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知識產權合同錦集十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知識產權合同10篇,歡迎大家借鑒與參考,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知識產權合同 篇1
合同編號:
甲 方:
乙方(代理商):
為了保護甲方的商業秘密,同時更好地幫助乙方開展代理業務,乙方同意承擔為甲方保守商業和技術秘密的義務,具體條款如下:
一、 本合同所指的商業和技術秘密指甲方在生產、經營、管理和科研等企業活動中積累、創造的具有實用價值及專有性,不向外公開的知識、經驗、數據、信息、新方法、科研成果、知識產權等。
二、 保密內容:
雙方交流的口頭言語信息;乙方提供的相關的文字資料;關于產品的全部信息;相互間的代理合同、代理價格等。
三、 在雙方合作過程中,乙方對合作范圍的所有技術和商業資料負有嚴格的保密責任和義務。未經甲方書面授權,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保密責任期至代理關系結束后二年內。
四、 乙方在代理合同有效期內,不得將從甲方中得到的信息用于甲方之外的任何具有商業目的開發、制造、改造和創新。
五、 乙方在雙方代理合同期內,不得利用代理期間掌握的甲方信息自建公司進行同類產品的開發、制造和銷售活動,也不得為同類產品其它受雇方服務。
六、 乙方如違反本合同約定,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甲方有權追究其他法律責任。
七、 乙方雇傭的職員,與乙方承擔相同的保密義務,乙方應與雇傭職員簽訂相的保密合同。乙方職員在職期間和離開乙方公司二年以內,均受以上保密合同條款約束,如有違反,乙方將替雇傭職員先承擔違約責任。
八、 本合同與代理合同同時簽訂,簽字蓋章后生效。
乙方(代理商):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甲 方:北京智信通科技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身份證號碼:法人代表(或授權代表):
地 址:
日 期:
知識產權合同 篇2
聘請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受聘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甲方因業務需要,特聘請乙方擔任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現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1條 乙方指派顧問
乙方接受甲方聘請,指派_________擔任甲方的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甲方同意前述指派,并認可乙方可能出現的臨時委派其他人配合指派人完成第2條所述工作之情形及/或指派的人因故不能履行職務時,經甲方同意,可由乙方的其他指定人暫時替代處理較急的事務。但乙方更換指派必須經甲方同意。
第2條 甲方的服務范圍
日常法律范圍:
2.1 就甲方日常涉及的法律問題口頭或書面解答法律咨詢、提出法律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 審查、修改甲方因商務活動與第三方簽署的各類合同、協議書或其他法律文件;提出修改意見及法律建議;
2.3 應甲方要求,對甲方簽署的各種法律文書進行見證;
2.4 協助甲方參與較為重大商務活動的談判、磋商,并提供分析論證;
2.5 受甲方委托,簽署、送達或者代為收領法律文件;
2.6 受甲方委托,保管甲方要求乙方妥善保管的法律文件;
2.7 就甲方已經、面臨和/或可能發生的糾紛進行法律論證,提出解決方案,出具法律意見書;
2.8 受甲方委托,向侵害、損害甲方合法權益的第三方提出交涉及索賠;
2.9 協助甲方完善內部管理的有關法律事務,提出法律建議;
2.10 甲方在經濟活動中發生的各類訴訟、仲裁及/或行政處罰案件,須另行約定;
2.11 甲方在經濟活動發生的企業改制、兼并重組、收購、破產、上市、融資、房地產開發、土地轉讓、投資、設立新公司、合并/分立、參股公司、股權轉讓、及其它類型的重大項目以及法律顧問工作量一次性達4小時以上的專項法律事務,不在本合同服務范圍內,須另行約定;
2.12 乙方的服務范圍中,不包括各類合同、協議書、規章制度的撰寫、草擬;
2.13 本合同中,乙方的服務范圍不包括甲方之控股公司、子公司或其他關聯公司;
2.14 本條所列2.10條至2.13條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并向乙方經辦律師出具授權委托書,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給予優惠。
商標服務范圍:
2.15 就甲方日常商標方面的問題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16 審查、修改各項有關商標法律文書,代理國內外商標的申請、變更、轉讓、無效等事務;
2.17 就甲方有關商標侵權問題包括指控他人侵權或被他人指控侵權、或對市場侵權假冒行為提出進行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8 就甲方已經、面臨或者可能發生的商標權糾紛包括申請被駁回、被他人異議、被他人提出撤銷注冊或對他人提出異議、撤銷他人商標注冊等法律行為進行法律論證,發表律師意見、提出解決方案;
2.19 就甲方有關商標戰略進行整體策劃提出律師意見、出具建議函;
2.20 甲方有關商標的創意、商標的使用、商標的管理、商標的保護、商標的許可使用、商標的市場運作等提出口頭建議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21 本條所列2.17至2.20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同乙方辦理委托手續,同時,甲方須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專利服務范圍
2.22 就企業的專利戰略、組織構架、人員安排和工作方式提供咨詢意見;
2.23 就合作伙伴的或競爭對手的國內外專利提供咨詢、文獻監視和檢索;
2.24 代理國內外發明、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的申請,技術領域包括:電子、電工、通訊、計算機技術、機械、醫藥、農藥、獸藥、化工、材料、生物和生化以及環境保護等;
2.25 代理復審請求及無效宣告請求;
2.26 關于專利糾紛與侵權的法律服務,包括咨詢、市場監視、專利權的海關備案、調查取證、庭外調解、申請行政調處及提起訴訟等;
2.27 出具是否具有專利性和是否侵犯他人的專利權的法律意見書;
2.28 接受委托就專利申請的復審決定和專利的無效宣告決定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
2.29 技術轉讓與專利實施許可的中介談判、合同起草及摸底調查;
2.30 為企業大型投資、合資、引進技術和設備過程中涉及知識產權的技術改造項目提供法律意見書,等;
2.31 關于專利保護的其它事務。
2.32 本條所列2.23至2.31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軟件服務范圍
2.33 就甲方日常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方面的問題做口頭或書面解答,提出法律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4 代理計算機軟件登記和著作權登記;
2.35 就甲方有關計算機軟件程序和著作權保護、管理規章制度,員工保密制度,品牌戰略實施提供專業意見或出具法律意見書;
2.36 就軟件開發、檢索、轉讓、授權許可的談判、合同起草、修改及摸底調查、糾紛調解、侵權取證、行政查處乃至法律訴訟提供解決方案和行動;
2.37 本條所列2.34至2.36項法律事務的具體個案實施,如果委托乙方代理,需另行辦理委托手續,另行向乙方支付代理費,乙方則在收費上給予優惠。
第3條 工作方式
3.1 乙方擔任甲方常年知識產權顧問的代理人應按甲、乙雙方事前約定的時間、地點進行工作。乙方因故不能工作,應事先通知甲方。甲方隨時有事交辦,如無特殊情況,指派顧問應及時予以受理。
3.2 乙方應按甲方法定代表人和其指定的聯系人的要求提供法律服務。本合同中,甲方指定為顧問的聯絡人,負責轉達甲方的指示和要求,轉交文件和資料等。
第4條 知識產權顧問費及辦案費用
4.1 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支付知識產權顧問費每年_________元整,。支付期限為:甲方于本協議簽訂之日起七日內付清顧問服務費。支付方式為:現金/支票/本票/匯票/電匯
4.2 指派顧問辦理甲方委托事項所發生的下列辦案費用,由甲方承擔:
a、各種政府、法院、行業官方及法定中介機構所收取的費用;
b、_________市區以外發生的差旅、食宿、車船及一切雜費;
c、辦理甲方事務而產生的一切交際費用;
d、調查取證購買樣品,錄音錄像,檢索查詢,公證及技術鑒定費等。
第5條 甲方的義務
5.1 為使乙方能正確完成甲方委托的事項,甲方應根據乙方的要求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信息,并承擔誠信責任;
5.2 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顧問費和乙方實際支出的辦案費用;
5.3 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的事宜提供所需的便利條件;如必要的資料、文件、交通及其它方便;
5.4 體諒乙方的職業操守的約束,不強求乙方出具有違其職業操守的法律文件,甲方應尊重指派代理人依據法律獨立、不受干擾地作出專業判斷的權利。
第6條 乙方的義務
6.1 乙方應在最有效的時間內,勤勉盡責、保質保量完成甲方委托的事宜,并依據法律做出專業判斷,努力維護甲方的合法權益;
6.2 乙方應就甲方為乙方處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資料、信息承擔保密責任,除依據國家法律有權了解該等資訊的其他人員以外,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向任何組織和個人泄露;
6.3 乙方不得違背職業紀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在與甲方有嚴重利益的另一方亦從事相同的法律服務。
6.4 指派代理人僅接受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聯絡人的委托辦理甲方法律事務,不得隨意接受甲方其他員工的委托或咨詢,并提供不利于甲方的法律意見。
第7條 合同的生效及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為開放式的,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欲解除本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對方。沒有書面通知的,視為同意續簽合同,本合同繼續生效。
第8條 合同的變更
任何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條款,需雙方再行協商,簽訂變更協議,未經書面變更的任何內容,不對甲、乙雙方產生法律效力。
第9條 其他
9.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亦應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時,雙方均可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仲裁適用該會之《仲裁規則》。
9.2 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 授權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知識產權合同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雙方遵循自愿和誠信的原則,經過友好協商簽訂本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商標授權范圍
一、甲方將已在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注冊登記的第類商標(注冊號: )許可乙方使用在其生產的 產品包裝上。
二、許可使用的期限自 年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滿,如需延長使用時間,由甲、乙雙方另行續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
三、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地域范圍: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
四、甲方許可乙方使用商標的形式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區域行業內普通許可使用。合同存續期間,不在省內 行業同類產品上,授權其他生產廠家使用甲方的第 類商標。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五、乙方向甲方交納 萬元人民幣作為商標、冠名使用費。
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的規定:“許可人應當監督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乙方必須保證在其生產的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冊商標的產品,要符合國家有關該產品衛生、質量、計量、環保、包裝、行業標準及法定說明文字的要求。
七、乙方不得任意改變甲方注冊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組合,不得超越許可的產品圍使用甲方的注冊商標。
八、甲乙方應在商標許可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就是否繼續授權使用商標進行協商,到期繼續使用重新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并續費備案,不續簽合同則自行終止。
九、合同終止后,乙方不得在其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甲方的授權商標、標識,以及冠用《美國安伯士國際集團》《中美合作》為內容的文字,以及在本合同第6項中許可乙方在其產品包裝,企業牌匾、宣傳材料中所規定的文字,否則甲方有權依法追究其侵權責任。
十、甲方對乙方的商標使用許可授權,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僅為提高乙方知名度、擴大市場占有率所進行的企業形象和產品形象策劃和包裝。是在法律許可下的合法授權并受到法律保護。同時應當強調,雙方都是獨立法人,各自獨立承擔法律責任;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法律責任均不得涉及對方;甲、乙各方的債權、債務,以及與本合同無關的其他法律糾紛和責任,也均不能構成對各方的法律連帶責任。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本合同生效的條件:
十一、雙方在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上簽字、蓋章。
十二、乙方按合同的約定金額足額交付了甲方商標使用費。
十三、甲方將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受理備案。
十四、合同生效以雙方簽字日期為準。在執行日期逾期10天后,乙方使用費未到甲方指定賬號,甲方視乙方違約。乙方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在3天內若不采取措施補救,甲方有權中止乙方的合同,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產生的后果由乙方自負。
本合同終止的條件:
十五、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許可期限到期沒有續簽合同。
十六、乙方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及《實施條例》的規定,在使用甲方注冊商標之后,其產品粗制濫造,以次充好,欺騙消費者并構成對甲方聲譽的嚴重損害的。
十七、乙方在簽署本合同后10個工作日內,商標使用許可費沒有全額進入甲方指定帳號(銀行公休、假日順延)
交易程序
十八、代理機構將雙方簽署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遞交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后,甲方所承擔義務的全部完成。
十九、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在受理《商標許可使用合同》后,依據其行政程序,向甲方發《商標使用許可備案通知書》,并在全國性的《商標公告》上公告
二十、甲方指定北京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為甲方收款結算單位,全權負責甲方在中國境內商標使用許可中的事務工作,并對一方使用過程中出現問題、爭議或法律糾紛,由北京安伯士投資顧問有限公司負責協調解決和應訴。
違約責任
二十一、乙方不能超越《商標使用許可合同》中規定的商標類別、商品種類、商標使用的地域、使用形式、使用期限等條件,合法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注冊商標。
二十二、乙方只限于在本企業生產的產品上使用美國安伯士國際有限公司授權使用的商標。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和理由,將甲方授權使用的商標再許可給第三方使用,也不得作為投資與第三方新成立法人機構進行生產銷售并盈利。
二十三、乙方在使用甲方注冊商標前必須全部付清所有商標使用費,不得以各種理由拒付和拖延。甲方在許可合同的存續期間,不能單方面終止乙方的商標使用權(但符合本合同中“合同終止條件”的條款除外)
爭議的解決
二十四、對合同有爭議需要修改,必須經過雙方一致同意,簽署書面合同報原備案商標局受理方可生效。
二十五、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的規定而造成的損失,守約方有權向違約方提出經濟賠償。雙方經過協商達成共識,守約方得到賠償后合同可繼續履行。
二十六、如合同爭議不能達成共識,可以將爭議提交中國貿促會仲裁委員會,由該機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仲裁條例》進行仲裁,仲裁結果為終局,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本合同一式四份、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和《實施條例》的規定,自簽訂之日起三個月內,由甲方將合同副本報送國家工商總局商標局備案;由乙方將合同副本交送注冊地工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 法定代表人(簽字或蓋章):__
簽訂日期: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合同 篇4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接受方)
__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許可方)
簽約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鑒于許可方和接受方已就接受方向許可方購買_________系統簽訂了購買合同;鑒于本合同所指明的若干計算機軟件作為許可方按購買合同所提供的__________ 系統的一部分或者與之一起使用的情況下, 許可方應將該軟件許可接受方使用;鑒于許可方有權授予本合同所規定的許可;雙方授權代表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就以下條款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1.1 購買合同是指許可方與接受方于_____ 年_____月_____日就接受方向許可方購買___________系統簽訂的合同。
1.2 許可方是指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3 接受方是指 __________公司,或者該公司的法人代表、代理。
1.4 系統是指購買合同規定的,接受方向許可方購買的___________ 系統。
1.5 程序是指構成接受方購買的_______ 系統的_______控制系統的程序。
1.6 專有資料是指由許可方提供的,與程序有關的文件、數據、技術指標。
1.7 合同生效日是指雙方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第二條 合同范圍
2.1 許可方按本合同所規定的條款向接受方授予使用__________ 系統程序的許可,而接受方按本合同的規定同意接受該許可。按本合同許可的程序如下:(應加入該程序的內容、運行的環境以及應具備的功能)
2.2 許可方授予接受方使用該程序的許可權,這種權利是不可轉讓的權利。
2.3 許可方負責向接受方提供該程序的專有資料,專有資料包括以下幾項:a: 份用戶指南;b: 份操作手冊和安裝指南。
第三條 合同價格
3.1 按照第二條規定的內容和范圍,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的________個工作日內接受方應向許可方支付合同價格_____%的預付金;其余_____%的貨款在接受方收到許可方的商業發票后的_____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
3.2 合同金額共計為______________人民幣。
第四條 支付條件
4.1 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金額,通過接受方開戶行及賬號____ 和許可方開戶行及賬號_______進行支付。
4.2 按照合同規定,在__________系統驗收合格后,許可方應立即開具商業發票并先行傳真給接受方,接受方在收到許可方開具的商業發票后三個工作日內,應將尚未支付的合同金額支付給許可方。
第五條 專有資料的交付改進
5.1 許可方應按本合同第二條的規定在合同簽訂之日起____日內向接受方提供專有資料。交付方式為郵政特快專遞或航空快遞。目的地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2 如果許可方提供的專有資料有丟失、損壞和/或不完整,許可方在收到接受方的書面通知后____天內,免費將專有資料重寄或補發給接受方。
5.3 在合同的有效期內,許可方對程序如有改進和發展,應免費向接受方提供與此相關的更新后的程序和專有資料。
第六條 安裝與驗收
6.1 許可方應協助接受方完成該程序的安裝。若接受方要求許可方派技術人員現場協助安裝,則許可方應提供此項服務;接受方應負責許可方所派技術人員的往返交通及食宿費用。 6.2 軟件安裝運行后,雙方按說明書中所規定的技術指標對運行情況進行驗收。接受方應將簽收的合格證明傳真給許可方。
第七條 使用、復制、轉讓及透露限制
7.1 接受方只可將程序用于許可方按購買合同條款提供作為________系統一部分的計算機;如果 ___________系統計算機因為發生故障不能操作,或在進行保養性維修、工程設計變更、特制件或模型變換期間不能操作,則也可將程序用在接受方的備用計算機上,直到__________系統控制用計算機修復到操作狀態為止。接受方只能將程序用于直接的內部操作方面,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得將程序供給他人使用。
7.2 接受方不得復制程序或其任何部分,但接受方只是為了備份、存檔和將程序置于適宜執行狀況,可以復制程序。所有經允許的復制件,都要清楚地標上與原先供給接受方的程序相同的'、關關于許可方所有權或版權的限制說明。經允許的復制件應以安全的方式予以保存。
7.3 除非經許可方事先以書面方式同意,接受方不得出售、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程序。
7.4 接受方不得將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給第三方和接受方沒有必要授權其在業務中使用程序從任何雇員。接受方應采取一切合理、必要的步驟,保證不會將程序或其任何部分透露或者以其他方式提供給任何第三方。
第八條 侵權和保證
8.1 許可方保證其有權授予在本合同中所授予的許可。如果在執行合同過程中一旦發生第三方指控侵權時,則由許可方負責與第三方交涉,并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經濟上的責任。如果在訴訟或仲裁中被判為構成侵權,程序的使用被禁止,許可方可以自行承擔費用承擔以下任何一項:
a.替換或修改程序,使之不再構成侵權,并在實質上用同樣的質量進行同樣的服務;
b.在程序退還許可方之后退還接受方使用費,但要從中扣除使用、損壞和陳舊的折舊費。許可方在采取上述措施后,不能免除其承擔的其他賠償責任。但許可方對基于以下其中一項的任何版權侵權所提出的請求不負責任。
c.接受方自行修改程序,或程序沒有在指定的工作環境中使用;
d.在____________系統之外的系統使用程序。
8.2 許可方保證程序在規定的操作環境中的使用能夠符合合同第二條的指標要求。許可方不保證任何程序的不中斷或無差錯運行。自系統驗收之日起,保修期為____年。許可方保證在該期間內免費修理、更換并重新安裝程序中任何有瑕疵的部分。
第九條 合同的終止
9.1 在合同到期后,接受方可以書面通知許可方終止本合同,并免除其在合同項下的義務。
9.2 如果任何一方違反合同條款,在給予了書面通知和合理的時間予以糾正,而仍不改正的,另一方有權終止合同。
9.3 如果合同終止后,合同中的條款按其性質仍應有效的,許可方和接受方仍應遵守。
第十條 不可抗力
10.1 合同雙方中的任何一方,由于戰爭或嚴重的水災、火災,臺風和地震等自然災害,以及雙方同意的可作為不可抗力的其他事故而影響合同執行時,則延長履行合同的期限,延長的期限相當于事故所影響的時間。10.2 受不可抗力影響的一方應盡快將發生不可抗力事故的情況以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并于____天內以航空掛號信件將有權證明的機構出具的證明文件提交給另一方進行確認。
10.3 如果不可抗力事故的影響延續到________天以上時,合同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合同的執行問題。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11.1 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11.2 如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協議時,則應提交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_____分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現行有效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二條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2.1 本合同由雙方授權代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在________簽字。并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12.2 本合同的有效期從合同生效日起算共__________年。
12.3 本合同的執行中,對其條款的任何變更、修改和增減,都須經雙方協商同意并簽署書面文件,作為合同的組成部分,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2.4 本合同一式兩份。
合同雙方的法定住址如下:
a.接受方:____________ b. 許可方: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 傳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接受方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許可方授權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
知識產權合同 篇5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托乙方辦理 事宜,一致達成本合同,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委托事務
第二條雙方權利義務
1、基于本合同委托事項的時效性,合同生效后,乙方應于 年 月 日之前向商標局提交相關材料。
2、如甲方確認過程中發現乙方制作的相關申請文件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乙方應于接到甲方通知后予以及時修正,并于甲方確認通過后及時完成相關申請文件的官方申報動作。
3、乙方必須及時、如實向甲方報告委托事務的進展,報告方式為面訪、掛號函件、傳真等或者將材料發送至甲方。
乙方指定(電子郵箱: ;)作為其合同事務的負責人,全面負責本合同事務的執行。乙方合同事務負責人向甲方發出的指令、簽發的文件等對其所屬方具有法定約束力。
4、乙方在接受甲方委托事務后,應恪盡職守完成合同約定的委托事務,且乙方不得接受與甲方利益相抵觸的委托。乙方收到國家商標局下達的文書、證書后,乙方應在收到前述文件、證書后 天內轉達甲方。
5、甲方應按合同約定按時足額向乙方支付合同服務費用款項。
第三條 服務費用及結算
1、本合同項下的各項委托事務的服務費用總額(含稅價)為人民幣 元。服務費用總額已包含因辦理本合同項下知識產權事務的政府行政收費及乙方的報酬。除該等費用外,甲方無需另行支付乙方其他任何費用。
2、合同生效后,甲方應于收到乙方開具的合同款項全額的專業稅務發票后全額支付乙方合同服務費用即人民幣 元。
3、本合同項下款項一律由甲方匯入以下乙方指定的收款賬戶內:
指定收款賬號:
開戶行:
戶名: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按照合同約定完全履行合同義務,并積極維護對方權益。如因一方違約行為,導致對方合同目的無法實現的,則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向違約方追訴損失賠償。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本合同委托事項過時效,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 元。
2、本協議如因甲方違約解除的,甲方不得要求乙方退還已經支付的合同費用。本協議如因乙方違約解除的,乙方須全額退還甲方已支付的合同費用。
第五條 知識產權及保密事宜
1、本合同項下甲方及甲方員工交付給所有文件、圖紙、材料等所涉及的知識產權均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使用該等文件、圖紙、材料等進行與甲方權利相悖或侵犯甲方權利的行為,否則須賠償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2、本合同項下的保密事項,乙方具有永久保密義務,不因合同終止、解除、無效、撤銷或一方被注銷、吊銷營業執照而終止。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泄露(商標注冊、版權登記、專利申請等官方申報除外)。
3、本合同項下的保密事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商業秘密、經營信息、技術資料和圖紙、甲方人員提交給乙方人員的有關商標、版權、專利等的文件、圖紙、技術資料等。
4、本合同簽訂前及合同簽訂后,甲方郵箱發送至乙方的所有文件、圖紙、材料等為本合同保密事項之一,乙方負有完全保密義務。
5、乙方辦理完成甲方委托事項后,應及時將包含保密信息的材料原件或復印件等歸還甲方,對于甲方明示放棄取回的樣品、復印件等物品,乙方須及時予以審慎處理,防止保密信息泄露。
第六條 糾紛解決
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的,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向原告所在地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七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項下雙方往來聯絡及函件等可按照合同載明的雙方電子郵箱、QQ、地址、傳真號碼等以電郵、信件、傳真等方式送達對方。本合同載明的雙方地址、電話、傳真、電子郵箱、銀行賬戶、合同事務負責人等相關信息如發生變更的,變更方須提前7天書面通知對方并告知變更生效的時間及內容,否則須承擔因其遲延或怠于通知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另如發生乙方窮盡本合同聯系方式后仍無法將委托事務通知到達甲方的,乙方可以適宜行事,責任及后果由甲方承擔。
2、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可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達成補充協議。經雙方簽章確認的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乙方(蓋章):
聯系人:
聯系方式:
地址:
知識產權合同 篇6
許可人: (下稱甲方)
被許可人: (以下稱乙方)
經甲方和乙方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1.甲方許可乙方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商品上使用甲方注冊的第 號 商標;
2.乙方應付給甲方許可使用報酬 元,支付辦法為 ;
3.甲方可以/不得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內在 地區使用或許可第三者使用上述注冊商標;
4.甲方保證 ;
5.乙方保證 。
本合同一式 份,副本送 縣(市、區)工商行政管理局存查。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 篇7
甲方(用人單位):
簽約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和誠實信用原則,就員工在職期間知識產權歸屬事宜協商一致。依據我國相關法律規定,特訂立本合同,供雙方恪守履行。
一、知識產權歸屬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在以下情況下自行、與他人共同開發的任何發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著作權或其他形式的知識產權,均歸甲方所有,具體如下:
1、在乙方本職工作范圍內的;
2、在履行甲方分配其他工作范圍的;
3、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的,包括甲方的資金、電腦、設備和零部件、原材料、保密信息等;
4、乙方離職后兩年 ,從事與甲方的本職工作或與甲方分配工作有關的工作。
二、員工協助義務
1、向甲方披露所有信息和數據等;
2、簽署為甲方取得知識產權的所有文書,包括申請書、說明書等;
3、應甲方的要求,簽署轉讓知識產權的所有文書。
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的效力不因乙方就職其他公司而無效。乙方仍應甲方的要求,按照本合同約定履行協助義務。
四、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合同任何一項約定的,應當賠償甲方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師費、訴訟費、公證費、調查費、差旅費等。
五、正本效力
本合同以中文書就。本合同一式兩 份, 甲乙雙方 各執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署后 后立即生效。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
簽訂時間:
簽訂地點:
知識產權合同 篇8
甲 方:
地 址:
電 話: 負責人或聯系人:
乙 方:
地 址:
電 話: 網址: 服務監督:
為使甲方的技術成果得到充分的法律保護,通過甲、乙雙方共同工作,為甲方建立并完善專利體系,提高企業的無形資產價值和產品競爭力,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定如下合作協議:
一、 代理范圍
甲方委托乙方代理甲方的專利申請等知識產權的相關事宜。乙方接受甲方聘用,并竭誠為甲方提供全方位的專利等相關知識產權服務。
□發明專利申請 □實用新型申請 □外觀設計申請 □變更 □復審 □答辯 □無效宣告 □pct
專利名稱: 申請人: 申請號/專利號:
二、 雙方義務
1、甲方的義務
(1) 積極配合乙方工作,向乙方提供正常開展工作所需的有關企業生產經營情況和完全技術內容,并對所提供內容的真實性和合法性負責。
(2) 為乙方專利代理人提供應有的工作便利。
(3) 向乙方支付專利代理費及其他相關費用。
2、乙方的義務
(1) 指導并協助甲方確定專利申請項目,并代理甲方的專利申請,保證專利申請質量。
(2) 乙方對甲方所提供的技術內容、圖紙等涉密資料要嚴格保密(包括網絡、郵件、書面的方式轉交的內容),妥善存檔,不得以任何理由外泄,由此給甲方帶來的后果責任由乙方承擔。
(3) 對乙方代理人為甲方撰寫的非用文書,乙方應采取完全銷毀的辦法給予銷毀。
(4) 乙方代理人所書寫的使用文書應以加密的方式遞閱甲方或上報國家有關審查部門。
(5) 向甲方提出其他涉及專利方面的意見和建議。
三、 專利文件撰寫及提交程序
(1) 乙方應在將甲方提供的技術說明書及有關材料交與乙方起十個工作日內完成專利文件初稿的撰寫,對需要甲方補充資料的,應在甲方補充資料后 3個工作日內完成專利文件撰寫。對個別較復雜的案件,專利文件準備時間可適當延長。
(2) 乙方在完成專利文件初稿后,應及時交甲方確認。甲方認為應該修改的,乙方應按甲方的意見進行修改,每次修改不得超過五個工作日。
(3) 乙方撰寫的專利文件需經甲方確認后才能向有關部門提交,甲方確認以甲方指定技術人員簽字為準。
四、 費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費用)
(1) 費用標準(rmb 單位:件):
a:申請費(含規費):共 件,其中: ;
b:國內專利檢索費: 國外專利檢索費(指定國家):
c:維持費、登記費、印刷等費共: ;
d:年費根據國家規定的標準支付;其他費用支付標準由雙方協商確定。
費用合計: 萬 千 百 拾 元整; 人民幣小寫:
(2) 付款方式:先付,一次性付款,付款之日為正式代理之日。
(3) 專利咨詢、提供建議及各項知識協助工作不另行收費。
(4) 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規費和專利代理費后,一般情況一周內提供相關撰寫文書,半月內提供受理通知書,經甲方同意,乙方也可代為保管專利檔案。
五、 違約責任
(1) 在專利申請過程中,如果出現“官方審查意見”或“駁回”等有時限要求的情況,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以電話及傳真件為據),因審查未通過導致申請失效,乙方不承擔責任;甲方對“官方審查意見”不做出回復而使申請失效的,乙方不承擔責任。若因乙方工作失誤未及時通知甲方而導致申請失效,乙方應退還甲方所支付乙方的代理費用。
知識產權合同 篇9
為貫徹落實《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福建、江西、湖南、廣東、廣西、海南、四川、貴州、云南九個省(區)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決定加強合作,積極推動泛珠三角區域全面合作與發展,為增強區域整體實力和競爭力服務。中顧法律網南充律師為您提供免費法律咨詢。現經各方知識產權保護和管理部門協商一致,制訂本協議。
第一條 合作宗旨
按照《泛珠三角區域合作框架協議》確定的宗旨,充分發揮各方的優勢和特色,在知識產權領域加強交流與合作,提高知識產權創造、保護、管理和運用的水平,打破地區保護,規范市場經濟秩序,加快產業及技術轉移,增進地區間投資增長,促進泛珠三角區域經濟共同發展。
第二條 合作原則
(一)自愿參與。各方自愿合作,參與本協議全部或部分合作項目。
(二)開放公平。各方在合作框架中享有發展的平等地位和權利,堅持非排他性和非歧視性,打破地區封鎖,促進區域開放。
(三)互動互補。充分發揮各方的積極性、主動性和創造性,促進資源共享,加強優勢集成與互補。
(四)依法行政。堅持一國兩制方針和依法行政原則,努力營造規范、有序的知識產權保護環境。
第三條 合作要求
(一)各方應主動創造合作條件,落實合作措施,拓寬合作領域,提高合作效益和水平。
(二)加強溝通協調,促進優勢互補,協商解決相互關聯的重大知識產權問題。
(三)充分發揮政府的推動作用,動員和組織社會各界力量,共同推動泛珠三角區域提升整體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第四條 合作內容
(一)政策研討。統籌協調各方資源和人才優勢,加強調研及學術交流與合作,實時研究政府知識產權工作面臨的共性問題、難點和熱點問題及戰略性問題,探索有效的解決渠道和措施,提高政府知識產權管理水平。
(二)宣傳與培訓。加大知識產權宣傳培訓力度,加強培訓課程和教材等方面資源和信息的共享,培養滿足區域發展要求的知識產權人才,提高區域知識產權意識。
(三)中介與信息服務。消除地區障礙,加強規范和管理,統一知識產權中介服務機構市場準入標準和從業紀律,提高從業人員職業道德水平及服務質量;加強中介人才交流與合作,促進中介市場規范和繁榮發展;開展知識產權信息公眾服務領域的合作,促進信息資源共享和優勢互補,切實提高信息服務和公眾信息利用水平。
(四)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建立定期交流與考察學習機制,及時交流企事業單位知識產權管理成功經驗,提高企事業單位運用知識產權制度的能力和水平,增強區域技術創新水平。
(五)知識產權保護。九省(區)間打破地方保護,加強區域內知識產權執法部門間的溝通與協調,形成統一、有效、規范的知識產權保護秩序,整體提高區域知識產權保護水平。
(六)專利技術轉移與產業化。建立區域專利技術轉移促進機制,推動專利技術產業化及區域間的合作與轉移,充分發展各方的產業優勢,促進產業優勢互補,構建區域產業發展鏈條,提高泛珠三角產業的整體競爭力和創新能力。
第五條 合作機制
為保證有效開展合作,各方同意建立以下合作機制。
(一)建立聯席會議制度。會議成員由協議各方省(區)級知識產權協調機構及相關專利、商標、版權管理部門負責人組成。會議每年舉行一次,研究決定合作重大事宜,必要時可召開臨時聯席會議。會議由協議各方輪流召集和主持,每屆會議確定下屆會議的主辦方、時間和地點。會議設會議主席,由當年主持會議的省(區)知識產權負責人擔任。
(二)建立聯絡員制度。各省(區)確定一名聯絡員,負責聯絡、溝通和協調工作。聯絡員應加強跟蹤、落實和情況反饋,暢通各成員單位信息交流渠道,提高工作效率,確保各項合作項目的順利完成。
(三)建立專題工作小組制度。根據每年聯席會議確定的合作項目,成立相應的專題工作小組,開展具體的專項合作工作。專題工作小組成員由協議各方指定,對具體合作項目及相關事宜制訂合作計劃,提出工作措施,落實合作事項,并定期向聯席會議報告合作項目落實情況。
第六條 聯席會議視合作情況,經三分之二以上成員同意,可對本協議進行修訂。
第七條 本協議一式九份,簽署各方各執一份,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在廣州簽署,自簽署之日起生效。
第八條 各成員方代表簽字。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知識產權合同 篇10
本協議由________公司(以下稱為許可方)__________(以下稱為被許可方)于____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
鑒于許可方擁有具有一定價值并經注冊的商標和服務標志,且擁有并可出售其他如附文第一節所述的許可方財產,其中包括“商標”。這一商標在廣播或電視中經常使用,并出現在各種促銷和廣告業務中,得到公眾的廣泛認可,在公眾印象中與許可方有密切關系;
鑒于被許可方意于在制造、出售、分銷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
因此考慮到雙方的保證,達成如下協議:
一、授權許可
1.產品
根據以下規定的條款,許可方授與被許可方,被許可方接受單獨使用這一商標的許可權力,且只在制造和出售、分銷以下產品的使用。(加入產品描述)
2.地域
許可協議只在________地區有效。被許可方同意不在其他地區直接或間接使用或授權使用這一商標,且不在知情的情況下向有意或有可能在其他地區出售協議下產品的第三者銷售該產品。
3.期限
許可協議自________日生效,如未提前終止,至________日期滿。若滿足協議條件,本協議期限每年自動續展,直至最后一次續展終止于________年12月31日。始于________年12月31日,本許可協議在每一期末自動續展一年,到下一年的12月31日止,除非一方在協議到期前30天以前書面通知另一方終止協議的執行。
二、付款方式
1.比例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其或其附屬公司、子公司等出售協議產品的凈銷售額的________%作為使用費。“凈銷售額”指總銷售額減去數量折扣和利潤,但不包括現金折扣和不可收帳目折扣。在制造、出售或利用產品時的費用均不可從被許可方應支付的使用費中折扣。被許可方同意如向其他許可方支付更高的使用費或更高比例的許可使用費,將自動馬上適用于本協議。
2.最低限度使用費
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支付最低限度使用費________美元,作為對合同第一期應支付使用費的最低保證,上述最低限度使用費將在第一期的最后一次或此前支付。在協議簽字時支付的預付款將不包括在內。此最低限度使用費在任何情況下都不會再歸還給被許可方。
3.定期報告
第一批協議產品裝運后,被許可方應立即向許可方提供完整、精確的報告,說明被許可方在前一期售出的產品數量、概況、總銷售額、詳細列明的總銷售額折扣、凈銷售額及前一期中的利潤。被許可方將使用后附的,由許可方提供給其的報告樣本。無論被許可方在前一期中是否銷售了產品,均應向許可方提供報告。
4.使用費支付
除上述最低使用費以外的使用費需在銷售期后________日交付,同時提交的還有上述要求的報告。許可方接受被許可方按協議要求提供的報告和使用費(或兌現支付使用的支票)后,如發現報告或支付中有不一致或錯誤,可以在任何時間提出質疑,被許可方需及時改正、支付。支付應用美元。在許可地內的應繳國內稅由被許可方支付。
三、專用權
1.除非許可證認可在協議有效期內不在協議有效區域內再授予別人銷售第一節所述產品時使用這一商標,本協議不限制許可方授與其他人使用這一商標的權力。
2.協議規定如果許可方
方向被許可方提出購買第一節所述產品,用于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被許可方有10天時間決定是否同意。如果被許可方在10天內未接受這一要求,許可方有權通過其他生產者進行獎勵、贈給或其他促銷安排。在這種情況下,當其他生產者的價格比許可方向被許可方支付的高時,被許可方有3天時間去滿足生產者生產此種產品的要求。被許可方保證在未得到許可方書面同意前,不把協議產品與其他產品或服務一起作為獎勵,不與其他作為獎勵的產品或服務一起出售協議產品。
四、信譽
被許可方承認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的價值,確認這一商標、相關權力及與該商標相關聯的信譽只屬于許可方,這一商標在公眾印象中有從屬的含義。
五、許可方的所有權及許可方權利的保護
1.被許可方同意在協議有效期內及其后,不質疑許可方就該商標享有的所有權和其他權利,不質疑本協議的有效性。如果許可方能及時收到索賠和訴訟的通知,許可方保護被許可方,使其不受僅由本協議所授權的商標使用引起的索賠和訴訟的損害,許可方可選擇就這樣的訴訟進行辯護。在未得到許可方的同意之前,不應就這樣的索賠和訴訟達成解決辦法。
2.被許可方同意向許可方提供必要的幫助來保護許可方就該商標擁有的權利。許可方根據自己的意愿,可以自己的名義、被許可方的名義或雙方的名義針對索賠和訴訟應訴。被許可方在可知范圍內將書面告知許可方就協議產品的商標的侵權和仿制行為;只有許可方有權決定是否對這樣的侵權和仿制行為采取行動。若事先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被許可方不應就侵權和仿制行為提出訴訟或采取任何行動。
六、被許可方提供的保證及產品責任保險
被許可方負責為自己和/或許可方就其非經授權使用協議產品商標、專利、工藝、設施思想、方法引起的索賠、訴訟或損失,就其他行為或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進行辯護,并使許可方免受損失。被許可方將自己負擔費用,向一家在________地區有經營資格的保險公司承保產品責任險,為許可方(同時也為被許可方)因產品瑕疵導致的索賠、訴訟或損失提供合理的保護。被許可方將向許可方提交以許可方為被保險人的已付款保險單,在此基礎上,許可方才能同意產品出售。如果對保險單有所改動,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有權要求被許可方向其提供新的保險單。許可方一詞包括其官員、董事、代理人、雇員、下屬和附屬機構,名字被許可使用的人,包裝制造人,名字被許可使用的廣播、電視節目制作人,節目轉播臺,節目主辦者和其廣告代理,及這些人的官員、董事、代理人和雇員。
七、商品質量
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產品將符合高標準,其式樣、外觀和質量將能發揮其最好效益,將保護并加強商標名譽及其代表的信譽。同時協議產品的生產、出售、分銷將遵守適用的聯邦、州、地方法律,并不得影響許可方、其計劃及商標本身的名聲。為了達到這一目標,被許可方應在出售協議產品之前,免費寄給許可方一定量的產品樣品,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以取得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協議產品及其紙箱、集裝箱和包裝材料的質量和式樣需得到許可方的同意。向許可方提交的每份產品在得到其書面同意前不能視作通過。樣品按本節所述得到同意后,被許可方在未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能做實質變動。而許可方除非提前60天書面通知被許可方,不能撤銷其對樣品的同意。對被許可方開始出售協議產品后,應許可方的要求,將免費向許可方提供不超過________件的隨機抽樣樣品及相關的紙箱、包裝箱和包裝材料。
八、標簽
1.被許可方同意在出售許可合同項下產品或在產品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將根據第一節附文中商標權第五、六條的規定標明“注冊商標________公司________年”,或其他許可方要求的標志。如果產品、或其廣告、促銷、展示材料含有商標或服務標志,應標明注冊的法律通知及申請。如果產品在市場出售時其包裝紙箱、集裝箱或包裝材料上帶有商標,在上述物品上也應標明相應標志。被許可方在使用小牌、標簽、標記或其他標志時,在廣告、促銷和展示材料中標明商標,需事先得到許可方的同意。許可方的同意不構成此協議下許可方權力和被許可方責任的放棄。
2.被許可方同意與許可方真誠合作,確保和維護許可方(或許可方的授與人)對商標擁有的權力。如果商標、產品、相關材料事先未注冊,被許可方應許可方的要求,由許可方承擔費用,以許可方的名義對版權、商標、服務標志進行恰當注冊,或應許可方的要求,以被許可方自己的名義注冊。但是,雙方確認本協議不能視作向被許可方轉讓了任何與商標有關的權利、所有權和利益。雙方確認除根據本許可協議,被許可方享有嚴格按協議使用商標的權利外,其他相關權利都由許可方保留。被許可方同意協議終止或期滿時,將其已獲得的或在執行協議項下行為而獲得的有關商標的一切權利、權益、信譽、所有權等交回給許可方。被許可方將采取一切許可方要求的方式來完成上述行為。此種交回的權利范圍只能基于本協議或雙方的契約而產生。
3.被許可方同意其對商標的使用不損害許可方的利益,而且不因為其使用該商標而取得關于商標的任何權利。
九、促銷資料
1.在任何情況下,被許可方如果期望得到本協議產品的宣傳材料,那么生產該宣傳材料的成本和時間由被許可方承擔。所有涉及本協議商標或其復制品的宣傳材料的產權應歸被許可方所有,盡管該宣傳材料可能由被許可方發明或使用,而許可方應有權使用或將其許可給其他方。
2.許可方有權,但沒有義務使用本協議商標或被許可方的商標,以使本協議商標、許可方或被許可方或其項目能夠完滿或卓越。許可方沒有義務繼續在電臺或電視臺節目中宣傳本協議商標或其數字、符合或設計等。
3.被許可方同意,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事先書面批準的情況下,不在電臺或電視臺作使用本協議商標的產品的宣傳或廣告。許可方可以自由決定同意批準或不批準。
十、分銷
1.被許可方同意將克盡勤勉,并且持續制造、分銷或銷售本協議產品,而且還將為此做出必要和適當的安排。
2.被許可方在沒有得到許可方的書面同意前,不得將本協議產品銷售給那些以獲取傭金為目的的、有可能將本協議產品當作促銷贈品的,以促進其搭售活動目的的及銷售方式有問題的批發商、零售商、零售店及貿易商等。
十一、會計記錄
被許可方同意建立和保留所有有關本協議項下交易活動的會計帳本和記錄。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有權在任何合理的時間內查詢該會計帳本或記錄及其它所有與交易有關的、在被許可方控制之下的文件和資料。許可方或其全權代表為上述目的可摘錄其中的內容。應許可方的要求,被許可方應自行承擔費用,將其至許可方提出要求之日止的所有銷售活動情況,包括數量、規格、毛價格和凈價格等以獨立的、公開帳本方式,向被許可方提供一份詳細的會計報告申明。所有的會計帳本和記錄應保留至本協議終止兩年之后。
十二、破產、違約等
1.如果被許可方在達成協議后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和銷售一定量的第一節所述的產品,或者3個月后的某個月未銷售產品(或類產品),許可方在采取其他補償措施以外,可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因其該月未生產銷售協議產品(或類產品)而終止合同。通知自許可方寄出之日起生效。
2.如果被許可方提出破產陳訴,或被判破產,或對被許可方提起破產訴狀,或被許可方無償還能力,或被許可方為其債權人的利益而轉讓,或依照破產法做出安排,或被許可方停止經營,或有人接收其經營,則此許可合同自動終止。除非得到許可方書面表示的同意意見,被許可方、其接收者、代表、受托人、代理人、管理人、繼承人或被轉讓人無權出售、利用或以任何方式經營協議產品,或相關的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廣告、促銷和陳列材料。這是必須遵守的。
3.如果被許可方違反本協議條款下的義務,許可方在提前10天書面通知后有權終止合同,除非被許可方在10天內對其違約行為做出全部補償,令許可方滿意。
4.根據第十二條所述條款,終止許可合同將不影響許可方對被許可方擁有的其他權利。當協議終止時,基于銷售額的使用費即刻到期需馬上支付,不能缺交最低限度使用費,且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返還。
十三、競爭產品
如果協議第一節所述的產品與目前、今后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或其下屬、附屬機構生產的使用該商標的產品相矛盾,許可方有權終止協議。許可方書面通知被許可方后30天此通知生效。根據第十五條的條款,被許可方在協議終止后有60天時間來處理手中的協議產品和在接到終止協議通知前正在生產的產品。然而,如果在60天期間,對協議產品的終止有效,被許可方應繳納的實際使用費少于當年的預付保證金,許可方將把簽約當年已付的預付保證金與實際使用費之間的差額退還給被許可方。上句所述的退還條款僅適用于第十三條規定的協議終止情況,而不影響除表述相矛盾的條款外其它所有條款的適用性。
十四、最后報告
在協議期滿后60天內,或收到終止通知的10天以內,或是在無需通知的協議終止情況下10天以內,被許可方應向許可方出具一份報告以說明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的數量和種類。許可方有權進行實地盤存以確認存貨情況和報告的準確。若被許可方拒絕許可方的核查,將失去處理存貨的權利。許可方保留其擁有的其他法律權利。
十五、存貨處理
協議根據第十二條的條款終止后,在被許可方已支付預付款和使用費,并已按第二條要求提供報告的情況下,如協議中無另外規定,被許可方可以在收到終止協議通知后60天內處理其手中的和正在加工中的協議產品。合同到期后,或因被許可方未在產品,或其包裝紙箱、集裝箱、包裝材料和廣告、促銷、展示材料上加貼版權、商標和服務標志注冊標簽后,或因被許可方生產的產品的質量、式樣不符合第七條所述許可方的要求,而導致協議終止,被許可方不得再生產、出售、處理任何協議產品。
十六、協議終止或期滿的效果
協議終止或期滿后,授與被許可方的一切權利即刻返還許可方。許可方可自由地向他人轉讓在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過程中使用該商標的權利。被許可方不得再使用該商標,或直接、間接地涉及該商標。除第十五條所述的情況下,被許可方不得在制造、出售、分銷其自己的產品時使用類似的商標。
十七、對許可方的補償
1.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其在協議生效后3個月內未開始生產、分銷一定量的協議產品,或在協議期內未能持續地生產、分銷、出售協議產品,將立即導致許可方的損失。
2.被許可方認識到(除另有規定外),如果在協議終止或期滿后,未能停止生產、出售、分銷協議產品,將導致許可方不可彌補的損失,并損害后繼被許可方的權利。被許可方認識到,對此沒有恰當的法律補償。被許可方同意在此情況下,許可方有權獲得衡平法上的救濟,對被許可方實施暫時或永久禁令,或實施其他法庭認為公正、恰當的裁決。
3.實施這些補償措施,不影響許可方在協議中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和補償。
十八、無法執行協議的原因
若由于政府法規的變化,或因國家緊急狀態、戰爭狀態和其他無法控制的原因,一方無法執行協議,書面通知對方原因和希望解除協議的意愿,則被許可方將被免除協議下的義務,本協議將終止,而基于銷售額的使用費將立即到期應付,最低限度使用費將不會返還。
十九、通知
除非有更改地址的書面通知,所有的通知、報告、聲明及款項均應寄至協議記載的雙方正式地址。郵寄日視作通知、報告等發出之日。
二十、不允許合資企業
根據本協議,雙方不應組成合伙人關系或合資企業。被許可方無權要求或限制許可方的行為。
二十一、被許可方不得再行轉讓、許可
本協議和協議下被許可方的權利、義務,未經許可方書面同意,不得轉讓、抵押、再許可,不因法律的實施或被許可方的原因而受到阻礙。
許可方可以進行轉讓,但需向被許可方提供書面通知。
二十二、無免責
除非有雙方簽字的書面契約,本協議的任何條款不得被放棄或修改。本協議以外的陳述、允諾、保證、契約或許諾都不能代表雙方全部的共識。任一方不行使或延誤行使其協議下的權利,將不被視作對協議權利的放棄或修改。任一方可在適用法律允許的時間內采取恰當的法律程序強制行使權利。除了如第六條和第十二條的規定,被許可方和許可方以外的任何人、公司、集體(無論是否涉及該商標),都不因本協議而獲得任何權利。
按契約規定時間執行協議的雙方:
許可方 被許可方
簽字人: 簽字人:
職務: 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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