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化工配方轉讓合同書
隨著法律知識的普及,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來越廣泛,在達成意見一致時,制定合同可以享有一定的自由。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合同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關于化工配方轉讓合同書,歡迎閱讀與收藏。
化工配方轉讓合同書 篇1
轉讓方: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方: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1.轉讓方是______________技術配方的合法擁有者。
2.轉讓方向受讓方轉讓相應的_____配方,供受讓方使用,并可生產經營。
3.本合同的授權性質:經雙方確認,本技術配方所有權和專利申請權歸轉讓方所有。
4.使用本技術的范圍:本技術配方轉讓一經雙方確認,受讓方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前提下,有權在甲方指定的地域及時間范圍內使用本產品的技術配方進行生產、經營及銷售活動。
5.轉讓方的主要權利與義務:
(1)在合同生效之日,向受讓方交付下列技術配方資料:
1)____________________配方;
2)____________________配方;
3)____________________配方;
4)____________________配方。
(2)在合同履行過程中,轉讓方向受讓方提供下列內容的技術指導和服務:
1)根據市場特別需求可酌情考慮親臨現場指導;
2)提供相關產品和應用知識咨詢。
(3)有權自己或與第三方(包括親屬)生產經營合同項目中同類產品和行業。
(4)有權直接或間接出讓給第三方(包括親屬)合同項目中同類產品配方。
(5)有權自己或與第三方(包括親屬)再次開發合同項目中同類產品配方。
(6)提供技術配方的________簡要分析及使用方法等有關資料。
(7)配合受讓方分析的相關技術資料和技術解答。
6.受讓方的主要權利與義務:
(1)_________配方轉讓費支付約定:受讓方向轉讓方支付__________技術配方轉讓費數額為_________元(¥_______元)人民幣和每年廠部(出廠價)______%稅后凈利潤分成。按下列分期支付方式:
1)合同生效后,并將相關配方移交給受讓方之日內先向轉讓方支付轉讓費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元)。
2)產品投放市場一年內,經受讓方市場認可,方可再向轉讓方支付轉讓費的'______%,計人民幣______________元整(¥_______元)。
3)自合同產品投產或產品銷售之日起,每年以廠部銷售稅后凈利潤______%金額分成作為技術配方修改,維護費;具體支付時間和期限如下:
4)利潤分成每年支付一次,支付時間為每年12月31日支付上年度廠部銷售稅后凈利潤____%金額利潤分成。
7.保密條款
本合同產品技術配方屬授權性轉讓,受讓方當事人應對下列技術配方資料承擔保密義務:
(1)不得向第三方(包括親屬或家屬)泄密合同項目中同類產品技術配方資料。
(2)不得受聘于第三方開發或技術指導本合同項目中同類產品配方。
(3)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密本合同中合作條款和合作條件。
8.合同產品的驗收標準和方法:
(1)配方功能調整至受讓方的市場要求,產品投放市場后_____率達60%以上,或得到受讓方認可。
(2)保證所轉讓的技術配方具有實用性,可靠性,即為能夠應用于生產實踐的成熟技術配方。
9.違約責任
受讓方未按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使用費,應補交使用費外,應向轉讓方支付數額為每日1%的違約滯納金。
10.侵權風險責任承擔條款
(1)轉讓方應當保證自己是本非專利技術的合法所有者,而且在合同訂立時尚未被他人申請專利。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出現他人就同一技術申請專利或獲得專利權的情況,受讓方有權解除合同。
11.在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糾紛,合同各方應先友好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2.合同簽定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轉讓方:
受讓方: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簽字時間:
簽字時間:
化工配方轉讓合同書 篇2
甲方:
乙方:
根據《轉發省教育廳等部門關于加快省屬高校校辦企業改革若干意見的通知》[浙政辦發(XX)105號]、《關于印發《浙江工業大學校辦企業改制實施意見》的通知》[浙工大(XX)3號]、《關于對浙江工業大學校辦企業改制方案的批復》[浙教供(XX)182號]等文件精神,甲乙雙方就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改制轉讓問題,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改制范圍
改制范圍為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農藥產品)整體資產,但不包括該廠目前使用的廠房、土地資產。
二、甲方改制企業資產狀況
根據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資產評估報告書》[杭誠評一字(XX)第39號],截止XX年7月31日,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農藥產品)經評估后凈資產總額為2,437,081.94元。
三、資產出售
1、乙方以2,437,081.94元的資產評估值(不包括無形資產)一次性整體收購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農藥產品)。
2、乙方認可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的無形資產折算成現金計人民幣65萬元,并在整體收購該廠資產的同時,一次性支付給甲方。乙方在本協議簽訂后五日內一次性支付給甲方。
3、根據評估報告,乙方承擔原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歷年欠應繳甲方利潤計1,677,095.10元。但考慮到原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應收帳款的構成實際情況,
經友好協商,雙方同意將寧波永德盛化工廠貸款利息138,612.00元及陳柏康醫療費13.00萬元債權轉給甲方收取;并同意乙方以28.5萬元一次性清繳原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欠繳學校的利潤,該款與資產購買金一并匯入學校的指定銀行帳號。
四、債權債務問題
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農藥產品)改制后,原企業農藥產品的所有債權和債務全部由改制后的新企業承繼和承擔。
五、關于改制后的企業
1、甲、乙雙方同意在原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的基礎上共同發起成立一家有限公司,約定注冊資金為500萬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為50萬元,占新企業注冊資本的10%;乙方出資450萬元,占新企業注冊資本的90%,甲方同意乙方提出的鼓勵和吸納原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的職工自愿參股。甲、乙雙方在簽訂該協議5日內,將各自的投資資金匯入雙方認可的指定銀行賬戶,按法定程序進行注冊登記。
2、新公司的冠名不得出現“浙江工業大學”字樣及其相關簡稱(如:“浙工大”、“工大”等)。
3、原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農藥產品)的各類許可證歸改制后的新企業所有。
六、原廠房的使用
甲方同意在過渡期內(簽訂轉讓協議之日至XX年12月31日),原浙江工業大學化工廠農藥產品使用的廠房和辦公用房租賃給新的企業使用,由新企業與甲方簽訂租賃合同。
七、勞動人事
1、原化工廠事業編制職工的公費醫療(含子女統籌醫療)、養老保險金、失業保險金、住房公積金等社會保障基金仍按甲方事業編制人員相應政策執行,委托甲方統一辦理相關手續,所需費用由新的企業承擔。
2、原化工廠的所有人員的工資等福利由新的企業負責解決。
3、原化工廠事業編制人員的檔案工資由甲方負責管理。
4、原化工廠的黨組織、工會組織暫掛靠甲方產業集團公司。
5、原化工廠職工的職稱、職級評定待甲方明確產業集團的政策后再確定。
6、原化工廠事業編制的職工退休后,回到甲方辦理退休手續。
八、違約責任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和文件處理。
九、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另外協商。
十、協議有效期自簽約之日起至原化工廠事業編制人員全部退休。
十一、協議生效起生效。
十二、簽約地點。
甲方: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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