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安全保證書三篇
工程施工安全保證書 篇一
為了加強對房屋拆除工程施工活動的管理,提高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水平,防止和減少安全事故的發生,確保 工程施工活動的順利進行,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延吉市建筑施工安全監督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的要求,我們保證做到:
一、建設單位或拆遷實施單位將擬拆除的工程發包給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施工企業,并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持下列文件資料到延吉市建筑業安全監督站辦理安全監督手續:
1、施工單位資質等級證明;
2、擬拆除建筑物、構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鄰建筑的說明;
3、拆除施工組織方案;
4、拆除工程項目負責人、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和作業人員名單及身份證復印件;
5、堆放、清除廢棄物的措施。
二、建設單位要向房屋拆除施工單位提供擬拆除的房屋建筑工程的結構圖、管線圖和周圍環境的說明。
三、建設單位要對房屋拆除施工活動進行綜合協調,按安全生產、文明施工的要求,檢查、督促施工安全和環境衛生。
四、施工現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建設單位要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申請辦理批準手續:
1、需要臨時占用批準范圍以外場地的;
2、可能損壞道路、管線、電力、郵電、通訊等公共設施的;
施工安全責任保證書 篇二
(乙方)承建 (甲方) 的 工程,乙方就工程施工向甲方作出以下安全保證:
1、施工現場必須按施工方案布置,施工材料及設備、工具不亂擺亂放,做好文明施工;
2、施工期間乙方人員不得酗酒、鬧-事、打架,不做違法行為,由此產生的'責任均由乙方負責;
3、乙方進場到施工撤場期間要做好防火、防盜及一切安全生產和質量事故的預防工作;
4、此項工程屬高空作業,乙方應將高空現場進行防護、封閉,以免有東西墜落傷及行人;乙方進場施工不得影響商戶正常營業,在此期間內因乙方原因造成的一切安全事故、質量事故以及給甲方和租戶以及其他人員造成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乙方財產損失和乙方人員傷亡等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5、施工現場要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并設有護欄及警示標志。嚴禁使用易燃易爆物品施工,如需用明火,必須申報并做好安全防火措施,在確保安全的情況下施工;
6、施工撤場前,必須負責清理施工遺留的余泥、垃圾、臨時圍護等;
乙方: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簽約人):
日期: 年 月 日
工程施工安全保證書 篇三
工程項目施工安全責任保證書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建...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根據《建筑法》、《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等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全面落實建設活動各方主體的安全責任,嚴格責任追究,從而確保工程項目施工的順利進行,保障現場作業人員的人身健康與安全,我們保證做到:
一、確保下列人員到位,并各自承擔本項目施工中的相關安全責任。
1、建設單位現場代表: 聯系電話:
2、項目負責人: 證號: 聯系電話:
3、總監理工程師: 證號: 聯系電話:
二、建設單位要向施工單位提供施工現場及毗鄰區域內的各類地下管線資料,施工單位應當采取安全防護措施予以防護。
三、建設單位不得對勘察、設計、施工、工程監理等單位提出不符合建設工程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和強制性標準規定的要求,不壓縮合同約定的工期。
四、建設單位在編制工程概算時,要確定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費用。
五、施工單位的項目負責人對建設工程項目的安全施工負責,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度、安全生產規章和操作規程,確保安全生產費用的有效使用,并根據工程的特點組織制定安全施工措施,消除安全事故隱患,及時、如實報告安全生產事故。
六、施工單位要按規定在項目上設立安全管理機構,配備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并切實履行其項目施工中的安全監督管理職責,記好現場"安全日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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