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應急措施
1、成立以項目經理為第一責任人的做好應急救援措施,落實到每個施工班組。
2、該公司為此項目部撥一筆資金作為工地消防預備款。
3、為使工地進度順利進行、先抓好安全生產,嚴格要求質量,工人應積極配合項目管理人員的工作,按管理人員要求進行操作。
4、為項目部配備醫藥箱,并配一個兼職的應急救援人員。
5、結合本工地具體情況,制定有效的應急救援措施,以保證工期正常進行。
6、項目部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及時上報當地安全監督部門,不得瞞報、慌報,或拖延不報,不得故意破壞事故現場,毀滅有關證據,應當積極配合有關部門的工作。
7、加強各層管理人員的高度責任心和緊迫感,有備無患,扎扎實實做好各項應急救援工作。
消防安全應急措施 [篇2]
為加強和規范公司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以及《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消防安全應急預案。
一、指導思想
為確保所有工作人員的人身生命財產安全,落實消防工作“以防為主,防消結合”的基本原則,構造“集中領導,統一指揮,反應靈敏,運轉高效”的消防安全應急體系,全面提高公司應對火災的能力。
二、制定預案的目的
制定消防應急預案,是為了在公司面臨突發火災事故時,能夠統一指揮,及時有效地整合人力、物力、信息等資源,迅速針對火勢實施有組織的控制和撲救,避免火災現場的慌亂無序,防止貽誤戰機和漏管失控,最大限度地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三、制定預案的依據
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定》及本公司消防安全制度為依據,嚴格依法實施。
四、組織機構及職責
公司成立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負責公司火災現場指揮,消防安全應急指揮部由公司總經理和公司分管安全保衛的副總經理及有關部門(單位)成員組成。
五、火災處置一般程序
(一)報警:公司員工、值班人員發現火情后應立即向公司消防中心和保衛部報警,根據火情可直接報“119”火警。
(二)接警:保衛部、消防中心接警后,應立即向公司領導和消防應急指揮部報告,通知各工作小組和義務消-防-隊啟動應急預案。
(三)處置:指揮各工作小組、義務消-防-隊迅速集結,按照職責分工,進入相應的位置開展滅火救援行動。
(四)清點:處置結果后或在公安消-防-隊到場后,及時清點人員和已疏散的重要物資,查清有無人員被困于火場中以及有哪些重要物資需要疏散,并將情況及時告知火場指揮員。
六、善后工作
火災撲滅后,由保衛部協助公安消防部門:
(一)保護火災現場;
(二)查明火災原因;
(三)調查火災損失。
七、責任追究
對發生火災事故、損失嚴重的單位(部門)負責人、直接責任人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規章制度給予嚴肅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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