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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營合同

合資經營合同

時間:2021-05-07 12:37:43 經營合同 我要投稿

合資經營合同范文錦集八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簽訂合同也是避免爭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一份詳細的合同要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合資經營合同8篇,歡迎閱讀與收藏。

合資經營合同范文錦集八篇

合資經營合同 篇1

  目 錄

  前言

  1)定義

  2)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3)宗旨、經營范圍

  4)注冊資本和投資

  5)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6)權利、債務和責任

  7)董事會

  8)經營管理機構

  9)技術投資和技術轉讓

  10)生產計劃、購買和銷售

  11)銀行帳戶和外匯安排

  12)財務、會計、審計、保險

  13)稅務

  14)公司職工的雇用、解雇及工資、福利

  15)籌備期

  16)工會

  17)期限、解散和清算

  18)不可抗力

  19)保密

  20)違約責任

  21)爭議的解決和適用法律

  22)合同有效期及修改

  24)通知

  附件、會計程序

  前 言

  _____(以下簡稱甲方)是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組織并建立的獨立法人。其總部設在_____。

  _____(以下簡稱乙方)其主要業務所在地設在_____。

  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同意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就下列各條款及其附件的內容達成協議,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

  除因特殊需要在本合同上下文另有明確含義外,下列各詞詞語在本合同中的定義如下:

  1.1 公司是指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的_____公司。

  1.2 專有技術(know-how)是指_____方從獲得的按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為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本公司產品,以及為改進本公司這些產品進行技術改造所需的一切專有技術、知識、經驗的技能。它包括技術資料、圖紙、試驗方法、試驗報告、制造工藝、設備說明書、質量控制、計算機程序與應用、安裝與調試方法、企業管理、銷售、技術服務和_____方通過其關聯公司派遣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與工人所掌握的各種經驗、知識和技巧。

  1.3 專利(patent)是指_____方從其關聯公司得到的,以_____方在_____國和其他國家已獲取專利和將依據技術轉讓許可證合同轉讓給公司的發明。

  1.4 合同產品是指公司按本合同附件中所列的要求而設計、生產、制造、安裝和調試的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

  1.5 工業鍋爐是指壓力小于_____公斤/平方厘米,容量小于_____噸/小時的蒸汽鍋爐和不同容量等級的熱水鍋爐。

  1.6 電站鍋爐是指容量大小或等于_____mw,用于發電的鍋爐。

  1.7 簽字日期是指合資經營雙方正式簽訂本合同的日期。

  1.8 批準日期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主管部門正式批準本合同的日期。

  1.9 成立日期是指在上述當局批準后,由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冊登記,簽發本公司營業執照的日期。

  1.10 籌備期是指成立日期后,不超過_____個月這一段時間。

  1.11 開業日期是指籌備期結束,公司開始營業和生產的日期。

  1.12 合同是指本合同及其附件。

  1.13 關聯公司是指合營任何一方具有法人地位的任何直接或間接的母公司及合營任何一方或直接或間接母公司的子公司。

  1.14 主管部門是指_____。

  第二條 公司名稱、法定地址

  2.1 雙方同意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令和條例共同組成有限責任公司,其中文名稱為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法定地址是_____。

  2.2 本公司的名稱和地址未經甲乙雙方一致書面同意,不得變更,本公司改組、變更或期滿時,應分別報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和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或撤銷注冊。

  2.3 本公司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人,是有限責任公司。公司的一切活動應遵守中國有關的法律、法令、條例和規定。

  2.4 當公司合營期滿、終止、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公司資產擁有者時,_____方同意在公司完成最后一個銷售合同交貨后,更改公司的名稱,并使更改后的公司名稱不再有“_____”或類似字樣。_____方和公司將盡最大努力在合營期滿,終止或解散或_____方不再是資產擁有者之后六個月內,完成公司名稱的更改。

  2.5 根據業務發展需要,經董事會同意,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可在中國設立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和代理機構,或在其他國家和地區設立銷售機構。

  第三條 宗旨、經營范圍

  3.1 公司的宗旨是在中國設計、生產、制造和裝配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有關產品及服務,并在中國國內和國外銷售這些產品,以獲取合理的利潤。經董事會決定,并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公司可以從事其他適當的經營活動。

  3.2 公司的經營范圍如下:

  (1)設計、生產、制造和銷售各種電站鍋爐、工業鍋爐和其他有關產品;

  (2)裝配、維修、保養和調試上述產品;

  (3)進口有關上述產品的原材料或部件,在國內外市場上銷售上述產品。

  3.3 公司的生產、銷售和發展規劃如下:

  (1)初期目標:

  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蒸噸/時工業鍋爐的能力。_____年前公司達到年生產能力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_____蒸噸/時的能力。

  產品質量應達到國際標準并有合理的盈利。公司產品以_____千瓦電站鍋爐為主。

  (2)發展目標:

  _____年以后根據市場需要,公司將把_____千瓦電站鍋爐和超臨界參數_____鍋爐作為發展目標。

  第四條 注冊資本和投資

  4.1 公司_____年投資總額為_____美元,注冊資本為_____美元,甲方繳百分之_____,為_____美元,乙方認繳百分之_____,為_____美元。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期交付。每期的應繳數額如下:

  ①從公司成立日期起的_____個月內,甲方應以價值_____美元的廠房、建筑物、機器設備和庫存物資做為其投資;乙方應以_____美元現金和價值____美元的技術做為其投資。

  ②_____年,甲乙雙方各繳_____美元,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_____美元。

  ③_____年,甲乙雙方各繳_____美元并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_____美元做投資(資本化的利潤):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_____美元。

  ④_____年,甲乙雙方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_____美元作為投資;甲乙雙方各累計認繳股本_____美元。

  ⑤_____年,甲乙雙方從各方在公司分享的利潤中各拿出_____美元做為投資;甲乙雙方累計認繳股本_____美元。

  對于上述4.1①、②、③等項中提到的_____方現金投資,董事會有權決定接受_____方用公司所需要的先進機器設備來代替_____方的現金投資。

  4.2 甲乙雙方出資方式分別為:_____方以廠房、建筑物、機器、設備、庫存物資和人民幣現金作為出資。_____方以先進的機器、設備、許可證技術和外匯現金作為出資。

  4.3 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雙方按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分擔風險和損失。

  4.4 雙方向公司繳清每期應繳的股金后,由公司聘請的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資并出具驗資報告。驗資報告的稽核由一個國際會計事務所和一個中國注冊的會計事務所承擔。國際會計事務所承擔的上述稽核費用由_____方負擔。中國注冊的會計事務所承擔的稽核費用由_____方負擔。根據驗資結果,公司將分別向雙方頒發出資證明書,出資證明書應包括下列各項:

  (1)公司名稱;

  (2)公司成立年、月、日;

  (3)出資者的名稱及其出資金額,包括投資內容附件中雙方同意的對實物出資的作價;

  (4)出資年、月、日

  (5)出資證明書簽發年、月、日。

  4.5 出資證明書由董事長和副董事長聯名簽發。

  4.6 由于特殊情況,_____方需要把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一部分或全部出售或者轉讓給_____方的一家關聯公司時,如果符合下列條款,_____方將給出示書面的認可,①該關聯公司必須能象_____方一樣,有效地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所有義務;②該關聯公司同_____方一樣從_____獲得同樣條件的擔保,擔保該關聯公司履行本合同的義務;③這種出售或轉讓要呈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查和批準。

  除上述情況外合營的任何一方欲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均須事先征得合營他方的同意,合營任何一方在取得他方同意以后需按下列規定進行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轉讓、出售或處置;

  (1)當任何一方(以下簡稱“處置方”)希望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時,該處置方應書面通知合營他方,并給以合營他方_____個月的優先購買權,該優先購買權的期限從合營他方收到該通知之日起算。處置方向合營他方提出的條件應與向任何第三方受讓者或購買者提出的條件相同。

  如果合營他方在_____個月以內未行使其優先購買權,處置方可按向合營他方提出的相同條件,將其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出讓給第三方。

  如果選擇購買處置方在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不止一家,這些購置方將按其購買份額的比例分享利潤和虧損。

  (2)處置方應向其他方提供處置方和第三方簽訂的股份轉讓或出售協議。

  (3)公司的經營和本合同的履行將不受公司注冊資本的轉讓、出售或任何其他方式處置的影響。

  (4)第三方受讓人和購買人應向合營其他方擔保他將完整、踏實地履行處置方根據本合同應履行的一切義務和責任。

  合營任何一方根據本條款的規定轉讓、出售或以其他方式處置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所占份額的全部或一部分,應經公司董事會同意,并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得到必要的批準以后,公司將到當地工商管理局辦理變更手續。

  4.7 雙方出資比例需要變更,應經董事會討論一致作出決定,并征得合營雙方書面同意后報中華人民共和國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生效。

  4.8 雙方在收到董事會增資決議和經雙方書面認可后,必須在董事會規定的期限內按照各自的出資比例提供再投資。

  4.9 公司注冊資本在公司合營期內不得減少。

  4.10 公司開業日期起的第_____年至第_____年,公司應對其使用的場地按每年每平方米人民幣_____元支付使用費。公司使用面積,經雙方同意可進行調整,以反映實際使用土地的情況。在_____年之后,場地使用費的增或減,或按中國有關法令和規定執行,公司應簽訂一項包含本條款的土地使用合同。

  4.11 雙方在投資按出資日期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匯率(按買價和賣價的平均值)換算為人民幣。出資日期是指建筑物、設備、庫存物資和儀器的提交日期,也就是公司收到這次資產的日期,第一次技術出資日期是公司收到第一張收據日期。雙方股本不應因匯率浮動而變化。由匯率浮動而造成的損失和收益,其損益部分應記入公司帳簿內,因而不影響4.1條所規定的甲乙雙方的股權百分比。

  第五條 利潤分配和虧損分擔

  5.1 公司年凈利潤為公司毛利潤按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規定繳納企業所得稅后的利潤。

  5.2 合資經營期間,公司每年營業的凈利潤,扣除董事會決定的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后的余額作為可分配利潤,按雙方出資比例進行分配、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及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應超過凈利潤的_____%。

  5.3 當董事會決定分配利潤時,應在每一會計年度的頭_____個月內,分配上一會計年度的利潤(如果有的話)。

  5.4 任一會計年度如有虧損,可將此虧損并入下一會計年度,并由下一會計年度利潤彌補,在虧損未完全得到彌補前,雙方均不得分配利潤。

  5.5 如果任何時候的累計虧損超過或等于公司注冊資本的_____分之_____,董事會將召開特別會議討論決定公司的前途。

  第六條 權利、債務和責任

  6.1 雙方有權按其在公司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公司的利潤。

  6.2 任何一方對公司的責任均以其對公司注冊資本出資額為限。

  6.3 在公司開業日期以前,為使公司充分地并適當地進行經營活動,在必要時_____方將隨時在財政計劃、外籍人員雇傭、專有技術、專長、管理、項目管理、監督和控制等方面對公司給予支持;_____方將按照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向公司轉讓適用的先進技術,以使公司生產的鍋爐能達到_____方的水平;在本合同期間_____方將協助公司派遣的培訓人員和共同工作的其他人員在_____國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旅行和食宿安排手續;協助公司按照_____國出口管理法律和條例在_____國為公司購買設備和外購件辦理所需手續。除非有其他特別的同意,或在任何附件中有其他規定,這些支持性服務將不向公司收取費用。

  6.4 在本合同期間,_____方的支持將包括:辦理對外經濟貿易部批準公司成立的申請(包括合資企業合同和章程的批準);向有關的政府機構辦理公司的登記手續和領取營業執照;按照中國法律協助申請對公司或雙方所有可能的減征或免征稅款(包括進出口關稅,工商統一稅的減征或免征);協助向有關的政府機構申請外匯以支付11.4款所列項目,協助申請得到土地使用權,進口設備的報關,招聘中國當地經營和管理人員、工人和其他需要的人員,協助外籍職員得到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安排,協助尋找合適的國內材料和國內用戶。除非有特別的同意或合同另有規定或任何附件中有其他規定,這些支持性服務將不向公司收取費用。

  6.5 在從事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時,雙方都不能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布的任何法律和法規,也不能違反雙方從事公司經營活動所在地的法律。在執行本合同時,合營的任何一方都要保證不違反任一方所在地或任一方關聯公司所在地公布的法律和法規。

  第七條 董事會

  7.1 董事會由_____人組成,甲方_____人,乙方_____人,董事長由_____方指定,副董事長由_____方指定。各方應以書面通知任免其委派的董事(包括董事長和副董事長)。董事任期為_____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7.2 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將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討論、處理和決定公司的重大問題。

  7.3 董事會職權如下:

  (1)修訂公司章程;

  (2)延長公司期限,終止或解散公司;

  (3)決定年度生產計劃、銷售計劃和發展計劃;

  (4)批準年度財務預算、決算,以及年度會計財務報表;

  (5)決定流動資金的最高限額和在此限額以上的借貸;

  (6)決定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7)任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會計師、審計師和其他高級管理人員,并決定其職權和待遇等;

  (8)設立或撤銷分公司、子公司、關聯公司、辦事處(包括注冊辦事處)和代理機構,并決定其設立地點;

  (9)批準總經理的年度報告;

  (10)通過公司的勞動合同及各項重要規章制度;

  (11)討論本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出資比例的調整和注冊資本轉讓等問題,并向甲乙雙方提出適當的建議;

  (12)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制訂公司職工的工資標準、工資形式、獎勵和津貼等制度;

  (13)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批準經營計劃;

  (14)決定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中所規定的公司的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

  (15)討論有關提前終止合同的提議。終止或期滿時。負責清理結算工作;

  (16)聘請中國注冊的審計師;

  (17)更改公司名稱;

  (18)建議增、減董事人數;

  (19)建議增加、變更或取消公司內一方當事人在權益轉讓上的限制;

  (20)審批以購買、租賃或其他形式獲取董事會認為的對公司營業活動有必要或合適的不動產和私人財產;

  (21)審批銷售、出租、交換或轉讓全部或部分公司財產或其他資產;

  (22)審批和其他公司或法律實體的合并或解散;

  (23)制定公司有關投標、準備投標和提交投標的政策,采購、服務、保險以及其他必要的政策;

  (24)有權對公司或代表公司出具擔保;

  (25)有權取得對公司財產的抵押、抵押品、抵押權、留置權或任何性質的對抵押財產地索賠權;

  (26)審批開立帳戶,撤銷帳戶;

  (27)審批借貸資金。

  7.4 董事會會議

  (1)董事會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并主持。如果董事長不能參加,由副董事長負責召集,如果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參加會議,將由董事長授權一名董事召開并主持會議。

  (2)董事會會議應有全體董事的法定多數出席或代表出席方能舉行。董事不能出席,應出具委托書委托他人代表出席和表決。

  (3)董事會會議一般應在公司所在地召開,董事會也可以決定在其他地點召開。

  (4)董事會會議包括臨時會議,至少在會議_____天前以書信、電報或電傳通知各董事。董事的代表可以每年指定一次或每次會議前指定,作為合法代表出席任何會議。

  (5)董事會的決定應根據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作出。每位董事(包括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只有一票表決權。除7.3(1)、(2)、(11)、(15)、(19)和(20)等項需出席或委托的全體董事一致同意才能決定的事宜外,董事會會議的任何決議須經法定人數的至少百分之_____同意。

  (6)董事會會議應用中英文兩種文字作記錄,會后將記錄整理成書面文件分發各董事。各董事應在收到書面文件30天內提出修改或補充意見,否則此書面文件將被視為董事會會議的正式文件。董事會會議的通知應按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規定的文本送交各位董事。

  (7)董事會的一切會議文件將保存在公司總部。

  (8)公司須償付或者承擔董事參加董事會議所需的合理的全部路費以及生活費用,居住在會址的董事除外。

  (9)會議通知須附有一份董事長提出的議事日程。任何一位董事所提出的日程項目應在會議日期的前十天通知所有其他董事。

  (10)如果全體董事在會議前或會議后簽署“免予通知書”則召開董事會會議,可以免予通知。該“免予通知書”應歸入會議記錄檔案內。

  第八條 經營管理機構

  8.1 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公司設總經理一人,副總經理一人,由董事會任命。

  8.2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職權為:

  (1)總經理按照董事會的各項決定,負責公司日常經營和管理的全面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的工作。總經理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公司。在總經理缺席或不能工作時,由副總經理行使總經理的職責和權力,公司的重要決定(如7.3所列)要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共同簽署;

  (2)總經理、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并與董事一樣有權收到會議通知和有關資料(有關他們本身的任免和工作表現的材料除外)。除同時兼任公司董事外,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在董事會上沒有表決權;

  (3)總經理應在每年十月底前將下一年度的生產計劃、銷售計劃和財務預算提交董事會審議批準;

  總經理應在每年二月底前向董事會提交上年度工作報告和財務決策,并為董事會檢查、審核公司的會計帳目提供方便。

  8.3 公司初期的經營管理和組織機構詳見附件(略)。經營管理和組織機構的改變應作為公司的重大問題,由總經理提出,報董事會核準。

  8.4 總經理、副總經理任期_____年。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也不得同與本公司競爭的其他經濟組織有任何關系。

  8.5 總經理、副總經理如發現有營私舞弊、貪污等行為或嚴重失職時,經董事會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九條 技術投資和技術轉讓

  9.1 _____方作為出資的技術和設備需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的有關規定。

  9.2 _____方從公司成立起開始向公司提供必要的技術資料、技術規范、圖紙,設計及其他詳細資料,詳見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附件4。

  9.3 _____方將根據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及培訓計劃提供人員培訓。

  9.4 _____方將擔保它所提供的技術按照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規定應是商業上應用的,適合公司生產和經營需要的最新技術。

  9.5 公司將就_____方作為出資的技術簽訂一項技術轉讓和許可證合同,見附件(略)。

  9.6 雙方同意公司建立計算機終端站,并和_____方的關聯公司_____公司的計算機聯機。

  第十條 生產計劃、購買和銷售

  10.1 公司應自成立日期起,立即按照被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中制訂的工廠改造方案實施工廠的技術改造(工廠指_____方作為出資的合營部分)并從成立日期起的第_____年生產_____mw電站鍋爐,而后生產_____mw電站鍋爐。

  10.2 公司的生產計劃接受政府主管部門的指導。

  10.3 公司的生產計劃由董事會批準執行,報公司主管部門備案。

  10.4 如果中國國內有符合技術要求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工具等(以下簡稱材料),公司將優先在中國國內按市場價格用人民幣購買這些材料,購買價格按《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六十五條規定,應相當于中國國營公司,購買同樣材料的價格。需要進口的材料,在保證質量、性能和交貨期的前提下,從價格最優惠的國家進口。公司按_____給其他類似合營企業的內部優惠價格向_____方和_____購買材料和配套件。公司從_____方或其關聯公司購買任何材料、部件及服務,應向_____方(或其關聯公司)提供中國銀行出具的不可撤銷的美元信用證,或為_____方所接受的其他外匯信用證。

  9.2 送交乙方的會計報表和會計報告應采用美元和人民幣同時表示。公司將按_____標準報告提供給乙方。

  9.3 送交股東和管理者手中的會計報表應包括預算和實際變化的比較。重大的變化應由總經理在呈送的補充報告中加以說明。

合資經營合同 篇2

  第一章 總則

  杭州____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和株式會社系統創造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資各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各方為:

  杭州________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登記注冊,其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______內 。郵政編碼: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職務:______ 國籍:______。

  株式會社系統創造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日本登記注冊,其法定住所在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 職務代表____,國籍:______。

  第三章 成立合資經營公司

  第二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其他有關法則,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杭州_____有限公司。

  第三條 合資公司的名稱為杭州______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外文名稱為______。

  合資公司的法定住所在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______內。 郵政編碼:310032。

  第四條 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

  第五條 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承擔風險及虧損。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資公司的宗旨:本著加強經濟合作和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升企業的整體競爭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雙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范圍是:軟件產品的設計、制造、銷售及售后服務。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生產規模:

  (注:按項目可行性批復寫。生產性項目規模,以主產產品的數量表示;非生產性項目規模,按項目具體情況定性定量。)

  第五章 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和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出資方式

  第九條 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萬元。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萬元,并以此為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______萬元,占______%;乙方______萬元,占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將以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萬元

  機械設備____________元

  廠房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共______萬元。

  乙方:現金______萬元

  機械設備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元

  其他______元,共______萬元。

  第十二條 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一次繳付,繳付的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之前。

  第十三條 甲、乙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一、甲方責任: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合資經營合同 篇3

  第一章總則

  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法規,杭州__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澳大利亞________公司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浙江省杭州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杭州____________管理顧問有限公司”特定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雙方

  第一條本合同的各方為:

  杭州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在中國杭州市西湖區登記注冊。

  其法定地址:杭州西湖區__________路20號建工大廈內

  聯系地址為:杭州市玉古路_____號__________大廈_____層_____座郵編: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

  職務:執行董事

  國籍:中國

  澳大利亞_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其法定地址:__________, australia

  法人代表:__________

  職務:執行董事

  國籍:澳大利亞

  第二條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律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杭州____________管理顧問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第三條合資公司名稱為:杭州__________管理顧問有限公司

  英文名稱為:_______________ co. ltd.

  合資公司的法定住所:杭州市玉古路_____號__________大廈_____層_____座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合資公司的一切活動,必須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條例規定。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自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章生產經營目的、范圍

  第六條甲、乙雙方合資經營目的:按照面向世界、面向未來的要求,通過國際合作與交流,努力服務好國內政府,企業和個人,辦成國內領先的投資咨詢公司,提高公司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投資回報,并取得良好的經濟效益。

  第七條合資公司經營范圍:經濟信息咨詢;投資信息咨詢(建議擴大經營范圍)。

  第四章投資總額與注冊資本

  第八條合資公司投資總額為40萬人民幣。

  第九條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為30萬人民幣。

  第十條甲、乙雙方的出資方式如下:

  甲方:認繳出資額15萬人民幣,以現金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50%;

  乙方:認繳出資額15萬人民幣,以現金方式出資,占注冊資本的50%。

  第十一條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雙方按其出資比例,在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2個星期內繳清。

  第十二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審批機構批準,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五章合資各方的責任

  第十三條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事宜:

  甲方責任: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準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按照合同第九條、第十條規定依期如數解繳出資額;

  3.協助辦理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4.協助合資公司聯系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5.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所需的其他人員;

  6.協助外籍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

  7.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它有關事宜。

  乙方責任:

  1.按照合同第九條、第十條規定,依期如數繳付出資額。

  2.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它有關事宜。

  第六章董事會

  第十四條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合資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十五條董事會由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名,乙方委派兩名,董事長_____名。董事、董事長任期三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董事長由甲、乙雙方輪流派員擔任。第一屆董事長由乙方派員擔任。

  第十六條 1.決定公司的經營方針和投資計劃;

  2.決定有關董事的報酬和監事的報酬事項;

  3.決定和批準總經理提出的重要報告;(如生產規劃、年度營業報告、資金貸款等);

  4.審議、批準監事的報告;

  5.批準公司的年度財務預算方案、決算方案、利潤分配方案和彌補虧損方案;

  6.對公司增加或減少注冊資本作出決議;

  7.批準公司的重要規章制度;

  8.決定設立分支機構;

  9.修改公司規章;

  10.對公司決合并、分立、變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宜作出決議:

  11.對股東轉讓出資作出決議;

  12.決定聘用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會計師、審計師、律師等高級職員;

  13.決定公司為股東(或股東以外的第三人)提供擔保或將公司款項借給股東(或股東以外的第三人)

  14.負責合資公司終止和期滿時的清算工作;

  15.決定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

  16.其他應由董事會決定的重大事宜。

  對1、2、5、6、9、10、11、13款的事項,需全體董事會成員一致通過;對于其它事項,由二分之一以上董事通過。

  第十七條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2名及2名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出席董事會會議的法定人數為2名董事,不夠2名董事人數時,其通過的決議無效。

  第七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八條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總經理由董事兼任,任期三年。

  第十九條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若干部門,辦理總經理交辦事項,并對總經理負責。

  第二十條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的,經董事會會議研究,可隨時撤換。

  第八章勞動管理

  第二十一條合資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勵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有關規定,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與員工個別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九章稅務、財務、審計、外匯管理

  第二十三條合資公司及中外員工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二十四條合資企業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用中文書寫。

  第二十六條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如任何一方認為需要聘請境外注冊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另一方應予以同意,其費用由需要方負擔。

  第二十七條每一營業年度的頭三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利潤表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二十八條合資公司的一切外匯事宜,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外匯管理條例)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十章合資期限

  第二十九條合資公司的經營期限為30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距合資期不滿180天前向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資期限。

  第十一章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三十條合資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超過實繳注冊資本部分應交納所得稅,再根據甲,乙雙方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二章保險

  第三十一條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境內保險機構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保險機構的規定由合資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三章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三十二條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三十三條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中止合資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三十四條由于一方不履行本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為違約方片面終止本合同。守約方除有權向違約方索賠外,并有按本合同規定報審批機構要求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甲、乙雙方未按合同第四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任何一方逾期支付出資額的,每逾期一天,應向守約主方支付守約方出資額萬分之五的違約金。逾期超過60天的,守約方有權終止本合同,并要求對合資公司進行清算,同時有權要求違約方承擔所有合資公司籌備及設立后所有費用。

  第三十六條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各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七條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后果不能防止和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通知對方,并應在十五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六章法律適用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七章爭議的解決

  第三十九條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則提交合資公司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四十條在訴訟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訴訟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十八章文字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用中文寫成。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二條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包括:合資公司章程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及其附件需要經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四十四條合資各方發送通知的方式,如用電傳、圖像傳真通知時,凡涉及各方的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合同所列乙方的法定住所為乙方收件地址,甲方的聯系地址為甲方的收件地址。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法定代表在中國杭州簽字。

  甲方:杭州__________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乙方:澳大利亞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20xx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資經營合同 篇4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規,中國________公司和____國________公司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 合 資 各 方

  第二條 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 合資各方

  中國________公司(甲方):在中國________地登記注冊

  法定地址:中國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_____國________公司(乙方):在_____國________地登記注冊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職務:________ 國籍:________

  第三章 名稱和地址

  第四條 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第五條 合資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 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 省________ 市________ 路____ 號。

  第四章 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 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本著加強經濟合作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 合資公司生產經營范圍:

  生產___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第九條 本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以此為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乙方投資_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

  第十一條 甲、乙雙方將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 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 共________元

  第十二條 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1.第一期: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2.第二期:________ 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第十三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 合資各方的義務

  第十四條 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誰、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4.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5.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合資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的義務:

  1.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并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產合格產品;

  6.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第七章 技術轉讓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同意,由合資公司與________方或第三者簽訂技術轉讓協議,以取得為達到本合同第四章規定的生產經營目的、規模所需的先進生產技術,包括產品設計、制造工藝、測試方法、材料配方、質量標準、培訓人員等(注:要在合同中具體寫明)。

  第十六條 乙方對技術轉讓提供如下保證:(注:在乙方負責向合資公司轉讓技術的合資合同中才有此條款。)

  1.乙方保證為合資公司提供的________(注:要寫明產品名稱)的設計、制造技術、工藝流程、測試和檢驗等全部技術是完整的、準確的、可靠的,是符合合資公司經營目的的要求的,保證能達到本合同要求的產品質量和生產能力;

  2.乙方保證本合同和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技術全部轉讓給合資公司,保證提供的技術是乙方同類技術中最先進的技術,設備的選型及性能質量是優良的,并符合工藝操作和實際使用的要求;

  3.乙方對技術轉讓協議中規定的各階段提供的技術和技術服務,應開列詳細清單作為該協議的附件,并保證實施;

  4.圖紙、技術條件和其他詳細資料是所轉讓的技術的組成部分,保證如期提交;

  5.在技術轉讓協議有效期內,乙方對該項技術的改進,以及改進的情報和技術資料,應及時提供給合資公司,不另收費用;

  6.乙方保證在技術轉讓協議規定的期限內使合資公司技術人員和工人掌握所轉讓的技術。

  第十七條 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技術轉讓協議的規定提供設備和技術,或發現有欺騙和隱瞞之行為,乙方應負責賠償合資公司的直接損失。

  第十八條 技術轉讓費采取提成方式支付。提成率為產品出廠凈銷售額的________%。

  提成支付期限按照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期限。

  第十九條 合資公司與乙方簽訂的技術轉讓協議期限為________年。技術轉讓協議期滿后,合資公司有權繼續使用和研究發展該引進技術。

  第八章 產品的銷售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在中國境內外市場上銷售,外銷部分占________%,內銷部分占________%。

  第二十一條 產品可由下述渠道向國外銷售:

  1.由本公司直接向中國境外銷售的占________%。

  2.由本公司與中國外貿公司訂立銷售合同,委托其代銷,或由中國外貿公司包銷的占________%。

  3.由本公司委托乙方銷售的占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內銷產品可由中國物資部門、商業部門包銷或代銷,或由合營公司直接銷售。

  第二十三條 為了在中國境內外銷售產品和進行銷售后的產品維修服務,經中國有關部門批準,合資公司可在中國境內外設立銷售維修服務的分支機構。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的產品商標為________。

  第九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注冊登記之日,為本公司董事會成立之日。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________名,乙方委派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副董事長由乙方委派。董事和董事長任期四年,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七條 董事會是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對于重大問題應一致通過,方可作出決定。對其他事宜,可采取多數通過或簡單多數通過決定。

  第二十八條 董事長是合資公司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責時,可臨時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為代表。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召集并主持會議。經1/3以上的董事提議,董事長可召開董事會臨時會議。會議記錄應歸檔保存。

  第十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設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人,由甲方推薦________人,乙方推薦________人。總經理、副總經理由董事會聘請,任期________年。

  第三十一條 總經理的職責是執行董事會會議的各項決議,組織領導合資公司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負責。

  經營管理機構可設若干部門經理,分別負責企業各部門的工作,辦理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交辦的事項,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第三十二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的,經董事會會議決議可隨時撤換。

  第十一章 設備購買

  第三十三條 合資公司所需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在條件相同情況下,應盡量優先在中國購買。

  第三十四條 合資公司委托乙方在國外市場選購設備時,應邀請甲方派人參加。

  第十二章 籌備和建設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在籌備、建設期間,在董事會下設立籌建處。籌建處由________人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人,乙方________人。籌建處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____ ,副主任一人,由________方推薦。籌建處主任、副主任由董事會任命。

  第三十六條 籌建處具體負責審查工程設計,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組織有關設備、材料等物資的采購和驗收,制定有關的管理辦法,做好工程施工過程中文件、圖紙、檔案、資料的保管和整理等工作。

  第三十七條 甲乙雙方指派若干技術人員組成技術小組,在籌建處領導下,負責對設計、工程質量、設備材料和引進技術的審查、監督、檢驗、驗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第三十八條 籌建處工作人員的編制、報酬及費用,經甲乙雙方同意后,列入工程預算。

  第三十九條 籌建處在工廠建設完成并辦理完畢移交手續后,經董事會批準撤銷。

  第十三章 勞動管理

  第四十條 合資公司職工的招收、招聘、辭退、工資、勞動保險、生活福利和獎懲等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實施辦法,經董事會研究制定方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組織集體或個別地訂立勞動合同加以規定。

  勞動合同訂立后,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第四十一條 甲、乙方推薦的高級管理人員的聘請和工資等遇、社會保險、福利、差旅費標準等,由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四章 稅務、財務、審計

  第四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的有關法律和條例規定繳納各項稅金。

  第四十三條 合資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繳個人所得稅。

  第四十四條 合資公司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及職工福利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例由董事會根據公司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四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從每年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薄、用中文書寫。(注:也可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一種外文書寫。)

  第四十六條 合資企業的財務審計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報告董事會和總經理。

  如乙方認為需要聘請其他國家的審計師對年度財務進行審查,甲方應予以同意。其所需要一切費用由乙方負擔。

  第四十七條 每一營業年度的前3個月,由總經理組織編制上一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提交董事會會議審查通過。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四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________年。合資公司的成立日期為合資公司營業執照簽發之日。

  經一方提議,董事會會議一致通過,可以在合資期滿6個月前向審批機構申請延長合營期限。

  第十六章 合資期滿財產處理

  第四十九條 合營期滿或提前終止合資,合資公司應依法進行清算,清算后的財產,根據甲、乙各方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十七章 保險

  第五十條 合資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在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投保險別、保險價值、保期等按照中國人民保險公司的規定由合資公司董事會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八章 合同的修改、變更與解除

  第五十一條 對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修改,必須經甲、乙雙方簽署書面協議,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才能生效。

  第五十二條 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或是由于合資公司連年虧損無力繼續經營,經董事會一致通過,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可以提前終止合資期限和解除合同。

  第五十三條 由于一方不履行合同、章程規定的義務,或嚴重違反合同、章程規定,造成合資公司無法經營或無法達到合同規定的經營目的,視作違約方片面終止合同,對方除有權向違約一方索賠外,并有權按合同規定報原審批機構終止合同。如甲、乙雙方同意繼續經營,違約方應賠償合資公司的經濟損失。

  第十九章 違約責任

  第五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按合同第五章的規定依期按數提交完出資額時,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每逾期1個月,違約一方應繳付應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 %的違約金給守約的一方。如逾期3個月仍未提交,除累計繳付應交出資額的____ %的違約金外,守約一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五十三條終止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第五十五條 由于一方的過失,造成本合同及其附件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時,由過失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過失,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負的違約責任。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本合同及其附件的履行,甲、乙各方應相互提供履約的銀行擔保書。

  第二十章 不可抗力

  第五十七條 由于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他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響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電報通知對方,并應在15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證明文件,此項證明文件應由事故發生地區的公證機構出具。按照事故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由雙方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二十一章 適用法律

  第五十八條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九條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解決,按()項解決:

  (1)提交中國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會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2)提交____ 國____ 地____ 仲裁機構根據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規則進行仲裁。

  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六十條 在仲裁過程中,除雙方有爭議正在進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應繼續履行。

  第二十三章 文字

  第六十一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文寫成,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上述兩種文本如有不符,以中文本為準。

  第二十四章 合同生效及其他

  第六十二條 按照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原則訂立如下的附屬協議文件,包括:合資營公司章程、工程協議、技術轉讓協議、銷售協議……,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六十三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均須經中華人民共和國相關審批機構批準,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第六十四條 甲、乙雙方發送通知采用電報、電傳時,凡涉及各方權利、義務的,應隨之以書面信件通知對方。合同中所列甲、乙雙方的法定地址即為甲、乙雙方的收件地址:

  第六十五條 本合同于____ 年____ 月____ 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____簽字。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 見證律師: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資經營合同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雙方如下:

  甲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1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2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3方)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甲1方、甲2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甲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乙1方、乙2方、乙3方對于本合同規定的關于乙方所應履行的全部條款,負有連帶責任和共同義務。

  第三條 合資企業的名稱為________,英文名稱為________(以下稱“合資公司”)。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合資公司為中國的法人,遵守中國的法律、法規以及有關條例、規定并受其管轄和保護。

  第五條 合資公司為有限責任公司。合資各方對合資公司的責任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按照各自在注冊資本中的出資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六條 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合資公司經政府有關部門批準后,可以在中國國內、外設立分支機構。

  第二章 經營目的和業務范圍

  第七條 合資公司的經營目的是:用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為國內、外用戶提供租賃服務,協助國內企業的技術改造和設備更新,支持國內用戶的出口創匯和機器、設備的出口租賃,促進中國和____以及其他國家、地區之間的經濟交流和技術合作。

  第八條 合資公司的業務范圍如下: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內、外用戶的需要,經營國內、外生產的各種先進適用的機械、電器、設備、交通運輸工具以及各種儀器儀表、電子計算機等以及先進技術的租賃、轉租賃、租借和對租賃資產的銷售處理。

  2.直接從國內、外購買經營前述租賃業務所需要的技術租賃物。

  3.租賃業務的介紹、擔保和咨詢。

  第三章 出資

  第九條

  1.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和注冊資本均為____元。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各為×%,出資金額各為____元。

  2.合資各方出資比例和以現金支付的金額如下:

  甲1方:____%____ 元,其中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甲2方:____%____ 元,其中____元以與其等值的人民幣支付。

  乙1方:____%____ 元

  乙2方:____%____ 元

  乙3方:____%____ 元

  3.在合資公司領到營業執照后____個工作日內,合資各方應將上述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全部匯入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的帳戶。

  4.以人民幣出資時,人民幣與美元的換算率,應以繳付日當日的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布的外匯牌價為準。

  5.在合資期間,合資公司不能減少注冊資本。

  6.合資各方繳付出資額后,應由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驗證并出具驗資報告,由合資公司據以發給出資證明書。

  7.合資期間內,合資的任何一方,不得將合資公司發給的出資證明書轉讓、抵押,或作為第三者對合資公司擁有債權的目的物。

  第十條

  1.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他方式處置,應由董事會會議通過,報原審批機關批準,然后到原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2.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如將出資額的全部或一部分進行轉讓時,其他的合資方有優先購買權。合資各方的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優惠于向其他合資方轉讓時的條件,本款中的合資各方為甲1方、甲2方、乙1方、乙2方、乙3方。

  3.在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保持相等的條件下,甲、乙各方的出資額可以在各自內部相互轉讓。

  第四章 合資各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十一條 合資各方發揮各自具有的特點和長處,為支持合資公司的建立和業務開展,承擔下述責任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

  (1)負責為建立合資公司

  向政府有關部門辦理報批,領取批準證書和營業執照等有關手續。

  (2)協助租借辦公用房和購買辦公用品。

  (3)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4)提供國內金融和租賃市場信息。

  (5)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國內成立分支機構。

  (6)向合資公司推薦優秀的經營管理人員及其他人員。

  (7)協助為合資公司中的外籍人員辦理入境簽證、長期居留證、旅行證等手續。

  (8)協助籌措外匯及人民幣資金。

  2.乙方的責任

  (1)利用在____及世界各國的營業網,宣傳合資公司的租賃業務,向合資公司介紹和推薦租賃用戶和項目。

  (2)介紹和推薦世界各國生產的技術先進、價格合理的租賃物件。

  (3)協助合資公司向國外出租設備,以及承租人產品的出口。

  (4)提供國際金融市場、租賃業務的信息以及開展租賃業務所需的各種合同文本。

  (5)協助對國外用戶進行資信調查。

  (6)在合資公司所在地或____對公司職員進行業務培訓。

  (7)協助合資公司使用注冊資本在外國購買交通工具、通迅設備及辦公用具。

  (8)協助合資公司以優惠條件在國外籌措資金。

  第五章 董事及董事會

  第十二條 董事的派出

  1.合資公司的董事共____名,其中甲方派出____名,乙方派出____名。

  2.董事的任期為____年,可連任。董事的替換或缺員補充,要由原派遣方面以書面形式通知董事會,該董事的任期以前任者的任期剩余期間為限。

  第十三條 董事的職責

  1.合資公司董事出席董事會,提出議案,對于需要審查、批準的議案,行使表決權。

  2.董事為非駐勤職務,在合資公司不取報酬。但如董事擔任合資公司的駐勤職務時,將享受與職務相應的工資待遇。

  第十四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設董事長1名,副董事長1名。董事長由甲方派出的董事擔任,副董事長由乙方派出董事擔任。

  2.董事長為合資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負責召集并主持董事會。

  3.副董事長輔佐董事長工作。董事長在不能履行其職責時,應授權副董事長或其他董事,代表合資公司行使職權。

  4.董事長、副董事長的任期與董事的任期相同。

  第十五條 董事會的召集

  1.合資公司的董事會由合資各方派遣的全體董事組成,董事分別具有一票表決權。

  2.董事會原則上一年一次,一般在合資公司的營業年度終止后________個月內,在合資公司總部所在地召開。

  3.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經過商議,認為有必要時或1/3以上董事提議召開會議時,要召開臨時董事會。

  4.董事長最遲要在會議召開3周之前,將召開董事會的通知和議案,以書面發送各位董事。

  5.召開董事會必須有2/3以上董事出席。董事如不能出席時,可向其他董事發出委任書,代替出席和表決,但一個董事最多只能代替一人。

  6.董事會議記錄應包括會議議程的要點和結論,經主持人和參加會議的董事簽字后,原本保存在合資公司。

  第十六條 董事會的職責

  1.董事會為合資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資公司的一切重大事宜。同時對合資公司具有進行領導和監督的權利。

  2.董事會職責如下:

  (1)修改合資公司章程。

  (2)決定延長合資期限、提前終止和解散合資公司等事項。

  (3)決定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其他有關資本的事項。

  (4)任免合資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成員以及聘請總會計師等。

  (5)決定與其他經濟組織合并、合資公司資產的全部或重要部分的轉讓以及接收其他經濟組織的重要資產等。

  (6)國內、外之分公司、子公司、國外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7)批準財務決算、決定合資公司三項基金的提取比例、利潤分配或虧損處理辦法。

  (8)確定經營方針,決定各年度業務計劃和財務預算。

  (9)決定會計處理規則和資金籌措方針。

  (10)決定合資公司組織機構的設置和變更。批準有關職工工資、獎金、福利、醫療、待遇等勞動管理方面的規定。

  (11)決定駐勤董事和高級職員的待遇。

  (12)審查、批準總經理和經營委員會提出的業務報告。

  (13)審查、批準董事提出的議案。

  (14)決定合資公司有關經營管理的規章制度。

  (15)決定其他重要事項。

  3.關于上述(1)--(9)項的決議,應由出席會議的全體董事通過方可作出。關于(10)--(15)項決議,在出席會議的2/3以上董事同意后即可作出決定。

  第六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十七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

  1.合資公司設總經理1名、副總經理1名。每屆任期為____年,可以連任。第一任總經理由乙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從派出董事中推薦,

  經董事會聘任。第一任總經理、副總經理期滿后,每屆總經理、副總經理由甲、乙方輪流推薦,經董事會決定聘任。

  經董事會聘請,董事長、副董事長、董事可以兼任合資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

  2.合資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總經理的職責是:

  (1)在董事會授權范圍內,對外代表合資公司。

  (2)根據董事會和經營委員會的決定,安排領導合資公司日常經營管理業務。

  (3)作為經營委員會的主任,召集主持經營委員會會議。

  (4)決定董事會授權范圍內的租賃議案,提供信用議案以及資金籌措。

  3.副總經理輔佐總經理對合資公司全面業務的管理。并可兼任部門經理。

  4.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兼任外部其他經濟組織的總經理、副總經理,不能參加其他經濟組織對合資公司的競爭。

  第十八條 經營委員會

  1.合資公司設立經營委員會。經營委員會由總經理、副總經理以及其他高級人員組成,委員經董事會任命。經營委員會主任由總經理擔任,副主任由副總經理擔任。

  2.經營委員會會議每月召開一次。委員如不能出席會議時,可委托其他委員代替出席。委員會中的任何一名委員如要求召開會議,可隨時召開臨時經營委員會。

  第十九條 經營委員會的職責為:

  1.擬定上報董事會會議討論的議案。

  2.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租賃項目以及其他提供信用的方案。

  3.批準超過總經理權限的資金籌措。

  4.國內業務代理機構的設立和撤銷。

  5.執行董事會會議決定事項。

  6.合資公司規則、制度的具體制定。

  7.任免部門經理以下的管理人員。

  8.根據合資公司勞動管理規定,具體決定有關職工雇用、解雇、工資、獎金、副利、醫療等事項。

  9.決定職工的培訓計劃。

  10.向董事會提出年度財務報告、利潤分配方案以及定期業務報告。

  上述1--4項的決議,應由全體出席會議的委員全部同意通過后方能決定。第5--10項在出席會議的2/3以上的委員同意的情況下即可決定。

  第七章 勞動管理

  第二十條 合資公司職員雇用、辭退、工資、勞動保護、福利和獎懲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及其他實施規定,經董事會制定草案,由合資公司和合資公司的工會或個別簽訂勞動合同規定之。

  第二十一條 關于甲乙雙方推薦的高級職員的雇用和工資待遇、社會保險、福利、出差旅費標準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八章 稅務、財務、會計、審計

  第二十二條 合資公司按照中國有關法律和條例的規定,繳納稅金。

  第二十三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與會計制度,應根據中國的有關法律和財務會計制度的規定,結合本公司的情況加以制訂,并報當地財政部門、稅務機關備案。

  第二十四條 合資公司按照《合資企業法》的規定。提取儲備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和福利及獎勵基金。每年提取的比率,由董事會根據合資公司的經營情況,討論決定。

  第二十五條 合資公司以____幣作為記帳本位幣。根據權責發生制的原則,采用借貸記帳。

  第二十六條 合資公司的會計年度,每年從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所有的記帳憑證、傳票、統計表、帳簿都用中文書寫,重要的記帳憑證、帳簿、統計表,要同時使用英文書寫。

  第二十七條 合資公司在中國銀行開設人民幣及外匯帳戶。也可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內、外其他銀行開立帳戶。

  第二十八條 合資公司的財務審計,應聘請中國的注冊會計師審查、稽核,并將結果向總經理或董事會報告。

  第二十九條 合資各方,可以向合資公司派遣己方的審計師,檢查會計帳簿,費用由派出方自理。

  第三十條 合資公司的董事或持有董事委任書的代理人,可隨時閱覽、檢查合資公司的會計帳簿以及其他計算記錄。

  第九章 利潤分配

  第三十一條 公司提取三項基金后的可分配利潤,如董事會決定分配,則應按公司各方出資比例,按會計年度進行分配。

  第三十二條 在前年度的虧損未被全部彌補前,不得分配利潤,以前年度沒有分配的利潤可以并入本年度利潤分配。

  第三十三條 乙方分得的凈利潤,在按照中國的稅法規定納稅后,可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四條 每營業年度的最初四個月內,總經理要制定出前年度的資產負債表、損益計算書和利潤分配方案,向董事會提出,接受審查。

  第十章 合資期限、解散及清算

  第三十五條 合資公司的期限為:自合資公司的營業執照簽發之日起____年。

  如任何一方提議延長、并得到董事會通過之后,可以在合資期滿____年之前,向對外經濟貿易部提出申請。

  第三十六條 合資公司如發生下列事態之一,經對外經濟貿易部的批準后,可宣布解散:

  1.合資公司合資期限屆滿。

  2.合資公司發生重大虧損,失去了繼續經營的能力。

  3.合資公司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章程的規定,致使合資公司無法繼續經營。

  >4.由于戰爭或其他不可抗力原因,合資公司蒙受重大損失,難以維持經營。

  5.公司不能達到經營目的,同時又無發展可能。

  第三十七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滿或按照上條規定中途解散時,董事會要將清算的程序、原則及清算委員會的人選等向企業主管部門提出,按受審查和對清算的監督。

  2.清算委員會的人選,一般從合資公司的董事中選出。董事不能作為清算委員會委員或不適合擔任委員時,合資公司可以聘請在中國注冊的會計師或律師作為委員。

  清算費用以及清算委員會委員的報酬,從合資公司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3.清算委員會的任務是:就合資公司的財產、債權、債務等進行全面調查,編制資產負債表和財產目錄,提出財產作價及計算根據之后,決定清算方法。清算方法經董事會決議后,由清算委員會實施,清算期間內,清算委員會可以代表合資公司起訴或應訴。

  第三十八條

  1.合資公司在合資期限終了或解散時,以其總資產對債務負擔責任。

  2.資產進行轉讓或處理時,外匯資產要取得等價外匯以清算外匯債務。

  3.不能轉讓或處理的資產剩余時,____方要以合適的評價額,將剩余資產全部接收,清算債務。

  4.償還債務之后的剩余資產,超過注冊資本的增值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根據合資各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5.分配給乙方的剩余財產中的外匯部分,按照中國稅法的規定納稅后,可以向國外匯出。

  第三十九條 合資公司的清算工作結束后,清算委員會要向董事會提出清算報告,得到董事會批準后,向對外經濟貿易部報告,同時,到工商行政管理局辦理注銷登記和繳銷營業執照的手續,并對外公告。

  第四十條 因合資期限期滿,解散或其他理由而本合同終止時,合資的任何一方,不能在自己投資的任何公司繼續使用本合資公司的名稱。

  第四十一條 合資公司解散后,各種文件資料、賬簿的正本由甲1方保存,其副本由甲2方以外的合資各方全體分別保存。

  第十一章 違約責任和爭議的解決

  第四十二條

  1.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第九條的規定,如數按期繳付出資額時,則從第15天起算,每逾期1個月,違約方應向守約方繳付相當其出資額____%的罰金,逾期3個月,則除繳付累計應出資額____%的罰金外,其他合資方有權按本合同第三十六條第3款規定,終止本合同,并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2.因合資的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時,應由違約方承擔經濟責任。

  第四十三條

  1.對本合同或合資公司的章程進行解釋或履行時,如發生糾紛,其糾紛的當事者要以不使合資公司的利益受損為前提,進行友好協商,謀求問題的解決。

  2.協商不能解決時,可以提請仲裁。仲裁要在被告的所在國進行。被告者如是甲方,則由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載,被告者如是乙方,則由____國________ 仲裁協會進行仲裁。

  仲裁機構的裁決是最終決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由敗訴方承擔。

  3.在解決糾紛期間,除去糾紛的事項以外,合資各方要繼續遵守履行本合同及合資公司的章程所規定的其他事項。

  4.仲裁時使用語言為英語。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的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二章 合同的文字、生效及其他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文書寫成,兩種文本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六條

  1.本合同在簽字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自批準之日起生效。

  2.合同條款的修正、變更、補充,由合資各方協商,以書面形式一致同意后,報對外經濟貿易部審批,經批準后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未規定的事項,根據《合資企業法》及有關法律,由合資各方協商決定。

  第四十七條 向合資各方發送文件的地址,以本合同第一條所記載的各方的法定地址為準。

  第四十八條 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由合資各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____簽字。

  中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外方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資經營合同 篇6

  序言

  目 錄

  第一章 合營公司的組成

  第二章 生產經營范圍和規模

  第三章 投資總額,投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第四章 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第五章 合營期限及終止合同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第七章 董事會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章 勞動管理

  第十一章 設備、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購

  第十二章 納 稅

  第十三章 保 險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第十八章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九章 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和_________國_________市_________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舉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合營公司的組成

  1·1 本合同的合營各方為:

  _________ 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地注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地,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_________ 國_________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_________國_________地,法定代表:姓名_________職務_________國籍_________。

  1·2 合營公司的名稱和法定地址:

  合營公司的名稱:_________有限公司。

  外文名稱:_________。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省_________市。

  合營公司可以根據業務需要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辦事處,或分支機構。

  1·3 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建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有關規定。

  第二章 生產經營范圍和規模

  2·1 合營公司的生產經營范圍是:

  生產_________產品;_________(主要根據具體情況寫)

  2·2 合營公司的生產規模如下:

  2·2·1 合營公司投產后的生產能力為年_________。

  2·2·2 隨著生產的發展,生產規模可增加至_________。

  2·2·3 合營企業產品的銷售由_________公司為總代理。具體的銷售辦法另簽協議。

  第三章 投資金額,投資比例及資本轉讓

  3·1 合營公司注冊資本為_________(人民幣)元(或雙方協商的另一種貨幣)。

  其中:甲方出資_________ 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

  乙方出資_________元。占注冊資本_________%

  合營各方在合營期內。不得減少其注冊資本。

  3·2 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元、廠房_________元、土地使用費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_元、機械設備_________元、工業產權_________元、專有技術使用費_________元、其它_________元,共_________元。

  3·3 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得到營業執照后_________天內。分期繳足出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_________。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均按_________條辦理。

  3·4·1 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會議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 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公司另一方同意,公司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另一方轉讓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 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 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4·2 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 合營期限及終止合同

  5·1 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期限為_________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 經合營各方同意延長公司合營期限。應在公司期滿前六個月,向原申批機構提出延長申請。

  每次延長以_________年為限。

  5·3 在合營期滿時,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將用_________幣購買外國投資者的股份,購買價格另行商定。

  第六章 合營各方的責任

  6·1 合營企業在正式開業前,應各負其責,完成以下各項事宜:

  6·1·1 甲方責任:

  (1)辦理為建立合營公司向中國有關部門的申請。注冊登記手續;

  (2)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合營廠房的其它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工作;

  (4)按_________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等(詳見附件),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協助合營公司招聘當地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工廠所需的其它人員。

  6·1·2 乙方責任:

  (1)按第_________條的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專有技術,使用權(詳見附件一)。

  (2)為使合營公司得到_________產品的設計,生產,安裝和維修的全部技術,為保證全部技術轉讓。乙方將提供:產品設計,制造技術和方法,生產和質量的管理方法,工廠的設計和改造及工廠的組織方法和安裝維修方法等。

  (3)辦理合營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事宜,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6·2 在合營企業正式開業后各方將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如:原材料供應,產品的銷售,信息交換等可根據具體情況訂立)

  第七章 董事會

  7·1 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

  董事會由_________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_________名,乙方_________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_________名,由_________方委派。

  7·2 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為四年。任期期滿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需要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時,必須事先通知合營公司和合營另一方。

  7·3 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開會時間均按合營章程規定執行。

  第八章 經營管理機構

  8·1 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經理_________名,由甲方推薦_________名,乙方推薦_________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_________年。

  8·2 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

  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副總經理負責。

  8·3 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 財務會計制度

  9·1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政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 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年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信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意的另一種外文書寫)

  9·3 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_________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_________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 勞動管理

  10·1 合營公司職工的雇用,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合營公司與個人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 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議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 設備、原材料和配件的采購

  11·1 合營公司為生產和經營需要的原材料,燃料,配套件,運輸工具和辦公用品等,原則上由合營企業自行采購,在同等條件下,應優先在中國購買。對需要在國外采購的產品,一般應選擇具有國際先進性和適用性的產品,其價格不得超出國際市場的合理價格。

  11·2 在采購上述設備和材料前,甲乙雙方應充分醞釀協商并可派員實地考察,必要時可公開招標采購。

  第十二章 納 稅

  12·1 合營公司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法及有關規定繳納各種稅金。

  12·2 合營公司的職工應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稅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十三章 保 險

  13·1 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合營公司成立后,由總經理,副總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 違約責任

  14·1 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 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所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而受到的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_________(詳見附件_________)。

  14·3 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第一個月算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 不可抗力

  15·1 合營各方因地震,臺風,嚴重的水災和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且對其發生的后果不能阻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造成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當作違約處理。

  15·1 1不可抗力必須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 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時,已及時采取各種合理措施。

  15·1·3 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并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及處理情況,以及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有關機構出具證明。

  15·2 在事件影響已經克服或處理結束后,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另一方。

  第十六章 爭議的解決

  16·1 發生合同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解決,或經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和調解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仲裁機構仲裁應遵守該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

  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16·2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裁決裁定。

  第十七章 適用法律

  17·1 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為本合同的適用法律。

  17·2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第十八章 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 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營合同,但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署書面協議,經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合營另一方解除合同:

  18·2·1 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 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 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延遲履行的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 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 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條件已經出現。

  18·3 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 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3·2 _________。

  18·4 合營任何一方未征得合營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第十九章 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 按照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 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須經_________批準,方能生效。

  19·3 本合同于20xx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_________地簽字。

  19·4 本合同用中文和_________文書就,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

  20xx年____月____日 20xx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合資經營合同 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有關法規,中國________公司和____國________公司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省________市,共同投資興辦合資經營企業,特訂立本合同。

  第二章合資各方

  第二條合資公司的組織形式為有限責任公司。甲、乙方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對合資公司的債務承擔責任。各方按其出資額在注冊資本中的比例分享利潤和分擔風險及虧損。

  第三條合資各方

  中國________公司(甲方):在中國________地登記注冊

  法定地址:中國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街________號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_____國________公司(乙方):在_____國________地登記注冊________________

  法定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職務:________國籍:________

  第三章名稱和地址

  第四條甲、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他有關法規,同意在中國境內建立合資經營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合資公司)。

  第五條合資公司的名稱為________有限責任公司。

  外文名稱為________

  合資公司的法定地址為: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路____號。

  第四章生產經營目的、范圍和規模

  第六條甲、乙方合資經營的目的:本著加強經濟合作技術交流的愿望,采用先進而適用的技術和科學的經營管理方法,提高產品質量,發展新產品,并在質量、價格等方面具有國際市場上的競爭能力,提高經濟效益,使投資各方獲得滿意的經濟利益。

  第七條合資公司生產經營范圍:

  生產____________產品;

  對銷售后的產品進行維修服務;

  研究和發展新產品。(注:要根據具體情況填寫)

  第九條本合資公司的投資總額為人民幣________元。

  第十條甲、乙方的出資額共為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以此為合資公司的注冊資本。

  其中:甲方投資_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乙方投資____________元,占________%。

  第十一條甲、乙雙方將下列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____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廠房________元

  土地使用權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

  乙方:現金________元

  機械設備________元

  工業產權________元

  其它________元共________元

  第十二條合資公司注冊資本由甲、乙方按其出資比例分________期繳付,每期繳付的數額如下:

  1.第一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2.第二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出資________元。

  第十三條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須經另一方同意,并報原審批機構批準。

  一方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六章合資各方的義務

  第十四條甲、乙方應各自負責完成以下各項義務:

  (一)甲方的義務:

  1.辦理為設立合資公司向中國有關主管部門申請批誰、登記注冊、領取營業執照等事宜;

  2.向土地主管部門辦理申請取得土地使用權的手續;

  3.組織合資公司廠房和其他工程設施的設計、施工;

  4.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廠房……;

  5.協助辦理乙方作為出資而提供的機械設備的進口報關手續和中國境內的運輸;

  6.協助合資公司在中國境內購置或租賃設備、材料、原料、辦公用具、交通工具、通訊設施等;

  7.協助合資公司聯系落實水、電、交通等基礎設施;

  8.協助合資公司招聘當地的中國籍的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工人和所需的其他人員;

  9.協助外籍工作人員辦理所需的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和旅行手續等;

  10.負責辦理合資公司委托的其他事宜。

  (二)乙方的義務:

  1.按第十一條規定提供現金、機械設備、工業產權……并負責將作為出資的機械設備等實物運至中國港口;

  2.辦理合資公司委托在中國境外選購機械設備、材料等有關事宜;

  3.提供需要的設備安裝、調試以及試生產技術人員、生產和檢驗技術人員;

  4.培訓合資公司的技術人員和工人;

  5.如乙方同時又是技術轉讓方,則應負責合資公司在規定的期限內按設計能力穩定地生

  ……………………

合資經營合同 篇8

  目錄

  第一章合營公司的組成

  第二章營業范圍與服務內容

  第三章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第四章利潤分配及虧損負擔

  第五章合營期限,終止合同及財產清算

  第六章合營各方責任

  第七章董事會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第十章勞動管理

  第十一章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第十二章納稅

  第十三章保險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第十九章合同的生效及其它

  序言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和 國 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中國的其它有關法規,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同意在中華人民共和國省市共同投資,聯合經營公司。

  第一章合營公司的組成

  1.1合營各方為: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以下簡稱甲方)在中國注冊登記,其法定地址在中國 省市街號;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 。國公司(以下簡稱乙方)在國地登記注冊,其法定地址在國 地;法定代表:姓名職務國籍 。(如合營為多方者,可稱丙,丁方)。

  1.2合營公司的中文名稱為:外文名稱為:

  合營公司的法定地址在

  合營公司根據業務需要,經有關當局批準后,可在國外或其它地方設立分支機構或辦事處。

  1.3合營公司是在中國境內設立的合資經營有限公司,是中國的法人。公司的一切經營活動必須遵守中國的法律,法令和條例的規定。

  第二章營業范圍與服務內容

  2.1營業范圍:

  合營公司將承擔下列各類項目的工程承包或咨詢服務:

  煤礦,冶金,石油,交通運輸,水力發電,火力發電,核電站,水利,通訊,及上述各類項目的附屬項目等。

  2.2服務內容:

  合營公司在其營業范圍內,將為客戶提供下列各類服務:

  2.2.1工礦企業工程項目的新建,改建,擴建和技術改造,發展規劃設計。

  2.2.2初步可行性分析。

  2.2.3可行性研究。

  2.2.4項目評價。

  2.2.5選擇土建施工部門。

  2.2.6土建工程的施工監督。

  2.2.7培訓技術人員,管理人員。

  2.2.8技術轉讓。

  2.2.9董事會批準的其它服務項目。

  2.3合營公司將根據上述服務范圍,類別及公司營業計劃,尋求承擔中國國內或國外項目。

  第三章投資總額及資本轉讓

  3.1合營公司的注冊資本為元(人民幣或雙方商定的一種外幣)

  其中甲方出資 元。占注冊資本%。

  乙方出資 元。占注冊資本%。

  3.2甲乙雙方將以下列方式作為出資。

  甲方:現金元,專有技術使用費元。共元。

  乙方:現金元。機械設備 元。專有技術使用費 元。

  其他元:共 元。

  3.3合營各方在合營公司獲得營業執照后天內,分期繳足投資資金,其應付金額和期限規定如下:

  任何一方對其出資額逾期繳付或欠繳按1.4.3條辦理。

  3.4.1注冊資本的增加轉讓或以其它方式處置,均經董事會通過。并報原審批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3.4.2合營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全部或部分出資額。需經公司他方同意。公司他方有權優先購買其轉讓的股份。公司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出資額的條件。不得比向公司他方轉讓出資額的條件優惠。

  第四章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4.1合營公司利潤在按中國稅法納稅完了以后,由董事會決定扣除公司的儲備基金,企業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后,合營各方按出資比例分享利潤或分擔虧損或風險。

  4.2合營公司的資產負債,僅以公司注冊資本為限。

  第五章合營期限,終止合同及財產清算

  5.1合營公司在領取營業執照后,即可以法人身份開始營業,合營期限為年,合營期滿合營合同自行終止。

  5.2如合營各方一致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應在合營公司期滿前6個月,向有關機構提出延長合營期限的申請,每次延長以年為限。

  5.3合營公司期限屆滿或提前解散時。董事會應指定一個清算委員會。清算委員會可包括或由全體董事組成。并按照中國的有關財務會計制度訂立公司清算計劃。妥善進行清算。合營公司的全部財產資金用于償還公司債務。履行賠償義務支付清算費用后。所余全部財產均應依雙方在注冊資本中所占的投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六章合營各方的義務

  6.1甲方責任:

  6.1.1按照33條的規定,按時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1.2協助合營公司在中國注冊并取得營業執照。

  6.1.3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為合營公司提供國內外工程項目。

  6.1.4協助合營公司在當地招收有經驗的和合格的經營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及工人。

  6.1.5協助合營公司的外籍工作人員辦理入境簽證,工作許可證等手續。

  6.1.6負責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2乙方責任:

  6.2.1按照33條的規定提供應分攤的資本。

  6.2.2按照111條及附件的規定。提供適用及先進的技術。乙方應盡最大努力取得所需要的出口許可證。(詳見附件)。

  6.2.3按照合同規定。向合營公司提供有經驗的合格的技術人員及高級管理人員。協助合營公司聘請國外有關高級工程技術及管理人員。

  6.2.4培訓合營公司的技術人員,管理人員及其他工作人員。

  6.2.5按照合營公司的營業計劃,尋找國外有關工程項目。

  6.2.6辦理合營公司委托的其它事宜。

  6.3免責范圍:

  合營各方除按合同規定享受權利,承擔義務外,對于因合營公司的行為引起或與合營公司行為有關的任何間接或直接發生的損失或損害,雙方均不向對方負責。

  第七章董事會

  7.1合營公司設立董事會。董事會為合營公司的最高權力機構。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名;乙方名;董事長由甲方委派;設副董事長名。由方委派。

  7.2董事長,副董事長及董事的任期為四年。任期期滿后,如獲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任何一方可以隨時更換自己委派的董事長,副董事長或董事,但必須書面通知合營的另一方。

  7.3董事會的職權,決議程序及董事會的召開均按合營章程的規定執行。

  第八章經營管理機構

  8.1合營公司實行董事會領導下的總經理負責制。設總經理一名由方推薦。副總經理名。由甲方推薦名。乙方推薦名。正副總經理任期為年。

  8.2總經理的職責是負責執行董事會的決議,組織和領導合營公司的經營管理工作。副總經理根據合營章程的規定,協助總經理工作。合營公司將根據本公司的業務需要下設部門經理。負責部門業務的日常工作。并對總經理和副總經理負責。

  8.3正副總經理由合營公司董事會任命和免職。正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公司和企業的總經理和副總經理的職務。各部門經理由總經理任命。

  第九章財務會計制度

  9.1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財會規定。結合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加以制定。合營公司注冊登記后,應及時到當地財務部門和稅務機關備案。

  合營公司在中國銀行開立人民幣和外匯帳戶,也可以在經批準和指定的國外其它銀行開立帳戶。

  9.2合營公司的財務會計制度,應采用日歷年制,自公歷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公司會計采用國際通用的權責發生制和借貸記帳法記帳。一切記帳憑證,單據,報表,帳簿必須用中文書寫。(也可以同時用甲乙雙方同一種外國文字書寫)。

  9.3合營公司設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各一名。總會計師的職權和責任按合營公司章程的規定執行。總會計師由方推薦。副總會計師由方推薦。總會計師副總會計師均由董事會任命。

  第十章勞動管理

  1.0.1合營公司職工的雇傭,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保險及勞動紀律等事宜。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董事會與合營公司工會簽訂的勞動合同辦理,勞動合同訂立后。即報當地勞動管理部門備案。

  1.0.2甲乙雙方推薦及聘用的高級管理人員。高級工程技術人員的工資及福利待遇等問題由董事會討論決定。

  第十一章技術和服務的提供

  1.1.1合營雙方長期合作的一個重要目的,是由雙方向合營公司提供先進和適用的技術和優質服務,推動合營公司業務,使其在國內獲得卓越顯著的經濟效益。在國際市場上獲得較強的競爭能力。技術和服務的提供將與公司從事的項目相結合,并支持項目的實施。公司還將根據具體情況制訂培訓計劃。使其公司有關職員能成功地運用這些先進技術。技術和服務的提供方式。具體內容,費用標準等詳見附件。

  1.1.2合營公司與合營雙方簽訂的有關技術或服務協議。其期限為年。協議期滿后。合營公司仍有權使用這些技術。

  第十二章納稅

  1.2.1合營公司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稅法規定交納各種稅金。

  1.2.2合營公司的職工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交納各種稅金。

  第十三章保險

  1.3.1合營公司的各項保險均向中國人民保險公司投保。由公司經理向董事會提出公司的保險計劃。經董事會討論決定后,以合營公司的名義辦理投保手續。

  第十四章違約責任

  1.4.1合營一方因不履行合同或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條件。造成合營另一方損失時。受損失一方有權要求賠償損失或采取其它補救措施。補救措施采取后尚不能完全彌補另一方所遭到的損失的。另一方仍有權要求賠償損失。

  1.4.2合營一方因違反合同而承擔的賠償責任。應相當于另一方因此而遭到的損失,并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其違約金的計算方法如下

  1.4.3合營一方未按期支付合同規定的應付金額,合營公司有權收取遲延支付金額的利息。從逾期第一個月起;

  上述逾期的利息以各自出資的貨幣支付。

  第十五章不可抗力

  1.5.1合營雙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地震,臺風,水災,火災,戰爭及其它不能預見并對其發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以致造成受事件直接影響的一方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在符合下列全部規定的情況下不作為違約處理。

  1.5.1.1不可抗力事件是阻止、阻礙、遲延受事件影響一方履行合同的直接原因。

  1.5.1.2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該事件發生的情況下。已經采取了所有能夠實施的合理措施。

  1.5.1.3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在遭受事件時,已立即通知合營他方。并在十五天以內,以書面形式提供事故情況,及處理結果和遲延履行或無法履行本合同的理由。并由該事故發生地的合法公證機關出具證明。

  1.5.2一旦事件影響已克服或處理結束。受事件影響的一方必須立即通知合營他方。

  第十六章爭議的解決

  1.6.1合同發生爭議時,合營各方應盡可能通過協商或第三者調解解決。當事人不愿協商解決的,可以提交中國仲裁機構或雙方同意的其它仲裁機構仲裁。在中國仲裁應遵守中國仲裁機構的仲裁程序。在其它機構仲裁應遵守該機構的仲裁程序。

  1.6.2仲裁裁決是終局裁決,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仲裁費用由敗訴方負擔或由仲裁裁定。

  第十七章適用法律

  1.7.1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第十八章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1.8.1經合營各方協商同意后,可以變更或修改合同,合營各方必須就此簽訂書面協議方能有效。合營任何一方未征得合營他方的書面同意,不能將本合同章程和合同附件規定的權利和義務轉讓給第三者。違反上述規定以任何方式轉讓的合同均屬無效。

  前兩款所述變更情況,按中國法律或行政規定,應由國家批準成立的合營合同,應經原審批機關批準方能有效。

  1.8.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營一方有權通知他方解除合同。

  1.8.2.1企業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

  1.8.2.2另一方違反合同,以致嚴重影響訂立合同時所期望的經濟效益。

  1.8.2.3另一方在約定期限內沒有履行合同,在被允許遲延履行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履行合同。

  1.8.2.4發生不可抗力事件。致使合同的全部義務不能履行;

  1.8.2.5合同約定的解除合同的條件已經出現。

  1.8.3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合同即告解除。

  1.8.3.1仲裁機構裁決或法院判決終止合同;

  1.8.3.2雙方商定同意解除合同。

  1.8.4在合營合同解除時。雙方有義務完成合營公司正在進行的項目。

  第十九章合同生效及其它

  1.9.1按本合同原則訂立的如下附件,包括章程,協議,附件等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本合同條款與附件條款發生矛盾時,應以本合同條款為準。

  1.9.2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簽字后,須經批準方能生效。

  1.9.3本合同于一九八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地簽字。

  中國技術進口總公司 國公司

  代表簽字: 代表簽字:

  甲方見證人(簽字) 乙方見證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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