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運輸合同匯總10篇
隨著法律法規不斷完善,人們越發重視合同,合同對我們的約束力越來越不可忽視,合同能夠促使雙方正確行使權力,嚴格履行義務。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嗎?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運輸合同10篇,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運輸合同 篇1
現在貨主(發貨人)以下簡稱甲方,委托車主(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從米易縣把貨物蔬菜運往成都 。先下_________號攤位。 電話: 。 甲方姓名及地址:
聯系電話:
乙方姓名及地址: 。聯系電話: 。 車型: 車牌號: 。身份證號: 。 收貨人地址及姓名:1 姓名: ,現為了相互的利益著想,特擬定此運輸合同。
一、全程運費人民幣大寫: 小寫人民幣 元/噸,甲方在發車時已付乙方運費人民幣大寫: 元小寫: 元,所欠運費過磅卸完付清。在運輸途中除稅費外的一切開支均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做好防盜和沖菜工作,按甲方的要求準確無誤的到達收貨地點,在運輸途中因交通事故或其他原因發生貨物遺失損壞,應按成都 市場的銷售價賠償。
三、此貨必須在基礎上 小時前到達,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或國家有特殊事務造成的停駛外,其他的原因晚到扣運費。對貨物造成嚴重影響的,收貨人不得不得過分對待乙方,須看售價與買價比較共同協商后解決。全車蔬菜價值人民幣 元整。
四、甲方在發車前已繳稅費 元。大寫 元。乙方在途中所補稅費憑票在收貨人處報銷。
五、全車貨共 件,其中 件。
六、此合同一式二份,雙方簽字生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合同 篇2
托運方(甲方):
編號:
承運方(乙方):
合同簽署地:
根據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過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貨物名稱
水泥
第二條、承運數量
以工程實用量為準。
第三條、貨物起運地點、貨物到達地點、運輸單價(均為含稅價)價格見附表。
第四條、如遇油價上漲、運輸路線發生變化、道路情況有惡劣變化、國家有關運輸政策發生變化等,影響車輛正常運輸時,雙方可另行協商運輸單價,若協議不成,甲、乙雙方可終止合同。
第五條、交貨時間及方式
一、甲方需提前36小時告知乙方水泥用量,乙方根據甲方實際用量調運車輛。
二、乙方將水泥運至制定工地后,甲方有義務在3小時內協助乙方完成卸貨工作,并完善相關驗貨及簽收手續。
第六條、驗收方式
以甲方工地實際過磅數量為準,磅差不能超過千分之三,超過3‰時的誤差由乙方承擔賠償。
第七條、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
乙方按甲方的要求將貨物運到指定的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流失、無錯收等現象發生,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義務。乙方出現車輛及相關人員安全責任事故,由承運方全權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八條、運費結算方式
乙方持有效單據與甲方對賬,甲方應根據所收運輸單及工地收貨入庫單的實際運輸數量結算運輸費用,并在結算后五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
第九條、付款方式
甲方按乙方指定的賬戶支付運費并進行轉賬(需乙方書面提供賬戶,否則視為無效付款)。
第十條、從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必須完成甲方的運輸任務(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第十條、違約責任
一、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相關規定執行。
二、因不能正常供應水泥,造成一切的供貨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不承擔賠償義務。
三、如因乙方不能完成運輸任務,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四、若因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時間按時給乙方付款時,則需按銀行同期貸款給付利息。
第十二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因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署地的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第十三條、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20xx年 月 日至20xx年 月 日。
托運方:
承運方:
20xx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3
甲方:新疆廣匯新能源有限公司伊吾縣煤礦(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新疆天順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運甲方煤炭等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 甲方委托乙方承運甲方位于伊吾縣淖毛湖煤礦發往哈密地區各客戶單位的煤炭運輸任務。
二、 煤炭運輸價格在合同期內為:72.00元/噸,上述運費價格均為含稅價,由乙方提供運輸發票。
三、 甲方憑乙方的派車單或乙方認可的車輛方可發煤,否則,乙方不承擔后果。運輸量以電廠過磅單為準并與出礦量方數進行核對。如發現乙方擅自拉運到甲方合同用戶以外處私自卸煤,則對乙方處以100.00元/噸的罰款。
四、 乙方保證按計劃完成甲方供給客戶單位的煤炭運輸任務,每月不少于30000噸。
五、 運輸量由甲方按月進行考核,甲方每月28日前提供下月運輸量的計劃,若因乙方原因造成未按計劃完成運輸量的,按未完成量每噸處以15元的罰款,次月乙方若超額完成計劃運輸量,超過部分等同上月未完成量的,則甲方返還上月所扣的罰款。
六、 為保證甲方穩定均衡生產,乙方每月必須完成計劃運輸量的80%,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因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乙方無法完成任務的,甲方不予追究。
七、 為確保雙方按合同履行各自的職責,雙方簽訂合同時,乙方須向甲方支付30萬元合同履約保證金,待本合同終止后,且乙方無違約責任,甲方全額退還乙方的履約保證金。
八、 甲方在次月15日開始支付前月運輸費,在次月的25日前付清前月運輸費,未付清部分每遲付1日,甲方按萬分之五向乙方支付滯納金(當月運輸費總額的50%可用甲方自華電新疆發電有限公-司哈密分公司結來的承兌匯票背書后支付給乙方)。
九、 甲方除支付本合同的運輸價款外,不再承擔其他任何費用,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交通事故、財產損失、交警罰款以及所有其他除合同內約定的費用以外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 在合同期內,由乙方自主調配運輸車輛,甲方不得擅自調用。乙方車輛到達煤礦后,甲方必須保證及時裝車,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十一、 乙方如有自己的供煤的合同用戶,乙方在甲方煤礦拉煤,按甲方坑口價供應。 十二、 本合同有效期20xx年6月3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在合同期滿,甲、乙雙方未能達成一致意見,不再合作時,在雙方一致認可的情況下,甲方須在一個月內將乙方的合同履約保證金及剩余費用結算完畢。
十三、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如需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同意方可變更。 十四、 本合同執行過程中如有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五、 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六、 本合同期滿后,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
甲方:新疆廣匯新能源有限責任公司伊吾縣煤礦
甲方代表: 年 月 日
乙方: 新疆天順供應鏈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代表: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4
訂立合同雙方:
托運方:
承運方:
托運方詳細地址:
收獲方詳細地址: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特簽訂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名稱、規格、數量、價款。合同價款:暫定為: ,最終價款以實際拉運數量及托運方上級主管部門的審計金額為準結算。
第二條 貨物起運地點:由托運方瀝青拌合站至托運方瀝青路面施工現場攤鋪機前,并自卸倒入攤鋪機內。
第三條 貨物承運日期:
第四條 運輸質量及安全要求:承運方在運輸過程中,必須對貨
物質量負責,嚴禁倒賣,途中發生的一切外部交通事故及人身傷亡事故,托運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經濟損失,全部由承運方承擔。
第五條 貨物裝卸責任和方法:由托運方負責裝車,承運方負責卸車。
第六條 收貨人領取貨物及驗收方法:承運方將貨物裝車后在承運方瀝青拌合站地磅上過磅后,運到托運方指定施工地點攤鋪機前,托運方統一驗收,承運方將其中一聯票交給現場施工負責人,承運方按照托運方的施工要求倒入攤鋪機內,同時保證攤鋪機正常工作。
第七條 運輸費用、結算方式:拌合站至路線終點22.4公里,實行分段計價,5公里范圍內不分遠近按5.5元/噸計價,超過5公里至終點的17.4公里范圍段按0.7元/噸〃公里,平均運距13.7km計算費用(車輛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油材料、配件、修理、過路、過橋等費用能夠全部由承運方承擔)。工程竣工后,托運方按實際拉運數量一次性結算,承運方向托運方提供納稅發票,承運方自行到甲方上級審計部門審計,審計金額為最終結算金額。
第八條 各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托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 托運方的權利:要求承運方按照合同規定的時間、地點、質量及數量,把貨物運輸到目的地。貨物托運后,托運方需要變更到貨地點或收貨人,或者取消托運時,有權向承運方提出變更要求。但必須在貨物未運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運方,并應按有關規定付給承運方所需費用。
2. 托運方的義務:按約定向承運方交付運雜費,但承運方必須完成合同標的物數量30%的任務。余款待完成合同任務后,結算資料經審計后,托運方根據審計金額視資金情況分期付款。
二、承運方的權利和義務
1.承運方的權利:向托運方、收貨方收取運輸費用;承運托運方指定的全部運輸任務,運輸車輛由承運方負責配車。
2.承運方的義務:
(1)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按時向收貨人發出貨物到達的通知。對托運的貨物要負責安全,保證貨物無短缺、無損壞、無人為的變質。如有上述問題,應承擔賠償托運方經濟損失。在貨物到達以后,按規定的期限(收貨人未驗收之前)負責保管。
(2)瀝青拌合料必須加蓋篷布。
(3)在瀝青拌合站和攤鋪施工現場車輛必須服從托運方的生產指揮和安排,保證安全生產無事故。
(4)作息時間按照托運方要求,必須每天早上兩點準時到瀝青拌合站準備裝料。
(5)按照承運方要求于5月3日前車輛到位,要求是工程自卸車,車型符合攤鋪機的施工要求。
(6)車輛數量要求:從瀝青路面開工至完工,每天早上2點至5點30分的第一趟,必須保證20輛車在瀝青拌合站裝料,20輛車出發攤鋪完后,從第二趟開始,至當天結束,保證12輛車。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托運方責任
托運方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數量和要求提供托運的貨運,應按運輸合同價款3%償付給承運方違約金。
二、承運方責任
1.承運方不按合同規定時間、數量和要求配車發運貨物應償付托運方合同價款3%的`違約金。
2.承運方如將貨物錯運到貨地點,應無償運至合同規定的到貨地點。如果貨物逾期達到,承運方應償付逾期交貨的違約金1000元/車次。
3.運輸過程中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承運方應按貨物的實際損失(包括包裝費、運雜費)賠償托運方。
4.聯運的貨物發生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應由承運方承擔賠償責任的,由終點階段的承運方向負有責任的其他承運方追償。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條件下的運輸,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貨物丟失、短少、變質、污染、損壞的,承運方不承擔違約責任。
(1)不可抗力;
(2)貨物本身的自然屬性;
(3)貨物的合理損耗;
(4)托運方或收貨方本身的過錯。
第十條 除本合同外,托運方、承運方各自的債權債務自行負擔。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托運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拾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其他約定:
承運方必須嚴格服從托運方的生產指揮和施工管理,并確保運輸能力滿足托運方的施工需要并順利完成合同工程量,如因承運方運輸能力影響托運方施工生產任務,托運方有權拒付運費,并調入車輛,按照托運方確定的價格扣除,以確保施工進度,直至清退承運方。
承運方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外圍干擾及各種糾紛均自行解決,費用自理,根據雙方就本合同達成的附加條件,承運方有義務協助托運方進行當地的對外協調工作。
3.合同數量為暫定數量,托運方只按照實際驗收數量對承運方進行運費結算,承運方必須確保完成中鹽高速LM6合同段內的瀝青路面運輸任務,如承運方未能完成本段任務中途退場,承運方按照托運方損失進行賠償。
托 運 方: 承 運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電 話: 電 話:
開 戶銀 行: 開 戶銀 行:
帳 號: 帳 號:
合同簽訂時間及地點: 二00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5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開封大慶置業有限公司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開封宏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名稱:開封浙商城市廣場
工程地點:開封新區五大街、六大街之間
經乙方要求,甲方同意把浙商城市廣場的基坑土方開挖及回填工程承包給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等有關法律、法規,遵循自愿、公平和誠信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并結合本工程實際現狀,特訂立本合同。
1 1承包范圍及工作內容
1.1 1.1 承包范圍
浙商城市廣場基礎開挖及回填,具體尺寸及標高控制詳見施工圖
1.2 1.2 工作內容
乙方負責完成承包范圍內所有基坑土石方的開挖、外運、回填、開挖期間表面的基坑排水。乙方還必須負責辦理環衛、城管、交管、渣土等政府相關手續,并承擔相應費用。
2 2合同價款、承包方式及結算原則
2.1承包方式
本工程采用綜合單價包干形式,綜合單價包干為人工、材料、機械設備、工期、質量、安全文明施工、價格波動、城管、環衛、交管收費、管理費、棄土場地費、措施費、規費、利潤、稅金、燃油漲價、場地內外關系協調(保證不參與施工單位材料購銷等事宜,確保場外人員不來工地吵鬧、攔路等現象發生)。
2.2 本工程開挖及外運綜合單價為18元/立方米,回填土方綜合單價為25元/立方米。(其中包括渣土費用(政府收取每立方5元)、稅金等承包范圍內所列的各項費用)
2.3 在合同范圍外發生的臨時性用工及機械臺班現場確認按實簽證。價格:鏟車50型260元/小時,220挖機280元/小時,30小挖機180元/小時
3 計價方式及結算原則
乙方已綜合考慮本工程特點,現場條件、情況、雨季影響、承包范圍及方式、合同條款,以確保施工質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為前提,由雙方根據圖紙并經現場核實原始標高及平面尺寸,進行工程量計算,再按合同進行最終結算,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價格調整。 4 付款方式
乙方在完成基礎挖土后十天內付工程款50%,在回填土方完工后十五天付30%,余款在年底前一次結清。付款前乙方必須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稅務發票以及與本合同相對應的銀行賬戶,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
5 工期、質量要求
工期:甲方根據具體施工時間,以施工任務單形式向乙方發出施工指令,乙方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完成施工任務。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誤,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每天500元的工期違約金,工期提前,甲方不承諾給乙方任何形式獎勵。質量要求:在驗收時必須達到場地干凈、平整、實際測量標高及平整度應符合國家驗收標準,回填土必須分層壓實。工程質量未達標準,乙方必須無條件返工直至合格。
6 安全文明施工
6.1 乙方應配備具有上崗資質安全員,負責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未經甲方允許不得擅自更換。
6.2 在施工過程中,由于乙方原因出現安全事故,受到媒體或有關主管部門通報批評,使甲方名譽受損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其他:雙方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開封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雙方簽字
甲方(公章):
代表人:
聯系電話:
乙方(公章): 代表人: 聯系電話: 開戶行: 賬號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六日
運輸合同 篇6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雙方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運輸貨物:
2.運輸方法:
乙方調派____噸位船舶一艘(船舶___吊貨設備),應甲方要求由____港運至___港,按現行包船運輸規定辦理。
3.貨物集中:
甲方應按乙方指定時間,將__貨物于___天內集中于___港,貨物集齊后,乙方應在五天內派船裝運。
4.裝船時間:
甲文聯系到達港同意安排卸貨后,經乙方落實并準備接收集貨(開集日期由乙方指定)。裝船作業時間,自船舶抵港已靠好碼頭時起于___小時內裝完貨物。
5.運到期限
船舶自裝貨完畢辦好手續時起于___小時內將貨物運到目的港。否則按貨規第三條規定承擔滯延費用。
6.啟航聯系:
乙方在船舶裝貨完畢啟航后,即發報通知甲方做好卸貨準備,如需領航時亦通知甲方按時派引航員領航,費用由___方負擔。
7.卸船時間:
甲方保證乙方船舶抵達__港錨地,自下錨時起于___小時內將貨卸完。否則甲方按超過時間向乙方交付滯延金每噸時___元,在裝卸貨過程中,因天氣影響裝卸作業的時間,經甲方與乙方船舶簽證,可按實際影響時間扣除。
8.雙方權利義務:
9.運輸費用:
按省水運貨物一級運價率以船舶載重噸位計貨物運費___元,空駛費按運費的____%計( ),全船運費為___元,一次計收。
港口裝船費用,按省港口收費規則有關費率計收。卸船等費用,由甲方直接與到達港辦理。
10.費用結算:
11.違約責任: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后,甲方應先付給乙方預付運費用____元。乙方在船舶卸完后,以運輸費用憑據與甲方一次結算,多退少補。
12.附則:
本合同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副本____份。
雙方簽字: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開戶銀行:_____ 開戶銀行:______
帳號:_______ 帳號: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運輸合同 篇7
甲方(托運人):
乙方(承運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法律、法規的相關規定,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共同協商,就有關貨物運輸事宜訂立本合同,并由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貨物品種、貨物起運地、貨物到達地。
及合同期限貨物品種為青銅峽市新井煤礦煙煤,運輸路程為:青銅峽市新井煤礦到靈武市華電附近煤場貨物運輸期限為 日,乙方須于 年 月 日到 年 月日將甲方貨物運到本合同約定地點,并交付給甲方指定的收貨人。
第二條 運輸價格, 運輸方式,結算方式及損耗。
運輸價格為( )元每噸(不含稅),運輸方式為( )汽車運輸,在乙方按照甲方指定的時間,地點卸完貨,乙方拿有甲方指定收貨人出具并簽字的過磅單的實收噸位現金結算。給予乙方在運輸過程中的正常損耗為( )公斤,超出正常損耗的每噸( )元賠付甲方。
第三條 裝卸貨應注意事項。
乙方指定運輸車輛在裝卸貨時必須聽從煤場管理人員的指揮,如發生打罵煤場管理人員的現象,甲方取消乙方的運輸資格,裝完貨由甲方安排人員為運輸車輛貼封條,乙方運輸車輛不承擔任何費用。
第四條 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在運輸途中,不得給貨物澆水,如有管理人員發現,取消該車的運輸資格。到達卸貨地點,由甲方安排人員,過磅,驗收,出具過磅單并簽字。驗收時,如發現封條有損毀現象,甲方有權扣留該車,查清原因,方可卸車,不為乙方承擔任何停車費用。
2.在驗收時,如發現有換煤的現象,甲方有權扣留該車,并處以煤炭總價5倍的罰款,甲方不承擔任何停車費用。并取消乙方的的運輸資格。
3.在運輸途中發生的交通事故,以及裝卸場地發生的人員傷亡事故,全部有乙方承擔。
4.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乙方的運費,在正常的情況下,乙方結不到運費時,乙方有權停止運輸,并由甲方每天為乙方承擔運輸總價5%的滯納金。由甲方引起的運輸車輛不能正常裝車,卸車,給乙方運輸車輛造成的損失,全部由甲方承擔.
甲乙雙方自覺遵守以上條款,友好合作。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簽字后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運輸合同 篇8
甲方(托運方):
地址:
傳真:
乙方(承運方):
地址:
電話:
傳真:
甲方指定乙方為甲方貨物提供公路運輸服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具體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承運貨物及起止地點
1.1、托運的主要貨物為:、
包裝:甲方確保產品符合有關國家規定的標準包裝。
屬性:化工產品
1.2、貨物的起運地點:
1.3、到達地點:永紅化工指定的送貨地點。
1.4、甲方托運的其它貨物及服務內容,以貨物運單或補充協議說明。
第二條:操作流程
(1)甲方發出運輸指令(2)乙方回復認可書(3)甲方裝貨(4)雙方驗貨簽收(5)發往目的地交貨(6)收貨單位驗簽(7)驗收后取回單(8)將回單交回甲方(9)甲方承付運費。
第三條:甲方的義務和責任
3.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并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3.2、甲方保證所托運的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3.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3.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3.5、甲方保證按合同要求在乙方向甲方提交相關單據時及時結算運費給乙方。
第四條:乙方責任
4.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門。
4.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4.3、乙方必須嚴格按照附件中所列運輸時間執行,若因特殊情況,貨物沒有按預訂時間到達時,乙方應及時與甲方
取得聯系,向甲方匯報并進行處理。若甲方調查中發現有不合實際的情況,有權做出處罰。
4.4、乙方在承運過程中發生的貨物被盜、丟失、淋濕、貨損、交貨不清、貨物破損等,概由乙方負責。
4.5、由于自然災害或造成貨物無法準時到達,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由雙方共同協商解決,若由于未及時通知甲方而造成貨物過期到達,造成甲方損失應由乙方負責賠償。
4.6、甲方若委托乙方代辦貨物運輸保險,乙方應配合甲方進行保險,并對投保的貨物承擔全部的責任。
4.7乙方不得向甲方員工贈送財務,若經發現,甲方有權處理乙方未結運費。
第五條:費用及結算方式
5.1、費用的結算標準為:詳見附件《志成物流貨物運輸報價表》
5.2、結算方法為:每月5日前結算上月發生的運輸費用,乙方需交付有效作業憑證及結算匯總表,經甲方審核無誤后在3個工作日內支付乙方運費,如遇節假日則時間順延。如有扣除的款項,應在運費中扣除。貨到提付運費的甲乙雙方都備有底根,以便于查賬。
第六條:違約責任
6.1、因甲方提供資料不齊全而導致乙方無法送達或者延誤送達,損失由甲方負責。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果發現甲方所提供的收貨人聯系電話、地址有誤,必須及時與甲方聯系尋求解決辦法。否則損失由乙方負責。
6.2、乙方錯運到達地點或收貨人的,乙方必須無償將貨物運到指定地點交付給收貨人,由此造成的貨物過期送達的,按甲方規定條列處理。如果造成貨物誤收而丟失,乙方應照價賠償。
6.3、由于乙方的過失造成貨物過期到達,超過《公路運輸價格表》上雙方所約定的時間(且沒有取得甲方的認可),每次乙方需支付給甲方人民幣100元的違約金。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乙方交貨延誤,影響執行合同時,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并采取措施防止事件的擴大。經雙方協商可適當放寬到貨時間。
6.4、合同終止后,甲乙雙方不在合作,雙方在一個月內結清所有運費。
第七條:文本及時效
7.1、本合同簽訂時,雙方必須出具法人資格文件合其他注冊資料。如屬法人委托人簽署的,應有法人委托書原件。
7.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3、本合同有效期為年月日至年月日
7.4、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7.5、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一個月內為試用期,試用期內,如乙方要求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15天通知甲方。否則甲方有權不退還乙方未結運費。
7.6、本合同全部內容屬商業秘密,雙方均有責任保守秘密。
第八條:變更與終止
8.1、合同如有變更或者補充,經協商一致后,以補充協議形式確定,補充協議與原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8.2、本合同終止后,合同雙方仍承擔合同終止前本合同規定的雙方應該履行而未履行完畢的一切責任與義務。
8.3、合同如需提前終止,須雙方書面同意。
第九條:糾紛及其仲裁
若合同在履行中產生糾紛,雙方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無效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申請訴訟解決。
甲方:乙方:
(蓋章)(蓋章)
代表人:代表人:
簽署日期:簽署日期:
運輸合同 篇9
產品銷售運輸三方協議
供貨單位(簡稱:甲方):
購貨單位(簡稱:乙方):
承運單位(簡稱: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以自愿、平等互利為原則,就煤炭購銷運輸三方達成如下協議:
1,經甲乙丙三方協商,甲方向乙方銷售煤炭,甲乙雙方認可丙方作為承運單
位承運甲方銷售給乙方的煤炭。
2,甲方向乙方提供煤炭 噸煤炭單價 元,運費單價 元。甲方向乙方出具煤炭款部分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17%),丙方向乙方提供稅務部門認可的運輸發票(稅率7%)作為結算票據。丙方委托甲方代收貨款。
3,丙方在承運過程中不得弄虛作假,甲方發出貨物與乙方收到貨物數量不得減少2%,超出部分由丙方承擔并按相應價格賠償甲方。
4,收貨數量及質量依到乙方場地后乙方的檢測數據作為結算依據。
5,乙方在收到貨物及收到結算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17%)運輸發票(稅率7%)票據10日內,1次性以銀行或現金方式向甲方付清煤炭及運費款。甲方在收到款項后5日內以銀行或現金方式向丙方支付丙方票據所開具的運費,甲方不得截留運費。
6 ,本協議有效期:自本協議簽定后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7,本協議一式三份,三方各執一份,簽名蓋章后即生效。
供貨單位(簡稱:甲方):
購貨單位(簡稱:乙方):
承運單位(簡稱:丙方):
年月日
運輸合同 篇10
托運方(甲方):
開票方(乙方):
一、甲方與乙方簽署《貨物運輸合同》,僅限于乙方為丙方代理開具貨物運輸發票時使用。
二、《貨物運輸合同》中確定的運輸貨物,實際承運方為丙方,乙方僅為丙方開具相關貨物運輸發票結算使用,合同中所規定的一切責任均由丙方完全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貨物運輸合同》中確定的運輸貨物及運輸過程中發生的一切事故、損失和社會、法律責任均由丙方完全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四、履行合同發生爭議,甲、乙、丙三方及時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爭議,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五、本協議生效后,即成為甲方與乙方所簽署《貨物運輸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貨物運輸合同》中條款與本協議抵觸時,以本協議為準。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經三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七、本協議有效期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
托運方(甲方):
代表人:
開票方(乙方):
代表人:
承運方(丙方):
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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