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轉讓協議書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共識:
一、甲方自愿將昌平區平西府村西排水溝東側一處院落,其中附著物一棟二層住宅建筑面積350平方米,一棟一層住宅建筑面積110平方米轉讓給乙方。(土地使用證圖號:3201-0394,昌平縣村鎮建設工程開工許可證:昌建農字第8-2號)。
二、甲、乙雙方議定上述院落,住宅轉讓價格為人民幣伍拾萬元(50萬元),乙方2月6日前向甲方交付全款后,甲方將院落及住宅正式交付乙方使用。
三、乙方向甲方交付全款后,甲方向乙方交付上述院落住宅的縣土地局出具的土地使用證,縣城建局出具的準許開工證,平西府村村委會開具的購地發票。
四、如遇國家規劃、拆遷使用此院落拆遷此住宅時,補償歸乙方所有。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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