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興的喪葬習俗有哪些
舊時喪葬禮儀極為繁瑣,封建禮儀、迷信習慣兼而有之,特別是上層人家更為復雜,解放后基本破除。下面小編詳細介紹嘉興的喪葬習俗的相關內容,希望大家喜歡!
嘉興的喪葬習俗
嘉興的喪葬習俗——送終、入殮、守靈
死者臨終前,子女近親須隨侍在側,聽取臨終遺囑,斷氣時急速為死者用準備好的“壽衣”更衣,有地位者用禮服,一般百姓也用新制的“壽衣”。死者咽氣后,立即移尸中堂,用衾被遮蓋,設為靈堂,備香燭供品致祭,點“長明燈”。靈床左右置草柵,子女匍匐哭泣致哀,在其地守靈。此時即籌辦葬事,請陰陽先生作“批書”,計算死者所忌及“沖克”,以有所回避,并算出“回煞”之日,同時派人飛速向親族報喪,或發送訃告。
事先已準備好葬地的或有祖墳的,即勘定葬地,未定葬地者,請陰陽先生看風水覓葬地。如一時找不到合適葬地,大戶人家也有停靈數年不葬的。死者歿后,遺體前設齋飯,孝子及近親日夜相伴,稱“伴靈”。
在短時間近親趕來以后,即將死者移入棺木,舉行入殮儀式蓋棺釘實,從此死者與人世相隔,稱為“大殮”。大殮時,由子女捧尸入棺,請和尚念經,考究的要請寺廟方丈率十幾個和尚誦彌陀經,并由方丈用錫杖推棺蓋蓋棺。封棺時,由死者子孫用綴彩綢的釘子按次序敲釘釘棺,此釘名“子孫釘”。
富家在棺中置錦繡被褥,金銀財物和死者生前喜愛之物隨葬,置石灰木炭于棺底防潮,有的還放松香。貧者則簡樸收殮。入殮后,孝子及親屬仍日夜守靈,并請和尚尼姑日夜誦經,為死者超度。
嘉興的喪葬習俗——吊喪
一般人家在死后三日內,親友聞悉當即前來吊唁,并送喪儀(錢)或挽聯、挽幛〔即綢緞被面,原為襯托挽聯(詞)的載體,近代演變為單送被面〕。有的人家則確定開吊時間,接受吊唁。一般都發書面訃告,報紙興起后亦有登報的,均說明某日開吊。有的訃告附有死者傳記和孝子的哀啟,近代有些還制銅版印死者遺像、名人悼詞和像贊。
開吊之日,喪家高搭彩棚,彩棚名“廠”,有“轅門”懸燈,書喪家姓氏堂號,門上有黑白彩球,名“魂球”,棚內靈堂前又扎成內門,有人站立襄禮。棚內掛滿挽聯、挽詞和挽幛,靈堂內停棺,掛遺像、設靈幡。凡吊客致門,奏樂相迎,至靈堂前有人高聲呼報,吊者行禮,孝子答謝。然后吊客返大棚休息或辭去,或入宴。
開吊治喪,喪家有辦事班子,分別有人負責招待客人,辦理宴席。闊氣人家設長流水席,吊客禮畢入席用餐,一天不斷。客人送禮,專門有帳房收受登記。明清時,有些寺廟也送整桌祭品上供。在開喪的前后(一般五七天),每夜有和尚念經拜懺,內宅有尼姑誦經。并請道士作法事,驅邪趕鬼,整夜喧鬧,稱為“鬧靈”。還有“接路頭”,由陰陽先生把小蠟燭自宅內插到最近的河埠上,說是照明死者西歸之路。另外還要向寺廟去“報度牒”,把死者的名字報入寺廟名冊上,寺廟為之立長生牌位。
海寧鹽官地區則有送亡靈“歸宗廟”舊俗,由孝子和家屬往土地廟行禮,送死者前去報到。開吊最后一日,舉行最后家祭,名“燒楮”,近鄰好友也參加,意即與死者告別。一般情況,開吊后即送葬,但也有長期停棺在家不葬的。有的因墓地未修治好,有的另有特殊原因。據儒教禮法,死者須長時期停靈在家,所以大戶人家不以停棺在家為憂。
嘉興的喪葬習俗——送葬
嘉興又叫“出殯”、“出棺”、“出喪”,即送棺入土埋葬。按:嘉興在元代及明前期,貧苦人家原盛行火葬,多送棺至南門外(其地今已不明)火化,明清封建統治嚴密,對火葬抨擊禁止,以致火葬逐漸絕跡。明清至民國時期,大戶人家送葬鋪張奢侈。送葬時常制紙扎的大批冥器、動物、神靈紙俑。一般由舉旗幡、持冥器、紙俑者前行,有樂隊奏樂,和尚道士伴隨,然后是抬運棺柩和家屬及送葬的親朋。
隊列中最引人注目的“三亭”,謂之大“件”。“神亭”張掛死者畫像或照相;“魂亭”置死者的牌位;“香亭”點燃香燭,均有人高抬行進。紙制或布制的“神獸”麒麟體內置紙制的銀錠,行進中沿途拋灑,名曰“麒麟買路”。隨其后,有大型紙制“方相”(傳說中的神人)兩個,高達丈余,以車推載,名“開路先鋒”,各種紙制的獅虎象豹,箱柜床幾無不具備,絡繹不絕。彩旗彩傘及彩牌相繼而行,絲竹音樂不斷吹奏,并與和尚道士的鐃鈸相和。近親均著孝服,隨魂亭前進。
魂亭后即為棺木(名靈柩),大官棺外有槨,一般大戶也有繡花罩。明清時,孝子都披麻戴孝,提哭喪棒彎腰行進,有的棺后設孝幃以白布圍之,孝子居其中,四人相扶,不使人見。女眷乘藤轎,亦掛白,名“白轎”。女轎中哭聲不斷,有的喪家專門雇婦女來號哭。
至葬地,放棺入墓穴(墓穴有用磚砌或石砌的,多用三合土或石灰涂好),蓋穴,致祭,封土,焚隨葬物,送葬者先回,家屬續回。嘉興大戶人家的墓園均有專人管理,多為當地農民,與主人稱“墳親”,有的來往還很密切(見沈景英著《亦云回憶》)。有些外地人士須運棺回鄉歸葬的,多暫寄于會館中,也有停柩日久年遠的。
貧苦人家下葬多簡樸,亦無磚石墓穴,封土成墳。清代及民國時,有的地方(海鹽)在墳頂種一棵萬年青,插一個鐵釘,放一枚清代順治年間制錢,諧語“萬年長青”,“人丁安順”之意。
嘉興的喪葬習俗——浮厝
嘉興農村大型墓園極少,有些人家在田邊就地起墳,郊區、嘉善一帶棺材不下葬,浮厝于田間地頭者更多,為嘉興葬式一大特點。其好處是墳墓占地少,其壞處是有礙衛生。此俗由來已久,南宋時,北方士民流離江南,死后停棺不葬,期望收復中原后回鄉安葬,后相沿成俗。明清以來,本地土地利用率高,農家為節約土地或無自有土地作葬身之地,因之停棺不葬,將棺材砌白墻,蓋瓦,似小屋狀。停棺年久,棺木腐朽,親屬乃收拾遺骨裝入瓷甏(稱骨殖甏)埋入土中。解放初,農村中浮厝尚多見,后通過愛國衛生運動和農村集體化掃除掩埋,此現象已稀見。
舊時嬰兒夭亡,鄉俗用綿裹其尸,懸于橋下或臨水的樹上,任其風吹雨淋,謂之“風化”。久則墮于水底,說是“骨落則投生”,在“樹蒲頭(根)上脫殼”。
嘉興的喪葬習俗——吃豆腐飯
一般人家在喪事完畢后,設飯肴謝親友及幫助治喪者。舊俗菜肴必備豆腐,稱吃豆腐飯。近時仍保留此風俗,在家中或到飯店中包席,與一般酒宴無別,不限于吃素。
嘉興的喪葬習俗——做七
從死者斷氣時算起,滿七日為“一七”,逢七日喪家必于靈堂設供祭拜,至“五七”最為隆重,舊時有“放焰口”、“上座亭”等儀式。至“七七”稱“斷七”,轉入正常悼念,迷信者認為死者靈魂已遠去,近時,死者靈堂多于斷七后撤除。
嘉興的喪葬習俗——回煞
迷信者相信死者靈魂于死后近期要回家一次,由“眚神”引導。其回來日期請迷信職業者陰陽先生算定,這天稱“回煞”,也稱“接眚”。當日晚間要吃蒸餛飩,俗稱“接眚餛飩”,對近鄰親友則送狀元糕,叫“接牌糕”。近時,城鄉人家仍保持喪后向送葬者送糕習俗,都在送喪之后當時分送。
嘉興的喪葬習俗——家祭與撤靈
明清時死者歿后,家中設靈臺、靈座,每日點油燈,供以茶飯。孝子數月不能理發,亦不能穿絲綢,衣擺不縫,稱為服孝。逝世百日、周年及清明、中元、冬至等節都要祭拜,有的人家還要請和尚“拜懺”。靈堂要設三年,三年滿才撤除,靈亭靈臺焚化,孝子換下孝服穿上正常服裝,名“脫白”。是時喪家宴請親友,治喪才最后結束。現代人家于斷七后就撤掉靈臺,喪期告結束。逢忌日和重要節日也有家祭的。
解放后,城鄉移風易俗,喪葬迷信鋪張的舊俗,特別是在城鎮已基本破除。一般治喪從簡,火葬已經普及,厚葬、停葬之風不復存在。遺體“火化”后,骨灰存于殯儀館或由家屬帶回家中,多數隔些時日葬于公墓。農村則將骨灰埋于自留地或山上,有的立碑標志。國家工作人員和職工亡故,多由單位主持,在殯儀館開追悼會,舉行告別儀式,并致悼詞,介紹生平事跡,單位和親友送花圈或送挽幛表示悼念,然后火化。社會地位較高的人士按規定在報紙上發訃告或報道逝世消息。近些年有些追悼會規模過大,悼念趨于程序化,社會輿論已提出一般不開追悼會,治喪從簡。民間喪俗中,迷信成分有抬頭之勢,有的恢復土葬,造墳占用土地,治喪收禮,大操大辦,請和尚誦經的現象又恢復,有的放和尚誦經的錄音帶代替。
中國幾種喪葬方式
土葬
土葬是我國產生最早、流傳時間最長、使用范圍最廣、涉及民族最多、最為普遍的一種喪葬民俗。
當代我國政策允許實施土葬的十個少數民族:維吾爾族、回族、哈薩克族、烏孜別克族、塔塔爾族、塔吉克族、柯爾克孜族、撒拉族、東鄉族、保安族。
土葬的基本原則:入土為安
土葬產生原因:
(1)人類生存意識引起的原始生態環境保護行為產生土葬
人類喪葬民俗起源于對動物行為的.模仿
動物行為屬于自然本能
人對動物的模仿屬于文化行為
(2)人性的發展,人倫情感關系進化產生土葬
“死而棄之溝壑,人之情不忍為,故有葬死之義。葬者,藏也。”—— 《呂氏春秋》卷10
“蓋上世嘗有不葬其親者,其親死,則舉而委之溝壑。他日過之,狐貍食之,蠅蚋嘬之,其顙有泚,睨而不視。夫泚也,非為人泚,中心達于面目,蓋返歸蔂梩而掩之,掩之誠是也”——《孟子·滕文公上》
(3)靈魂信仰與農業社會“以土為本”的觀念
意識相結合產生土葬
植物采摘及種植生產形成“重土”意識:植物生命來自泥土;有地則生,無地則死。
《禮記·祭義》:“眾生必死,死必歸土,此之謂鬼。
(4)儒家孝道倫理維系著土葬習俗的長期盛行
《孝經》:“身體發膚,受之父母,不敢毀傷,孝之始也。”
朱熹《朱子大全》卷92:“葬之言藏也……使其形體全而靈魂得安,則其子孫盛而祭祀不絕,此自然之理也。”
火葬
產生時間:距今七、八千年的新石器時代
流行區域:西北地區
《墨子·節葬下》:“秦之西有儀渠之國者,其親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熏上,謂之登遐。”
《荀子·大略篇》:“氐羌之虜也,不憂其系壘也,而憂其死不焚也。”
火葬習俗受宗教靈魂觀念支配
我國傳統喪葬涉及火葬的民族:羌族、彝族、怒族、拉祜族、普米族、哈尼族、納西族、瑤族等等。(現代葬法多以土葬為主)
漢族視火葬為異端,火葬焚尸被認為是有悖孝道倫理的惡俗。
反常現象:
宋遼金元時期,長期實施土葬習俗的廣大漢民族地區,火葬方式普遍流行,大有取代土葬習俗的發展趨勢。
原因:
(1)受佛教焚尸葬俗影響而火葬
洪邁《容齋讀書筆記》卷13:“自釋氏火化之說起,于是死而焚尸者,所在皆然。”
(2)貧困之家無力承擔土葬費用而實施火葬
《宋史》卷125:“貧下之家,送葬之具,唯務從簡,是以從來率以火化為便,相習成風,勢難遽革。”
(3)受少數民族葬俗影響而火葬
王禹偁《東都事略》卷3:“近代以來,遵用夷法,率多火葬。”
明、清政府對火葬習俗的取締禁絕:
《大明律·禮律》:“其從尊長遺言將尸燒化乃棄置水中者,杖一百。”
《大明律·刑律》:“子孫毀棄祖父母,父母尸者,斬。”
《續高郵州志·禁火葬》“倘示禁之后,仍有此等惡俗(指火葬),許地保及鄰右人報官,嚴拿盡法懲治,地保及鄰右人知情匿報,另行發覺,一體治罪。”
禁絕火葬結果:
漢民族地區火葬現象徹底根絕,一些過去實施火葬的少數民族如羌族,也開始轉向土葬,土葬成為各民族普遍推行的喪葬習俗。
懸棺葬
概念:我國古代流行于南方地區的一種將棺木放置于懸崖峭壁之上的一種古老葬俗方式。
名稱:崖葬、巖葬、仙人葬、箱子巖、掛巖子
起源時間:商代后期(福建武夷山“船懸棺”距今3400年)
分布區域:南方山區(西南云、貴、川及長江以南的省區)
懸棺葬俗的演變形態:
(1)洞穴式(初始形態)
(2)鑿穴式(發展形態)
(3)樁木式(定型形態)
懸棺葬俗產生原因:
(1)靈魂觀念與特殊的地理環境相結合產生懸棺葬
高山懸崖:特殊的生活地理環境
《太平寰宇記》卷168:“僚人禮俗殊異,以巖穴為居止。”
靈魂“尋根”意識產生崖葬
對高山懸崖的崇拜(山崇拜)信仰產生了崖葬
(2)特殊的葬孝觀念產生懸棺葬俗
《朝野僉載》:“自山上懸索下柩,彌高者以為至孝。”
(清)《珙縣志》:“懸葬崖上,子孫高顯,于是爭掛高崖以趨吉。”
生者的利益和死者的愿望通過奇特葬俗方式得到和諧統一。
拓展閱讀:嘉興市殯葬辦事流程
一、喪葬程序
1、死亡證明:
當親人去世后,死者家屬或單位必須取得死亡證明:正常死亡的,由醫療衛生機構出具醫學死亡證明;非正常死亡的,由區、縣以上公安、司法部門出具死亡證明。
2、注銷戶口:
死者家屬持死亡證明書到駐地派出所注銷戶口。
3、聯系火化:
(1)打電話或派人前往殯儀館或殯葬服務站聯系火化,登記死者姓名、住址、年齡、性別、死亡原因、死亡時間、遺體所在地、死者戶口所在地;
(2)登記家屬姓名、住址、電話、與死者關系等;
(3)預定服務項目,服務時間。
4、接運遺體:按預定時間,家屬持死亡證明在指定地點等候靈車接運遺體。
5、遺體火化:
(1)遺體運送到殯儀館;
(2)遺體整容;
(3)遺體告別;
(4)遺體火化,選購骨灰盒、領取火化證明;
(5)領取骨灰。
6、骨灰安放:
按選定方式安放骨灰,并領取骨灰存放證。此后,家屬持此證明來公墓祭掃。
二、骨灰安葬方式
1、骨灰堂:室內骨灰架寄存,是目前骨灰安放的主要方式;
2、骨灰墻:在墻壁上砌格子,將骨灰盒放入,用石板封閉;
3、骨灰亭:亭式建筑,亭內、外墻可以存放骨灰,類似骨灰墻寄存;
4、骨灰廊:彩畫地上長廊,墻內存放骨灰,石板封閉;
5、骨灰深葬:將骨灰存入地下室封閉,地上為亭;
6、骨灰林:將骨灰埋入選擇好的樹下,做簡單標記;
7、骨灰墓:地下修建墓穴,地上立碑;
8、骨灰撒海:隨時辦理登記手續;
三、喪葬祭掃注意事項
1、喪葬事宜要由國家批準的殯葬單位辦理:
喪葬必須由國家批準的殯儀館、公墓及殯葬服務站來辦理。要直接與這些殯葬單位的服務人員聯系,不要找非殯葬服務單位和人員來代辦喪葬事宜。
2、骨灰要安放在合法公墓:
不要將骨灰存放在非法公墓。非法經營性公墓有兩類:一類是指一些鄉、村和單位,在未經市民政部門批準和未得到市規劃、土地部門同意的情況下,擅自興建以盈利為目的經營性公墓,對這類公墓民政部門將逐步予以取締。另一類是鄉村辦的公益性公墓,它們不得從事經營性活動,只能安置本鄉村死亡人員的骨灰。
四、在異地去世人員的喪葬辦理:
根據有關規定,在異地去世人員,原則上遺體應當在當地殯儀館火化,禁止運往外地。因特殊原因確需運回原籍的,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1)必須經當地民政部門批準;
(2)必須在當地殯儀館進行防腐、消毒等處理;
(3)必須由當地衛檢部門出據的《移運證》;
(4)必須由當地殯儀館承辦遺體運送業務。運送到安葬地殯儀館。
3、祭掃活動須知:
我國素有在祭掃中燒香、燒紙的習俗,致使每年清明節火災事故時有發生。為保障骨灰堂公墓、林地的消防安全,維護掃墓活動的良好秩序。嚴禁在骨灰堂、公墓、林地燒紙和其它動用明火的行為。對違反者,依照國家和當地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喪葬的移風易俗
1、保護環境:
喪葬應當和保護生態環境結合起來,盡量采用有利于保護生態環境的殯葬方式。我國殯葬管理部門提倡火葬方式,并在各個行政區劃內都設立了專門的骨灰存放地或公墓。我國除少數人口稀疏的山區仍實行土葬外,絕大多數地區都實行火葬。火葬可以減少占地和環境污染。不得在荒山野外隨意設立墓地,那樣一方面造成環境破壞,另一方面這種非法墓地得不到政府部門的保護,容易遭到破壞,使故去的人得不到安息。
2、厚養薄葬:
贍養老人是中華民族的優良傳統。當老人在世時,子女應該盡心奉養,照顧好老人的飲食起居,使老人身心健康、幸福快樂。當老人去世后,喪事要從簡,不要鋪張浪費,喪事的豐與儉并不代表子女的孝順與否。
3、破除迷信:
在進行喪葬祭掃活動過程中,要堅決禁止任何封建迷信行為。不得借喪葬祭掃搞任何封建迷信活動。
六、遺體接運
各地殯儀館有24小時值班電話,可以預定遺體接運時間、預定遺體存放方式、靈車隨叫隨到。
七、遺體告別
1、整容:各地有專業整容師,再現親人容顏,撫慰家屬心情。
2、告別儀式:殯儀館布置靈堂、奏哀樂、照相、攝像、租買花圈、鮮花及花籃等服務。
八、遺體火化
當日火化當日取灰、安放,多種骨灰盒可供挑選。
九、安放方式
有骨灰堂、骨灰墻、骨灰亭、骨灰廊、骨灰深葬、骨灰林、骨灰墓、骨灰撒海。
十、喪葬用品
各地殯儀館均提供骨灰盒、挽聯、花圈、鮮花、鮮花籃等服務。
十一、祭掃活動
各地殯儀館可以提供鮮花、絹花、盆栽花。專門設置焚燒冥紙、物品的地點。
喪事(操辦白事)指南:—— 集體、團體的掃墓一般程序
掃墓一般程序:這里指的掃墓主要是集體、團體的掃墓活動。
(一)青年學生集體掃墓:
組織青年學生為烈士掃墓,增強革命傳統觀念,激勵革命斗志,珍惜革命成果,是新時期思想政治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是精神文明建設的一項活動。程序如下:
1、主持人宣布:掃墓儀式開始;
2、統一組織向烈士默哀三分鐘;
3、簡要介紹死難烈士事跡;
4、組織向烈士宣誓;
5、組織少年兒童清掃墓園、碑塔;
6、向烈士獻花后,行三鞠躬;
7、唱少年先鋒隊隊歌,結束。
(二)民眾團體掃墓
適時組織各民眾團體、機關單位員工清掃烈士墓或紀念物,有利于增強人傘兵愛國觀念和使命感,有利于人們派發奉精神和革命斗志,是進行革命傳統教育的好形式。程序是:
1、主持人宣布掃墓儀式開始;
2、統一組織向烈士默哀三分鐘;
3、簡要介紹所掃之墓中烈士的英雄業績;
4、推舉一名代表向死難烈士致詞;
5、組織清掃墓塵;
6、向烈士墓園獻花后,行三鞠躬;
7、結束。
喪事(操辦白事)指南:—— 骨灰安放程序
(一)凡要把骨灰安放在骨灰樓、堂、塔,均要出具火化證明辦理申請登記手續,交納管理費用,然后由管理單位填發骨灰保管證件。
(二)一般情況下,在為死者開過追悼會或舉行過遺體告別儀式后,不必再舉行骨灰安放儀式。
如果情況特殊,確有必要,一定盡量從簡。如果不開追悼會,也不舉行遺體告別儀式,可以舉行小型的骨灰安放儀式。
舉行骨灰安放儀式,一般不通知生前友好,僅限于少量治喪工作人員和死者的親屬參加。
舉行安放儀式時,一般是將骨灰盒放在一米左右高的桌臺上,前面布置些鮮花,兩側對等擺放少量花圈,骨灰盒上沒有鑲貼遺像的,可在桌臺上置放死者遺像。儀式中可以播放哀樂,也可以不播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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