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承包經營合同范文合集九篇
隨著法律觀念的深入人心,越來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的簽訂是對雙方之間權利義務的最好規范。你所見過的合同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承包經營合同9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承包經營合同 篇1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水果生產,增強農民經營果園的責任心,滿足城鄉人民生活和對外出口的需要,增加集體和個人的經濟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認真討論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果園的地點和數量
甲方將座落在____的果園__畝承包給乙方,其中:__樹__株;__樹__株;__樹__株;……。土地及果樹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經營管理權和承包受益權。在合同期內,乙方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但不得買賣和出租。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年,從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陽歷)止。
第三條 承包費、交費時間及辦法
乙方在承包期內,自__年起,第一年上交承包費__元,第二年上交承包費人民幣____元,……。承包費均以現金上繳,甲方收費后開出收據。交費時間均為每年的__月__日(陽歷)以前。
(本條內也可采用列表式,見后表。)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共為乙方提供貸款____元,于__年__月__日以前交清;甲方每年撥給乙方上級分配的化肥指標__公斤,農藥指標__公斤,……。
2.甲方提供果園內守護房__間(如果有此條件),供給乙方使用以下工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執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但不得干涉乙方的自主經營權。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必須加強對果園的管理,及時中耕除草、培土、施肥、防治病蟲害,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負。
2.加強果樹生長期內的修枝撫育,整形修剪、冬季涂白,保持良好的樹勢樹形,以延長果樹的結果期。果樹修枝材歸乙方。
3.乙方有果園的自主經營權,有水果銷售權。如果承包期間國家有派購水果任務,乙方必須優先滿足國家的需要。
4.在承包期間,乙方應加強守護,日夜有專人看守,防止人畜糟踏。如乙方捉住損壞、糟蹋果樹的人或畜,由甲方協助處理,損壞或糟蹋一株果樹,罰款__元,甲乙雙方按__∶__的比例分成。
5.乙方抓住偷摘水果者,偷摘一個水果,罰款__元,由甲方協助處理,罰款收入歸乙方。
6.在承包期內,果園范圍內的空隙地,乙方新種植的果樹,結果收益甲乙雙方按__∶__的比例分成;承包期滿后,由甲方一次付給乙方新種果樹年產價值的__倍(或付給__元)。
7.乙方對果樹噴灑藥物,應提前通知周圍群眾,以防發生事故。
8.合同履行期屆滿,乙方應全部還清貸款并將果園、房屋、工具等物資如數交還甲方。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方無故終止合同,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元。
2.甲方不按合同規定提供貸款和化肥、農藥……指標,不提供看護果園的房屋(如果有此條款)和工具,應向乙方償付違約金___元。
3.由于乙方管理看護不善,果樹被偷砍或損害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元。
4.乙方逾期不交承包費,每俞期__天,應向甲方償付欠交款__%的`違約金,并限期__月內交清,如仍然不交,甲方有權收回果園另包。
5.乙方噴灑藥物不按農藥使用規定操作,造成人畜中毒死亡,由乙方負責。
6.合同期屆滿,乙方如丟失、損壞甲方提供的房屋、工具等,應據實賠償。甲方提供房屋、工具的自然損耗,乙方不負責任。
第七條 不可抗力
在承包期間,果園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致使當年水果減產和絕收,可免交當年承包費;如造成減產,由雙方協商,據實遞減乙方的承包費。不可抗力造成的果樹損害,乙方不負責任。
第八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修改和終止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須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補充規定。補充規定條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承包合同。合同期滿后甲方如重新發包,在同等承包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應交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公章)
代表人:____
乙方:__鄉__村__村民__(蓋章或簽字)
__年__月__日訂
承包經營合同 篇2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于××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后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后××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墻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
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
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承包經營合同 篇3
發包方(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吳建平
承包方(乙方):婁底市聯城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謨連
為加快新化縣的旅游發展,打造梅山龍宮世界溶洞極品品牌,甲方決定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權發包給乙方。秉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共同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承包經營范圍、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一條 承包經營范圍:
新化縣移民局梅山龍宮風景管理處經營管理的梅山龍宮龍區項目:具體包括已開發的梅山龍宮溶洞主體,已修建的龍宮廣場和人工湖、停車場、碼頭、渡船(兩艘)、電瓶車道、管理處辦公樓等景區配套設施。
第二條 承包經營年限:
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限為五十年,即從20xx年2月20日起至20xx年2月19日止。
第三條 承包經營方式:由乙方獨資承包自主經營。
第四條 承包款及支付方式:
本全合同的承包費用總額固定為人民幣2億元。本合簽訂后30天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承包經營費2100萬元人民幣(含已交的意向保證金100萬元),其余的承包經營費按如下方案繳交:
1、第21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1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2、第112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3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3、第213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4、第314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45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5、第4150年內乙方每年繳交承包款500萬元人民幣給甲方。
從20xx年開始,每年10月31日前乙方應付清下一年度的承包款給甲方;乙方繳交承包款起始時間從甲方正式移交梅山龍宮景區之日起計算。
第二章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合法利益和甲方合理利益不受侵害。
2、依法依合同對乙方的經營、開發、資源利用進行監督。
3、根據本合同條款內容收取承包經營費用。
第六條 甲方的義務如下:
1、成立專門的協調服務機構為乙方主動提供優質服務,幫 助協調處理景區矛盾,創造良好的景區環境,確保乙方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
2、成立派駐梅山龍宮景區的公安警務室,為乙方提供治安管理服務。
3、確保乙方享受甲方已出臺及以后制訂的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
4、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5、應負責對現有景區經營場所的劃定及移交工作;并提供已征用土地紅線圖及相關報批手續的復印件。
6、應負責對總體規劃控制范圍的界限劃定及資料的移交工作(景區的總體規劃控制范圍以20xx年8月修訂的梅山龍宮景區總體規劃方案及紅線控制圖為準),并對景區的規劃控制工作進行重點保護和監管;在景區規劃控制范圍內,除乙方可按規劃建設旅游及配套設施外,其它任何部門不能新建房屋等各種建筑物。
7、應保證梅山龍宮景區建設的項目及移交資產、土地的合法性。
8、景區承包前的所有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與乙方無關。
9、負責處理原景區管理處簽訂的有關需要解除的未到期合同的終止、合同改簽、違約賠償等工作。
10、本合同期內,為保證乙方權益和梅山龍宮景區的唯一性,甲方不能批準在新化縣范圍內重復開發與梅山龍營同類型的溶洞項目。
11、負責提供能安裝10001600KVA變壓器的高壓線路到景區范圍內給乙方使用,保證乙方的用水、用電享受當地的最優惠價格。
12、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在10天內組織人員清點梅山龍宮景區的資產和有關資料,確保在規定的時間內將梅山龍宮景區內所有資產、有關資料順利移交給乙方使用。
13、在本合同簽定后,甲方應及時解除梅山龍宮景區管理的現有工作人員的勞動合同關系,并配合乙方根據工作需要重新簽訂部分員工的勞動用工合同。
14、甲方應配合和支持乙方以開發梅山龍營的名義向上級政府有關部門申請旅游開發項目經費,所爭取的項目資金專款專用。
15、負責征地、拆遷、補償及安置等的有關事務性工作。
16、應協助乙方辦理梅山龍宮宣傳廣告牌業務,向有關部門申請辦理高速公路沿線、國道沿線及縣內地方公路旁的廣告位,以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第三章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七條 乙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對梅山龍宮景區項目進行自主合法經營管理。
2、有權將梅山龍宮景區內的經營項目進行承包管理。
3、有權享受甲方出臺的有關各項招商引資優惠政策和國家稅收優惠政策。合同履行后前五年內,乙方的景區建設項目行政性收費全免,服務性收費減半收取。
4、有權根據需要申請對景區整體規劃進行調整,分期開發利用與改變部分土地用途,但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并按程序報批。
5、有權自主決定景區的內部機構設置、人員安排和招工用工等,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應優先安排甲方原有的員工就業。
6、在同等條件下,對新化縣其它景區的承包經營權享有優先權。
第八條 乙方的義務如下:
1、景區溶洞的旅游資源是不可再生的,乙方應按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確實履行保護管理景區內溶洞旅游資源的責任。
2、加強景區配套景點、設施的建設,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乙方確保平均每年投入景區建設的資金不少于600萬元人民幣。
3、乙方每年應有一定資金投入景區旅游項目品牌的宣傳推廣工作,努力提高梅山龍宮景區的知名度。
4、在合同期內,乙方應每年向甲方免費提供5000張參觀梅山龍宮溶洞的門票,但甲方應指定縣旅游局代表政府領取該贈票(當年有效)。
5、如梅山龍宮景區需要申報國家級風景名勝區、自然文化遺產、景區承包經營合同景區及國家地質公園等,所需費用由乙方承擔。
6不得將甲方的景區資源、土地使用權和移交的固定資產進行抵押融資。
第四章 違約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簽訂后,任何一方均不得違約,否則,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本合同總金額的10%違約金;守約方并可視情況有權單方終止合同,造成經濟損失的由違約方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條 乙方有下列違約行為之一者,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合同,收回梅山龍宮景區經營承包權,乙方所有投入和已繳交的承包款無償歸甲方所有。
1、正式合同簽訂后,乙方在規定的繳款期限超過一個月未及時足額繳交經營權承包款的。
2、乙方擅自將甲方的景區資源抵押融資的;(乙方自建酒店、別墅、商場等固定資產投資不在此范圍以內,乙方可自行抵押融資而不需甲方同意。)
3、經評估核實,乙方在前5年內累計向景區的所有投入少于3000萬元的。
4、違約終止本合同的。
第十一條 臺唯甲方原因農民未得到合理安置、賠償等問題所引起的糾紛而影響乙方經營時,甲方應賠償乙方的經濟損失。
第十二條 本合同簽訂后,乙方按規定的時間向甲方繳交了第一期承包金2100萬元人民幣,如甲方未能按時完成移交工作,延誤乙方的經營超過30天時,乙方可單方終止本合同,甲方除應將已收的款項(含利息)如數退還給乙方外,應承擔違約責任,按違約規定的條款進行處理。
第五章 其它事項
第十三條 合同履行后的前5年,如乙方完成了本合第八條
第2款所規定的景區建設投資額,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給乙方人民市100萬元用于景區建設;合同履行后的第二個5年,甲方應在每年年底獎勵乙方人民幣100萬元用于梅山龍宮的品牌打造。
第十四條 從簽訂本合同之日起,乙方可立即派駐人員進入梅山龍宮景區管理處開展交接前期準備工作,雙方人員配合辦理相關的轉移登記手續,并在15天內完成整個項目、資料的交接手續。同時甲方原有工作人員應由甲方及時給予安置離開(乙方需重新聘請的除外)。
第十五條 如屬景區移交前的甲方簽訂的'各種合同、未履行完畢的事務出現爭議時,甲方應自行負責處理,由此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如造成乙方無法經營時應及時終止本合同,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實際經濟損失并承擔合同違約責任。
第十六條 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景區內經營特種項目的申辦、報建等手續,以保證乙方能根據發展需要順利申辦到景區的各項合法的特種經營項目證照。
第十七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地震、水災、臺風或戰爭等不可抗拒的災害,造成景區內的資產重大損失,甲方可視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當年的承包金額,并根據乙方的實際損失從國家救災款項中給予適當的補償。
第十八條 合同期內不因甲方的法人代表變更、區域劃分的改變而影響本合同的執行,在國家法律或政策的許可下,甲方可將梅山龍宮景區整體轉讓時,乙方享有優先的受讓權。
第十九條 在合同期內如遇國家重大建設項目需要征用梅山龍宮景區項目時,甲方應將乙方應得的征收賠償款分配給乙方。
第二十條 在承包以經營期內國家征收土地時,征收到乙方承包的景區內的景點或乙方投資的項目時,甲方應取得乙方同意,如政府強行征收,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征收范圍內的投資款,雙方協商同意的應另當別論,但征收到乙方投資的固定資產,臺如酒店、別墅、商場、道路等設施按評估價如數賠償乙方。
第二十一條 新化縣城梅山龍宮景區的陸路、資江河水路旅游專線,在符合法律法規定并具有相應資質的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并由新化縣政務中心代辦一切手續。
第二十二條 景區規劃范圍內的國有水淹地,在不影響行洪和確保河堤安全的前提下,乙方可申請無償用于停車場、道路建設或進行平整綠化。
第二十三條 為加強梅山龍宮等景區的全縣旅游品牌推廣工作,推動新化整體旅游項目的開發,甲方承諾實施旅游活縣戰略20年不變,每年從財政資金中安排100萬元旅游發展專項資金用于全縣旅游規劃、宣傳、促銷、人員培訓工作,并以每年10%幅度增長。
第二十四條 在本合框架內,乙方有權自主將梅山龍宮景區經營的子項目進行經營權承包管理,但乙方因此產生的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關系與本合同的甲方無關;乙方與第三方簽訂的經營承包合同應抄送給甲方備案。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滿后,乙方獨立投資的房產(如酒店、別墅、商場等)由甲方按評估價收購,具體方式在合同期滿前一年開始由雙方委托中介機構進行評估,評估所得價值款在合同期滿后90天內一次性交還給乙方。如甲方不接收乙方資產,乙方有權繼續經營或自由轉讓;所有景點設施及配套設施無償歸甲方所有。
第二十六條 甲方負責對現有核心景區內民房的拆遷、安置的事務工作(具體拆遷數量由甲、乙雙方現場商定),有關拆遷補償費按實施拆遷時婁底市人民政府關于拆遷安置補償的標準執行,由乙方負責,但拆遷補償費超出補償標準部分及安置費等費用先由乙方墊付在合同履行的第十一年開始抵扣應繳的承包費。
第二十七條 雙方同意原已交清費用未到期的梅山龍宮管理宣傳廣告牌合同應予以繼續履行到合同終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以互諒互讓為原則進行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可向仲裁機構或向上一級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經協商后以補充合同方式對本合同加以補充,該補充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第三十一條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附:甲方開戶名稱:新化縣國庫集中支付局(備注:旅游開發總體規劃)
開戶銀行:工商銀行新化支行
帳 號:1913010429024918051
開戶地址:湖南省新化縣城
甲方:新化縣人民政府 乙方:婁底市聯城旅游開發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簽約日期:二0xx年二月十六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4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電話:
本餐廳承包經營合同書由上述各方于××年××月××日在××市訂立: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餐廳事宜,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合同標的物
1、甲方提供給乙方承包經營的餐廳位于××市××路××號,面積共××平方米。
2、餐廳附有經營所需設施、設備、用具(見清單)
第二條 承包期限乙方承包經營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三條 價金及支付
1、押金:乙方向甲方繳納押金人民幣××元,承包結束后雙方交接結清有關物業、設備、用具及有關費用后××內退還。
2、承包費:乙方承包經營期內,應每月向甲方交納承包費人民幣××元,交納的時間為:每月××日前交納當月租金。
3、其他費用:乙方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稅費、垃圾費、排污費等所有經營所需要交納費用,由乙方按照規定向有關部門或單位繳納。
4、押金和承包費用的支付方式:第1項和第2項約定的款項由乙方按照約定時間以現金的方式向甲方交納。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按約定提供餐廳給乙方經營餐飲,保證乙方獨立自主經營。
2、為乙方提供現有的經營場所及餐飲設施、設備、用具等。(另附清單)
3、負責對乙方經營活動及食品衛生安全、質量、價格、服務等進行檢查和監督。
4、保證乙方經營所需的水、電正常供應(特殊情況例外)。
5、負責餐廳屋面、室外水、電的維護、維修。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必須合法經營,主動接受政府有關部門及甲方的管理、檢查、監督和處罰。受處罰后的一切善后事宜由乙方自理。
2、負責經營過程中餐廳所有設備、設施的維護、保養和維修,并確保合同期結束時餐廳所有資產完好和不流失。人為損壞或被盜,按原價賠償。
3、認真做好食品衛生安全、社會治安、消防安全用工等方面的工作,確保安全。
4、按合同規定如期交納有關費用。
5、承擔承包期內因乙方原因所產生的一切責任。
6、承擔所聘用人員的勞保、醫療、傷亡、用工、計生、治安及福利等費用和責任。
7、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對房屋、設施做任何改動。(包括在墻上打洞)
8、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合同有效期內,若無不可抗拒因素發生,甲乙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都不得終止合同,終止合同方視為違約,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元,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2、乙方遲延交付押金及承包費的,每遲延一日,應按拖欠金額每日萬分之××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超過××日未支付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所收取押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沒收,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3、乙方擅自轉讓承包或變相轉讓他人經營的,甲方有權終止承包合同,并將保證金作為違約金予以收繳不予返還乙方,給甲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損失。
4、乙方不得中途無故中止合同,如確須中止合同,乙方應提前××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從停止經營之日起,乙方向甲方支付與××個月承包款作為違約金。
第七條 保密責任任何一方對因餐廳承包經營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合同終止
1、甲方或乙方如要提前終止本合同,應提前三十天正式書面并電話通知對方,雙方應在結清所有費用及承擔相應責任后本合同才能終止。
2、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應承擔原合同內所規定之雙方應履行而尚未執行完畢的義務與責任。
第九條 補充與變更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合同,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不可抗力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
如果雙方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則可通過提起訴訟交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 生效條件本合同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條 其他本合同—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承包經營合同 篇5
發包方:烏拉特后旗林業局(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李西榮
承包方:楊建明(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位于巴音寶力格鎮的林苑賓館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愿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
林苑賓館經營業務(住宿)。
二、承包期限:
暫定5年,自20xx年11月1日至20xx年10月31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承包金每年5萬元,乙方必須一次性繳清承包費250000萬。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將林苑賓館移交給乙方經營。
3、將賓館一樓大廳及衛生間、二樓營業室及5間客房、三樓10間客房和現有設備、設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4、乙方若以林苑賓館的無形和有形資產從事進行抵押貸款等金融活動,必須經甲方同意,否則將追究乙方的法律和經濟責任。
5、對乙方經營服務中由于乙方原因所發生的員工傷害事故以及其它重大安全事故,依照本合同和有關法律法規由乙方獨立承擔刑事責任和民事賠償責任,甲方有督促權。
6、協助乙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
7、努力為乙方創造良好的經營服務環境,在乙方按時交齊有關費用情況下,保障乙方水、電、氣的正常供應。取暖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水、電費用。
8、協助乙方努力做好承包期間的對外協調工作。
9、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2個月后即告解除。對此,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剩余承包期內應交承包金總額的10%計算。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一招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林苑賓館。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金。
3、負責辦理各類證照,確保賓館正常營業。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務,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5、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6、不得隨意更改賓館建筑結構及用途,如需小范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征得甲方同意后方可動工。
7、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范圍之外的'業務,如果發生超范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賓館,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賓館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10、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
11、乙方不得做有損于甲方及林苑賓館聲譽和形象的事。
12、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衛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費、治安費、各類管理費等于本賓館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4、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
15、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16、嚴格按照區、市、旗旅館業標準做好賓館服務工作,加強職工的服務技能培訓,不斷提高員工的業務素質和服務質量。對顧客服務要規范,認真做好顧客投訴工作。
五、違約責任
(一)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背本合同條款的行為ie,守約方有權依據合同文書及《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追究違約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二)一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金,則按每遲交一天支付滯納金50元計算。如逾期超過十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賓館及其它財財物,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三)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他損害甲方及林苑賓館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六、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乙方:
承包經營合同 篇6
發包方:都昌縣航運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所屬船舶贛九江貨( 船 噸 馬力)號,現承包給乙方經營。雙方就承包經營事宜,簽訂合同如下:
一、承包經營遵守的原則
甲、乙雙方必須執行都昌縣航運公司一九九八年經職代會通過的《企業管理制度》(下文簡稱《制度》),并按該《制度》及實際情況簽訂本合同。
二、承包形式
甲、乙雙方約定,由乙方個人承包,自負盈虧,定期定額向甲方上交承包額。在承包期內乙方不得轉讓和轉包。
三、承包范圍
乙方在承包期間承擔下列成本和費用:船員工資、各種補貼、旅費、雜費、燃潤料費、勞保及降溫費、烤火費、醫藥費、春節值班費、交通費、大小型工具費、航運規費、業務費、船檢換證及補辦費用,船員審驗費、考試換證費、違章罰、責任
事故應負費及水運、航管、航監部門所收取的費用船體大修以外的各項小修費用及修理時間的承包費,承包經營中的貨差貨損賠償費用。
四、承包經營期限
乙方承包經營期限從一九九九年元月一日至二OO 年月日止為期年。
五、承包標的.(上交額)
乙方在承包期間,每年每噸按 元計算上交額,合計上交 元。
六、付款結算方式
本合同簽訂生效的同時,承包上交額乙方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七、承包船舶的船員配備標準
1、40馬力60總噸以上的須配備正、副駕駛、正副司機、水手各一名。
2、40馬力60總噸以下的須配備駕駛、司機、水手各一名。3、船員配備須在本單位招聘,不得聘用外單位或其他人員,嚴禁帶家屬及小孩上船,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責任自負。4、未按本規定配備船員發生的人身傷亡等一切事故責任
和損失,均由乙方負責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八、凡船舶其它安全生產事項乙方應按甲方管理《制度》中規定的條款執行,否則出現不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
九、凡是本合同未涉及的其它相關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生效,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甲方財務入帳一份。
十一、本合同到期未續訂合同擅自營運者,按侵占公共財產論處。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
年月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7
發包人: (下稱甲方)
承包人: (下稱乙方)
保證人: (下稱丙方)
為了更好地開展洗浴休閑經營服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的XX休閑洗x中心事宜達成一致,并簽訂本協議書,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合同
甲方將座落在 的XX洗x中心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根據本協議書約定享有經營管理權和承包受益權。
乙方對甲方所有的XX休閑中心的現狀已有充分了解,愿意承包經營甲方的上述休閑中心,并保證合法經營。
甲方將經營休閑中心所需的證照提供給乙方保管使用,乙方應當按照經營 正當經營,并切實維護甲方的商譽。
二、經營方式
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自主用工。
三、承包期限
1、承包期限為__年,即從**年_月_日起至**年_月_日止。實際承包期限自甲方移交之日起算。
2、根據法律規定或本協議書約定,提前解除或終止協議書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承包金及繳納
乙方承包經營的年承包金為______元,采取先繳納后使用原則;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繳納承包金: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經營證照
1、甲方于本協議簽字之日將休閑中心經營所需的各種證照交給乙方,證照清單詳見附件。
2、上述證照乙方經營期間由乙方保管,證照的年檢工作及相關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3、乙方應在本協議書解除或終止之日將有效證照全部移交給甲方。
六、消費卡(券)
乙方同意甲方此前已發放的消費卡(券)可在乙方經營期間可繼續使用,持卡(券)者在持甲方消費卡(券)至乙方消費時,乙方應當提供服務。
七、擔保或保證金
丙方自愿為乙方在本協議框架類的全部義務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丙方提供擔保的期間為二年。
或乙方向甲方繳納保證金_____元,乙方違約的,乙方無權主張保證金,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乙方無違約行為的,甲方應在協議解除或終止后及時退還保證金。
乙方繳納的保證金由甲方保管期間,不計收利息。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約定收取承包金。
2、本協議簽訂后甲方應及時將休閑洗x中心移交給乙方使用,乙方在確認甲方提供的設備設施等處于適用狀態,能夠滿足乙方正常承包經營需要時予以接收(詳見移交清單)。
3、甲方將休閑洗x中心設備設施管道等的線路圖提供給乙方,以便乙方經營過程中負責維護保養。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承包金。
2、乙方應當合法經營。
3、乙方應當愛護休閑洗x中心設備設施,適時維修和保養。經營期間的水電費用及其他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確需適當調整休閑洗x中心裝飾的,應當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在協議解除或終止時,乙方應當將調整后的裝飾等無償地移交甲方享有。
5、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則后果與經濟責任自負。乙方與第三方之間簽訂的.任何協議與甲方無關,涉及甲方的應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財產 對外提供擔保,不得擅自處置甲方財產。
7、乙方不得以甲方休閑洗x中心名義對外進行擔保或從事與經營范圍無關的經營活動,不得作出任何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九、違約責任
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協議書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______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一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或終止本協議書的履行。
十、其它
1、協議期滿后,甲方如重新對外發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2、協議期滿或解除后,原有設備及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設備設施歸乙方所有,甲方可折價取得該部分設備設施。
3、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效力。
十一、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十二、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擔保人各一份。
甲方: 乙方:
擔保方:
年 月 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8
甲方:浙江省_____________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系甲、乙雙方共同組建并經依法核準設立的有限責任公司,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就該公司承包給甲方經營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公司承包給甲方經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年。
二、承包期間,甲方必須保證每年交納承包款______________萬元,該承包款就體現在該公司的財務會計報表內,在每一會計年度結束后二個月內由甲、乙雙方按法律規定進行分紅。超出承包款部分的利潤歸甲方所有。
三、承包期間,甲方經營虧損,由甲方自負。承包期間,所有的債權債務關系均由甲方自行處理,由此造成公司財產損失的,應由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四、在承包期間,甲方享有充分的經營自主權和人事權。經營資金由甲方自籌(該公司的注冊資金也交由甲方用于經營),經營人員和所有的財會人員由甲方自行聘任或委派,經營人員的工資、獎金也由甲方支付但可列入公司的'經營費用帳內。
五、承包期間,甲方必須遵守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依法經營,按照工商、稅務機關的規定和要求辦理公司年檢、送交會計報表并依法納稅。
六、本協議生效三天內,承包公司的公章、合同專用章、財務專用章、銀行帳號及財務帳冊由雙方列清單移交給甲方,雙方確認。
七、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八、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即生效。
九、本協議如發生糾紛,由甲方所在地法院受理管轄。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浙江省_________公司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承包經營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
鑒于:甲乙雙方就_________路_________號至_________號停車場的使用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停車場承包合同,合同如下:
第一條 乙方以安全使用方式承包該停車場,保證每月按期支付承包費用,積極配合當地政府對停車場的工作,如因違反政府條例造成責任自負,甲方概不負責。
第二條 承包價格:乙方于每月_________日交付甲方承包費用人民幣_________元(¥_________元)。
第三條 乙方在對外言論上不能有損甲方公司形象,乙方對外絕對要維護公司利益。
第四條 甲方在整個承包時間內有對乙方的監督權,也有責任積極配合乙方的工作,如需甲方協助同政府和其他方面的關系等。
第五條 陳述和保證
(一)甲方的陳述和保證。 甲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二)乙方的陳述和保證。乙方向各方陳述和保證如下:
(1)其是一家依法設立并有效存續的有限責任公司;
(2)其有權進行本合同規定的交易,并已采取所有必要的公司行為授權簽訂和履行本合同;
(3)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對其構成有約束力的義務。
第六條 違約責任
(一)除不可抗力的原因外,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應向對方支付合同約定承包費_________%的違約金。
(二)任何一方違反其在本合同中所作的陳述、保證或其他義務,而使守約方遭受損失,則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予以賠償。
第七條 保密
一方對因本停車場承包合同而獲知的另一方的商業機密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向有關其他第三方泄露,但中國現行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或經另一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八條 補充與變更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九條 合同附件
本合同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1)各方簽署的與履行本合同有關的修改、補充、變更協議;
(2)各方的營業執照復印件、及相關的各種法律文件;
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附件的有關規定,應按照本合同的'違約責任條款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十一條 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果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采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三條 后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后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后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采取書面形式。
第十四條 通知
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范圍。
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第十七條 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可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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