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特許經營合同模板匯總6篇
在人們的法律意識不斷增強的社會,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它也是實現專業化合作的紐帶。那么常見的合同書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整理的特許經營合同7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特許經營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為了廣泛宣傳體育賽事文化,樹立良好的賽事品牌形象,鼓勵、優秀的企業參與賽事市場開發,為特許企業的市場推廣提供平臺,甲、乙、丙三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本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賽事運作機構,擁有紀念郵票上圖案的所有權,乙方是甲方特許企業,擁有使用體育賽事徽記(以下簡稱徽記)開發郵品的排他性權利。丙方是國家郵政局直屬企業,有權投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具有生產體育賽事紀念郵票的排它權利。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郵政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三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定義
1.1“郵品”:指使用徽記制作發行的____系列郵品,具體包括____、____、____等郵票;
1.2“徽記”:指由_組成的標志,詳見附件1;
1.3“協議期限”:指本協議第條約定的期限;
1.4“區域”:指中國內地境內。
第二條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以無形資產投入本協議所涉及的郵品開發項目,承擔由于郵品開發不利造成的市場機會喪失的風險。甲方應當:
2.1負責郵品的報批工作;
2.2向丙方提供徽記在郵品上的使用權;
2.3向丙方提供名稱在郵品上的使用權;
2.4向丙方提供委托印制協議;
2.5向乙方及丙方提供郵品委托銷售授權書;
2.6負責郵品宣傳廣告的把關并為廣告的發布提供必要的幫助。
第三條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以甲方特許郵品的獨家開發權投入本協議所涉及的郵品開發項目,承擔由于郵品開發不利造成的市場機會喪失的風險。乙方應當:
3.1向丙方提供徽記在郵品上的使用權及郵品開發權,不得單獨或與其他人合作開發本協議所涉及的郵品;
3.2負責郵品的設計,并負責解決設計素材的版權問題,保證時限;
3.3負責郵品的銷售并保證銷售額達到郵品總價值的____%以上;
3.4向丙方提供委托印制協議。
第四條丙方權利義務
丙方以資金投入的方式投入本協議所涉及的郵品開發項目,并自愿承擔由于郵品銷售不利造成的經濟損失。丙方應當:
4.1協助甲方辦理郵品的報批及協調工作并支付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4.2按照郵品設計、發行方案及郵品設計樣稿(見附件二、三)的要求制作郵品,保證時限及郵品質量;
4.3負責郵品的銷售并保證銷售額達到郵品總價值的____%以上;
4.4負責郵品制作費、無形資產使用費等資金的投入,具體資金投入項目詳見附件四。
第五條郵品的設計、發行和制作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制定并認可了“郵品設計、發行方案”(見附件二)和“郵品設計樣稿”(見附件三),并將以此兩份文件作為郵品設計、發行、制作的原則,若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有任何與之不符的情況,三方須共同協商決定,并將修改內容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約定。
第六條郵品的銷售
6.1乙、丙雙方共同銷售郵品,原則上各自承擔____%的銷售任務,若遇某方超額銷售或達不到銷售目標的情況,雙方將共同協商解決。甲方不負責郵品的梢售,但作為合作一方,有權利隨時了解乙、丙雙方的銷售情況、查看銷售報表,乙、丙雙方應給予配合;
6.2乙、丙雙方在共同銷售郵品的過程中,應嚴格按照“關于郵品經梢價格的規定”(見附件五)執行,不得擅自調價。若有必要調整郵品價格來適應市場,應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并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約定;
6.3乙方將建立并負責管理郵品開發專用帳戶,用于本協議所涉及郵品開發項目的財務核算;
6.4自首批郵品上市后,乙、丙雙方應每周出具銷售報表,并在累計銷售收入達到____時,將銷售收入劃轉到郵品開發專用帳戶。
第七條徽記使用費的支付
三方理解并同意,由丙方分三次以資金和實物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徽記的使用費:
7.1第一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稅后額人民幣____萬元;
7.2第二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稅后額人民幣_____萬元;
7.3第三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____郵冊____本,____郵冊____本,____郵冊____本。
第八條利潤分配
8.1三方理解并認可,將以扣除郵品制作、銷售、宣傳成本及金牌運動員肖像使用費后的凈銷售利潤為依據(凈利潤的具體計算方式詳見附件六),計算各方的利潤分配額;
8.2鑒于甲、乙、丙三方的投入方式和各自所承擔的風險,三方協商確定利潤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配凈利潤的____%;乙方分配凈利潤的____%;丙方分配凈利潤的____%。
第九條保密條款
甲、乙、丙三方鄭重承諾,對本協議中的所有不宜公布的材料予以保密。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與他方(聘請的律師、會計師除外)討論或向他方披露。本協議終止后,各方在本協議本條項下的保密義務并不隨之終止。
第十條知識產權
甲、乙、丙三方承認并確認,徽記和名稱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相關法律的保護。所有本協議項下郵品的資料均由乙方依照甲方的要求設計,且丙方答應按時制作。作品應于完成時,視同自動成為甲方獨家的、排他的、永久的資產。甲方擁有這些產品資料的全部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和其他知識產權。甲方應被視為產品資料的唯一作者;產品應被認定為適用于法律意義上的、為甲方提供的“委托創作作品”。
第十一條合同的整體性
本協議(含附件)包含了甲、乙、丙三方對本協議的全部理解,并取代以前所有的有關口頭、書面的意向、安排和約定。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須經三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并與本協議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署后生效,效力持續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三條保證陳述
三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13.1三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13.2本合同經三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三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為破產、清盤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第十四條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三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將認同三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五條違約責任
15.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實質違背本協議而致使本協議終止,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15.2如果因丙方原因,導致交貨日期推延或供貨數量少于約定的數量,丙方應按日向甲方和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貨違約金。如因不可抗力導致交貨日期推延或供貨數量少于合同的約定數量,丙方應于供貨截止日期前書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并協商具體解決方式;
15.3如果因乙方原因,導致交貨日期的延誤,乙方應按日向甲方和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貨違約金。
第十六條不可抗力
16.1由于水災、火災、地震、罷工、勞工運動、疾病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門頒布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時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而且履行時間應相應延長;
16.2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證據。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個月,三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七條協議的變更、解除
17.1本協議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三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除本協議已約定外,須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協議依然有效;
17.2本協議的修改、變更、解除、終止,均應以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的書面文件為準;
17.3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協議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經三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一方不履行協議使本協議目標不能實現,其他方可解除本協議;
17.5一方因解散、破產等因素喪失履約能力,其他方可解除本協議;
17.6本協議任一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全部或者部分無效或者不具有執行力或者違反所適用的法律,則甲、乙、丙三方同意該條款全部
或者部分被視為刪除,但并不影響本協議的整體效力。
第十八條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三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8.1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8.2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九條其他
19.1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后視為正式生效;
19.2本合同構成三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9.3甲、乙、丙三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三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三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后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9.4本合同未經三方同意并特別指明是對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三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9.5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后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采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利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9.6本合同中標題只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9.7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
19.8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三方構成約束力;
19.9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三方各執____份;
19.10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附件1:____徽記標準圖
附件2:郵品設計、發行方案
附件3:郵品設計樣稿
附件4:資金投入項目清單
附件5:關于郵品經銷價格的規定
附件6:凈銷售利潤計算方式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丙方_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
特許經營合同 篇2
為明確雙方在特許經營上的權利義務關系,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特許方式和內容
1.1乙方自愿申請加盟q公司,由甲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后,乙方開辦特許企業。
1.2甲方向乙方授予特許經營權并提供管理體系。
1.3管理體系即有價值的專用的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
2、特許經營權益費及保證金
2.1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一次性繳納特許經營加盟費萬元。
2.2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應按特許企業總營業收入的一定比例按月向甲方交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
2.3本合同訂立前,乙方須向甲方繳納 萬元保證金。合同期滿后甲方將保證金退還乙方。若乙拖延繳納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甲方有權用保證金充抵。乙方收到充抵通知后,必須在日內將保證金補足。若乙方不能按期補足保證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不再退還保證金。
3、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3.1提供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證明材料。
3.2為特許企業提供技術骨干人員上崗前的專業培訓,并定期進行再培訓。
3.3甲方在本合同生效期內提供《特許經營管理手冊》(簡稱《手冊》)。手冊屬甲方所有,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或特許企業不得擴大使用。 3.4有權向特許企業指定配送q公司專用物品、原料及工具。
4、乙方及特許企業的權利和義務
4.1乙方負責辦理開辦特許企業所需的一切手續及特許企業經營所需流動資金。為特許企業落實建筑面積為平方米的經營場所(餐位設計不得少于個),并掃甲方要求對經營場所進行裝修改造,使其達到甲方驗收標準,具備特許企業的開業經營條件。
4.2乙方在特許企業開業前派送其有關人員接受“q公司培訓中心”的培訓和考核。在得到甲方的培訓證書后方可上崗。
4.3乙或特許企業發生重大變動時,如更換法定代表人、增減注冊資金,必須在日內通知甲方;特許企業改變經營場所或經營范圍,應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4.4乙方應保證特許企業按甲方的《手冊》內容及有關規定進行特許經營管理。
5.5乙方不得在特許企業之外使用特許權,不得將特許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
5、特許企業的管理與財務核算制度
5.1特許企業應執行甲方《手冊》規定的管理制度、規范標準。
5.2特許企業應執行國家制定的餐飲服務業財務會計制度和甲方有關特許企業的統一記帳方式。
5.3乙方應按月將 特許企業所有經營項目的總營業收入及真實的財務報表于次月日前報甲方予以備案,乙方不得少報、虛報、漏報。
6、保密
6.1乙方及特許企業應將《手冊》及為履行本合同所制定或批準的其它資料所含內容列為機密,并使其處于保密狀態。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及特許企業不得復制、記錄或以其它方式泄露給他人。
6.2乙方及特許企業承諾在整個合同期內和合同期滿后年內,不將它所知的任何保密信息、知識、經營方法等為了其他人、組織、公司的利益向其透露。
7、違約與處罰
7.1合同一經簽訂,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違約,如因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違約方應根據造成損失的程度支付萬元以上的違約金。
7.2乙方或特許企業違反合同規定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及賠償金:
1、未經甲方允許擅自擴大許可商標的使用范圍。或與其它商標組合使用;
2、未經甲方允許將許可商標再許可他人或轉讓,出借、轉賣他人制作或使用; 3
3、自行制作或使用與許可商標相似或變形的商標;
8、本合同的解除與終止
8.1本合同在下列條件下自動終止:
1、乙方或特許企業遭受嚴重虧損而無力或不可能繼續經營;
2、乙方或特許企業破產、無償還能力或開始清算程度;
3、乙方財產中主要部分被法院強制執行;
4、乙方解散。
8.2甲方遇下列情況之一時,向乙方發出書面通知,即可解除合同:
1、乙方重要資產轉讓他人或處于分立、合并狀態;
2、乙方擅自;轉讓特許企業,或擅自改變特許企業經營場址或經營范圍;
3、乙方或特許企業不遵守《手冊》內容或特許體系程序規范;
8.3合同到期后,乙方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期滿之日即自行終止。
9、合同解除或終止后雙方的責任
9.1本合同提前解除或期滿終止后,乙方應在日內支付所有應付給甲方的費用,同時注銷特許企業的工商登記;
9.2乙方應在日內歸還甲方商業技術秘密資料;歸還帶有甲方商業標志、商標、招牌和資料等 ;
9.3自本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乙方應立即停止特許企業的業務活動和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停止使用甲方商標、商名、標志(包括與其相似或易混淆的任何商標、商名和標志)。
10、爭議的解決 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雙方如有意見分歧,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會仲裁。該裁決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11、合同期限 合同有效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12、附則
12.1乙方承諾特許企業成立后,受本合同約束,遵循本合同中有關乙方和特許企業權利義務的規定。
12.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12.3本合同未盡事宜,另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日期:
特許經營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辦公地址: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
為了廣泛宣傳體育賽事文化、樹立良好的賽事品牌形象,鼓勵優秀的企業參與賽事市場開發,為特許企業的市場推廣提供平臺,甲、乙、丙三方根據各自職能簽署本協議。本協議中,甲方是賽事運作機構,擁有紀念幣上圖案的所有權,乙方是甲方特許企業,擁有使用體育賽事徽記(以下簡稱徽記)開發紀念幣的排他性權利。丙方是甲方特許的紀念幣生產企業,有權投資從事生產經營活動,具有生產體育賽事紀念幣的排他性權利。經甲、乙、丙三方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體育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為明確三方的權利義務,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定義
1.1 “紀念幣”:指使用徽記制作發行的____系列紀念幣,具體包括____、____、____等紀念幣。
1.2 “徽記”:指由____組成的標志,詳見附件1
1.3 “協議期限”:指本協議第____條約定的期限。
1.4 “區域”:指中國內地境內。
第二條 甲方權利義務
甲方以無形資產投入本協議所涉及的紀念幣開發項目,承擔由于紀念幣開發不利造成的市場機會喪失的風險。甲方應當:
2.1 負責紀念幣的報批工作;
2.2 向丙方提供徽記在紀念幣上的使用權;
2.3 向丙方提供名稱在紀念幣上的使用權;
2.4 向丙方提供委托印制協議;
2.5 向乙方及丙方提供紀念幣委托銷售授權書;
2.6 負責紀念幣宣傳廣告的把關并為廣告的發布提供必要的'幫助。
第三條 乙方權利義務
乙方以甲方特許紀念幣的獨家開發權投入本協議所涉及的紀念幣開發項目,承擔由于紀念幣開發不利造成的市場機會喪失的風險。乙方應當:
3.1 向丙方提供徽記在紀念幣上的使用權及紀念幣開發權,不得單獨或與其他人合作開發本協議所涉及的紀念幣;
3.2 負責紀念幣的設計,并負責解決設計素材的版權問題,保證時限;
3.3 負責紀念幣的銷售。并保證銷售額達到紀念幣總價值的____%以上;
3.4 向丙方提供委托印制協議。
第四條 丙方權利義務
丙方以資金投入的方式投入本協議所涉及的紀念幣開發項目,并自愿承擔由于紀念幣銷售不利造成的經濟損失。丙方應當:
4.1 協助甲方辦理紀念幣的報批及協調工作并支付由此產生的所有費用;
4.2 按照紀念幣設計、發行方案及紀念幣設計樣稿(見附件2,3)的要求制作紀念幣,保證時限及紀念幣質量;
4.3 負責紀念幣的銷售并保證銷售額達到紀念幣總價值的____%以上;
4.4 負責紀念幣制作費、無形資產使用費等資金的投入,具體資金投入項目詳見附件4
第五條 紀念幣的設計、發行和制作
甲、乙、丙三方經協商,制定并認可了“紀念幣設計、發行方案”(見附件2)和“紀念幣設計樣稿”(見附件3),并將以此兩份文件作為紀念幣設計、發行、制作的原則,若在實際操作過程中有任何與之不符的情況,三方須共同協商決定,并將修改內容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約定。
第六條 紀念幣的銷售
6.1 乙、丙雙方共同銷售紀念幣,原則上各自承擔____%的銷售任務,若遇某方超額銷售或達不到銷售目標的情況,雙方將共同協商解決。甲方不負責紀念幣的銷售,但作為合作一方,有權利隨時了解乙、丙雙方的銷售情況、查看銷售報表,乙、丙雙方應給予配合;
6.2 乙、丙雙方在共同銷售紀念幣的過程中,應嚴格按照“關于紀念幣經銷價格的規定”(見附件5)執行,不得擅自調價。若有必要調整紀念幣價格來適應市場,應由甲、乙、丙三方共同協商,并以補充協議的形式予以約定;
6.3 乙方將建立并負責管理紀念幣開發專用帳戶,用于本協議所涉及紀念幣開發項目的財務核算;
6.4 自首批紀念幣上市后,乙、丙雙方應每周出具銷售報表,并在累計銷售收入達到____時,將銷售收入劃轉到紀念幣開發專用帳戶。
第七條 徽記使用費的支付
三方理解并同意,由丙方分三次以資金和實物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徽記的使用費:
7.1 第一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稅后額人民幣____萬元;
7.2 第二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稅后額人民幣____萬元;
7.3 第三次支付,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稅后額人民幣____萬元。
第八條 利潤分配
8.1 三方理解并認可,將以扣除紀念幣制作、銷售、宣傳成本及金牌運動員肖像使用費后的凈銷售利潤為依據(凈利潤的具體計算方式詳見附件6),計算各方的利潤分配額;
8.2 鑒于甲、乙、丙三方的投入方式和各自所承擔的風險,三方協商確定利潤分配比例如下:甲方分配凈利潤的_______%;乙方分配凈利潤的____%;丙方分配凈利潤的_%。
第九條 保密信息的使用
甲、乙、丙三方鄭重承諾,對本協議中的所有不宜公布的材料予以保密。未經另一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與他方(聘請的律師、會計師除外)討論或向他方披露。
第十條 知識產權
甲、乙、丙三方承認并確認,徽記和名稱及相關的知識產權均受到《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著作權法》和其他法律的保護。所有本協議項下紀念幣的資料均由乙方依照甲方的要求設計,且丙方答應按時制作。作品應于完成時,視同自動成為甲方獨家的、排他的、永久的資產。甲方擁有這些產品資料的全部著作權、專利權、商標權和其他知識產權。甲方應被視為產品資料的唯一作者;產品應被認定為適用于法律意義上的、為甲方提供的“委托創作作品”。
第十一條 合同的整體性
本協議(含附件)包含了甲、乙、丙三方對本協議的全部理解,并取代以前所有的有關口頭、書面的意向、安排和約定。對本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應以補充協議的形式進行。補充協議構成本協議的一部分,須經三方授權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并與本協議正本具有同等的法律約束力。
第十二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經甲、乙、丙三方簽署后生效,效力持續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十三條 保證陳述
三方互相陳述、保證和承諾如下:
13.1 三方均具有完全的權利和法律權限或有效的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13.2 本合同經三方簽署,即依其中條款構成對三方合法、有效和有約束力的責任,因為破產、清盤或其他影響債權人權利的法律對履行造成的影響除外。
第十四條 遵守法律
如果有合理的原因相信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違反了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三方須及時修改本合同以遵守法律。但是,如果修改令本合同喪失了其根本目的,那么將認同三方同意終止。如果本合同因本條而終止,款項應支付至終止日的履行程度。那些為將來而已支付的款項應按比例退還,除了明確規定在協議終止后仍然有效的條款以外,任何一方將不就本合同而負任何義務或責任。
第十五條 違約責任
15.1 如果本協議的任何一方實質違背本協議而致使本協議終止,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違約賠償責任;
15.2 如果因丙方原因,導致交貨日期推延或供貨數量少于約定的數量,丙方應按日向甲方和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貨違約金。如因不可抗力導致交貨日期推延或供貨數量少于合同的約定數量,丙方應于供貨截止日期前書面通知甲方和乙方,并協商具體解決方式;
15.3 如果因乙方原因,導致交貨日期的延誤,乙方應按日向甲方和丙方償付不能交貨部分貨款總值____%的部分逾期交貨違約金。
第十六條 不可抗力
16.1 由于水災、火災、地震、罷工、勞工運動、疾病[包括傳染性疾病(sars)]或本屆賽事比賽日程正式公布后政府部門頒布的命令等不可預見、無法避免和無法控制,不是由于一方的過失而引起的情況(不可抗力事件),致使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本合同,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不應被視為違約和應對另一方就無法履行或延遲履行負責,而且履行時間應相應延長;
16.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須及時將不可抗力的性質、影響程度通知另一方并提供證據。如果不可抗力持續或累計超過一個月,三方在所有合理情況允許下為減輕影響或制定替代安排而進行真誠的協商。
第十七條 協議的變更、解除
17.1 本協議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三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協議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除本協議已約定外,須經三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協議依然有效;
17.2 本協議的修改、變更、解除、終止,均應以三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章的書面文件為準;
17.3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協議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經三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協議;
17.4 一方不履行協議使本協議目標不能實現,其他方可解除本協議;
17.5 一方因解散、破產等因素喪失履約能力,其他方可解除本協議;
17.6 本協議任一條款無論因何種原因全部或者部分無效或者不具有執行力或者違反所適用的法律,則甲、乙、丙三方同意該條款全部或者部分被視為刪除,但并不影響本協議的整體效力。
第十八條 爭議的解決
因本合同引起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由三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三方均可選擇以下爭端解決機制:
18.1 提請北京仲裁委員會按照該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18.2 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第十九條 其他
19.1 所有根據本合同要求和許可發出的通知都必須是書面的,在親手送達或在以特快專遞(需要有回執)發出三天后視為正式生效;
19.2 本合同構成三方之間就本合同所述內容的全部理解,取代所有先前其他或同期的有關所述內容的協議;
19.3 甲、乙、丙三方確認,在合作期間,一方可能得到另一方的保密資料。三方同意除非為了履行本合同而需要使用保密資料,三方將保護保密資料,只在履行本合同時對同樣知道該等資料是保密資料并同意保密的人等披露保密資料。披露以所需知道的范圍為限。保密責任不包括非經一方違反保密責任而已為公眾所知或根據法律要求披露的資料,本合同終止之后保密責任繼續有效;
19.4 本合同未經三方同意并特別指明是時本合同的修改,以書面形式經三方授權代表簽署,不得修改;
19.5 一方未對另一方違反本合同條款行為或之后的違約行為作出反對或采取行動不得視為棄權。本合同中的權利和補救方式是累積性的,任一方行使一項權利或補救不排除或放棄其對其他權利和補救方式的行使;
19.6 本合同中標題只為方便查閱,不構成本合同的實質內容;
19.7 任何一方沒有另一方的事先書面許可不得轉讓或授權本合同下的權利和/或責任。本合同和其中所有條款對三方有效,也對三方各自的繼承和批準的轉讓人有效。在任何情況下,允許的轉讓都不能免除出讓人的責任;
19.8 本合同附件構成本合同的一部分,與合同條款同樣有效,對合同三方構成約束力;
19.9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三方各執____份;
19.10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三方另行協商解決。
附件1:徽記標準圖
附件2:紀念幣設計、發行方案
附件3:紀念幣設計樣稿
附件4:資金投入項目清單
附件5:關于紀念幣經銷價格的規定
附件6:銷售利潤計算方式
甲方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公章) 丙方_____(公章)
代表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___(簽字) 代表_____(簽字)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 篇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并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特許經營關系
總部與加盟店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______承擔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注冊的_______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秘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手冊》,制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
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并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范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于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建筑物______層,面積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范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占許可權。
第四章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后一個年度的______月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于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于手冊所規定的范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準,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于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并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于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
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培訓
第二十一條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并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核批準,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后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并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后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培訓的考核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后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支持
第二十六條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為_______個月,并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于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為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咨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費用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
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采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于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采購或制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并指定總部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購,并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采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采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采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范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布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為,一律視為總部的行為,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配送與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采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采購。
第四十一條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準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采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征得總部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布批準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
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并報請總部批準后,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志,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后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并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注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并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志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制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制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制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商業秘密
第五十九條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
域內以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秘密的權利。
商業秘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商業秘密的范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秘密的構成條件。
第六十一條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業秘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限于總部規定范圍內的人員知悉商業秘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秘密;
(四)《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二條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加盟店及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秘密的義務。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并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業秘密人員的過錯而為公眾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加盟店及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泄露總部商業秘密,給總部及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權利回授
加盟店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秘密或對總部商業秘密的改進,均應無條件地許可總部使用并由總部許可其他網絡成員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秘密。
第六十四條競業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加盟店工作期間及勞動關系結束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托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條補償
總部對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后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加盟店的違約而終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補償。
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加盟店員工的補償,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由加盟店給予補償,本合同終止后的補償義務由總部承擔。
第六十六條承諾與保證
加盟店承諾并保證: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加盟店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秘密。
第六十七條替代責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加盟店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二章專利
第六十八條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條專利權的無效
本合同簽訂時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加盟店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加盟店無權要求賠償。
本合同簽訂后,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專利權的終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加盟店有權解除合同,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加盟店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其他專利在
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技術革新
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秘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并視為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秘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為商業秘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為商業秘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并參照國家專利局《關于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三章著作權
第七十三條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件),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條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六條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托(指定)加盟店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加盟店為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網絡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件)。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四章知識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七條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并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為采取行動。
加盟店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負有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八條訴訟權利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為自行進行調查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調查,搜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三)制止侵權行為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為并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九條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由總部根據侵權的范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加盟店行使訴權,應當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指示,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采取措施。除因情況緊急而需要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為采取的任何措施均應按總部的指示行事。
第八十條報告
加盟店發現本區域內第三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應當立即將侵權人、侵權事實、危害后果等情況報告總部。
因情況緊急而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的,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第八十一條訴前保全
加盟店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特許經營系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加盟店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第八十二條費用負擔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采取措施所支出的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及相關費用,按下列規定先行支付:
(一)由加盟店行使訴權的訴訟費、律師費由總部支付;
(二)其他費用由加盟店支付;
(三)總部與加盟店根據個案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第八十三條賠償金的分配
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為所獲得的賠償金原則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損失”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受到損害的網絡成員按比例分配;
(二)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總部參照網絡成員受到的損失及案件訴訟情況等合理分配;
(三)加盟店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開支,從獲得的賠償金中優先支付。
第八十四條第三人起訴
因第三人主張總部知識產權侵權
而對加盟店采取的法律程序,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之內報告總部。
加盟店應按照總部的指示行事。必要時,總部有權指定專業人員作為案件的代理人參與有關的法律程序。
因總部知識產權構成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而裁決加盟店承擔責任的,其賠償責任及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總部負擔,否則按第八十三條的規定執行。但是,因加盟店或加盟店的越權行為所導致的任何訴訟或結果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其他訴訟
加盟店與第三人之間產生的下列糾紛,應當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一)有關產品(服務)質量的糾紛;
(二)有關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糾紛;
(三)涉及特許經營系統形象與聲譽的其他糾紛。
第十五章廣告與費用
第八十六條廣告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特許經營系統的品牌、商標及產品(服務),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總部負責系統的廣告計劃、廣告策略、廣告設計及全國性廣告的發布,加盟店按照總部的要求在本店發布促銷廣告,開展促銷活動。
第八十七條廣告控制
總部對加盟店廣告活動享有控制權利,加盟店應當充分尊重總部對廣告的控制,按照總部的規定開展廣告活動。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對廣告活動的要求,不得違反規定發布廣告。加盟店發布廣告,其廣告內容和方案均應事先報告總部,經總部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八十八條廣告基金
總部建立一項全國性的廣告基金,用于開展廣告活動的費用。全國性廣告基金由總部負責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的費用來源及繳付時間如下表:
基金來源與繳付金額(或比例)
繳付時間
總部每年度繳付不少于____元
總部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的____%
總部廣告基金的____%
供應商支付的廣告與促銷費用
第八十九條廣告基金的用途
廣告基金限于支付宣傳特許經營的品牌、商標、產品(服務)的廣告支出及促銷與公關費用。
廣告基金不得用于支付總部推銷加盟的廣告費用,如果在由廣告基金支付費用的廣告中包含了推銷加盟方面的內容,則應當按照其所占比例,由總部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九十條廣告基金的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實行獨立核算,設立單獨的銀行賬戶,由總部或其委托的機構進行管理。廣告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保留全部資料,存檔備查。
廣告基金管理機構可以根據合理的財務手續從廣告基金中獲取補償,補償項目包括:因賬目管理、審計、提交報告及法律費用等開支。
供應商支付給總部的廣告費,作為總部廣告基金的收入,在使用時應當遵照供應商的要求。
第九十一條廣告基金的審計
總部應于當每年的第一個季度提交一份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上一年度廣告基金收支情況的財務報告,并將正式副本提交加盟店審查。
第九十二條基金的歸屬
本年度節余的廣告基金,應當按照廣告基金的交納金額予以返還或抵扣下一年度應當交納的廣告基金。
第十六章特許經營費用
第九十三條加盟費
加盟商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支付金額為_______元的加盟費用,其中_______元作為總部對加盟商進行培訓的費用,_______元作為總部對加盟店進行商圈調查及指導加盟店籌備、開業與運營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為加盟店接受特許經營權的費用。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加盟店均無權要求總部返還加盟費。
第九十四條特許權使用費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總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一)每月(季或年)支付_________元的定額使用費;
(二)按照加盟店銷售額的_________%交納。
總部有權在上述收費標準范圍內進行調整,加盟店應當遵照執行。按照本合同規定計算的當月特許權使用費應當于次月15日前交納。
銷售額是指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收入(包括進貨回扣、銷售返利等),扣除給予客戶的現金折扣、價格折扣、實物折扣的合計金額,無論是否已經收訖。
第九十五條特許權使用費的審核
總部根據加盟店每月報送的財務報表核算特許權使用費。按照加盟店月報表計算的特許權使用費與年度審計報告確定的特許權使用費之間出現的差額,以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對加盟店所申報的銷售收入,如果與總部統一供應或配送的產品、包裝物的數量及其他情況明顯不符,而加盟店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總部有權對銷售額予以合理調整,并視為違約行為予以處罰。
第九十六條保證金
為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加盟店應當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交納_________元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如加盟店拖欠總部的債務(特許權使用費、服務費、貨款、罰款、違約金等),總部有權以保證金的全部或部分充抵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充抵債務的通知后,應當立即向總部支付與充抵債務數額相同的現金,補足保證金。
第十七章財務管
理
第九十七條財務會計制度
加盟店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并按照總部的有關要求,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九十八條財務報表
加盟店應當于次月_________日前向總部報送加盟店當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加盟店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加盟店應當于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總部提交上一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及_________。
第九十九條財務監督
總部每年(季)對加盟店的財務進行一次檢查,于每年(季)結束后_________日內進行;總部根據需要在提前_________天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可以于選定的工作時間對加盟店進行財務檢查。
加盟店應當予以充分地合作,向檢查人員提供所有相關的資料和文件,并如實回答檢查人員提出的問題。
第一百條財務審計
加盟店提交給總部的年度財務報表中,其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以及_________報表,應當經注冊會計師依法審計。
對加盟店的財務會計報表有疑義時,總部有權指定注冊會計師對有關問題進行審計,審計結論對加盟店具有約束力,并作為解決爭議的依據。審計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由于加盟店對審計不予配合或不能提供審計所需的資料,致使審計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作出審計結論的,視為加盟店未履行如實申報財務會計報表的義務。
第一百零一條支付方式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的所有款項,一律匯入總部指定的銀行賬戶,匯款手續費由加盟店負擔。總部最遲在收到款項后10日內向加盟店開具發票。
第十八章信息披露
第一百零二條信息披露的要求
總部和加盟店均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總部或加盟店向對方提供的有關信息披露的文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一百零三條總部的披露
總部承諾并保證,總部在簽訂本合同之前為了說明開展特許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而向加盟店展示的《特許經營加盟說明書》和各種文件、資料、圖片、數據,以及在刊登的廣告中表達的內容,都是真實可靠的,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在該等信息中包含了不確定的內容或表述,加盟店予以理解,且得到總部作出的進一步闡明,并無因此產生的任何誤解。
總部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將總部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系統的經營情況書面通報加盟店。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加盟店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總部應當在合理時間內將該等重大事件的有關情況向加盟店通報,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調整;
(二)總部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總部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總部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總部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總部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凈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六)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總部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八)總部股東變動情況和持股比例;
(九)總部減少注冊資本、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十)涉及總部的重大訴訟;
(十一)可能對特許經營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四條加盟店的披露
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向通過《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其他資料向總部披露的信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加盟店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將加盟店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總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時,加盟店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總部報告,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加盟店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二)加盟店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加盟店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三)加盟店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四)加盟店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凈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五)加盟店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六)加盟店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七)加盟店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八)涉及加盟店的重大訴訟;
(九)可能對加盟店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五條質詢
總部或加盟店如果有證明或理由表明對方有應當披露的信息而未披露或者對方披露的信息不實,可以向對方提出書面質詢。
受質詢的一方應當在收到質詢函后7個工作日內及時就質詢的
動。加盟商將通過培訓等途徑使自己掌握加盟店的操作規范與方法。加盟商將與總部同心協力以完成本協議的宗旨和目標。
第一百五十六條不可抗力
總部或加盟店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延遲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不可抗力發生后24小時之內,總部或加盟店應當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情況簡要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結束后_________日內,應將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及影響程度書面通知對方,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除非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無法通知的情形之外,如未按時通知,則不得援引不可抗力條款作為免除責任的理由。
第一百五十七條合同文本
總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二份,總部和加盟商各保存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總部保存_________份,加盟商保存_________份。加盟店確因工作需要增加合同副本,應當向總部申請,加盟店不得復制本合同。
加盟商應當對本合同文本采取保密措施,指定專人負責統一保管,加盟店有關人員需查閱本合同文本,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查閱制度,經加盟商(負責人)批準后,在指定地點查閱。
因訴訟所需,可以將本合同復印件提交仲裁委員會、代理案件的律師,但應與代理律師簽署保密協議。
第一百五十八條聲明
加盟店聲明:加盟店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經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了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條款的含義,同意簽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二十五章附則——術語定義
本合同——指總部與加盟店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以及合同附件的總稱。
主合同——指總部與加盟店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不包括合同附件。
附屬協議——本合同附件中標明“協議”字樣的附屬文件。
特許店——指特許經營系統設立的營業機構,包括直營店和加盟店。
加盟商——指向總部提出加盟申請,與總部簽訂本合同的當事人。如加盟商以自己名義設立加盟店,則加盟商與加盟店指向同一主體。
加盟店——指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設立的營業機構。
網絡成員——特許經營系統內除總部之外的所有獨立核算的單位,包括直營店、加盟店、配送中心等。
第三人——依照本合同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主體以外的個人或組織。
通知——指以傳真、電報、電子郵件或書面形式發出給對方的文件。
書面通知——指加蓋單位印章并由主管人員簽名的書面文件,其中有關財務方面的通知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其他通知一律加蓋公章。
設備與物品——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實際使用,但不向客戶銷售的產品。
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制造商按照特許人特定的要求(種類、規格、品牌等)制造,提供給網絡成員使用的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特許經營系統使用的除專用設備與物品以外的設備與物品。
產品——特許經營系統對外銷售商品,包括有形的商品與無形商品(服務)。
工作指令——總部、總部按照管理權限向網絡成員發出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通知、指示、決定等書面文件。
處罰——特許經營系統內對輕微違約行為的罰款,即要求違約方償付違約金。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 篇5
特許經營合同糾紛管轄
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本質上屬于合同糾紛,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4條的原則規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實踐中,當事人往往對管轄問題作出約定,人民法院經審查合法有效的,不違反關于知識產權案件專屬管轄和級別管轄規定的(上海為楊浦區法院,北京為朝陽區法院),可以按照約定確定管轄法院。
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法律適用
處理該糾紛的法律依據主要是《合同法》第124條和總則部分相關規定,以及《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
特許經營合同糾紛注意事項
特許經營合同在我國是一種比較新型的合同類型。特許經營在買踐中往往被稱為加盟經營或者特許連鎖。對于特許經營的類型和具體范圍,各國認識并不完全一致。特許經營作為一種合同行為,在我國合同法上并沒有作出明確界定,但作為一種市場經營行為,已經普遍存在而且有不斷擴張、蓬勃發展的明顯趨勢。在我國,原國內貿易部曾于xx年11月14日頒布《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試行)》,20xx年12月30日商務部令第25號發布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20xx年2月6日國務院令第485號發布了《商業特許經營管理條例》(自20xx年5月I日起施行),這個行政法規是我國目前專門規制特許經營的最高層級的規范性文件。
參照我國有關的行政法規并結合國外立法例和一些學術理解,特許經營應當具有如下特征:
(1)特許人與被特許人之間為合同關系;
(2)特許人向被特許人提供注冊商標、企業標志、專利、專有技術等經營資源,并進行營業指導和援助;
(3)在統一經營體系下從事經營活動(即被特許人服從特許人的控制);
(4)被特許人向特許人支付報酬;
(5)兩當事人是獨立的經營者,被特許人依其自有資本進行經營,但并不排除特許人的資金支援。
雖然特許經營也被稱為特許連鎖,但并非連鎖經營都構成特許經營,直營連鎖因連鎖店屬于總部自有、非獨立經營而不屬于特許經營范疇。特許經營與特約經銷、特約代理、獨家經銷(如特約店、代理店、專賣店)也有所不同。特許經營是總部將商標、商號、專利、經營訣竅等的使用許可和經營指導等作為組合提供與加盟店的,由此獲得加盟店支付的使用費。與此相反,特約店、代理店、專賣店是基于定型合同(格式合同),就附有某一制造商商標的特定商品進行持續性地買人、再賣出,或者受其委托經銷該產品。在特許經營中,必須要確保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即總部對加盟店的經營給予全面的指導、援助;在特約店、代理店、專賣店中,也有制造商對其進行指導、援助的,但這只不過是制造商附隨商品的批發銷售的二次行為,該行為自身通常不能請求支付使用費。
特許經營本身是一項民商事行為(合同行為),本質上屬于民商事法律的調整范圍。特許經營的核心內容是涉及商標、商號、專利和專有技術等的許可使用問題。因此,對于因特許經營引發的糾紛,除了適用(合同法》以外(盡管特許經營合同不屬于《合同法》列名合同),一般情況下都會涉及《商標法》、《專利法》、《反不正當競爭法》等知識產權法律的適用問題,而其他相關法律多是偶爾或者附帶涉及。可以說,因特許經營產生的糾紛一般情況下都是直接與知識產權有關的合同糾紛或者侵權糾紛。因此,《規定》將之列入知識產權合同糾紛。
特許經營合同 篇6
1。協議雙方
甲方:F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建立之企業法人(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
地址: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
乙方:,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建立之企業法人(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為:
注冊地址: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
2。總則
鑒于甲方為提高F膠卷沖印之質量及服務水平,保障F膠卷沖印商所賣F產品之供應,確保F產品銷售及沖印服務之合理定價,拓展F產品之市場,維護消費者之合法權益,推出《F專賣店》計劃;鑒于乙方為膠卷沖印服務及膠卷相關產品零售之合法經營者,并受邀加入《F專賣店》計劃,成為《F專賣店》之成員;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本著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3。協議宗旨
訂立本協議的目的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行《F專賣店》計劃后,確保乙方供貨情況,服務水平及銷售定價,以促進及提高彩擴的質量和標準。
訂立本協議并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擔任甲方或其有關企業的代理商、代理人或受雇人,乙也不得依據本協議,代表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訂立本協議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之權利。
4。有效期
有效期兩年,由簽訂日計,除非本協議已提前終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出延長協議之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協議有效期壹年。
5。乙方權利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期后三個月內,按甲方《F專賣店》之裝修標準和要求,完成其店面裝修,并書面通知甲方派員驗核。經甲方派員視察,認為符合《F專賣店》標準裝修要求后三個月內,向乙方提供不超過人民幣元的店面裝修補助費。如實際裝修費用少于此金額時,則按照實際裝修費用支付補助費。甲方支付上述補助費時,乙方須向甲方提出該店裝修成本費用分析表及合法有效發票或其他憑證之復印件副本,以備甲方審核及存案。
乙方購買F相紙及沖藥可得核定優惠獎分,乙方憑優惠獎分可向甲方所指定商號購買指定產品可獲優惠價格,優惠獎分之核定及優惠價格之確定辦法由甲方另行制定。
乙方只需支付甲方特別優惠之保養費用,便可享有全年特惠之沖機維修保養服務,技術訓練,指導等。
甲方將以大量廣告,推廣活動作為宣傳后盾,為乙方招來更龐大之服務對象,以利乙方得享更高的營業利潤。
6。乙方義務
乙方必須于《F專賣店》內主要柜臺陳列及出售F膠卷及F產品,并積極參與甲方所舉辦之宣傳及推廣活動。
乙方愿遵照甲方指示,隨時將店鋪內外陳設、布置加以改善、修正,以配合《F專賣店》之標準形象設計。但乙方應自行解決有關廣告及宣傳品所需的批核手續。
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承諾并保證百分之百采用F相紙及F亨沖藥作為沖印相片之用,并經常保持甲方所定之沖印質量標準。沖印收費必須根據《F專賣店》統一的價格標準。乙方并承諾及保證向甲方指定的銷售商購買F相紙及F亨沖藥。
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承諾并保證不接受其他專賣或任何類似形式之指定或資格。
乙方應于進貨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訂貨計劃,訂貨計劃應載明訂貨物之品名、規格、數量等。
7。甲方職責
甲方為會員提供適當之訓練或輔導,作為經營《F專賣店》所應具備之條件,以保持《F專賣店》應具備之高質量服務。
甲方為《F專賣店》作出之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之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
《F專賣店》一切有關F膠卷及相紙之燈箱廣告品,店鋪內外之陳設,由甲方定出標準形象設計。
在外匯及有關政策未發生較大變動的前提下,甲方負責確定的《F專賣店》人民幣價格向乙方供應每月訂購的藥水、相紙及膠卷等,但甲方有權依據匯率變動之情況相應調整《F專賣店》之人民幣價格,無須征得乙方之同意。
8。甲方權益
如乙方經營《F專賣店》表現未如理想,包括乙經營虧損、或出現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止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或經營所需的其他證照時、或未達至甲方之標準要求、或違反合約中之任何一項,甲方保留一切權益作為修改及有權單方面終止此協議。
9。終止賠償
在甲方依據第八章終止合約時,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撤除所有《F專賣店》燈箱及一切有關之裝飾用具、店面裝修、宣傳品等,甲方給予乙方之優惠獎分將即時取消。此外,乙方須按下列百分比繳還甲方為乙方提供之燈箱制作及門面裝修費用之金額,作為對甲方之補償。
-如協議未滿一年的,乙方必須償還甲方百分之百的裝修補助費金額。
-在協議期滿一年但未滿兩年的,乙方必須償還甲方百分之五十的裝修補助費額。
上述償還之金額將根據第五章第一條呈交之裝修成本費用分析表計算。
第二條如乙方在協議未期滿前,非因第十一章規定之不可抗力而自行提出終止協議,乙亦必須履行第九章第一條之規定。
10。所有權
所有帶有表示“F”或與“F”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擁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注冊甲方的或與甲方有關的企業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于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
若乙方違反第十章第一條的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乙方除應按第九章第一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其違約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來自第三方的索賠)。
11。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但不限于天災、水災、火災、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勞工問題致使乙方無法取得相紙及沖藥,并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之另一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因發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況,致令甲方無法履行協議時,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時終止合約,并適用第十一章第三條之規定。
如因第十一章第一條及第二條的原因終止協議,雙方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自行承擔費用擴除所有《F專賣店》燈箱及一切有關裝飾用具、店面裝修、宣傳品等,甲方給予乙方之優惠獎分將即時取消,但乙方無須退還甲方之補助費。
12。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按其規則進行仲裁。
雙方協商解決爭議時,若中國法律對所爭議之事項無相應規定或無明確規定時,雙方可以按照中國加入的相關國際條約、公約或國際社會認可的國際慣例協商解決爭議事項。
13。通知
任何書面通知義務按本合我中所述雙方的注冊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后,即應視為送達。
乙方茲承諾簽署本合約,并已閱讀及明白本合約所列條款所包含之規定,并同意受其約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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