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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備】勞動合同錦集七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越來越多的人通過合同來調和民事關系,簽訂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為。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勞動合同7篇,歡迎大家分享。
勞動合同 篇1
甲方:XXXXX
法定代表人:XXXXX
地址:XXXXX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自___年__月__日起生效。本合同有效期經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種形式:
1. 合同有效期限為__年,至___年__月__日止。其中,乙方試用期期限為___個月, 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試用期考核不合格者,公司根據實際情況將予以解雇或延長試用期,但試用期最長不超過六個月。
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除可因甲方生產經營發生變化或在定期考核中發現乙方未能認真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勞動義務而依法予以終止外,其他終止條件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合同期限至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完成時終止。
其完成的標志事件是______________。新招收、調入、統一分配人員的勞動合同,自生效之日起_個月內為試用期。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各存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二、工作任務
(一)乙方生產(管理)工種(崗位或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完成甲方正常安排的生產(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
(一)甲方依法設置員工勞動時間及員工考勤制度。
(二)甲方可以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實行不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三)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可安排乙方加班加點,但每個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不得超過3小時,每月累計不得超過36小時。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延長工作時間不受第(三)項規定限制:
1.發生自然災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脅勞動者生命健康和財產安全,需要緊急處理的; 2.生產設備、交通運輸線路、公共設施發生故障,影響生產和公共利益,必須及時搶修的; 3.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內工作不能間斷,必須連續生產、運輸或者營業的; 4.必須利用法定節日和公休假日的停產期間進行設備檢修、保養的; 5.為完成國防緊急任務的; 6.為完成國家下達的其他緊急生產任務的。
四、休假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國家規定的節日、公休假日以及年休假,探親、婚喪、計劃生育、女職工勞動保護等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一)乙方工資分配形式、標準:
1.甲方按照政府有關企業職工工資,特別是不得低于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規定,制定本企業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工資形式和工資標準。
2.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_元/月;試用期滿乙方基本工資起點定為_______元/月。甲方可按企業工資制度調整乙方工資。
(二)甲方每月如期發放貨幣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應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資。
(三)除第三條第(四)點規定的情形以外,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平時和休息日加班無法安排補休的,按不低于國家(含省、市)規定的標準發給乙方加班工資。上述加班工資計入甲方發放給乙方的當期績效考評金額中。
(四)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的停工、停產,在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內的,甲方應按本條第(一)項標準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的,甲方按不低于本市規定的失業救濟標準發給乙方生活費。
(五)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以及依法享受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計劃生育假、女職工勞動保護假期間,甲方按不低于本合同確定的乙方的工資標準支付工資。
(六)如甲方克扣或無故拖欠乙方工資,拒不支付乙方加班工資,低于本市最低標準支付乙方工資的,均應予補發,并應按國家規定支付乙方經濟補償和賠償金。
六、保險福利待遇
(一)在合同期內,甲、乙雙方需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同時甲方應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二)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五期(經期、孕期、產假期、哺乳期及更年期)的勞保福利待遇和乙方符合計劃生育子女的勞保醫療待遇。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本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醫療終結,經市醫務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的,由甲方按規定給予辦理提前退休;屬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按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不低于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救濟費、一次性優撫金、生活補貼、供養直系親屬死亡補助費等,按國家及本市有關規定由社會勞動保險公司或甲方分別計發。
(六)非因乙方原因所致的停工、停產期間,乙方按國家規定享受的休假、勞動保險、醫療等待遇不變。
(七)乙方其他各種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七、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按國家先培訓后上崗的規定對乙方進行安全生產知識、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的業務技術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其崗位有關的安全衛生法規、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的工作崗位和有關法律規定,發給乙方必的勞動保護用品,按勞動保護規定定期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八、勞動紀律及獎懲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訂的《職工守則》等各項管理制度,甲方有權對乙方履行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督促、考核和獎懲。
(二)乙方在甲方處工作期間及甲乙雙方結束聘用關系1年內,乙方應當履行保密義務,妥善保管收悉的商業秘密,不得作為為甲方工作的任何其他用途。因乙方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因乙方的故意或重大過失行為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直接及間接損失、法院訴訟的費用、合理的律師酬金和費用等。
九、續訂、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
(一)本合同固定期限屆滿即自然失效,雙方必須終止執行。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合同。
(二)如甲方因生產經營情況變化,調整生產任務,或者乙方因個人原因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經合同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相關內容,并由雙方簽字(蓋章)。如甲方訂立勞動合同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告終止:乙方已達到法定退休年齡的;乙方死亡;甲方被依法撤銷、解散、歇業、關閉,宣告破產;本勞動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事件)已經出現。
(四)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乙方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乙方的行為按照國家的法律、法規規定被追究刑事責任的;
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勝任工作的;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屆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的。
如屬完全喪失勞動能力達到殘廢標準一至四級的,應同時按規定辦理退休或退職手續。 停工醫療期計算,按本市的法定標準執行,如本市未有規定的按照本省法定標準執行。勞動合同期雖未滿,但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以及破產或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確需按有關規定裁減人員的;其他符合國家、省、市規定的可以解除勞動合同條件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在試用期內;
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沒有相應保護措施,嚴重危害乙方安全健康的;甲方不能按勞動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甲方不按規定為乙方辦理繳納退休養老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金的;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甲方故意不履行勞動合同,嚴重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侵害乙方其他合法權益的。如乙方依據上款第2項至第6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均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七)乙方非依據本合同規定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但不免除乙方應依約承擔的責任。
(八)除試用期內或職工被違紀辭退、除名、開除及本合同另有其他特別規定等情況外,甲乙雙方解除本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勞動合同 篇2
新《勞動合同法》實施在即,深圳華為公司用錢鼓勵近萬名員工辭職競崗、沃爾瑪突擊裁員,近期一些企業的“異動”在社會上掀起風浪,人們猜測此舉是為規避新法。盡管兩家企業均對外否認這一動機,但其可能導致的嚴重后果將是誘使其他企業“跟風”,成為具有傳染性的事件。然而對于《勞動合同法》的實施是否真會損害企業的正當利益因而讓企業望而生畏,勞動法專家王向前表示,這是企業對新法的誤讀,也是企業缺乏社會責任感的體現。
導火索:《勞動合同法》第14條
20xx年1月1日起施行的《勞動合同法》第14條,關于推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規定,被外界普遍認作是此次企業“異動”的主要導火索。
按照第14條的規定,在同一單位工作十年或以上的員工應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界認為,一些企業準備或正在裁掉工作接近十年的老員工,就是為了規避這一條款可能給企業帶來的“負擔”。
新法起草:
不能讓短簽現象無限泛濫
中國勞動關系學院法學系副教授王向前,作為參與《勞動合同法》起草論證工作的主要專家之一,在立法過程中最先向起草機關提出了推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建議。
王向前說,我國《勞動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包含三種形式: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以及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最初,《勞動合同法》的初稿關于勞動合同期限的規定對于《勞動法》未進行任何修改,照搬了三種“期限”,允許雙方自由約定。
然而實踐證明,所謂的自由約定實際上就是用人單位說了算,結果造成這些年勞動合同短期化現象極其嚴重。目前,很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長的也就是3年,更為普遍的是一年一簽,甚至半年、三個月的都有。“如果繼續允許自由約定,實際上是法律的一種放任,會使得這種短期化現象無限泛濫。”
實際目的:
他想用誰就用誰
用人單位偏好簽訂短期勞動合同,說好聽點是為了保持用工的靈活性,說通俗點就是領導想用誰用誰。如果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單位若要解除合同,則必須具備法定情形,否則不能隨意剝奪勞動者的就業權;如果勞動者沒有過錯,用人單位要解除勞動合同則必須支付經濟補償。
王向前指出,用人單位簽訂短期合同的目的,就是要以終止代替勞動合同的.解除,而且不需要支付任何經濟補償。
雇員權益:
飯碗不穩難保其他權利
如果勞動者的勞動合同處于一種很快到期的狀態,用人單位隨時可以剝奪勞動者的飯碗,在這種威脅下,勞動者實際上喪失了和用人單位進行協商的能力,更沒有談判的籌碼。所謂的協商,必然僅成為紙上的權利,實際還是用人單位說了算。
王向前表示:“如果連飯碗都不能保障,勞動者是不敢去主張其他權利的。這個問題如果不解決,勞動者將永遠匍匐在資本的腳下抬不起頭來。”
橫向比較:
解除員工合同代價很高
據王向前所知,世界上大部分國家原則上都只允許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哪怕是對剛畢業的大學生。
其他允許簽訂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國家,也有相應的制度來保障勞動者的就業穩定。比如美國,用人單位要解除合同必須具有正當的理由,否則須承擔高額的賠償。而且美國勞動者和用人單位打官司,如果勞動者勝訴,其律師費是要由用人單位來賠償的;反之,勞動者不需要替用人單位承擔律師費。所以,美國用人單位在解除一個員工的勞動合同時是非常慎重的。
雇主利益:立法已經予以特殊照顧
王向前表示,對于勞動合同期限的規定,他的主張是,原則上一次性簽訂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除非有法律上的特殊原因,否則不允許簽訂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期限為任務的勞動合同。這樣設計的目的是為了保障勞動者的就業穩定。全國人大最終采納了這一意見,但考慮到企業的承受能力,也做出了權衡,并最終得出了一個折中的意見:連續工作10年及以上或者已連續兩次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需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王向前表示,此結果反映了國家在立法上的平衡原則。立法機關根據中國的國情,很好地平衡了勞資雙方的利益,盡管沒有達到西方發達國家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程度。
“用人單位應當明白,新《勞動合同法》和之前相比雖然加大了對勞動者權益的保護力度,但仍然遠不及發達國家的保護水平,所以用人單位要知足!”
觀念矯正:
無固定期合同不是鐵飯碗
有一種反對意見認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又回到了計劃經濟時代的“鐵飯碗”。王向前表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不是不允許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而是必須合法解除,不允許用人單位濫用解除權。
王向前表示,新法要求用人單位在裁員的時候要有法律上的依據。比如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因為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就要求用人單位要預先制定自己的錄用條件,而且要在招錄時跟員工講明,并且在試用期內要經過考核和認定。而不是像現在好多企業一樣稀里糊涂,什么錄用條件也沒有,在裁員上具有很強的隨意性。
立法原則:
各國都向勞動者傾斜
《勞動合同法》的宗旨是側重保護或者傾斜保護勞動者的正當權益。王向前認為,“現在很多用人單位對《勞動合同法》都采取一種規避態度,很大一部分的心理根源是他們認為新法對他們太嚴苛。其實這是錯誤的觀點。”
針對勞動關系當中資強勞弱的現實,《勞動合同法》必須傾斜保護。全世界各個國家的勞動法都遵從這一原則。
但傾斜保護不等于無原則的向勞動者傾斜,而是傾斜有度,即傾斜到勞資雙方的利益平衡為止。
王向前表示,法律規范的設計目標是努力實現雙方的利益平衡,并維持這種平衡。表面上《勞動合同法》的一些條文是傾斜的,但事實上是做到了勞資雙方的利益平衡。
因為勞動關系本身是不平衡的,勞動者在用人單位的管理之下,處于弱勢地位,利益本身就是向用人單位傾斜的,所以法律要進行矯正。這也體現了《勞動合同法》的另一個原則——平衡原則。事實上,立法機關恰恰是考慮了用人單位的心理承受能力,在立法時做了相當程度的讓步。
“從另一個角度講,《勞動合同法》也規定了勞動者的許多義務,如辭職要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用人單位。而美國的勞動者提前2周就可以請辭,這再次表明我國對勞動者的保護是弱于西方的。”
傾斜保護:
實現合作與雙贏
更長遠地看,傾斜保護對用人單位實際上也是有利的,可以實現雙贏。
“如果簡單地認為對勞動者有利,就是對用人單位不利,是一種非常膚淺的理解。勞資關系雖然有一定的對立性,但是對立也是以合作為基礎的。大家首先愿意坐到這條船上,雙方才有利益可言,然后才涉及切蛋糕的問題。企業的發展最根本上來講是靠人,而不是靠錢,人力資源應該是第一位的。如果企業對勞動者做到公平對待,勞動者就有積極性和較高的忠誠度,就能為企業創造更多的效益。”
用人單位:
應當強化社會責任意識
王向前認為,一些用人單位認為新法對他們不公的想法以及對法律的規避態度,實際上正體現了他們的社會責任意識太弱。
“勞動者把最好的年華獻給了企業,不能因為他們老了,干不動了,就一腳把他們踹開。企業仍然可以將他們調換到其他能夠勝任的崗位,以保持企業的活力。”
王向前表示,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相比,在法律上,勞動者絕對是第一位的。因為,國家之所以允許你成立公司,開展經營活動,是因為你可以為自然人提供服務,包括提供就業崗位、稅收以及產品等。如果企業不對社會有所貢獻,國家根本不會讓其存在。“用人單位不能總想著自己掙錢,而不去考慮自己應該承擔什么樣的社會責任,起碼應該兼顧私人利益和社會利益。”
勞動合同 篇3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勞動法規的規定,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管理規章制度,經甲、乙雙方協商,在自愿、平等、公平的基礎上,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建立勞動關系。
一、勞動合同期限
本勞動合同為期限合同,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月,其中試用期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個月。
二、生產工作任務和條件
(一)甲方根據本單位工作需要,按崗位要求安排乙方工作崗位為保潔,規定具體任務。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職工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的規定,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三)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從事甲方安排的崗位工作,并按甲方規定完成工作任務。有持證上崗要求的,乙方應向甲方交驗相關有效證件(甲方可為乙方代辦相關證件,證件合格的費用由甲方承擔,證件不合格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工作時間和勞動報酬
(一)甲方每月以22天計算,進行工資發放。不足一月的按實際天數發放。全年時間以學生上學時間為準。
(二)按照國家和甲方工資分配的規定和辦法,乙方月工資報酬為元。基本工資800元,月考核獎金獎勵50元。合計850元。甲方通過對乙方完成工作任務情況進行考核對乙方進行獎懲。
四、勞動紀律
甲方應根據國家有關規定,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乙方必須自覺遵守甲方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和管理。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綜合保險費。
(二)乙方在勞動合同期內的公休假日、病、傷、殘(因工傷、殘等的按國家法律規章制度執行,上班期間做個人私事的除外。非因工傷、殘的甲方一律不負責任)等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執行。
六、勞動合同變更、終止、續訂和解除條件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續訂和解除勞動合同;
2、勞動合同期限屆滿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雙方應當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若需續訂,必須雙方自愿;
3、根據法律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4、乙方在試用期內不符合錄用條件或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規章制度或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5、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乙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甲方沒有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乙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
七、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責任
1、甲方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應依法給予乙方經濟補償金(法律、法規有特別規定的除外)。
2、乙方違反法定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或者違反勞動合同中約定的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八、勞動爭議處理
甲、乙雙方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以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調解、仲裁。對仲裁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其他事項
(一)雙方需協商約定的其他內容。
(二)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生效。
甲方:乙方: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 篇4
聘用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聘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___專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教師資格證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建立勞動關系,并共同遵守履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來確定本合同期限:
1、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聘用合同,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有效。(其中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為見習期/試用期,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可視乙方適應工作能力酌情增減。
2、勞動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滿后,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地點和工作職責
1、工作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作職責:根據甲方的合理要求,按時完成教育教學工作任務,確保教學質量。
第三條 勞動報酬
底薪________元+技工工資________元+代課費+招生提成(招一人________元)+獎金
代課費按照________元每課時計算,代課費只是指周末代課所要支付的費用,晚自習輔導不單另付費,屬于底薪所支付的部分。招生提成是指集體招生結束后的個人所招學生所得,每招一人提________元。獎金根據個人表現,由甲方酌情獎勵。
支付方式:通過銀行卡支付。銀行卡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乙方權利
1、要求甲方提供與授課對象相關的背景資料及授課的相關業務資料。
2、要求甲方提供良好的教學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五條 乙方的義務
1、為甲方的授課積極準備教案、針對自己所帶班級的每個學生進行學習考評及分析學生學習缺點并及時同學生、家長溝通;按學校規定定時家訪,按時、認真上課,布置及批改作業;保證每次課時(45分鐘/節課)的完整,內容的充實;對學生進行考勤及紀律管理;學期末組織考試并提供每位學生的最終成績。
2、解決我校內部學生所有課業疑難,不得推卸責任、如有學生反應老師相關問題沒有解決,一次扣50元;如出現的情況較為嚴重,且對我校聲譽造成惡劣影響的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扣除當月工資 (如: 學生反應的問題得不到解決而造成退費的;家長多次反應沒有及時反應而造成退費的;)老師因自身原因造成生源流失并對我校聲譽造成影響的第一次扣100元/人,第二次扣200元/人,第三次扣當月全部工資并解除合同、
3、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具體請參考《教師行為參考標準》《員工日常行為守則》。
第六條 甲方的權利
1、要求乙方按教學計劃按時完成授課,維護授課時的教學秩序和安全。
2、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評議,并根據學生的評議對授課內容及人員進行調整。
3、有權根據自身情況對課時進行調整,對授課內容進行變更,但必須提前通知乙方。
第七條 甲方的義務
1、無特殊情況甲方需在每月月末的前后三天支付乙方上一個月的授課報酬,不足一個月則累計到下月計算。
2、向乙方提供學生的背景資料,講明授課要達到的目的,協助提供和授課有關的業務資料。
3、為乙方的教學提供良好的授課環境和必須的教學軟件。
第八條 本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本合同依法簽訂后,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
2、確需變更合同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簽訂程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3、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4、本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聘用合同。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并且不承擔違約責任:
(1)發生不可抗力,即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而導致課程不能繼續安排的;
(2)甲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依照國家相關規定宣布破產的;
(3)乙方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如沒有教師資歷或能力)
(4)乙方故意不按時完成授課內容和授課計劃的。
(5)通過組織學生對授課質量進行測評后,甲方有理由認為乙方教學不合格的;
(6)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除以上原因外,甲方提前解除合同的,視違反合同條約,應當支付全額違約金。
甲方因自身原因變更本合同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沒有提前通知造成乙方損失的,應當賠償。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合同,不承擔違約責任:
(1)甲方未按照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2)由于身體疾病原因,要求提前終止合同或變更授課時間,并提供相關證明,但應提前_____天通知甲方;乙方由于本單位工作、會議等安排,導致無法按時上課的或不能完成教學計劃的,需提供相關證明,同時應承擔所耽誤的課時酬勞的兩倍的違約責任;
(3)在試用期內的;
(4)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限制人身自由等非法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5)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7、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成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雙方承擔各自應負的責任。
(2)當事人由于不可抗拒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雙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不履行,并看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時,首先應當承擔違約責任并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造成的后果再另行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第九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的解決辦法
1、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2、協商不成時,由爭議一方或雙方向合同履行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不服仲裁裁決的一方,可以在收到仲裁判決書即日起十五天內,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因一方違約致使本合同的履行產生爭議,守約方為解決爭議所產生的公證費、律師費、保險公司出具保全費用、翻譯費、通訊費、差旅費、文印費等合理費用由違約方負擔。各方相互違約,有履約先后順序的,負先履行義務一方負擔所有爭議解決費用;無履約先后順序的,爭議解決費用各方自行承擔。
第十條 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動合同 篇5
本人 ,身份證號: , 就職XXXXXXXXXXXXXXXXXX公司, 部, 崗位, 因 原因,將本人勞動合同原件遺失。現將公司留存的本人勞動合同原件進行復印留存,并以此勞動合同復印件進行勞動合同續簽等手續辦理。
因本人原因遺失勞動合同,所以已遺失的勞動合同作廢,并且以上勞動合同復印件與勞動合同原件具有同樣法律效力;若因本人遺失勞動合同而泄露公司信息、給公司帶來不良影響、使公司產生經濟或名譽損失,本人愿意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以上內容,特此聲明。
聲明人:
時間:
勞動合同 篇6
甲乙兩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國家有關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一)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包括試用期 個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無固定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務為期限。從 年 月 日起至工作任務完成即行終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甲方安排乙方在 工作地點從事 工作(崗位)
(二)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工作能力和表現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乙方無正當理由應服從變更。
(三)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確定的崗位責任,按時、按量完成工作任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國家規定的工時制度,并可按照有關規定根據不同工作崗位需要對乙方具體工作時間作出規定和調整。乙方應按甲方規定的工作時間執行。
(二)鑒于甲方行業的特殊性,甲方可以根據工作需要,對乙方的工作時間、工作班次,休息日進行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安排。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 元/月。試用期滿后,甲方以下列第 種計算方式支付乙方工資:
1.計時工資。工資為 元/月。
2.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雙
方及時協商約定計件單價。
3.其他形式 .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支付日期為每月的 日。乙方月工資不得低于省政府公布的最低工資標準。加班加點工資按法律法規執行。
(二)甲方可根據其實際經營情況、規章制度、對乙方考核情況,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罰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水平。乙方工作崗位調整后,其工資參照同崗位、同工種、同職務的標準執行。但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
甲乙兩方均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甲乙兩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和地方政府有關規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和勞動條件,保障乙方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
(二)甲方按國家有關規定對乙方進行有關勞動安全知識、規章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及技能等培訓;乙方應參加上述培訓并嚴格遵守與其崗位有關的勞動安全規定和操作規程。
(三)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告知乙方并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七、兩方約定的事項
(一)甲方出資,為乙方提供法定以外培訓的`約定:
(二)保守商業秘密的約定:
(三)補充保險和福利待遇的約定:
(四)其他事項的約定: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
甲乙兩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取書面形式記載變更內容,注明變更日期,由兩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后成立。變更勞動合同,應訂立《勞動合同變更書》,
也可就有關內容協商簽訂專項協議。專項協議作為勞動合同的附件,具有與勞動合同同等的約束力。
九、甲乙兩方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續訂按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十、勞動爭議處理
若發生勞動爭議,可以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者協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在法定時效內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提出書面申請。不服仲裁裁決的,自收到裁決書之日起15天內可向當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十一、本合同沒有訂明的事項,按有關規定執行或兩方協商解決,本合同訂明的事項如與新法律、法規有抵觸的,按新法律、法規執行。
十二、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兩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年 月 日
乙方(簽章) 年 月 日
鑒證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單位):
單位地址:
乙方(勞動者): 性別: 出生年月: 民族:
身份證號碼: 家庭地址: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以完成工作任務為期限,自20xx 年 2 月 27 日起,至 靈山驕豐化工陸屋新廠 項目工作完成時止。
第二條 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聘用(安排)乙方在 生產(工作)崗位工作,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職責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定、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提供必要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發生工傷事故應按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條 甲方應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定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 標準工時 (標準工時、綜合計時、不定時)工作制。
第六條 甲方必須以法定貨幣的形式和不得低于全市最低工資標準并結合本單位的工作制度按月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支付工資的時間為每月次月 20 日前。具體標準和辦法為:
實行計件工資制,每月工資不低于 1200 元,工資總額中已包含了與工資有關的一切費用。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并按規定支付加班工資。對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的勞動者,工作時間不足一個月的,用人單位應當在完成工作任務后3日內支付工資;對工作時間超過一個月的,應按月支付工資。甲方應將支付工資的人員姓名、工資數額、支付項目等內容形成工資清單給乙方簽領,并登記造冊,以便備查。
第七條 甲乙雙方應依照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辦理社會保險。
第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出現雙方約定終止的情況應即行終止。
第九條 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除國家有關規定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的情況外。雙方解除勞動合同須提前30日通知對方。
第十條 在合同期內,有下列情況的,乙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甲方給予經濟補償。補償辦法按《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勞部發【1994】481 號)以及國家和地方規定執行。
1、甲方以暴力、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2、甲方無故克扣、拖欠工資;
第十一條 乙方在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合同,經濟上不再另行補償;
1、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
2、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違規操作,擅自停工,嚴重違反施工安全管理規定的',對甲方的利益造成損失的,或消極怠工,質量、進度完成不了甲方交付的任務的;
3、有賭博、吸毒、打架斗毆、偷竊、聚眾鬧事等嚴重違法違紀行為的;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執,可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或者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有關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書面申請勞動仲裁。對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約定,有國家規定的,按國家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計件工資制,乙方按完成計件量取酬,甲方不保證乙方日工資水平;計件工資已包括了甲乙雙方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用,社會保險如由甲方繳納,甲方有權從乙方計件工資中扣除。
第十四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或委托辦理人(蓋章): 乙方(勞動者):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附身份證復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