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賣合同中買受人有哪些權利和義務
(一)買受人的主要權利
①出賣人交付的不符合質量要求的標的物致使買受人不能實現合同目的的,買受人可以拒絕接受標的物或者解除合同。
②買受人有確切證據證明第三人可能就標的物主張權利的,可以終止支付相應的價款,但出賣人提供適當擔保的除外。
③買受人對出賣人多交付的標的物,可以接收也可以拒絕,對接收多交的部分,買受人按照合同的價格支付價款。買受人拒絕接收多交的標的物,應當及時通知出賣人。
④買受人享有標的.物交付之后產生的孳息。
(二)買受人的主要義務
①買受人應按照合同約定的數額、地點、支付方式支付價款。
②買受人收到標的物時應及時檢驗。
③買受人應當在發現標的物數量、質量不符合約定之日起30日內通知出賣人。
④因買受人原因致使標的物不能按約定期限交付的,買受人承擔自約定之日起標的物的毀損、滅失風險。
⑤買受人拒絕接收時,對標的物負有保管義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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