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浙江省工傷賠償標準模板
關于2017年浙江省工傷賠償標準有哪些呢?工傷賠償標準,又稱工傷保險待遇標準。是指工傷職工、工亡職工親屬依法應當享受的賠償項目和標準。下面是小編為您整理的2017年浙江省工傷賠償標準,歡迎閱讀參考!
2017年浙江省工工傷賠償內容
一、醫療費
1、治療工傷所需費用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藥品監督管理部門等部門規定。
2、經辦機構與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在平等協商的基礎上簽訂服務協議,并公布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輔助器具配置機構的名單。具體辦法由國務院勞動保障行政部門分別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民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3、經辦機構按照協議和國家有關目錄、標準對工傷職工醫療費用、康復費用、輔助器具費用的使用情況進行核查,并按時足額結算費用。
4、受害人獲得工傷事故醫療費賠償有前提條件,即除緊急情況外,職工治療工傷應當在簽訂服務協議的醫療機構就醫,且其各項費用需符合工傷保險診療項目目錄、工傷保險藥品目錄、工傷保險住院服務標準,在滿足上述條件后,受害人可獲得醫療費賠償。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1、受害人確有必要到外地治療,由于客觀原因不能住院,對受害人本人及其陪護人員實際發生的住宿費和伙食費的合理部分應予賠償。
2、原則上伙食補助費的賠償期間是住院期間,即根據受害人住院期間這段時間計算伙食補助費,有多少天,再乘以當地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每天的標準,就可以得出具體的伙食補助費。
三、交通食宿費
1、關于醫生出診的交通費。
由醫生到受害人處出診的,如果出診的交通費已經納入醫療費中,那么,受害人從醫療費中得到賠償,無需再納入交通費中。如果并未計入出診費中,而是由受害人另行支付,則該支出應按交通費予以賠償。
2、關于受害人或其陪護人員使用私家車的費用。
在前往治療或轉院中使用私家車作為交通工具的,應賠償其正常的實際支付的費用,如相應的、合理的燃料費、停車費、過路費等。
3、關于交通費的計算標準。
在實踐中,一般認為,交通費應當參照侵權行為地的國家機關一般工作人員的出差的車旅費標準支付交通費。但是,也要根據受害人的實際情況和救治的實際需要,靈活予以掌握。
1、乘坐的交通工具以普通公共汽車為主,在特殊情況下,可以乘坐救護車、出租車等,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使用的合理性。
2、乘坐火車的,應以普通硬座火車為主,特殊情形下,需要乘坐軟座、臥鋪的,也應當容許,但應當由受害人說明其合理性。
3、在緊急情況下,還應當允許乘坐飛機,也要由受害人說明其正當理由。
四、輔助器具費
工傷職工因日常生活或者就業需要,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安裝假肢、矯形器、假眼、假牙和配置輪椅等輔助器具,所需費用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從工傷保險基金支付。
五、停工留薪期工資
1、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已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12個月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含基本工資、獎金和津補貼以及加班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2、發生工傷前在本單位工作未滿12個月的,按工傷前實際工作月數應發工資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3、發生工傷前工作未滿1個月的,按合同約定的月工資計算其原工資標準;尚未約定或無法確定原工資額度的,按不低于本市職工上年度社會月平均工資的60%計算其原工資標準。
六、護理費
工傷職工已經評定傷殘等級并經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需要生活護理的,從工傷保險基金按月支付生活護理費。
生活護理費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個不同等級支付,其標準分別為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50%、40%或者30%。
七、一次性傷殘補助金
1、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基本養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2、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八、傷殘津貼
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九、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五級支付30個月,六級支付25個月,七級支付10個月,八級支付7個月,九級支付4個月,十級支付2個月。
2、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按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已經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工傷職工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十、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傷殘就業補助金,五級支付30個月,六級支付25個月,七級支付10個月,八級支付7個月,九級支付4個月,十級支付2個月。
2、傷殘就業補助金按單位所在工傷保險統籌地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計發。已經依法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按照每周年遞減20%的標準支付傷殘就業補助金。工傷職工到達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傷殘就業補助金。
2017年浙江省工傷賠償計算公式
一、醫療費
醫療費=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
康復性治療費=醫療費=診療金額+藥品金額+住院服務金額
二、住院伙食補助費
住院伙食補助費=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人數×天數×70%
三、交通食宿費
交通食宿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職工因公出差交通費標準×往返次數+職工因公出差住宿費標準×天數+職工因公出差伙食費標準×天數
四、輔助器具費
輔助器具費=配置標準×器具數量
五、停工留薪期工資
1、計算公式:停工留薪工資=本人工資X元*停工留薪月數
2、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過12個月。傷情嚴重或者特殊,經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確認,可以適當延長,但延長不得超過12個月。
3、工傷職工在停工留薪期滿后仍需治療的,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
六、護理費
計算公式:
(一)停工留薪期內需要護理的,由所在單位負責。60元/天,住院期間至出院后定殘前
(二)評定傷殘后需要護理的,
1、護理人員有收入的,參照誤工費的規定計算;
護理費=誤工費
2、護理人員沒有收入或者雇傭護工的,參照當地護工從事同等級別護理的勞務報酬標準計算。
(1)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其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60/天
(2)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
其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45/天
(3)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其計算公式為:護理費賠償金額=30/天
七、一級至四級傷殘待遇
(一)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公式:
1、一級傷殘=本人工資*24個月
2、二級傷殘=本人工資*22個月
3、三級傷殘=本人工資*20個月
4、四級傷殘=本人工資*18個月
(二)按月享受傷殘津貼計算公式:
1、一級傷殘=本人工資*90%
2、二級傷殘=本人工資*85%
3、三級傷殘=本人工資*80%
4、四級傷殘=本人工資*75%
(三)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補足差額;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工傷職工達到退休年齡并辦理退休手續后,停發傷殘津貼,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攫B老保險待遇低于傷殘津貼的,補足差額。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備注:本人工資,是指工傷職工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前12個月平均月繳費工資。本人工資高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30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300%計算;本人工資低于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60%的,按照統籌地區職工平均工資的60%計算。
八、五級、六級傷殘待遇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公式:
1、五級傷殘=本人工資×16個月
2、六級傷殘=本人工資×14個月
(二)傷殘津貼
1、保留與用人單位的勞動關系,由用人單位安排適當工作。難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單位按月發給傷殘津貼,并由用人單位按照規定為其繳納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傷殘津貼實際金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由用人單位補足差額。
2、計算公式:
五級傷殘=本人工資*70%
六級傷殘=本人工資*60%
(三)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根據《浙江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2、計算公式:
五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個月
六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5個月
(四)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浙江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2、計算公式:
五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30個月
六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5個月
九、七級至十級傷殘待遇
(一)一次性傷殘補助金計算公式:
1、七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2個月
2、八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
3、九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8個月
4、十級傷殘=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6個月
(二)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
1、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根據《浙江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2、計算公式:
七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
八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7個月
九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
十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個月
(四)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
1、經職工本人提出,可以與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享受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根據《浙江省工傷保險實施辦法》。
2、計算公式:
七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10個月
八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7個月
九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4個月
十級傷殘=用人單位分別以其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時的統籌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2個月
備注:工傷職工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終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時,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按每減少一年遞減百分之二十的標準支付,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一年的按百分之十支付。工傷職工達到法定退休年齡辦理退休手續的,不享受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和傷殘就業補助金。
2017年浙江省上年度浙江省經濟數據
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達到37851元/年
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達到23257元/年
上年度職工平均工資水平44513元/年
農、林、牧、漁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47000/年
采礦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46043/年
制造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45895/年
電力、熱力、燃氣及水生產和供應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93793/年
建筑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43251/年
批發和零售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54908/年
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64156/年
住宿和餐飲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35829/年
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106946/年
金融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124711/年
房地產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56607/年
租賃和商務服務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52596/年
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82352/年
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46195/年
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44727/年
教育職工平均工資水平74700/年
衛生和社會工作職工平均工資水平86220/年
文化、體育和娛樂業職工平均工資水平73090/年
公共管理、社會保障和社會組織職工平均工資水平8011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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