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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生宿舍安全用電常識
為強化生活用電基本常識,加強寢室安全用電的管理,預防火災等事故的發生,保障學生的生命和財產安全,下面是小編給大家整理的寢室安全用電常識,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1.認識了解電源總開關,學會在緊急情況下切斷寢室電源。
2.不用手或導電物(如鐵絲、釘子、別針等金屬制品)去接觸、探試電源插座內部;不用濕手觸摸電器,不用濕布擦拭電器。
3.電腦、充電器等使用完畢后應拔掉電源插頭或關閉接線板上的開關;插拔電源插頭時不要用力拉拽電線,以防止電線的絕緣層受損造成觸電;電線的絕緣皮剝落,要及時更換新線或者用絕緣膠布包好。發生線路故障必須及時報有關維修部門更換或維修,嚴禁私自更換或維修。
4.發現有人觸電要設法及時關斷電源;或者用不導電物(如干燥的木棍等)將觸電者與帶電的電器分開,不要用手去直接救人,以防觸電。
5.不隨意在寢室內更改、拆卸、安裝電源線路、插座、插頭等,也不要把鐵釘等硬物鑿入墻面,以防發生電線短路、觸電等意外事故。
6.電源接線板不應放在床上,應放在書桌等通風安全處,周圍不要有易燃物品,也不要將接線板放在小雜物容易跌入或容易被水侵入的地方,電線不要與床架等金屬物接觸。接線板上不能接過多電源插頭,禁止多個互接。
7.寢室無人情況下必須切斷所有電源,尤其是插排,做到“人走斷電”,防止發生火災。
8.嚴禁私自跨寢室、跨寢室進行計算機聯網或在公共網絡線上私拉亂接。
學生宿舍用電注意事項
1.在使用過程中如發現充電器、臺燈等有冒煙、冒火花、發出焦糊的異味等情況,應立即關掉電源開關,停止使用。
2.有些充電設備使用時間過長會造成險情,出門時,請同學們自覺檢查一下充電器是否處于安全狀態。長時間外出前務必拔掉所有充電器,以避免火災事故的發生。
3.要避免在雷雨天氣的環境下使用帶電物品,易使充電器、電插排等遭受雷擊,這樣不僅會損壞電器,還會發生觸電危險。要拔下電源插座。
4.充電器等長期擱置不用,容易受潮、受腐蝕而損壞,重新使用前需要認真檢查。
5.手機、臺燈在充電過程中會散發出熱量,應注意保持電器所處工作環境的良好通風,不在過高的環境溫度下啟用,將它們遠離紙張、棉布等易燃物品,防止發生火災。
6.使用臺燈燈具時,不要在燈罩上或其附近放置易燃物品,如紙片等,容易引起火災。燈頭接觸不良、燈頭與玻璃殼松動、電氣線路破損、接頭松動等也可引發火災。燈具表面溫度過高,玻璃殼受熱不勻,如果有水珠濺到高熱的燈泡上會引起燈泡爆裂,掉下的玻璃碎片或燈絲可能會造成人身傷害或使可燃物起火。臺燈必須放在桌面上使用;不得使用床頭燈。
7.手機充電時間過長、邊充電邊打電話而導致電話機身發熱,都屬于高危易爆狀況物品。
8.嚴禁在宿舍里使用劣質電器及非安全電器,如電爐、電鍋、電熱杯、熱得快、電熱褥、取暖器、電燙斗等電熱器具。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規定
為進一步規范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管理工作,防止發生用電事故,努力創建平安校園,本著“安全、方便、節約”的原則,根據教育部、公安部《高等學校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第28號)令,結合我院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學生宿舍是學生住宿、生活和學習的公共場所,更是人員密度極大的聚居地,涉及公共安全利益和學生生命財產安全,全體師生應牢固樹立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意識,自覺學習和掌握用電常識,做到安全用電和節約用電。
第二條 全體師生應愛護用電設施,如發現電線損壞、裸露、漏電等現象,應及時報告宿舍管理員或輔導員(班主任)。
第三條 任何人員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公共區域私自拆接電源;不得私自安裝燈頭、增設供電設施及供電線路;不得拆修配電設施;不得生明火、焚燒物品、點蠟燭、使用液化氣等。
第四條 師生合理使用電器時,應自覺做到:
1、 各類電器應為正規廠家生產、質量合格,且處于安全使用期限內。
2、 學生離開宿舍應及時關閉相應電源,不得在無人使用時讓電器處于通電或待機狀態,養成安全節約用電的良好習慣。
第五條 禁止使用假冒偽劣電器、無國家強制性3C安全認證標志或者有故障的電器產品;任何學生不得擅自接觸配電設施或將照明燈頭、電源接口靠近易燃物(蚊帳、棉質、紙質物品等)使用。
第六條 禁止使用“熱得快”、電飯煲、電熱爐、電炒鍋、電熨斗、微波爐、電磁爐、電熱毯、電熱杯、電取暖器、電烘干機、電熱水器、電榨汁機以及其它可能導致超負荷用電、安全系數較低,以及與宿舍功能不相適應、妨礙水電管理和環境衛生管理的電器。
第七條 學生宿舍用電設施的維護和維修由后勤處(物業部門)負責。學生發現宿舍的用電設施有損壞后應主動、及時向后勤處(物業部門)申報維修;后勤處(物業部門)接到申報后應立即安排人員完成維修。
第八條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的常規管理和督查
1、 學生工作處、保衛處及相關部門應將學生安全用電行為的教育、管理工作列入學生日常安全教育范疇,采用各種形式對學生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同時要重視學生安全員、寢室長的培訓,提高學生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務的能力。
2、 學生宿舍安全用電由輔導員(班主任)、宿舍管理員和學生宿舍安全員、寢室長共同管理,保衛處、學生工作處、負責組織督查,督查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進入學生宿舍進行安全用電檢查。
3、 各樓棟宿舍管理員、學生安全員、寢室長,應對違規電器認真檢查,一旦發現,立即報告輔導員(班主任);保衛處、學生工作處、及相關部門和輔導員(班主任)應根據宿舍管理員、學生安全員和寢室長的報告,及時采取有效措施,制止使用違規電器的行為。
第九條 學生違規使用電器的處罰
1、 凡違反本規定第二、四條者初次給予通報批評,再次違反處以警告及以上處分;
2、 凡違反本規定第三、五、六條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及以上處分,并沒收違規電器及相關設備,造成后果嚴重者,加重處分;
3、凡拒絕、妨礙工作人員依照規定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者,視情節給予警告(含警告)以上處分;尋釁滋事、侮辱、謾罵、威脅、恐嚇或毆打工作人員者,視情節給予嚴重警告(含嚴重警告)以上處分,并追究其相關法律責任;
4、凡違規使用電器者,本學年內不得參與獎學金、助學金的評定,不得參與各級各類的評優評先活動;
5、對使用違規電器造成火災的,給予開除學籍處分,除賠償一切經濟損失外,追究法律責任,對責任部門和管理責任人視情節追究責任;
第十條 在宿舍內發現禁止性電器設備,無論正在使用與否,無論新舊、好壞,一律沒收。
第十一條 本規定由保衛處負責解釋。
第十二條 本規定自公布之日起實施。
拓展:實驗室安全用電常識
一、 化驗室危險性的種類
1、 火災爆炸危險性
化驗室發生火災的危險帶有普遍性,這是因為分析化學實驗室中經常使用易燃易炸物品。高溫高壓容器(滅菌鍋),減壓系統(真空干燥、蒸餾等),如果處理不當,操作失靈,再遇上高溫、明火、撞擊、容器破裂或沒有遵守安全防止要求,往往釀成火災爆炸事故,輕則造成人身傷害、儀器設備破損、重則造成多人傷亡、房屋破壞。
2、 有毒氣體危害性
在分析實驗中經常要用到各種有機溶劑,不僅易燃易爆而且有毒。在有些實驗中的化學反應也產生有毒氣體。如不注意都有引起中毒的可能性。
3、 觸電危險性
分析實驗室離不開電器設備,分析人員應懂得如何防止觸電事故或由于使用非防爆電器產生電火花引起的爆炸事故。
4、 機械傷害危險性
分析經常用到玻璃器皿,用玻璃管連接膠管等操作。操作者疏忽大意或思想不集中造成皮膚與手指創傷、割傷也常有發生。
5、 放射性危險
從事放射性物質分析及X光衍射分析的人員很可能受到放射性物質及X射線的傷害,必須認真防護,避免放射性物質侵入和污染人體。
二、防火與防爆
物質起火的三個條件是物質本身的可燃性,氧的供給和燃燒的起始溫度,一切可燃物的溫度處于著火點以下時即使供給氧也不會燃燒,因此控制可燃物的溫度是防止起火的關鍵。
1. 實驗室常見的易燃易爆物:
、 易燃液體:如苯、甲苯、甲醇、乙醇、石油醚、丙酮等。 ② 燃燒爆炸性固體:鉀、鈉等輕金屬。
③ 強氧化劑:硝酸銨、硝酸鉀、高氯酸、過氧化鈉、過氧化氫、過氧化二苯甲酰等。
、 可燃氣體:一些可燃氣體與空氣或氧氣混合,在一定條件下會發生爆炸。
2. 起火和起爆的預防措施
根據化驗室起火和爆炸的起因可采取以下針對性的預防措施:
① 預防加熱起火。
、 預防化學反應熱起火和起爆。
③ 預防容器內外壓力差引起的爆炸。
3. 實驗室滅火
滅火的原則:移去或隔絕燃料的來源,隔絕空氣(氧),降低溫度,對不同物質引起的火災采取不同的撲救方法。
、 實驗室滅火的緊急措施:
防止火勢蔓延,首先切斷電源、熄滅所有加熱設備,快速移去附近的可燃物,關閉通風裝置,減少空氣流通。
立即撲滅火焰,設法隔斷空氣,使溫度下降到可燃物的著火點以下。
火勢較大時可用滅火器撲救。
② 滅火注意事項:
a、用水滅火注意事項:能與水發生猛烈作用的物質失火時,不能用水滅火;比水輕、不溶于水的易燃與可燃液體或溶于水或稍溶于水的易燃物與可燃液體失火時,禁止用水撲救;不溶于水、比重大于水的易燃與可燃液體失火時,可用水撲滅。
b、電氣設備及電線著火時,首先用四氯化碳滅火器滅火,電源切斷后才能用水撲救。
c、回流加熱時,如因冷凝效果不好,易燃蒸氣在冷凝器頂端著火,應先切斷加熱源,再行撲救。
d、撲滅產生有毒蒸氣的火情時,要特別注意防毒。
三、防止燒傷、割傷、腐蝕和燙傷
實驗室中的燒傷,主要是由于接觸到高溫物質和腐蝕性化學物
質以及由火焰、爆炸、電及放射性物質所引起的燒傷。
1、 化學燒傷
化學燒傷是由于操作者的皮膚觸及到腐蝕性化學試劑所致。這些試劑包括:強酸類、強堿類、氧化劑和某些單質等。
預防措施:取用危險藥品及強酸、強堿和氨水時,必須帶橡皮手套和防護眼睛;酸類滴到身上,應立即用水沖洗;稀釋濃硫酸時必須在耐熱容器中進行,在不斷攪拌下將濃酸倒入水中;在溶解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等能產生大量熱的物質時,也必須在耐熱容器中進行;如需將濃硫酸用堿液中和,則必須先稀釋后中和。
2、 燙傷和燒傷
燙傷是操作者身體直接觸及火焰及高溫、過冷的物品所致。
3、 割傷的防護與處理
安裝能發生破裂的玻璃儀器時,要用布片包裹;往玻璃管上套橡皮管時,最好用水或甘油浸濕橡皮管內口,慢慢轉動玻璃管;容器內裝有0.5L以上溶液時,應托扶瓶底移取。
四、 化驗室常見的化學毒物及中毒的預防和急救
化驗室中引起的中毒一般有急性和慢性中毒兩種。
1、 有毒氣體
一氧化碳、氯氣、硫化氫等有毒氣體會引起中毒,一旦發生應立即離開現場、呼吸新鮮空氣或吸氧,嚴重者進行人工呼吸并送醫院急救。
2、酸類
硫酸、硝酸和鹽酸這三種酸是化驗室最常用的強酸。受到三酸蒸氣刺激可引起急性炎癥。受到三酸傷害時,應立即用大量水沖洗,然后用2%的小蘇打水沖洗患部。
3、 堿類
氫氧化鈉、氫氧化鉀的水溶液有強烈腐蝕性。皮膚受到傷害時,迅速用大量水沖洗,再用2%稀醋酸或2%硼酸充分洗滌傷處。
4、 有機化合物
有機化合物的種類很多,幾乎都有毒性,只是毒性大小不同。因此在使用時必須對其性質詳細了解,根據不同情況采取安全防護措施。
5、 預防中毒的措施
為避免中毒、最根本的一條是,一切實驗室工作都應遵守規章制度,切記操作中的注意事項。
五、 安全用電
1、 使用電器設備的安全規定:
a、 使用電氣動力時必須先檢查設備的電源開關,各部分是否安置妥當,使用的電源電壓,確認無誤后方可送電。
b、 認真閱讀電氣設備的使用說明書及操作注意事項,并嚴格遵守。
c、 不要用電線直接插入電源接通電燈、儀器等。以免引起電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災等事故。
d、 儀器用完后要及時關掉電源,方可離去。
e、 電氣動力設備發生過熱現象應立即停止運轉,進行檢修。
f、 實驗室所有電器設備不得私自拆動及隨便進行修理。
g、 下班前認真檢查所有電氣設備的電源開關,確認完全關閉后方可離開。
2、 觸電的急救
遇到人身觸電事故時,必須保持冷靜,立即斷電,或用木棍將電源線挑離觸電者。千萬不要徒手和腳底無絕緣體情況下去拉觸電者!如人在高處要防止拆電源后把人摔傷。脫離電源后,檢查傷員呼吸和心跳情況。若停止呼吸,立即進行人工呼吸。對觸電嚴重者,必須在急救后再送醫院做全面檢查,以免耽誤搶救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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