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相關推薦
(商業)帶租約銷售協議書
(編號: )
甲方: (開發商) 乙方: (購買方)
丙方: (租賃方)
甲、乙、丙三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甲丙雙方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將所擁有的商鋪帶租約銷售給乙方,達成如下條款,以致甲、乙、丙三方共同遵守。
一、甲方帶租約銷售給乙方的面積
1、乙方房產范圍:
根據甲、乙雙方簽訂的《商品房買賣合同》,乙方在的房產范圍為:路 號 號樓 號。建筑面積: ㎡,套內面積: ㎡。
2、丙方所租賃商鋪房產范圍:
其中租賃給丙方商鋪面積中,建筑面積約 ㎡的商鋪面積返祖給乙方(最終面積按房管局實測報告為準,多退少補)。
二、返租的期限:
自 20年月日起計,至20年月日止,共計為 年整。
三、租金返還方式
1、租金標準:(經甲、乙雙方確定,租金標準為)
(1)、甲乙雙方在簽訂合同時,甲方向乙方一次性繳納個月的租金,計¥ 元,(大寫人民幣: )。
(2)、丙方按照甲丙雙方所簽訂的《租賃合同》條款繳納租金。
(3)、 甲乙雙方簽署《商品房買賣合同》后,甲方向乙方繳納租金,租金從20年月日起計算。
四、物業管理費等其它費用:
(1)、在丙方租賃期間物業管理費,由丙方承擔。
(2)、由廣場管理者規定須交納的管理保證金等由丙方繳納。
(3)、公共部分水電分攤費由丙方按物業標準承擔。
(4)、甲、乙、丙三方稅費自理。
五、租賃期間商鋪維修養護
(1)、公共設施正常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2)、丙方因管理、使用不善等造成商鋪及附屬公共設施損壞,其維修費用由丙方承
六、 商鋪的續租及返還
1、 合同期滿,乙方要自己經營,應提前(合同期滿前三十日)向甲丙雙方提出書面告知函,同時丙方應在該期限界滿之前三日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商鋪,書面通知甲乙方到場驗收。丙方應在經營期限界滿之前清理完畢商鋪,將其移交乙方管理。
2、 合同期滿,丙方要求繼續租賃,需在甲方規定的時間內(合同期滿三十日)向甲乙雙方提出書面申請,并經乙方同意后,在規定的時間內辦理完善續租手續。丙方未改變經營范圍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3、 合同期滿,未在租賃期限界滿一個月以前提出續簽合同的要求,丙方應在該期限界滿之前三日內清點、轉移貨物,清理商鋪,書面通知乙方到場驗收。丙方應在經營期限界滿之前清理完畢商鋪,將其移交乙方管理
4、 若超過15天未移交,房屋內仍丙方物件視為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丙方交還租賃房屋時,應保證租賃房屋和相關設施、設備系統處于正常使用后的狀態,如有損壞,應當修復后交乙方,因人為原因造成不能正常使用,應當賠償相應的經濟損失。
5、 經過甲乙方驗收合格,各有關方面在驗收記錄上簽字以后,辦理商鋪交接手續。
七、違約處理
甲方未能按協議規定時間向乙方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按到期應付租金的萬分之三計違約金。
八、不可抗力
由于國家政策或地震、臺風、水災及動亂、戰爭等其他不可抗力的因素影響本協議的執行或造成雙方損失,甲、乙、丙三方互不承擔責任。
九、 爭議解決
協議執行期間如發生爭議,三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能解決,可通過仲裁解決,在仲裁過程中,除正在進行裁決的有爭議條款外,本協議的其他條款繼續執行。
十、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三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期滿,協議解除。
十一、其他約定
1、本協議未盡事宜,三方可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協議一式叁份,甲方、乙方、丙方各執一份。
甲方: (開發商)乙方: (購買方) 丙方: (租賃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丙方代表: 時間:年 月 日時間: 年月日 時間: 年月日
【(商業)帶租約銷售協議書】相關文章:
商業招商銷售策劃方案11-09
商業協議書12-20
商業協議書11-14
商業混凝土銷售工作總結05-05
銷售商業計劃書07-30
房屋出租租約合同(通用5篇)05-19
商業保密協議書02-21
商業保密協議書11-26
商業房租協議書03-16
商業保密協議書12-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