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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防接種監督工作總結
3月,“山東非法經營人用疫苗”事件引起社會強烈關注,為保證預防接種安全,防止預防接種不良事件發生,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和《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等有關規定,按照上級部門有關工作安排,南關區衛生局衛生監督所對轄區內具有接種資質的11家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和1家疾病預防控制機構進行了專項監督檢查。
從檢查情況看,11家接種機構均持有合法有效《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并經過區衛生和計劃生育局認定其接種單位資質,從業人員均持有預防接種專業培訓和考核合格上崗證明。均建立了預防接種相關工作制度,有疫苗分類存放的冷藏設施和轉運設施,設備運行正常,有每日兩次的測溫記錄,接種場所的顯著位置均公示了一類苗的品種、接種方法和接種程序。在接種前能夠通過口頭告知、詢問受種者或者其監護人有關情況、簽寫告知同意書這3種方式開展預防接種工作。各受檢單位均能依照《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規定,針對發現疑似預防接種異常反應的情況及時進行報告。二類疫苗均購自市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并按規定保存了疫苗生產企業、疫苗批發企業的證明文件。各接種單位的分發、供應、使用登記和報告等記錄完整,并按要求保存相關記錄2年以上。檢查中未發現各接種單位有從非法渠道購進疫苗的行為,未見媒體公布的涉案藥品批發企業的疫苗。
南關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僅接收、儲存第一類疫苗,按照使用計劃將第一類疫苗通過冷鏈運轉分發給各接種機構,同時索取了第一類疫苗生物制品批簽發合格證。按要求開展了相關的宣傳、培訓、技術指導、監測、流行病學調查、應急處置等工作,建立并保存了疫苗的接收、購進、分發、供應、使用登記。
通過這次檢查,強化了疾病預防控制機構和接種單位的法律意識和責任意識,進一步明確了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執法的工作職責,為今后全面開展傳染病防治衛生監督執法工作打下了基礎。
預防接種監督工作總結 [篇2]
為加強我區疫苗管理,保障廣大群眾疫苗使用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醫療機構管理條例》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結合我區實際情況,我所在我區范圍內開展了疫苗接種的專項監督檢查。現將本次檢查工作總結如下:
一、基本情況
(一)周密組織、落實責任
為確保此次專項檢查工作的順利實施,岳麓區衛生監督所成立了專項檢查工作領導小組,由監督科室的監督員組成專項檢查行動隊。樹立以人為本的執政理念,切實履行衛生監督執法職能,維護人民群眾健康權益。
(二)全面檢查,嚴格執法
我所將本次專項檢查工作與日常監督檢查相結合,本在檢查前進行全體衛生監督員業務培訓,更新業務知識,提高執法水平,統一執法尺度。一級抓一級、層層抓落實,確保檢查力度。
二、基本情況
本次檢查共檢查我區具有疫苗接種資格的醫療衛生機構36家,疾病預防控制中心1家。制作各類執法文書37套。我區36家疫苗預防接種單位使用的一類、二類苗全部采購于岳麓區疾病預防控制中心并索證索票;所有接種單位疫苗儲存裝置溫度顯示均在2-8攝氏度以內;接種疫苗采用電子掃描程序,一苗一碼,自動傳入系統,保證疫苗溯源性。
二、發現的問題
通過本次專項檢查,發現以下問題:
1、個別單位進購疫苗索證索票不規范。二類進口秒索要進口疫苗通關注冊證復印件不清晰。臺賬記錄不規范。
2、部分接種單位疫苗儲存設施陳舊、冰箱內放置溫度計,整個冰箱無溫度控制報警裝置。
3、疫苗接種宣傳、培訓、指導不規范。
對現場檢查存在的問題衛生監督員立即下達整改意見,確保檢查效果。并對2家非法開展疫苗注射的單位進行立案處罰,罰款人民幣共計4000元,沒收非法所得人民幣171元,沒收“凍干人用狂犬疫苗(vero細胞)”6瓶。
三、下階段工作
下階段,我們將繼續聯合各方面有效力量,采取回頭看和拉網式排查的方式,對我區所有醫療衛生機構加大疫苗疫苗接種檢查規范力度,發現違規一起、查處一起。積極發揮衛生監督三級網絡的作用,加強對法律和衛生保健知識的宣傳,采取有效措施激發群眾自覺監督舉報的積極性,使疫苗接種檢查工作長效化,切實保障人民群眾就醫安全。
長沙市岳麓區衛生監督所
2017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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