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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中心監控制度(精選10篇)
在不斷進步的社會中,我們可以接觸到制度的地方越來越多,好的制度可使各項工作按計劃按要求達到預計目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信息中心監控制度,供大家參考借鑒,希望可以幫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信息中心監控制度 1
醫院信息機房是醫院信息系統的控制中心,為了加強醫院機房的管理,確保信息系統的正常使用和安全運行,充分發揮其作用,特制定本規定。
一、行為準則
1、上崗時要著裝整齊、舉止文明;
2、要保持室內的清潔衛生,不準在信息科室內存放雜物和個人物品;
3、嚴禁在信息科室內吸煙、使用明火及違章電器;
4、信息科人員嚴禁酒后上崗、不得利用信息科設備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
5、堅持對系統設備的日常維護,保持系統設備的清潔;
6、注意防潮、控制恒溫,經常檢查各系統運行情況,保證系統設備處于良好工作狀態;
7、嚴禁攜帶易燃、易爆、有毒的物品進入信息科室;
8、嚴禁使用有干擾儀器正常運行的電子設備和使用電爐、電飯堡等電器。 二、管理準則
1、信息科人員必須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認真負責完成好醫院賦予的安全信息科任務, 及時掌握各種信息系統運行情況,對運行過程中發現的情況及時進行處理和上報;
2、信息科人員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上下班,不準隨意離崗離位,個人需處理事務時, 應征得主管領導的同意方可離開;
3、信息科人員愛護和管理好信息科室的`各項裝配和設施,嚴格操作規程,確保信息科系統的正常運作;
4、密切注意信息科設備運行狀況,保證信息科設備系統的正常運作,發現設備出現異常和故障要及時報修,并向設備管理人員或領導報告;
5、不得擅自改變信息系統設備,設施的位置和用途;
6、不得刪改、破壞資料原始數據記錄;
7、不得擅自復制、提供、傳播信息。
8、嚴禁擅自開發、修改、升級、刪除、安裝影響信息科系統正常運行和安全的程序或軟件;
9、務必保障通信聯絡暢通,不得用電話接、打私人電話;不得無故中斷信息系統程序;
10、信息資料應妥善保存,未經允許,不得隨意更改、刪除原有資料。
三、保密準則
1、非信息科室人員不得進入機房,師生員工、觀訪者和外來人員需到信息科室查看資料和情況必須經領導同意方可進入信息科室查看;
2、未經主管領導批準,值班人員不得修改系統設置。
3、信息科室值班人員必須具有保密意識,信息科的范圍、信息科設備的布置嚴禁外傳,不得在信息科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醫院信息的內容;
4、配合主管部門查詢調用;
5、數據庫儲存、顯示的有關信息科數據、資料、發送的信息等,工作人員應妥善將其保存,未經領導批準不準泄露。
以上規定一經頒布,立即生效,望工作人員嚴格按照本規定執行。
信息中心監控制度 2
一、監控室人員必須服從工作安排,如不服從安排造成嚴重后果者,停崗并調離工作崗位。
二、當班監控人員必須保持監控室內清潔衛生,不準放置與工作無關的物品,交接班時應對監控室進行全面清掃,如監控室骯臟零亂,扣除當班者10元,發現三次以上按曠工處理。
三、監控室內嚴禁吸煙、吃零食、看書及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違者按事假一天處理。監控員當班時間不得睡覺,發現一次扣款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當事人停崗。
四、監控人員在當班期間,不得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嚴禁用內線電話聊天,違者按曠工一天處理,如對中心工作造成嚴重后果者,調離工作崗位。
五、監控人員在值班過程中,不得在微機上玩游戲,違者按曠工一天處理。不得在微機上操作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如造成計算機程序混亂者,罰款50元,并調離工作崗位。
六、監控人員按規定著裝,佩帶服務牌,提前十分鐘上崗,坐姿端正;嚴禁非工作人員進入監控室,違者按事假一天處理。
七、監控人員不得脫崗、離崗,私自換班、頂班,違者按曠工一天處理。造成不良后果者視情節輕重罰款50—100元并給予書面警告。
八、交接班時必須檢查監控室的各項設施,認真做好當班記錄。因交接不清造成資料丟、設施損壞,扣除當事人50元,造成不良后果者,做停崗處理。
九、監控人員在當班期間必須對各監控點、工作人員的'違紀現象和監控區重大情況做好記錄,并及時向值班領導匯報,違者按停崗處理,并扣除50—100元罰款。
十、監控人員應對全路段監控設施的正常運行做好詳細記錄,如發現故障應及時通知技術人員進行處理;及時接聽報警電話,并及時通知所在區域負責人員進行處理。如未接聽或未采取應急措施,造成嚴重后果者,當事人按停崗處理給予100元罰款并給予書面最后警告。
十一、監控室設備出現故障,應及時向系統管理員和監控室負責人匯報。如未匯報而造成嚴重后果者按曠工一天處理。
十二、未經批準,不得擅自將錄象資料翻錄、傳看、外借。因特殊情況,必須經本部門經理批準。違者停崗。
信息中心監控制度 3
一、監控室工作人員必須要有高度的責任心,時刻關注監控畫面動態,如實填寫值班記錄,發現異常情況立即向保衛部報告。
二、工作中要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不得隨意擺弄監控設備,不得無故中斷監控,不得刪除錄像資料。
三、監控室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因設備維護或安全檢查需要進入時,須經主管領導批準后方可進入。
四、除監控室工作人員、保衛部因工作需要查閱監控錄像外,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查閱監控錄像。
五、監控記錄、有關監控點和監控范圍登記的資料屬于秘密資料,一律歸檔管理,不準個人保管。
六、監控室工作人員要保守秘密,凡是涉及我礦生產經營的'保密事項不得對外泄露。
七、不得在監控室亂放雜物和個人非工作用品,物品定位擺放,每天打掃衛生,保持室內干凈整潔。
信息中心監控制度 4
(一)按照設備的操作要領使用設備、設施,對所守護的總行辦公樓、金庫、營業網點、自助服務區等重要目標、區域實施監控。
(二)堅守崗位,認真履行工作職責,遵守有關管理制度,提高警惕、集中精力,密切注意觀察監控區域、監控目標的動向,發現可疑情況,立即與監控區域、監控目標所屬的單位、部門取得聯系,并報告本部門或保衛部。
(三)每間隔一小時切換圖像,對監控區域、目標巡檢一遍,每天檢查總行大樓、營業部、金庫、自助服務區的錄像資料保存天數,每15天檢測監控中心緊急報警裝置與“110”報警中心是否相通;如發現錄像資料保存天數不符合規定、緊急報警裝置連接不通時,要及時向監控中心主任或本部門負責人報告。
(四)報修設備、電源、照明、網絡、消防等設施方面的故障。
(五)及時處置監控中心報警系統報警事項。值班人員值勤期間如發現異常情況、接到監控系統報警信號、接到基層網點發生刑事案件、滋事、防護設施故障或涉及安全等問題的報告時,要按本規定及時向有關網點、部門領導及保衛部負責人報告,并做好接警及處置記錄,不得錯情、漏情、隱瞞不報。
(六)營業終了,對總行辦公樓、營業廳等區域巡查、清場,對有關通道出入口、重要區域進行封閉、設防,對營業網點大門關閉情況和CK設防情況進行遠程巡檢,對未關閉大門或CK未設防的應立即通知該營業網點負責人采取相關措施,確保其安全。
(七)夜間值班時,將金庫、自助服務區、在行式ATM等守護目標的`圖像切換至屏幕墻上,實施監控。
(八)詳細記錄值班期間有關工作情況,包括移交事項及情況處置;防范區域巡查、清場、封閉、設防情況;領導或有關部門查崗檢查情況;警情及處置情況;需要移交接班人員處理的事項;其他需要記載的事項。
(九)做好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保養。愛護設備、設施,注意設備、設施的防潮、防水、防高溫、防腐蝕、防磁、防劇烈震動。擦拭設備、設施有關器材的灰塵,打掃環境衛生,保持設備、設施、器材、環境的整潔。
(十)嚴格執行消防有關規定要求,做好消防器材的維護與保養,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保衛部負責人組織維修。
信息中心監控制度 5
1、監控室是酒店的重要部位,除領班、主管替崗吃飯、檢查工作外不得允許他人隨便進入,尤其離開管理部(監控室)的員工。如有不上班的在職員有事需通過當班領班、主管處理,進入監控室人員要記錄時間。
2、監控室值班員接班后應將值班區域內衛生徹底打掃,包括監控室內各項設備的衛生,防止設備受到侵害。
3、了解當日酒店的活動情況,找出需重點監視設備的.部位,工作中做好記錄及設備運行情況。
4、熟悉監控室設備,定期做保養的檢測工作,發現故障及時報修,確保設備處在正常良好的工作狀態以便應付突發事件的發生。
5、上班期間不得做與工作無關的事情,嚴密注視電視畫面情況,發現可疑人員及異常情況,及時追蹤并通知巡邏管理員前往查看,追查事情結果,防止不法分子到店倒亂、破壞,確保酒店安全。
6、如果消防主機上有火災報警,能夠正確及時的使用設備進行核實,確認報警性質、位置,通知巡樓管理員。
7、立即前往報警地點查看,找出報警原因,做好記錄。
8、一旦發生火災,按火災處理程序處理,能正確啟動和運用各種設備,沉著冷靜的協助領導組織滅火自救工作。
9、如需查閱監控錄像資料,應通過正規途徑及程序,不得私自讓他人查閱,不得將監控室內機密泄露,監控室的資料未經領導批準不得帶出,如批準帶出要確認并做好記錄。
信息中心監控制度 6
一、管理制度
1、監控值班室管理制度
2、監測監控系統安全管理制度。
3、監測監控儀器、儀表檢驗制度。
4、監測監控值班制度。
5、監測監控中心站值班制度。
6、監測監控系統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7、監測監控系統異常情況上報制度。
8、監測監控系統故障上報制度。
9、監測監控系統網絡運行管理制度。
10、監測監控系統日常巡檢制度。
11、中心機房防滅火制度。
12、監測監控系統設備和傳輸設備定期檢修制度。
13、監測監控系統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14、監控維修人員管理制度
15、監控值班人員管理制度
16、監測監控設備領用制度
17、監測監控設備安裝、使用、回收、維護管理制度
二、崗位責任制
1、監測監控主任崗位責任制。
2、監測監控技術員崗位責任制。
3、監測監控維護員崗位責任制。
4、監測監控值班員崗位責任制。
5、產量監控工作人員崗位責任制
三、操作規程
1、監測監控系統操作規程。
2、監控中心值班員技術操作規程。
3、監測監控維護工操作規程。
監控值班室管理制度
1、值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人員培訓,經考試合格后持證上崗。
2、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嚴禁脫崗,嚴格執行交接班制度,交接班時要對所有設備進行檢查和交接,并履行簽字手續。
3、值班人員必須禁止非機房人員進入機房,對于前來參觀的人員,要經上級領導批準后,方可進入。
4、值班人員不得隨意更改設置和屬性,操作過程中禁止添加,拷貝、刪除和卸載任何文件。
5、值班人員不準隨意使用回收站回收程序,以防有用文件回收。
6、嚴禁值班人員自帶光盤和軟盤上機運行操作。
7、嚴禁值班人員在主機上進行游戲娛樂操作,確保系統軟件不遭破壞。
8、值班人員有權阻止任何人在主機上操作,并保持機房設備的整潔,衛生。
9、值班人員必須認真填寫監測日報表,并上報通風科及有關領導。
監測監控系統安全管理制度
為了保證煤礦安全監測監控系統設施正常有效運行,服務生產、確保安全。提高監控人員工作積極性,增強人員責任心,強化人員勞動組織紀律性。結合礦井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地面中心機房實行三班8小時值班制度,實行24小時不間斷連續監測監控。
2、監控維護人員實行三班8小時跟班作業。對井下設備進行維護、故障處理及設備搬遷等工作,對地面監控設備維護、修理、瓦斯傳感器調校等。
3、監控中心值班人員應密切注意井下瓦斯等各種傳感器變化情況,發現異常及時向調度室、安全指揮中心匯報并做好各種記錄。
4、監控中心值班人員按時交接班,并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嚴禁遲到、早退、空崗、脫崗、睡崗。
5、監控中心值班人員要保持中心機房及設備的清潔干凈,各種記錄、檔案擺放要整齊,嚴禁亂扔亂放。
6、井上、井下出現監測監控故障時,要及時通知維護人員進行處理,不得拖延不報或拒不處理。
7、根據生產情況及時對井下監測監控設備進行調整搬遷和圖紙更新。
監測監控值班制度
為保證監測監控系統正常、有效運行,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發生故障能及時排除,杜絕不安全隱患;提高人員素質及工作責任心,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井下監控維護人員實行三班8小時跟班作業制;地面中心機房實行三班8小時值班制,實現24小時不間斷連續監測監控。
2、值班員應認真監視監測監控主機屏幕所顯示的各種信息,接到“系統”超限(或斷電)信號報警后,應立即通知調度室,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工作崗位,按時交接班,不得私自離崗。
3、按規定定時巡回檢查設備運行狀況,測試電路是否正常。
4、發生故障值班員應積極主動的匯報、檢查、測試、判斷、排除。
5、認真填寫值班日志和其他記錄。負責打印瓦斯監測日報表。
6、值班員負責中心站及大屏幕等設備的安全,在未經監控中心主任同意的情況下,嚴禁任何人在各種設備上操作,更不允許拆卸或移動相關設備。
7、值班員應每班次檢查、記錄中心站設備的運行狀態,發現系統運行異常或故障,應立即向有關值班人員匯報并配合進行處理。
8、嚴禁在監測主機及上傳服務器上運行同監控系統無關的軟件,確保中心站專機專用,安全運轉。
9、中心站機房要保持環境衛生,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監測監控中心站值班制度
1、地面中心站實行24小時值班制度。
2、中心站值班員應認真監視監測監控主機屏幕所顯示的各種信息,接到瓦斯超限(或斷電)信號報警后,應立即通知調度、監控中心分管領導、監控維護人員。
3、中心站值班人員要認真填寫值班日志和其他記錄,負責打印瓦斯監控日報表。
4、中心站值班員應認真次檢查、記錄中心站設備的運行狀況,發生系統運行異常或故障,應立即通知監控維護人員進行處理,并做好相應記錄。
5、值班人員必須堅守崗位,按時交接班,不得私自離崗。
6、中心站值班人員應根據監控系統實際,及時通知專職技術人員更改配置確保配置與系統實際嚴格一致。
7、嚴禁在中心站任何一臺計算機及上傳服務器上運行同監控系統無關的軟件或玩游戲,確保中心站主機專機專用,安全運轉。
8、中心站機房要保持環境衛生,嚴禁抽煙、嚴禁非工作人員入內。
監測監控技術資料管理制度
1、技術資料應由專人保管,專柜集中存放,定期整理,全面負責本單位所有技術資料的登記保管工作。
2、與“三大系統”有關的技術文件、圖表、程序與數據,包括隨機資料、軟件資料、技術圖書、培訓教材和資料、技術合同、網絡拓撲圖、網絡布線圖、監控布置圖、硬件設計方案、網絡登錄用戶權限分配、工作日志、信息系統建設規劃、網絡設計方案、軟件設計方案、安全設計方案、源代碼、系統配置參數、技術數據、軟件及硬件設備文檔等重要技術資料應有副本并異地存放。
3、“三大系統”技術資料一律不準外借,切實防止丟失和泄密;內部借閱、復制技術資料應履行必要的登記手續。技術資料不得任意涂改,設備更改后,相關資料要做相應的更改,做到資料與實物相符。設備調動時,圖紙說明等應隨機轉移,不得保留。
4、各類報表、數量分析表應按年、月、日整理成冊,保管期限三年,定期測試記錄、系統告警記錄、值班記錄等各項原始記錄保存期限一年。
5“三大系統”技術資料應實施密匙管理,只有在軟硬件系統終止使用時,相關的技術資料才能進行報廢并銷毀。
6、報廢及銷毀技術資料應由單位負責人批準,并登記備案。
監測監控系統異常情況上報制度
1、系統中心站值班人員應對工作認真負責,對監測器顯示的各種數據認真對待,發現有異常情況及時上報處理,數據庫資料應保存3個月,同時做好記錄工作,及時發給有關領導和技術管理部門分析處理。
2、當某監測點瓦斯濃度達到0.8%時監測中心值班人員應向監控中心主任、礦調度、通風科匯報,通風科查明原因后,向監控中心機房值班人員回復。
3、當某監測點瓦斯濃度達到1.2%時,監測中心值班人員應向監控中心主任、礦調度、通風科匯報,同時做好詳細記錄,礦點的應向礦總值班和總工程師匯報,并做好詳細記錄。
4、當某監測點瓦斯達到2.0%以上時,監測中心值班人員應向監控中心主任、礦調度、通風科匯報,同時做好記錄。礦調度應向總值班、礦長、總工程師匯報,礦長、總工程師、礦總值班應對出現的.情況做出詳細工作布置,通知有關單位制定好安全技術措施,隱患未處理,嚴禁作業,查明原因,待異常情況處理完畢后,信息反饋監測中心并做好詳細記錄工作。礦調度、通風科對出現的異常情況應詳細記錄。
5、某監測點風機開停、饋電開關出現異常情況時,監測中心機房值班員必須向監控中心主任、礦調度匯報并做好記錄。礦調度對出現的情況處理結果反饋監測中心機房并做好詳細記錄。
監測監控系統故障上報制度
為了保證監測監控系統的安全可靠運行,做到超前防范,預防為主,有效控制各類事故,確保礦井安全生產,特制定本上報制度。
1、現場瓦檢員、作業對組的跟班責任人當發現下列故障時,要迅速向調度室、安全指揮中心匯報,安全指揮中心應及時通知監控值班室,值班人員必須立即根據事故的現象,對現場事故進行分析、判斷、確定原因,安排人員盡快進行處理。并做好相關記錄,同時向監控中心主任、調度室、安全指揮中心和值班領導匯報。
(1)傳感器顯示屏無顯示、黑屏時;
(2)瓦斯傳感器顯示值達到傳感器斷電范圍或瓦斯傳感器發生故障無法顯示時,工作面及其巷道內的非本安電氣設備沒有斷電閉鎖或閉鎖不完全;
(3)當瓦斯傳感器顯示值達到斷電值或傳感器發生故障而不能切斷電源時;
(4)發現監測監控和通訊線路造成破損、斷裂時;
(5)瓦斯傳感器顯示不準確有誤差,但必須經過不同的三臺測量儀器測量,確定傳感器顯示值誤差在0.15%以上時;
(6)監控通訊系統設施(包括監控分站、電源、各類傳感器、接線箱等)有損壞的;
2、監控通訊系統的維護人員在進行安裝、維護、回撤等正常作業時,發現上述故障時,必須立即向監控室匯報,同時要根據現場的條件進行必要的維護處理。值班人員接到匯報后,應根據情況迅速安排人員攜帶檢修的材料、配件等到事故地點與現場人員一起盡快處理事故。同時還應向監控中心主任、調度室、安全指揮中心匯報,并做好各種處理記錄。
3、維護人員在進行安裝、維護、回撤等正常作業時,若發現監控通訊設施存在有安全、技術、機電等方面事故隱患時,應及時向監控值班室匯報,值班人員應做好詳細記錄,并及時安排處理。
4、監控中心站值班人員發現監控系統的主機、電源等設備出現故障時,要及時向監控中心主任匯報。并應迅速安排檢修人員趕到現場,根據故障情況,盡快進行處理并做好各種記錄。若影響到監控系統的正常進行,則要立即向調度室、安全指揮中心匯報。
5、監控通訊系統若出現網絡中斷、數據斷傳等故障時,無論是誰先發現,都應首先通知監控值班人員,值班人員再向相關維護人員匯報。維護人員要根據故障現象和實際情況,確定故障原因,如果是屬于上一級網絡的故障,就要與集團公司進行聯系處理,并向調度室、安全指揮中心匯報,同時做好處理記錄。
6、在故障處理過程中,若需要其他科室提供支持和配合的,監控中心主任要向提供支持和配合的科室領導通報事故情況以及提供支持和配合的原因和程度等。
7、當發生的故障存在一定的技術難度,需要聯系廠家進行共同解決時,若影響到系統運行和安全生產,則值班人員要及時向礦值班領導、調度室、安全指揮中心通報說明情況,同時向監控中心主任匯報。
8、當故障情況較嚴重,影響安全生產時間過長或在處理過程中缺少材料、配件不能及時完成的,監控值班人員要向監控中心主任匯報,同時向調度室、安全指揮中心匯報、說明原因,詳細闡明情況,并采取措施解決。
9、對出現的事故,要認真分析、總結、查找原因、制定防范措施,防止類似事故再次發生。
信息中心監控制度 7
為確保我公司監測監控系統網絡穩定、可靠、正常運行,加強安全監管,有效預防和遏制各類重特大事故的發生,發揮系統的安全保障作用,特制以下管理制度。
一、運行
1、監測監控系統必須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要求,安裝產品合格、數量足夠、位置正確的各種監測監控設備設施,并可靠運行。
2、監測監控系統網絡必須保證網絡暢通,24小時正常可靠運行。
3、網絡設備和傳輸設備每半年進行一次檢修、維護,每月10日與縣煤管局監控中心、集團公司進行技術業務溝通、聯系,保證設備完好、信號暢通、運行正常。
二、網絡安全管理
1、監測監控系統網絡必須是集團公司內部局域網絡,嚴禁和其他外部網絡相連接。
2、對監控系統的主、熱備機進行數據增、刪、修改等作業時,必須兩名專業網絡維護人員同時進行,一人操作,一人監護,操作完畢后,要及時通知監控值班室人員,共同對現場各參數進行觀察,同時做好記錄,并將增、刪、修改的各參數及時填到各類報表中。
3、監控中心機房主機必須配備硬件防火墻設備和網絡防病毒系統,監控系統主、熱備機、網絡工作站必須安裝相應的客戶端防病毒軟件,最大限度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4、實時監測網絡病毒,及時更新病毒庫防病毒軟件、每年進行一次系統升級和監控主、熱備機軟件版本升級。
5、不得隨意改動監控主機的IP地址、MAC地址等相關設置。在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其他網絡用戶、破壞網絡服務的行為,更不允許使用網絡進入未授權使用的計算機進行刪除、修改和復制文件等工作。
6、如發現計算機感染病毒時,要立刻隔離網絡,并及時處理,在處理完畢后方可繼續使用網絡。必要時要通知縣局給予幫助處理。
7、保證中心機房信息安全、防火、防盜、防靜電、防雷、空調系統、UPS電源系統等相關設施的完好及運行正常。
8、網絡管理人員根據需要為運行操作人員和用戶設置密碼,密碼要注意保密,定期更換。用戶按照各自的權限進行工作,不得越權操作。
7、必須遵守我礦監測監控系統的有關保密措施。任何人不得利用我礦的監控信息網絡泄露、涉密有關數據和相關圖形資料,損害我礦的利益,違者將嚴肅追究其責任。
三、系統維護管理
1、每天要檢查服務器、數據庫、主機以及網絡的運行狀況,發現異常要及時處理。不能處理時要及時匯報安全指揮中心,并做好各種數據的備份,同時做好處理記錄。
2、監控網絡數據庫要每月1日進行整理和備份,確保備份數據的準確性和可恢復性,并做好相應的備份記錄說明。
3、不得擅自登陸互聯網,更不準盜用他人的IP地址,違者將追究其他責任。主機必須安裝防火墻(軟、硬件都要)及殺毒軟件,并保證每周至少進行兩次升級和查殺毒,以確保監控系統的安全穩定運行。
監測監控系統日常巡檢制度
依據公司有關規定,結合監控中心所轄設備、設施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巡檢制定。
1、巡檢時間
每班必須保證一名巡檢員下井巡檢,巡檢完畢后要詳細填寫巡檢記錄并向當日值班人員和監控中心主任匯報。
2、巡檢內容
檢查設備運行情況:分站、電源、傳感器等顯示數據是否異常,現場及沿途的設備、設施是否符合標準。
3、主要事項
(1)巡檢人員必須認真負責,查出問題能現場整改的要及時改進。
(2)遇到拿不準的或特殊情況時,應請示匯報。
(3)除非特殊情況,不得做改變運行方式、啟停設備等工作。
(4)發現問題及時匯報。
(5)巡檢時應攜帶必要的工具。
中心機房防滅火制度
1、認真學習防滅火方面的知識,要做到迅速、準確、無誤,正確使用滅火器。
2、監控機房嚴禁吸煙,非監控工作人員嚴禁入內。
3、如發現UPS過流、過壓、過負荷保護鳴叫,立即加強檢查、分析原因、排除故障。
4、發現電器設備著火、冒煙,立即切斷電源,用滅火器撲滅初期火,同時立即報告,請求支援。
5、定期對滅火器進行檢查,發現滅火器壓力不足時要立即送消防部門進行充壓維修式更換。
監測監控系統設備和傳輸設備定期檢修制度
為保證礦井監控設備正常運行,發揮其再瓦斯管理中的重要作用,更好地為礦井安全生產服務。根據《煤礦安全規程》要求結合本礦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監測監控系統設備和傳輸設備定期檢修制定。
1、所有安全監測監控設備每月10日調試一次,在井下運行6—12月必須升井全面檢修,不得遺漏。
2、檢修時,檢修人員要對設備各項功能進行逐一調試,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3、井下監控設備檢修內容包括:
(1)甲烷、一氧化碳傳感器的安裝位置、測定值、報警值、斷電值、復電值、信號傳輸誤差及傳感器外觀,衛生狀況和“MA”標志有限期。
(2)分站安裝位置,信號傳輸(包括接受傳感器信號及地面中心站信號傳輸)是否正常,瓦斯電、風電及傳感器故障閉鎖功能是否能夠實現。設備衛生狀況,螺絲是否松動、短缺、喇叭嘴是否松動,有無擋板,接線是否牢固,有無失爆現象。
(3)開停傳感器安設位置,接線有無松動,是否缺少螺絲,感應狀態是否正常及與分站信號傳輸是否正常。
(4)風速、負壓測定值、信號傳輸狀態及外觀檢查。
(5)設備電源線、信號線敷設及完好情況。
4、地面設備檢修內容包括:
(1)中心機房:監控主機、系統軟件、數據存儲、參數設置、分站定義、報表打印。
(2)傳輸接口,批示燈狀態及傳輸狀況。
(3)打印機運行情況及打印效果。
(4)UPS供電情況。
(5)防雷設施是否正常。
5、檢修完畢詳細填寫檢修記錄。
監測監控系統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為了充分發揮監測監控系統在安全生產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遏制瓦斯事故,特制定以下監測監控系統設備、設施管理制度。
1、必須裝備有煤安標志的監測監控系統,系統必須具備瓦電、風電閉鎖和故障閉鎖功能。
2、地面中心機房必須配備兩臺以上監測監控主機,并實現雙機熱備份,具備聲光報警、顯示、存儲和打印報表的功能。
3、地面中心機房,必須保持防防靜恒溫、恒濕,供電電源及信號屏蔽等應符合GB2887—82《計算機場地技術要求》的規定。機房內防火設備,通訊設施整潔完好。
4、監控分站、電源箱、斷電器(儀)等監控設備必須安設在便于人員觀察、調試、檢修及支護完好、無淋水的進風巷道或硐室中,并應加墊支架,使其距巷道底板不小于300mm或吊掛在巷道側壁。
5、甲烷傳感器、一氧化碳傳感器必須垂直懸掛,并便于觀察,傳感器進氣孔的位置距頂板(頂梁)不得大于300mm,距巷道側壁不小于200mm,并實行掛牌管理。
6、每天檢查分站的繼電器動作情況、各種監測儀的數據是否正確、以及停、送電后能否自動恢復工作。
7、每班應認真檢查機房內的設備是否完好,運行是否正常,通訊是否暢通。
8、應每天檢查各種傳感器、聲光報警系統的電源是否完好,相應的顯示器讀數是否正確,顯示器內的無進水現象,有故障及時更換處理。
9、每十天對甲烷傳感器進行調校。
10、周二、周五對監測監控系統裝置及傳輸信號電纜進行檢查,確保其符合標準要求,保持完好。
11、每月五日對分站后備電源進行充放電維護,確保電網停電后,監測分站、傳感器正常工作。
12、監測監控系統裝置在井下連續運行6—12個月,須將井下部分全部運到井上進行全面檢修,并做好檢修記錄。
13、按要求配足備用監測監控系統設備,并配備零備件材料和維修校正用的儀器、儀表。
監測監控儀器、儀表檢驗制度
1、對各種安全儀器、儀表及其他計量器具在入庫和使用前都必須經有關部門檢驗,未經檢驗的不得使用。
2、安監、通風部門負責對瓦斯及有害氣體檢測儀器、安全監測儀表、測風表、防突檢測儀器及抽放設備等儀器、儀表及計量器具的檢驗工作。負責日常維護保養,落實專人使用、維修。
3、機電部門負責電氣、供電、壓力容器的安全儀器、儀表及計量器具的檢驗工作,落實專人進行日常維護和保養。
4、所有安全儀器、儀表及計量器具的維修、保養和檢驗都必須詳細記載,日期、維護人、其他情況等。
5、對各種儀器、儀表及計量器具,都必須按規定定期進行維修、保養、調試和檢驗。
6、送到外面維修、調試、檢驗的儀器、儀表,由供應部門負責聯系和送檢。
7、有故障或誤差超過規定的'儀器、儀表,都必須停止使用,進行修煉、調試及檢驗。
監控維修人員管理制度
1、監控維護人員必須有獨立的處理問題能力,必須服從命令、聽從指揮否則要嚴肅處理。
2、必須24小時監控維修人員值班。
3、嚴格執行請消假制度,有事須請假。經主任同意并寫請假條后
方可離開,否則視為曠工,每曠工1天除扣除當天工外并加罰50元/日。
4、每天下井必須佩帶編碼器,必須養成每經過一個電話就和監控值班員聯系一次,一次不聯系罰款10元,上、下班必須嚴格執行單位規定的時間,并保質保量完成當班工作,下班后準時匯報當班工作情況,并填寫臺賬。
5、監控維修人員必須保證本區域內所有監控設備運行正常。監控設備出現故障時,必須及時處理,并做好檢修記錄,處理不了的必須及時示。
6、各區域內監控設備及線路必須保證干凈、整潔。監控分站及各類傳感器必須按標準懸掛,監控線路應保證直度,所有監控線路不能出現羊尾巴、雞爪子、明線頭,監控接線盒不能有缺擋板、密封圈等現象。
7、各種臺帳應記錄規范,準確齊全。
8、風電、瓦斯電閉鎖每隔10天進行一次斷電測試,并有記錄可查,發現情況必須及時處理并將原因和處理結果匯報監控值班室,處理不了的及時匯報。
監控值班人員管理制度
1、 樹立扎實的工作作風,嚴格遵守值班紀律,不缺崗、不脫崗、不睡崗、不準在上班期間干與上班無關的事宜、嚴禁上午聊天、看電影瀏覽網頁,服從領導,積極工作。
2、 保證設備運行正常,有情況及時處理和報告,及時填寫設備運行記錄和各種臺賬。
3、 認真填寫交接班記錄,交接班清點設備、輔件、值班室衛生,觀察設備運行完好,配置是否發生變化,交接班是否交接清楚。
4、 努力學習業務技術,熟練操作設備,掌握重點設備和重點位置的動態,定期檢查設備的運行情況。
5、 嚴禁無關人員進入值班室。
監測監控設備領用制度
1、 必須有材料員專人或者監控主任指定人領取。
2、 材料領回本部門后填寫臺賬,必須記錄清楚領取時間、設備名稱、設
備型號。
3、 當井下安裝使用后,必須在臺賬上記錄清楚設備安裝時間、安裝人、
安裝位置。
4、 設備回收后,必須記錄清楚設備型號、回收時間、回收人、上交庫房
時間、接收人。
監測監控設備安裝、使用、回收、維護管理制度
安全監控裝置的安裝
1、采掘面作業規程中要有安全監控系統布置圖,并有詳細的文字說明。注明分站、傳感器、電纜敷設的位置及數量,說明瓦斯傳感器的報警點、斷電點、復電點及被控開關和斷電范圍。否則,對責任人罰款50元。
2、在采掘工作面供電設計和安裝機電設備時,施工單位和機電部門必須根據監控系統斷電范圍的要求,提前三天向監測監控科提供斷電控制接口及監測分站電源位置,使供電總開關與監測分站、風機布置在進風巷道內的同一地點(相距不得超過30米)。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對單位負責人罰款50元。
3、監測監控隊要嚴格按照《煤礦安全規程》和有關安全技術措施要求,瓦斯監控分站要嚴格按照標準安裝,距巷道底板大于300mm。分站的電源應取自被控開關(或總開關)的電源側;設置甲烷傳感器和其它傳感器;局部通風機必須安裝開停傳感器、風電閉鎖、風電瓦斯閉鎖、故障閉鎖。瓦斯斷電被控開關必須全部安裝饋電狀態傳感器,采區主要風門必須安裝風門開關傳感器。否則,對監測監控隊罰款200元/臺。
4、甲烷傳感器應垂直吊掛,距頂不得大于300mm,距巷幫不得小于200mm,掘進工作面迎頭甲烷傳感器必須懸掛在風筒的另一側,否則對有關責任人罰款50元/次。
5、回采工作面甲烷傳感器應懸掛在距工作面不得大于10m的位置;回風巷甲烷傳感器應懸掛在距回風口10~15m的位置;上隅角甲烷傳感器位置應距巷幫和老塘側充填帶均不得大于800mm;回采工作面、上隅角、甲烷傳感器的懸掛位置及距切巷50m內的傳輸線吊掛由施工隊負責管理。回采工作面回風流甲烷傳感器的懸掛位置及傳輸線吊掛由監測監控科監測監控隊負責。
6、掘進工作面甲烷傳感器應懸掛在距迎頭不得大于5m的位置;回風流甲烷傳感器應懸掛在距回風口10~15m的位置;掘進工作面迎頭甲烷傳感器的懸掛位置及距迎頭50m內的傳輸線吊掛由施工隊負責。回風流甲烷傳感器的懸掛位置及傳輸線吊掛由監測監控科監測監控隊負責。
8、瓦檢員每班要認真檢查甲烷傳感器懸掛位置及監測電纜吊掛情況,不符合要求的,要現場整改,并每項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瓦檢員監督不力的,對瓦檢員罰款50元。
9、安全監測電纜要吊掛平直,不得與動力電纜、管路、風筒纏繞,要與動力電纜保持300mm的距離或安裝在另一側。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元。
10、甲烷傳感器的懸掛位置不當,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個。
傳感器的標校
1、為區別瓦斯超限和標校甲烷傳感器,標校前監測監控科監測監控隊提前把甲烷校檢地點、標準氣樣濃度、標校時間報微機監控中心、生產調度。標校甲烷傳感器前,要先通知礦調度。同意后方可標校。否則,對監測監控隊罰款100元。
2標校甲烷傳感器時間一般情況必須在檢修班,對于存在問題的甲烷傳感器要隨時進行標校,特殊工作面甲烷傳感器標校時間按安全技術措施所定時間,任何單位或個人不得影響甲烷傳感器標校。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3、每月2、12、22號檢修班為測試“三閉鎖”時間,裝有閉鎖功能的分站,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影響。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500元,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4、甲烷傳感器誤差超標時,應立即進行處理,誤差規定范圍如下:瓦斯濃度在0.00%~1.00%時,允許誤差±0.10%;瓦斯濃度在1.00%~2.00%時,允許誤差±0.20%;瓦斯濃度在2.00%~4.00%時,允許誤差±0.30%。
5、瓦檢員每班使用光學甲烷檢測儀與甲烷傳感器進行對照,并將記錄報監測值班員,每少對照一個甲烷傳感器,對瓦檢員罰款50元。
瓦斯、風電閉鎖管理
1、監測監控科監測監控隊負責瓦斯閉鎖線的安裝、維護、拆除。
2、監測監控隊負責風電閉鎖線的安裝、維護。
3、設計供電方案時,必須根據斷電范圍要求,預留斷電接口。否則,對責任人罰款200元。
4、監測監控科(隊)要正確設置測點的斷電點及斷電設置。否則,對監測監控科(隊)罰款100元。
5、監測監控科(隊)在安裝閉鎖時,必須有通風科安全員、瓦斯員、通風隊機電負責人、施工隊機電隊長、在場監護,四方當場測試瓦斯、風電閉鎖功能。私自接者罰款100元。
6、采掘工作面有閉鎖總開關而沒有設“閉鎖”點的或沒接閉鎖的,對責任人罰款50元。
7、與安全監控設備關聯的電氣設備,電源線及控制線在拆除或改線時,必須經監測監控科(隊)同意。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罰責任人200元。
8、每隔10天由監測監控科監測監控隊、通風隊、機電科、督查科共同參與,對瓦斯超限斷電閉鎖、斷電范圍及風電閉鎖功能進行測試,監測監控隊、通風隊、機電科要建立專項記錄。否則,對監測監控隊、通風隊、機電科、督查科各罰款100元,無記錄罰款30元。
9、在測試瓦斯超限斷電閉鎖、斷電范圍及風電閉鎖功能時,若有一項不符合《規程》要求,由監測監控科、通風隊、機電科、督查科共同查找原因,并當班進行處理或落實,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
10、瓦檢員若發現停風、瓦斯超限、閉鎖不起作用,要立即通知監測監控科、機電科、通風隊、督查科共同處理,對有責任的單位罰款1000元。
11、每月安全指揮中心組織一次,由機電科、安全質量科、監測監控隊參加,對瓦斯超限斷電閉鎖、斷電范圍及風電閉鎖功能,風電瓦斯電閉鎖抽查。對查出問題的單位要及時制定方案進行處理,并將檢查處理結果上報礦總工程師。
安全監控裝置的使用維護
1、采煤工作面在回采過程中,需回收的監測電纜由監測監控科監測監控隊及時回收升井,采煤隊根據回采進度及時回撤外移甲烷傳感器和監測電纜,并按規定位置及電纜懸掛要求懸掛。否則,對責任單位罰款200元。
2、在采煤工作面進、回風巷里段替棚或在動壓區維護巷道時,必須由施工單位對監測電纜和甲烷傳感器采取保護措施。否則,出現問題另行處理。
3、掘進工作面在放炮前由施工隊班組長負責將迎頭甲烷傳感器外移到風筒另一側的安全位置,嚴禁與風筒同側吊掛,且能正常監測瓦斯,現場由瓦檢員、放炮員監督,否則不允許放炮,炮后在瓦斯不超限的情況下由班組長要及時將傳感器恢復到規定位置,否則,對責任人罰款500元。
4、巖巷在噴漿期間,迎頭甲烷傳感器要用白色食品袋包裹好,在甲烷傳感器吸氣孔處把食品袋剪個孔,不影響監測瓦斯。不采取保護措施,造成甲烷傳感器表面有巖漿的,每次對責任單位罰款100元,對班組長罰款50元,對瓦檢員罰款30元。
5、井下所有巷道在進行擴修、落底、回收、安裝及設備運輸時,都必須由施工單位對安全監控裝置采取保護措施。否則,出現問題另行處理。
6、巷道在灑水、放炮等過程中,未采取保護甲烷傳感器、電纜等措施,造成傳感器失靈、誤報的,對責任單位罰款200--2000元,對責任人罰款100元。
7、破壞監測設施(包括糊探頭、破壞監測分站、短接閉鎖開關等行為),造成監測信號失真的或無法實現斷電功能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0元;對責任人罰款200元,干部撤職、職工開除、協議工解除合同。
8、無計劃停止監測分站電源,中斷監測信號的,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對責任人罰款200元,另按誤時計,每分鐘罰款5元。
9、監測裝置(監測分站、傳感器、開停、遠程斷電器、電纜、接線盒等)的看管按管理區域劃分的單位負責,丟失監測裝置的,按設備原值賠償。各區域監測裝置出現故障時,相關區隊必須立即向監測監控值班中心和調度匯報,以便及時安排處理。
10、使用單位必須根據生產現場情況按標準懸掛,保證正常使用。若不按規定移設和懸掛的,對使用單位當班現場負責人罰款100-300元。移設傳感器必須輕拿輕放,不得隨意拖拽、磕碰,防止造成誤報警或傳感器的損壞。人為因素造成傳感器誤報警,一次對責任單位罰款1000元,對責任人罰款300元。
11、在應安設安全監測監控裝置的地點,使用單位在開工前三天必須
據已批準的作業規程或安全技術措施提出安裝申請報告,上報礦總工程師批準后和監控科聯系。在安裝配電系統時,使用單位或機電部門必須根據斷電范圍要求,提供斷電條件并接通井下電源及控制線,在連接時必須有安全員、瓦斯員在場監護。監控中心負責安全監測監控裝置的安裝、調試和日常的校驗設置工作。
12、與安全監測監控裝置關聯的電器設備、電源線及控制線,均由使用單位的機電人員負責維護。在拆除或改線時,必須與監控中心聯系,并共同處理。檢修安全監測監控裝置關聯的電器設備,需要安全監測監控裝置暫停運行時,必須經安全科和礦調度同意,并制定安全措施后,方可進行。
13、所有安全監測系統設備入井前必須在地面經過48小時聯機運轉,調試、校正,各項指標符合規定后方可入井安裝,嚴禁不合格的儀器下井使用。
14、安全監測監控裝置安裝完畢后,在開工檢查時現場進行交接,屆時機電科、安全科、施工單位負責人一并進行驗收,并簽字交接。使用單位不接收者對主管隊長罰款500元,并限期接收,逾期不接收者加倍處罰。接收后,安全監測監控裝置的管理、使用均有施工單位負責。一旦出現安全監測監控裝置(電纜、接線盒、傳感器)的損壞、丟失,不符合質量標準化要求的,按電氣設備質量標準化及相關規定追究使用單位的責任。
15、安裝、拆除監測設備時,施工單位必須提前三天向有關部門提交《監測設備安裝(拆除)申請單》,并經有關部門及礦總工程師批準后,監控中心方可組織人員安裝或拆除監測設備。施工單位無批準的《監測設備安裝(拆除)申請單》不予開、停工,若擅自開停工,對施工單位負責人罰
款200元。
16、工作面傳感器需要延線或收線時。由使用單位通知監控中心,監控中心維修員與使用單位電工共同進行,使用單位不得私自處理,以防將線接錯,損壞儀器。如發現傳感器移設不到位、不及時,均按“三違”處理。并納入施工單位電氣設備質量標準化考核范圍。采煤工作面巷道口以里,掘進工作面自開口位置至掘進迎頭,監測裝置均由施工單位按機電設備
質量標準化要求進行管理、使用、維護。
17、瓦斯檢查工每班應對管轄范圍內傳感器的數據進行校對和記錄,并向調度匯報。使用單位每班對安全監測監控裝置及電纜的完好嚴格按照電氣設備質量標準化要求進行檢查。并將檢查結果報礦調度。
監測監控系統回收
1、監測設施的停用或回收,須經通風科批準,監控中心拆線,看管單位自行回收,并與上井后及時交給監控中心,同時辦理下賬手續,下賬時要雙方當面點清數量、檢驗好壞、度量電纜長度。固定地點的監測設施由監控中心統一回收。
2、對監測設施器材不及時回收的相關隊組要進行處罰,情節嚴重的要進行“三定”處理。
監測監控主任崗位責任制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的規定、通知。
2、負責全礦“三大系統”的技術管理工作。
3、負責全礦“三大系統”設備的安裝、調試、回撤和日常維護工作,按有關規定做好各種傳感器的標校、更換、斷電試驗等工作。
4、負責“三大系統”升級改造、檢測數據的實時上傳工作。
5、負責編制“三大系統”發展規劃并實施。
6、經常深入現場,及時了解處理“三大系統”存在的安全隱患,保證系統的正常運行。
7、推廣應用新工藝、新技術、新裝備,提高系統的智能化。
8、會同有關部門搞好本系統各工種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
9、參加本業務范圍內的事故追查、分析、處理工作,提出防范措施,并組織實施。
監測監控技術員崗位責任制
1、熟悉工作原理及技術要求,掌握儀器維修技能,定期檢修在架儀器并及時修理故障儀器。
2、按期效驗或定期送檢儀器,保證精確度。
3、負責所需儀器儀表和零配件的上報計劃。
4、按要求做好有關記錄,并按時上報各類報表。
5、參加培訓,努力提高技術素質。
監測監控維護員崗位責任制
1、負責“三大系統”裝備的安裝、搬遷、維修、調試、校正工作。
2、經常對“三大系統”設備進行巡查,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3、維護和保養好“三的系統”設備,經常檢查維修,清潔擦拭。
4、按照規定和標準要求,定期對監控設備調校和測試以及零點標定。
5、做好“三大系統”設備臺賬、故障登記、檢修記錄、巡檢記錄、調校測試記錄。
監控中心值班員崗位責任制
1、認真學習《煤礦安全規程》,學習計算機應用、網絡維護知識。、
2、管理機房“三大系統”及各類設備。
3、不得隨意更改監控計算機中各種設置,嚴禁安裝與監控無關的各類應用軟件。
4、維護機房環境,做好計算機清潔、防潮、防塵工作,定期檢查機房供電系統及接地。
5、要不間斷的對系統運行各類信息數據和參數進行檢查、分析,實時掌握礦通風狀況,采掘動態和圖紙跟蹤情況。
6、發現瓦斯超限,曲線異常或瓦斯超限工作面應斷電而未斷電的,必須按相關制度及時處理。
監測監控系統操作規程
1、監測監控系統是一個封閉的內部信息專用網絡,嚴禁與其他網絡連接,不得用監控計算機從事危害公共安全、網絡安全、損害公共利益或侵害他人正當權益的活動,不得傳播和發送與安全生產無關的其他信息。
2、監測監控系統值班人員不得安裝與監測監控系統無關的任何程序,不得玩游戲,播放光盤。
3、監測監控系統必須堅持24小時不間斷運行,在操作中不得斷開,以達到安全保障目的。
4、監測監控系統值班人員要嚴防計算機病毒入侵,定期更新病毒殺毒軟件,定期殺毒,并備份監測監控系統。
5、監測監控系統維修人員應根據工作需要為監測監控系統值班人員設置密碼,以確定每個操作人員的工作權限,每個系統操作人員應按照各自的權限進行操作,不得越權。
6、每月UPS在電源正常不停電的情況下,要人為斷開放電1—2次,每次放完為止,防止電源損壞。
7、監測監控系統操作人員在工作中要時刻注意計算機是否死機、工作不正常、音響是否有足夠響的聲音,防止報警無聲。工作完畢及時鎖住鼠標、鍵盤以及主機工作面板,防止他人誤動。
8、監測監控值班人員平時應經常學習計算機知識和系統相關的軟件知識,熟練掌握系統的維修技能、故障處理技能和計算機操作技能,以便提高自己的實際工作能力。
監控中心值班員技術操作規程
1、按時進行交接班,交接班時應認真清點設備,檢修設備運行狀況,機房衛生狀況,并認真填寫記錄。
2、必須進行現場交接班,交班人員應在交班前認真填寫設備運行及故障情況并向接班人員交待清楚。
3、值班人員每小時認真填寫一次所有設備運行情況,檢查井下分站、傳感器運行及數據傳輸是否正確,并做好記錄,如有問題及時向檢修人員匯報,同時做好故障記錄。
4、檢修人員處理故障、進行斷電試驗、更換探頭和進行監控設備安裝時,中心站值班員應積極配合檢修人員進行工作。
5、監控中心站值班員每天定時打印監測監控日報表,及時送交有關領導審核,并把審核后的報表保存好。
6、對系統進行分站、測點等參數的定義是一定要認真,且定義準確無誤。
7、修改畫面時應將修改前的內容首先進行備份,然后進行下面的工作,修改完后運行備機和數據轉換服務器,并確認監控工作站上的畫面及數據正確。
8、在監控中心站上進行數據和畫面修改時要做好記錄,記下所修改的內容,小心謹慎不得刪除任何系統文件。
信息中心監控制度 8
一、監控值班員必須服從保安部主管的領導,具有高度的工作責任心,堅守值班崗位,掌握各種監控信息,對監控過程中發現的異常情況及時上報,認真負責地完成好酒店賦予的安全監控任務。
二、監控值班實行24小時3崗制,必須嚴格按照規定時間值班,不準脫崗,因故不能在當班時間值班的,事先須經保安部領導的同意后,并在有人代班時方可離開。
三、無關人員未經許可嚴禁進入監控室,需到監控室查詢情況和觀訪的,須經保安部領導同意,方可進入監控室。
四、酒店領導和客人有需要查看監控、或查詢情況時,值班人員應及時報告保安部領導,并積極配合做好接待查詢工作,做好查詢的記錄登記。
五、愛護和管理好監控室的各項裝配和設施,嚴格按操作規程進行操作,確保監控系統的正常運行。
六、不準在監控室內使用違章電器,不準抽煙、吃零食、聊天、玩耍等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隨意擺弄機器設備或利用設備玩游戲、上。
七、監控值班員必須保守秘密,不得在監控室以外的場所議論有關監控錄像內的'內容。
八、當監控發現到有可疑人員、車輛或事件時,應立即打電話將情況匯報給總值班室和保安部值班室,以便保安部和相關部門及時趕赴現場,進行處置。
九、監控值班員應時刻翻看監控錄像,發現有價值的資料,應及時存入u盤保留,并作好標記。
十、在院內的打架、斗毆、盜竊、交通事故、火災以及領導要求保留的資料,應制作成光盤存檔長期保留,并做好標記。
十一、認真登記好每天值班的監控情況,并將值班登記本保留存檔。
十二、監控設備系統發生故障時,要做好登記,并及時上報保衛處。請專業維修部門及時維修。
十三、保持設備和監控室內的清潔衛生,堅持每月的系統的維護,確保機器設備的正常運行。
信息中心監控制度 9
一、作業量規定
1、只允許每科一種課外作業,要么用配套的練習冊,要么使用自編資料;不用的一律全部回收不予發放。
2、不允許私自訂購課外資料、試卷等。
3、課外作業時間每天不超過2小時。
二、監控措施
1、作業質量監控:教師布置的作業要緊密圍繞教材重點和難點進行精選,既要有基礎知識,又要有基本技能訓練題目。對少數作業速度慢(尤其是學困生)的`學生降低要求,分層布置。避免機械重復性作業,禁止懲罰性作業。并及時批改和精評作業,做到有做必批,有批必評。
2、作業形式監控:以教研組為單位進行研究,做到同一年級同一學科課外作業一致。可以根據本班學生實際或學科特點,布置口頭朗讀作業、實踐作業等。
3、學習資料監控:嚴格控制各種復習資料的征訂和使用,不得擅自向校外訂購或向學生推薦購買有關各類作業資料。
4、打印資料監控:教師打印作業必須先由教研組老師進行商定并到教務處簽批條才能打印,不得單獨打印資料,嚴禁不加選擇的盲目翻印已有資料。
5、學生監控:各班級學習委員每日統計各科的作業量,每周將統計表上交一次,并及時予以公示、反饋;教務處每月不定期召開學生座談會,進一步了解學生作業情況。
6、家長監控:公布監督電話xxx;家長發現問題可隨時進行反饋,學校及時處理,達到家庭監控。
信息中心監控制度 10
1、監控室有責任明確的管理員,負責監控室日常管理。每周一、三、五8:30前對監控室進行清理,確保地面窗臺無塵土、桌面干凈、設備表面無灰塵。
2、每天一次檢查監控設備,查看、記錄設備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按有關規定處理。
3、查看監控視頻,要經部門主管同意;拷貝監控視頻要經分管校長同意;管理員要做好登記,查看人員及相關領導要簽字。
4、建立《監控室設備運行狀況記錄本》,每天至少一次記錄設備的運行情況,及出現問題的.處理情況。
5、每周五下班前、周一8:30前必須檢查設備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6、建立《監控室視頻查看拷貝記錄本》,記錄每次查看拷貝視頻情況。
7、繪制好監控室線路拓撲圖,確保國家教育考試時可及時的調整監控畫面。
8、及時按要求拷貝教育考試監控視頻資料,并備份存檔,至少保存6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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