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運輸合同范文合集7篇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它可以保護民事法律關系。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如何擬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運輸合同7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運輸合同 篇1
合同編號:運字〔 〕年 號
托運方:
承運方(車主、車號):
承運方詳細地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名稱及規格、數量,詳見發貨單(碼單№: );
本批次貨物總價值: 拾 萬 仟 佰 拾 元 角 分(¥: )。貨物運輸合同模板
第二條 包裝要求:托運方必須按照國家主管機關規定的標準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安全的原則進行包裝;裝車時包裝完整、整潔、無破損、無淋浴;否則承運方有權拒絕承運。
第三條 貨物起運地點: ;
貨物到達地點: 。
第四條 貨物承運日期 年 月 日 時;貨物運到期限 小時。
第五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_________。
第六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按托運人及收貨人要求裝卸為主 。
第七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辦法:按收貨人要求驗貨,并要求收貨人在隨行的碼單上蓋章或有權人簽字。
第八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
承運人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經收貨人簽收蓋章后,持收貨人簽收單向托運人結算運費;
承運人將貨物送到約定地點,經收貨人簽收蓋章后,持收貨人簽收單直接向收貨人結算運費;
第九條 各方的權利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合同的內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否則,承運方有權停止運輸,并要求對方支付違約金。托運方對托運的貨物,應按照規定的標準進行包裝,遵守有關危險品運輸的規定,按照合同中規定的時間和數量交付托運貨物。
二、承運方的權利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雜費用。如果收貨方不交或不按時交納規定的各種運雜費用,承運方對其貨物有扣壓權。查不到收貨人或收貨人拒絕提取貨物,承運方應及時與托運方聯系,在規定期限內負責保管并有權收取保管費用,對于超過規定期限仍無法交付的貨物,承運方有權按有關規定予以處理。應托運方及收貨人的要求,臨時變更運輸路線、到貨地點而增加運輸費用的,承運方有權向運輸費用實際承擔人收取。
2.承運方的義務: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對貨物的毀損、丟失、盜搶、事故、雨淋潮濕,混入其它物品而造成污染引起產品變質,造成產品外包裝破損、弄臟等損失的均應承擔賠償義務。
三、收貨人的權利義務
1.收貨人的權利:在貨物運到指定地點后有以憑證領取貨物的權利。必要時,托運方指定的收貨人有權向到站、或中途貨物所在站提出變更到站或變更收貨人的要求。
2.收貨人的義務:在接到提貨通知后,按時提取貨物,繳清所有應付費用。超過規定提貨時,應向承運人交付保管費。
第十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1.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物,托運方應償付給承運方給承運方違約金 元。
2.由于在普通貨物中夾帶、匿報危險貨物等而招致貨物摔損、爆炸、腐蝕等事故,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由于貨物包裝缺陷產生破損,致使其它貨物或運輸工具、機械設備被污染腐蝕、損壞,造成人身傷亡的,托運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承運方責任
1.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和要求配車發運的,承運方應償付給托運方違約金_________元。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或接貨人,應無條件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或接貨人。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還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 元。
3.承運方沒有履行或部分履行其義務的,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給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它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規定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滅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6.發生不可抗力事件造成損失的,應及時取證,積極向保險部門索賠。
第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托運方二份、承運方一份。
托運方(蓋章): 承運方(蓋章):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地址: 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帳號:_________
運輸合同 篇2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經過協商,根據合同法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合同期為一年,從年月日起到年月日為止。
二、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貨物,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三、甲方的義務:
1、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對貨物進行包裝,沒有統一規定包裝標準的,應根據保證貨物運輸的原則進行包裝,甲方貨物包裝不符合上述要求,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甲方不予更正的,乙方可拒絕起運。
2、按照雙方約定的標準和時間向乙方支付運費。
四、乙方的義務:
1、按照運單的要求,在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甲方指定的地點,交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2、承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如出現此類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
五、運輸費用及結算方式:
1、運費按乙方實際承運貨物的里程及重量計算,具體標準按照運單約定執行。
2、乙方在將貨物交給收貨人時,應向其索要收貨憑證,作為完成運輸義務的證明,持收貨憑證與甲方結算。
3、甲方對乙方所提交的收貨憑證進行審核,在確認該憑證真實有效且貨物按期運達無缺失損壞問題后10日內付清當次運費。
六、甲方交付乙方承運的貨物均系供應客戶的重大生產資料,乙方對此應予以高度重視,確保貨物按期運達。非因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逾期運達的,如客戶追究甲方責任,乙方應全額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因發生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造成貨物無法按期運達目的地時,乙方應將情況及時通知甲方并取得相關證明,以便甲方與客戶協調。
七、運輸過程中如發生貨物滅失、短少、損壞、變質、污染等問題,乙方應按照以下標準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貨物滅失或無法正常使用的,按運單記載貨物價格全額賠償,如運單未記載價格的,按甲方同類產品出廠價格賠償。
2、貨物修理后可以正常使用且客戶無異議的,賠償修理費(包括換件費用、人工費及修理人員的往返差旅費等)。
八、出現合同第七條情況導致貨物逾期運達的,乙方除按該條規定承擔責任外,還應當同時執行本合同第六條的規定。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照合同法規定辦理,發生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按其仲裁規則進行仲裁。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附:運單編號:
簽發時間:年月日裝運時間:年月日
簽發地點:省市區路號裝運地點:省市區路號
發貨人:
承運人:
托運人簽章承
運人簽章
年月日
運輸合同 篇3
發運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方: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提高甲乙雙方的經濟效益,整合雙方資源,充分發揮物流企業優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特訂立本承運經營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合同經營事項
本合同所涉承運經營事項為:貨物運輸權和運營收益權。
乙方享有的貨物運輸權、運營收益權受本合同約定的限制。
第二條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為 年,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合同期限屆滿后,如甲方繼續發包的,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的權利。合同期限內,甲、乙雙方可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條 承運方式
一、基本承運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桶裝水和瓶裝水運輸的貨源,由乙方運輸至甲方客戶指定的地點。
2、乙方必須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內完成甲方安排或隨時指定的運輸業務。
3、承運金反向給付,即由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協議約定的承運金。
4、合同期間,乙方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包含但不限于發生的燃油、燃氣費用、路橋通行費用、車輛維修保養費用、過磅費、過(省)境費等經營成本。
5、運輸范圍:大理市范圍內。
二、補充承運經營方式:
1、乙方以自有車輛作為運輸工具。
2、乙方的運輸工具為: 號 汽車,車架
號 ,發動機號 。
3、乙方車輛必須車況完好、證照齊全、購有貨物運輸險和第三者50萬以上保險、審驗合格、安全適用、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三、貨車采用班車運輸方式,有運輸安排即按規定時效配送。
貨車按照甲方制定的《承運車輛管理及運營標準》規范運作。
第四條 承運經營保證金和承運金
一、承運經營保證金
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一次性交付承運保證金人民幣 壹萬元 。該保證金為乙方在合同期間非甲方原因造成損失的賠償資金保證。承包經營期間,保證金不計付銀行利息。
合同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無債權、債務的,甲方在30日內一次性退還乙方扣除保證金扣減部分的剩余保證金。
二、承運金
1、承運金按貨運噸位或貨物數量,同時結合運輸距離進行核算,合同期限內,因油價上漲等因素導致乙方運輸成本增加的而需要重新核算承運金的,經雙方協商一致以補充協議形式另行協商。
2、承運費用:
3、甲方每月承諾保底配送量:
4、承運金累計支付,每月5日至8日前雙方就上一財務月運費進行核對在承運經營的次月15-18日全額發放,國家規定節假日順延至收假日發放。
5、甲方財務月:上月26日至本月25日。
6、支付方式:乙方提供足額發票,甲方以現金支付或轉賬方式支付。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糾正乙方在貨物運輸中違法、違規行為。
2、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需要,自主地組織和調配貨源。
3、甲方有權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安全和職業道德學習,并進行考核。甲方另有權通知乙方參加臨時學習。
4、甲方有權制定本企業貨物運輸的規章制度。
甲方有義務保證規章制度符合物流行業的特點或交易習慣,不得增加乙方的負擔和責任。
5、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正常運輸,不得無理干涉。
6、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制定統一服務規范、在運輸車輛上粘貼統一標示或廣告。乙方不得要求任何費用。
7、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求要求乙方更換車輛或變更線路,乙方必須配合。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每天配送量不超過500件時,必須當天送完所以貨物。
2、乙方負責倉庫管理,做好明細賬目(進、銷、存)每周、月向甲方上報倉庫賬目,倉庫貨物遺失或人為損壞乙方照價賠償。
3、乙方有義務保證貨運資格合法、提供的車輛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4、乙方有義務提供運輸車輛證件、駕駛員身份證、全部復印件交甲方存檔備案。當車輛或人員有變更時,乙方應主動提供運輸車輛證件、駕駛員身份證給甲方。
5、乙方有權在甲方指定的貨物運輸期限內,自主安排運輸。乙方有義務保證完成甲方的貨物配送運輸,并服從甲方的統一貨物調配。
6、乙方有權拒絕支付本合同約定或主管部門規定以外的費用,有權對甲方沒有依據的收費提出異議或向主管部門投訴。
7、乙方有權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范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
8、乙方有義務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貨物損毀時,在30分鐘內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并立即報警。
9、乙方有義務保證聯系渠道通暢,可以隨時接受甲方貨運調配。
10、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11、乙方運輸桶裝水的有義務將空桶免費運回至甲方工廠。
12、乙方有義務按照甲方或甲方客戶現場代表指定地點卸貨。
13、乙方任何工作人員不以任何理由向甲方客戶收取任何費用,碰到確非乙方合同約定范圍作業的,積極同甲方協商解決。
14、乙方同意甲方在承運車輛上發布車身廣告,其廣告登記、制作、粘貼由甲方完成;乙方有義務進行維護。
15、乙方負責收回配送產品貨款,并于第二天上午到甲方財務繳清。
16、甲方提供產品乙方實行滾單支付,即第二單結清第一單貨款,以此類推。
17、乙方在配送過程中因乙方服務、配送速度等原因遇到客戶投訴,每次給予伍拾元處罰。
第七條 貨物裝卸、運輸規定
1、乙方須按照甲方的發貨量要求,事先按照要求安排好發貨車輛,并根據甲方的實際需要調整運輸車輛。每車的裝載量按照甲方開具的運輸清單數量確定。
2、貨到指定卸貨地點后,由甲方客戶按照發運單進行數量驗收,并由甲方指定簽收人簽收,如未按指定簽收人簽收所造成的貨款損失由乙方負責。
3、甲方指定人員簽收的回單,作為該車運輸驗收的依據。
4、發貨簽收憑證(發貨單回執、運輸聯、總數量確認單回執等)由乙方負責返回方發貨員,乙方在卸貨完成后根據甲方客戶實際收貨數量和收貨單位指定簽收人簽認后必須在24小時內交回甲方發貨人核銷。運輸聯由乙方保存作為結算依據。
5、乙方交回甲方的送貨回單(發貨單回執聯)上應有指定收貨人與乙方兩個人的共同簽名,如因乙方原因未將貨物交到指定收貨人手中或者相關收貨回執中的簽名不是指定收貨人本人的簽名的或未簽名的,乙方同意甲方根據未有效簽收對應的貨值從乙方的運輸費用中進行扣減;如乙方的運輸費用不足以扣減的,乙方承諾賠償剩余部分。
6、如因乙方沒有按甲方現場代表或甲方客戶現場代表指定地點吊卸堆放而產生的駁運費用,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承諾其駕駛員嚴格遵守廠里的規章制度,文明停車,文明裝車,文明出車,不損壞廠區內的任何東西,如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乙方人員不謾罵他人,不打架斗毆,否則一切后果乙方自愿承擔,并同意甲方移交當地司法機關處理。
8、乙方由駕駛員簽字認可的行為屬于乙方行為,甲方不存在于駕駛員之間的任何交易及債權債務,甲方與乙方之間的業務往來,駕駛員不得以個人身份干涉或參與。
9、乙方應充分保證運輸時效性,并按運輸公里數進行時效約定,未在約定時間內配送到指定收貨地點按200元/次進行延時罰款,詳細時效約定如下:
50公里內: 2 小時;100公里內: 4 小時;200公里內: 8 小時;300公里內: 12 小時。 (以上時間不包含在廠裝卸貨物時間,實際時間以車離開工廠時間開始計算;超出300公里雙方另行約定。)
第八條 貨物運輸及風險承擔
一、風險承擔
1、交通違章造成的行政處罰,交通事故,事故賠償責任,乙方全部承擔。
2、從甲方工廠裝車完畢至將貨物按要求卸到指定地點并取得甲方指定人員簽收的回單止,發生貨物毀損的,由乙方按照開單價全額承擔。貨物運輸險規定的不可抗力除外。
3、車輛和貨物包裝固有原因的確定,以國家相關檢驗機構的書面認定為準。
4、乙方遭受人身損害的,除保險公司理陪并實際賠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二、賠償處理費用承擔
賠償責任認定和處理過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員工資、旅差費、法院訴訟費用、必要的律師代理費、主管部門的處理費用、鑒定費用等費用,由乙方全部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單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如有違反,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人民幣 伍仟元 的違約金。其他直接經濟損失,違約方另行賠償。
二、下列情況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仟元/次 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1、承運經營的車輛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不能保證車輛安全性能完好、車況整潔的;
2、不能保證甲方調配貨運的;
3、將車輛交他人駕駛的、擅自倒貨、竄貨、私自開單銷售或將承運貨物轉賣任何第三方、換車、配載的、捎帶與承運工作無關的第三者的;
4、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聯系的;
5、無合法情由,拒不執行甲方統一服務規范的;
6、超出合同范圍,未通過甲方而向甲方客戶收取費用等有損甲方商譽的;
7、甲方車身廣告被惡意涂蓋清除的;
8、當車輛或人員有變更時,乙方未當日提供運輸車輛證件、駕駛員身份證給甲方的;
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客戶對甲方追究違約責任的,乙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該違約責任。
三、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運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并應賠償甲方 壹仟元/次 實際經濟損失:
1、連續三次不能完成甲方調配貨運的;
2、以甲方名義與他人簽定貨運協議并收取運費的;
3、盜竊、故意損壞、故意丟失甲方調配的貨物的;
4、故意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的;
5、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的;
6、扣留或變相扣留運輸貨物的;
7、在甲方工廠或客戶處,有謾罵他人、打架斗毆的;
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客戶對甲方追究違約責任的,乙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該違約責任。
四、下列情況下,由乙方支付甲方 壹佰元/次 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1、發貨簽收回單不能在24小時內交回甲方的;
2、發貨回單未有甲方或客戶指定人員簽收的;
3、發貨回單未有乙方在運輸人員欄簽名的;
4、對賬時乙方不能提供貨運單運輸聯的;
5、進甲方工廠未按照甲方車輛停放制度,車輛未停放在指定位置的。
五、甲方應在扣除乙方違約費用后,按時向乙方支付承運金。如有拖欠,每拖欠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拖欠部分0.1%的違約金。
六、甲乙雙方在履約過程中產生的乙方違約費用、賠償金額等,雙方應在當月結算中予以扣除。由于賠償金額未確定等特殊原因,未能在當月扣除的,可在后續月份結算中扣除。該結算由甲方出具清單、乙方3個工作日簽收確認,否則視為乙方默認。
七、他違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八、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病流行、國家重大政策調整等不能預見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解除本協議,并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 合同的變更或終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變更或終止:
一、甲方破產、解散或營運權證作廢。
二、乙方車輛因事故或年限報廢、被轉讓和車輛更新。
三、乙方死亡、喪失營運(勞動)能力、受到刑事處罰。
四、合同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簽。
五、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乙雙方確認,雙方為承運經營合同關系,無勞動、雇傭、勞務等關系。
運輸合同 篇4
甲方(聘用方)
乙方(被聘用方)
駕駛證號:
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乙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甲方(車主)審核同意聘用乙方,(車主)牌照號新 車輛駕駛員。
一、乙方(駕駛員)的權利和待遇:
1、甲方聘用乙方時間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為一個月,試用期滿后,由甲方和租賃方決定是否繼續聘用。自簽定本協議起3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車輛安全押金 元;甲乙雙方在解除協議時,如一方在本協議期內無行車事故、車輛認為損耗等事故發生,在接觸協議的1月內,甲方應全額退還乙方交納的車輛安全押金。
2、薪金與補助。
A、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間月薪金 元。使用期滿后同意繼續留用的,月工資為出
勤 元/天,休息 元/天。出勤達到 天以上電話費補助 元。
B、補助。試用期不含在本協議期限內。簽訂聘用合同后,可享受每月通訊費補助 元。
C、請假在1周以上1個月以內,該月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基本工資(基本工資/出勤天數)通訊補助不計發。
D、其他福利待遇:根據甲方車輛實際營運情況給駕駛員發放一定得福利待遇。 E、工資和補助中含有醫療、養老保險部分,甲方不再給乙方辦理醫療養老等社會保險。由乙方自行到勞動部門辦理,甲方不另外支付該項費用。
F、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聘用協議:
1. 在試用期內的;
2. 甲方不能按照本協議規定提供勞動條件或者支付勞動報酬的。
二、乙方工作職責:
1、聘用期內,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及租賃方的各項安全規章制度,服從甲方與租賃方的安全監督、檢查和管理,安全行車、文明服務。
2、乙方必須持有效駕駛證。牢固樹立安全意識,精通駕駛業務,按時、按質、按量完成駕駛任務,并努力做到盡量節約油耗,降低車輛維修保養成本;
3、遵紀守法,準時出車,工作時間不擅自離開工作崗位,保證一天24小時開通通訊工具,如因聯絡阻礙,導致未能及時出車,扣除當月電話費不貼。8小時外和雙休日、節假日也須服從租賃方調度安排按時出車。
4、工作積極主動,服從調度,遵守單位其他各項規章制度,參加租賃方單位的打掃衛生和文明創建活動,協助做好租賃方單位其他有關工作。
5、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工作時間內如因乙方違反交通法規引起的責任,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和操作規程,文明行車,不開帶“病”車,不開超速、超載車、不疲勞駕駛,嚴禁利用車輛或將車輛擅自借給他人從事違法違紀活動。
6、乙方不得將甲方車輛借給其他駕駛員行駛,且發生油耗、損壞、丟失和交通事故由駕駛員負全部責任。乙方應定時保養車輛,如換機油、檢查輪胎等,要經常保持車輛安全性能,保持車容車貌整潔。
7、乙方在非工作時間內不得擅自使用本車輛,否則,在該事件內發生甲方車輛油耗、損壞、丟失和交通事故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8、甲方將車輛交給乙方時,同事交納車輛行駛證、養路費、交強險保險卡、車輛購置附加費、車船使用費、車輛保險卡等。甲乙雙方在解除協議時,乙方應如數交回以上手續。
9、聘用期內,乙方不得擅自離開或為他人開車,甲方也不得無故辭退乙方。
三、乙方安全行車責任
1、 必須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思想,遵章守紀,積極參加租賃方提供的交通法規教育和每月二次的安全學習活動,并積極參加、配合租賃方的安全檢查和監督,服從甲方租賃方的管理。
2、 自覺遵守交通法規,做到不超速、不酒后開車、遵守超車、會車、停車的有關規定。
3、 確保車輛技術狀況良好,嚴格遵守駕駛安全操作規程,積極配合甲方、租賃方做好車輛出車前,回場后、及途中的保養工作,保證車輛不帶病行駛,發現事故隱患應及時予以解決。
4、 保持充沛精力投入工作,不疲勞開車。不將車交給無駕駛證的人駕駛。加強危險品的檢查,保證車用滅火器良好。
5、 積極配合甲方和租賃方做好其他各項安全工作。
6、 聘用期內,乙方是該車輛安全的第一責任人,車輛如發生大小交通事故、發生行車事故或其他安全責任事故,其責任和一切經濟損失(除像保險公司索賠外)均由乙方承擔。如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的責任、權利
1、 應積極地辦齊車輛的行駛證、保險證,并按期參加年檢。
2、 按照租賃方管理體制部門的要求,配齊車輛營運設施設備。
3、 甲方應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若出現故障,應及時安排修理。
4、 甲方應按期組織乙方(駕駛員)學習運管、交通部門的有關法律、法規和規定,加強駕駛員的職業道德教育。
5、 做好乙方(駕駛員)的管理。聘用前,甲方應對駕駛員的準駕資格、職業道德、服務態度和駕駛技能進行考核,若甲方(車主)需要更換駕駛員,需租賃方同意。
6、 甲方要按時發放工資,不得隨意拖欠、扣發駕駛員工資,若因乙方的原因違章受罰或造成安全事故需要扣發工資的,應向乙方解釋清楚。
7、 乙方違反下列規定,甲方或租賃者有權解除合同。
五、聘用協議提前通知解除條件:
1、 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可以解除乙方聘用協議,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
A、 乙方不完成工作任務、違反租賃方車輛有關管理制度等,經甲方認定不合格的;
B、 租賃方與甲方撤并或縮減編制需要裁員;
C、 駕駛員因家庭、健康原因不能勝任崗位的;
D、 甲方車輛因故決定停用或出售、報廢的;
E、 訂立協議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協議大成協議的。
2.駕駛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甲方隨時解除聘用協議
A、 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租賃方單位規章制度,損害單位利益,泄露單位秘密,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B、 連續曠工時間超過7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時間超過15天的;連續請假超過31天或請假超過一周達3次以上的。
C、 無理取鬧、打架斗毆、恐嚇為謝租賃方單位領導、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D、 貪污、到其偶爾、賭博、營私舞弊情節嚴重的;
E、 違反交通法律法規或操作規程,發生交通事故,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 F、 未經甲方同意,擅自將車輛借給其他駕駛員發現達3次的;或將甲方車輛借給其他駕駛員使用造成車輛損壞、丟失和交通事故的;
G、 非工作時間內擅自使用車輛,造成車輛損壞、丟失和出現交通事故的; H、 勞教、判刑、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六、協議的執行和解除。
聘用協議簽訂后,甲、乙雙方必須全麥面履行協議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的,雙方應協商一致,并按原協議程序辦理。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協議效力不變。
七、協議期限屆滿,聘用協議終止。在本協議期滿前三十日甲方向乙方表明終止或續訂意向,經雙方協商同意續訂聘用協議。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租賃方一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復印件無效。
甲方: 乙方:
聯系電話(手機): 聯系電話(手機):
住宅電話: 住宅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附 件:(乙方身份證、駕駛證復印件)
運輸合同 篇5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鮮奶供應協議如下:
一、甲方承諾:
1、利用_________銀行對_________政府的奶牛發展專項xx_________元(以下簡稱_________xx),用_________時間,為乙方在_________投資的_________乳業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新企業)建立牧場,提供所需奶源。
2、新企業享有上述牧場(養牛戶)及所轄奶區的獨家收奶權。這種權利不受任何其它協議的約束。不轉讓給除新企業以外的第三方。當新企業該權利受到侵犯時,將迅速進行干預、制止。
3、_________xx用于發展_________頭以上規模的牧場(養牛戶)。在_________年內使這種牧場(養牛戶)所提供的鮮奶完全滿足新企業的需要。
4、_________xx將用于下述牧場(養牛戶)的建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當政府有其它奶源設施(收奶站、擠奶設備、貯運設備等)方面的投資時,向新企業享有獨家收奶權的牧場傾斜,重點扶持,優先配備。
6、在同牧場(養牛戶)簽訂_________xx養牛合同中,必須明確規定,所產牛奶交售給新企業。
7、根據新企業對鮮奶收購量的要求,在_________天內增減鮮奶供應量。
8、及時向新企業提供相關信息。在制訂有關規定時認真聽取企業意見和建議。協助解決企業在發展過程中遇到的其它問題。
二、乙方承諾:
1、在鮮奶收購中,嚴格執行國家標準及企業標準。
2、制訂合理的牛奶收購價格。實行以質論價,不壓級壓價或抬級抬價。
3、按時足額發放奶資。
4、收奶量需調整時應提前_________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5、實行奶證管理。為牧場(養牛戶)提供相關服務。認真聽取他們的意見和建議。
6、根據甲方提供的牧場(養牛戶)xx合同及通知可為其代扣_________xx本金和利息。牧場(養牛戶)如有疑議時,此代扣即不在執行,由牧場(養牛戶)與甲方另行協商。
三、試產期及正式投產時的奶源供應。
1、新企業維修、改造。(從合同生效、資產交接完畢開始計算以下同)完成后進入試產期。試產期開工所需鮮奶量新企業應提前_________天通知乙方。
2、試產期第一天需提供鮮奶_________噸。以后按每_________天增加鮮奶_________噸的速度增加。到試產期結束時達到日供鮮奶_________噸。
3、試產期間新企業無正當理由不得拒收計劃內鮮奶。遇特殊情況時,新企業應同甲方友好協商共同處理。
3、新企業試產期及正式投產所需鮮奶甲方將制訂具體計劃組織實施。試產期間及正式投產_________天內由甲方組織奶源到廠交售。
四、_________乳業有限責任公計劃:
1、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處理鮮奶能力達到_________噸;
2、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處理鮮奶能力達到_________噸;
3、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日處理鮮奶能力達到_________噸。
五、違約責任:在試產期內,如甲方不能保證乙方鮮奶量計劃供應,則由甲方與_________市政府連帶承擔,按協議收奶量價格乘以天數賠償損失,同時應切實保證在試產期內穩定持繼供應,不詳部分以主協議為準。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6
甲方:XXX公司
乙方:XXX公司
甲方因業務發展需要,長期委托乙方派船裝運煤炭,經雙方協商,根據《合同法》和《水路貨物運輸規則》的要求,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年煤炭裝載數量約XX萬噸。
二、 甲方每次煤炭運輸前,提前五天通知乙方派船準備。乙方船舶抵達指定港口裝貨,如因甲方資源不足,造成船舶虧噸,虧噸的差額運費應由甲方承擔,如發生資源落空或空返,甲方應支付計劃全程運價款的30%作為賠償金。
三、 船舶每次留港時間,起運港及到達港的貨物裝卸均為甲方負責向港口申請安排,并由甲方保證兩港的安全泊位。裝貨港為24小時,卸貨港為24小時,兩港合為48小時。留港時間指船舶抵港報時起算(包括錨地)至裝、卸完畢為止。如超過上述期限,甲方應支付給乙方滯港費,不足12小時按半天計費,超過12小時按一天計費。
四、 運價:每次船舶運費按登記載貨噸及實際航線計算,每噸按市價計算,每航次另外確認一份運價通知單。
五、 運費結算方式:每次運輸任務完成后,乙方按實裝量在七個工作日之內與甲方結算運輸款。
六、 甲方應向乙方安排的運輸船舶提供符合安全、適裝、適卸條件的碼頭進行作業,以及相關資料。乙方保證安排的運輸船舶具備從事貨物運輸應當具備的各種證書,具保證證書真實、有效、齊全。
七、 費用負擔:乙方負責支付船舶港務費、引航費、移泊費、停泊費、系解纜費、開、關艙費,船用水電費。甲方負責支付兩港的貨物港務費、交通建設費、理貨費、海事監費、裝卸費等其讓費用。
八、 貨物保險由甲方負責,并承擔一切保險責任,與乙方無關。
九、 煤炭運輸合同甲乙方暫定二年,自簽訂合同日起計。
十、 以上合同條款,一方更改后,須經另一方重新蓋章后有效。 十一、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蓋章,并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或經電報、電傳、傳真確認)。如發生爭議,仲裁和判決機構為甲方所轄地海事法庭。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共同協商就設備運輸達成如下協議:
一、 所需運輸的設備為:水庫閘門、攔污柵及埋件運輸。
二、 甲方負責裝車及到工地的存放保管。
三、 乙方自負車輛、人員、起吊設備及所運設備的安全責任。
四、 在可能的情況下,甲方提供介紹信,乙方承擔費用,介紹信只能用于金屬結構及設備的運輸,乙方不得從事其它活動,否則后果自負。
五、 運輸總價為5000.00元(大寫:伍仟元整),此價格為最終價格,不因任何原因再做調整。
六、 運輸前一次設備甲方預付貳千元,其余運費待運輸全部完成后,30日內結清。
七、 在規定的結算日未能結算時,甲方向乙方按當時銀行的貸款利率支付利息。
八、 乙方不能完成運輸任務,需一次性賠償甲方損失貳千元。
九、 未明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十、 此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至結算后失效。
甲方單位: 乙方單位: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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