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資產轉讓合同匯總9篇
在人們愈發重視契約的社會中,合同出現在我們生活中的次數越來越多,合同是對雙方的保障又是一種約束。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下面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資產轉讓合同9篇,歡迎大家分享。
資產轉讓合同 篇1
甲方(轉讓方):
主要負責人:
地址: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協議簽定于(地址):
鑒于:
1、甲方在20 年 7月 31日公告了擬出售的資產包組合,并于乙方競價前將擬轉讓資產包組合及資產包內資產項目的調整情況書面(包括電子光盤形式)通知了乙方。乙方對資產包內不良資產的狀況已有充分的了解,雙方一致同意以資產包內資產(包括債權本金及利息以及股權資產、實物資產、抵債資產、有關訴訟費用、表外利息)以及其他財產權利作為本次交易的轉讓標的,最終標的金額以甲方審批同意并報經相關監管部門備案的數據為準,其有關資料已列于本協議附件。
2、在轉讓標的的現有狀況下,經協商一致,甲方同意按本協議約定的對價,將標的項下主權利以及相應的從權利全部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接受該等轉讓標的并按本協議的約定向甲方悉數支付轉讓價款。
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關系,甲方和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1 甲方同意將其對轉讓標的所享有的截止至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的330項(筆) 年 月 日 (以下稱轉讓資產交割“基準日”)項(筆)債權資產整體債權(股權)余額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項股權資產 元,項抵債資產元(上述轉讓標的的明細見附件清單),按本協議約定之條件全部轉讓給乙方。
1.2上述轉讓標的從資產交割“基準日”基準日至全部資產交割手續辦理完畢期間收到的全部收入一并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轉讓價款與支付
2.1 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的轉讓價款為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
2.2 在本協議簽署后七日內,乙方原已交付的保證金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將作為首付款支付給甲方,同時,乙方應當在本協議簽署后30日內支付剩余應付款項的50%即(大寫) 元,(小寫) 元,,在本協議簽署后45日內付清全部轉讓價款。但乙方可以提前付清全部款項。應將上述價款一次性劃付至甲方指定賬戶(由于乙方原已交付定金及保證金 萬元,因此,乙方此次實際補交付轉讓價款剩余未交款項的金額為人民幣 (大寫) (小寫) 元)。
甲方開戶行:
賬戶名稱:
賬號:
2.3如本協議簽署后后七日內乙方未能足額乙方未能履行2.2之規定支付轉讓價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本協議簽署后八日起計算的五個工作日內補足剩余未交付的轉讓價款,同時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罰金, 違約罰金的計算標準為自本協議簽署后八日起計算,每延期一個自然天按照應補足余款金額的萬分之五計付。
2.4如乙方未能如期履行2.2、2.3之規定,即為違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書》,并有權采取相應的一切措施。乙方鄭重承諾:若發生本款敘述的乙方單方面毀約情況,乙方已交付甲方的首付款甲方不再退還,做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違約賠償金處理。
第三條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的轉移
3.1自本協議生效乙方付清本協議2.1規定之轉讓價款之日起, 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由甲方轉移至乙方。
3.2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其相關的全部從權利(包括但不限于保證債權、 抵押權、質押權)也一同轉讓給乙方。有關資產或權利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或權利人變更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予以手續上的協助。
3.3轉讓標的范圍內資產及權利轉移之同時,與本次標的債權資產有關的涉及中介機構的委托代理協議(合同)也一同轉讓給乙方。除非受托人同意,或者出現合同中約定的解除事由,否則乙方作為新的委托方,應當繼續接受原委托代理協議(合同)的約束,并承繼甲方與受托人的委托代理關系以及甲方的有關權利義務。
3.4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本協議2.2約定的付款期內以及甲乙雙方辦理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的期間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后,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的管理工作。(除乙方委托甲方管理外)。甲方應當在本合同后的六十日(或乙方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
3.5如乙方能夠完全履行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甲方同意在本協議簽署后的六十日(或乙方書面同意的較長期間)內,就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已由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情況以甲乙雙方聯合公告通知的方式(或者,必要時按照適用的法律、法規的規定以其他方式)通知每項資產的義務人。自乙方依本協議第二條之約定付清全部款項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甲方與乙方辦理完畢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此30個工作日內為甲方與乙方的資產共管期,共管期內轉讓標的產生的收益歸乙方所有。資產交割和資料交接的有關手續辦理完畢后甲方不再負責對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權利)和有關資料管理工作。
3.6甲方應在交割時交付或向乙方提供以下文件:
3.6.1《貸款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2《擔保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3《保證合同》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4貸款借據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5訴訟文件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6和解協議、法院判決或轉讓協議的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7土地使用權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8房屋、建筑物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9房地產抵押確認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0其他財產的他項權利登記證書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1原權利人將轉讓標的轉讓給甲方時,由原權利人和甲方達成的有關協議,以及相關的轉讓通知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2有關的催收通知及回執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3包含在“投資者審閱文檔”中的其他文件的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3.6.14其他甲方認為應當移交的有關材料原件或復印件(如有)
第四條 共管期內事項的有關約定
34.17按照《公司法》的規定對于甲方轉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甲方原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在同等條件下具有優先購買權。甲方就打包轉讓其原持有的天津工業投資有限公司、天津市設備調劑租賃公司、天津金榮投資有限公司股權資產一事,已經履行了通知原持股企業董事會并通過董事會秘書通知其他股東的義務。鑒于股權資產的特殊性,在本《協議》簽署后的共管期內,乙方委托并授權甲方與本款所述的三家公司的有關股東協商處理有關問題,具體委托并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 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共管期結束后,甲方將不再參與資產包內股權資產的經營管理和處理。在共管期間或之后,乙方對涉及受讓的資產包內的股權資產權利的行使和處置(如甲方持股企業的其他股東對股權資產優先購買權等問題),應依照《公司法》的相關規定進行。如果上述三戶企業的其他股東要求行使優先購買權,且其購買價格不低于甲方列明的價格(有關價格見本協議附件),則乙方無條件予以認可。如果其他股東的報價低于甲方所列價格,則由乙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或由乙方授權甲方與其他股東協商確定轉讓價格。
34.28在本《協議》簽署后3.4規定的共管期內,乙方委托甲方對其受讓的標的范圍內的部分或全部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甲方按照回收現金金額的2%向乙方收取委托代理管理費。
4.3超過本《協議》約定的共管期,具體委托并授權的內容及其他有關問題, 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若乙方需要委托甲方延長對部分資產進行管理和處置的期限,就委托代理費用、委托代理范圍及其他有關事項,雙方在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約定。則在雙方另行簽訂的有關委托協議中就包括委托代理費用、委托代理范圍等有關事項予以明確約定。
第四第五條 稅負的承擔
4.1 因本協議項下的債權資產轉讓而產生的稅負,雙方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各自承擔。
第五第六條 其他特別約定
56.1轉讓標的狀況:資產包內的不良資產可能存在各種法律上和事實上的瑕疵。甲方依現狀出售,乙方依現狀購買。乙方承諾不對資產包內任何單項或多項資產權益的真實性、合法性和利益的可實現性可能存在的瑕疵或爭議對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國工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和中國各級政府提出任何要求,中國華融資產管理公司及甲方、中國工商銀行及其分支機構和中國各級政府也不承擔任何責任。
56.2鑒于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由國家機關和以公益為目的的事業單位、社會團體提供擔保的情形,乙方承諾不對以上擔保主體行使追索權及要求賠償。
56.3鑒于本協議簽署前,甲方已實際對部分標的資產進行管理、處置及為了維權等需要進行了相關工作,對本協議生效日前甲方對標的資產進行的全部或部分處置行為或為了維權等需要而采取的措施及相應的處置結果,乙方同意無條件予以認可并接受。
56.4甲方轉讓上述的債權后,甲方要求乙方采取國家法律、法規所允許的手段和方式向義務人主張權利,乙方簽訂本協議視為知悉甲方的這一要求。
5.5自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乙方即受讓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有關資產或權利需要辦理產權轉移或權利人變更手續的,由乙方自行負責辦理并承擔相關費用,甲方予以手續上的協助。
56.65乙方受讓上述債權資產后,義務人以及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涉及轉讓標的的任何異議與甲方無關。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標的中有關抵押資產或涉訴項目的權利人變更手續。
5.7乙方受讓上述債權后,義務人以及第三人對本協議所涉及轉讓標的的任何異議與甲方無關。
第六第七條 聲明與保證
67.1 甲方的聲明與保證
67.1.1 本協議項下的轉讓標的為金融不良資產,存在著部分或全部不能回收的風險特性以及清償的困難性。
67.1.2甲方系依法成立之非銀行金融機構,對轉讓標的享有合法權益,有權將轉讓標的范圍內的資產及權利依法轉讓給乙方。
67.1.3甲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了解到的乙方的任何商業信息、 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并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監管機構的要求進行披露的除外。
67.1.4甲方依現狀轉讓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轉讓標的可能存在瑕疵,如:附表中資產狀況備注說明與實際情況有出入;物權資產被他人占用或存在租賃關系;有些標的資產可能存在欠稅、欠費;有些債權及從權利未經法院確認;有些可能已逾訴訟時效;有些資產在訴訟或執行過程中原債權人可能欠繳部分費用;申請人為原權利人,委托人未申請變更;有些債權訴訟后可能未申請執行,有些執行中債權已有部分款項執行回收;有些債權債務人將款項還給原權利人后,由于原權利人未及時將項劃給我辦,造成轉讓債權與實際債權有差異;有些案件的債務人或擔保人因涉嫌刑事犯罪被駁回訴訟、或移交公安機關查處;有些債權的債務人、抵押人或保證人對債務金額、抵押的有效性、保證的有效性持有異議;有些債權的抵押物可能已被處置或滅失等,有些債務企業、債務的保證人、抵押人可能已經破產或即將面臨破產清算。
67.1.5甲方轉讓標的中如有物權資產或相關抵押物涉及國有劃撥土地使用權、集體土地使用權的,甲方及原權利人未取得相關同意轉讓或出讓的批準文件,轉讓后甲方不負責辦理該等批準文件。
67.1.56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所對應的資產可能存在被出租的情況,甲方對于該種情況的出現對于乙方的影響無法作出估計和預測。
67.1.67本合同所列債務人所欠本金和利息,來源于中國工商銀行和甲方的會計記錄,與債務人的財務記載可能存在出入。
67.1.78根據乙方的要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轉讓標的中有關抵押資產或涉訴項目的權利人變更手續。若乙方因行使訴權或者遇其他主張權利的情況,需要甲方證明與該轉讓行為有關的事實時,甲方給予配合,但甲方并不保證乙方主張權利能獲得有關司法部門的支持。
67.2 乙方的聲明與保證
67.2.1 乙方確認,已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之轉讓標的及協議附件所列資產和權利的性質、金額、真實性、合法性、有效性、有無實現權利的法律障礙等一切相關事項進行了充分的調查、了解,同意按照受讓標的的現狀和現有資料予以受讓。乙方對前述“7.1.4”、“7.1.5”、“7.1.6” 、“7.1.7”、“7.1.8”中的陳述內容已知悉和了解,已充分認識到了其根據本協議受讓的金融不良資產的特殊性、風險的不確定性以及回收該等不良資產可能面臨的困難,并且系經獨立慎重判斷后做出簽署本協議之決定,同意按現有狀態受讓本協議項下轉讓標的。乙方同意按轉讓標的之目前狀況購買轉讓標的,并自行承擔簽署本《協議》后可能發生的一切風險、損失和所發生的一切費用。
67.2.2乙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了解到的甲方的任何商業信息、 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并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唯乙方須按有關法律以及有關監管機構要求和規定提供的除外。
67.2.3乙方保證采取合法的手段和方式行使權利,乙方承諾受讓后在主張權利的過程中自行負責所采取的任何措施和任何行為及其后果;
67.2.4乙方受讓上述轉讓標的后,如在主張權利過程中,義務人對債務額有異議的,乙方與義務人雙方自行協商解決。
67.2.5乙方確認:甲方未曾針對本《協議》項下提供給乙方的任何信息的充分性,以及乙方欲購買的本《協議》項下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任何轉讓標的的性質、狀況或回收可能性,作出任何種類或性質的、明示的或暗示的聲明、承諾或保證。
67.2.6乙方保證:受讓本《協議》項下標的資產(權利)后,不會因為在主張權利過程中出現的任何障礙或風險(如債務人、擔保人或第三人阻礙或抗辯其實現主債權及從權利)向甲方提出任何形式的抗辯或瑕疵主張或提出任何退回所受讓資產(權利)的要求或提出任何賠償請求。
第七第八條 違約事件與違約責任
78.1 協議雙方任何一方未能履行本協議項下義務的,構成違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實際損失。
78.2 本協議其他條款有關于違約責任承擔的特別約定的,從該條特別約定。
第八第九條 合同的生效
8.1 本協議經雙方當事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司印章后生效。
第九第十條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109.1 本協議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9.2 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爭議、 糾紛,各方應當通過友好協商方式解決。在協商無效時,當事人任何一方可將爭議提請有管轄權的法院依法裁決。
第十一條 修改與變更
1011.1 本協議未經當事人雙方書面同意并簽訂補充協議不得修改。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1011.2 經雙方書面簽署的任何修改、變更文件構成本協議的補充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協議生效后,如國家法律、法規、規章及有關司法解釋的發生的任何變化,均不應成為任何一方主張本協議無效的理由。如經雙方協商一致對協議內容進行修改,雙方應另行簽署有關法律文件。
第十一十二條 保密條款
甲乙雙方原簽署的《保密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本協議所涉及的有關內容也應當遵守《保密協議》的約定,甲乙雙方在此均承諾嚴格履行。
第十二三條 其他
1113.1本協議附件《資產包清單》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1113.2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后簽署補充協議約定,該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13.3本協議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各份正本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轉讓方):
主要負責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乙方(受讓方):
法定代表人或合法授權代表(簽字):
日期:
資產轉讓合同 篇2
轉讓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其 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甲方遵從本協議約定,向乙方轉讓位于XX市XX街XXX號的房地產一處,占地面積為XXX 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積約為XXX平方米,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號:X國用20xx第XXX號,房屋所有權證號:XXXX號。轉讓的房地產為土地使用權證中記載的全部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證所記載的全部房產及其他地上附著物、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一廠區平面布置圖)
2、有關轉讓標的的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商標、專利、企業名稱等)全部附隨轉讓于乙方;轉讓交割完成后,甲方不得再使用相應的任何權利。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費用承擔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上述標的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XXXX佰萬元整(¥XXX000,000元),該款項包括了轉讓標的項下的土地使有權轉讓款、房屋產權轉讓款、設備轉讓款、知識產權轉讓款等全部款項。
2、配套設施中的水、電、煤氣、通訊等,在辦理產權轉讓的同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或重新申請),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 稅費的承擔:因本協議項下的資產轉讓而產生的各項稅賦、費用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轉讓時間
1、甲乙雙方一致商定,甲方應截止于20xx年 月 日前,將本協議約定的轉讓標的全部交付于乙方。
2、甲方在完成上述交付工作后第二日起,便積極配合乙方在相關登記管理部門完成變更登記。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于20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本次轉讓的全部價款。
第五條 標的物交付及產權登記過戶
1、在本協議約定的交付條件成就后,甲方應將上述轉讓標的交付給乙方,此時,該標的得所有權、經營權等一切權利轉移至乙方。
2、在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應將轉讓的相應設備交付給乙方,設備的所有權同時轉移至乙方。
3、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二日內向乙方交付轉讓標的的權屬憑證及辦理過戶登記的相關資料,并按乙方要求出具相關的法律手續及證明,協助乙方辦理房產、土地及設備的過戶變更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六條 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交割完成前,甲方將與轉讓標的現有的全部員工解除與其簽署的勞動合同或另行安排,乙方并不概括接納。
在交割完成后,對于有意成為乙方職員的轉讓標的的現有員工,且乙方愿意接納的,由乙方予以留用并與其簽署勞動合同。
第六條 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金額付款,按本協議第五條第4款執行。
2、甲方逾期交付轉讓標的物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交付相關手續的,致使轉讓標的物不能在20xx年 月 日前(包括本日)登記在乙方名下時,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責任
1、甲方承諾其已向乙方逐一、充分、明確的說明了本次轉讓標的所附的全部債權債務關系,并承諾轉讓交割完成前的所有債務由甲方承擔。
2、甲方承諾在本次轉讓交割完成前,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并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
3、甲方保證不能就前轉讓標的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進行協商、談判、簽訂有關的合同或協議等其他文件。
4、在辦理轉讓標的的產權過戶登記手續過程中,若因甲方的債務或其他原因(被查封、凍結等)造成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或發生其他債務糾紛等,由甲方負責處理解決,若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的賠償。此種情形出現時,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5、甲方保證,在本次轉讓完成前,與轉讓標的所關聯的任何其與第三人之間的一切人身財產爭議,由甲方自行處理。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6、若出現本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全部轉讓價款,并按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相應利息。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已經繳納的相關稅費(若收繳部門不予退還)或支付其他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7、甲方保證本協議的簽訂程序及授權合法有效,保證本協議的簽訂經過了甲方董事會、股東會的一致同意。本協議所涉資產轉讓若需經相應部門批準或需履行其他相應法律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效,并且導致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他及需特別注意事項
甲乙雙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了解到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并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非本協議當事方透露,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監管機構的要求進行披露的除外。如一方違反本約定,則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及附件共五頁,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轉讓方:XXX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受讓方:XXX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資產轉讓合同 篇3
轉讓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其 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甲方遵從本協議約定,向乙方轉讓位于XX市XX街XXX號的房地產一處,占地面積為XXX 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積約為XXX平方米,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號:X國用20xx第XXX號,房屋所有權證號:XXXX號。轉讓的房地產為土地使用權證中記載的全部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證所記載的全部房產及其他地上附著物、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一廠區平面布置圖)
2、有關轉讓標的的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商標、專利、企業名稱等)全部附隨轉讓于乙方;轉讓交割完成后,甲方不得再使用相應的任何權利。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費用承擔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上述標的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XXXX佰萬元整(¥XXX000,000元),該款項包括了轉讓標的項下的土地使有權轉讓款、房屋產權轉讓款、設備轉讓款、知識產權轉讓款等全部款項。
2、配套設施中的水、電、煤氣、通訊等,在辦理產權轉讓的同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或重新申請),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 稅費的承擔:因本協議項下的資產轉讓而產生的各項稅賦、費用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轉讓時間
1、甲乙雙方一致商定,甲方應截止于20xx年 月 日前,將本協議約定的轉讓標的全部交付于乙方。
2、甲方在完成上述交付工作后第二日起,便積極配合乙方在相關登記管理部門完成變更登記。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于20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本次轉讓的全部價款。
第五條 標的物交付及產權登記過戶
1、在本協議約定的交付條件成就后,甲方應將上述轉讓標的交付給乙方,此時,該標的得所有權、經營權等一切權利轉移至乙方。
2、在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應將轉讓的相應設備交付給乙方,設備的所有權同時轉移至乙方。
3、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二日內向乙方交付轉讓標的的權屬憑證及辦理過戶登記的相關資料,并按乙方要求出具相關的法律手續及證明,協助乙方辦理房產、土地及設備的過戶變更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六條 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交割完成前,甲方將與轉讓標的現有的全部員工解除與其簽署的勞動合同或另行安排,乙方并不概括接納。
在交割完成后,對于有意成為乙方職員的轉讓標的的現有員工,且乙方愿意接納的,由乙方予以留用并與其簽署勞動合同。
第六條 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金額付款,按本協議第五條第4款執行。
2、甲方逾期交付轉讓標的物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交付相關手續的,致使轉讓標的物不能在20xx年 月 日前(包括本日)登記在乙方名下時,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責任
1、甲方承諾其已向乙方逐一、充分、明確的說明了本次轉讓標的所附的全部債權債務關系,并承諾轉讓交割完成前的所有債務由甲方承擔。
2、甲方承諾在本次轉讓交割完成前,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并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
3、甲方保證不能就前轉讓標的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進行協商、談判、簽訂有關的合同或協議等其他文件。
4、在辦理轉讓標的的產權過戶登記手續過程中,若因甲方的債務或其他原因(被查封、凍結等)造成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或發生其他債務糾紛等,由甲方負責處理解決,若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的賠償。此種情形出現時,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5、甲方保證,在本次轉讓完成前,與轉讓標的所關聯的任何其與第三人之間的一切人身財產爭議,由甲方自行處理。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6、若出現本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全部轉讓價款,并按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相應利息。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已經繳納的相關稅費(若收繳部門不予退還)或支付其他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7、甲方保證本協議的簽訂程序及授權合法有效,保證本協議的簽訂經過了甲方董事會、股東會的一致同意。本協議所涉資產轉讓若需經相應部門批準或需履行其他相應法律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效,并且導致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他及需特別注意事項
甲乙雙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了解到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并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非本協議當事方透露,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監管機構的要求進行披露的除外。如一方違反本約定,則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及附件共五頁,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轉讓方:XXX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受讓方:XXX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最新資產轉讓合同(二)
資產轉讓方 : 企業(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資產受讓方: 企業(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法定代表人、電話、傳真、郵政編碼)
鑒于
第一條 甲方企業性質: ,注冊資本 元,主營 業務 ,甲方愿意按照本 合同 約定條件將其企業資產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 乙方企業性質: ,注冊資本 元,主營 業務 ,乙方愿意按照本合同約定條件受讓甲方企業的資產。
第三條 甲、乙雙方本著公平互惠、誠實信用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甲方企業全部資產(以下簡稱目標企業資產)事宜,經協商一致,達成合同如下。
合同正文
第一條 目標企業資產條款
目標企業資產包括如下:
1、土地使用權
位于 市 平方米國有土地使用權,使用年限 年,土地使用權證號: 。
2、房屋所有權
位于 市 平方米的房屋所有權, 房產 證號: 。
3、固定資產所有權
目標企業廠房內所有的機器、設備、設施(包括設備 資料 及所有目標企業檔案資料、備品備件及辦公用品)。
4、無形資產所有權
目標企業“ 牌”注冊商標,商標注冊證號: 。
(詳見企業經過審計的 財務 報表和目標資產明細單。)
第二條 債權債務處理條款
目標企業在本合同簽訂前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其中包括欠職工工資、社會統籌保險金及稅費)不在本次合同簽訂的轉讓資產以內,由甲方自行處理。如發生由此所引起的訴訟和糾紛,由甲方予以處理。
第三條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條款
現雙方議定資產整體出售價格為人民幣 萬元。該價格包括甲方轉讓的全部資產價款,但不包括乙方應向土地管理部門繳付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及在轉讓過程中應由乙方承擔的一切稅費。
乙方分兩期支付轉讓價款。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5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轉讓價款的50%,即人民幣 萬元;甲方完成資產權屬在土地管理等部門變更登記之日起5日內,乙方支付給甲方剩余轉讓價款,即轉讓價款的50%,即人民幣 萬元。
第四條 履行條款(資產交付條款):
1、在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根據作為合同附件的目標資產明細單進行資產清點工作,資產清點工作應在合同簽訂之日起10日完成。
2、在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支付的第一期款項到位后,甲方承諾在30日內負責為乙方辦理目標資產權屬變更登記手續,包括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房屋所有權變更登記、固定資產變更登記和無形資產變更登記手續。
3、有關權證轉讓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配合,辦理權屬轉讓手續所需的工本費、手續費由乙方負擔。
4、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至目標資產權屬變更登記完畢之日的過渡期內,甲方應妥善善意管理目標資產,不得有任何有害于目標資產的行為。
第五條 陳述與保證條款
1、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保證目標資產明細單上所列關于目標資產的質量狀況、使用年限、性能狀況等情況真實; (2)甲方保證以上轉讓的資產權屬無爭議、無抵押并無查封,并且甲方對該資產擁有完全的所有產權,如發生由此引起的有關所購資產產權的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負擔由此所造成的乙方損失;
(3)關于目標資產轉讓事宜,甲方已獲得有關政府部門的批復,甲方企業股東會、董事會已做出同意轉讓目標資產的決議;
(4)甲方上述陳述和保證在目標資產交付之日起2年內有效。
2、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保證將按照本合同的約定誠信履行義務;
(2)乙方保證受讓目標資產的資金來源合法。
第六條 保密條款
對于在本次目標資產轉讓中甲乙雙方獲取的關于對方一切商業文件、數據和資料等信息,雙方負有保密義務,除法律強制性規定外,不得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第七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均應誠信履約,如有任何一方違反合同約定,應當承擔違約責任。
1、如甲方不能依法轉讓資產,或在約定期限內因甲方原因不能辦理完相關合法資產憑證,則甲方應按資產轉讓價款總額10%承擔違約責任。
2、乙方應保證在約定期內按時支付合同所約定的款項,如不能按時支付,則乙方按同期應付額10%計賠甲方損失。
第八條合同的附件
本合同設附件五份,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也是本合同生效的必備條件,附件包括:
1、有關政府部門出具的同意甲方轉讓資產的批復;
2、目標資產明細清單;
3、土地使用權屬證明(使用權證和土管局證明);
4、房屋產權證明(所有權證和房管局證明);
5、甲方股東會、董事會等有權決定轉讓者同意目標資產轉讓的決議。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若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雙方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的,則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及需變更事項,經協商后以補充合同形式確定,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副本十份,相關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 (蓋章) 乙方: (蓋章)
代表人:(簽字) 代表人:(簽字)
最新資產轉讓合同(三)
出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1、甲方為盤活資產、調整產業結構,決定對公司的部分資產進行轉讓。
2、乙方同意依照本協議規定的條件受讓甲方上述資產。
為進一步明確買賣雙方的權利義務,經充分協商,就資產轉讓的具體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轉讓資產的范圍
1、甲方本次向乙方轉讓的資產為甲方下屬公司圍的全部資產,包括房屋建筑物、設備等,具體范圍以資產明細清單為準。
第二條 轉讓對價
雙方同意,本次甲方向乙方轉讓資產的總價款以雙方協商價為準確定,即人民幣 萬元(不含稅價)。
第三條 轉讓交易日
雙方同意,甲方向乙方轉讓的全部資產,其交易日確定為**年 月 日。
第四條 付款方式和期限
1、雙方同意,乙方以承接甲方與轉讓資產等額的債務的方式向乙方支付轉讓對價。
2、雙方共同負責與甲方債權人協調,在本合同生效后并于20xx年 月 日前,將甲方所欠與轉讓資產的等額債務轉移至乙方名下。
3、乙方承諾如在本條第2款規定的期限內,未能就債務轉移事宜取得債權人的同意,則乙方應當在20xx年 月 日前以貨幣方式向甲方支付全部轉讓對價。
第五條 轉讓資產的交付
甲方應當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10日內,將轉讓本合同項下的資產交付乙方,雙方應當辦理相關交接手續。
第六條 承諾與保證
1、協議內雙方的聲明以及敘文的內容均是真實、準確、完整且無誤導性的;
2、甲方在本協議簽署日之前沒有在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上設置任何抵押、質押、留置、保證或任何第三方權益;
3、本協議項下的資產轉讓事宜將根據甲方《公司章程》規定,報甲方懂事會審議批準;乙方受讓也須相關人授權同意。
4、自本協議第四條規定的資產交付之日起,本協議項下轉讓的資產的所有權即屬于乙方,轉讓資產的風險亦同時轉由乙方承擔。
5、在需要時,雙方將簽署并作出一切文件及行為,以使本協議規定的資產轉讓行為在法律上生效。
6.在本協議簽定后,甲方承諾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成立公司相關的工商登記注冊、稅務登記、用電、用水過戶,及環保等新公司權屬無爭議及生產經營所需相關證照。
第七條 產權過戶登記
轉讓資產的產權過戶登記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甲方給予必要的協助并出具相關手續。
第八條 稅費
因本次資產轉讓而發生的過戶登記費、契稅、印花稅等相關稅費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由雙方各自承擔。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本合同規定的日期向乙方交付資產,每逾期一日按未交付資產價值的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當返還乙方已支付的轉讓價款;
2、乙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日期給付價款時,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逾期支付金額的萬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逾期超過三個月時,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3、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應當由違約方負責對另一方進行賠償。
第十條 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經甲方董事會批準后,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第十一條 合同的變更
如對合同的部分條款進行變更或另行簽訂補充合同,雙方均應依照規定辦理。
第十二條 其他事項
1、資產轉讓后,原公司的職工由甲方予以安置或解聘。
2、資產轉讓后,甲方應當將租賃的土地征得原出租人同意轉租給乙方使用,租賃辦法商出租方另定。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5、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6、本合同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授權代表:
乙方:
授權代表:
資產轉讓合同 篇4
甲方(轉讓方):貴州愛東電化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薛峰
乙方(受讓方):貴州華宏能源開發有限責任公司 法人代表:廖俊權
甲、乙雙方就轉讓相關資產,經協商一致后,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轉讓資產情況
甲方轉讓的資產系坐落于桐梓縣燎原鎮大關村甲方廠區內的土地使用權、房屋建筑物、部分機械設備、供電線路等(詳見《轉讓資產清單》)。
二、轉讓價款及支付方式:
1、價款:人民幣貳仟萬元(¥:20xx萬元)。
2、支付方式:
(1)本協議簽訂之日,乙方支付定金壹拾萬元(¥:10萬元),合同履行完畢,定金充抵轉讓款。
(2)協議簽訂后xx日內,乙方支付第一期轉讓款壹佰萬元(100萬元)。
(3)20xx年11月25日前,乙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陸佰萬元(600萬元);
(4)20xx年6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三期轉讓款陸佰萬元(600萬元)。
(5)20xx年12月30日前,乙方支付第四期轉讓款柒佰萬元(700萬元)。
三、資產移交時間
1、乙方支付第一期轉讓款后,甲方應于10日內停止生產,并在xx日內移交甲方辦公綜合樓,職工宿舍、辦公樓旁的土地一幅(面積:約40畝),甲方保留幾間辦公室和職工宿舍,以及保留部分工作人員監督合同執行和配合,辦理資產的相關事項,直至乙方付清最后一期轉讓款。
2、乙方支付第二期轉讓款,甲方在2個月內處理搬遷廠房內的設備,同時在xx天內辦理移交全部資產。
3、甲方資產移交后,相關風險責任即轉移給乙方,從資產移交之日起,乙方使用水、電、通信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4、本轉讓合同不涉及甲方其它資產,包括生產經營權、資質、長期投資股權、債權債務等。
5、因乙方系分期支付轉讓款,造成停產損失,乙方同意補讓支付銀行利息從20xx年11月25日起分兩個時間段支付,首次支付期為20xx年11月25日至20xx年6月25日,乙方在此期間內每月向甲方支付補償金12萬元,第二次支付期間為20xx年6月25日至付清最后一期轉讓款止,乙方在此期間內每月向甲方支付補償金6萬元,補償金每月付清。
四、甲方保證轉讓給乙方的全部資產權屬清楚,無其他共有權人、無權屬糾紛。如有糾紛造成乙方無法生產經營,甲方屬違約責任。
五、乙方付清全部轉讓款后,甲方應當協助乙方辦理轉讓資產的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辦理資產轉讓、產權變更登記過程中產生的所有稅費均由乙方支付。
六、違約責任
1、乙方違約,甲方不返還定金,甲方可解除合同,乙方按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同時乙方接收資產后,進場施工修建的所有設施、設備、建筑物等均歸甲方所有。
2、甲方違約,應按合同總金額的10%支付違約金。
3、違約不足以彌補未違約方經濟損失的,應賠償實際損失。
本合同簽訂20xx年6月25日,具備法律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資產轉讓合同 篇5
轉讓方: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由甲方和乙方于 年 月 日在 地訂立。
鑒于甲方在 公司(以下簡稱“公司”)合法擁有 %的股權,該公司于 年 月 日在深圳市工商局行政管理局登記注冊,由甲方、 、 和 共同出資設立,注冊資金為人民幣 萬元。甲方占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占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 占 %的股權,應出資 萬元人民幣,實際出資 萬元人民幣。現甲方有意轉讓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并且甲方轉讓股權的要求已獲得 公司股東會及甲方上級有關部門的批準,其他股東均放棄優先購買權。
鑒于乙方同意受讓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鑒于 股東會也同意乙方受讓甲方在該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
基于上述條款,甲乙雙方當事人經友好協商,本著公平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股權轉讓的價格及價格的支付方式
1、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所規定的條件以 號評估報告所列的評估范圍、評估結果為依據,以 萬元人民幣的價格將其在 公司擁有的 %的股權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以此價格受讓該股權,上述資產評估報告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同意以下列方式將合同價款支付給甲方(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乙方同意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按將本條第一款所規定的價款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2)乙方同意在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起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作為保證金,在向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辦理交易鑒證前向甲方支付總價款的 %,在甲乙雙方辦理完工商變更登記前向甲方支付剩余的 %的價款。
第二條 保證(下列1、2條任選一條)
1、甲方保證其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規定轉讓給乙方的股權是甲方合法擁有的股權,甲方擁有完全、有效的處分權。甲方保證對其所轉讓的股權沒有設置任何質押權或其他擔保責任,并免遭任何第三人追索。否則,甲方承擔由此引起的所有經濟和法律責任。
2、甲方已將所擁有的在被轉讓企業的 %的股權于 年 月 日向 作質押,但現在甲方已征得質押權人的書面同意,同意甲方將該股權按本合同的規定轉讓給乙方。
3、乙方保證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規定的條件支付價款,作為保證,乙方應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一次性向甲方支付本合同第一條第一款所規定價款的 %作為保證金,該保證金視為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價款的一部分。
第三條 債權債務的承擔
本合同生效后,若發現屬于本次股權轉讓前資產評估報告以外的被轉讓企業的債權債務,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由乙方先予代收或墊付,最終應由甲方承受。
第四條 職工安置條款(100%股權轉讓時適用)
(當事人雙方可自行約定被轉讓企業職工的安置方式,或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但雙方的約定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及相關的政策。)
第五條 產權交接方式
(雙方當事人應約定股權交接的時間、地點和方式等)
第六條 股權轉讓有關費用的負擔
雙方同意與本合同規定的股權轉讓有關的費用,由 公司承擔,或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規定適當地、全面地履行其義務,應該承擔違約責任。
2、如果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第一條第二款的規定按時支付股權價款,則除按本合同第二條第二款的規定向甲方支付保證金外,每遲延一天,應按遲延部分價款的 ‰支付滯納金。乙方向甲方支付保證金或滯納金后,如果乙方的違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保證金或滯納金數額,或因乙方違約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害的,不影響甲方就超過部分或其他損害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八條 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時,可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但甲乙雙方需簽訂變更或解除合同書,并經有關部門批準后生效。
1、由于不可抗力或由于一方當事人雖無過失但無法防止的外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2、一方當事人喪失實際履約能力;
3、由于一方違約,嚴重影響了另一方的經濟利益,使合同履行成為不必要;
4、因情況發生變化,當事人雙方經過協商同意;
5、當事人約定的其他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出現。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1、與本合同的有效性、履行、違約及解除等有關的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
2、經協商不能解決爭議的,則任何一方可向深圳市仲裁委員會或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或向深圳市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合同生效的條件和日期
本合同由雙方合法代表簽字、蓋章,并經深圳國際高新技術產權交易所鑒證后,自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變更登記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條 其他條款
(當事人可根據具體情況約定其他條款,有雙方當事人商定)
第十二條 附則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其他報有關部門備案。
轉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受讓方(簽章):
授權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鑒證機構: (簽章)
年 月 日
資產轉讓合同 篇6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新洲洲灘地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 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土地 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 畝的,以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北至 ,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鄂城林證字(20xx)第000671號《林權證》中新洲綜合林場平面圖。
2、新洲洲灘地屬長江流動沙洲灘地。承包期間,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 %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年。
自 年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畝土地承包期限為二00九年元月一日起至二0三四年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為元,其中;
(1)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額為萬元( 元/畝 畝×年)
(2)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額為元(元/畝×畝)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新洲洲灘地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萬元,其中,中熟林暫按m3計算,作價 萬元(元/m3),中幼林按株計算,作價萬元( 元/株)。中熟林實際蓄積量由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后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 m3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余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 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年至年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萬元,該款乙方于甲方負責將新洲洲灘地的《林權證》變更并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萬元,余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應于當年的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系;
3、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與土地所有者(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
6、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7、承包期限內,如遇自然災害,上級或發包方給甲方核減或免除相應土地承包費義務和核發的抗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8、甲方應在 年 月日前將土地交給乙方經營,在年月日前辦理過戶。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所獲得的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8、承包期間,如遇自然災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緩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權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稅費減免及申請核發救災款項;
9、承包期間,為了充分發揮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進行林業開發的同時,套種其他農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并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11、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轉讓并收取轉讓所得。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征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乙方有權直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協議,甲方應予以協助;
5、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七、違約責任
1、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支付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五支付滯納金,逾期累計超過2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2、承包期間,乙方若擅自改變土地用途,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同時乙方應按未支付承包金1%承擔違約金。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2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萬元。
八、湖北華林公司所租賃的土地到期后(年 月底),甲方于年 月 日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如不能及時移交,超過2個月,則乙方免除該土地當年租金,甲方并承擔當年租金1%的違約金。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XX市林業局、XX區林業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代表簽字:
乙方:××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簽字:
公證機關:
簽訂日期:年月日
資產轉讓合同 篇7
出讓方: 宜昌興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湖北興發化工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宜昌興發集團有限責任公司電站住房資產轉讓給乙方之相關事宜,達成一致,特簽訂本合同,以使雙方遵照執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向乙方轉讓標的為:甲方持有的南陽河電站、九沖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其中:南陽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00.xx萬元、九沖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189.xx萬元、蒼坪河電站住房賬面原值92.32萬元,共計381.62萬元;沒有計提折舊。
二、雙方的陳述與保證
(一)甲方的陳述與保證:
1、甲方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甲方合法持有南陽河電站、九沖河電站及倉坪河電站的住房資產;
3、甲方承諾本次向乙方轉讓的電站住房未向任何第三人設置擔保、質押或其他任何第三者權益,亦未受到來自司法部門的任何限制;
4、甲方承諾其本次向乙方轉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準;
5、甲方承諾積極協助乙方辦理有關的電站住房轉讓手續;在有關手續辦理完畢之前,甲方不得處置電站住房,并不得以電站住房所有權為他人提供擔保、抵押。
6、甲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股份的電站職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股份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甲方與乙方簽訂本合同。
(二)乙方的陳述與保證:
1、乙方為依法成立并合法存續的公司法人,具有獨立民事行為能力;
2、乙方承諾其本次受讓電站住房事宜已得到其有權決策機構的批準;
3、乙方知道上述電站住房由興發股份的電站職工工作食宿占用。因急需維修改造,及維護興發股份電站資產的完整性和統一管理,乙方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三、轉讓價款及支付
由合同雙方協商確定。
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因履行本合同產生的任何爭議,雙方應盡力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解決;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簽署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簽署地點:
資產轉讓合同 篇8
轉讓方:XXX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受讓方: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其 事宜,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
1、甲方遵從本協議約定,向乙方轉讓位于XX市XX街XXX號的房地產一處,占地面積為XXX 平方米,其中建筑面積約為XXX平方米,土地性質為國有出讓工業用地,土地使用權證號:X國用20xx第XXX號,房屋所有權證號:XXXX號。轉讓的房地產為土地使用權證中記載的全部土地使用權及房屋所有權證所記載的全部房產及其他地上附著物、附屬設施等。(詳見附件一廠區平面布置圖)
2、有關轉讓標的的一切知識產權(包括但不限于:商標、專利、企業名稱等)全部附隨轉讓于乙方;轉讓交割完成后,甲方不得再使用相應的任何權利。
第二條 轉讓價格及費用承擔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確定上述標的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XXXX佰萬元整(¥XXX000,000元),該款項包括了轉讓標的項下的土地使有權轉讓款、房屋產權轉讓款、設備轉讓款、知識產權轉讓款等全部款項。
2、配套設施中的水、電、煤氣、通訊等,在辦理產權轉讓的同時,甲方協助乙方辦理過戶手續(或重新申請),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
3、 稅費的承擔:因本協議項下的資產轉讓而產生的各項稅賦、費用等均由甲方承擔。
第三條轉讓時間
1、甲乙雙方一致商定,甲方應截止于20xx年 月 日前,將本協議約定的轉讓標的全部交付于乙方。
2、甲方在完成上述交付工作后第二日起,便積極配合乙方在相關登記管理部門完成變更登記。
第四條 付款方式及期限
乙方于20xx年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本次轉讓的全部價款。
第五條 標的物交付及產權登記過戶
1、在本協議約定的交付條件成就后,甲方應將上述轉讓標的交付給乙方,此時,該標的得所有權、經營權等一切權利轉移至乙方。
2、在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應將轉讓的相應設備交付給乙方,設備的所有權同時轉移至乙方。
3、甲方應在本協議簽訂后二日內向乙方交付轉讓標的的權屬憑證及辦理過戶登記的相關資料,并按乙方要求出具相關的法律手續及證明,協助乙方辦理房產、土地及設備的過戶變更登記等相關手續。
第六條 勞務安排
甲、乙雙方一致同意,在交割完成前,甲方將與轉讓標的現有的全部員工解除與其簽署的勞動合同或另行安排,乙方并不概括接納。
在交割完成后,對于有意成為乙方職員的轉讓標的的現有員工,且乙方愿意接納的,由乙方予以留用并與其簽署勞動合同。
第六條 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如未按本協議約定的時間、金額付款,按本協議第五條第4款執行。
2、甲方逾期交付轉讓標的物的違約責任:
甲方如未按本協議規定的時間交付相關手續的,致使轉讓標的物不能在20xx年 月 日前(包括本日)登記在乙方名下時,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第七條 其他責任
1、甲方承諾其已向乙方逐一、充分、明確的說明了本次轉讓標的所附的全部債權債務關系,并承諾轉讓交割完成前的所有債務由甲方承擔。
2、甲方承諾在本次轉讓交割完成前,甲方對有關資產具有合法的、完全的所有權及控制權,有權簽署本協議并轉讓有關資產或其任何部分,而該等資產或與該等資產相關的任何權益,不受任何優先權或其他類似權利的限制。
3、甲方保證不能就前轉讓標的向其他任何第三方進行協商、談判、簽訂有關的合同或協議等其他文件。
4、在辦理轉讓標的的產權過戶登記手續過程中,若因甲方的債務或其他原因(被查封、凍結等)造成不能辦理產權過戶登記或發生其他債務糾紛等,由甲方負責處理解決,若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的賠償。此種情形出現時,乙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乙方不承擔任何違約責任。
5、甲方保證,在本次轉讓完成前,與轉讓標的所關聯的任何其與第三人之間的一切人身財產爭議,由甲方自行處理。如因此給乙方造成損失,則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6、若出現本合同被解除的情形,甲方應及時退還乙方已經支付的全部轉讓價款,并按人民銀行公布的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向乙方支付相應利息。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已經繳納的相關稅費(若收繳部門不予退還)或支付其他相關費用,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7、甲方保證本協議的簽訂程序及授權合法有效,保證本協議的簽訂經過了甲方董事會、股東會的一致同意。本協議所涉資產轉讓若需經相應部門批準或需履行其他相應法律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若因甲方的原因造成本協議無效,并且導致乙方損失,由甲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第八條 其他及需特別注意事項
甲乙雙方保證對其因簽署和履行本協議所了解到的對方的任何商業信息、資料(無論是書面或其他形式)承擔保密責任,并不會以書面、口頭或其他任何形式向任何非本協議當事方透露,但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有關監管機構的要求進行披露的除外。如一方違反本約定,則賠償因此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九條 爭議解決
本協議在履行中若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 本協議未盡事項,雙方可以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協議及附件共五頁,一式八份,雙方各執四份。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轉讓方:XXX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受讓方:XXX有限公司(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訂時間:年 月 日
資產轉讓合同 篇9
甲方:××××有限責任公司
乙方:××集團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為壯大林業經濟,搞好林業綜合開發,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新洲洲灘地土地轉承包經營及林木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 畝(甲方《林權證》面積,含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土地 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 畝的,以 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 ,南至 ,西至 ,北至 ,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鄂城林證字(XX)第000671號《林權證》中新洲綜合林場平面圖。
2、新洲洲灘地屬長江流動沙洲灘地。承包期間,新洲洲灘地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 %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 年。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湖北華林公司租賃的××畝土地承包期限為XX年元月一日起至二0三四年 月 日止。
三、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每年 元/畝計算,土地總承包金為 元,其中;
(1) 年至 年,四年的承包金額為 萬元( 元/畝 畝× 年)
(2) 年至 年,每年的承包金額為 元( 元/畝× 畝)
2、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1)甲方同意將新洲洲灘地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一次性轉讓給乙方,總轉讓費為 萬元,其中,中熟林暫按 m3計算,作價 萬元( 元/m3),中幼林按 株計算,作價 萬元( 元/株)。中熟林實際蓄積量由甲、乙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評估機構確認。評估工作在合同簽訂后20天內完成。評估費用由乙方承擔。如評估蓄積量與暫定的 m3有差異,則差額部分蓄積的價款在下面第三款第一條中支付余款時作相應增減。
(2)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 萬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 年至 年四年的土地承包金、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共計 萬元,該款乙方于甲方負責將新洲洲灘地的《林權證》變更并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 萬元,余款542.1萬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之日起30 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 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 元,乙方應于當年的 月 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承包期間,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系;
3、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林木資產所有權的變更登記,所需費用由甲方承擔;
4、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新洲洲灘地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5、甲方與土地所有者(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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