戰略合作協議書4篇
戰略合作協議書1
甲方:
乙方:
鑒于:
甲方是以研發、制造、銷售××及××為主的公司,并且擁有完善的銷售配套體系和較強的生產經營能力;乙方擁有完善的人際關系和市場開拓能力,能夠為甲方提供較好的市場開發支持。現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秉承共同發展、誠信合作的宗旨,達成如下合作協議:
一、合作宗旨:
1、甲、乙雙方在合作中建立的互信、慣例與默契是商業合作戰略伙伴關系的基礎,提高效率與共同發展是雙方合作的目標和根本宗旨。
2、本協議的基本原則是自愿、雙贏、互惠互利、相互促進、共同發展、保守秘密、相互協作。
3、充分發揮雙方優勢,優勢互補,提高競爭力,共同開拓市場。
4、本協議為框架協議,是甲、乙雙方今后長期合作的指導性文件,也是雙方簽訂相關合同業務的基礎。
二、合作方式:
1、乙方依據不同客戶的實際情況,參加招、投標和報價等;甲方為順利奪標和獲得訂單,根據競爭對手、投標、實際訂單及自己的實際情況積極配合乙方報出合理的價格和交貨期,支持乙方投標和報價。
2、乙方以甲方名義參與的所有項目所簽訂的合同應由甲方書面確認后方可履行,否則視同無效。
3、甲方針對每個成功交易項目應支付給乙方服務費。服務費根據供貨出廠單價和銷售單價的差價及實際供貨數量計算所得。因此,每個交易項目甲、乙雙方將依據實際標的額,另行確認供貨價差表。供貨價差表為服務費計算的唯一依據。
4、服務費的支付方式按實際簽訂項目合同中約定的付款方式執行。
三、甲方義務:
1、甲方負責組織項目合同訂單產品的生產和配送,并根據項目訂單計劃按時按量供應產品。
2、甲方負責項目合同履行時的技術工作處理,如材料送檢、抽檢等工作。
3、甲方應保障供貨產品的質量符合雙方約定標準,若出現不合格產品由甲方負責。
4、甲方應向乙方免費提供產品的銷售和促銷資料。
5、甲方應接待乙方客戶的相關業務考察,甲方承諾乙方客戶信息屬于商業秘密,未盡乙方許可,甲方不得泄露上述秘密。
6、甲方應及時回應乙方的詢價和招標邀請。
四、乙方義務:
1、乙方主導各個項目合同的人際公關,自項目接觸至其完結,全部與項目有關事宜所產生的公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2、乙方有責任和義務協助甲方做好項目合同貨款回收工作。
五、保密:
1、甲、乙雙方應對相互工作接觸及通過其他渠道獲知的有關對方商業秘密嚴格保密,未經對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向第三方披露。
2、除為履行本協議約定工作事項外,未經對方事先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復制對方的技術資料、商業信息及其他資料。
六、本協議有效期自20××年××月××日始至20××年××月××日止。如果甲、乙雙方對于彼此之間的合作感到滿意,經雙方同意,則本協議將自動延續壹年。
七、對于本協議中未約定的事項,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或簽訂補充協議。
八、本協議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XX年XX月XX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XX年XX月XX日
戰略合作協議書2
甲方:
乙方:伊犁納云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為了推動伊犁州地區互聯網金融、信貸事業的發展,促進合作雙方企業的轉型升級,更好地為廣大客戶提供金融信息服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經過雙方多次交流和互訪,鑒于雙方在投資理念、項目篩選標準、投資決策機制、增值服務等方面有極強的一致性和互補性,為切實加強溝通和合作,充分發揮各自優勢,雙方決定建立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共謀發展。
經友好協商達成本金融戰略合作協議書框架協議條款:
第一條 合作事項
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優勢互補的原則,擬在信息服務、財務顧問、資產托管、產權交易、擔保租賃、股權投資、搭建中小微企業及商戶綜合金融服務平臺等方面開展深入合作,共同注冊成立“富利源”品牌的伊犁州信息服務公司,實現資源共享、共贏未來。
第二條 戰略合作關系的建立
甲乙雙方經協商,決定在風險可控的前提下,建立長期的戰略合作伙伴關系,共同利用自身的優勢為客戶提供全方位的金融服務,通過業務合作與創新,加強風險防控能力,共同做大做強,精誠團結,目標一致,實現跨越式發展。
1.甲乙雙方一致同意,本協議簽訂之日,為戰略合作關系確立之日。
2.甲乙雙方信息資源互享,各自保證其信息來源的真實性、準確性與時效性。并對各自提供的信息、資源以及公司運營過程中的服務內容承擔相應的責任,并享有收益。
3.甲乙雙方在市場推廣、宣傳和企業運營過程中共勉互助、一路同行、緊密合作。
4.甲方及其所屬的運營團隊擁有共同注冊成立企業的70%股權,乙方及其所屬的運營團隊擁有共同注冊成立企業的.30%股權。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負責相關經營手續的正常辦理,如共同注冊成立公司的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組織機構代碼證、對公賬戶等,以及合作單位的業務授權、資源授權和相關協議等。
2.甲方負責公司運營過程中各部門及負責人工作職責的協調和監督事宜。
3.甲方負責資料審核及風險控制,如資產評估,文件審閱,催收、回款。
4.甲方負責項目資金儲備,保證公司運營過程中根據市場需求有足夠的資金儲備量,并且保證其來源符合相關法律及政策規定。
5.甲方負責公司啟動資金儲備,正式運營前的成本核算及正式運營前的費用支出。如辦公場地租賃費用、裝修費用、辦公設備采購費用、注冊資金等。
6.甲方負責公司股東章程、協議的制定,負責公司規章,員工職責等規范性制度的制定。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負責雙方共同注冊成立公司的產品類型、業務知識的培訓及宣傳。
2.乙方負責行業信息匯總跟新,市場調研,競爭對手分析,營銷策劃,營銷話術標準等文案。
3.乙方負責公司經營項目、全線業務的營銷推廣,以及業績指標的達成。
4.乙方負責業務部門的人員組建、篩選、培訓、考核。
5乙方需配合甲方完成公司自組建到正式運營期間的任何需求服務。如裝修跟進,辦公場地及設備的日常維護等。
6.乙方需服從并執行股東會的決議。
第五條 申明
甲乙雙方根據市場調研、資源儲備等因素綜合考量,共同協商擬定公司經營目標,運營項目,產品類型,業績指標。最終由甲方負責決策。
甲乙雙方參考行業標準及公司經營理念等因素協商擬定公司組織架構,員工薪資管理制度,財務管理制度。最終由甲方負責決策。
公司的運營項目、業務體系、產品的最終解釋權及法律效應歸屬于甲方。 科技金融,共贏未來。
第六條 保密條款
1.本協議所指之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對方采取保密措施的一切技術經營信息。
2.甲乙雙方對其所知悉的商業秘密,只能用于共同注冊成立公司的發展之唯一目的。
3.甲乙雙方應對其通過工作接觸和通過其他渠道得知的有關商業秘密嚴格保密,未經股東會書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或其他人披露。
4.如發生與本協議有關的分歧或爭議,均應首先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本協議或任何條款被判定為無效,本協議保密條款繼續有效。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協議一經簽署,甲乙雙方均應全面、適當履行本協議的全部義務。任何不履行本協議或該履約行為不符合本協議約定條件的一方,均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
2本協議的任一締約方嚴重違反本協議之規定,致使本協議無法履行或履行本協議已成為不必要時,相對方有權終止履行本協議,并可要求解除本協議,但該解除協議的意思表示應書面通知相對方。
第八條 適用法律與爭議的解決
1本協議的訂立、履行、終止與爭議的解決均應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如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的方式解決。經協商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被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如果本協議任何條款被判定為無效,不影響本協議其他條款的持續有效和履行。
第九條 協議之終止
1.本協議的有效期限為 年,
自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本協議有效期屆滿后,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續簽本協議;
3.不可抗力,如遇戰爭、停電、罷工等國家政治、經濟環境發生變化或地震、火災、海嘯等自然災害造成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影響本協議執行情況,本協議雙方以書面形式決定協議的暫緩或終止。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并以書面形式形成補充協議或相關協議,補充協議或相關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并加蓋雙方單位公章后生效;
3.本協議正本一式6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定人代表 法定人代表
(或授權代表):(或授權代表):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署日期: 簽署日期:
戰略合作協議書3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負責人:
為建立長期、良好的金融合作關系,緩解乙方會員企業融資難的矛盾,提高為企業融資服務的能力,甲乙雙方本著“合作、發展、共贏”的原則,決定建立“金融戰略合作伙伴關系”,經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建立戰略合作關系,旨在于為乙方會員企業搭建融資平臺,促進企業、金融機構和區域經濟可持續發展。
第二條 為有效執行本協議,甲方、乙方同意建立定期或不期協調例會制度,以保持聯系,溝通信息,解決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所產生的問題。
第三條 甲、乙雙方將積極探索并推動金融服務的新途徑,充分利用現代化金融產品,運用全方位銀行技術,擴大金融服務功能。
第四條 甲方愿意將乙方推薦的企業作為重要的基本客戶,在法律、法規和金融政策允許的前提下,優先為推薦企業提
供金融服務。
第五條 乙方向甲方推薦資信良好、履約能力較強的會員企業,甲方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金融政策以及內部信貸審批制度的規定,對乙方推薦的會員企業進行審查,并對審查合格的企業提供融資支持。具體融資方式包括:流動資金貸款、具體授信手續按下款額的XX收取。
第六條 乙方在推薦時,應向甲方提供推薦企業的聯系方式、基本資料,并為銀企之間的合作努力進行牽線搭橋,盡量發現并提供更多的合作機會。甲方為乙方會員企業提供授信后,乙方應盡可能及時地向甲方提供該企業經營穩定性和成長性方面的動態信息。
第七條 為保證甲、乙雙方更穩定的合作關系,將風險降低,乙方需向甲方提交XXX保證金,待繼有秩序性合作關系后半年退還所有保證金,具體時間定以簽約日.收款人為甲方主要負責人賬號:(XXX).
第八條 甲、乙雙方對在本協議簽訂及履行過程中所獲得的對方的商業信息負有保密義務。
第九條 甲方所有事務委托XXX面簽,對接,收款,乃此協議唯一主事人。
第十條 本協議一式貳份,經雙方有權簽字人簽字或加蓋印章,并加蓋公章后生效。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
擅自更改、撤消或終止協議。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代表人:
(或授權代理人)
年 月 日
負責人: 年 月 日(或授權代理人)
戰略合作協議書4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共同促進發展的原則,就***事宜,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牽頭完成搭建平臺的基本工作,完善規章制度的制定。
2、甲方幫助乙方爭取配套服務境等支持,協助解決乙方在行業發展過程中的問題。
3、甲方支持乙方與可以展開多種形式的互動交流與合作。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及其他管理制度的構架下,參與事務,享有表決權和監督權。
2、乙方有義務執行雙發所達成的決議,遵守章程;維護彼此的合法權益。
3、乙方應充分利用雙方所搭建的平臺,發揮自身優勢,積極探索多種形式的合作。
三、其它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欲變更、解除本協議,必須采取書面形式,口頭無效;解除協議需提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2.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未履行本協議條款,導致協議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對方有權變更、解除協議,違約方要承擔違約責任。
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本著互惠互利、友好協商的原則另行約定,并以備忘錄或附件的形式體現;本協議的備忘錄或者附件與本協議擁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協議自雙方代表人簽字認可之時起生效。
甲方代表: 簽署時間:
乙方代表: 簽署時間:
戰略合作伙伴協議書范本
甲 方:地 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乙 方: 地 址: 負責人:
鑒于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實現雙贏的目標,建立戰略合作關系,成為戰略合作伙伴。
第一條 雙方基本情況
(一)甲方
致力于為機構和高凈值財富人群提供資產配置規劃和為有融資需求的客戶提供整合融資解決方案。已成功與數十家活躍的商業銀行、信托公司、證券公司和保險公司等金融機構建立了良好的合作關系并為數十億受托資金,設計與提供有競爭力的金融產品,為數十家融資方設計并完成實施融資解決方案;為機構和高凈值財富人群提供多元化、專業化的產品和服務;幫助客戶實現財富管理目標。
(二)乙方
面向整個金融市場篩選優質產品,進行嚴格的產品品質控管及金融供應商合作制度。作為中國精英人士的全套財富管理方案的提供者,為客戶提供包括財務診斷、理財規劃、產品分析、市場追蹤、財商教育等在內的高端私人定制理財服務。 第二條 合作原則
(一)平等原則。 雙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簽署本協議,協議內容經過雙方充分協商。
(二)長期、穩定合作原則。 雙方的合作基于彼此充分信任,著眼于長期利益,雙方致力于長期、穩定的合作。
(三)共同發展原則。 本協議旨在利用各自的資源和條件開展合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
(四)雙方通過資源共享、優勢互補與業務創新,共同為客戶提供更優質、更全面的金融服務,推動雙方業務實現跨越式發展
(五)誠實守信、市場化原則。 雙方恪守本協議中所作之承諾,確保雙方的共同利益,具體合作事項應按市場化方式運作。
第三條 合作內容、方式
(一) 產品設計
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共同設計與開發金融產品。
(二)財務咨詢服務
甲方在同意接受乙方委托的情況下,對乙方的產品進行分銷; 乙方在同意接受甲方委托的情況下,對甲方的產品進行分銷。
(三) 其他業務合作
甲乙雙方在品牌推廣、客戶服務與調研、產品營銷、人才培訓等各個方面加強合作與交流。
第四條 合作機制
(一)建立信息通報制度。一方及時向另一方提供產品設計、產品動態等方面的資料和信息。
(二)雙方各自指定具體牽頭機構,負責日常協調、傳達、布置、匯總、反饋和跟蹤有關事宜。
第五條 附 則
(一)雙方約定:本協議內容,以及在雙方具體合作過程中可能相互需要提供專有的具有價值的保密信息,未取得提供方事先書面同意前提下,須各自遵守保密義務,不以任何理由或目的向第三方披露(各自的咨詢顧問、代理人除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除外
(二)本協議為雙方戰略合作的框架性協議,在開展具體合作業務時,另行商洽簽訂具體合作協議。
(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正本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法律效力均等。
(四)本協議經雙方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所商定事項僅作為雙方今后業務戰略合作的意向文本,不構成協議雙方互相追究違約責任。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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