向第三方泄露甲方的經營秘密,或讓他人使用甲方的機密文件或電腦軟件等;

  f、嚴重損害總部的形象及名譽、信譽。

  第十九條 確認事項

  在簽訂本合同前,甲方要向乙方詳細說明加盟店開展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及合同內容。乙方同意以下事實:在甲方說明中所展示的各種資料只是說明成功的可能性,并不是對加盟店經營事業絕對成功的承諾。

  第二十條 合同生效

  簽定本合同以后,乙方應及時或按商定時間將本合同第八、九、十條的款項交付甲方公司指定帳號后,本合同生效。費用的交付均以甲方財務確認款項到帳為準。

  第二十一條 其它約定事項

  1、根據本合同第六條的約定,甲方按成本加運費的原則向加盟店集中配送物資,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XXXX物資必配清單》進行定購。

  2、加盟店招牌及廣告宣傳應有“全國加盟電話:0595-82162888 0595-88896669”字樣。 第二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代表:

  電話: 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編:郵編:

  日期: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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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許經營合同 篇7

  一、專門用語定義

  特許經營合同涉及諸多的法律、經營管理和技術等專業問題,對合同中出現的一些專門用語,如管理體系、商標許可使用、區域保護、加盟金、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產品和服務的內容等。特許雙方經常因對上述專門用語的理解不同而發生糾紛。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對這些專門用語的內涵和外延進行明確界定具有重要的意義。如某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管理體系是指特許人所有的有價值的專用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某某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又如:“本合同所稱產品是指特許人代理銷售的美國勝牌石油化工全系列產品及特許人代理的各種汽車清洗養護設備。包括……”。

  二、特許經營授權許可的內容、范圍、期限、地域

  通常特許經營合同許可的內容大致包括:許可使用的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和經營訣竅等等。合同應明確規定它們的名稱、登記號及其它登記注冊情況、有效期、許可使用的內容、方式和地區等事項。簽訂合同時,被特許者應該審核有關權屬證書的原件。許可范圍應明確規定使用的時間、地點、方式、使用權限等。合同期限短則一年,長則十年,最長可達二十年,通常為三至五年。期限的長短與行業特點、投資大小、投資回收期長短等因素有關。通常還應規定在哪些情況可提前終止合同,在哪些情況可延長或者續訂合同。如某特許經營合同規定:“合同到期后,乙方 (被特許者)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 月,向甲方(特許人)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終止。”

  特許權使用的地域通常是指被特許人有權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地域范圍,它通常是用來限定被特許者使用特許權的空間范圍的。同時,它也可以用來限定特許者在特定地區發展加盟商的數量,防止因特許者貪婪而無節制地發展加盟店,避免特許體系內部發生惡性競爭,危害整個特許體系的健康運作,從而維護被特許者的利益。如某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特許人承諾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再在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區范圍內發展其他加盟店。”

  三、特許者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根據原國內貿易部《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暫行)》第八條、規 定,特許者的基本權利有:

  一、為確保特許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特許者有權對被特許者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這是特許者的一項最基本的權利。監督權是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統一性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手段,監督權通常是通過執行督導程序和制度來實現的。督導程序和制度各企業并不完全相同,但其職能和目的是一致的。如麥當勞采用“神秘消費者”的手段來檢查監督加盟店的產品、服務質量,其效果十分良好。

  二、有權向被特許者收取特許經營費及其他各種服務費用。特許經營費是指加盟費和特許權使用費,有的企業還收取一定數額的保證金。這些費用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其他各種服務費用通常有廣告費、店面設計費、專項指導服務費、委托代理費等等。這部分費用通常在特許經營合同以外單獨約定。有關費用的收取既反映了特許經營權的價值,同時又是特許者為被特許者提供各種服務的保證和源泉。有關各種費用的詳細問題我們在以后做專門討論。

  三、對違反特許經營合同規定,侵犯特許者合法權益、破壞特許體系的行為,特許者有權終止特許合同,取消被特許者的特許經營資格。這是特許者的解約權。因為解約權的形式對特許雙方的影響很大,因此對相關條款的設計應十分慎重。另一方面,由于特許經營體系是一個利益的共同體,特許者應充分估計解除合約對整個特許經營體系的不良影響,不是萬不得已,不要使用解約權。

  根據原國內貿易部《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暫行)》第九條、規 定,特許者的基本義務有:

  第一、將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者使用,并提供代表該特許體系的營業象征及經營手冊。特許經營權授予的依據是特許經營合同。在形式上,通常會舉辦一個象征性的授權儀式或頒發授權證書。營業象征通常是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店面設計、統一招牌、宣傳用品、工作服裝、營業方式等。經營手冊是指《單店營運手冊》、《 VI手冊》等。

  第二、提供開業前的教育和培訓。通常是由特許者統一安排教育和培訓,如被特許者有特殊要求,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指導被特許者做好開店準備。通常特許者為被特許者提供店址選擇、店面設計、廣告策劃、開業儀式的策劃、設備的安裝調試、物品采購、員工招聘等方面的服務。

  第四、提供長期的經營指導、培訓和合同規定的物品供應。

  四、被特許者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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