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備】技術合同三篇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人們逐漸認識到簽訂合同的重要性,簽訂合同能促使雙方規范地承諾和履行合作。還在為寫合同苦惱嗎?其實寫合同并沒有想象中那么難,下面是關于技術合同3篇,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技術合同 篇1
甲方:
注冊地址:
經營地址:
乙方:
性別: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在臨居住地址:
郵政編碼:
戶口所在地省(市)區(縣)街道(鄉鎮)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合法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勞動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同類型和期限
(一)固定期限,自20xx年 9月 8 日起至20xx年 9月 7 日止,共5年。
(二)其中試用期自20xx年9月8日起至20xx年12月7日止,為期 3 個
月。
第二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從事(孵化、育雛)崗位工作,根據
甲方的工作需要,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但不
超過陽新縣工作范圍。
(二)乙方應按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
標準。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乙方實行以下第( 2 )種工時制。
1、實行固定工作制的,平均每日工作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平均每天周工作時間不得超過60小時。
2、實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甲乙雙方協商安排。
(二)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延長乙方工作時間的,應依法安排乙方同等時間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三)乙方依法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和本單位規定休假制度。
第四條 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們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五條 勞動報酬
(一)乙方試用期工資自20xx年10月8日起至20xx年12月7日止,固
定基本月薪為1000元人民幣/月,甲方以現金或劃賬方式結算乙方。
(二)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和乙方的崗位性質確定乙方的工資報酬。
(三)根據公司的績效情況和乙方的工作表現,給予乙方相應的崗位補貼或獎金。
(四)甲方以現金發放的方式,按月支付勞動報酬。
(五)合同期內,甲方應視乙方的工作表現情況,給予乙方提高工資待遇的機會。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時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或與工資一起發放)。
(二)乙方因工負傷(死亡)和患職業病,依法享有獲得醫療救治、經濟補償的權利。
(三)乙主在勞動合同期內患病、非因工負傷,依法享有國家規定的醫療期。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在不損害國家、集體和他人利益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的;
2、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了重大變化,經與乙方協商一致的;
3、由于不可抗力的因素不能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完全履行的;
4、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法律、法規已過時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及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贊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甲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是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用心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變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此合同:
1、甲方不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合理報酬的;
2、甲方未能按時按量提供乙方保險福利的;
3、甲方不能提供乙方合理崗們和培訓機會的;
4、甲方不能為乙方提供更好發展機會的;
八、其他約定條款
(一)凡由甲方出資培訓乙方,雙方另行簽訂《培訓/教育協議》,因乙方原因而提前解除勞動合同,乙方應賠償甲方的培訓等費用,具體賠償標準執行《培訓/教育協議》的約定。
(二)乙方在簽訂勞動合同之前,甲方有權了解乙方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的學歷、履歷、資格或任職證書(明)以及以前勞動關系是否解除或終止等。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并應書面承諾其真實性。若因故意漏報、隱瞞前述基本情況,騙取甲方簽訂勞動合同的,經甲方查出或被原單位追訴的,視為乙方的欺詐行為并導致甲方的.嚴重誤解,甲方有權依法申請認定本合同自始無效,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三)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到崗日到崗的,本合同自到崗日滿后自動失效,但甲方認可的除外。由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應由乙方全額承擔。
(四)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如果本合同的條款與附件與內容有任何沖突或不一致之處,則以附件中的內容為準。
(五)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變更名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投資人等事項,不影響本合同履行;若甲方發生合并或分立等情況,本合同繼續有效,由承繼單位繼續履行。
(六)乙方在合同期內,屬其崗位職務行為或主要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產生的所有專利、版權和其他知識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無權進行商業性開發。
(七)雙方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不得在合同期內再受聘其他任何單位從事與甲方相同或類似或有競爭沖突的業務。
(八)乙方對在合同期間得到的有關甲方及其關聯公司的情報、信息等商業秘密進行保密,不得將其泄露給任何第三者(亦包括無工作上需要的甲方雇員)。乙方違反保密義務則被視為嚴重違反本同合同,并認為有足夠的理由被辭退。此種保密義務在本合同終止或期滿后的任何時間對乙方仍有約束力。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雙方協商一致地,可以變更本合同。若雙方協商不成或者發生勞動爭議,應當依法調解機構申請調解,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雙方各執一份。甲方應按規定建立職工名冊備查,并向勞動部門辦理備案手續。
(十一)附件作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甲方(蓋章)
乙方(簽名)
20xx年9月5日
技術合同 篇2
甲方:福建三華爆破工程有限公司泰寧分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勞動合同,并共同遵守以下條款:
一、 根據甲方企業生產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從事爆破工作。
二、 根據工作崗位需要,按照國家有關政策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勞動安全保護用品和防護設施。
三、 甲方依據企業的實際情況,乙方工資水平按保底月薪人民幣1500元計,按月結。另按出勤獎(到工地現場)每天人民幣200元計,出勤獎至年底統一結算;安全考核獎按出勤天數每天100元計,若未發生安全責任事故,年底統一結算。乙方自行繳納社會保,費用由甲乙雙方各承擔50%。
四、 甲方依據國家的有關規定,結合本企業的實際情況,有權根據《企業職工獎懲條例》及有關法規、政策,對職工實施獎勵、處分、經濟處罰。
五、 乙方自覺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履行義務,服從甲方的管理,聽從指揮。按時、按質、按量完成爆破任務。乙方必須主動自覺參加上級的技能培訓并一次過關,技能培訓費用由甲方負責,如單方毀約,所有費有由單方支付。
六、 乙方要認真學習專業技術,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操作規程,乙方在組織人員實施爆破作業時,要嚴格保護自身安全及所參加的其他人員安全。防塵措施由甲方負責提供防塵設施和防塵用品。乙方負責監督施工人員正確使用,如乙方故意操作不當,或者沒有正規操作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并承擔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在放炮過程中必須持證上崗,不準脫崗,不得找
他人替代作業。一經上級主管部門查實,承擔經濟處罰和法律責任。若因乙方未按正規流程操作,造成人員致傷、致殘的由乙方自行負責承擔;有事必須請假,嚴格遵守合同規定的各項條款。
七、乙方必須嚴格執行和遵守國家的民爆物品管理的法律法規,做好放爆前、中、后的安全工作,保證爆破工作安全有序進行,所領取的爆破器材,不得遺失或轉交他人,不準擅自銷毀和挪作它用;不準酒后施爆,不準為不具備使用條件的單位或個人承擔放爆作業,為親朋好友私買、私借爆破器材。爆破結合后,將剩余的爆破器材如數及時交回清退回庫。凡因違規使用爆破材料造成的嚴重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經濟處罰和法律責任。爆破后確保完全安全,再清理現場,發現有殘炮、瞎炮的及時處理,發現不安全因素應及時上報或處理。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申請勞動仲裁。
九、合同期從20xx年10月1日起至20xx年10月1日止。乙方將相關執業證書(可用年檢過關的工程技術人員證)改簽到甲方后,本合同生效。合同期滿后乙方應做優先考慮與甲方繼簽。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相關部門備案一份。甲、乙雙方必須遵守本合同,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代表:
20xx年9月8日
技術合同 篇3
甲方(聘用單位)名稱:
地址:
性質: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乙方(被聘用者)姓名:
性別:
家庭住址:
出生年月:
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自愿簽訂本合同。
一、聘用崗位及職務
甲方因工作需要,聘用乙方在 技術 崗位工作,并聘任 技術負責人 職務。
二、聘用合同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年。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期限為 個月。
2、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合同中約定之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出現時止。
三、工作職責、內容和工作條件
1、乙方的工作職責: 全面負責站內技術管理工作
2、具體工作內容及要求: 保持站內設備正常運行及設備保養工作
3、乙方工作時間遵照國家有關規定執行,甲方因工作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延長工作時間,但不得超過國家勞動法律、法規的規定。
4、乙方必須按照甲方對本崗位任務和職責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質量指標或工作任務。
5、甲方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按乙方崗位要求提供必需的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設施,保障乙方的安全與健康。
6、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安全作業的教育和培訓;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必須嚴格遵守工作規程,有權拒絕執行甲方違規指揮,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四、工作報酬
1、甲方根據國家的有關規定和乙方完成工作任務的情況按月核發乙方應得的工資、獎金及各種津補貼。
2、甲方確需乙方加班時,按國家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費。
五、工作紀律
1、甲方根據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制定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乙方自覺遵守甲方的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管理。
2、甲方應切實加強單位內部的崗位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考核制度,做到職權清楚、責任明確、考核嚴格、獎懲分明。
六、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1、甲方依照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及時足額向社會保險部門繳納社會保險費。社會保險費中的個人負擔部分由甲方按國家規定從乙方月工資中扣除后代繳,由社會保險經辦部門按規定記入繳費本人個人賬戶。經雙方協商,也可以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
2、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以及女工孕期、產假和哺乳期間的待遇,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乙方醫療期滿或痊愈后,不能從事原工作被解除聘用合同時,由甲方按國家和省的有關規定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3、乙方因工或因病死亡喪葬補助費,供養直系親屬的撫恤費、救濟費、醫療費等按國家和省有關規定執行。
4、甲方保障乙方依法享受公休假日、婚喪假、帶薪年休假等。
七、聘用合同的終止、解除、續訂和變更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
2、本合同雙方約定的下列終止條件出現,即行終止:
3、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
4、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⑴、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
⑵、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
⑶、連續兩年考核不合格。
⑷、嚴重失職、瀆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
⑸、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責任。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與乙方解除聘用合同,但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乙方:
⑴、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適當工作。
⑵、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⑶、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原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
⑷、乙方不能履行聘用合同。
6、甲方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確需裁員時,可依法定程序裁員。
7、乙方有下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本條5、6項規定解除合同:
⑴、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⑵、患病或負傷,在法定醫療期內。
⑶、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
⑷、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它情形。
8、乙方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書面通知甲方。
9、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隨時通知甲方解除合同:
⑴、試用期內。
⑵、甲方以暴力、威脅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
⑶、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
⑷、國家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10、從事國家機密工作,或曾從事國家機密工作,在規定的保密期內,按國家有關規定,不得解除聘用合同。承擔專業技術工作或管理工作的受聘人員,如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可能給單位代理技術項目終止、引發知識產權糾紛、技術泄密造成較大經濟損失的,在聘用合同解除或終止的條件未具備時,不得提前解除或終止聘用合同。
11、甲方依據本條第3、5、6項解除合同時依法給予經濟補償金。
12、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延本合同期限,辦理續訂手續。
13、甲方因生產經營狀況發生變化,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可變更合同有關條款內容,辦理合同變更手續。
14、乙方被依法開除、勞動教養、判刑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15、本合同依法訂立后,不因承辦人或法定代表人變動而解除。
八、違反合同的責任
1、由于當事人一方的過錯,造成合同不能完全履行,由有過錯的一方承擔違約責任;如屬雙方的責任,根據實際情況,由雙方分別承擔各自應付的違約責任。
2、當事人由于不可抗拒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應及時向對方通報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部分合同的理由。在取得有關證明后,允許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并可根據情況部分或者全部免于承擔違約責任。
3、當事人一方違反合同,應承擔違約責任,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元;給對方造成嚴重經濟損失的,應根據責任大小及后果追究經濟賠償責任。
4、其它違約責任:
九、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違反本合同賠償的具體標準協商確定如下:
十、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合同約定事項違背國家法律法規、或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蓋章: 乙方(委托代理人)簽章:
甲方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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