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收入證明三篇
篇一:收 入 證 明
(非固定收入人員適用)
xx銀行:
本人從事 ,經營狀況穩定,年收入 萬元,月均收入 元(納稅證明附后)。我對上述證明的真實合法性負責,如有虛假,本人愿意無條件接受銀行對個人財產的處分。
特此證明
(簽名及手印):
年 月 日
篇二:收入證明
______銀行:
茲___先生/女士為個體經營戶(小規模納稅人),現已經營___年,任法人代表,現在的每月的主營業務收入為_____。
聯系電話
聯系人
個體經營戶名稱
個體經營戶地址
篇三:收 入 證 明
xx銀行:
茲有我單位職工 ,職業 ,行政職務 ,技術職務 ,已工作 年 ,月平均收入 元(或稅后年收入 元)。
我單位對上述證明的真實準確性負責。
特此證明。
證明單位名稱:
證明單位章:
年 月 日
【銀行收入證明】相關文章:
銀行收入證明11-23
銀行收入證明11-19
銀行收入證明06-16
銀行工作收入證明12-18
銀行按揭收入證明07-30
郵政銀行 收入證明08-03
重慶銀行收入證明08-03
北京銀行 收入證明08-03
興業銀行 收入證明08-03
中信銀行 收入證明08-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