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許經營合同集錦九篇
隨著法治精神地不斷發揚,人們愈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協調著人與人,人與事之間的關系。知道嗎,寫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特許經營合同9篇,僅供參考,大家一起來看看吧。
特許經營合同 篇1
1。協議雙方
甲方:F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建立之企業法人(以下簡稱甲方)。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
地址: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
乙方:,乃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建立之企業法人(以下簡稱乙方)。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為:
注冊地址: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職務:
2。總則
鑒于甲方為提高F膠卷沖印之質量及服務水平,保障F膠卷沖印商所賣F產品之供應,確保F產品銷售及沖印服務之合理定價,拓展F產品之市場,維護消費者之合法權益,推出《F專賣店》計劃;鑒于乙方為膠卷沖印服務及膠卷相關產品零售之合法經營者,并受邀加入《F專賣店》計劃,成為《F專賣店》之成員;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本著充分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以由雙方共同恪守。
3。協議宗旨
訂立本協議的目的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行《F專賣店》計劃后,確保乙方供貨情況,服務水平及銷售定價,以促進及提高彩擴的質量和標準。
訂立本協議并不表示甲方任命乙方擔任甲方或其有關企業的代理商、代理人或受雇人,乙也不得依據本協議,代表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訂立本協議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有關企業之權利。
4。有效期
有效期兩年,由簽訂日計,除非本協議已提前終止,任何一方均可在協議有效期滿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出延長協議之書面請求,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延長協議有效期壹年。
5。乙方權利
乙方應在本協議簽訂之日期后三個月內,按甲方《F專賣店》之裝修標準和要求,完成其店面裝修,并書面通知甲方派員驗核。經甲方派員視察,認為符合《F專賣店》標準裝修要求后三個月內,向乙方提供不超過人民幣元的店面裝修補助費。如實際裝修費用少于此金額時,則按照實際裝修費用支付補助費。甲方支付上述補助費時,乙方須向甲方提出該店裝修成本費用分析表及合法有效發票或其他憑證之復印件副本,以備甲方審核及存案。
乙方購買F相紙及沖藥可得核定優惠獎分,乙方憑優惠獎分可向甲方所指定商號購買指定產品可獲優惠價格,優惠獎分之核定及優惠價格之確定辦法由甲方另行制定。
乙方只需支付甲方特別優惠之保養費用,便可享有全年特惠之沖機維修保養服務,技術訓練,指導等。
甲方將以大量廣告,推廣活動作為宣傳后盾,為乙方招來更龐大之服務對象,以利乙方得享更高的營業利潤。
6。乙方義務
乙方必須于《F專賣店》內主要柜臺陳列及出售F膠卷及F產品,并積極參與甲方所舉辦之宣傳及推廣活動。
乙方愿遵照甲方指示,隨時將店鋪內外陳設、布置加以改善、修正,以配合《F專賣店》之標準形象設計。但乙方應自行解決有關廣告及宣傳品所需的批核手續。
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承諾并保證百分之百采用F相紙及F亨沖藥作為沖印相片之用,并經常保持甲方所定之沖印質量標準。沖印收費必須根據《F專賣店》統一的價格標準。乙方并承諾及保證向甲方指定的銷售商購買F相紙及F亨沖藥。
在協議有效期內,乙方承諾并保證不接受其他專賣或任何類似形式之指定或資格。
乙方應于進貨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訂貨計劃,訂貨計劃應載明訂貨物之品名、規格、數量等。
7。甲方職責
甲方為會員提供適當之訓練或輔導,作為經營《F專賣店》所應具備之條件,以保持《F專賣店》應具備之高質量服務。
甲方為《F專賣店》作出之廣告及推廣活動之前,須先將有關之活動資料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能于活動前作出適當準備及加以響應。
《F專賣店》一切有關F膠卷及相紙之燈箱廣告品,店鋪內外之陳設,由甲方定出標準形象設計。
在外匯及有關政策未發生較大變動的前提下,甲方負責確定的《F專賣店》人民幣價格向乙方供應每月訂購的藥水、相紙及膠卷等,但甲方有權依據匯率變動之情況相應調整《F專賣店》之人民幣價格,無須征得乙方之同意。
8。甲方權益
如乙方經營《F專賣店》表現未如理想,包括乙經營虧損、或出現重大債務無法正常經營、或因違法經營,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止整頓或吊銷營業執照或經營所需的其他證照時、或未達至甲方之標準要求、或違反合約中之任何一項,甲方保留一切權益作為修改及有權單方面終止此協議。
9。終止賠償
在甲方依據第八章終止合約時,乙方必須自行承擔費用撤除所有《F專賣店》燈箱及一切有關之裝飾用具、店面裝修、宣傳品等,甲方給予乙方之優惠獎分將即時取消。此外,乙方須按下列百分比繳還甲方為乙方提供之燈箱制作及門面裝修費用之金額,作為對甲方之補償。
-如協議未滿一年的,乙方必須償還甲方百分之百的裝修補助費金額。
-在協議期滿一年但未滿兩年的,乙方必須償還甲方百分之五十的裝修補助費額。
上述償還之金額將根據第五章第一條呈交之裝修成本費用分析表計算。
第二條如乙方在協議未期滿前,非因第十一章規定之不可抗力而自行提出終止協議,乙亦必須履行第九章第一條之規定。
10。所有權
所有帶有表示“F”或與“F”有關的標記,均屬甲方擁有。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注冊甲方的或與甲方有關的企業的任何標記,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標記于本協議以外的任何交易。
若乙方違反第十章第一條的規定,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協議,乙方除應按第九章第一條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甲方因其違約而遭受的一切損失(包括但不限于來自第三方的索賠)。
11。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發生,或非雙方所能控制或所能預見事件的發生,包括但不限于天災、水災、火災、戰爭、政府行動、意外事件、勞工問題致使乙方無法取得相紙及沖藥,并導致協議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之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之另一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協議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
因發生非甲方所能控制的不可抗力以外的任何情況,致令甲方無法履行協議時,甲方可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即時終止合約,并適用第十一章第三條之規定。
如因第十一章第一條及第二條的原因終止協議,雙方互不追究責任,但乙方仍須自行承擔費用擴除所有《F專賣店》燈箱及一切有關裝飾用具、店面裝修、宣傳品等,甲方給予乙方之優惠獎分將即時取消,但乙方無須退還甲方之補助費。
12。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自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個月內通過協商不能解決的,或者任何一方拒絕協商的,則任何一方均申請蘇州仲裁委員會按其規則進行仲裁。
雙方協商解決爭議時,若中國法律對所爭議之事項無相應規定或無明確規定時,雙方可以按照中國加入的相關國際條約、公約或國際社會認可的國際慣例協商解決爭議事項。
13。通知
任何書面通知義務按本合我中所述雙方的注冊地址或圖文傳真送達通知人后,即應視為送達。
乙方茲承諾簽署本合約,并已閱讀及明白本合約所列條款所包含之規定,并同意受其約束。
特許經營合同 篇2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制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筑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 受許人的法律地位?
2.1 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 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員或合伙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傭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 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3.1使用代表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商標(使用登記為……專利的制造技術的權利);?
3.2使用______名字/標志的權利;?
3.3查閱并使用作為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3.4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5節和第6節中有規定。
3.5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
第4條 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條 專屬性?
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節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
·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者;
·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不向任何第三者供應全部或部分、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所有在法律上或在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者。
5.2 在本協議期間,特許人應:?
在第1條所載的建筑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規定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 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__年。本合同自動延長連續的______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每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月發出通知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借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各方不發出______月通知將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任何其他書面傳遞手段,可代理以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
第7條 善意?
各方應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各方同意,在合同的范圍之內,他們的關系確定為合作關系。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 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并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 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制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完善的和諧和組織。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 建筑物 ?
9.1.1受許人在裝修和建設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估算費用由受許人負擔在本協議履行期間,特許人對于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其費用均由特許人負擔。
9.1.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筑物。
9.2 授予的各項權利?
9.2.1 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并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9.2.2 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筑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志,包括特許人允許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志。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附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用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9.2.3 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從事其活動中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在商業與東西和在建筑物上使用“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能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志的形象。
特許經營合同 篇3
特許人(下稱:甲方): ________經貿有限公司
受許人(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認真探討,協商一致,為促進共同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現就甲方將“____”系列私家浴室用品特許經營權直接許可給乙方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1 合同釋義
本合同中下列名詞應有如下含義:
1.1 知識產權:品牌、商標、標志、商號及________企業視覺形象系統,________連鎖經營管理模式等;
1.2 宣傳推廣用品:由甲方統一設計,包括旗幟、招貼、宣傳品、吉祥物、廣告宣傳等用品;
1.3 產品:包括甲方自行設計、開發的產品及甲方取得營銷權的其它產品。
2 授權
2.1 甲方特許乙方在____省____市____縣(區)開設____特許專營店;
2.2 甲方將其所有的________特許專營店商號、商標、產品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以本特許經營合同的形式授予乙方使用,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業務模式和規范下從事____用品專營店的經營活動;
2.3 甲方將特許經營權以直接許可的形式授予乙方,乙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轉讓特許權。
3 經營方式
3.1 乙方自籌資金、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于當地設立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許專營店。
3.2 乙方在經營期間應享有特許店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并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此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3.3 ____私家浴室用品專營店須按統一的標準及規范從事經營活動。
3.4 乙方必須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__天內,在當地工商辦理登記手續,自籌資金設立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許經營店。
4 甲方權利和義務
4.1 甲方權利:
4.1.1 甲方有權根據市場的情況對乙方的貨物進行建議性調配;
4.1.2 甲方對有損________企業形象和商譽的情形實施監督和維護的權力;
4.1.3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貨品銷售、庫存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
4.2 甲方的義務:
4.2.1 負責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許專營店產品組織、開發和生產,甲方依約向乙方提供產品;
4.2.2 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許專營專業指導(包括:營運管理、店務管理、財務管理);
4.2.3 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店面設計方案,并在乙方開店前統一安排____私家浴室用品特許專營店經營用品、宣傳用品等;
4.2.4 甲方負責制定和修改____私家浴室用品專營店營銷策劃方案。
4.2.5 甲方的網站、刊物和其它宣傳品無償為乙方提供廣告宣傳。
5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5.1 乙方的權利
5.1.1 有權依合同的要求向甲方定購許可其經營的產品,并在合同約定之地址開展經營業務;
5.1.2 有權擁有特許店對外經營過程中產生的一切權益;
5.1.3 負責特許店的人員招聘、業務管理及對外銷售、促銷;
5.1.4 有權參加甲方舉辦的全國性或區域性的培訓和廣告促銷活動;
5.1.5 有權在自己授權區域內發展分店;
5.1.6 乙方自行發展的分店,配貨額可作為乙方的進貨量,并給予 的銷售返利。
5.2 乙方義務
5.2.1 乙方自配置全國直拔電話機和傳真機或計算機及上網電子郵箱等以方便雙方業務聯絡。
特許經營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注冊登記號: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鑒于甲方為擴大“_______________”品牌知名度,滿足消費者對飲食健康的需求,不斷拓寬______產品(以下簡稱“_______________產品”)市場營銷渠道,確保_______________產品銷售的規范化、標準化和專業化,并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特推出“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
第二條 鑒于乙方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合法經營者,并有與甲方共同開發市場的愿望,故吸收其為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成員。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互利、誠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簽定本合同,并由雙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四條 簽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計劃”后,確保乙方應有的權利和義務,促進并提高品牌經營管理水平。
第五條 簽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義行使權利或承擔義務。
第六條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約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屬分支機構的權利。
第三章 保證條款
第七條 甲方保證其為依法存在的有權簽定本合同的法人組織。
第八條 乙方保證其用于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的營業執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續約有效期)內均有效、真實且內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從事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活動。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區域及特許經營范圍
第九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內,經雙方協商一致,可重新簽訂或續簽特許經營合同。
第十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__________________區域內系列___________產品的特許經營權,并歸屬___________(公司總部或某一級市場)統一管理。
第五章特許經營收費及商號使用權限
第十一條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加盟金________萬元和特許經營權使用費_________萬元。同時一次性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__________元。如需分期交納特許經營保證金,乙方首期需向甲方交納__________元,其余_________元應在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交齊。
第十二條 如乙方在經營過程中違反合同的有關條款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或名譽損失時,甲方有權按規定扣罰部分或全部特許經營保證金。在雙方合同終止十二個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內無違約責任,甲方將向乙方全額退還特許經營保證金。
第十三條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經營區域內使用“_______________”商號。上述商號使用要符合當地工商、稅務管理規定,一切違法、違規的經營行為,乙方要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第六章 乙方權利
第十四條 乙方享有本合同規定期限及范圍內_______________產品特許經營權。
第十五條 乙方享有甲方出廠價的_________%作為購貨基準價,經營過程中,如遇甲方產品價格浮動,以發貨單為準,對十五日之內的進貨給予一次性的價差認定。
第十六條 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經營指導、培訓及其相關技術支持的權利。
第十七條 乙方有權利對因甲方產品內在質量問題造成的經濟損失根據雙方約定提出補償的要求。
第十八條 乙方享有獲得相關銷售獎勵的權利。
特許經營合同 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加盟商獲得總部開發的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設立加盟店,并獲得總部給予的支持,共同努力,實現特許經營的經營效益。
第二條特許經營項目
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特許經營項目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根據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_________商標(品牌)為代表的特許經營系統,并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實施。
第三條特許經營關系
總部與加盟店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加盟店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活動,執行本合同。加盟店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
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加盟店不是總部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加盟店不得以總部的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義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總部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基本原則
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
在簽訂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總部和加盟店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原則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二章加盟商與加盟店
第五條加盟商
加盟商為個人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身體健康,年齡在_____歲至_____歲之間;
(二)文化程度為________________;
(三)有_____年以上_________行業的從業經驗;
(四)無刑事犯罪及_________記錄;
(五)無破產史及_________記錄;
(六)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個人(家庭)財產;
(七)有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八)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加盟商為企業的,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企業為有限責任公司,法定代表人持有公司51%以上的股份;
(二)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萬元以上至_____萬元以下;
(三)公司凈資產為_____萬元以上;
(四)公司擁有_____萬元的自有資金;
(五)公司法定代表人符合前款(一)至(五)項的要求;
(六)認同本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理念和管理制度;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加盟店
加盟店應當注冊為_________,并以其名義履行本合同。
加盟店的選址應當進行商圈調查和評估,并符合規定的條件,其營業面積應當在_____平方米至_____平方米之間,與其他加盟店之間的直線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進行裝修,經總部驗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加盟店使用總部統一設計(制作)的招牌,費用______承擔
第三章特許經營權
第七條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特許經營權,按照本合同規定,設立加盟店。
本合同所稱特許經營權是總部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商業要素,包括總部所擁有的商標、商號、專利、著作權、商業秘密、經營訣竅等,其中:
(一)商標是指總部注冊的________________產品(服務)商標,注冊號________________;
(二)商號是指總部企業名稱中的字號_________,登記號為_________,登記機關為___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
(三)專利是指總部擁有的________發明(實用新型或外觀設計)專利,專利號________,專利有效期截止____年____月____日
(四)著作權是指總部創作的_________作品,著作權有效期限截止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五)商業秘密是指總部擁有的經營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包括但不限于《經營手冊》,制造_________的技術,以及_________;
(六)經營訣竅是指經營(制造/銷售)_________的全部程序和方法,包括產品配方、加工工藝、營銷方式、_________等等;
(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使用方式
總部許可加盟商以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使用總部特許經營權:
(一)將加盟商現有門店
改建為(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二)由加盟商投資設立(非)法人資格的加盟店;
(三)由加盟商共同投資設立有限公司類型的加盟店;
(四)以_________形式分銷特許經營的產品。
第九條許可形式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或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總部承諾并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與特許經營相同或相似的方式)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特許區域內的任何第三人銷售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產品(服務)。
第十條權利的保留
在特許區域范圍內,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特許經營權作出以下保留:
(一)在客觀情況變化時,如果總部有充分的理由認為在加盟店現有區域增設加盟店而不至于對加盟店的業務造成實質性影響時,總部有權在本合同規定的加盟店區域內設立新的加盟店,但與加盟店的距離不得少于_________米,且加盟店享有優先權;
(二)以特許店之外的其他商業形式(批發、郵購、直銷……)分銷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
(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營業場所
總部許可加盟商設立的加盟店位于________市______路______號建筑物______層,面積_______平方米,產權系________擁有。
加盟商租賃該房屋的《房屋租賃合同》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或者必須經總部審查同意,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
第十二條特許區域
加盟店的特許區域,是指以加盟店為中心半徑_________米的市場范圍,在該區域內,加盟店享有本合同規定的獨占許可權。
第四章合同期限與續約
第十三條合同期間
本合同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有效期______年,截止日期為最后一個年度的______月______日。
如果加盟店滿足續約條件的要求,則本合同可以延長_________年,依此類推。
第十四條續約條件
在本合同期限屆滿時,加盟店應當滿足下列續約條件:
(一)較好地履行了本合同的義務,沒有發生過重大違約行為;
(二)已經向總部支付了到期的全部款項;
(三)簽署放棄可針對總部提起訴訟和仲裁的文件;
(四)同意向總部支付_________元的續約費;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續約文本
續約時簽署的合同文本,使用續約時總部制定的適用于特許經營系統的標準合同文本,但應符合下列條件:
(一)以本合同文本為藍本,不得對本合同文本的基本內容進行重大修改;
(二)不得對有關特許費用和廣告基金的收取比例,續約條件,特許區域等事項作出修改;
(三)對違約行為的處罰標準不得高于本合同規定的標準或水平;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特許經營手冊
第十六條經營手冊
總部向加盟商出借總部制定的詳細載明加盟店操作規則的《特許店經營手冊》(簡稱經營手冊),經營手冊系特許經營系統所通用。
在簽訂本合同之前,加盟商已經充分地審閱了經營手冊,同意將經營手冊內容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經營手冊的更新
總部有權利也有義務對經營手冊進行更新,使加盟店擁有最新的經營手冊,費用由總部承擔。
經營手冊更新的內容,限于手冊所規定的范圍內,不得通過更新經營手冊而使加盟店承擔與本合同相抵觸的或不合理的義務。
第十八條經營手冊的變通
根據加盟店的實際情況,經總部書面批準,可對經營手冊在加盟店的執行作出適當變通。加盟店可以提出進行變通的要求和理由,但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一)是加盟店具體情況差異性的客觀要求,如社會背景、人文風俗、傳統習慣、消費需求等;
(二)實施變通中所包含的知識產權及其他權利,均歸屬于總部所有。
第十九條經營手冊的執行
加盟店應嚴格遵照經營手冊的規定執行,不得違反經營手冊的規定或以不作為的方式消極執行經營手冊。
總部有權監督、檢查加盟店執行《特許店經營手冊》,對違反《特許店經營手冊》的行為,有義務采取措施予以糾正,并進行處罰。
第二十條經營手冊的歸屬
經營手冊的所有權屬于總部所有,在本合同終止時及經營手冊更新時,加盟店應當向總部交回經營手冊,并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復制、留存經營手冊的文本。
經營手
冊由加盟店統一保管,限于在加盟店營業場所內由加盟店經理及_________人員查閱使用,不得向其他人員公開。
第六章培訓
第二十一條初始培訓
總部應當對加盟店人員進行為期_________天的培訓,參加培訓的人員及培訓課程見附件。培訓的地點、時間由總部具體安排。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選派參加培訓的人員,并將參加培訓人員的情況報總部審核批準,總部有權否決加盟店提出的培訓人選。
初始培訓的內容包括:
(一)加盟店的選址、開業、運行、管理、經營及促銷;
(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后續培訓
在特許經營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對加盟店進行下列定期或不定期的培訓,不斷提高加盟店的經營管理水平:
(一)每年_________月前,在年度總結基礎上組織一次培訓研討會;
(二)在更新經營手冊、計算機軟件系統升級、調整經營策略及其他涉及加盟店的變革措施實施前進行培訓;
(三)應加盟店的要求組織相關培訓,具體事宜由總部與加盟店商定;
(四)每月(季/年)_________次向加盟店提供由總部編輯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的信息簡報(內部資料),以保證對相關問題的解釋準確無誤,并介紹網絡成員的經驗;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員工的培訓
對加盟店普通員工的初始培訓由總部負責,后續培訓由加盟店負責。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培訓要求及考核標準對員工進行培訓與考核。
第二十四條培訓的考核
加盟店參加培訓的人員,應當通過規定的考核。加盟店所有人員必須參加培訓并經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證上崗。
加盟商不能通過初始培訓,本合同終止執行,其交納的加盟費不予返還(或在扣除培訓費后予以返還)。
第二十五條培訓費用
根據本合同規定由總部組織的培訓,其費用由總部負擔,但參加培訓人員的差旅費自負。
加盟店要求總部舉行的培訓,全部費用由加盟店負擔。培訓費的標準,由總部制定,差旅費另行計算,由總部向加盟店統一收取。
第七章支持
第二十六條前期支持
從加盟店籌建開始至正常營運時,總部應當在下列幾個方面提供系統的輔導與支持:
(一)加盟店的選址與裝修;
(二)加盟店的籌備、開業與營運;
(三)加盟店在本區域內的改造與發展;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部應當向加盟店派出經驗豐富的管理、技術及_________人員負責前期輔導與支持,時間為_______個月,并應根據需要不時派出有關專業人員提供輔導與支持。
第二十七條持續支持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應當持續不斷地向加盟商提供與加盟店有關的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等方面的支持。
總部_________部門具體負責對加盟店的支持工作,其工作職責包括下列事項:
(一)指定專人負責,快速有效地為加盟店提供輔導與支持;
(二)提供與加盟店市場有關的信息;
(三)組織加盟店參加的定期工作會議及臨時工作會議;
(四)每月(季/年)指派代表檢查加盟店工作,并提出改進意見;
(五)及時提出應對突發性事件的應急方案;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工作指令
總部有權不時向加盟店發出工作指令,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加盟店應當遵照總部工作指令行事。
總部關于_________的工作指令,加盟店可以根據自身的實際情況,選擇具體實施方法。
總部工作指令限于與加盟店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事項,不得與本合同相抵觸或變相增加加盟店的義務。
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國家法律規定和加盟店區域內的風俗習慣,加盟店有權暫停執行,但應當及時向總部提出不予執行的理由和法律依據。經總部審查不成立的,加盟店應當執行。
因總部的工作指令違反法律規定而導致加盟店受到處罰的,總部應當承擔責任。
第二十九條服務
除本合同規定的總部對加盟店的支持外,總部可以為加盟店提供因其營銷、財務、法律等問題所需要的專業咨詢及其他服務。
第三十條費用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支持時,總部派出人員的差旅費由_________負擔。
總部為加盟店提供服務時,按照規定的收費標準向加盟店收取服務費用。
第八章設備與物品
第三十一條統一配置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要求,統一配置加盟店使用
的設備與物品,以滿足特許經營系統統一形象的要求。配置設備、物品的種類及具體要求詳見經營手冊。
第三十二條專用設備與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專用設備與物品(附清單),由加盟店向總部租用,加盟店不能通過其他途徑租用或采購。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租賃費用的付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
租賃費用的價格不高于市場同類設備或物品的市場銷售價格,無參照價格的,不超過總部采購或制造專用設備與物品成本價的__%總部應向加盟店說明租賃費用的構成情況。
在本合同終止時,加盟店應當將專用設備與物品返還總部。
第三十三條使用與維修
租賃的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負責保管。因保管不善造成專用設備與物品毀損、滅失的,由加盟承擔_________責任。使用期間的維修責任由總部負責。
第三十四條保險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保險種類、時間、險別、保險金額為上述租賃物投保,并指定總部為受益人,保險費由________承擔
因加盟店不按規定履行投保義務,致使專用設備與物品受到損失而不能獲得保險賠償的,加盟店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五條通用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由加盟店_________采購,并符合總部規定的要求;不符合要求的,總部有權責令其更換。
由總部向加盟店供應的通用設備與物品,其價格按照_________價格執行。
第三十六條采購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向總部推薦的供應商采購設備與物品,不得向未經總部審查認定的供應商采購。
加盟店向供應商購買設備與物品,總部不得從供應商處獲取經濟利益。
第三十七條質量標準
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均應符合國家有關產品質量標準及經營手冊的規定。
總部向加盟店供應(出租)的設備與物品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總部應當承擔修理或更換的責任,因此造成人身、財產損害的,總部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由總部指定的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設備與物品的質量問題,由供應商承擔質量責任。在指定供應商時有過錯的,由總部承擔連帶賠償責任。
第九章供應與銷售
第三十八條產品目錄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的范圍,由總部統一規定,定期發布產品銷售目錄。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銷售產品目錄以外的產品。
第三十九條配送中心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由總部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
配送中心的行為,一律視為總部的行為,由總部對加盟商承擔全部責任。
第四十條配送與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配送中心統一配送,不得通過其他途徑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向總部審查合格的供應商采購,不得向其他供應商采購。
產品目錄范圍內的_________類產品,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等要求自行采購。
第四十一條供應商配送
由加盟店向總部批準的供應商進行交易時,應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合同文本。
加盟店需向其他供應商采購產品的,應事先書面向總部提出申請,說明理由,在征得總部書面同意后方可執行。
第四十二條供應商資格審查制
總部對供應商實行“供應商資格審查制”,定期發布批準的供應商及產品目錄。
總部對申請資格審查的供應商,按照總部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審查、檢驗費用。
第四十三條銷售返利
供應商按照產品的銷售量(額)給予總部的銷售返利,應當按照加盟店的銷售量(額)予以分配。
總部在每年3月,將上一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總部推薦的供應商支付的銷售返利金額及分配情況通知加盟店。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分配銷售返利的通知前終止特許經營合同的,將喪失銷售返利的分配權。
第四十四條退貨、換貨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產品的質量進行檢驗,因產品質量及包裝不符合質量標準的,或者產品的保質期已經超過規定標準的,由配送中心予以換貨或退貨。
第四十五條產品質量標準
加盟店銷售的產品(服務),執行總部規定的質量標準。對產品質量沒有具體規定的,按照法律規定執行。
配送中心或指定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的標明限期使用的產品,其有效期不得超過產品標示有效期的_________分之一。
第四十六條產品質量責任
根據本合同向加盟店供應的產品,總部、加盟店及供應商依照產品質量法的規定及本合同的約定承擔修理、更換、退貨、賠償等法律責任。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供應產品時,如總部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總部對供應商的產品質量責任承擔一般保證責任:
(一)供應商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二)產品不符合法律及本合同的規定而予以指定。
第四十七條產品配送價格
配送中心向加盟店統一配送產品的價格,按照成本價格加管理費的辦法確定,但管理費最多不得超過成本價格
的_________%。成本價格由進項價格、進項稅、包裝費、運費及_________構成。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按照總部與供應商確定的價格執行。總部除按照本合同規定向供應商收取資格審查費和銷售返利以外,不得向供應商收取其他費用或牟取任何利益。
第四十八條銷售價格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銷售產品(服務)。加盟店不得擅自調整規定的產品銷售價格或以收取_________費用等方式變相加價。
如果總部建議(規定)的零售價格不符合本地區市場情況,加盟店需調整銷售價格時,應當向總部報告。總部應當根據系統的統一性要求和加盟店所處地區的市場情況綜合考慮,并報請總部批準后,作出調整價格的決定。
第四十九條銷售指標
加盟店在一個會計年度的營業收入均不得低于_________元。如果連續_________年不能完成銷售指標的,總部有權終止其營業。
第五十條貨款的結算
由配送中心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除另有規定外,其貨款結算方法為_________。
由供應商向加盟店配送的產品,其貨款結算方法按照總部與供應商達成的協議執行。
第五十一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統一安裝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對產品的供應、庫存、銷售、結算實行計算機信息管理。
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所包括的內容,視為經營手冊的組成部分,加盟店應嚴格遵照執行。
第五十二條產品配送的規則
配送中心在向加盟店配送產品過程中,應當執行下列規則:
(一)加盟店根據產品銷售情況和有關產品配送的規定,通過計算機信息管理系統生成產品配送計劃,配送中心將根據該計劃實行配送;
(二)配送中心不得違反配送計劃強行配送或以搭售等方式進行配送。
(三)加盟店對配送的產品,可以在收貨之日起_________天之內要求退貨;
(四)因產品超過保質期發生的損失由_________承擔;
(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章商標與品牌
第五十三條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擁有的_________商標、_________商號和_________標志,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權利。
第五十四條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商標與品牌的權利作出下列限制和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加盟店不得將商標與品牌作為其商號或商號的一部分使用;
(三)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制造(銷售)_________產品;
(四)由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舉辦的展會、比賽或公益活動使用商標與品牌;
(五)《商標許可使用協議》或_________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五十五條合同備案
在簽署本合同附件——《商標許可使用協議》后3個月內,總部將報商標局備案,由加盟店送交其所在地工商管理部門存查。如因總部延遲備案或加盟店延遲報送而導致的全部責任,由總部或加盟店分別承擔。
第五十六條宣傳
總部和加盟店均有義務持續不斷地宣傳商標與品牌。
商標與品牌的年度宣傳計劃由總部制定。總部應向加盟店提供宣傳所需的手冊、招貼畫、紀念品等資料,并由總部(廣告基金)負擔其費用。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制定的商標與品牌的宣傳計劃,實施總部要求的宣傳工作,在本區域內宣傳商標和品牌,維護商標和品牌的形象。
第五十七條商標與品牌的變更
因總部違反商標法的規定取得許可使用商標的注冊而被商標局裁定撤銷注冊的,無論總部以任何商標取代許可使用的商標,除加盟店明確表示同意之外,有權解除本合同,總部應當向加盟店返還_________費用,并賠償_________損失。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總部不得(或可以)啟用新的商標以代替許可使用的商標,但總部在原許可使用商標的基礎上對商標進行的合理改動且不致引起公眾對商標識別性造成重大影響的不在此限。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號、標志的變更,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無論因任何原因而導致商標與品牌的變更,因此產生的更改招牌及_________的費用由總部負擔。
第五十八條招牌及有關物品
加盟店使用的招牌及內部標牌等,由總部統一制作,出借給加盟店使用,費用由_________負擔。
包含總部商標與品牌形象的包裝袋(紙、盒、箱)及_________,由總部統一制作,銷售給加盟店使用,價格按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的規定執行;_________由加盟店按照總部規定的設計要求制作,費用自負。
第十一章商業秘密
第五十九條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
域內以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的形式使用總部商業秘密的權利。
商業秘密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商業秘密的范圍
本合同所稱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_________信息,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秘密,除非加盟店能證明有關信息不符合商業秘密的構成條件。
第六十一條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總部的商業秘密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限于總部規定范圍內的人員知悉商業秘密;
(三)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商業秘密;
(四)《商業秘密許可使用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六十二條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加盟店及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有關人員,均負有保守總部商業秘密的義務。
加盟店應當按照規定,對總部許可使用的商業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并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按照總部的規定與其簽訂保密協議或讓其簽署保密承諾書,使該等人員承擔保密義務。保密協議或承諾書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并報總部存檔備案。
除非商業秘密非因加盟店及知悉商業秘密人員的過錯而為公眾所知悉,否則不得免除其保密義務。
加盟店及其員工違反保密義務,泄露總部商業秘密,給總部及總部造成損害的,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十三條權利回授
加盟店在從事特許經營業務過程中開發的商業秘密或對總部商業秘密的改進,均應無條件地許可總部使用并由總部許可其他網絡成員使用,從而保持特許經營系統的一致性。該項許可是排他的、長期的,不因本合同的終止而失效,且未經總部同意,加盟店不得許可第三人使用或公開該商業秘密。
第六十四條競業禁止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的有關人員,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簽署《競業禁止協議》,在加盟店工作期間及勞動關系結束后3年內,承擔競業禁止義務。
競業禁止是指以下列任何一種方式參與與總部特許經營業務相競爭的行為:
(一)以投資、參股、合作、承包、租賃、委托經營或其他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業務;
(二)直接或間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組織參與有關業務;
(三)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總部相競爭的企業獲取經濟利益。
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與有關人員簽訂《競業禁止協議》,使其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競業禁止協議》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文本。
第六十五條補償
總部對加盟店在特許經營合同終止后承擔競業禁止義務(不)給予直接的經濟補償。但因加盟店的違約而終止本合同的,加盟店在承擔競業禁止義務時,不得要求補償。
對承擔競業禁止義務的加盟店員工的補償,按照_________標準執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由加盟店給予補償,本合同終止后的補償義務由總部承擔。
第六十六條承諾與保證
加盟店承諾并保證: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加盟店不對第三人負有與本合同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競業禁止義務;加盟店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秘密。
第六十七條替代責任
因加盟店未按照規定與知悉總部商業秘密的人員簽訂《保密協議》或《競業禁止協議》而導致總部喪失本應享有的索賠權,加盟店對總部承擔相應的替代責任。
第十二章專利
第六十八條實施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獨占許可(排他許可或普通許可)實施總部專利的權利。
專利實施許可,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專利實施許可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六十九條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經營系統以外的其他行業實施專利權;
(三)《專利實施許可協議》作出的其他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條專利權的無效
本合同簽訂時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專利權被宣告無效的,加盟店有(無)權解除本合同。因專利權被宣告無效而解除合同的,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加盟店無權要求賠償。
本合同簽訂后,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被宣告無效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一條專利權的終止
本合同履行期限內,總部許可加盟店實施的專利權因期限屆滿而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因總部的原因致使_________項專利權在期限屆滿前終止的,加盟店有權解除合同,總部已經收取的費用_________返還,總部應當賠償加盟店的損失,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_。其他專利在
期限屆滿前終止的,不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第七十二條技術革新
加盟店在實施總部專利或技術秘密的基礎上做出的后續改進的技術成果,其權利歸總部所有,并視為本合同所規定的商業秘密。總部有權決定將該技術成果作為商業秘密保護或申請專利。
無論是作為商業秘密或專利持有,總部應當將該技術成果無償許可網絡成員使用。
總部應當對開發上述技術成果的投入給予補償,并參照國家專利局《關于職務發明創造專利的發明人、設計人獎酬提取辦法的規定》給予發明人、設計人獎勵。
第十三章著作權
第七十三條使用許可
總部許可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使用總部作品(計算機軟件),加盟店在特許區域內享有作品的(非)專有使用權。
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許可使用,除雙方簽署的合同附件——《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之外,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第七十四條許可的權利
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總部的作品(計算機軟件)的著作權,其使用許可的權利種類,除雙方簽署的《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另有規定,及總部通過其他書面形式同意加盟店使用的權利之外,未經總部許可,加盟店不得行使。
第七十五條限制與保留
總部對許可加盟店使用的著作權作出下列限制與保留:
(一)限于加盟店經營的目的;
(二)總部或總部許可的第三人在特許區域內以_________方式使用著作權;
(三)《著作權許可使用協議》和《計算機軟件許可使用協議》具體規定的限制與保留。
第七十六條著作權的歸屬
總部委托(指定)加盟店創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加盟店為實施特許經營所創作的有關的作品,其著作權歸總部和_________享有,總部有權許可網絡成員使用該作品(計算機軟件)。未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不得將著作權轉讓或許可第三人使用。
加盟店在總部作品的基礎上進行修改而創作的作品,著作權歸總部所有。
第十四章知識產權的保護
第七十七條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保護總部許可加盟店使用的知識產權在本區域內不受侵犯,并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侵權行為采取行動。
加盟店對制止本區域內發生的侵權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負有職責,應當按照總部的規定履行有關義務,行使有關訴權。
第七十八條訴訟權利
對第三入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規定行使訴權。本章所稱訴權包括下列訴訟權利及與訴訟有關的權利:
(一)對侵權行為自行進行調查或委托專業機構進行調查,搜集證據;
(二)向侵權人直接發出或通過媒體發出停止侵權的通告或聲明;
(三)制止侵權行為及要求侵權人承擔法律責任;
(四)與侵權人達成和解協議;
(五)請求行政主管部門查處侵權行為并對民事賠償予以調解;
(六)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保全措施、提起訴訟;
(七)總部賦予的其他權利。
第七十九條訴權的行使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由總部根據侵權的范圍、結果、影響等情況確定行使訴權的主體。
加盟店行使訴權,應當經總部書面同意。加盟店應當按照總部的指示,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采取措施。除因情況緊急而需要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的情形之外,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為采取的任何措施均應按總部的指示行事。
第八十條報告
加盟店發現本區域內第三人正在實施或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應當立即將侵權人、侵權事實、危害后果等情況報告總部。
因情況緊急而采取訴前保全措施的,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內將有關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第八十一條訴前保全
加盟店有證據證明第三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特許經營系統的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
為制止侵權行為,在證據可能滅失或者以后難以取得的情況下,加盟店可以在未經總部同意前向人民法院申請保全證據。
第八十二條費用負擔
對第三人侵犯總部知識產權的行為采取措施所支出的調查費、訴訟費、律師費及相關費用,按下列規定先行支付:
(一)由加盟店行使訴權的訴訟費、律師費由總部支付;
(二)其他費用由加盟店支付;
(三)總部與加盟店根據個案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第八十三條賠償金的分配
針對第三人侵權行為所獲得的賠償金原則上按照下列方法分配:
(一)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損失”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受到損害的網絡成員按比例分配;
(二)根據法律規定的“侵權利益”或者其他方法計算獲得賠償金的,由總部參照網絡成員受到的損失及案件訴訟情況等合理分配;
(三)加盟店為制止侵權行為所支付的開支,從獲得的賠償金中優先支付。
第八十四條第三人起訴
因第三人主張總部知識產權侵權
而對加盟店采取的法律程序,加盟店應當在24小時之內報告總部。
加盟店應按照總部的指示行事。必要時,總部有權指定專業人員作為案件的代理人參與有關的法律程序。
因總部知識產權構成對第三人的侵權行為而裁決加盟店承擔責任的,其賠償責任及因此發生的合理費用由總部負擔,否則按第八十三條的規定執行。但是,因加盟店或加盟店的越權行為所導致的任何訴訟或結果不在此限。
第八十五條其他訴訟
加盟店與第三人之間產生的下列糾紛,應當按照本章規定執行:
(一)有關產品(服務)質量的糾紛;
(二)有關侵犯消費者權益的糾紛;
(三)涉及特許經營系統形象與聲譽的其他糾紛。
第十五章廣告與費用
第八十六條廣告義務
加盟店有義務通過廣告活動,宣傳特許經營系統的品牌、商標及產品(服務),并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負擔廣告與宣傳費用。
總部負責系統的廣告計劃、廣告策略、廣告設計及全國性廣告的發布,加盟店按照總部的要求在本店發布促銷廣告,開展促銷活動。
第八十七條廣告控制
總部對加盟店廣告活動享有控制權利,加盟店應當充分尊重總部對廣告的控制,按照總部的規定開展廣告活動。
加盟店應當執行總部對廣告活動的要求,不得違反規定發布廣告。加盟店發布廣告,其廣告內容和方案均應事先報告總部,經總部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八十八條廣告基金
總部建立一項全國性的廣告基金,用于開展廣告活動的費用。全國性廣告基金由總部負責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的費用來源及繳付時間如下表:
基金來源與繳付金額(或比例)
繳付時間
總部每年度繳付不少于____元
總部收取的特許權使用費的____%
總部廣告基金的____%
供應商支付的廣告與促銷費用
第八十九條廣告基金的用途
廣告基金限于支付宣傳特許經營的品牌、商標、產品(服務)的廣告支出及促銷與公關費用。
廣告基金不得用于支付總部推銷加盟的廣告費用,如果在由廣告基金支付費用的廣告中包含了推銷加盟方面的內容,則應當按照其所占比例,由總部支付相應的費用。
第九十條廣告基金的管理
總部廣告基金實行獨立核算,設立單獨的銀行賬戶,由總部或其委托的機構進行管理。廣告基金管理機構應當保留全部資料,存檔備查。
廣告基金管理機構可以根據合理的財務手續從廣告基金中獲取補償,補償項目包括:因賬目管理、審計、提交報告及法律費用等開支。
供應商支付給總部的廣告費,作為總部廣告基金的收入,在使用時應當遵照供應商的要求。
第九十一條廣告基金的審計
總部應于當每年的第一個季度提交一份經注冊會計師審計的上一年度廣告基金收支情況的財務報告,并將正式副本提交加盟店審查。
第九十二條基金的歸屬
本年度節余的廣告基金,應當按照廣告基金的交納金額予以返還或抵扣下一年度應當交納的廣告基金。
第十六章特許經營費用
第九十三條加盟費
加盟商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支付金額為_______元的加盟費用,其中_______元作為總部對加盟商進行培訓的費用,_______元作為總部對加盟店進行商圈調查及指導加盟店籌備、開業與運營的費用,_________元作為加盟店接受特許經營權的費用。
除本合同另有規定之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加盟店均無權要求總部返還加盟費。
第九十四條特許權使用費
加盟店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內應當按照下列標準向總部支付特許權使用費:
(一)每月(季或年)支付_________元的定額使用費;
(二)按照加盟店銷售額的_________%交納。
總部有權在上述收費標準范圍內進行調整,加盟店應當遵照執行。按照本合同規定計算的當月特許權使用費應當于次月15日前交納。
銷售額是指加盟店的全部經營收入(包括進貨回扣、銷售返利等),扣除給予客戶的現金折扣、價格折扣、實物折扣的合計金額,無論是否已經收訖。
第九十五條特許權使用費的審核
總部根據加盟店每月報送的財務報表核算特許權使用費。按照加盟店月報表計算的特許權使用費與年度審計報告確定的特許權使用費之間出現的差額,以年度審計報告為準。
對加盟店所申報的銷售收入,如果與總部統一供應或配送的產品、包裝物的數量及其他情況明顯不符,而加盟店又不能作出合理解釋的,總部有權對銷售額予以合理調整,并視為違約行為予以處罰。
第九十六條保證金
為保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加盟店應當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總部交納_________元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如加盟店拖欠總部的債務(特許權使用費、服務費、貨款、罰款、違約金等),總部有權以保證金的全部或部分充抵債務。加盟店在接到總部充抵債務的通知后,應當立即向總部支付與充抵債務數額相同的現金,補足保證金。
第十七章財務管
理
第九十七條財務會計制度
加盟店應當依照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主管部門的規定,并按照總部的有關要求,建立財務會計制度。
第九十八條財務報表
加盟店應當于次月_________日前向總部報送加盟店當月的財務會計報表,包括加盟店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
加盟店應當于每年_________月前向總部提交上一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及_________。
第九十九條財務監督
總部每年(季)對加盟店的財務進行一次檢查,于每年(季)結束后_________日內進行;總部根據需要在提前_________天事先通知的情況下可以于選定的工作時間對加盟店進行財務檢查。
加盟店應當予以充分地合作,向檢查人員提供所有相關的資料和文件,并如實回答檢查人員提出的問題。
第一百條財務審計
加盟店提交給總部的年度財務報表中,其中資產負債表、損益表、財務狀況變動表、財務情況說明書、利潤分配表以及_________報表,應當經注冊會計師依法審計。
對加盟店的財務會計報表有疑義時,總部有權指定注冊會計師對有關問題進行審計,審計結論對加盟店具有約束力,并作為解決爭議的依據。審計費用由責任方負擔。
由于加盟店對審計不予配合或不能提供審計所需的資料,致使審計不能正常進行或不能作出審計結論的,視為加盟店未履行如實申報財務會計報表的義務。
第一百零一條支付方式
加盟店向總部支付的所有款項,一律匯入總部指定的銀行賬戶,匯款手續費由加盟店負擔。總部最遲在收到款項后10日內向加盟店開具發票。
第十八章信息披露
第一百零二條信息披露的要求
總部和加盟店均應當按照本合同規定,履行信息披露的義務。總部或加盟店向對方提供的有關信息披露的文件,必須真實、準確、完整,不得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
第一百零三條總部的披露
總部承諾并保證,總部在簽訂本合同之前為了說明開展特許經營事業成功的可能性而向加盟店展示的《特許經營加盟說明書》和各種文件、資料、圖片、數據,以及在刊登的廣告中表達的內容,都是真實可靠的,并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果在該等信息中包含了不確定的內容或表述,加盟店予以理解,且得到總部作出的進一步闡明,并無因此產生的任何誤解。
總部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3個月內,將總部的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系統的經營情況書面通報加盟店。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加盟店尚未得知的重大事件時,總部應當在合理時間內將該等重大事件的有關情況向加盟店通報,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特許經營系統的經營方針和經營范圍的調整;
(二)總部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三)總部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總部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四)總部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五)總部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凈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六)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七)總部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八)總部股東變動情況和持股比例;
(九)總部減少注冊資本、合并、分立、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十)涉及總部的重大訴訟;
(十一)可能對特許經營系統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四條加盟店的披露
加盟店在簽訂本合同前向通過《特許經營加盟申請書》及其他資料向總部披露的信息,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加盟店應當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之日起2個月內,將加盟店年度財務會計報告和經營情況書面報告總部。
發生可能對加盟店產生較大影響、而總部尚未得知的重大事時,加盟店應當立即將有關該重大事件的情況向總部報告,說明事件的實質。所謂重大事件是指:
(一)加盟店的重大投資行為和重大的購置財產的決定;
(二)加盟店訂立重要合同,而該合同可能對加盟店的資產、負債、權益和經營成果產生重要影響;
(三)加盟店發生重大債務和未能清償到期重大債務的違約情況;
(四)加盟店發生重大虧損或者遭受超過凈資產10%以上的重大損失;
(五)加盟店生產經營的外部條件發生的重大變化;
(六)加盟店的董事、監事、經理及高級管理人員發生變動;
(七)加盟店解散及申請破產的決定;
(八)涉及加盟店的重大訴訟;
(九)可能對加盟店產生重大影響的其他事件。
第一百零五條質詢
總部或加盟店如果有證明或理由表明對方有應當披露的信息而未披露或者對方披露的信息不實,可以向對方提出書面質詢。
受質詢的一方應當在收到質詢函后7個工作日內及時就質詢的
動。加盟商將通過培訓等途徑使自己掌握加盟店的操作規范與方法。加盟商將與總部同心協力以完成本協議的宗旨和目標。
第一百五十六條不可抗力
總部或加盟店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本合同,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延遲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不可抗力發生后24小時之內,總部或加盟店應當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情況簡要通知對方。不可抗力結束后_________日內,應將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及影響程度書面通知對方,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除非不可抗力事件導致無法通知的情形之外,如未按時通知,則不得援引不可抗力條款作為免除責任的理由。
第一百五十七條合同文本
總部與加盟商簽訂的本合同及合同附件,使用總部統一制定的《特許經營合同》文本。
本合同正本二份,總部和加盟商各保存一份,副本_________份,總部保存_________份,加盟商保存_________份。加盟店確因工作需要增加合同副本,應當向總部申請,加盟店不得復制本合同。
加盟商應當對本合同文本采取保密措施,指定專人負責統一保管,加盟店有關人員需查閱本合同文本,應當按照總部規定的查閱制度,經加盟商(負責人)批準后,在指定地點查閱。
因訴訟所需,可以將本合同復印件提交仲裁委員會、代理案件的律師,但應與代理律師簽署保密協議。
第一百五十八條聲明
加盟店聲明:加盟店在簽署本合同之前已經詳細閱讀并充分理解了本合同及附件所列條款的含義,同意簽署本合同,受本合同的約束。
第二十五章附則——術語定義
本合同——指總部與加盟店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以及合同附件的總稱。
主合同——指總部與加盟店簽訂的《特許經營合同》,不包括合同附件。
附屬協議——本合同附件中標明“協議”字樣的附屬文件。
特許店——指特許經營系統設立的營業機構,包括直營店和加盟店。
加盟商——指向總部提出加盟申請,與總部簽訂本合同的當事人。如加盟商以自己名義設立加盟店,則加盟商與加盟店指向同一主體。
加盟店——指按照本合同的規定設立的營業機構。
網絡成員——特許經營系統內除總部之外的所有獨立核算的單位,包括直營店、加盟店、配送中心等。
第三人——依照本合同享有權利或承擔義務的主體以外的個人或組織。
通知——指以傳真、電報、電子郵件或書面形式發出給對方的文件。
書面通知——指加蓋單位印章并由主管人員簽名的書面文件,其中有關財務方面的通知加蓋單位財務專用章,其他通知一律加蓋公章。
設備與物品——特許經營系統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實際使用,但不向客戶銷售的產品。
專用設備與物品——由制造商按照特許人特定的要求(種類、規格、品牌等)制造,提供給網絡成員使用的設備與物品。
通用設備與物品——特許經營系統使用的除專用設備與物品以外的設備與物品。
產品——特許經營系統對外銷售商品,包括有形的商品與無形商品(服務)。
工作指令——總部、總部按照管理權限向網絡成員發出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經營、管理、技術及公共關系方面的通知、指示、決定等書面文件。
處罰——特許經營系統內對輕微違約行為的罰款,即要求違約方償付違約金。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加盟店: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名):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特許經營合同 篇6
立合同書人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茲因甲方經營銷售業務,乙方愿提供店面成立連鎖店,雙方同意訂立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特許店名稱及營業所在地、時間、營業項目、商圈范圍。
一、 基本資料
店名:(以下簡稱該店)
負責人:
地址:
電話:
營業執照注冊號:
建筑面積:平方米;
營業面積:平方米;
員工數:正職:員;計時工:員
二、營業時間:當日上午點到下午點。
三、商圈范圍:(另附圖)
東:
西:
南:
北:
四、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無權變更特許經營店的營業所在地。但在授權期限內,若因租約終止致該店無法于該地繼續營運,乙方應于該租約終止前一個月另覓加甲方認可的地點讓該店繼續營運。
五、門店內的營業天數、每日的營業時間及營業項目,依總公司規定辦理。除不可抗力外,非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自行變更或暫停營業。
第二條合同期間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共計五年。
第三條合同繼續與延長期間
一、 合同屆滿前六個月,如無任何一方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本合同期間自動延長一年。
二、合同繼續延長期間屆滿前三個月,任何一方如無書面通知他方終止合同者,本合同再延長期間一年,之后依次類推延長期間一年。
三、所有自動延長期間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遵守本合同規定執行。
第四條名詞定義
除本合同內另有規定外,本合同內的名詞或用語,以本公司特許經營管理制度內所寫為準,如為上面規章所未定義的名詞或用語,雙方發生分歧時,則以甲方的解釋為準。
第五條合同范圍
一、 雙方同意由乙方提供資金,甲方提供商品服務、經營技術輔導等并由乙方提供管理及服務,以從事本業的經營。
二、雙方為執行前項合同事宜,乙方應于年月日之前,依有關法令的規定辦理公司設立登記并取得營業執照。
三、乙方應于簽訂本合同后一個月內提供坐落于的房屋作為特許經營店店面及營業場所,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任意變更地址,如擅自變更地址,以違約論,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沒收簽約金,乙方不得有異議。
第六條履約保證金
如乙方有積欠款項(包括貸款、違約性懲罰金時),甲方可從履約保證金中直接抵扣。
第七條特許經營權利金、管理費及廣告費
一、乙方應于合同當日交付甲方人民幣萬元整,作為特許經營權利金,合同屆滿、終止或解除時,甲方無須退還。
二、乙方每月現金支付甲方人民幣元整為管理月費,及人民幣元整為整體廣告促銷費用。
三、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返還上述費用。
第八條授權使用
一、 甲方授權乙方于本商圈內以甲方的商標、技術經營該店。
二、乙方取得甲方指定的經營權是基于甲方為委托人,乙方為受委托人的法律關系。
三、乙方經甲方授權取得甲方商標的使用權,但如果本合同屆期,不再續約或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被撤消授權,或發生乙方擅自轉讓本合同規定事宜,乙方使用商標的權利立即終止。
四、乙方不得就甲方所授權使用的商標、服務標記、生財設備、器具轉授權他人使用。
五、乙方不得就甲方授權使用的標的物與其他企業合并或延伸使用。
六、有關該店的經營及服務,乙方同意接受甲方的指導并遵照公司特許經營店管理規章、附件及本合同的約束。
第九條開店籌備事項
一、 該店開店的一切裝潢、材質、水電工程的設計,均由甲方統一規劃、驗收。
二、乙方提供的店面應具備裝修完整的招牌、天花板、墻壁、地板、安全玻璃門、棚、周邊設備等,費用由乙方負擔。
三、甲方應于營業處所設置招牌予乙方使甲,所有權歸乙方,合同到期、終止時,乙方即不得繼續使用該招牌并自行拆除,若乙方不拆除時甲方可拆除,發生的費用由乙方支付,乙方不得有異議。
四、乙方應于該店開幕前到甲方所指定的銀行開設帳戶。
五、甲方需提供給乙方的協助包括:
1. 完整的企業識別系統;
2. 完成的管理經營經驗;
3. 人員招收、訓練的協助;
4. 店頭裝潢、設備、商品、陳設等營運技術的協助;
5. 招牌、桌椅、冰箱、設備、電腦、電腦軟件、其他設備等的統一采購;
6. 促銷、廣告的規劃、執行;商品采購事項的聯系;營業管理事項的規劃、輔導。
六、乙方需要與甲方配合的事項:
1. 營業賣場的地點;
2. 門店裝潢硬件、設備的提供,招牌、天花板、地板(含走廊)、倉庫、桌椅、柜式冰箱設備、電腦硬件、電話機、其他設備等;
3. 促銷、廣告的執行、費用分攤,遵照本合同相關條例的規定;
4. 商品進貨、銷售、盤點事項的執行:依本合同第十條及相關條例的規定:
5. 提供銷售的商品成本;
6. 商店經營管理事項的執行,含人力資源運作、促銷、廣告、財務管理,遵照本合同
相關條例的規定。
第十條經營管理
一、 有關乙方經營的一切規劃、管理、營銷、廣告等事項甲方全權負責,乙方不得干涉。甲方有權確定營業分店的名稱。
二、乙方開業后,應按甲方所訂立的價格作為收費標準(經甲方核準者不在此限),并配合甲方的季節性促銷運作。
三、乙方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的門店作業與后場調理標準處理業務。
四、雙方同意不因本合同的'簽訂或執行而解釋成一方為他方的代理人或合伙人。一方應自負營業盈虧的責任。
五、乙方于開業前,應按甲方的規定,參加為期一周的職前訓練,由甲方安排課程。開業后,乙方應按甲方規定,參加其店長研習會議一次,如有違者,每次應交付甲方人民幣 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于每月結算時一并付清。
六、一方門店作業必須依照甲方所訂立作業標準來處理,如有違者每項每次應交付給甲方人民幣 元作為懲罰性違約金,于每月結算時一并付清。
七、訂貨與退貨處理
1. 乙方訂購貨品時,應在訂貨單上將所需商品、規格、數量與預定出貨日等填妥,傳真給甲方,甲方營業單位應斟酌實際情形配合出貨。
2. 貨品寄發后,乙方非經甲方同意,不得任意拒收或退回。
3. 已由乙方公司蓋章或由負責人蓋章簽字的送貨單,作為甲方日后收款的憑據。
4. 退貨時必須以傳真通知總公司由配送單位統籌安排處理
特許經營合同 篇7
第一部分 序言
各方對下列事項達成一致:
第1條 宗旨
特許人授予受許人在特許經營下商品化經營(制造)下述產品(服務)之權利,或者接受根據本合同條款在該建筑物內和在第4條所規定的區域執行特許經營協定。
第2條 受許人法律地位
2.1 受許人以自身名義,自付費用,作為單獨的商人進行其活動。因此,他須尊重對所有商人共同的法律要求,特別是有關資格的規則以及社會的、財務的和商業的要求。作為一個獨立的商人,受許人應就其活動自負一切風險和從一切贏利中獲利。
2.2 受許人不是特許人的代理人、買賣代表,也不是他的雇員或合伙人。受許人不是作為特許人的傭金代理人,受許人無權以特許人的名義簽訂合同,使特許人在任何方面對第三人承擔責任,或由特許人負擔費用,承擔任何義務。
第3條 授予的各項權利
為了使受許人正常經營,特許人授予受許人下列各項權利:
(1)使用代表_________(加以描述)的式樣的權利,經依照_________登記為產品(服務的)的商標(使用登記為_________專利的制造技術的權利);
(2)使用_________名字或標志的權利;
(3)查閱并使用作為本協議附件,稱作_________文件所規定專有技術的權利;
(4)在引進以及經營過程中協助受許人從技術、商業、法律和經營受益的權利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中有規定。
(5)出售和使用特許人制造的產品(由指定的供應商)意即_________。
第4條 區域
使用授予受許人特許經營的權利應在本協議附件3所載地區和建筑物中行使。受許人未經特許人從事前或經書面許可,不應變更其建筑物地址。
第5條 專屬性
5.1 在本合同期間,在第4條所載區域中,特許人承諾:不將本特許經營的全部或部分授予第三方;本身不從事全部或部分的特許經營,也不以相似的方法出售本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所有在法律上或事實上控制特許人,或為特許人所控制或與其共同受到控制的人或公司,均認為是第三方。
5.2 在本協議期間,受特許人應在第1條所載的建筑物內獨自經營特許經營;不得在第4條所載的地域之外與特許經營范圍內的產品(服務)尋求客戶。
第6條 期間
本協議在簽字之日生效,為期_________年。
本協議自動延長連續的年期,除非特許人或受許人在第一個期限屆滿前或第一個延期屆滿前至少_________月發出通知。通知應采用掛號信或其他可以準確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可用以計算通知期間)的書面傳遞手段。
本協議在簽字日生效,期間可不確定。
各方應提前月通知將終止本合同,用掛號信或其他可確定收到通知的日期(該日期是該通知期間的起始日)的傳遞手段。
第二部分 總則
第7條 善意
各方應本著善意解釋和履行本合同,特別應當盡其全力,彼此應表明其謹慎、忠實和合作態度。各方同意在合同范圍之內,他們的關系為合作關系。上述條款是一項實質責任。
第8條 遵守國家法律
受許人遵守適用的法律,并應有必要的授權。
第9條 特許人的質量標準
受許人如第1條所載出售(制造)產品(服務),在特許人網絡的牌號商標形象方面,應當與這些條件方面保證保持完善的和諧和組織。
為此,受許人特別應遵守下列規定:
9.1 建筑物
(1)受許人在和建筑物裝飾以及產品(服務)的展示方面都應嚴格遵守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經營人規格所規定的條件。至遲本協議簽字之日,特許人應對裝修費用給受許人一個粗略估算。此項粗略費用由受許人承擔。在本協議履行之中,特許人對于上述規定所作的任何重大修改,例如補充安裝、改造等,其費用均由受許人負擔。
(2)受許人在遵照本協議附件4所列特許人指示的同時應自負費用,保證完全維修建筑物。
9.2 授予的各項權利
(1)受許人應按照所列條款,并在其界限內,使用第3條所規定的工業和知識產權。受許人除了在出售第1條所列產品(服務)外,不得為了別的目的,使用這些權利。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以任何理由使用這些權利。
(2)受許人應自負費用,在建筑物內外添附特許經營的明顯的標志,包括特許人許可受許人使用的店鋪標志。未經特許人事前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添除其他明顯的成分,不論9.2.3第2項如何適用。費用由受許人負擔,連同保險費用、維修費以及有關的稅款(如果有的話)。
(3)受許人應在一切通信、發票以及在其從事活動中使用的商業和廣告文件中,及在從事商業活動的建筑物上使用“_________”名稱。受許人也可標出其公司的名稱以及任何其他法律身份,但特許人與受許人之間不可發生混淆;受許人的身份不損害特許人名稱、標記或標志的形象。
9.3 關于客戶的形象:為了尊重客戶關于網絡牌號和商標的形象,受許人應當:
(1)按照適用于特許經營活動的商業習慣從事特許經營;
(2)不影響第26.1條規定,保持第1條所載商品足夠的庫存量以立即滿足客戶的需要;
(3)在數量上和質量上聘用必要的職工,并保證這些職工在儀表和與客戶的關系方面能符合特許人的規格,這些規格載于手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2;
(4)嚴格認真地尊重他對貨物(服務)供應商的承諾,特別是,在規定的時間內向供應人支付金額;
(5)不影響第11條規定,不得出售可能損害網絡牌號形象的任何產品(服務);
(6)將自行制定的廣告計劃事先提交特許人書面同意,同意只限于廣告的性質,而不涉及銷售條件,例如廣告的價格;
(7)對于供應的不符合本協議附件2所規定的質量標準的所有物品(服務),保證立即替換或給予補償;
(8)受許人對顧客的投訴應當正確和勤勉地對待。
9.4 從第五部分和第六部分所述的技術、商業和管理角度看,受許人應適應特許人所確立的商業方法。受許人除為出售第1條所指商業(服務)外不得為任何目的使用這些方法,也不得在本合同終止后使用。為了維護網絡的共同身份和名譽,特許人應對受許人給予幫助和建議。受許人應按第16.3條規定的條件舉辦廣告和促銷活動。
9.5 監督程序
(1)特許人每季度次,最少事前48小時書面通知(選定日),于正常的工作日和工作時間充分進入受許人的建筑物,以便特許人得以確信受許人符合本合同各項條件。為此,在特許人的要求和專家(公司審計、律師_________)協助下,可對受許人的狀態進行財務和法律審計。此項費用應由特許人負擔。在受許人方面,受許人在回答特許人(或其他經授權的人)提出的問題和自發地提交所有有用的資料時,向特許人提供完全的和忠實的合作。
(2)受許人應向特許人盡可能快地提供有關企業商務、財務或技術的全部要求的資料。每(年、季度等等)受許人都應向特許人提交下列文件:會計報表,對其余的資料,受許人應在每月最后一天向特許人提交有關會計文件,以便特許人確定第14條所規定的定期費用。
第10條 保護特許人的各項權利
10.1 受許人應立即將侵犯或濫用商標、商業名稱或其他簡稱以及任何侵權或不正當競爭情況通知特許人。
10.2 受許人應就法律程序向特許人提供必要的幫助,以便在訴訟中成功地得出結論。此項幫助引起的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在事前書面通知后,受許人如果在法律上能這樣做時,應進入任何有用的法律程序,以便特許人的權利得到確認。訴訟費用應由特許人(或受許人)負擔。
第11條 不允許競爭
11.1 受許人不得在本合同第4條所規定的地區內:
(1)直接地或間接地、獨立地或作為一雇員,代表他自己或者使用任何其他人的名義,進行具有類似性質的任何商業活動而按本協議所述條款銷售產品(提供服務)。
(2)給予金融援助或投資于一家競爭者公司,而此類援助或投資使他能對公司的經濟活動產生任何影響。
(3)如果不遵守上述11.1條中規定的義務,應依法支付合同賠償金,無須任何事先通知。
11.2 如果受許人決定開發一家非競爭性的公司,必須事先書面通知特許人。
11.3 本合同無論以任何理由終止后,第11.1條內容繼續適用一年。
第12條 秘密
12.1 受許人在其與特許人的來往關系中所獲得的一切信息,無論此種信息的形式和目的為何,均視為秘密。但是,對秘密信息的表述不適用于:
(1)本合同簽字之日已是眾所周知的信息,并非由于受許人未盡義務而導致眾所周知的信息。
(2)當特許人傳達信息給受許人之日,后者早已持有該項信息并能證明其確已持有的信息。
(3)由有權透露的第三人透露給受許人的信息。
12.2 受許人承擔義務不直接或間接地把從特許人獲得的秘密信息傳達給任何第三方,但工作人員或任何其他履行本協議所列義務所必需的信息除外。
12.3 特許人保證他本人或其下屬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任何其他人不于本協議規定的范圍之外使用秘密信息。
12.4 按法律規定或事實上控制了受許人或受到受許人單獨或聯合控制的任何個人或公司,均被視為履行本協議義務的人。
12.5 履行本合同的工作人員在按上述工作義務搜集信息時應認識到本合同的存在和所傳達信息的秘密性質。受許人保證履行本合同義務的工作人員在接受信息之前就應該遵守秘密信息的機密性和禁用的義務,如同本合同所規定的義務一樣。他們的就職合同應該包括如下條款:保密規定未得遵守時,特許人有權對工作人員或其他有關人員采取直接行動。在任何情況下,特許人對其工作人員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完全負責(甚至在他們的就職合同終止以后或這些雇員離職以后)。
12.6 只要秘密信息尚未公開,受許人就不應透露或使用秘密信息于任何其他目的,在合同有效期內和終止后均如此,不論終止的原因是什么。本條亦適用于第28條所述轉讓的情況。
第三部分 特許使用費/價格
第13條 初始費用
為了獲得受許人的身份和加入的權利,受許人必須付給特許人一筆金額的特許使用費。
特許使用費在本協議簽字時以支票支付。這筆一次總付的金額包括特許人為執行特許(協助、培訓等)而給予受許人的所有好處,不包括第1條所述商品(服務)的供應和第9.1.1條所述受許人的費用。
第14條 分期支付
14.1 為了回報他在本合同中所接受的好處,受許人應當每月(或每季)付給特許人相當于上月營業額的%的費用,營業額的計算參照受許人開給客戶的賬單總額,無論是否已兩訖。賬單金額即實際價格(已扣除不包括現金折扣在內的所有折扣),包括一切附加費用(例如包裝、運輸、保險等等)和進口關稅或其他稅,這些費用、關稅或其他稅在發票中分別涉及。營業額是特許人開給受許人的賬單金額,無論是否付訖,但不包括進口關稅或其他稅。
14.2 特許人按第9.5.2條規定,在從受許人獲得的信息的基礎上應在每月(季)末開出天內應付的發票。在特許人的總部由辦理支付事宜。
14.3 任何6個月期限(年)的特許費用總額不得少于法國法郎。此最低金額將于每年在簽訂本合同的周年時按下列指數予以調整,無需事先通知。如有必要,特許人每6個月開具一張規范化發票,按第14.2條規定支付。
14.4 如遇不付款情況,對所欠款項應罰利息,每月,不需事先書面通知。
14.5 受許人應從由特許人指定的一家銀行,即_________(享有國際聲譽的銀行)取得對受許人可按本合同規定應予以支取的全部金額的一項聯合責任擔保,最高金額限為_________。最遲于本合同簽字后_________天,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交全部銀行單據。
第四部分 品牌、商標(專利)
第15條 獨家(非獨家)使用權
特許人按本合同第3條的規定和第4條關于地區的規定授予受許人以使用品牌、商標、專利的獨家權利或者非獨家權利等,但此種使用權限于第1條所規定的對產品(服務)之銷售。
第16條 特許人義務
16.1 第3條所述之品牌和商標已按本合同附件5關于登記的規定在指定地區合法登記在案,此項登記將在及時支付所有特許合作費和及時續登的情況下繼續有效。特許人是品牌、商標持有人(有使用權),因而有資格授予受許人使用的權利。受許人對這些權利的使用并不妨礙任何第三方在按本合同規定的地區內的權利。在合同簽訂時不存在任何第三方的抱怨和聲稱對品牌或商標擁有權利的行動或者未來有任何可以預見的行為。
16.2 特許人同意在本協議期間和直到特許經營終止前暫借給:
(1)使用品牌或商標招牌或標志、尺寸_________,按附件4規定的條款豎立在辦公樓外面。
(2)顯示品牌或商標的內部招牌。
16.3 特許人應在國內外宣傳品牌或商標。特許人將全力保證使受許人從此種宣傳中得到,特別是他對受許人的業務予以認定。特許人應每年一次向受許人提供他的宣傳計劃和廣告活動,并要求后者提出必要的建議或意見,以保證此活動卓有成效。一旦每次宣傳活動開始,特許人應盡快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資料(招牌、小冊子、標語牌、小紀念品、樣板、樣品等);費用由前者承擔。
第17條 受許人義務
受許人應根據本協議第9.3條在規定的地區宣傳品牌和商標,并在年度預算中至少撥出經費_________以完成此項任務。
第18條 協作
雙方同意相互協商和合作,以便提高品牌和商標在公眾中的知名度。
第五部分 專有技術(技術訣竅)
第19條 非獨家使用權
根據本協議附件2所述文件“_________”之規定,特許人給予受許人獲得并使用有關技術的權利。
第20條 特許人的義務
20.1 特許人應保證受許人的初始的和后續的培訓:
(1)在任何活動開始之前,特許人應對受許人及其職工進行培訓,使他們熟悉各種條款以及網絡的技術、金融、商務和管理程序。培訓共天,由特許人通知時間和地點。組織培訓的費用由特許人負責,但差旅費和食宿費由受許人負擔。
(2)在本特許協議有效期間,特許人應在年度基礎上在_________月份內組織一次天的培訓研討會,由受許人及其雇員中的有關人員參加。研討會將按特許人擇定的時間和地點舉行。組織此類培訓的費用由特許人負責,但差旅費和食宿費由受許人負擔。
(3)特許人應根據受許人的要求,并在受許人負擔費用的情況下組織課題研討班,時間和地點由受許人確定。
20.2 在初始培訓計劃期間,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一份_________的全套文件以及特許人認為有必要的其他培訓資料。受許人應保證勤奮地使用這些資料和文件。在特許合同期間,至少每月(每季)次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中不同方面問題的解說;費用由前者承擔,以保證對某些問題的解釋清晰無誤,并介紹特許人和其他受許人的經驗。受許人可以參加編寫上述解說或提供其接收到的任何信息。
20.3 如果特許人決定改變某些實施的方法,他必須立即書面通知受許人。因此,特許人應當經常地、每年不少于次地向受許人提供手冊的任何修訂,并向他提供新版的手冊,費用由特許人負擔,以保證受許人能始終保有最新版的手冊。
第21條 受許人的義務
21.1 受許人應進一步發展他按第20.1條和第20.2條規定,從特許人那里獲得的專有技術以及按第20.3條所為的革新。
21.2 受許人及其職工應參加按第20條規定所組織的必要的初始訓練班。
21.3 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一切能改善網絡的建議和他從經營特許活動中獲得的經驗。受許人同意為了特許網絡的利益向特許人提供關于這一專有技術的使用情況。
第12條規定的條款,包括必要的改動,均適用特許人。
特許人應保證,特別是向受許人提供專有技術時,通知他們此種信息的秘密性質,因而要保證他們保守秘密和遵守不使用信息的義務。特許人也須保證在其違反秘密協議時,受許人享有直接提起訴訟或采取其他行為的好處。
第六部分 協助
第22條 協助
特許人應按照下述各條向受許人提供第3條規定的商業、法律、管理和技術協助。
第23條 特許人的義務
23.1 特許人同意在任何特許經營開始之前向受許人提供下列服務:
(1)建立特許業務之前的市場調查;
(2)向受許人提供包括安排、場地裝修和產品(服務)展示標準在內的說明;發展業務所需的清單;向受許人提供一名裝修人員以實現此安排;
(3)向受許人提供示范的裝修條款和有關受許人許可范圍內進行改制的建議;
(4)向受許人提供最低有_________預算的場地進行開業廣告宣傳,并就受許人為開展特許經營而進行的任何廣告宣傳活動提出建議。
23.2 為達到本合同條款之目的,特許人應當:
(1)滿足受許人有關商務、法律、技術、管理方面的任何要求;
(2)根據受許人的要求向其提供關于其他受許人在上一年所獲交易結果及其預計銷售的任何資料;
(3)至少每隔1年(每隔2年)進行一次市場調查;
(4)根據受許人的要求,自負費用派一人負責特許活動,以便在1年中的最多天內向受許人提供必要的協助。
第七部分 供應產品
第24條 供應的義務
為特許經營之目的,特許人應按照下述各條規定向受許人提供第1條所述的產品。
第25條 特許人的義務
25.1 特許人應當在收到訂單之日起最多_________天內實現受許人的產品訂單。
25.2 供應第1條所列貨物應受下列約束:
(1)銷售條款(指明適用的貿易術語通則)其內容和本合同的附件6后,由國際商會定義和解釋。
(2)特許人的一般銷售條款,其內容見附件7,即不得背離上述a款及本合同的規定。
第26條 受許人的義務
26.1 受許人應當從特許人(或從指定的供應商,即)排他性地獲得產品。為滿足客戶的需要,受許人應當設立和維護其固定價值最少不低于_________法國法郎(每一年,以后每年按第14.1條規定的年產值_________%)的存貨。該價值參考受許人的購貨總值在扣除增值稅、回扣和特許人給予的折扣后的價值來確定。
26.2 受許人應向特許人購買商品,其最低總值應為:第一年_________法國法郎;第二年_________法國法郎;這些數量應參照特許人的發票來確定,不包括增值稅,并應扣除任何獎項、回扣和折扣。
26.3 受許人應確保最低有第14條所規定的第一年產值的_________%,以后每年增長_________%。(如果受許人在相應的年份超過這個最低百分比,受許人有權享有超過部分_________%的折扣,該折扣應由特許人在財務年度結束之日起_________天內給予受許人。)每年年初,雙方商定來年的銷售目標,受許人應采取各種有效手段,確保該定額能夠實現。
26.4 受許人應最遲在每季度的最后一個工作日,向特許人提供下三個月的預計訂單。特許人無義務實現與預計數有至少30%不同的任何訂單,并且不因此對任何損害承擔責任。
26.5 作為一個獨立商人,受許人自由確定銷售產品轉售價格。受許人應通知特許人準備采用的價格以及有關確定價格的任何變化(折扣、回扣_________)。特許人應向受許人提供一個推薦性的轉售價格。受許人若不按此推薦行事,不構成違約。但是,按照合作的精神,受許人應努力尊重此推薦以便確保在市場政策和廣告宣傳方面的一定協調。因此,受許人不應給予可能損害特許網絡形象的回扣或折扣。
26.6 受許人可以自由決定產品轉售條件,但有義務保證向其客戶提供本協議附件2手冊中描述的特許人的擔保。
26.7 受許人應自負費用,按照附件8的規定和取得附件8手冊中規定的有關金額的保險單。在簽署本合同后最遲天內受許人應向特許人提供保險單及已付保險費的證明。受許人應要求在保險單中訂立一個條款,由保險公司通知特許人任何未付保險費的情況。
第八部分 合同的轉讓--分包公司
第27條 特許人轉讓和分包公司
特許人可以轉讓分包本協議中的任何或所有義務。
在不遲于_________天內,他應當通過掛號回執信將轉讓或分包通知受許人。
除非有受許人的事先同意,特許人和受許人應當對通知日(掛號信的收到日期應予考慮)存在的所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28條 受許人轉讓和分包公司
28.1 本合同是在考慮了受許人的本人情況后訂立的,因此沒有特許人事先書面同意,受許人不得免費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第三人轉讓或分包本協議規定的全部或部分權利和義務。如果考慮第三人的情況,則該第三人應當是控制受許人或者被受許人共同控制下的任何人或公司。
28.2 受許人必須向特許人提供候選人的完整地址、交易條件以及特許人要求的任何進一步信息。特許人應當在收到受許人轉讓請求后不遲于幾個月內以掛號回執信向受許人通知其決定。
28.3 考慮到本合同的性質,特許人在考慮提議的候選人和交易條件時享有充分的權利。轉讓要約中不得以任何方式提出候選人自負費用承擔受許人過去或將來的權利和義務。分包要約中,必須要求候選人明確同意遵守第12條所述的保密條款。
28.4 如果特許人同意轉讓,受許人應當:
(1)在協議訂立后_________天內,向特許人支付固定數額法郎,以補償對受讓人進行培訓和協助的費用。
(2)在轉讓之日起一年期間內,在第4條規定的區域遵守第11條不得競爭條款。
(3)與受讓人一起對特許人同意轉讓通知(收到日期應予考慮)之前的所有義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九部分 合同的終止
第29條 不可抗力
29.1 如果特許人和受許人由于其不能控制的情況而不能履行其義務,本協議的履行可終止。不能控制的情況應理解為由任何一方不應負責的事件造成,而從商業或生產的觀點看,任何一當事人不可能履行其義務或者該事件可能使得該履行不現實。該事件直接影響一方當事人如期履行其義務的能力,包括戰爭、自然災難、政府行為、社會騷亂(罷工、封鎖_________)。
29.2 如果發生不可抗力事件,援引不可抗力的當事人必須在_________天內以書面方式,必要時以傳真或電傳的方式,立即通知另一方當事人該事件的發生,除非特許人和受許人國家間的所有通訊方式均受影響。在此情況下,該當事人應當盡可能通知另一方當事人。如果他在上述期限內未能這樣做,他將不能繼續從本條規定中獲益。聲稱遭遇不可抗力的當事人應當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以便限制由于不可預見事件可能造成的所有損害。
29.3 如果不可預見的事件持續1個月以上,另一方當事人可通過掛號回執信在_________天內通知對方終止本合同,并且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30條 提前終止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任何一方嚴重違反合同,另一方當事人可以通過掛號信回執,不經任何必要通知,終止本合同。終止合同的決定在收到掛號信時立即生效,但不妨礙進一步索賠的損害賠償的權利。
嚴重違約是指_________。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任何一方已有無償付能力的風險,例如,產生了受破產威脅主張的債務,扣押令、欠稅、公司債務、銀行賬號凍結以及破產、因破產而欠債務、法院監管或者任何其他形式的自愿或強制清盤,終止本合同。終止決定在收到掛號信時立即生效,且不妨礙進一步要求損害賠償的權利。
第31條 股權變化
如果特許人或受許人的股東有重要變化,本合同終止。
重要變化是指影響代表公司資本的多數股票持有情況的任何變化或者附屬于該股票的投票權的任何變化。
本合同不因特許人或受許人股東有重要變化而終止。
第32條 效力
32.1 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受許人應當:
(1)在收到特許人書面要求_________天內,返還特許人為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的所有物品,包括文件及其副本,不管物品的形式或目的(手冊、小冊子、標志、樣品_________)如何。
(2)消除可能提醒客戶其以前特許的所有直接或間接的引用之處。
(3)按照第23.2條規定轉移終止時存在的所有存貨。
32.2 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特許人應取回終止之日的所有存貨,交換原來的售價。如果本合同終止,不論終止理由如何,特許人應當保證在同一地域內指定的新的受許人取走終止之日存在的所有存貨,交換已支付給特許人的原來的售價。
第十部分 其他規定
第33條 某條文的無效
如果某個條文被認為是無效的,該無效不應影響整個協議。
雙方當事人同意,如果可能,將根據當事人之間存在的基本關系盡可能客觀和誠信地用能夠反映他們意愿的條文替換被宣告無效的條文。
第34條 合同的范圍
34.1 本協議產生當事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并且替代此前存在的任何合同。
34.2 本協議僅可通過雙方當事人簽字和寫明日期的附加書面條文來更改和修正。
第35條 放棄
本協議中一條或其他條款的不適用、與其他條款之具體而明確的背離,不應解釋為受許人放棄了其他條款之權利。
第36條 適用的法律
本協議受_________法律管轄。
第37條 爭議
任何直接或間接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爭議應明確地按照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由指定的仲裁員解決。
仲裁地點應為_________,程序應以_________語言進行。
如果產生有關本協議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僅登記地法院有管轄權。
本條也適用于第三人和人數眾多被告的合并審理、附帶請求和司法追加。
本協議正本兩份,各方當事人承認已收妥了自己的一份。
特許人(蓋章):_________ 受許人(蓋章):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特許經營合同 篇8
特許人: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在甲方許可區域內作為甲方的區域代理商一事達成一致。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 宗旨
簽署本合同,旨在使乙方獲得甲方的許可,在區域內(以下簡稱本區域)作為甲方的獨家代理商開展特許經營業務,發展由臨沂***餐飲管理有限公司旗下項目“***說”***特許經營權的使用權,共同拓展市場,以達雙贏目的。
第二條 特許經營
項目甲方根據其自主開發并經營***”餐飲連鎖的成功經驗,建立起以“***說”為代表的特許經營項目,并將該項目許可乙方在本區域內使用。
第三條 特許經營關系
甲方與乙方基于本合同產生的法律關系是一種合作關系,乙方作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對外開展經營業務,執行本合同。乙方應當遵守法律的要求,獨立對外承擔民事責任。除法律和本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不是甲方的代理人或業務代表。乙方不得以甲方名義締結合同,或約定其他業務,或作出任何承諾與保證,使甲方對第三人承擔責任。
第四條 基本原則
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是訂立和執行本合同的基本原則。在簽訂本合同和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甲乙雙方應當自覺遵守公平和誠實信用原則,以善意的方式理解本合同及合同履行過程中的分歧與矛盾,盡量通過協商解決爭議,是實現本合同目的的根本途徑。
第五條 使用方式
甲方許可乙方在本區域內以以下兩種方式使用特許經營權:
一、設立直接投資的直營店;
二、許可加盟商設立加盟店
第六條 許可形式
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形式為獨占許可。甲方承諾并保證:
一、不許可第三人以任何方式在該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二、不以任何方式(或以特許經營權相同或近似的方式)在本區域內使用特許經營權 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三、不向本區域內的任何第三方提供特許經營范圍內的任何服務。
第七條特許加盟代理
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后向甲方支付金額為元(人民幣)的加盟費。其中 元作為甲方對乙方進行培訓的費用,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無論是本合同期滿、中途解約或因其他原因而終止,乙方均無權要求甲方退還加盟費。
第八條 合同文本
本合同共2份,雙方各1份。 甲乙雙方應當對本合同采取保密措施,不得向無關第三方透漏本合同的內容。本合同20xx年 月日生效。
甲方簽字(蓋章):
甲方地址:
乙方簽字:
乙方地址:
簽約日期:年 月 日
特許經營合同 篇9
一、專門用語定義
特許經營合同涉及諸多的法律、經營管理和技術等專業問題,對合同中出現的一些專門用語,如管理體系、商標許可使用、區域保護、加盟金、特許經營權使用費、產品和服務的內容等。特許雙方經常因對上述專門用語的理解不同而發生糾紛。為了避免這種情況的發生,對這些專門用語的內涵和外延進行明確界定具有重要的意義。如某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管理體系是指特許人所有的有價值的專用商名、商標、建筑風格、培訓體系、財務體系、經營訣竅和專有技術。它的核心內容是某某商標及其經營管理標準和技術質量標準”。又如:“本合同所稱產品是指特許人代理銷售的美國勝牌石油化工全系列產品及特許人代理的各種汽車清洗養護設備。包括……”。
二、特許經營授權許可的內容、范圍、期限、地域
通常特許經營合同許可的內容大致包括:許可使用的商標、商號、專利、專有技術和經營訣竅等等。合同應明確規定它們的名稱、登記號及其它登記注冊情況、有效期、許可使用的內容、方式和地區等事項。簽訂合同時,被特許者應該審核有關權屬證書的原件。許可范圍應明確規定使用的時間、地點、方式、使用權限等。合同期限短則一年,長則十年,最長可達二十年,通常為三至五年。期限的長短與行業特點、投資大小、投資回收期長短等因素有關。通常還應規定在哪些情況可提前終止合同,在哪些情況可延長或者續訂合同。如某特許經營合同規定:“合同到期后,乙方 (被特許者)要求延續特許經營的,應在本合同期滿之日前 月,向甲方(特許人)提出書面申請,甲方同意延續的,應續簽合同;甲方不同意或乙方不申請的,合同終止。”
特許權使用的地域通常是指被特許人有權使用特許經營權的地域范圍,它通常是用來限定被特許者使用特許權的空間范圍的。同時,它也可以用來限定特許者在特定地區發展加盟商的數量,防止因特許者貪婪而無節制地發展加盟店,避免特許體系內部發生惡性競爭,危害整個特許體系的健康運作,從而維護被特許者的利益。如某特許經營合同規定:“特許人承諾在合同有效期內不再在某某省某某市某某區范圍內發展其他加盟店。”
三、特許者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根據原國內貿易部《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暫行)》第八條、規 定,特許者的基本權利有:
一、為確保特許體系的統一性和產品、服務質量的一致性,特許者有權對被特許者的經營活動進行監督。這是特許者的一項最基本的權利。監督權是維護特許經營體系統一性的最基本和最重要的手段,監督權通常是通過執行督導程序和制度來實現的。督導程序和制度各企業并不完全相同,但其職能和目的是一致的。如麥當勞采用“神秘消費者”的手段來檢查監督加盟店的產品、服務質量,其效果十分良好。
二、有權向被特許者收取特許經營費及其他各種服務費用。特許經營費是指加盟費和特許權使用費,有的企業還收取一定數額的保證金。這些費用在特許經營合同中約定。其他各種服務費用通常有廣告費、店面設計費、專項指導服務費、委托代理費等等。這部分費用通常在特許經營合同以外單獨約定。有關費用的收取既反映了特許經營權的價值,同時又是特許者為被特許者提供各種服務的保證和源泉。有關各種費用的詳細問題我們在以后做專門討論。
三、對違反特許經營合同規定,侵犯特許者合法權益、破壞特許體系的行為,特許者有權終止特許合同,取消被特許者的特許經營資格。這是特許者的解約權。因為解約權的形式對特許雙方的影響很大,因此對相關條款的設計應十分慎重。另一方面,由于特許經營體系是一個利益的共同體,特許者應充分估計解除合約對整個特許經營體系的不良影響,不是萬不得已,不要使用解約權。
根據原國內貿易部《商業特許經營管理辦法(暫行)》第九條、規 定,特許者的基本義務有:
第一、將特許經營權授予被特許者使用,并提供代表該特許體系的營業象征及經營手冊。特許經營權授予的依據是特許經營合同。在形式上,通常會舉辦一個象征性的授權儀式或頒發授權證書。營業象征通常是特許經營體系的統一店面設計、統一招牌、宣傳用品、工作服裝、營業方式等。經營手冊是指《單店營運手冊》、《 VI手冊》等。
第二、提供開業前的教育和培訓。通常是由特許者統一安排教育和培訓,如被特許者有特殊要求,雙方另行協商。
第三、指導被特許者做好開店準備。通常特許者為被特許者提供店址選擇、店面設計、廣告策劃、開業儀式的策劃、設備的安裝調試、物品采購、員工招聘等方面的服務。
第四、提供長期的經營指導、培訓和合同規定的物品供應。
四、被特許者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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