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須親為方可理會作文
在現(xiàn)實生活或工作學習中,大家對作文都再熟悉不過了吧,作文是經(jīng)過人的思想考慮和語言組織,通過文字來表達一個主題意義的記敘方法。那么問題來了,到底應(yīng)如何寫一篇優(yōu)秀的作文呢?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事須親為方可理會作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有這樣一幅圖:一個小男孩,戴著眼鏡在讀《百科全書》,身旁有一根魚竿,伸入井內(nèi)在釣魚。圖的下方有這樣一句話:書上說,魚兒離不開水。看了這幅畫,我不禁啞然失笑。有水的地方一定有魚嗎?回答顯然是否定的。這個小男孩只知道從書上獲取一些理論,卻無法將其正確的運用到實踐當中去,這是多么可笑,又多么可悲啊!
朱熹強調(diào)“格物致知”,即通過觀察事物來領(lǐng)會其中的道理,雖有一定的局限性,但其中也含有一定的哲理性。書上的很多理論是抽象的,不具體。單靠聽,學這種理論是沒有用的,而單純的依靠理論行事是可笑的,不切實際的。就像圖上畫的那樣,井中固然有水,可井中又怎么會有魚呢?有的時候,不是死讀書,讀死書就可以了。事情需要自己親身去做,才能明白其中的淵源道理。
陸游有詩“紙上得來終覺淺,絕知此事要躬行”,這是在強調(diào)親身實踐的可貴性。倘若只懂得找一種發(fā)光發(fā)熱的東西做燈絲,只是一味幻想,而不去親身實踐,我們今天又如何能坐在亮堂的教室里學習呢?假如伽利略只一味的懷疑亞里士多德的學說,而不在比薩斜塔中親自實驗,恐怕現(xiàn)在也不會有“兩個鐵球同時落地”的理論成果吧!種種事實都表明,實踐遠比死板的理論重要。
實踐是理論的基礎(chǔ),只有通過實踐,才能獲得對事物的'認識,再從中抽取出最一般和本質(zhì)的理論。書本固然是獲得知識的一個良好途徑,但很多時候,并不是只有認識就可以了,我們需要進一步的親身體會,才能真正的感知事物內(nèi)部的道理,并將其靈活運用。很多事情都需要親身經(jīng)歷,才能體會其中的內(nèi)涵。
如果你身旁也有一位小男孩,在如此辛苦的釣魚卻沒有收獲。請你一定要告訴他,別再固執(zhí)于書本中的理論,放下書,走進自然,去尋找河流,湖泊和大海,去尋找一片更為廣闊的天地,才能釣到魚。
事須親為,方可理會。理論只有與實踐相結(jié)合,才能發(fā)揮出其無窮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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