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高考志愿填報的參考指南
訊 2017年高考志愿填報在即,為了能讓考生進一步了解有關高考政策,集中整理了關于普通高校招生填報志愿的相關問題,供考生和家長參考。
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于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國發(fā)〔2014〕35號)、《教育部關于進一步完善和規(guī)范高校自主招生試點工作的意見》(教學〔2014〕18號)等文件精神,深化高校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經教育部批準,復旦大學和上海交通大學2017年在上海市實施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簡稱“綜合評價錄取”)。
符合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等學校招生全國統(tǒng)一考試報名條件,通過各科目高中學業(yè)水平考試(無不合格科目),符合兩校要求的綜合素質高、全面發(fā)展等特質的`學生,均可報名“綜合評價錄取”。
2017年復旦大學在滬“綜合評價錄取”招生計劃不超過540人,上海交通大學不超過650人。兩校綜合評價錄取成績總分的組成為:高考成績占60%,學校面試成績占30%,高中學業(yè)水平成績占10%。面試均安排在成績公布后進行。具體面試等情況詳見兩校“綜合評價錄取改革試點”招生簡章。
2017年復旦大學(分復旦大學和復旦醫(yī)學院)、上海交通大學(分上海交通大學和上海交通大學醫(yī)學院)兩校分四個招生代碼列入本市“綜合評價”批招生,具體各校招生專業(yè)和計劃總數(shù)詳見《2017年上海市普通高校招生專業(yè)目錄》。
6月23日至25日,獲得兩校“綜合評價”入圍資格考生可選擇填報其中1所院校志愿,并可根據(jù)公布的“綜合評價”批專業(yè),選擇填報6個專業(yè)。具體填報要求和錄取進程請相關考生關注“上海招考熱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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