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選勞動合同匯編十篇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是企業發展中一個非常重要的因素。擬定合同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幫大家整理的勞動合同10篇,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勞動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基本情況
第一條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施工工地地址 住所地通訊地址
第二條乙方________ 性別____居民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上崗證號碼為___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區(縣)______鄉(鎮)______村
乙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二、勞動合同期限
第三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 )1、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完成________________工作任務時本合同終止。
( )2、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于_____年_____月____日終止。其中試用期至 年_____月_____日止。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_____________(項目名稱)工程中擔任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五條 根據甲方的崗位(工種)作業特點,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_____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標準、綜合計算工時、不定時)________工時制度。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或者不定時工作制度的,應當事先取得勞動行政部門特殊工時制度的行政許可決定。 執行標準工時制度的,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第七條 甲方對乙方實行的休假制度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八條 甲方必須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乙方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進行崗前培訓,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九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第十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六、勞動報酬
第十一條 乙方工資標準為 元/( ) 或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執行。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
第十二條 甲方每月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并出具工資支付憑證。
七、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三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乙方因工負傷或死亡的,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后一個月內向區縣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甲方沒有提出申請的,乙方或者乙方親屬可以在事故發生之日起一年內,直接向勞動保障部門提出工傷認定申請。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終止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浙江省有關規定執行。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五條 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期間,因個人失職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六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十七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現行、今后國家、浙江省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九條 本合同自雙方蓋章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 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供船舶修造施工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外一份留農民工務工的工地備查。勞動合同是證明勞動關系的有效依據,農民工和施工企業雙方必須依法簽訂勞動合同。
二、船舶修造施工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第三條中,雙方在約定的事項前括號內畫“√”,并填寫日期。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涂改。
勞動合同 篇2
編號:_______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________.期限為:________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為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甲方因工作需要,按照誠信合理的原則,向乙方說明情況后,可以調動乙方的工作崗位。
第六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工時制,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八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九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第十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____,計件單價為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二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得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三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第十四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保險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保險。
第十五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六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保險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七條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八條甲方應依法建立和完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應將各項規章制度告知乙方或者進行公示;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變更后,應及時告知乙方。
第十九條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的,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第二十一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二條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甲方解除本合同未按規定提前30日通知乙方的,自通知之日起30日內,甲方應當對乙方承擔本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二)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當事人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甲方破產、解散或者被撤銷的;
(四)乙方退休、退職、死亡的。
甲、乙雙方實際已不履行本合同滿3個月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可以終止。
第二十八條乙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被確認為完全或者大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甲方不得終止本合同,但雙方協商一致,并且甲方按照規定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的,本合同也可以終止。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期滿或者當事人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時不屬于本合同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第(三)項、第(四)向約定的,本合同期限順延至下列情形消失:
(一)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三)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1年給予乙方本人1個月工資收人的經濟補償:
(一)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約定提出與乙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三條第(二)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第(三)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五)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七條第一款第(三)項的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有前款第(一)項、第(二)項、第(三)項規定情形之一的,補償總額一般不超過乙方12個月的工資收人,但雙方約定超過的,從其約定。
第三十一條上條所稱的工資收人按乙方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收人計算,乙方月平均工資收入低于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的,按本市職工最低工資標準計算。本單位工作年限,滿6個月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
第三十二條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一款第(一)項的約定解除本合同的,除按約定給予經濟補償外,還應當給予不低于乙方本人6個月工資收人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三條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四條乙方應當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要求解除本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月通知甲方,在此期間,甲方可以采取相應的脫密措施
第三十五條乙方的竟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
第三十六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九條乙方違反保守商業秘密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__.
第四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簽章):____
委托代理人(簽章)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年____月___日
勞動合同 篇3
一、勞動合同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為年(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為月(天),至年月日。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1、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地點從事崗位工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和工作崗位。
2、乙方根據甲方的合法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和質量。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方根據國家規定安排工作時間,并執行國家規定的休息休假制度。
四、勞動報酬和保險福利待遇
1、乙方的工資標準為元/月(試用期工資為元/月),甲方于當(下)月日前支付清楚。
2、甲方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并嚴格執行當地政府有關最低工資規定。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工作的,應按規定標準支付加班工資。
4、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社會勞動保險,政策規定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甲方可逐月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5、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和哺乳期等待遇按照國家規定執行。
6、乙方因工負傷或患職業病的相關待遇按國家現行規定執行。
五、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1、甲方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建立健全生產流程和操作規程,制定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標準,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2、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3、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勞動紀律、業務技術、安全衛生等方面的知識教育和培訓。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變更和解除
1、本合同期滿時即終止執行。如生產(工作)需要,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2、遇有下列情況之一,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有關內容,簽訂變更協議。
①甲方因生產經營變化,乙方須退出原工作崗位,做其他安置的;
②調整工作崗位或重新核定勞動報酬標準的;
③其他原因足以影響本合同全面繼續履行的。
3、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②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③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④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的,或是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①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②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③未依法繳納社會保險費的;④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⑤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簽訂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⑥法律法規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七、勞動紀律和違約責任
1、乙方應自覺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本企業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獎勵或懲處。
2、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后果和責任大小予以相應賠償。
八、雙方協商補充條款
*********
九、其他事項
1、甲乙雙方終止、解除勞動合同,國家規定應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和醫療補助費的,甲方應按規定執行。
2、甲乙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中發生爭議,可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也可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3、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凡國家有規定的按有關規定執行,國家沒有規定的,甲乙雙方可協商修訂、補充。
4、本勞動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勞動合同鑒證機關備存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簽訂時間:年月日
鑒證機關(簽章):鑒證人:
鑒證時間: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4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法定代表人:
所有制性質:
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出生年月:
民族:
文化程度:
居民身份證號碼: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及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規定,經雙方平等協商,乙方為甲方城鎮(農民)合同制職工,并訂立本合同。
一、勞動合同期限。按下列第 款確定:
(一)本合同為有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本合同為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年月日起至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本合同為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勞動合同。合同期從之日起至之日止(起訖時間必須明確具體)。其中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
乙方同意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在
崗位(工種)工作,完成該崗位(工種)所承擔的各項工作內容。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工作時間、生產安全、勞動保護、衛生健康等規定。甲方應為乙方提供符合規定的勞動保護設施、勞動防護用品及其他勞動保護條件。乙方應嚴格遵守各項安全操作規程。
四、勞動報酬。
乙方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間的月工資為 元;熟練期(培訓期、見習期、試用期)滿的定級工資為 元。
乙方月工資為 元。
工資發放日為每月 日,甲方不得無故拖欠。
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五、勞動紀律。
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甲方應依法制定各項具體的內部管理制度。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管理。
六、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的條件。
(一)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的相關內容:
1、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2、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的。
(二)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本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不能從事或者不能勝任原崗位(工種)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又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4、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達到政府規定的嚴重困難企業標準,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以書面形式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五)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條第(三)、(四)款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的;
(七)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八)本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本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應當即行終止。由于生產(工
作)需要,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七、社會保險和福利
(一)甲乙雙方依法參加社會保險,按期足額繳納養老保險基金、失業保險基金、工傷保險基金、醫療保險基金和生育保險基金。乙方個人繳納部分,由甲方在其工資中代為扣繳;
(二)乙方的公休假、午休假、探親假、婚喪假、女工孕期、產期.哺乳期待遇以及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時乙方生活補助費(經濟補償金)、醫療補助費的發放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以及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因工或因病死亡的喪葬費、一次性撫恤費、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費等均按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執行;
(四)乙方患病或負傷的醫療期及其待遇、乙方供養直系親屬的醫療待遇等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定執行。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由于甲乙任何一方的過錯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者不能完全履行的,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法律責任;如屬雙方過錯,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的法律責任;
(二)因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可以不承擔法律責任;
(三)甲乙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根據后果和責任大小,向對方支付賠償金。
九、乙方在職期間(含轉崗),由甲方出資進行職業技術培訓,當乙方在甲方未滿約定服務年限解除本合同時,甲方可以按照實際支付的培訓費(包括培訓期間的工資)計收賠償金,其標準為每服務一年遞減實際支付的培訓費總額的 %。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條款與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相抵觸的,以及本合同未盡事宜,均按法律、法規、規章、政策和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
十二、本合同依法訂立后,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十三、本合同履行中發生勞動爭議,甲乙雙方應當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不愿協商的,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甲乙任何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四、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鑒證機關存檔一份。
甲方(蓋章): 鑒證機關(蓋章):
鑒證編碼:
乙方(簽名):
鑒證人員(蓋章):
合同訂立日期:年月日鑒證日期:年月日
勞動合同 篇5
合同編號: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勞動者)
單位名稱: 姓名:
主要負責人: 性別:
委托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地址: 家庭住址: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20xx年 月日 20xx年 月日
甲方訂立本合同的前提條件:乙方訂立本合同的前提條件:
1、須是依法登記注冊的企業、個體經營組織、已經與原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的人員且民辦非企事業單位等組織; 與原單位無約定從業限制義務或其他法律責任,
2、 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 或自由職業者;
2、非違法在逃人員;
3、有勞動能力,且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
特別說明:
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之前已充分理解本合同條款文義,并對全部條款含義理解一致,不存在重大誤解或顯失公平的事由;并且乙方在訂立本合同之前,已閱讀甲方有關勞動紀律及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并自愿遵守;簽訂本合同系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同意放棄撤銷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其配套法律法規、重慶市頒發的有關勞動法律、行政法規、行政規章制章的規定,甲方與乙方本著平等自愿、誠實信用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勞動合同,以期共同遵守。
一、 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經雙方協商一致,采取下列第 (一) 種方式:
(一)固定期限: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試用期內完成業績凈額萬元即可轉正。
(二)無固定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其中,試用期自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 / 年 / 月 / 日起至 / 時止。 具體工作或項目內容由雙方以附件形式約定。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 乙方的工作區域或工作地點為
第三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具體工作內容和要求是:
第四條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乙方同意甲方變更崗位,并且自愿服從甲方安排;
1、 因甲方經營管理需要;
2、 甲方根據乙方的工作表現和績效考核結果,決定調整乙方崗位;
3、 乙方因醫療期、產期導致原崗位被其他人取代時;
4、 其他原因導致確實需要調整崗位的。
雙方特別約定:甲方對乙方崗位或職務進行相應的調整,薪酬隨崗位或職務變化進行上下浮動,乙方對于工作崗位進行調整,可能導致收入增加或減少,乙方對此無異議。
第五條 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并不得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單位兼職;對因工作需要而接觸到甲方商業秘密材料及其他信息必須承擔保密義務,不得私自留存、泄露或利用所掌握的商業秘密等信息牟取私利。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產假
第六條 工作時間:乙方實行下列第種工作時間制度。
1、 定時工作制:(按考勤制度執行)。
2、 不定時工作制:特殊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綜合計算工時制或者計件計酬。
第七條 乙方享有法定假日(元旦、春節、勞動節、國慶節、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休假的權利。若甲方在法定假日安排乙方加班,其工資報酬的支付按勞動法規之有關規定執行。
第八條 甲方按國家規定執行女職工特殊保護政策。
四、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九條 甲方有責任對乙方進行勞動安全衛生教育,防止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第十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安全防護用品,努力改善勞動環境,以保障乙方的身心健康。
第十一條 乙方在勞動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對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有權拒絕執行。
五、勞動報酬
第十二條 甲方根據企業的'生產經營特點、效益以及乙方崗位、工作業績等,給付乙方不低于地方最低工資標準的勞動報酬,具體標準詳見甲方相關規定。
第十三條 雙方關于勞動報酬的特別約定 第十四條 乙方在法定休假日、婚喪假、公司規定的假期休假和依法參加社會活動期間,甲方將依法支付工資。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
第十五條 甲方將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部分以包含在勞動報酬內的方式發放,乙方可自行繳納社會保險。 第十六條 甲方根據公司的發展,同步改善集體福利和乙方的個人福利。
七、勞動紀律
第十七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系規章制度重要的組成部分,對于乙方違反規定,甲方有權給予警
告、罰款、降職、降薪、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第十八條 除法律、法規規定外,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屬于欺詐行為,甲方有權主張本勞動合同無效:
1、 向甲方提供的應聘資料及敘述不真實。包括但不限于:學歷證明、學位證明、資格證書、身份證件、年
齡、婚姻狀況、犯罪記錄、工作履歷、體檢報告等;
2、 患有傳染性疾病、危及生命的嚴重疾病、有精神病史或因正處于精神病治療期,未向甲方主動如實告知
的或者隱瞞受傷(事故)經歷的;
3、 虛構工作能力的;
4、 虛構曾獲得過獎勵、表彰、榮譽稱號的;
5、 有其他欺詐行為的。
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九條 發生以下情形之一時,乙方同意甲方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1、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應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2、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覆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合同相關內容;
3、 甲方出資培訓乙方,經雙方協商,可通過另行簽訂培訓服務協議的方式,變更本合同服務期限,并約定違約責任;
4、 發生本合同第四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應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乙方同意并接受: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并不承擔任何違約金和經濟補償金;如乙方違反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及國家法律法規,公司有權解除勞動合同,并不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或規章制度的,例如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情形(詳見規章)屬于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
A、 無故缺勤連續兩天以上;
B、 不服從公司的正常調動或無正當理由拒不到崗滿5天;
C、 在非吸煙區域或帶入明火,擅自動用搬移消防器材,擅自使用電加熱工具,可能導致火災事故的;
D、 故意不服從上級的工作安排或指令;
E、 干擾公司管理人員或考核部門工作,經勸阻無效者;
F、 教唆、煽動、鼓動、促成其他員工辭職、罷工或消極怠工。
G、 違反本公司的規章制度或者使用其他營私舞弊的手段,為自己或為自己的親屬、朋友謀求不正當利益,致使公司經濟損失達人民幣5000元;
H、 使用虛假或不符合實際情況的票據向公司財務報銷;
I、 乘工作之便,收受回扣或接賂;
J、 偷竊、侵占或挪用公司或同事的資金或財務;
3、 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不得與其他用人單位發生勞動關系,否則,甲方將解除乙方的勞動關系,并要求乙方賠償甲方代繳的各種社會保險。
4、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因2、3、4條情形導致合同解除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在勞動合同、培訓協議等相關違約責任;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應予以賠償。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試用期的工作表現或乙方存在下列事實或情形的,視為不符合錄用條件:
1、 有本合同第十九條規定的情形之一的;
2、 非因工傷原因不能正常提供勞動義務的;
3、 在試用期內,違反甲方規章制度或勞動紀律、或者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者被依法勞動教養、或者被依法行政拘留的;
4、 不能達到工作目標或工作要求的;
5、 拒絕完成甲方臨時交辦的工作任務的;
6、 甲方規章制度規定的其他不符合錄用條件的情形。
第二十三條 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傷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乙方不能勝任,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雙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依法進行重整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經向工會或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四條、第二十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 患病或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2、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第二十六條 乙方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以使甲方找到合適的人員接收其工作到熟練為止,并辦理完成交接手續方可結算工資;乙方在試用期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合同。若未按規定報告,甲方不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1、 甲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2、 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立即終止。雙方當事人在本合同期滿前30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未通知對方終止勞動關系,且雙方沒有簽訂其他有效用工合同或服務期限協議的,視為雙方同意以原條件續延三個月的合同期,但雙主連續已經連續簽訂兩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除外。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損害賠償金:
1、 符合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2、3、4、5款情形的;
2、 乙方提出解除合同,甲方同意辦理手續,但甲方不免除乙方違約責任的;
3、 乙方提前30日書面提出解除合同,但甲方不免除乙方違約責任的;
4、 損害賠償金額按乙方崗位類別工資乘以未履行約年限計算,不滿一年按一年計損害賠償金標準。
第三十一條 在本合同第二十四條與第二十七條約定的情形中,甲乙方任何一方不按規定時限解除合同而要求立即解除合同的,每提前一天,應以乙方日工資標準向對方額外支付提前離職補償金。
十、其它事項
第三十二條 乙方依法全額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若發生與原單位相關的約定義務或其他法律責任,乙方承諾自行承擔全部責任,甲方承擔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賠償。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以雙方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請勞動仲裁。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者蓋章)后生效。
勞動合同 篇6
甲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文化程度/技能: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住 址:___________ 聯系電話:___________
簽 訂 說 明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先認真閱讀。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本合同必須由用人單位(甲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和職工(乙方)簽字或蓋章,并加蓋用人單位公章(或者勞動合同專用章)。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不需填寫的空欄,劃上
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六、本合同必須認真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
七、本合同(含附件)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 方式(選擇一項)
A、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本合同期滿后,雙方同意繼續履行的,本合同從期滿之日起自動向后順延30天。30天到期后雙方仍未就新的合同達成合意的,本合同終止履行。
B、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年___月___日起。
C、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 。 若乙方實際開始工作時間與合同約定起始時間不一致的,以實際開始工作時間為本合同實際起始時間;同時,到期終止時間自動向后或向前延展。
二、試用期
第二條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 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1、 無試用期
2、 試用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在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兩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第三條 錄用條件為:
A. 文化知識: 。 B. 身體狀況: 。 C. 勞動技能: 。 D. 工作能力: 。 E. 團隊精神: 。 F. 其他: 。 第四條 乙方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應提前三日通知甲方。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五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 崗位(工種)的工作。乙方工作應達到
甲方所要求的工作標準。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須同意甲方對乙方工作工作崗位的調整:
1、甲方根據經營需要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的;
3、乙方因休長假被別人取代工作崗位的;
4、其他原因確實需要調整工作崗位的。
第六條 乙方的工作地點: ,以下情況,甲方有權變更乙方的地點:
1、甲方經營場所變更的;
2、由于甲方的經營需要須變更乙方工作地點的;
3、以上情況若乙方拒絕變更工作地點的,甲方可視其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四、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七條 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 項工作制度。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第八條 乙方在合同期內享受法定節假日、公休日、年休假以及婚喪、生育等有薪假期的待遇。
五、勞動報酬
第九條 按照按勞分配的原則,甲方的工資結構為基本工資+獎金+補貼,乙方的基本工資為 元,其試用期的基本工資為 元(試用期工資不得低于甲方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本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甲方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獎金和補貼根據甲方效益和乙方工作績效而定。合同期內,甲方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資。若甲方未按時支付或乙方認為甲方未按時支付的,則視為甲方以書面形式告知乙方拒付工資日期。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者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發放時間為 。
六、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乙方須在入職時向甲方交齊相關辦理社會保險的資料。
第十二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按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及甲方實施辦法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可以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以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七、勞動保護、勞動條件、職業培訓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定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病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 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
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第十七條 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十八條 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第十九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乙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八、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及續訂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2、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3、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二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如在績效考核中,考核不合格后經培訓仍被考核為不合格的等等;
3、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解除本合同,且不負經濟補償責任: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按規章制度規定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一千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6、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 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如因乙方未能在30天內提供其被錄用的相關資料,致使甲方無法辦理錄用及社會保險繳納手續的;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或用工單位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工作經歷、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廠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等;
7、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一條約定解除本合同:
1、在甲方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者非因公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4、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醫學觀察期間的;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四條 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協議: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4、未依法為勞動者交納社會保險的;
5、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6、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簽訂時期 年 月 日
江西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企業地址
施工地址
工商注冊機關
乙方 居民身份證號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 省(市) 區(縣) 鄉鎮 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勞動合同期限(甲乙雙方選擇適用)
( )1、有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 年 月
日終止。
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 )2、以完成一定工作為期限的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為 年 月 日;以乙方完成
工作任務為合同終止時間。
( )3、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生效,于法定或約定的解除(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第二條 甲方招用乙方在 (項目名稱)工程 中擔任 崗位(工種)工作。乙方的崗位(工種)上崗證號碼為 。
第三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下列第 種工作時間制度。
( )1、執行定時工作制(乙方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 ) 2、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乙方每月工作不超167.4小時)。
( ) 3、執行不定時工作制(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四條 實行計時工資制的,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在法定節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300%的工資報酬。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五條 甲方應當在乙方進入施工現場當天對乙方進行入場三級安全教育,并組織對乙方學習成果的書面考試,考試結果甲方應保存在施工現場備查,考試不合格的不得在現場施工。
甲方應當對從事電氣焊、土建、水電設備安裝等特殊工種的乙方進行崗前培訓,乙方取得相應的操作證書方可上崗。
第六條 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飲用水、洗浴、公廁等基本生活條件應達到安全、衛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現場要符合《建筑施工現場環境與衛生標準》 (JGJl46—20xx)。
第七條 甲方將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工資保險待遇
第八條 雙方約定的工資不得低于江西省政府頒布的當地最低工資標準和本企業工資集體協商的最低標準。
1、計時工資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為每月(日) 元,試用期滿后月(日)工資為元。
2、按工程量計付工資
(1)按工程量單價 計取工資;
(2)按工程量總量 總價 計取工資。雙方約定的工程量單價不得低于江西省建設工程定額人工
費標準。實行按工程量計付工資的,每月支付工資額不得低于當月完成工程量的70%。
甲方應在每月 日前以貨幣形式計發乙方的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
甲方在勞動合同終止、解除后5天內應當一次性付清乙方的工資。
甲乙雙方對工資支付的其他約定:
第九條 甲方應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
手續,并為乙方繳納養老保險、工傷保險和醫療保險費用。
五、勞動紀律和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十條 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勞動紀律和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第十一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 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三)嚴重違反總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及施工質量管理規定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十二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 日(3天以上30天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職。
六、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三條 乙方違法解除勞動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四條 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七、勞動爭議處理及其他
第十五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有管轄權的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促裁。對仲裁裁決不服的,可自接到裁決書之日起15日內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六條 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作為本勞動合同的附件,與勞動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國家、江西省規定相悖的,按照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字或蓋章)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使 用 說 明
一、本合同書供在江西省境內的建設行業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參考使用。
二、建設行業企業與農民工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約定的內容,經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第一條、第三條中,雙方在約定的事項前括號內畫“√”,并填寫日期。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法人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涂改。
勞動合同 篇8
編號:_________
甲 方: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注冊地址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戶口所在地_________省(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街道(鄉鎮)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為_________ 期限勞動合同。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終止。
二、工作內容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 乙方工作應達到_________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執行標準工時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時間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40小時。
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第五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應符合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乙方加班工資基數為每日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范圍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勞動紀律和甲方規章制度的教育。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每月___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工資_________。
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_________ 。
第九條 甲方生產工作任務不足使乙方待工的,甲方支付乙方的月生活費為_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執行。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條 甲乙雙方按國家和北京市的規定參加社會保險。甲方為乙方辦理有關社會保險手續。
第十一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執行。甲方按_________支付乙方病假工資。
第十二條 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待遇按國家和北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三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六、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和甲方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第十五條 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
第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應變更勞動合同并及時辦理變更合同手續:
(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的;
(二)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
(三)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發生變化的。
第十七條 當事人依據第十六條第(二)項的約定,一方要求變更本合同的,應將變更要求書面通知另一方,另一方應在15日內(含15日)書面答復對方;15日內未答復的視為不同意變更本合同。
第十八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九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按照甲方單位規定或者本合同約定可以接觸勞動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一)乙方患病后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或者不符合國家和本市從事有關行業、工種崗位規定,甲方無法另行安排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一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確需裁減人員的,應當提前30日向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經向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一)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的;
(二)因防治工業污染源搬遷的;
(三)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的。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二十一條解除本合同:
(一)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達到傷殘等級的;
(二)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三)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四)在甲方連續工作10年以上,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滿5年的;
(五)復員、轉業退伍軍人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六)建設征地農轉非工人員初次參加工作未滿3年的;
(七)義務服兵役期間的;
(八)集體協商的職工代表在勞動合同期內自擔任代表之日起5年以內的。
第二十三條 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應予已辦理相關手續。但乙方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尚未處理完畢的除外。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內的;
(二)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三)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四)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后,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
乙方要求解除勞動關系的,勞動關系即行解除。
八、勞動合同的終止、續訂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合同期限屆滿的;
(二)合同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的;
(三)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四)甲方依法破產、解散的;
(五)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限界滿前30日,甲方應將終止或續訂勞動合同意向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未提前通知乙方而終止勞動合同的,以乙方上月日平均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乙方1日工資的賠償金。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續訂本合同并及時辦理續訂手續:
(一)甲乙雙方同意續訂勞動合同的;
(二)本合同期限屆滿后,未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乙方要求續訂勞動合同的。
出現本條第(二)項情況,雙方就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協商不一致時,續訂的勞動合同期限從簽字之日起不得少于12個月;乙方符合續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條件的,甲方應與其簽訂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九、經濟補償與賠償
第二十九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按下列標準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
(一)甲方克扣或者無故拖欠乙方工資的,以及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除全額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外,還應加發相當于工資報酬25%的經濟補償金;
(二)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在補足低于標準部分的同時,另外支付相當于低于部分25%的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和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工作每滿1年支付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一)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本合同的;
(三)本合同期限屆滿,因甲方原因未辦理終止手續仍存在勞動關系,甲方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勞動關系的。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解除本合同,應根據乙方在甲方工作年限,每滿1年支付乙方相當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不滿1年的按1年計算,如乙方解除本合同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高于甲方上年月平均工資,按本人月平均工資計發: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本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裁減人員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經濟補償金的計發標準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資。
第三十三條 甲方解除本合同后,未按規定發給乙方經濟補償金的,除全額發給經濟補償金外,還需按該經濟補償金數額的50%支付額外經濟補償金。
第三十四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條第(一)項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支付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還應加發50%的醫療補助費,患絕癥的加發100%的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五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六條 甲方出資培訓和出資招接收的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解除合同的賠償標準為
第三十七條 乙方因存在本合同規定的第十九條第(二)項、第(三)項規定的情形,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違反保守商業秘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雙方約定_________
十、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三十九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
十一、勞動爭議處理及其它
第四十條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60日內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的附件如下_________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與今后國家、北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證機關(蓋章)_________簽證員(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勞動合同續訂書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續訂合同_________終止。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簽章)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動合同變更書
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同意,對本合同做以下變更: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說明
一、本合同書可作為用人單位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時使用。
二、用人單位與職工使用本合同書簽訂勞動合同時,凡需要雙方協商約定的內容,協商一致后填寫在相應的空格內。
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應本人簽字或蓋章。
三、經當事人雙方協商需要增加的條款,在本合同書中第三十九條中寫明。
四、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勞動合同的變更等內容在本合同內填寫不下時,可另附紙。
五、本合同應使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煉、準確,不得涂改。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交乙方的不得由甲方代為保管。
勞動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的勞動政策、法規、規章,以及甲方的規章、制度,經雙方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本勞動合同。
一、本勞動合同期限為 年 個月。
自 年 月 日起甲方招收乙方從事汽車駕駛員工作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試用期 個月。
二、工作任務
1、 負責牌號為: 的汽車駕駛工作。
2、乙方應愛惜公司的車輛,注意車輛的平時保養,經常檢查車輛的主要機件。每周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護機件的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3、乙方應每天清理所駕車輛,以保持車輛的清潔(包括車內、車外和引擎的清潔)
4、出車前,要例行檢查車輛的水、電、油、車燈、剎車系統、輪胎及其它部件的性能是否正常;發現不正常時,要立即加補或維修。出車回來,要檢查存油量,發現存油不足一格時,應立即加油。
5、乙方發現所駕車輛有故障時,要立即檢修;不能自行檢修的,應立即報告后勤主管,提出具體的維修意見(包括維修項目和大致需要的`經費等)
6、乙方對所駕車輛的各種證件的有效性應經常檢查,出車時一定保證證件齊全。
三、工作時間
因工作性質特殊,乙方需機動作業。經甲方報勞動行政部門批準后,乙方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四、勞動報酬
甲方按月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月工資為 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 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1、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及省、市有關規定,繳納基本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和工傷保險等社會勞動保險基金。甲方定期向乙方通告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基金情況。
2、甲方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給予女工孕期、產假期、哺乳期的勞保福利待遇。
3、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期間的保險福利待遇,甲方按市有關社會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4、乙方在合同期內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費等按國家、省、市有關規定執行。
5、乙方因工或非因工死亡的喪葬補助金、供養直系親屬一次性工亡補助金或救濟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金或定期生活補助費等,按國家及市有關規定計發。
6、乙方其他福利待遇,按甲方依法制定的制度執行。
六、勞動紀律及獎懲
1、 全年安全行車,未出交通事故的,給予乙方獎勵200元。
2、不得出車時才臨時去加油。
3、未經批準,不許私自將車輛送廠維修。
4、 出車在外或出車歸來停放車輛,一定要注意選取停放地點和位置,不能在“不準停車的路段”或“危險地段”停車。司機離開車輛時,要鎖好保險鎖,防止車輛被盜。
5、乙方在晚間要注意休息,不準開疲勞車。嚴禁酒后駕車。
6、乙方駕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則,文明開車,不準危險駕車(包括超速、爬頭、緊跟、爭道、賽車等)
7、乙方因違章或證件不全被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如屬用車人執意所為,則同司機和用車人共同負擔。
因乙方違章導致的賠償費用超過保險公司理賠金額的部分,由肇事司機自行承擔。因違章造成的其它后果概由司機自行負責。
8、上班時間內司機未被派出車的,應在公司隨時等候出車,不得擅自外出;出車回來,應立即向后勤主管報到。
9、乙方必須身帶手機,隨時與甲方保持聯絡。
10、下班后,應將車輛停放適當地點保管,不準私自用車。
11、乙方未經甲方領導批準,不得將所駕車輛交給他人駕駛或練習駕駛;嚴禁將車輛交給無證人員駕駛。任何人不得利用公司車輛學開車。
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與乙方提前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乙方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乙方被開除、除名、勞動教養或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乙方不履行甲方規定義務的;
4、本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5、甲方按國家法律規定宣布破產、瀕臨破產處于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無法安排乙方工作的。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與乙方提前解除本勞動合同:
1、本合同期限未滿,又不符合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
2、因工負傷并經確定為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隨時可以與甲方提前解除本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
2、甲方以暴力、威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經國家有關部門確認,甲方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4、甲方不能按本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條件的。
十一、本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即終止勞動關系,辦理有關手續。當事人愿意續訂合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在本合同期滿前辦理續訂手續。
十二、本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當事人擅自解除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十三、因履行合同發生勞動爭議,當事人應當在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十六天內,以書面形式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十五、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甲方:(簽名蓋章) 乙方: (簽名蓋章)
勞動合同 篇10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本次續訂勞動合同期限類型為期限合同,續訂合同生效日期為年月日,續訂合同
終止。
甲方(公章)乙方(簽字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年 月 日
【勞動合同】相關文章:
勞動合同公司勞動合同書02-07
勞動合同制職工勞動合同08-03
勞動合同范文 勞動合同范例文本09-20
精選勞動合同03-12
勞動合同04-23
勞動合同10-15
經典勞動合同11-28
河北省勞動合同書_勞動合同08-23
經典勞動合同05-23
勞動合同1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