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華】委托經營合同3篇
現今很多公民的維權意識在不斷增強,合同的用途越來越廣泛,簽訂合同能平衡雙方當事人的平等地位。那么相關的合同到底怎么寫呢?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委托經營合同3篇,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委托經營合同 篇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公平、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承包經營合同如下:
一、 承包經營事項:
1、承包經營標的:甲方將購買的商品房即甲乙雙方所簽定的編號為: 號
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所涉及的商品房,地址: ,
建筑面積:㎡,(該面積如遇調整,最終以發包人擁有該房屋的《房屋所有權證》中所標注的面積為準)資產金額(即商品房價款)元。發包給乙方用于酒店經營。
2、承包經營期限:期限十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承包金額及支付方式:
(1)乙方將承包經營的資產金額元的10%作為每年的承包金支付給甲方。
。ǎ玻┏邪鹈咳齻月支付一次,即乙方承包經營期開始時便先付甲方首期租金,以后依此類推。三個月的承包金額為:資產金額元×10%÷12個月×3個月=元。
二、 約定事項
1、為確保酒店的統一定位、統一規劃、統一管理、統一經營,甲方同意乙方在不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統一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乙方應依法經營,自負盈虧。乙方可以通過租賃、合作經營、委托經營或自營等多種渠道,采用多種模式承包經營酒店,甲方對此不得干涉。
3、甲乙雙方按規定各自繳納因簽訂本合同引起的稅費。
4、承包經營期間的物業管理費、水費、電費、采暖費、維修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 甲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按期、足額收取承包金的權利。
2、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不得主張房屋的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承包金除外),甲方不得以享有房屋的所有權為由干涉乙方獨自承包經營酒店的權利。
3、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享有該房屋的有限處分權,即甲方可以轉讓房屋,但甲方必須在第三方書面向乙方承諾承認并履行該合同的前提下,方可轉讓該房屋,也就是說甲方處分該房屋必須保證乙方繼續享有合同期內承包經營權,則對乙方沒有約束力乙方有權繼續經營使用權。
4、 甲方轉讓該房屋須在三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權。
5、 承包經營期內,甲方有權對本合同涉及的房屋進行抵押或繼承,但必須以不影響本合同的全面履行為前提,并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該房屋的抵押權人和繼承人必須向乙方書面承諾,繼續履行本合同。
四、 乙方的權利、義務
1、承包經營期內,乙方負有按本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的義務。
2、承包經營期內,乙方對承包的房屋享有占有權、使用權、收益權、轉租權、經營權、管理等權利。
3、承包經營期內,乙方有權在不損害建筑結果的前提下對房屋進行裝修,有權在外墻、通道等公共部位安放廣告牌,廣告燈箱。
4、根據酒店經營的需要,乙方有權對承包樓層進行平面布局調整,但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恢復原狀交還甲方。
五、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均不得單方修改或者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違約方除應向守約方賠償全部經濟損失外,還應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間接損失。守約方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還應繼續履行合同。
2、若因甲方抵押、轉讓、繼承等產權變更導致本合同履行困難增加,乙方也愿意解除合同的情況下,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還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獲得的利益損失。
3、若甲方擅自干預乙方的'正常經營活動,甲方應賠償由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包括可獲得利益損失
4、乙方逾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按日萬分之三支付違約金。
六、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1、本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需雙方簽訂書面協議,否則無效。
2、 如遇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可以中止本合同的履行,不可抗力的影響超過三個月仍不能消除時,雙方可終止本合同,雙方均不在追究對方責任。
七、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起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承包經營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 承包經營期滿后雙方相關約定:
1、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后,甲乙雙方再另行協商合作方式及費用。
2、本合同承包經營期滿后,乙方應將房屋歸還甲方,并保證該房屋的正常狀態。
九、 附則
1、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與本合同發生矛盾時,以補充協議為準。
2、 本合同的通信地址及聯系電話若有變更,雙方應及時通知。任何一方因怠于通知而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應承擔相應責任。
3、 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一份,乙方持兩份。
委托經營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
為加強和規范機關公務用車維修費的管理,保證行車安全,節減行政開支,克服分散維修帶來的各種弊端,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益,降低機關運行成本,甲、乙、丙三方本著公平合理、互惠互利的原則,按照投標標書內容,經協商就甲方統修的.車輛現委托乙方為更換輪胎的供應方,丙方為拆裝方,并達成協議如下:
一、協議履行期限
協議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暫定一年。
二、甲方承諾
1.甲方將統修的公務用車車輛更換的輪胎委托乙方供貨,丙方拆裝。
2.公務用車車胎屬于正常行駛磨損必須更換的,由統修單位提出,經定點修理廠家同意,附有關中介鑒定書,再經財政局行事科按投標書中標通知認可的車胎品牌確定后進行更換的,可按照投標標書內容另行計算補貼費用。
3.甲方車輛用戶憑單位出具的汽車輪胎更換申請表由駕駛員在丙方更換輪胎。(輪胎更換申請表應注明產地、品牌、規格、型號、價格,并加蓋甲方公章)
4.甲方將按照交與乙方的有效汽車輪胎更換申請表,一個季度與乙方結清貨款。
5.甲方承諾乙方為其招標確定的單一品牌所需輪胎的唯一供應商,其供應品牌為:_________。
6.輪胎供應價為:投標標書中標通知認可的價格,其中輪胎報價中應扣除安裝平衡費用_________元/條交給丙方作為安裝平衡費用。
三、乙方承諾
1.乙方應按照標書要求提供經營輪胎的許可資格證明,對出售給甲方的輪胎應實行質量三包,如發生質量問題由乙方免費及時提供技術服務或更換新輪胎(以廠家質量鑒定書和有關部門簽定書為準)。
2.所供應的新輪胎保證為原廠(通過正規渠道進貨的)純正輪胎,杜絕假冒偽劣輪胎裝車(以丙方收貨驗證之前為止)。
3.保證輪胎庫存充裕,隨時供應。不及時提供輪胎,視情處理。
4.每季度在收到甲方貨款后五日內結清丙方拆裝輪胎費用(拆裝費_________元/條,其中_________元由甲方匯給乙方,由乙方直接支付給丙方)。
四、丙方承諾
1.甲方委托車輛在辦理汽車輪胎更換申請表審批后,隨到隨換,且更換輪胎必須在丙方修理廠內更換,不允許在服務門市部進行更換,如有違約,一經查實,且連續違規三次,甲方扣減其事前發生的所有安裝費用。
2.保證24小時服務,不分上、下班、節假日,隨時有人值班更換;
3.建立用戶單車更換輪胎人工和微機兩種檔案,用戶可隨時查閱更換輪胎記錄;并定期向甲方提供統修車輛更新輪胎有關情況;
4.憑借甲方出具的更換輪胎申請表到乙方領取新輪胎。
5.負責驗收乙方供應的新胎外觀、品牌、胎號和型號,驗收合格收貨后,輪胎出現問題自行負責。
五、本協議未盡事宜可按投標標書中內容執行或雙方屆時另行商定。
六、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委托經營合同 篇3
商鋪坐落位置: (基本情況以商品房銷售合同所示為準)
商鋪建筑面積: 平方米 商鋪使用面積: 平方米 商鋪總價款為: 萬元
購房合同號:
第二條:委托經營方式
甲方同意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將涉及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事項均委托于乙方處理,并同意乙方以自己的名義從事商鋪經營管理的一切活動。
第三條:具體委托經營事項
1、乙方可以聘請國內外商業專家和專業零售不動產管理公司合作經營管理;
2、乙方有權自行確定、調整商鋪的經營范圍及經營模式;
3、在保證甲方約定利益的前提下,乙方獨立處理一切于商鋪經營有關的內外事務。
第四條:委托經營期限
本合同約定商場鋪位的委托經營期限為: 年。自乙方正式營業(不包括招商期間的四個月試營業時間) 年 月 日 時起開始計算至 年 月 日時止。
第五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在委托經營期間有權按照約定的時間、金額向乙方收取商鋪經營回報收益。雙方約定:
回報利益以貨幣(人民幣)方式收支。
乙方自本合同約定委托經營期限開始日( 年 月 日)起每滿三個月后(先付后租)于次一個半月為結算日,向甲方支付一次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含稅)商鋪經營回報利益計算方式如下:
商鋪經營年回報利益=商鋪總房價數×7%
2、商鋪的回報額及支付期限:甲乙雙方約定按簽定已生效的《商品房買賣合同》所實際成交合同金額的.一定比例作為委托經營管理期間的回報額,即按購房合同金額的7% 支付年租金。
商鋪經營回報利益屆時由甲方自行憑本委托經營合同書由乙方直接打入甲方在按揭銀行的帳戶或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指未辦理按揭的)
3、在委托經營期間,甲方同意乙方因規模經營和品牌效益需要與第三方合作經營;同意乙方因經營之需而對商鋪進行重新分割、布局。委托經營期滿時,在甲乙雙方不在繼續維持委托經營關系時,乙方承諾將該商鋪恢復至原有狀態。
4、甲乙雙方約定,在委托經營期間一切經營活動均以自己的名義進行,由此產生的經濟和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干涉乙方的經營活動。
5、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為乙方提供一切正常經營活動所必須的條件(應及時提供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明以及必須的簽字、蓋章之類的手續。)
6、因商鋪經營管理活動所產生的各項稅費,乙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全部稅費由乙方承擔;甲方委托經營所得(租金所得)而產生的各項稅費,甲方依法為納稅義務人的,由甲方自行承擔。
7、在委托經營期間,有關商鋪房屋、設備、設施正常維護所需維護費和物業管理費、水電費、經營管理費、廣告費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8、在委托經營期內,商鋪的產權屬于甲方。乙方對商鋪無處分權。乙方除對商鋪實行正常經營活動外,不得有銷售、抵押商鋪的侵犯商鋪所有權人的行為。
9、在本合同委托經營期限屆滿時,甲方如需出售、租賃或另行委托他人經營,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購買、承租及經營權。
10、商鋪的財產以外保險,由甲方出資投保,受益人為甲方。
11、在委托經營期限內,甲方如發生產權轉移行為時,其產權受讓方須繼續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六條:違約責任
1、乙方逾期向甲方支付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約履行。若乙方在逾期5個工作日內仍未支付的,自第六個工作日起逾期每日可按三個月商鋪經營回報利益的萬分之三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2、本合同執行期間,甲乙雙方不得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因一方的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正常履行的,視為違約,違約方賠償因此而給對方造成的損失。
第七條:不可抗力
遇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于乙方原因而造成的商鋪損失或滅失,乙方應及時向甲方說明情況,乙方對此不負修復或賠償責任。遇投保財產損失、滅失的,有關賠償責任認定以保險公司理賠調查結果為準,按〈投保法〉和有關法律規定予以賠償。
第八條:業主委員會、合同期滿的商定
在本合同正式履行期間,乙方會同有關方面召集商場業主成立業主委員會,本合同委托經營期滿前三個月就以后的重大經營決策和合同續簽事宜由乙方與業主委員會洽商確定。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執,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未成的按以下方式解決:
1、提交
2、到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生效、其他
本合同中未盡事宜,由合同雙方共同協商形成書面補充約定,所及事項以最后書面補充約定為準。
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貳份,開發商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代表:
乙方:
代表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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