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人合作協議書模板匯總五篇
在生活中,協議書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簽訂了協議書就有了法律依靠。什么樣的協議書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個人合作協議書5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1
甲: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 合作項目名稱及主要經營地:
甲乙雙方做為本協議的具體執行人分別委托___(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___)和曹婷 (身份證號:__________ )發起成立_____________________(暫定名,具體以工商核準名稱為準) 主要經營地址位于浙江省余姚市鳳山街道五星村余周公司西16號
第二條 合作經營項目和范圍: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合作期限
本合作企業經營期限為____年,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 本協議繼續有效,如果不再繼續合作的,退出方應提前三個月向另一方提交退出的書面文本
第四條 出資金額、 方式、期限。
(一)甲方出資人民幣____萬元,大寫 ________人民幣整,占總投資額的___%;乙方出資人民幣 ___萬元,大寫 _________
(二)雙方以_____方式出資,合計出資共計人民幣___萬元,大寫人民幣_____整元。合作期間各合作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作終止后,各合作人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余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作各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余分配:合作雙方按照出資比例對盈余進行分紅
1.分紅提前:清理和催還客戶全部或者大部分應付款項,償還或者大部分償還供應商應付款項
2.分紅時間:一年分紅一次,以經營年度為準
3.分紅比例:以每個經營年度的盈余的50%按投資比例分紅,剩余盈余50%做公司發展資金
(二)債務承擔:合作債務先以合作財產償還,合作財產不足清償時,按投資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 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合作負責人及合作事務執行
(一)甲乙雙方及其委托人共同負責客戶業務的開發和管理,國內外客戶資源雙方共享。自協議簽訂起雙方客戶業務都由新成立公司進行操作。
(二)合作協議約定或全體合作人決定,委托____為合作負責人,其權限為:
1. 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 對合作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 出售合作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 其他未盡事宜
第七條 合作的財務制度
(一)甲方負責財務出納和賬務賬單預錄;乙方負責財務會計。
(二)所有賬目賬單發票收據必須經由甲乙雙方簽字后方可入賬
(三)金額在__________元人民幣以內的賬款可以不經雙方同意進行支付,超過____元以上由雙方確認經 過現金,銀行轉賬或者其他方式進行
第八條 爭議處理
(一)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二)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則提交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 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非違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害。
第十條 協議解除
1、 一方合伙人有違反本合協議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2.合作協議期滿 3雙方同意終止議
的 4.一方合作人出現法律上問題及做對企業有損害的,另一方有權解除合作協議
第十一條 其他
未盡事宜,雙方可再協商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同等本協議有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地址: 地址:
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__
協議簽訂時間:____年__月__日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下同)
x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與____先生(以下簡稱“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和互惠互利的原則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作協議:
一、甲乙雙方在符合雙方共同利益的前提下,就企業管理咨詢業務合作等問題,自愿結成戰略合作伙伴關系,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資源,協助甲方促成業務與業績,實現雙方與客戶方的多贏局面。
二、乙方為甲方提供業務機會時,應嚴格保守甲方與客戶方的商業秘密,不得因己方原因泄露甲方或客戶方商業秘密而使甲方商業信譽受到損害。
三、甲方在接受乙方提供的業務機會時,應根據自身實力量力而行,確實無法實施或難度較大、難以把握時應開誠布公、坦誠相告并求得乙方的諒解或協助,不得在能力不及的情況下輕率承諾,從而使乙方客戶關系受到損害。
四、乙方為甲方提供企業管理咨詢業務機會并協助達成的,甲方應支付相應的信息資源費用。費用支付的額度視乙方在業務達成及實施過程中所起的作用而定,原則上按實際收費金額的一定百分比執行,按實際到賬的階段與金額支付,具體為每次到賬后的若干個工作日內支付。
五、違約責任:
1、合作雙方在業務實施過程中,如因己方原因造成合作方、客戶方商業信譽或客戶關系受到損害的,受損方除可立即單方面解除合作關系外,還可提出一定數額的經濟賠償要求。同時,已經實現尚未結束的業務中應該支付的相關費用,受損方可不再支付,致損方則還應繼續履行支付義務。
2、甲方在支付信息資源費用時,如未按約定支付乙方款項的,每延遲一天增加應付金額的5%,直至該筆金額的全額為止。
六、爭議處理:如發生爭議,雙方應積極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受損方可向杭州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處理。
七、本協議有效期暫定一年,自雙方代表(乙方為本人)簽字之日起計算,即從____年__月__日至____年__月__日止。本協議到期后,甲方應付未付的信息資源費用,應繼續按本協議支付。
八、本協議到期后,雙方均未提出終止協議要求的,視作均同意繼續合作,本協議繼續有效,可不另續約,有效期延長一年。
九、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雙方認為需要補充、變更的,可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協議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十、本協議經雙方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 乙方:____先生(或女士)
代表簽字:簽字: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3
合伙人:甲(姓名)___,男,__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址:___市___街道___號
合伙人:乙(姓名)___,男,__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址:___市___街道___號
合伙人本著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伙協議如下:
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項目,總投資為___萬元,甲出資___萬元,乙出資___萬元,各占投資總額的___%、___%。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企業,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本合伙企業經營期限為五年。如果需要延長期限的,在期滿前六個月辦理有關手續。
第四條合伙雙方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企業盈余按照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企業債務按照各自投資比例負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債務后,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十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負擔的部分。
第五條他人可以入伙,但須經甲乙雙方同意,并辦理增加出資額的手續和訂立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出現下列事項,合伙終止:
(一)合伙期滿;
(二)合伙雙方協商同意;
。ㄈ┖匣锝洜I的事業已經完成或者無法完成;
。ㄋ模┢渌梢幎ǖ那闆r。
第七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以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有同等效力。
第八條本協議一式貳份,合伙人各一份。本協議自合伙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合伙人:___(簽字或蓋章)合伙人:___(簽字或蓋章)
__年__月__日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4
XX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
借款合同
貸款合同號:
借款人:
敬請注意
為了維護您的利益,請您在簽署本合同前,仔細閱讀如下注意事項:
1、您已閱讀本合同所有條款,并已悉知其含義;
2、您已確保提交給XX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含各分中心下同)和貸款銀行的有關證件及資料是真實、合法、有效的;
3、您已確認自己有權在本合同上簽字,并知悉簽署本合同后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
4、您已確知任何欺詐、違約行為均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5、您將本著誠實、信用的原則,自愿簽訂并依約履行本合同;
6、請您使用鋼筆、毛筆或簽字筆工整地填寫需要您填寫的內容。
如您對本合同還有疑問之處,您可在簽署之前向XX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或貸款銀行咨詢。
XX市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借款合同
立約人:
貸款委托人(抵押權人): 貸款受托人(貸款人): 借款人: 抵押人: 保證人:
見本合同第二十七條 見本合同第二十七條 見本合同第二十七條 見本合同第二十七條 見本合同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各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嚴格履約。
本合同由借貸條款、擔保條款、違約責任條款、其他約定條款、特別簽定條款等內容組成。
目錄
第一章 借貸條款……………………………………………………………2
第二章 擔保條款……………………………………………………………5
第三章 違約責任條款………………………………………………………10
第四章 其他約定條款………………………………………………………12
第五章 特別簽訂條款………………………………………………………15
借貸條款
第一條 借款用途 見本合同第二十八條。 第二條 借款金額 見本合同第二十九條。 第三條 借款期限 見本合同第三十條。
本合同所載的借款期限起始日與XX市住房公積金委托貸款借款憑證(簡稱借款憑證,下同)所載日期不一致的,借款期限起始日(即起息日)以借款憑證所載實際放款日期為準,借款到期日根據借款期限相應調整。借款憑證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條 貸款利率、罰息利率 (一)貸款利率
貸款利率的約定見本合同第三十一條。 (二)罰息利率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罰息利率在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100%;本合同項下借款逾期的,罰息利率在貸款利率水平上加收50%。本合同中借款逾期是指借款人未在每個還款期的結息日(最后一期為借款到期日)償還借款的行為。
。ㄈ├实恼{整
在借款期限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個人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的,貸款期限在一年及以下的,本合同項下貸款利率和罰息利率不作調整;貸款期限一年以上的,次年1月1日起,執行新的貸款利率和罰息利率。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的,按照規定。
第五條 借款的發放與支用
一、除貸款委托人書面表示全部或部分放棄外,只有滿足下列前提條件,貸款受托人才有義務發放貸款。
。ㄒ唬┍竞贤O有擔保的,符合貸款委托人要求的擔保權利已生效; (二)借款人未發生違反本合同所約定的任一違約事項; (三)借款人已按規定向售房人支付了首付款。
。ㄋ模┓伞⒎ㄒ帯⒁幷禄蛴袡嗖块T不禁止且不限制貸款受托人發放本合同項下的借款; 二、借款人不可撤銷地授權貸款受托人按照約定的用款計劃,將本合同項下借款款項直接劃入本合同第三十二條約定的賬戶內,此授權行為不再另行簽發授權書。
第六條 計息、結息
貸款利息自劃款之日(即起息日)起計算。日利率、年利率、月利率三者之間的關系為:日利率=年利率/360=月利率/30。
借款人從貸款發放的次月起按月償還借款本息(采用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還款方法的除外)。借款按月計息和結息,當月本息當月清償,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內每個還款期內的任何一天還款,均按30天計息,但首期當月利息和最后一期當月利息按實際天數計收。中國人民銀行另有規定或本合同另有約定的除外。
本合同項下借款逾期的,罰息按照逾期的實際天數計算。
第七條 還款 一、還款原則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當期應還本金、利息應一并償還。但若本金或利息逾期超過90天仍未償還的借款,按照先還本后還息的原則償還。
二、約定還款日
本合同項下借款的約定還款日見本合同第三十三條具體約定。 . 三、借款人可以采用委托扣款或柜面還款方式還款。
(一)委托扣款方式:借款人授權貸款受托人直接從借款人在貸款銀行系統開立的個人結算賬戶中扣收應還款項。委托扣款方式下,當期應還本金、利息應一并扣收。借款人最遲應在每期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柜面營業終了前將當期應還款項足額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賬戶內。
借款人未能在約定還款日前一日柜面營業終了前將應還款項足額存入指定委托扣款賬戶造成借款拖欠的,貸款委托人有權自約定還款日開始計收逾期罰息和復利,并有權要求貸款受托人在該期約定還款日及此后的任意時間直接從借款人在貸款銀行系統開立的任何賬戶中扣劃應還款項,但該扣劃并不構成貸款委托人和貸款受托人的義務。
。ǘ┕衩孢款方式:借款人直接到指定的營業柜臺以現金、支票、銀行卡等辦理還款。對于每一期應還款項,借款人最遲應在當期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辦理還款手續。
借款人未能在約定還款日的前一日足額償還應還款項的,貸款委托人有權自約定還款日開始計收逾期罰息和復利。
(三)采用到期一次性還本付息方式還款的',借款人應在借款到期日到指定的營業柜臺辦理還款手續。
四、借款人可選擇以下還款方法之一償還借款: (一)等額本息還款法; . (二)等額本金還款法;
還款方法及每月還款額的約定見本合同第三十五條,還款方法一經確定,在借款期限內不再變更。
五、提前還本
(一)貸款期限在一年及以內的,不允許提前還款。
。ǘ┵J款期限在一年(不含)以上的,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本金,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貸款委托人提出申請,經貸款委托人同意,方可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本金。
借款人在還清拖欠款項的前提下方可提前還本。借款人提前償還借款本金的,貸款委托人按照提前還本時本合同執行的貸款利率、提前還本的金額以及當期的實際用款天數計收利息,此前已計收的借款利息不再調整,其中借款人提前部分還本的,還須先結清當期應還本息。
借款人提前償還住房公積金貸款本金的,貸款委托人有權收取提前還本違約金。借款人申請提前還本時,可同時申請縮短借款期限,但貸款利率仍按本合同約定執行;申請經貸款委托人書面同意后方生效,貸款委托人有權要求借款人因此支付一定數額的縮短借款期限違約金。
借款人不得在還款日當天辦理提前償還部分貸款或全部貸款。 提前還本具體約定見本合同第三十六條。
個人合作協議書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關于“個人合伙”的規定以及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的規定,經過友好協商,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簽訂《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協議》如下: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作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參與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并簽訂本協議,純屬個人自愿。
第二條、作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承諾遵守本協議及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團隊制定的各項制度和規則。
第三條、作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擁有本協議規定的參與人權利,承擔本協議規定的參與人應承擔的義務。
第四條、作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承諾自己已經完全了解全國個人合作建房的基本情況,保證會時時關注全國各地個人合作建房的進展,確信自己已經了解個人合作建房存在的各種風險(法律風險和經濟風險等)。
第五條、作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對本協議的法律依據——附件一:《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和附件二:最高人民法院關于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若干問題的意見(試行),已經熟知并充分理解其含義。
第六條、作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已經知悉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團隊的組成,并了解他們簽訂的《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協議》性質和內容。
第七條、作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同意由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團隊成員全體或者由發起團隊指定的其中某一發起人作為本《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協議》所指向的合伙事務執行人。
第二章 個人合作建房
第八條、“個人合作建房”是個人出資合作建房的簡稱,指的是一個地區的多個自然人自發發起,通過一定的形式(個人合伙協議)聯合起來,共同出資購買土地使用權或者在建工程,自己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皞人合作建房”還包括團購及聯合競拍等方式。
第九條、“個人合作建房”有別于黨政機關、事業單位集資建房,也有別于由政府主導的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
第十條、“個人合作建房”以參與人自住為初始目的,不以出售為初始目的。
第十一條、參與人通過“個人合作建房”方式取得的房屋,房屋權屬人擁有法律法規規定的所有權。
第十二條、“個人合作建房”的發起具有公益性,但是,個人合作建房屬于非盈利性的個人合伙。第十三條、個人合作建房房價的確定以包括土地成本(項目取得成本)、建造成本(包括改建、改造成本)、稅費、必要的發起費用、必要的項目運作費用等支出為依據。
第十四條、“個人合作建房”遵循合法、自愿開放、安全、民主管理、公開、合作、非盈利、成員分配、關心社區、公共利益優先、教育培訓等原則。
第三章 西安個人合作建房
第十五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由西安市的一群自然人自發發起,通過簽訂“個人合作建房協議”(協議性質為“個人合伙”)而聯合起來,共同出資購買商住用地的土地使用權或者在建工程,合作建造房屋供自己居住。西安“個人合作建房”也包括團購、聯合競拍等方式。
第四章 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發起
第十六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全體或者發起人團隊指定的其中某一發起人為“個人合作建房協議”(協議性質為“個人合伙”)的合伙事務執行人。
第十七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通過簽訂《西安市“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協議》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以公益為出發點,以非盈利性為依歸,以必要的發起費用、項目運作費用得到合理補償為前提。
第十九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同時也可以是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參與者。
第五章 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的職責、權利、義務。
第二十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的職責:
(一) 召集和組織西安的“個人合作建房”;
(二) 確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
(三) 尋找和確定西安用于“個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項目、在建工程項目、團購項目及聯合競拍項目;
(四) 起草和確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協議”;
(五) 尋找和確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六) 制定與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間的合作方案;
(七) 確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者;
(八) 制定 “個人合作建房”參與者資金監管方案;
(九) 聘請西安“個人合作建房”顧問團成員;
(十) 組織具體的合作項目的實施。
第二十一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的權利:
(一) 參與確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
(二) 參與確定西安用于“個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
(三) 參與確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協議”的文本;
(四) 參與確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五) 參與確定與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間的合作方案;
(六) 參與招募并選擇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者;
(七) 參與西安“個人合作建房”;
(八) 參與聘請西安“個人合作建房”顧問團成員;
(九) 參與制定和確定各項規章制度。
第二十二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的義務:
(一) 依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會議確定的分工,履行相應的職責;
(二) 依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會議確定的原則,先行墊付必要的發起費用和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前期費用;
(三) 自覺維護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團隊的團結;
(四) 自覺保障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者和合作伙伴的合法權益;
(五) 自覺遵守本協議的規定及發起人團隊制定的各項制度和規則。
第六章 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團隊工作規則
第二十三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團隊召集人:林叔權律師為首席召集人。首席召集人是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團隊的負責人。
第二十四條、首席召集人的職責:
(一)召集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會議;
(二)提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會議議題和議程;
(三)指定發起人會議臨時召集人;
(四)建議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的分工;
(五)作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新聞發言人,代表西安“個人合作建房”處理與媒體的關系;
(六)作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代表,參與全國“個人合作建房”的活動;
(七)盡可能保障西安“個人合作建房”活動的合法性和各種文件、協議的合法性。
第二十五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團隊實行發起人會議制度:通過定期和不定期召開發起人會議,研究和決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事務。
第二十六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團隊實行協商一致的議事制度。
第二十七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確定、西安用于“個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項目、在建工程項目、團購項目、聯合競拍項目的確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協議”文本的確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的選定和合作方案的確定、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者的選定規則的確定需經發起人過半數表決通過。
第七章 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的變更
第二十八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發起人在履行了相應的程序下可以退出發起人團隊。
第二十九條、有人退出發起人團隊時,可以增補也可以不增補發起人。
第三十條、增補發起人時,發起人人選應經全體發起人過半數同意。
第三十一條、增補的發起人應補簽本協議。
第三十二條、經首席召集人提議并經過過半數發起人同意,或者經過過半數發起人決定,可以決定除名某一發起人。
第三十三條、退出發起團隊的原發起人或者被除名的原發起人仍可作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
第八章 發起團隊財務制度
第三十四條 發起人團隊的財務制度由發起人會議制定;
第三十五條、實行發起人團隊的會計、出納與監督三分開制度。
第三十六條、“個人合作建房”項目的資金監管原則和制度在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協議”中規定。
第九章 發起費用
第三十七條、發起人籌措發起費用。發起費用作為西安個人合作建房項目的開辦費,攤入首個個人合作建房項目。
第十章 合作建房項目運作費用
第三十八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參與人同意發起團隊按合作項目總造價的3%提取項目運作費用。該項費用已經包含第三十七條的發起費用。
第三十九條、項目運作費用按合作建房項目進度分期按比例提取。
第四十條、提取的項目運作費用用于支付發起人辦公、出差、應酬、會議、聘請顧問團和工作人員及發起人報酬等支出。節余部分歸發起人團隊支配。
第四十一條、項目運作費用由發起團隊包干使用或者支配。參與人同意發起團隊全體或者成員個人無須披露項目運作費用的用途及明細。
第十一章 代理公司及代理費用
第四十二條、發起團隊依據需要選擇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項目代管、代建公司。代管、代建公司依發起團隊的委托代理西安個人合作建房項目的規劃、勘測、設計、報建、施工……等相關方面的工作。代管、代建管理費為個人合作建房項目總造價的2%。
第四十三條、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具體項目的參與人必須認可發起團隊選聘的代管、代建公司,并承諾遵守發起團隊與其簽訂的《代管、代建協議書》。
第十二章 合作建房參與人的責權利
第四十四條、出資參與西安個人合作建房項目。
第四十五條、參與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模式和方案的討論。
第四十六條、參與尋找和確定西安用于“個人合作建房”的商住地項目、在建工程項目、團購項目及聯合競拍項目。
第四十七條、參與尋找西安“個人合作建房”的合作伙伴。
第四十八條、參與 制定與西安“個人合作建房”合作伙伴之間的合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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